前些日子,妈妈买来了一本《林清玄散文》,封面的清丽与幽雅深深吸引着我。微微张开的荷花诞在几片荷叶之间,无不透露着墨香清韵之气。
翻开书的扉页,林清玄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视线之中。照片上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头发长,但有些谢顶。他面带微笑,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我有些许惊讶,原以为“林清玄”是一位娴静的女士,但没想到,一位男士竟也可以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文章没有多余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奇妙的幻想,一切都是那么明朗。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找到真理,又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如此的接近生活。一些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东西,而在林清玄的笔下却可以淌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清玄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中最真的感受。
“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能找到智慧。”这是《清静之莲》带给我最深的启迪人生处处充满了智慧。《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给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就算是孤身一人,在逆境中也要坚强。“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这段文字让我感触很深。我们沉溺在被“征服”的驱使中,一天一天忘记了乐观平和的心态。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时痴迷于“高处不胜寒”的顶峰,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还记得他的《存在的理由》写道:甚至连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吧!有些为爱存在,有些为学习存在,有些为生命的美好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每个人都必须为了这些理由而存在,我们必须要尽全力来完成这些愿望,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的文字总是清丽悠远,拥有大自然之美。有风的温柔,花的美丽,草的坚强,以及万物的一切。
在炎热的夏天,你可以泡上一杯清茶,翻阅《林清玄散文》,让一缕清凉的风吹进你的思绪。
寒假里,难得清闲陪女儿一起阅读《林清玄散文集》,翻开一本书,和着淡淡墨香,如品茗般幽雅清韵。
没有多余的文字,一切仿佛是那么自然,却又充满了奇妙的联想,空灵流动。转换了时空,仿佛置身于那书中的情景,心灵却澄澈洞明。
林清玄在博大精深、烟波浩渺的佛教艺术和佛教哲学的海洋里潜游泅渡,将之化为气息,化为血脉。
我赞赏作者的那分善感,那双将生活察觉得如此细微透彻的慧眼!常言道:“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正如《风铃》中,他抓住了“风铃”与风应和这一常见的,却被世人所忽略了的生活现象,在他眼中,风铃是活的,且是一个敏感而极富灵性的生命使者。它是风的音乐演奏者,有了它,人们就会在炎炎夏日听出大自然的清凉,在凌寒冬日感受到大自然的温暖。“风铃”之所以如此神奇是因为它有心,在它的用心感知下风才有了光彩和生气。推此及人,人只有有了一颗善感的心,有了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才能不断“来觉知生命的流动、观察生活的内容、感动于生命与生命的偶然相会”。
作者将风铃写的精致而有灵气,实际是在写人的心灵。他希望能通过心与心的相映,来营造一个美好动人的世界。
再如《桃花心木》的启示,依赖父母和老师,并不是人的本性,但是要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在一种不确定的生活中生存,我们则永远会有一颗依赖的心。要想获得自理能力,必须经过生活的考验,拥有不确定的生活。从中深化了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对道理的理解。对于简单的物质,更会有深刻理解。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但如果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就会从中显示出优雅自在和勃勃生机……
读毕林清玄的散文,豁然开朗,生命的价值别有洞天。
小的故事折射大的哲理,没有华丽的词语,简单平实的生活故事,蕴含着细腻的情感,几句平淡的话语,足以让人一次次的反复回味,这就是林清玄的散文集。
第一次读林清玄的散文时我就被他的清新淡雅的文笔,深厚的道理,以及对人生、世界的感悟深深的吸引了。我喜欢在床头放着一本林清玄的书,睡觉前阅读几篇,来一次心灵之旅才能够安静地睡去,一切道理都在梦中显现。他说:“山谷的最低点正是山的起点,许多走进山谷的人之所以走不出来,正是他们停住双脚,蹲在山谷烦恼哭泣的缘故。”无数的低谷,使我们在挫败中流泪,不是说不允许哭泣,你能够蹲下来好好想想自我,但是,请不要放下,山的明媚就在山的顶点,你需要做的是整理一下情绪重新攀登,坚持不懈、努力追求,人生又是一片春光灿烂。
他说:“安静无言并不是陷入空白,而是有一个更深广、更澄明的所在;最好的表达是沉默,而不是语言。”应对误解,请选取沉默;应对挫折,请选取沉默;应对辱骂,请选取沉默。有时候,解释是剩余的,那时候沉默,能是最有力量的语言。他说:“生命是在水上写字,第二笔还未落下,第一笔已流到远方。”时光如潺潺流水,抓不住的它一点点地在流逝,生命一点点地在逝去,再长也但是数十年,人生有多少个十年能让我们挥霍呢?珍惜吧……
这本书里有一个个故事,每个故事都能悟出一个道理。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读一遍都会在人的心中烙一个印。渐渐,一本书的道理都钻入了人的心中。林清玄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而是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他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他写的就是我、你、他。
这些文章,初读时如获良友,再品时如逢故知。他的文字每次读后都会让我的心中充满宁静。文如其人,假如他没有高雅的品味和如此纯净的心,怎样能写出美得沁入人心的文章?“挫折,是为了让你学习智慧;离散,是为了让你学习成长;忍苦耐艰,人生才能显现真正的价值。”这样的金玉良言不是每一天都能见到的,也许只有他——林清玄,才能写出这样的文字。他的书里能学到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课外所找不到的欢乐。感谢林清玄,他的文字给了我太多启示。
当这本林清玄散文递到我手上的时候,这朴素的封面中包裹着的内容便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从书中了解到林清玄老师是一位热爱生活,信仰佛教的人,他的文章和他本人一样阳光,并充满了人生的智慧。翻开这本书,我走进了一个非凡的美文的世界。
在书中,有些文章加入了许多佛教元素,作为一个初中生,想要理解透彻,有一定难度。可我却偏爱阅读这种文章,慢慢钻研,细细品味,总能在文章中挖掘出一些平凡的道理。又有些文章,大白话似的,让人一读就懂,我喜欢挑战有难度的文章,也喜欢一读就懂的文章。总的来说,林清玄老师的散文太对我的品味啦!让我拿着就不想放下。
金翅鸟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金翅鸟是佛法中天龙八部之一,大而美丽,浑身长满金灿灿的羽毛,而它的食物更是不可思议,竟是游走在天空中来无影去无踪的神龙!它就像作家的灵感一般,一天不吃一些,就无法展翅飞翔了。假如我们的心中住着一只金翅鸟,那么在多狭窄的世界里都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读完这篇文章,我希望我的心中也有一只这样的金翅鸟,带着我的理想在心中天空上翱翔,在浮云上的浮云,蓝天上的蓝天拥有一片自由的领地。又有时候,我希望自己就化作金翅鸟,展翼飞翔——在人们的天空上。
噢,在我的这本书中,夹着一张精美的书签,它总夹在一处,翻开书面,这篇文章叫做总也不老。我喜欢读这篇文章,它太贴近我的生活了,文中作者举的例子都能在我的生活中找到。这世上不会老的东西很多,但人却会老,这是人生的悲哀,许多人想要长生不老,却又无力与生老病死的自然规律抗衡,我们现在所能做的,就是在这世上多留下一些总也不老的东西,为这个世界,也为自己多增添一份光彩。读了这篇文章,我自然地联想到席慕蓉老师的贝壳,这两篇散文所蕴含的读后感哲理是相同的,简单说就是用有限的生命创造无限的价值。
读了林清玄老师的散文,我觉得有些像雾霾一样的东西在我的心中散去了,像拨开乌云见到阳光一样,有种明亮的感觉,我想我应该带着这样的好感觉好好地欣赏摆在我面前的生活。
读了《清欢》我深有感触,因为让我想起了大都市里的人追求世俗的生活正应证了《清欢》中一段话,现代人的欢乐,是到油烟爆起,卫生堪虑的啤酒屋去吃蟋蟀,是到黑无暗地不见天日的卡拉OK去乱唱一气,是到乡村野店,胡乱搭成的土鸡山庄去豪饮一番。以及到狭小的房间里做方城之戏,永远重复着摸牌的一个动作。
“为什么现代人不能过着清欢的生活,反而以油为欢,以清为苦呢?”
是啊!现在的人以俗为乐,以浊为欢,他们的身上只有俗这个字,像这种人会懂得清欢吗?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生活在一片世俗的城市里,是永远找不到清欢的,当一个人以浊为乐的时候。就很难体会到生命那种清明的清爽的滋味,只能被世俗代替。而在“欢乐已尽,浊心再起”的时候,人间只会愈来愈无味了,世间也会越来越世俗,根本体会不到欢愉。这篇文章,带给了我深深的体会,清欢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而是来自对平静的疏淡的,简朴远离繁华的生活的一种热爱。
正是人们生活在世俗中,对这种生活从没有了追求,所以也不明白清欢的乐趣。
当人们尽情享受着大都市里的一切繁华与昌盛,享受着那种假的宁静实际上是多么悲惨。不会体会到清欢不会体会到那种简朴,疏淡,平静的生活的悠闲与自在。永远品尝不到清欢的乐趣,清欢是一种真正脱离世俗而追求清淡的愉悦,而有些生活在大都市里的人仍满脑子尽是世俗的想法。已经与世俗合为一体了,哪里还追求清欢。是啊!世俗已侵占了他们的心,高兴了,就跑到充满浓熏烟油味的小地方去吃着一些不卫生的烧烤,那些烧烤背后是那恶心不卫生的制作过程。而且还说一些粗话,猜拳。
不高兴还打人,这些就是我们生活的大城市充满了太多的世俗,我们无奈,清欢的踪影没有了,其实这篇文章传递给我们的是,现代人丢失了对简朴生活的热爱,失去了清欢,从而变得堕落。而对失去了清欢林清玄先生则是发出了一种哀叹。人们走向了世俗,抛弃了清欢,清欢为什么没人追求,正是人们已经对这种简朴的生活有了厌恶,才去追求那世俗。
想想过着那种宁静生活与世隔绝的人,他们追求着真善美、追求着清欢多么幸福。是啊!那才是一种自然一种真实的快乐,而不是那些“愚蠢”者所认为的世俗的快乐。难道清欢就这样在人们记忆的长河中被抹去。世俗成为了人们的新追求,这便是我对这篇文章的感受。我希望人们都觉醒吧,弃恶从善,放弃世俗吧,选择清欢,想想山中的垃圾,想想海中的易拉罐,想想那些堆放在街上的垃圾废物。人们你们还觉得这些污染不够吗?不觉得被世俗“渲染”得不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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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平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情况下仍为太子丹行刺秦王。
再说说《孟尝君列传》。孟尝君田文,门下宾客众多,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这些被别人认为不务正业,品行不端的人,竟能在孟尝君遇难时帮他逃脱困境。
其实,在《史记》这部千古著作的背后,还有着司马迁本人的努力。
司马迁出生于一个世代史官的家族,自幼受父亲司马谈的熏陶。司马谈为汉武帝时太史令,他深感处于国家一统,国力强盛,百废俱兴的时代,却未能写出一部像孔子《春秋》那样的传世之作。于是临终前交代司马迁“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三年后,司马迁继父职担任太史令,为了撰写史书,司马迁可谓是耗尽了毕生精力,他大量搜集文献资料,二十岁就开始四处游历,足迹几乎遍布了西汉王朝的全境,考察过很多古代遗迹,搜集了诸多古代逸闻,从而掌握了相当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素材。在这期间,他还曾受宫刑的痛苦和耻辱,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从此司马迁的目光更敏锐,更有洞察力,也更专注于完成这部卷帙浩繁的史学著作。
随着课堂教学的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每一位教师都在寻找、积累和建构自己的有《漫画史记》是一本让人记忆深刻的漫画历史书,用漫画的方式来给读者讲述了历史。
说实话,以前我一点也不喜欢历史,我总觉得历史太枯燥,不是打来打去就是用什么什么计策。而我出奇地喜欢漫画,不止喜欢它曲折离奇的情节,更喜欢它用一幅幅美图连接的故事。听妈妈讲,《漫画史记》是用漫画来讲述历史,那我应该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呢?
当收到《漫画史记》中的一本时,我就这样带着疑问,迫不及待地坐在沙发上翻看着。没想到不一会儿,我就被这本书里表情丰富的人物画,精彩有趣的故事内容所吸引。从楚汉相争到武帝本纪,刘邦和项羽的战争,比的是智慧;吕后的执政,靠的是冷静;文帝的成功,依的是仁这一个个有故事,精彩纷呈,让我目不暇接!这一次看历史书,我空前没有不耐烦,安安静静地看着,时不时地大笑一阵,时不时思索一阵。
我一口气看完了整本书,闭上双眼,细细品味着每一个细节,每一张图片,还真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呢!真没想到,历史竟然这么有趣!让一向不喜欢历史的我,深深被吸引了。听说这套书一共十二本,而我只试读了其中一本。那《千古一帝》说的是谁呢?《千古悲歌》又是什么旋律呢?《楚汉风云》又是如何悲壮呢?我充满着好奇,也充满着期待。
《史记》是一本伟大的历史书,被鲁迅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现在我们能用漫画的方式来近距离地接触它,太幸福了!
翻开历史的画轴,穿越时空的界线,行走于历史的长廊中,我们在惊叹五彩斑斓的历史之余,禁不住感叹:许多时候,历史给予成功者的,是赞美,而留给失败者的,只有批评与嘲讽。
也许这是历史的一个通性: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历史上的“史记”,多数都是由某一时期的胜利者所抒写,所以说历史是胜利者的历史也不为过之。
可是,无论历史的评价如何,每个历史的观望者都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它不会被历史同化,它是自我精神的一种见证。正如我一直深深地坚信着,项王并非是一个卑微的失败者,而是一个完美的失败英雄。
项王有情,也许他并不像一个真正的霸主,因为他的感性,总会超出他的理性。他可以一直深深地钟爱着虞姬至死不渝,于是便有《霸王别姬》的绝唱经久不衰,悲得令人泣下,壮得令人击节;才有公元前202年那个苍凉的秋夜:一弯冷月如钩,残月照着凄清的垓下古战场,四面楚歌时,大英雄与大美人作千古诀别的凄美。于是,中国文学殿堂里又多了一首荡气回肠的《垓下歌》及其一首美人的和诗。他可以不拘小节地体恤将士,求贤若渴,甚至可以在一场本该果断下杀手的宴会上对敌军的一员大将惺惺相惜。不怕千军万马的他,却害怕愧对江东父老。他的情,让他在帝王之路上从此多了许多的羁绊。
项王有义。他对于项伯的泄露军情并不责备。也不过多地责备别人的无心之错,这是他的义,是他的灵魂之柱,也便有了世人所谓的“妇人之仁”的骂名。
项王有勇。他是一员勇者,他的勇把战场上的暴力诠释成了艺术。当四面被诸侯兵重重包围时,他徒步杀死汉兵几百,即使身受重伤,汉军将士也不敢轻易近他。当他看见自己过去的旧将吕马童时,笑着说:你不是我过去的老朋友吗?我听说汉王悬赏千金购我人头,并赏万户封地,我就成全你吧,语罢自刎而死。这是何等地蔑视,这是何等的悲壮!他自杀了,死亡,算什么?死给敌人看,死给朋友看,死给天下人看。这就是勇者——项羽。
这就是生时轰轰烈烈、死得光明磊落的楚霸王项羽,一个失败的英雄。
一个个遗恨的旧渡,曾经的楚河汉界,都在世局的起落中泯灭了,只有这英雄的故事,还时常令人挂念。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李清照的《夏日绝句》至今激励着世人。
寒冷的冬天,我独自来到一棵大树下,手里捧着一本书,树上早已没有了叶子,我在树下坐下,津津有味得看起了《史记故事》。这时,仿佛寒风不再那么刺骨,冰雪不再那么寒冷,我也不再那么弱小了,是书让我感到温暖。
捧起《史记故事》,那一个个故事让我感动着。当我读到《禅让的故事》时,让我懂得了如果要找到一份好的位置,不仅要与人和谐相处,会说话。其中,最重要的还是要有品德,如果一个人的德行不好,光会与人相处,会说话,也是没用的。
读到《舜的故事》,我才知道,在什么时候,都孝敬长辈,还要爱护兄弟姐妹。提起这个,我就有点脸红。因为,我有个堂弟,因为他老弄坏我的东西,所以我经常对他发脾气。我也应改掉这个毛病。如果弟弟还这样,可以叫他改正嘛!
读着读着,我又看见了《大禹治水》,从这里,我看出不能用蛮力做事。所有的事总有办法可以破解,并且还要有信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多看书,看好书。
毛姆在书中对人性的复杂有着深刻的解析与描述。
斯特里克兰那份对艺术的理想追求的坚毅,以及他那种不在意外界的一切眼光与议论,摈弃远离文明社会,只追求自己心里想要做的事,寻求灵魂的解脱,他的这种坚毅追求确实让人敬佩。但是正因如此,他不食人间烟火,残酷冷心,为了自己内心的追求而几乎伤害每一个人,包括善待他的人,这实在难以让人喜欢。他的坚毅与那种‘绝世而独立’(未必合适,差不多那意思)也值得‘择其善者而存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可以学习借鉴一些也需丢弃一些。
当然,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做人的方式,没有谁的生活方式就一定是好的,也没有谁做人的方式就一定是对的,是好的。好与坏的界限不过也是人类从原始状态到现在文明社会的过程中才出现的可以约束人的道德标准,这个道德标准因为从出生便开始往我们的脑子里灌输,所以当有人的行为偏离了我们的这个道德标准时,我们便难以接受,认为这就是不好的,不对的,事实上我们无法说清对与错。所谓的对错不过只是建立在文明社会的道德标准上。如果没有这个道德标准,那我们怎么才能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呢?
这世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人,无法有像斯特里克兰这种人的思想境界,然而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人正因为有七情六欲、善恶美丑、喜怒哀乐,有现实的追求,才能称之为人,才算完整?若人人都如斯特里克兰那般,那这世上也同样会缺少别样的精彩?
这世界需要像斯特里克兰那般孤独独特而又不凡的人,也更需要所谓的“俗人”。我想每个出现在世间的人,都一定都会有他存在的意义吧。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当时在上学的时候,有一个师姐她发了一条说说,最近那一段时间他放弃了所有的社交,放弃了所有的分散精力的事情,他只是专心的学习,专心地看书和阅读。
那时候他发了一条朋友圈,读的书是《月亮与六便士》。其实这本书对于我们而言听起来都是非常熟悉的,但是我们真正能够看进去的却没有几个。这本书的名字其实是随便起的,一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自从我看了书的序之后才明白,其实这本书与月亮没有关系,以前更没有任何关系,她只是一个巨大的隐喻。月亮比喻的是人间理想,六便士指的是物质和生活的实际。
也许在生活当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面临着这样的选择与抉择,到底是去选择实现自己的梦想,过着贫困潦倒的生活,但是内心却是非常充实的。还是愿意去选择物质上的富裕,但是精神上却并不一定那么富足了,可能是贫穷的,也可能是一般的情况,或许在内心还永远留下了没能实现梦想的遗憾。
人生就如同一场考试,接下来所有的经历都好像是一条条选择,一道道选择题,你到底该如何去选择,那一切都是你自己演绎的人生方向。
或许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你都要去懂得这些意义和奇怪的思想,你从来都不觉得那些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漫长而遥远的过去,你也不觉得你看过的那些书都会慢慢的消散在时间的云海里不复存在。
也许现在的年龄只是偶尔的小憩,也许所有的一切都并不漫长而遥远。
时光总是能够带给我们不一样的经历。
然而相信时光和相信你,那么所有的选择也许都会重回正轨,没有什么事大不了的。
我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平庸的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毛姆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的战斗。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又孤独的离开。尽管在人生中的不同时间段都会有人来陪我们走过一段生命旅程,但是没有谁会是谁永远的陪伴,我们注定孤独的走过自己的一生。
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一种孤独,不是做一些事没有人陪伴,而是做一些事没有人理解。我们当中有的人可能一生都在执着地希望被人所理解、所承认,但这个愿望似乎很难达成。
现实社会中的钟子期和伯乐总是那么的可遇而不可求。可是不被理解,不被承认又如何,只要我们遵从自己的内心,过着我们自己心中所想的生活,孤独又算得了什么呢?无论如何,请一定要记住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都只是滚滚向前的时代浪潮里微不足道的一员,我们疲于生计,日复一日的重复着索然无味的生活。
我初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主人公是个疯子,他不仅放弃了体面的工作,还抛弃了自己的妻儿,而这仅仅只是因为他头脑中突然冒出的一个荒诞的想法。但是现在我却认为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勇敢的人,在众人都只看见满地的六便士时,斯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自己的月光,为此他抛下一切不停的流浪,最终流浪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了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
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渐渐磨平了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耐心,我们不再对安稳生活以外的东西产生兴趣,我们慢慢地成为了一个个只会赚钱的机器,没有思想,没有灵魂。但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也许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曾有过那样一轮明月,那样一方田野,但未必人人都会有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放弃一切重新开始的勇气。
也许只是我们心中某一时刻突然冒出的想法,也许我们会觉得它很荒诞,但是人的一生总要为了自己而活着,为了自己心中所想疯狂一次又如何,愿所有人都能充满着激情去对待生活。我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抬头看见自己的明月光。
我在看前五章的时候,真心觉得这本书应该是晦涩难懂的,只有那种潜心钻研的人才看的下去。直到两个月后重新拾起这本书,才知道那前面的铺垫与后文的曲折有多么大的反差。
我曾经形容我看这本书的感受,每翻一页我的眉毛就会惊奇地上挑一下,斯朱兰家庭的美满,到斯朱兰为艺术出走,到古德家庭美满,再到古德妻子为爱跑路,跌跌撞撞,斯朱兰的生活却从来没有激起过一丝波澜。
艺术,是他生活唯一的光。
同样是偏执,同样是渴望,斯朱兰的形象让人惊讶又讨人喜欢的多,他的鲁莽,他的狂妄,他的惊世骇俗,始终如一。尽管作者笔下的他那么令人讨厌。
但我始终不欣赏。放荡不羁,野蛮无理,为了自己的渴求不去在乎其他人的感受,甚至给他人带来伤害是不可取的。你总归是要生活,要与这个世界接轨,你既没有办法摆脱俗世,又有何理由叛逆?
题外话。我真的被古德先生感动到了。当他面临难以言说的痛苦,他比起斯朱兰太太更是个明眼人。他看透了那些假装和暗流涌动,仍然流着泪狠下心闭上眼睛,他是个温柔的人,他近乎绝望地爱着那个女人,即使她抛弃他,唾弃他,用尽全力伤害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可他也只有卑微地躲起来,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悄悄注视着所爱之人,泪流满面,喃喃自语。
“我不能走啊,她要是出事了我不在怎么办啊……”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在书友们大都在诟病翻译生硬时,我却在读到一些人物对话时难掩会心一笑,我喜欢这个翻译的调调,读来俏皮又不失深意。
我不懂斯朱兰,因为我与艺术绝缘,但这并不妨碍我怀着极大的好奇心去"窥视"这个天才艺术家的一生。他性格乖张不羁,对德克的嘲弄、鄙视甚至伤害,令人发指。但他在大溪地留下的那两滴泪水,以及付之一炬的绝世遗作,又让人释然了,他并非为这俗世而生,又何必用俗世之方圆去约束他。
虽说故事关于一个艺术家的生平,但我更多地从中看到了关于友情、爱情以及亲情的温馨和残酷。那个画得一手烂画却鉴赏力惊人的荷兰胖子,透过纸面油腻腻地朝着我笑……他的第一任妻子,永远优雅得体,却让人只想与她走成两条平行线……那个为他自杀的情人,寡言,沉静,你永远不知道她内里的急风骤雨……还有那个大溪地土著女孩儿,坚忍,执着,她的字典里没有艺术二字,但她生活过成了艺术……喜欢这些丰腴的人物形象,纵然现实骨感,仍旧可以在书中与他们聊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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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的一生是精彩的,虽然充满了挫折。
每一次实验的失败、经济紧张、众人的不认可,他都没有放弃,最终发明了电灯,带领世界进入了“光明”时代;发明了留声机,将美好的声音永远保存。
他十分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事情,即使是发电报,他的表现也相当出色,让人赞叹不已。
发明给爱迪生带来了很多麻烦。有一样发明甚至连他自己都说,如果他没发明那样物品,他的经济状况会好得多。可他从未放弃,依然做着自己喜欢的事。他克服重重困难,平均每半个月便有一项发明问世,连当时的美国总统都对他赞叹不已,说他是全美国乃至全世界的骄傲。
他的一生足足取得了一千零九十三项发明专利。年逾古稀的他对发明的兴致依然不减当年,虽然最终因为身体原因放弃了一些项目的开发,但爱迪生依然十分热爱发明创造。
我敬佩爱迪生的乐观和坚持不懈,敬佩他在遇见挫折时迎难而上。虽然不是很赞成他对家庭的态度,但也不得不为他的专心致志和智慧所折服。要说为什么不满意他对家庭的态度,毕竟他是一个让儿子睡桌子底下的父亲,他长期不回家,忽视家庭。可能他并不是一位好父亲、好丈夫,但他绝对是一个很好的发明家和科学家,能在世俗的眼光下依然坚持自我。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花了两百万美元投入矿产,最终付之东流还能若无其事地挥挥手说:“这笔钱花得真痛快!”的人,心理素质多强啊!他的实验室被烧毁时,还能说出感谢上帝这种话,毫不在意地指着完好无损的照片,跟别人开玩笑说:“你们瞧,跟我毫发无损比起来,这些真不算什么。”这就是爱迪生。
现在想想看,谁能把一个拥有一千多项专利的大发明家和当年那个被校长赶出来的低能儿联系在一块儿呢?
当夜幕渐渐降临的时侯,家家户户都打开了电灯。你瞧,这盏电灯,梨儿般大小的灯泡,却把这相当宽敞的屋子照徉通明彻亮,在灯光下看书写字多带劲啊!
不用问,电影你足看过的。怒怒看,铃一响,灯一熄,银幕土映出了千变万化的镜头,把你带入了各种不同的凌界。你随着剧情的发展而喜怒哀乐,情感上和影片中的人物融为一休。你可知退,这发明电灯、电影的是谁呢?他就是英国著名的发明家爱迪生。爱迪生为什么能有这么多的发明呢?
我怀着好奇的心情读完了《爱迪生》这本书。原来爱迪生从小热爱科学,勤奋自学,立志把自己的一生献给科学事业。这本书用讲故事的形A—,详细介绍了没有受过正规教育的爱迪生如何在科学的道路上刻苦钻研,顽强攻关;生动具体地描述了他在造福于人类的强烈愿望的鼓舞下,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在千万次失放面前不灰心、不后退,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完成了电灯、电影、留声机和蓄电池等两干多种发明,成为受人卑敬和爱戴的发明家。
读了《爱迪生》以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悠,在向科学攀登的过程中,在向四化进军的.征途上,我能不能成为一个中国的爱迪生呢?能不能傲出有利于四化、有利于人炎的发明呢?一个又一个的问号在我脑渗里盘旋。
以前,我曾想长大后当一名飞行员,驾驶雄鹰在祖国蔚蓝的天空中,在灿性的阳尤下,在朵朵拱浮的白云问自由翱翔,那该有多美啊l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多,特别是读了《爱迪生》这本书以后,我渐渐认识到以前的怒法太天真了。我要向爱迪生学习,我知道,血汗是把愿望变为事实的条件。不付出血汗,枕不会有智慧和灵感,也不会产生天才。
“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血汗,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凑起来的。”这句话将铭记在我心中,它将嵌励着我下决心,克服困难,为祖国的四化作出贡献。
小朋友们,当夜幕降临,万家灯火,电灯放射着光芒;当你坐在电视机前观看屏幕上精彩的镜头,陶醉在欢乐之中时,你可曾想到电的发明者吗?暑期中读了《爱迪生》这本书,我才把这与爱迪生的名字联系在一起。
爱迪生是美国著名的科学家,他一生中有一千多项发明。为此他赢得了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这些发明是他勤劳和汗水的结晶。他发明电灯时,为了找到理想的灯丝,做了上千次试验,持续了几年,才找到了今天仍在使用的钨丝,为人类配制了黑夜的眼睛,至于发明电影,其中的艰辛就更可想而知了。
爱迪生发明了这么多东西,是因为非常聪明,有着超人的本领吗?不,正像他自己所说的:“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加上百分之一的灵读!他研制蓄电池,用了9年的时间,试验了9000多种材料,失败了不下5万次,最后连他的助手都不能坚持了,但他坚忍不拔,毫不动摇,终于获得了成功,他从16岁的第一项发明——自动定时发报机起,平均每12天半,就有一项新发明,难怪被人们称为“世界发明大王”。
我把《爱迪生》这本书从头到尾读完,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我想:“我们中华民族有着五千年灿烂的文明,我们的祖先勤劳、勇敢、智慧,他们中间有无数的科学家、数学家、医学家、文学爱。他们为中华民族的繁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今天,我们迎来了新中国的60华诞。我牢牢记住了爱迪生的名言——“在天才与勤奋之间,我选择勤奋”,并决心用勤奋和汗水,为伟大祖国的昌盛和发展献出一份力量。
爱迪生只上过三个月的学,他在人生的道路上,有流浪、饥饿的痛苦,有数不清的令人沮丧的失败……可他一心爱科学,每一次实验,爱迪生都是没日没夜的工作。肚子饿得厉害,他就随便吃点东西;眼皮困的睁不开,他就伏在桌子上打个盹儿。
成功靠勤奋。这是我读此书的最大收获。记得有一次,我参加一次语文考试。考试前,我认为自己取得好成绩十拿九稳,就马马虎虎的复习,结果语文只得了76分。从那以后,我下决心,认真对待学习,绝不马虎。我利用课余时间认真做作业,认真复习,果然取得了好成绩。
看着爱迪生的画像,我不禁想起了他的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加上百分之一的灵感。”我要用自己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奔向成功。
爱迪生故事读后感2
我们常见的电灯泡是美国大发明家爱迪生发明的。电灯泡是利用产生光的器具。它由一个中空的玻璃泡和泡内极细的线圈(灯丝)组成。当电流通过灯丝时,电灯泡就会发热,直到白热化发出亮光为止。电灯泡的发明把人类带到了一个光明的世界。
电灯的发光部件是灯丝,从书中我知道灯丝是爱迪生选了1600多种金属材料做灯丝,但都失败了。为此,英国一些著名的专家讽刺他的研究是“在干一件蠢事”,一些记者也断言“爱迪生的理想已成泡影”,但爱迪生毫不气馁,坚持进行他的实验。最后选择了金属钨作为灯丝。
经过13个月的连续作战,6000多种材料,7000多次的实验,最终取得了突破的进展,人们把实验持续到最后的那一天——1879年10月21日定为电灯发明日。这样,电灯开始进入普通老百姓的家庭生活中。
从爱迪生发明电灯泡这件事中,我深刻体会到做任何一件事,都不能放弃,坚持不懈研究,才能获得成功。
爱迪生故事读后感3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好书,名字叫做《爱迪生》,这本书让我读完后想了很多。
这本书主要讲了爱迪生小时候被他的老师和学生称为“低能儿”,爱迪生的母亲为了不伤害爱迪生的自尊心,决定亲自教爱迪生,并对他说了一句让爱迪生终生受益的话:“只要努力就能成功!”后来爱迪生经过不懈努力,终于成了人们所说的“发明大王。”
爱迪生,这位让全国人民都知道的人,他的坚持让我敬佩,他的不屈不挠的精神让我感动。他小时候被人们嘲笑,不被人们轻视,现在被人们敬佩。你想一想,他付出了多少努力,流下了多少汗水,才发明了那么多的东西。这时我想到了许多,比如,为了我们而熬夜的老师;为了我们而辛勤工作的爸爸妈妈;为了我们安全的警察叔叔,为了我们健康的医生……
爱迪生,你让我明白了什么是坚持不懈,什么是努力,你的坚持让我敬佩,我要向你学习!
爱迪生故事读后感4
今天晚上,我终于把《爱迪生》这本书看完了,看完了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虽然我没有见过爱迪生,但是我的眼前却清晰地浮现出他的形象:一个本来身强力壮的人,因劳累过度,两眼布满血丝,显得那样地疲惫不堪。我仿佛看到了爱迪生为了研制灯丝,不知疲倦地试验了一千六百多种材料。他夜以继续日地工作。正是因为有了这种坚持不懈、百折不挠的精神,爱迪生才终于找到了合适的灯丝,成功地发明了电灯,把光明带给了人们。同学样,每当夜幕降临,大地一片漆黑,你在明亮耀眼的电灯下学习或娱乐时,可曾想到这看起来很普通的电灯,却是发明家爱迪生用了多少辛勤汗水换来的呀!
由此我想到,爱迪生他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是多么值得学习的'啊!每当我在学习上遇到困难的时候,我就想要放弃,结果往往只差一点点就可以解出来的难题就前功尽弃了。虽然他已经离我们很遥远了,但是他这种不怕苦的精神却永远地值得我学习。
爱迪生故事读后感5
这是一个星期日的晚上,我一口气读完了《爱迪生》这本书。心里一直在想着爱迪生可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呀,发明了许许多多的东西,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方便。比如电灯,为了发明电灯,一个本来身强力壮的人,因劳累过,两眼布满了血丝,显得疲惫不堪。为了研制灯丝,试验了1600多种材料。爱迪生百折不挠的精神终于使他找到了非常非常合适的灯丝,很成功的发明电灯,给我们带来光明和希望。
他研制蓄电池整整花了9年的时间,试验了进9000多种材料,失败了不下五百万次。最后连他的最好的助手也都不能坚持下去了,但是他却坚忍不拔,毫不动摇,终于获得了成功。他的每项发明都是通过艰苦劳动赢得的,都是他心血和汗水的结晶。
从这时起爱迪生这三个大字,就一直在我的心里铭刻着。夜很深了,妈妈叫我睡觉,我久久不能入睡,心里总是在想着他说的名言:“在天才与勤奋之间,我选择勤奋。”
爱迪生故事读后感6
爱迪生小时候好奇心强,无论做什么都喜欢问个为什么,而且只要可能,他喜欢动不动就做实验,为此常闹出笑话来。
他六岁时,有一次他看见母鸡孵小鸡,就想:为什么鸡蛋能孵小鸡,我为什么不能孵出小鸡呢?一天傍晚,爱迪生迟迟没有回家,后来爸爸妈妈在邻居家的鸡舍里找到了他,邻居知道后,说他是个傻孩子。爸爸妈妈却并没责骂他,还鼓励他多思考。长大以后,爱迪生发明了1000多种物品,他发明的灯就照亮了全世界。
读了它,我深深地感到:我现在的学习不太自觉,做作业总要老师和爸爸妈妈来严加管教,总是想多看电视,多玩电脑,只想着写完作业怎样去玩,不会多去问几个为什么。
读了它,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只有不断地读书,才能丰富自己的大脑;只有不断地探索,才能拓宽自己的视野,才能发现更多的奥秘。
读了它,我一定吸取他这种不屈不饶的精神,一定要认真学习,虚心请教,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爱迪生故事读后感7
你了解爱迪生吗?读了《爱迪生的故事》这本书后,我终于知道爱迪生是一位美国的大科学家和大发明家。他发明了留声机、电报机、电灯、有声电影等上千项发明,造福了人类。
爱迪生从小就是一个好奇心很强的孩子,他不仅喜欢问为什么,还喜欢动手试一试。有一次,他看见母鸡在孵蛋,很好奇,便从家里拿了几个鸡蛋,躲到一个地方,自己孵起蛋来,直到天黑了,他还在认真地孵蛋呢。
爱迪生在课堂上总是喜欢问为什么,有时候,他会问老师一些稀奇古怪的问题,老师答不上来,便斥责他为“低能儿”,还把他撵出了学校。从此以后,他的母亲成了他的“家庭教师”。后来爱迪生在妈妈的教育下,对读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通过读书,爱迪生获得了很多知识,为他后来搞科学实验打下基础。有一次,爱迪生在火车上做了一次实验,结果不小心,点燃了整节车厢,列车长很生气,扔掉了他所有的实验设备。
爱迪生虽然遭受了很多挫折和失败,但是他没有因此而放弃,反而更加坚定地投入到科学实验中。经过6000多次的失败,爱迪生为人类发明了电灯,还给人类留下了大约2000项创造发明,为人类的文明作出了贡献。
《爱迪生的故事》这本书,使我深深的体会到要取得优异成绩,必须要刻苦学习、勇于实践、顽强钻研。也让我懂得了失败是成功之母,没有失败就不会有成功,不要因为一次的失败而沮丧。更让我领悟到了爱迪生的一句名言: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勤奋。今后我也要像爱迪生学习,学习他那种永不言败,坚韧不拔的精神,为祖国的科学事业而奋斗。
爱迪生故事读后感8
今天我饶有兴致地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是《爱迪生的故事》。文章内容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它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善于思考,勇于创新,无论我们遇到什么样的事情,在困难面前都要去动脑想问题。
我也听过几个类似的故事。
在果园里,丰收的季节到了,许多果民都纷纷去采摘苹果,可是他们都没有发现,树上的苹果成熟后都会垂直从树上掉下来,而不是掉到天上去。细心地牛顿发现了这件事情,他经过一番认真的思考,终于发现了万有引力,成了一名著名的科学家。
还有一件事情,当敌人的舰队进攻阿基米德所在的城市时,由于守城的部队太少了。这时,阿基米德在紧要关头想出了好办法,他叫城里每个人都拿起自家的一面镜子,集中对准敌人船帆的方向。由于过去的船帆都是用油布做成的,很快,透过镜子聚焦阳光反射到船上,敌人的船队着起了大火。敌军就这样很快被消灭了。
通过这些故事,让我懂得“思考是智者的习惯,思考是成功的关键。思考是智慧的火花,思考是成就未来的翅膀。”的'深刻道理。
所以我们在困难面前,要不退缩要勇于面对。
爱迪生故事读后感9
今天,我在看《爱迪生的故事》,里面的一个个故事精彩极了,让我爱不释手,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
《爱迪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发明大王爱迪生一生的经历。爱迪生的全名叫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尽管他一生只在小学里读过三个月的书,但在母亲的耐心教育下刻苦自学,勇于尝试,百折不挠。正是他的这种优良品质,使他成为名副其实的“发明大王”。他一生的发明有印刷机、留声机、电报机等等,数量达到惊人的两千多个。特别是高电阻白炽灯的发明,这项最伟大的发明把人类带进了一个崭新的光电世界。
但是,就是这个世界上最著名的科学家和发明家,小时候竟被老师骂成“迟钝”的“低能儿”,并为此被赶出了学校。然而,就是这个老师眼中的“糊涂虫”,在妈妈的正确引导下,对读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他不但博览群书,而且能一目十行、过目成诵。难能可贵的是,爱迪生有着一颗充满探索、永不言败的心。1878年9月,在他开始研究电灯时,为了发现一种合适做灯丝的材料,在用了1600种材料进行试验都失败的情况下,毫不气馁,屡败屡战,以毅力战胜困难,以辛勤的劳动赢得了微乎其微的几率。经过大量的试验——将空气抽到1%大气压,用碳精丝做灯丝的灯泡,终于在1879年10月21日被发明出来了。虽然这盏电灯只连续使用了45小时,但这是人类第一盏有广泛实用价值的电灯。
读着读着,我不禁想到了自己。记得有一次,数学作业中有一道难题,要算出2096分别除以3的几次方的余数。我知道这道题是找规律的题目,就拿2096分别除以3的一次方、二次方、三次方可是算这些很麻烦,我算了几个没找出规律,就有点不耐烦了,又算了几个还没有规律,心想:反正是聪明题,明天老师会讲的,算了吧第二天,老师讲完了题目我才发现,只要我再算两个,就可以找出规律了。我又想起了爱迪生,他的发明往往是成百上千次实验的结果。我就计算了几次就放弃了,这和爱迪生比起来就差太远了!
爱迪生一天工作20小时,规定自己每天读三本书,关于蓄电池的试验,他的记录达5万多次。“天才就是2%的灵感加上98%的流汗。”爱迪生的这句话和留给世人的3400个笔记本正是他一生发明的写照。
是啊,巨大的成就背后都要付出艰辛的努力。我们都应该向爱迪生学习,永远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执著地追求自己的理想!
爱迪生故事读后感10
什么叫天才?
有一个人这样回答:“天才不过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这个人就是美国的发明大王――爱迪生。”
爱迪生出生在美国密执安州的米兰。他的父亲是农民,也给别人家做木工,母亲曾做过教师。
他的家境贫寒,爱迪生在小学里读了三个月的书就被迫辍学了。从此,他跟随着母亲,顽强地进行自学。他从小就建立起这样的信念:人活着就应该工作,工作就是享受,就是无上的乐趣。
盛夏,天气十分炎热,煤气灯下,飞娥成群地飞着,发出嗡嗡的声响。爱迪生不顾这些,他忽而凝神沉思,忽而站起来踱步,忽而又抓住了什么,冲到工作台前埋头干起来。爱迪生发明的东西有:白炽灯、留声机等等。
爱迪生因为患尿毒症而倒了。他发明的'白炽灯在1931年10月18日凌晨3时24分熄灭了。
熄灭了吗?不,爱迪生精神永远照耀着世界,永远激励着人们不断前进。
通过阅读《史记故事》这本书我还结识了许许多多的历史人物,如:除了聪明的晏子、文武双全的伍子胥、善用兵计的孙武、还有第一个统一中国的皇帝秦始皇。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爱的《卧薪尝胆》这个故事。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展开大战,不料越王的军队大败,勾践成为了夫差的阶下囚,后来吴王把勾践放回越国,勾践回国后没有丝毫的大难之后的喜悦,他睡卧薪柴,舔食苦胆,与百姓一起劳作,积蓄国力多年,静静等待着爆发的日子。终于他的机会来了,吴王夫差被他打败。卧薪尝胆的二十年造就了勾践,他忍人所不能忍之辱,受人所不能受之苦,最终一雪前耻。
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失败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学习上也是如此。《史记故事》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还让我时时警醒。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读了《史记故事》,让我情不自禁地发出感慨:“人一生的朋友是书,人一生最好的朋友是一本好书。《史记故事》就是一本好书!”
国学经典是中国传统文化最重要、最具活力的一部分。而传承国学则有利于提高民族的文化素质,陶冶国人的道德情操,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
司马迁是我国西汉时期著名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是汉武帝时期的太史令,但因为同僚李陵辩护,而被处以宫刑。但是,他没有放弃自己的志向,凭借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历史巨著《史记》。
《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鲁迅因此评价它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本书选取《史记》中有代表性的故事,按照时间顺序重新加以排列,从远古时期炎帝和黄帝的传说到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再到刘邦、项羽征战,政治更迭,可谓波澜壮阔、激动人心。比如,《帝尧罚罪,不株连无辜》表现了远古先人大公无私的胸怀;《周幽王玩烽火,毁王朝》说明了君王统治无道,终至国破家亡的教训;《孙膑智斗庞涓》展现了兵法上奇妙莫测的智慧等。
读完整本书后,我受到极大的震撼,一个在牢笼里写成的书怎么会如此铿锵有力、奇异顿挫,实在是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摆在眼前,使我不得不接受这令人难以接受的现实,经过我认真研读,我发现这里面每一个故事都表明司马迁对当时社会的一个看法,他对每一个王朝都进行认真评价,以留给后世许多治世的道理,这些故事不仅告诉我们过去的一些历史事件,也不仅告诉我们司马迁对各个王朝的评价,而是向我们表明一个宁死不屈、坚强勇敢和报效祖国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告诉我中华民族以其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在世界的风云变幻、呼吸吐纳中,创造了令世人叹为观止的历史文化,流传至今。推动历史的车轮轰然前进的不是别人,正是千千万万智慧勇敢的劳动人民,他们用勤劳的双手修筑了举世称奇的万里长城,他们用坚实的脚步走出了延绵千里的丝绸之路。古老的文化在现代文明的映衬下,越发显得美轮美奂。而我们在用现代视角重新解那些古代先贤的智慧的同时,亦使尘封的文明焕发出蓬勃的活力与神采,这正是这本书真正的精华之处。
一个故事之所以尽人皆知,是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段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它蕴含着不朽的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享誉中外,是因为它时时奏响着真与美的旋律。当它们汇集到一起,就搭建起世间最神圣的文学殿堂。畅游其间,我们将跟全世界的人们一起,欣赏美丽、感悟真谛,与他们一起成长,共同进步。
不以规矩,何成方圆?
——《史记故事》读后感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而辉煌的历史,《史记故事》就记载了许多祖先的故事。
书中有运用智谋而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有胸怀大志的陈胜和吴广,有为了安定天下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还有拥有三寸不烂之舌,可以舌定乾坤的张仪……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武练兵》这篇故事。孙武善于练兵,吴王阖闾为了试其才能,故意选拨了108位宫女,让他练兵。孙武将宫女排成两队,挑了吴王最宠爱的两个妃子当队长。但在孙武发布号令时,宫女们都一个个笑了起来。孙武又重复了一遍“军令不可违”,宫女们依然只顾嬉笑。孙武下令斩首队长,吴王闻讯,急忙求情,但是孙武说:“吴王已经把她们交给我来练习,我就必须依照军队的规定来治理她们。队长没带好头,必须按照军规处置。”处置完队长后,孙武回到场地再行令训练时,竟无一人懈怠取闹。吴王虽然痛失两位美人,但却发现孙武确实是个军事奇才,很快便重用了他。
是啊,军令铁律是胜利的保障。而今,长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是否为了追求自己舒服、自由,就可以无拘无束呢?在学校里,有需要全体师生共同遵守的校规;在班级里,人人要自觉遵守班级公约。如果有人违反校纪班规,调皮捣乱,就要接受教育。不然,小到一个学校,大至整个社会,不就乱套了?
用规则来看护文明校园,用规则来守护和谐社会,这正是古人告诉我们的道理——“无规矩,不成方圆。”
21世纪,中国已经跻身世界航天大国之列,这是全中国人的骄傲。我想:这辉煌的成果背后,难道不是所有航天人员在严守规则吗?听老师说神舟飞船的舱门,连一根头发丝的误差都不能有,我非常震惊!我自豪,我们有勤劳智慧的祖先;我自豪,我们更有勇于创新的新时代建设者。
一天夜里,被处以宫刑的司马迁高兴的举起一本书一蹦三尺高,喊道:“耶,这部划时代的历史著作完成啦!”
那以,司马迁所说“划时代的历史著作”是什么呢?它就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故事。
史记故事讲述了三皇五帝时期至汉武帝太始二年的历史。书中讲述了许多伟大的人物,有敢于进谏的赵盾相国,有铁面无么的孙武大将,还有卧薪尝胆的越王色践……书里还讲了一些“出名”的人物,有性情残暴的商纣王,有荒淫无度的晋灵公,还有奉承拍马的奸臣屠岸贾……
《史记故事》不光为我国保存古代历史,还救了它的作者司马迁的性命呢!公元前99前,汉武帝派人攻打匈奴,其中的李陵因遭遇重兵包围投降匈奴,司马迁为李陵说了风句公道话就被打入大牢并处以宫刑。原本遭遇意外打击的司马迁想一死了之,但因为《史记故事》没有完成,所以司马迁要活下来并完成这本书。如此看来,《史记故事》可是立了大功呢!
读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自古以下,朝廷大臣有好有坏,好的有百里傒,蹇步,赵盾等等:坏的,有虢石父,屠岸贾,费无忌等等。自古以来,都是坏人多,但是,坏人也有他的功劳,如果没了坏人,那我们只会在帝王的统治下生存,而不像现在,人人平等!
在我的脑海中,有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有一本书像墨水一样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中抹也抹不掉,这本书的名字叫《史记故事》。我现在给你讲一讲其中一篇我最喜欢的那个故事吧!
《邓通吮疮固宠》这故事讲汉文帝身边有一位宠臣叫邓通,邓通没有一个本事,却善于拍马屁,阿谀奉承。汉文帝非常喜欢他,常去他家做客。一天,汉文帝让术土邓通看相,发现邓通以后会饿死街头。汉文帝马上给他一座山和钱。一天,汉文帝的痔疮发作了治不了,邓通马上对汉文帝的烂疮吸,不一会儿就好了,汉文帝很感谢,汉文帝的太子自己不敢吸又发现汉文帝很宠他就怀恨在心。汉文帝去世后,太子上任的第一命令是把邓通的财物收了饿死街头。其实,我的生活曾发生过和它类似的事,一天去二楼玩,发现有个小朋友的玩具掉在脏水里,他旁边的朋友怕脏不想去捡,我看到就马上把玩具捡了起来要给他时,他旁边的朋友却说我把玩具弄脏还想偷走就马上从我手上抢走给他朋友。还记得一次,我的同学送我一支他朋友送给他的笔,我开心的拿走了。过了一会儿,送我同学笔的人还没搞清楚来龙去脉就认为是我偷他同学笔,马上抢了过去还说告老师听说我偷笔。后来我同学跟他说了是他送我的。他还是生气的说我不对。
世界上发生的事太多,如果因为别人受宠,自己又误会别人还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不怕脏,而你又怕脏,不敢去做能帮助别人的事,就怀恨在别人身上。这样的人没人品、没道德、没善良之心。在生活中我要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善良之心去帮助有需要的人。不要用小心眼去对别人。
看完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那个黑色的下午》,眼泪已模糊了我的双眼,心里久久回荡着那首歌:无论你们在哪里,我都找到你们!生死不离……
文中讲述2008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定格在我们的记忆中。一位身穿红衣的母亲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她的头上、背上都堆满了从墙上垮下来的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七八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婴儿得救了,可是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已经变得僵硬了,像一座永远的雕像,但她的手里一直紧紧地握着一部银色的手机,手机上有一条短信,上面写着:“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还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多么光辉的母爱啊!在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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