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给我买了一套书,是不一样的卡梅拉系列,我看了第一本——我想去看海,我觉得书里的小鸡很勇敢,他一个人去大海上冒险,还遇到了探险家哥伦布,来到了美洲大陆。书里面有一个地方,让我觉得很有趣,美洲大陆上的鸡都是光屁股,原来他们的羽毛都被印第安人拔了做头饰了,插图上画的小鸡真是太搞笑了。后来妈妈告诉我,哥伦布是西班牙的探险家,他在1492年从西班牙出发,经过70天的昼夜航行到达了美洲,发现了新大陆。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陆上的土著。我从这本书里学到了这些新知识。
读《我想去看海》读后感800字:
近期和孩子们读了一本非常有趣的书,名字叫《我想去看海》,这个故事说的是鸡妈妈生了一群小鸡。其中小鸡卡梅啦最调皮,她感觉每天总是吃饭睡觉没有意思。鸡妈妈还让她们学下蛋,她生气地说;“下蛋下蛋,总是下蛋,生活中应该比下蛋更好玩的事可做。”卡梅拉更喜欢听鸬鹚佩罗讲大海的故事,于是她决定去看大海。
可是她的爸爸妈妈不让去,认为这个想法很愚蠢,但是这不能改变卡梅拉去看海的决心。在一天深夜,她看见别的小鸡都睡着了,可她睡不着,一心想去看海,于是就不辞而别,悄悄地走出了家门,朝着梦想中的大海走去。一路上,她走啊走啊,走了很久很久,经历了狂风暴雨,在黑夜里勇敢的前进,它走了很远很远,小脚都快没有知觉了。不知翻过了多少座大山,走过了几座桥,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她看见了梦寐以求的大海,看到了比想象更美丽更壮观的大海:大海翻滚着雪白的浪花,一会儿惊天动地地涌上来,一会儿又轻声细语地推下去。
这时多么美妙的景色啊!她陶醉了。这时,她看见有一块木头,就站在木头上开始冲浪,并顽皮地在水里撒了一泡尿,在大海里玩了很久很久。
起风了,浪花把她打倒,她喝了一口咸水,这时天色渐渐暗下来,她很害怕想回家,可拍的是——海岸线不见了!根本分不清东南西北!家在哪儿呀?她又急又怕地哭喊起来。可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个声音回答她。卡梅拉太累了,不一会就睡着了。天亮了,海面上出现了一艘大船,迷路后的卡梅拉被卷上了圣母玛丽亚号的甲板上,卡梅拉用尽力气摆手,终于得救了,但船长又想吃掉她,她不想死,就想办法,卡梅拉承诺每天给船长下一个蛋才保住了生命。经过努力,终于学会了下蛋,她每天给船长下一个蛋。
一天早上,刚刚生完三十一个蛋的卡梅拉,远远地望见了海滩和一望无际的森林,一转眼,他们已经在海上航行了几个星期,终于见到陆地了,在海的另一边卡梅拉认识了好朋友皮迪克,他们相爱了,并和他生下了一个小鸡名字叫卡梅拉多,后来他们带着孩子回到自己的家乡,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后感·可是她的孩子也是和她一样,不想过着平凡而无趣的生活,一直抱着“生活中应该有比睡觉更好玩得事情!”的信念,他想有颗星星。
这个绘本故事内容简短,十几分钟我就读完了,故事里作者描写大海的句子至今让人记忆犹新:大海翻滚着雪白的浪花,一会儿惊天动地地涌上来,一会儿又轻声细语地退下去。
因为觉得这个句子用词唯美,当时我还让孩子们重温品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卡梅拉是个勇敢的孩子,用她的聪明救了自己,并看到了大海。卡梅拉是生活的勇士,我们应该向她学习,遇到困难不怕吃苦,为了自己的理想而努力,不要半途而废。要成为生活的勇士!从中也让给我明白:面对困难、挑战、甚至是梦想时,我们应该勇敢的做自己,为了自己去追寻更广阔的天地。
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叫卡梅拉的小鸡想去看海的故事。书里讲到,一天小母鸡们在学下蛋,但是卡梅拉却不想学下蛋。因为它听说过大海的奇妙,它一心想去看海,可是它的爸爸妈妈不同意,于是它就趁着其它小鸡都睡着了,偷偷地出发了。路上它遇到了重重困难,可它很勇敢,很聪明,大脑帮助它度过了难关,终于看见了大海。到了晚上它要回家时,因为涨潮看不到海岸线了,它就坐在一根木板上,飘在大海上,可是海浪把它打下了木板,掉进海里,被一条船上的船员捞了上来,他准备吃了卡梅拉。卡梅拉急中生智说:“我可以给你们下蛋,让你们每天都有鸡蛋吃。”终于有一天,船靠岸了,卡梅拉赶紧跳下船,往家回。在路上它又遇见了皮迪克,它们结伴回到了家。
我要学习卡梅拉的勇往直前和聪明、勇敢!
今天我读了《我想去看海》这篇文章,书中主要是讲了卡梅拉和皮迪克两只小鸡的故事。
一天,小鸡们都在下蛋,可是只有卡梅拉不想下蛋,因为它曾经听过很多海的故事,所以他很想去看海,于是它把想法告诉了爸爸妈妈,但是爸爸和妈妈都不赞同,于是它就在当天的晚上独自悄悄地走了。
去海边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路上它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但是它并不气馁继续前进,在经过了很多的风浪后,它终于看到了大海,它高兴极了,知道海是什么样的了,突然它觉得之前受过的苦都是值得的。可是没多久,不幸又降临到它的身上,由于海岸线消失了,它无法回到家里,并给船员们抓上了船并说要煮了它,但是卡梅拉很聪明,它用每天为船员们生一只鸡蛋的方法使自己安全的来到了海的另一边,并在那里认识了另一只小鸡皮迪克,并很快相爱,不久还生了一只叫卡梅拉多的小公鸡,最后它们愉快地一起生活了。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卡梅拉的勇气和聪明所感动。卡梅拉它可以独自去海边追求它的梦想,应为它有直面困难敢于挑战的勇气和聪明。
今天,我读了一本《我想去看海》的故事。
里面的其中一个主人公卡梅拉可和我不一样哦:它有一个好朋友,叫鸬鹚佩罗。有一次,它给卡梅拉讲了大海的故事后,卡梅拉就非常想去看大海,大海究竟是怎么个样儿的?可是爸爸妈妈不同意。这天晚上,卡梅拉不管爸爸妈妈的反对,踏上了追求梦想的征途。可是,在路上,它处处坎坷,碰见了很多艰难险阻。但它永不放弃,勇往直前,终于克服了重重困难,实现了它的梦想。可是,困难又来了,真可谓是前门赶走了虎,后门近来了狼:卡梅拉被一个航海家哥伦布抓上了船,因为哥伦布想吃掉卡梅拉。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卡梅拉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敢,终于说服了哥伦布,和它一起发现了美洲新的大陆
我发现:每个人都在叽叽喳喳地说:我的梦想是要当工程师;我要当科学家;我要当医生可是,梦想不是平空想象而得到的,是靠自己的行动:不断地努力、勇往直前、永不放弃、用自己的指智慧去克服重重困难,才会实现的。我每次碰见难题时,也往往要放弃:算了,明天再看,再解吧!
小朋友们,让我们也跟着卡梅拉一起踏上追求梦想的的征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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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这本书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目,上大学就是老师们推荐书目的必读经典书目之一,后来读了新闻学专业研究生对它的认识更加深刻。
本书作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是勒庞创作乌合之众的社会基础,他在《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这本书所讲的群体心理学理论奠定了社会心理学的基础。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我们往往能找到同感,也有“乌合之众”存在,盲目从众无助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乌合之众》这本书是我学习社会心理学接触的`第一本心理学著作,看完之后我对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有了近乎两极化的印象,一方面我被他对群体行为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对群体心理细腻的刻画所折服,另一方面我却也对他过分宣扬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强烈的种族歧视而感到不可理喻。《乌合之众》是一部美丽与丑恶共存的作品,接下来我将根据我的理解对这部作品做一些解读。
1、群体心理的确存在
我们总认为自己能够随时保持自我,所以一直忽视了群体心理学的存在,但实际上群体心理学不光存在而且对我们的生活还有着巨大的影响。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出:当个人融入一个集体后,他的行为轨迹和思维方式将趋向于群体共性,人们开始放弃了自我思考而是开始听从一些指令,接受一些的暗示,容易被煽动,行为上也开始表现得顺从群体意志。
2、群体心理的产生原因
一旦个体混迹于群体当中,在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后,他们对事物批判的标准便变成了一些简单的外在标尺,例如身处群体的人们总是觉得自己所在的阵营人越多其在伦理道德上占的优势就越大。勒庞在书中提到这种错觉实际上是一种自我保护,与更多的同伴呆在一起既是对他人判断的一种依赖,也是即使自己犯错但因为人多逃避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心态在作祟。
3、群体心理的愚蠢
历史上最能反映群体心理愚蠢的案例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发生的对犹太人的种族清洗。希特勒在当上德国总理后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宣扬热尔曼民族的高贵以及犹太民族的低劣,并将德国一战的失利也归咎于犹太人,将犹太人塑造成了一幅魔鬼的形象。按常理而论,他的这些言论是如此的低俗和幼稚,一个成年人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他这番言论背后其实是想要掠夺犹太人手中的财富,可就是号称严谨的德国人却对犹太低劣论狂热地追捧,据不完全统计二战中死在种族清除中的犹太人达600余万,这个就是群体的愚昧。
对于书中所提到的不同民族在群体心理中的不同反应我没有更加深入的研究,但在道德上对于这种种族歧视我不能苟同。整本书读下来我对“人多力量大”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但在了解了群体劣根性的同时我也更加明白了合作在我们生活中的可贵。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书中讲述了群体的心理所受到哪里因素的影响,群体与个体的差别,群体与领袖的关系等;本书有很多例子讲述了群体心理学的特征,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
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乌合之众》的作者古斯塔夫勒芒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本书是他的成名作,描述了他从心理学方面对群众行为的解读。
初读此书,被其中的观点所震撼,比如群体没有负罪意识,群体天然合理,他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合乎正义的,因为他们的数量决定了这一点、他们会因人多势众而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力量感,这会使得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这是那个时代、那个地域的法不责众,这个词说的不是法律的管辖权,而是指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
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威力有多大,想起身边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朋友,典型的理工男,戴副眼镜,不爱说话,性格腼腆沉静,长相也白净斯文,只是个子较高,身材较壮。一天晚上,他们小区停电,他在外面吃完饭回来时,看到有人群聚集,便鬼使神差的去看热闹,原来是有人因为小区长期停电,便带头聚众拦了公路,因声势越来越大,影响了交通,又恰逢重要会议召开期间,便有防暴警察来维持秩序,在对峙过程中,不知为何人群与警察突然发生冲突,而那位朋友竟随着人群一起大声抗议推搡警察,因为他个子高块头大,很快便成为警察重点控制对象,被送到了派出所,直到第二天调查完毕才释放回家,让家人担心了一天一夜。事后,我问他,你平时都不爱说话的,怎么会去和警察发生冲突?他说他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看到大家都在嚷,都在推,而且停电也确实恼火,头脑一热,便跟着人群一起嚷闹起来。
我想这就是群体心理暗示的作用,人在那种环境下,如果没有受到过专门训练,很容易就被其他人的情绪、语言、动作所感染,从而模仿他人,失去自我。
正如书中所说,每个人都有模仿的天性,因为学别人是天底下最容易不过的事情。
人总是喜欢自作聪明,而聪明人最喜欢走捷径,最快的捷径,无非就是模仿别人,别人做得,我为什么做不得的心理常使人轻而易举的放弃理性思考和权衡利弊,而位于群体环境中,就更容易使人轻率行动,人云亦云。
比如股市,牛市时全民炒股,无论卖菜的小贩还是跳广场舞的大妈,谈起股票都是眉飞色舞,哪还有人记得乐极生悲,月盈则亏.熊市时,股市又无人问津,哪个人在熊市炒股,常会受到背后所指,冷嘲热讽,又哪还有人想起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所以股市的赢家永远是逆向思维,且能做到知行合一,这是人心和人性在人群中的逆袭,故能在股市成功之人,十者存一。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中黎庶也可算作人群,事物总是可以多方面看待的,道理也总是相通的。《乌合之众》中,也并非全然是对人群的消极认识,勒芒也认为群体才会体现出大义无畏、一往无前的凛然气概。群体才会在慨然赴死的进程中带给人一种激昂的情绪与荣誉感。虽然群体的平均智力绝对无法与一些伟大的个人相提并论,然而再伟大的个人终究力量有限,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终究是依靠群体这个庞然大物在缓慢而又不容阻挡的向前推进。
读罢此书,合卷沉思。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必然身在群体之中,无处逃离也不必逃离。无论是否是乌合之众,我们都将面临选择。只是到底该选择人云亦云而麻木但轻松的快乐和安逸,还是该选择上下求索而清醒但劳累的思索和拼搏?但凡有过一定社会阅历的人,就会明白,这个选择,真的很难。
读《塞翁失马》我的`感想非常多,文章告诉我们在一定的条件下,一些事情不是绝对的,好事可以转化为坏事,坏事可以转化为好事。这是我读此文最大的收获。
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例子,比如说,前一段时间我考试考得非常好,回家里来爸爸妈妈也表扬我,我自己也渐渐的骄傲了起来。可是成绩容不下我的骄傲,一落千丈,学习渐渐下降了。爸爸妈妈每天鼓励我,帮助我;老师关心我,督促我;我也打起精神仔细的查找了自己的问题,并把那些问题一点一点的克服,成绩又一天天上升了。我又受到了爸爸妈妈的表扬。这次我没有像上次那样骄傲了,而是更深一步的发现自己的问题,把问题给解决掉。
生活上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我就不一一再说了,我想大家都明白这样的事情。如果你遇到了坏事,千万不要把它想的很坏,很悲观、消极;要往好处多想想,它一定可以转化成为好事的。可是你遇到了好事也千万不要骄傲,趾高气扬的,不然,这样的一件好事就会变成一件坏事。
今天晚上,我上网看了《塞翁失马》的故事,塞翁丢了一匹马,本来是很不幸的事,然而他的马带回了一匹好马,可他的儿子的脚却在骑马时跌伤了,可也因为受伤而没去参加战斗,塞翁因此没失去儿子。
我们一定要乐观的去对待每一件事,有些好事也许会造成坏事,比如:我们买一张彩票中了奖,领钱的时候,也许有小偷来偷窃,这样不光你心理造成了伤害,而且你也会损失重大;有些坏事也许会变成好事,比如:前几天,我打破了一个瓶口非常小的花瓶,但是妈妈来了却没有吵我,因为前几个月,妈妈不小心将一张存有8000元的存折掉进了花瓶里,所以我因祸得福,我好开心!
之所以说塞翁是智者,是因为他很清醒。在他的话里有体现:是福?是祸?他永远在发问。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是人们常说的一句成语。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事和坏事能够相互转化。所以要胜不骄、败不馁,常怀一颗乐观豁达的心态,当事情处于不好的一面时,要学会泰然处之。
塞翁失马这个故事从小,姐姐就讲给我听。每当有事情令我失落、伤心、难过时,我都会想到这个故事,想到这件事的另一面,便让我学会了一项新技能——辩证地去思考每一个问题。
塞翁失马这个故事讲的一位老翁住在与古人相邻的边塞,来来往往的过客都尊称他为“塞翁”。他生性达观,为人处世的方法总是那么与众不同。
有一天,老翁家的马走丢了,街坊领居都来劝他不要伤心,可老翁似乎没有半点伤心,反而释怀地劝慰大伙儿:“丢了马,当然是件坏事,但谁知道它会不会带来好结果呢?”
几个月后,那匹马竟跑了回来。于是大家又都来为老翁贺喜,并夸他在丢马时有远见。而老翁却忧心忡忡地说这会给他带来灾祸。塞翁的儿子由于马回来高兴地天天骑在马背上,竟有一天从飞驰的马背上掉了下来,造成了终生残疾。邻居来慰问,塞翁又说可能是好事,结果儿子没去当兵,保住了一条命,从而使他们父子避免了生离死别的灾难。
由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具有高洁品质的梅花。在夏天这个丰收的季节,许许多多美丽的花朵,如荷花、茉莉花。要说夏天最具象征的花,我还真说不上来。在这个百花盛开、百花争艳的季节,梅花却在一旁黯然神伤,可是在雪花纷飞的冬季,梅花便艳压群芳,只要想起冬天,就一定会想到象征冬天的花———梅花。
从上面的几个故事看,好事和坏事只是一念之间,是很容易发生转化,好事可以变成坏事,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因此万事万物都有两面性,我们要在心态上做好调整,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得失而影响大局。
世事变化无常,好事和坏事是对立统一的,当我们在逆境时不要消沉怠惰,当我们处于顺境时也不要骄傲自满,而应辩证地去思考,体会“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真谛。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告诉我们,身处逆境,而不消沉,要有“柳暗花明”的乐观信念,身处顺境不迷醉,要保持“死于安乐”的忧患意识。在无时无刻保护乐观的心态,遇到事情不要走进“小黑屋”让我们都可以自己心态的好老师!
2007年10月26日星期五天气:晴
今天我读了《塞翁失马》的故事,从前有一个人叫塞翁,他丢了一匹马,邻居都来安慰他,但是他却一点也不难过。结果跑掉的马儿带回一匹野马,邻居们给他道喜,他却变得一点也不高兴。塞翁的儿子因为骑马而摔断了一条腿,大家都说这是坏事,但他却说是好事。结果塞翁的儿子也因此保全了性命。
读了这个寓言故事以后,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凡事都有两面,一面是好的,一面是坏的。同一个问题,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就会得出不同的结果。
《塞翁失马》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老翁住在边塞,所以熟悉他的人都叫他塞翁,塞翁是一个聪明、乐观的人。
塞翁丢了马时,他认为虽然丢了马是一件坏事,但是,也有可能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吧!几个月后马竟跑了回来,当邻居们都向塞翁祝贺时,塞翁却担心,回来的马会给他带来灾祸。结果,塞翁的儿子从飞驰的马背上掉下来,造成了终生残疾。后来,因为儿子残疾没去当兵,保住了一条命,从而使他们父子避免了生离死别的灾难。
塞翁的智慧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身处逆境,不要消沉,不要悲观,要有柳暗花明的乐观信念。要用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和问题。我的学习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例。有一次,我的英语单词听写错了十四个单词,我写到晩上十一点才把错误订正完,我感觉听写错误真倒霉,害得我这么晚了,还在努力辛苦地写作业。第二天,老师又重新听写了一遍,我的听写才全对了。假若不是因为我头天晩上付出了努力,好好地复习过,这次怎么可能听写全对呢!
看来,假如我的学习遇到了糟糕的处境,只要我们用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就能够把困难的处境转换成好的结果。所以,我们在困境中不能一蹶不振,丧失信心,而是要奋起拼搏,转换成对自己积极有利的因素。
假如,你丢了东西,心情不高兴时,一定要想想《塞翁失马》这个故事;假如你考试没有发挥出正常水平,你一定要想想《塞翁失马》这个故事;假如你在路途中迷路了;一定要想想《塞翁失马》这个故事,或许会迎来柳暗花明的转折,假如你与朋友的友谊小船遇到狂风巨浪,你应该想想《塞翁失马》的故事,及时把友谊中存在的矛盾解决了,你们的友谊才会更加的深厚和坚固。假如你遇到了狂风暴雨和冰雪覆盖的天气,你可以要想想《塞翁失马》的故事。总之,面对挫折和苦难,我们要学习塞翁的样子,积极地用阳光、正面的心态去面对,去改变,去迎来较好的结局。
塞翁是个智者,他是清醒的。读了《塞翁失马》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要因为当前的失利而气馁,也不要为当前的收获而沾沾自喜,要有长远的眼光去看待事物的发展。
我认为史铁生先生的创作灵感以及他写作道路上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的病痛。他终年被禁锢在轮椅上,行万里路是做不到了,那就读万卷书;无法使自己的物质世界变得富饶,那就让自己的心灵花园走向美好。他比一般人有更多的时间去思考,让心灵在天地间挟飞仙以遨游,用更深沉的目光去审视世间万物,向另一个世界眺望,在黑夜的宁静中回忆白昼的喧嚣,在死亡的归途上小酌生命的悲欢离合。
史铁生先生所有的文章肯定都是在轮椅上完成的,但文中的他很少坐在轮椅上,要么是重回儿时重品历史百味,要么是憧憬未来重新生机勃勃。这么说他在生活中好像只是沉浸在过去或不着边际地设计下辈子。比如在《好运设计》中,他把自己设计成了一个在顶尖大学当博士生的卡尔.刘易斯,什么都是完美的。但这篇《好运设计》是他自我点醒的一个过程,因为人是不可能完美的。一个完美的系统肯定会崩坏,学会接纳自己的劣势,这便是病痛教给史铁生先生的。
史铁生先生有两篇相当长的散文是《记忆与印象》以及《记忆与印象2》。这两篇的主要内容基本上是作者脑海中的往事,挑取印象深刻的、有意义的事叙述出来,加以“大小史铁生”的评价,使作者对事物的评价有了多样性,一深刻一浅显,既不呆板,也不生涩,完全是发自肺腑,来自心底。
在《记忆与印象2》的开头,有这么两句话,我觉得值得我去琢磨:“记忆,所以是一个牢笼。印象,是牢笼以外的天空。”我从字典上发现,记忆的意思是“过去的事物保存在脑子里的印象”,这仿佛把印象分成了两个部分,一个是保存在脑子里的,一个是没保存在脑子里的。因为有或有过印象的事物肯定是见过的,见过的肯定是过往的。但字典上对于印象的解释是“感受过、接触过的事物在头脑里留下的迹象”,也就是没留下来的不叫印象。这就有些令人糊涂了。但是稍微抠一下字眼就会发现,在上文中我们解释记忆之后,解释印象之前,对印象的分类中把印象分成了两类,一部分是记忆,另一部分是被遗忘的印象。“被遗忘”并不代表它从来没来过,并且作者也说,它们只是在脑海深处深睡着,抵抗着岁月的风化,之后再突然醒来,变成平凡无奇却令人唏嘘不已的青葱岁月。而作者笔下“牢笼外的天空”,也正是这些人生中的美好岁月。
年少气盛的我们总以为一路的飞奔向太阳才无愧于生命,这没有错,我们也需要那股冲劲。但总会有东西阻挡你,或是一块绊脚石,或是一面看起来无法逾越的高墙。如果短时间内无法翻跃,别不知所措,也别硬碰硬,那就静下心来好好整理整理被风吹乱的衣襟,欣赏一下拂上身的露珠,回望曾洒在你身上的盈盈露珠,用心灵看穿这阴霾。最后,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睁开眼,又是一条通天大道。
你看看吧,看看《我与地坛》。
为什么要看?
不为什么。
你要我看,就找不到一个理由?
就怕我说的这个理由太沉重,你不想看;又怕我说的这个理由太无聊,你不想看。
我们站在最高的那一层楼往下看,看到斜晖下的人们还是匆匆的赶路,这时候的他们会不会去想他们生命的价值,会不会去想他们幸不幸福,会不会去想斜晖静静的映照在他们身上到底为了什么?
生命本身就是含义无穷的,“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的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这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我与地坛》)史铁生笔下的这些小生命也都在思索着自己无穷的生命含义,不仅仅在吃,也不仅仅在睡,拥有了生命,也就有了演绎生命的使命,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则,对人,对虫子都是一样的道理。史铁生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到地坛去思考这一个问题,幸好他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顺便读了很多书,不知道他在书中找没找到他的“黄金屋”,也不知道他在书中找没找到他的“颜如玉”,但他有了“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的感悟,也顺便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王羲之的“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王羲之《兰亭集序》)也是告诉我们活着要比死去有更多的意义。死是一个节日,在这个节日到来之前,我们能做的不外乎两件事情:一是好好活着,二是尽可能让自己的生命有一点价值。
活着是很容易的,对于常人来说,吃饱,喝足,倒头一睡,这是活着;养男,育女,造间大房子,买辆名牌汽车,滚滚,这也是活着;出生,上学,毕业,找工作,不断换工作,这也是活着;就算吃不饱喝不足睡不着,还不是活着?
但好好活着得着眼于“好好”,这有两个“好”。
我私下认为一“好”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着。虽然“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我与地坛》),出生也许不是自己的主意,但好好活着得自己想清楚。史铁生为什么要活着?他想过“我为写作而活下来”,而又想到“只是因为我活着,才不得不写作”(《我与地坛》)。这些反复辗转的思考让他认识到“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唯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我二十一岁那年》)。
精神?人只有回归到自己的信仰殿堂里,才能看得见自己精神的微笑,也才能有单臂顶千斤的力量。
你觉得你成绩很差,没有了学习的动力?你觉得家里很穷,没有了跟命运叫板的勇气?你觉得你长得丑,没有了问鼎梦想的机会?错了,你把眼光全放在了信仰殿堂旁边的魔窟屋顶上,那里挂满的只是“欲望”,外在的衍生品,他们存在的目的是迷惑你,让你找不到自己的精神,也就找不到为什么要活着的答案了。别信他的,哪怕你的信仰殿堂里的精神才长出一小点幼芽,你就相信精神的力量。现在,睁开你炯炯有神的眼睛,迈开你矫健的步伐,张开你有无穷力量的臂膀,抓住宇宙的边缘,飞翔,你会看到:人人生而平等!
我私下认为第二个“好”是:热爱自己的命运!这是史铁生告诉我们的最铿锵的道理。史铁生在他“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我与地坛》),他想到过死,谁都不希望自己有一双残废的双腿;在他在文学上碰撞出一条路,发表了文章后,母亲溘然长逝,他再度沮丧,谁不希望母亲看着自己成功,然后满脸骄傲呢?
可是世事无常,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预料,在我们经历前面的这些“风和日丽”之后,会不会有“狂风暴雨”在等着咱们;我们也都无法预料宠我们爱我们的双亲会不会一直陪着我们;更无法预料,今天努力完成了作业,明天考试会不会一塌糊涂。“无限的悲怆与有情,无限的荒蛮与惊醒……以及靠着无限的思问与祈告,去应和那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扶轮问路》)。“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啊,“存在之轮”是“物与我皆无尽也”,是恒常,是一定了的;“无限之转”是“则天地之间曾不能以一瞬”,是变化的是无常的。活着是肯定的,命运已经发生了变化,暂且不说变好变差全随个人修化,单说这命运变了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爱他。
史铁生在《好运设计》中给设计了非常完美的命运,可是他却说:“没有了阴晴圆缺,没有了潮汐涨落,没有距离便没有了路程,那是什么呢?很明白,那是死亡。”我们说过要好好活着,活着的死亡可比死了的活着要痛苦许多。所以,碰到顺畅如意的命运我们爱他,碰到“不可心”的命运,我们更要爱他。在爱自己命运的同时,把我们爱命运的感悟化成春风去温暖在坎坷路上辗转的人们,我们所经历的或好或孬的生活就成了我们爱众生的财富了。史铁生就是这样的人,二十一岁后,在轮椅上和命运几次谈判几次肉搏,挣扎着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滋养,他笔耕不辍,就是要把他爱命运的感悟化成缕缕春风吹去我们心头对命运的埋怨。他是爱众生的,他已经在命运的旅途中成功的升华了自己。
说了这许多,知道为什么要你看《我与地坛》了吗?
生命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是父母亲没有和我们商量就给了我们的,但生命的品质得靠我们自己去锻造,如果还找不到让自己的生命有实实在在的价值的理由,多读点书也许就能找到了。总之,爱自己的命运,爱大家的命运!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结果,文章中饱含作者对人生感悟,对亲情讴歌,朴实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年龄忽地失去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死亡。是母亲爱唤起他意志,他坚定把自己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难道,我们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难道,你真忍心自己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母亲?难道,你真愿意让你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自己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一名新秀。当他第一篇文章被发表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誓言,或是恪守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母亲坚忍一直和毫不张扬爱。
《我与地坛》给予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引导作用。
史铁生文章让人学会感恩,学会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一次心灵搜索和对生命诘问,对生命意义又加深理解。
作者是一个残疾人,在一个废弃的古园,因为他看到的感知和思考的生活问题的沧桑,却也很难回忆时,他的母亲还活着,痛苦和遗憾。具有多种场景相结合,思想和生活做了个鬼脸深度。
看完我们这篇论文文章,随作者对人生也有些学生感悟,对亲情的讴歌、朴实的文字中却洋溢着作者自己心灵世界深处的情感,更多的是对生命的思索,对生与死的理解,真的是一篇具有不可为了多得的完美主义作品。
作者自己在他最狂妄的年龄已经失去了学习双腿,惨痛的灾难降临到他头上,失去一个双腿后对他来说是一种沉重的打击,亦如五雷轰顶。失去双腿让他找不到相关工作,找不到发展出路,所有的不顺,所有的自卑,所有的痛苦让他痛不欲生、失魂落魄。每天需要面对社会这一切,他只有通过选择企业逃避与逃离,逃离的最好藏身之处主要就是地坛——这座古园,想象着躲进这古园里自生自灭,逃避生活现实问题乃至中国放弃对于生命的想法。也正是因为这种躲避让以及作者认为可以能够静下心来看清古园历经春、夏、秋、冬一年没有四季的变化与轮回,花开花落,植物之间竞相研究生长,生物的生机勃勃等等这些景象。当经历了一次次得到心灵与死神的斗争后,他最终拒绝了他们死亡。
后面,史铁生先生不仅可以思考了自己的逆境,也深思我们自己工作瘫痪后对母亲的打击。起初他并没能够感受到祖国母亲的痛苦,只是为了一味的沉浸在他们自己的忧伤中,经时间的酝酿和母亲的去世后,他感知学习到了中国母亲的忐忑与无奈,不易和心酸,现欲将好事相告于母亲时却无法进行实现。是母亲的爱唤起了他的意志,坚定了他的信念,他决定将自己的心变成学生一片文化沃土,何况对于母亲教育已在社会这片沃土上洒下了世界第一把种子。然后,是一对老夫妇、一个通过唱歌的青年……无数次地给作者同时鼓励,找到了企业生命的意义,从而更加坚强的活下去。
看完这本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也怒视着那些面对挫折和苦难的人选择自杀,比如:莫泊斯割喉自杀,马利亚诺自射自杀,海子卧铺自杀等等,追根溯源是对生活不负责任,不重视生活。 人的一生很短,不会一帆风顺,会遇到很多不幸和坎坷,无论我们是否有勇气面对,敢于克服,所以所有的困难都不足以恐惧。 做人要负责,皮肤要负责,父母要负责,不敢破坏,孝顺也。
史铁生用这篇文章写下了心路历程,给了我们前进的动力,让我们善待生活。
“我常觉得这中间有着宿命的味道,仿佛这古园就是为了等我,而历经沧桑在那儿等待了四百多年。”带着一种淡淡的惆怅,《我与地坛》拉开了序幕。它没有华丽的词藻,也没有家破人亡般的悲哀,但却如此震撼我。或许这个残废一生的人躲在和他一样的孤独的古园是那么偏执又平凡,但细读过文章,才会明白,这是一个已进中年的人对年少时故作悲伤的惭愧,是对这个不幸却也幸运的人生的豁然接纳。
我感触最深的是“快乐在细微处萌生”。在狂妄之年忽然残废的作者虽然无力看见波涛汹涌,但处在寂静的地坛,他看见了循者亘古不变的路途到来的太阳,飞的悠然自得昆虫,甚至被太阳照的金灿灿的空气。这些是多么平常的啊!平常到它们就静静的待在我们的身边,而我们却无暇瞧他们一眼它们有多美好。我们总在抱怨着成绩不够好,零花钱不如别人的多,我们的父母为什么那么古板,生活的节奏怎么那么快,还有,我为什么不快乐。
合上书,我静静想,有多久没有独自在自然中慢慢走。还记得上一次是在初二,我放学一个人沿车的线路走回了家,那次,我惊讶地发现原来路边有卖风筝、布鞋的小店,有古色古香的店面,还有一抬头能看见的片片绿荫。平时我大概不是在车上发呆,就是和同学谈天说地,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在车窗外一闪即逝,我从未发觉,也无心去寻找,自然也不会懂得更广的快乐。
快乐在细微处萌生。我想这世界上并不乏美好,只是我们那双本会发现美的眼睛闭上了,是太累了或是再也不愿睁开了,那么,沉下心读读石铁生的《我与地坛》吧,他虽然身有残疾,却因此更有暇在细微处体会到自然的乐趣,还有深沉的母爱,最后悟出了人生的真谛。读后在感动的同时也去郊外走走吧,沐浴在干净的阳光里,好好地微笑吧。
太阳下山了,他被拉到刑场上,乌黑的枪口对着他,他明白,只要鬼子一开枪,自己就会完蛋,于是他趁鬼子不注意,一个猛子跳进了河里,鬼子慌忙往河里打了几枪。村里的人听见枪声,老人含着泪说:“有志不在年高,死了可惜。”这时,小胖三说:“他在那儿!”大家都去迎接他。你知道他是谁吗?对了,他就是主人公——小雨来,他机灵,聪明,用自己不怕死的精神和敌人战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小英雄雨来》的书,本书作者叫管烨。主要写了在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的芦花村里有一个小男孩雨来。有一天,鬼子闯进了小雨来的家里,小雨来用机智躲过了这一劫。那天,他家正有一个八路军伤员,可一个日本扁鼻子军官去了他家。军官往有战士的右房走去时,雨来的心“咯噔”一下,那可是八路军的房间呀!他赶快说:“大爷,您的房间是北房。”然后又不断地讨好军官,军官看他没有敌意就走了。从这一点,我知道小雨来很机灵。有此我联想到,我每次害怕的时候,总是会担心吊胆不敢说话。
鬼子用刺刀对着雨来,要他把妈妈、爸爸和八路军的位置说出来,不然就挑死他。雨来不想出卖自己人,只说了三个字:“不知道。”鬼子在一气之下拔出刀架在雨来脖子上让他说。这时,埋伏在一旁的李大叔不想让雨来受伤,端起枪“呯!”鬼子应声倒地,另外的鬼子一看大事不好,连忙逃之夭夭了。从这儿,我想到我流一点点血就要哭,可是雨来面对死神却如此坚强,我比起雨来,脆弱多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想说:在那个年代,雨来那么小的年纪,就有勇敢、不怕死的精神,这个和平年代,应不应该有那种精神呢?我想,我和雨来一样大,也应该有雨来那种精神,来帮助我们克服所有困难。
读了《小英雄雨来》的故事,我被里面的主人公雨来深深地吸引了,他是一个活泼顽皮,聪明机智,勇敢顽强,而且具有强烈爱国杀敌思想的少年儿童。
雨来是芦花村一名普通的十二岁小男孩,可是他所表现出来的机智勇敢是有些大人都比不上的。有一次,交通员李大叔为了躲避日本鬼子的追赶,躲进雨来家的地洞里,日本鬼子找上门来逼问雨来说出李大叔躲在哪,软硬兼施,日本人把雨来打得两眼直冒金花,鲜血直流,雨来就是说不知道,最后日本人没办法了要抢毙雨来,雨来趁鬼子没开枪之前跳入了河中,躲过了一劫。
雨来很善于游水,这个优点不仅一次救了他。还有一次,日本鬼子来扫荡芦花村,可怜的雨来被抓住了要求带路。雨来将计就计把他们先带到了假的地雷阵,故意提醒他们非常小心地通过地雷阵,等到到了真的地雷阵,他反而告诉鬼子们现在安全了,他自己趁机故意掉入了旁边的河中溜走了。刚鬼子们庆幸他们已出了地雷阵时,地雷山崩地裂似地爆炸了,鬼子伤亡惨重,雨来却安然无恙。
雨来感人的故事很多很多,说也说不完。他由一个聪明的孩子最后成长为一个机智勇敢的“小八路”,小小年纪就和游击队们一起里应外合消灭了敌人。虽然我们现在生长在这个和平的年代,不需要与敌人作战,每天生活在父母的保护下,锦衣玉食,但是我们也应该向雨来学习,学习这种坚强与勇敢,学习这种强烈的爱国精神,学习这种坚持就是胜利的精神。我要竖起大拇指对雨来说:“雨来,你真了不起,你永远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这一天,我得到了一本好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小英雄雨》。刚拿到这本书,我看的津津有味。以下是我看完前十章的感受,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鲁花村是个美丽的地方,我们的英雄余来就是在这里出生的。雨水水质很好。有一次,他妈妈不让他玩,他拿着扫帚就冲。小英雄带着雨来的时候,冲进水里,让妈妈很无奈。玉来依然是爱国英雄。他曾经翻身革命战士,躲过日本鬼子,被打得头破血流。而且下雨的时候经常组织朋友,农村就是里面的巡逻队,保卫村子。他们还和士兵们埋下地雷,炸毁日本人的大部队。当雨知道他要去上夜校时,是多么兴奋啊!他保护好自己的课本,珍惜上学的机会。我们现在条件这么好,为什么不好好学习呢?
我们一定要爱书爱祖国,任何时候都要为祖国挺身而出。
高基尔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前段时间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小英雄雨来》。这本书正如我快乐的源泉,给我带来了欢乐与收获。
书里讲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的少年雨来,他为了掩护革命干部和敌人斗智斗勇的故事。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雨来是一个勇敢、机智、热爱祖国、不畏强敌的小英雄。雨来这种优良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
文章的开头介绍了雨来的家住在晋察冀边区的北部一个叫芦花村的村子里。雨来还有很多好伙伴,如:铁头,三钻儿……他们每到夏天都喜欢到还乡河去游泳,所以练就了很强的游泳技能。后来雨来上夜校读书,老师教会了他们:“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
有一天,雨来听见了爸爸和妈妈说:“鬼子又来扫荡了”。因为情况很危急,所以爸爸匆匆忙忙地离开了。几天后,雨来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家。这时,交通员李大叔匆匆忙忙的走进来,搬开雨来家的缸,缸后面居然有个大洞,李大叔连忙跳进洞里,跟雨来说:“把缸搬回原地方。你就快到别的院里去,对谁也不许说。”雨来使尽气力,才把缸挪回到原地。就在这时,鬼子冲进来了,把雨来家都翻遍了。也没有找到李大叔。鬼子问雨来:“刚才有个人跑进来,看见没有?”雨来回答到:“我在屋里,什么也没看见。”鬼子又多问了几遍,可雨来依然回答:“我在屋里,什么也没看见。”听到这话后,鬼子的眼光立刻变得凶恶可怕,就开始打雨来。可雨来依旧没有把李大叔藏在自己家里的事泄漏出去。最后,鬼子忍无可忍,叫手下拉出去枪毙。
太阳已经落下去了,大家都以为雨来已经死了,都很伤心。就在这时,水面上露出个小脑袋来。大家都高兴得叫起来,“雨来没有死!雨来没有死!”原来是枪响以前,雨来就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到河里去了。鬼子慌忙向水里打枪,可是雨来已经从水底游到远处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非浅。我们要向雨来学习,学习他在紧要关头从容不迫,不怕苦、不怕牺牲的精神。还要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爱祖国,爱人民的人。
今天我读了《小英雄雨来》这本书,书中讲了雨来掩护交通员李大叔并且与鬼子英勇做斗争等许多故事,书中歌颂了雨来热爱祖国,机智勇敢的品质。
书中“把鬼子领进地雷阵”“巧计护送八路军”“夜送鸡毛信”等这些故事情节使我非常感动。年纪幼小的雨来,可以为了国家、人民冒着死的危险,宁可玉碎,不为瓦全,小雨来爱国精神将永远铭记在世人心中。
然而在那个战火冲天、硝烟弥漫的`时代,有的人却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出卖国家和人们,使人民和爱国志士死伤无数,他们多么可恶啊!同样在一片蓝天下,同样的一片土地上,同样受着相同的教育,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别?
虽然雨来生长在抗日时期,但是他能认真发奋读书,雨来勤奋读书是为了精忠报国,我们虽然是小学生,可又何尝不是呢?我们要向雨来学习,努力建设伟大的祖国,让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最后,我想说,雨来,你的事迹如石上的刻石,永远的铭记在人们心中。你的精神如奔腾的流水,将永远的传承下去,我们要向你学习!
又是暑假读书时……
潘老师笑眯眯地走上讲台,拿着书目单,在黑板上写着:《昆虫记》《寂静的春天》《唐山大地震》……
看到《昆虫记》,我的心情就不好了!小学,老师推荐我看过,里头都是那些另我讨厌的小昆虫,有狼蛛、黄蜂、松毛虫……
妈妈劝我说:“这本书多看几遍,对你初中科学有好处的。”
我反驳道:“早着呢!”
如今,我再一次翻开《昆虫记》,怀着求知的心态去阅读着……
这是昆虫的王国。辛勤的蜜蜂、威武的螳螂、歌唱得蝈蝈……
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螳螂在饥饿时会吃自己的同伴;螳螂的眼睛在白天时是透明的,在晚上就变成不透明的;小条纹蝴蝶是利用嗅觉来找到异性的;大孔雀蝶求偶是在黑暗中进行的;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
法布尔就像一个孩子,喜欢爬在树上、趴在地上观察昆虫,让我想起了儿时的我,东爬西爬的,好不开心!可现在因繁重的学业而早就淡忘了这种快乐,而这本书又让我重温往日的快乐!
当我被《昆虫记》所吸引时,我似乎就在那个伊甸园中,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的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为下一次实验做准备。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读书,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不过“多读书,读好书,每次读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是我得出最值的结论。
我有许多书:《小公主》,《城南旧事》,《漂亮女孩夏林果》……但这些书我觉得很一般,只有《昆虫记》才是我真正的乐园。
《昆虫记》,我的乐园。一翻开它,里面的小昆虫争先恐后地往我面前挤,生怕我看不见它们似的。
首先进入我眼帘的是那美丽的孔雀蛾。它的身体是红棕色的,脖子上面有一个白色的小领结。孔雀蛾的翅膀上还有一圈灰白色的花边,多么漂亮啊!孔雀蛾虽然非常美丽,人见人爱,但它的生命却是那么的短暂。它只有两三天的生命时间。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它会拼命的找异性。有些孔雀蛾还没有找到就死去了。所以,美丽的孔雀蛾总是很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每当我看到这儿的时候,一只只孔雀蛾好似从书中飞了起来,它们成群结队地在我面前翩翩起舞,对我展示着它们独特的魅力。这难道不会让我快乐吗?
其次进入我眼帘的是狼蛛。虽然它很凶残,但我对它还是有着好感。狼蛛长有两颗毒牙,里面含有剧毒,被它咬到的人会马上失去知觉。如果是麻雀,老鼠这些小动物被它咬到就会死去。狼蛛虽然凶残,可它却是一位负责任的母亲。狼蛛妈妈在产卵之前会用吐出来的丝织成一个网,有人的手掌那么大,织好后,狼蛛妈妈会用最好的丝做成一个小碗,产完卵之后就做一个盖子把小碗盖住,这样就好似一个小球。狼蛛妈妈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带着这个小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狼蛛妈妈都会拼死保护自己的小宝宝。狼蛛妈妈对自己宝宝的爱真是无处不在。这不就像我的妈妈爱我一样吗?我的妈妈一天到晚对我呵护备至,嘘寒问暖,把什么好吃的东西都留给我,这不就是爱吗?
《昆虫记》里面让我快乐的故事很多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你从我读《昆虫记》的故事里感受到了快乐,那么请别再犹豫,快来和我一起在昆虫的世界里遨游吧!《昆虫记》就是我快乐的源泉。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让。亨利。法布尔的主要著作。也叫做《昆虫物语》、《昆虫学札记》和《昆虫世界》。这本书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在自然科学是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被誉为“昆虫界的史诗”。真实地记录了昆虫的生活以外,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人,他一个人耗费了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他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10卷大部头的书。没错,他就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
法布尔(1823年12月22日~1915年10月11日),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文学家。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他在撰写《昆虫记》时,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生动有趣的写出了昆虫的生活习性,饮食习惯以及它们的形态特征。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法布尔对《昆虫记》的写作,不是进行机械的论文式写作,而是进行有情感交流的散文化写作,这就使《昆虫记》既有了自然科学上的价值,又有了文学上的价值。这两种价值的共存使法布尔的作品有了最广泛的读者群,同时也使这部作品又了流芳百世的可能。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关于蝉的这一片文章了。首先,作者先介绍了蝉的歌声,蝉不论你怎么折磨它都无法使它停止歌唱。随后介绍了蝉所居住的地方以及它的形态,还有蜕皮的过程,在蜕皮的过程中,是很痛苦的,甚至如果有的蝉没有蜕皮成功,那么它们就会死去。最后,作者介绍了蝉的繁殖。它们一只蝉一次就可以产三四百个卵。
法布尔凭借广博的知识、诙谐的趣味以及精彩的文笔把我们一次次导向昆虫世界的。他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要仔细认真地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你也许会发现不一样的事情。
这几天我读了法国著名的作家法布尔的昆虫记。立刻就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了,它向我们用生动有趣的的语言表达了上百种昆虫的生活以及习性,让我们能更加深刻的了解各种各样的昆虫。
走进这里,放下一切行囊,带上一颗质朴纯真的心,看遍万物生长,日月沧桑。
与其说《昆虫记》是科学界的语言瑰宝,不如说它是文学界里的一朵奇葩。与其他科学书籍不同,《昆虫记》并不像学术论著一般枯燥乏味,全书行美优美,犹以拟人手法见长,堪称一部出色的文学作品。举一例子,法布尔对绿色蝈蝈如此赞美:“全身呈浅绿色,另有两条白色丝带缀在身体两侧;它的身材得天独厚,修长匀称,大大的双翼薄似轻纱,是蚱蜢类昆虫最优雅的。”栩栩如生的描写,使绿色蝈蝈这一形象跃然纸上,恍惚间,我仿佛看见一位青衣女子向我款款走来。法布尔更是这样描写丛林音乐会:“角鹄表演着忧伤的独唱,铃蟾用钟声演奏着奏鸣曲,意大利蟋蟀弹拨着小提琴的琴弦,绿蝈蝈儿仿佛在敲击着一个小小的三角铁。”在他的笔下,动物们俨然成为了音乐家,/创新作文/动人的乐音从字里行间飘出,萦绕在我的耳畔,我沉醉于其中,久久不能自拔。
《昆虫记》吸引我的不仅只有妙趣横生的语言,还有法布尔对生命真挚的热爱和极高的敬佩。可以说,这部作品的感性基调以及动力,就是对生命的敬畏和关爱,一种对生存的清醒认识;一种对生活的深厚感情。法布尔热爱生命,所以他赞美胡蜂蜂房的精美,钦佩螳螂筑巢的智慧。法布尔尊重生命,所以才为蝉正名,指责蚂蚁的贪婪法布尔珍爱生命,所以他能从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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