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假期,我在家里读了《福尔摩斯》这本书。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福尔摩斯怎样侦破奇怪、奇特的案件。
福尔摩斯非常聪明,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神探,可后来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就发现我错了。其实福尔摩斯并不是神探,每一次别的侦探破不了的案,他都能侦破,其实福尔摩斯就比别的侦探更细心、下的功夫更多。有一个案件,别的侦探破不来的一个奇案,福尔摩斯发现了其他侦探都没发现的一个秘密的`地方,经过五天五夜的侦察和研究终于把这桩绝世奇案给侦破了。假如别的侦探都下功夫的话,个个都能像福尔摩斯一样是神探。我们学习也是这样的,为什么有些题有些同学能做出来,有些同学却做不出来,不是做出来的同学聪明,也不是做不出来的同学笨,而是做出来的同学比做不出来的同学更细心、下的功夫更多。只要我们细心读题、下功夫,就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
福尔摩斯的细心和他下的功夫令我很是敬佩。我一滴你要好好学习,长大以后报效祖国。
在假期里,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里面的故事悬疑、烧脑,善于开发我们的脑洞。其中有个华生和福尔摩斯的一次对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
有一次,华生和福尔摩斯一起在屋子里商讨案子,福尔摩斯说的头头是道,而华生却一点也说不出来,华生很疑惑的看着福尔摩斯,问:“你为什么能推理的那么好,而我却一点也推理不出来,这是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细心观察,也没勇于发现。这样吧,给你举个例子。你知道我们每天都要走的台阶有多少个吗?”福尔摩斯意味深长地看着华生。
华生支支吾吾的说:“我……我不知道。”
“看吧,你不知道,有18层台阶。”福尔摩斯说。听完福尔摩斯的话,华生愧疚的低下了头。从此以后,华生细心观察,发奋努力,终于成了福尔摩斯的得力助手。
读完这本书后,我就开始留意身边的事物,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我曾经没有观察到的,细小的东西。让我知道只有这样才能让生活更美好。
的确,谁又不是这样呢?你看,齐白石爷爷画虾技术一流,不还是细心观察虾,勇于发现虾生活的地方。大画家文与可更是这样,在自己家的后院里面种满了竹子,细心观察竹子,所以画出来的竹子才那么栩栩如生。
在生活中,我们也是这样。那次,我和妹妹在奶奶的院子里面玩,在墙角那里发现了一只绿色的东西,好像是只虫子,我和妹妹吓的赶紧跑了回屋,之后我和妹妹就不敢在出去了。生怕那只未知的生物来找我们,奶奶连看都没看。就把它踩死了,奶奶回屋跟我们说了,我有点不甘心。因为我想弄清楚它是虫子还是别的,但是当我去墙角时,它已经血肉模糊了。我心想:“哎!要是我细心点,敢去看看,也就知道它是什么了。以后我一定不再这样。”
由此,我悟出来一个道理,我们只有细心观察,勇于发现,才能不留遗憾,找到更好的自己。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家的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这个暑假,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这本书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Sir Arthur Conan Doyle ,1859年5月22日-1930年7月7日),英国小说家,因成功地塑造了侦探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而成为侦探小说历史上最重要的小说家之一。。这本书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个篇章,收录了两个长篇、八个短篇,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讲了九月一个美丽的早晨,神探夏洛克·福尔摩斯收到一封来自一位名叫詹姆斯·摩梯末的医生的拜访信。上午十点半摩梯末医生如约而至,他随身带来了一扎神秘的手稿,这扎手稿来自已故的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土。
信中讲述了一百多年前巴斯克维尔家族的祖先雨果·巴斯克维尔是如何为非作歹,最终招致自己丧命在传说中凶悍无比的巴斯克维尔猎犬的利齿之下的故事。自此之后,巴斯克维尔家族就笼罩在祖先所犯下罪行的阴影之中,家族族长的继承人们都相继以蹊跷而恐怖的方式死去。
起初福尔摩斯并不为摩梯末医生的故事所吸引,认为这只是个有趣的传说。但随着摩梯末医生逐步向福尔摩斯讲述了查尔斯·巴斯克维尔爵士死因的疑点时,福尔摩斯决定插手此案,因为他意识到这不仅关系到已故伯爵查尔斯的真正死因,还关系到巴斯克维尔庄园的下一个继承人亨利·巴斯克维尔的生命安全。
在福尔摩斯的巧妙安排之下,他的忠实搭档华生医生陪伴亨利爵士回到巴斯克维尔庄园。 在巴斯克维尔庄园期间,华生医生接二连三地遇到了种种怪异之事,如半夜时分女人凄惨的哭声,管家白瑞摩夜间可疑的举动,还有他后来发现的一封查尔斯爵士死前未被完全烧毁的信件的碎片,等等。这诸多的'疑团使他如坠入云雾之中。正当他决定开始深入虎穴探听虚实之时,他却出乎意料地遇到了从天而降的福尔摩斯。
原来福尔摩斯为了弄清传说中那只可怕猎犬的秘密及发生在巴斯克维尔庄园的惨案,故意避人耳目,独自躲在人迹罕至的沼泽地,忍受暴风雨以及孤独和寒冷的袭击。而此时狡猾的罪犯也开始按捺不住,逐渐浮出水面,他迫不及待地误杀了穿着亨利爵士衣衣服的逃犯塞尔多。这使福尔摩斯更加确信自己的推断无误。
于是,福尔摩斯果断地用亨利引出了真正的凶手--斯台普顿。原来两年前刚刚搬到德文郡的斯台普顿就是罗杰·巴斯克维尔,即查尔斯爵土最小弟弟的儿子。多年前人们误以为身为逃犯的罗杰死于南美洲,但实际上,他并没有死,而且还有了一个儿子也叫罗杰,他就是斯台普顿。斯台替顿知道如果查尔斯和亨利都死了,那么他将能得到巴斯克维尔家族的巨额财产,因此他便利用巴斯克维尔猎犬的传说不择手段地杀害了自己的亲人。他先是用恶犬吓死了年老体衰的查尔斯爵士,随后又妄图让恶犬咬死亨利爵士,但福尔摩斯最终识破了他的诡计,在华生和警探的配合下杀死了那只可怕的猎犬,而斯台普顿也在深夜仓皇出逃时葬身于沼泽。
前几天,我买了一本名叫《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书。
这本书有两个十分重要的角色,第一个是主人公夏若特·福尔摩斯,第二个就是华生,这本书有两篇长文和四篇短文,第一篇是血字的研究,这篇文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篇讲述了华生因伤回到英国休养,偶然结识了福尔摩斯。一天,福尔摩斯接到侦探格莱克的来信,请他去破案。最后福尔摩斯经过调查和推理,将凶手捉拿归案。第二部分主要回忆了凶手年轻时与死者之间的恩怨,讲述了凶手的杀人动机与作案的整个过程。福尔摩斯的性格有许多的矛盾之处,比如他生活懒散,但他破案时却是一丝不苟,有时还讽刺那些官方侦探,却有心甘情愿为他们效劳。他时刻保持从容不迫,像一位惩恶扬善的英雄,伸张正义吗,打抱不平,但他偶尔也会犯个错误这正是他矛盾的统一才使他的个性更加鲜明华生性情温和,在福尔摩斯面前显得非常愚笨,但他也是一位不可磨灭的配角。
我也要学习福尔摩斯他对所有事情都十分严谨,还有他的智慧。
今天我读完了英国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完这本书,我被福尔摩斯严谨的思维惊呆了。
匪夷所思的事物,扑朔迷离的案情,心思缜密的推理,惊奇刺激的冒险。伟大的侦探,永远的福尔摩斯。这个身材瘦削、头戴猎帽、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神探形象已经深入人心。福尔摩斯,这个伟大的名字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
一开始我买这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这样敬佩福尔摩斯,我只是看看福尔摩斯破的案我能不能破开。我那时是对福尔摩斯怀着一种不服气的心理去看的这本书。
但是看完了这本书,我发现我完全错了,福尔摩斯那严谨的思维不得不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现在让我们来说一说这本书中的七个探案的经历吧!
第一个故事《修道院公学》写的是霍尔德芮斯公爵的独生子被劫走的事情。起先,我认为是德语老师黑底格把孩子劫走的,可是,后来种种证据证明德语老师黑底格只是这其中的一个受害者。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居然是公爵大人的秘书王尔得先生精心的一手策划的。
第二个故事《黑彼得》写的是彼得卡里船长之死的疑案。本来凶手已经被霍普金斯先生(福尔摩斯寄予厚望的一位年轻警探)找到了,但是福尔摩斯凭着他的推理,又找到了另一个凶手。这两个凶手相比较,显然,福尔摩斯捉住的那个人是真正的杀手。
第三个故事《查尔斯米尔沃顿》写的是查尔斯米尔沃顿要将一些挑拨夫妻关系的信件在贵族麦尔兹女士和中尉多尔金结婚的前两天寄给多尔金,让他们取消婚礼。福尔摩斯巧妙地把这些信件烧掉了,避免了这次灾难的发生。
第四个故事《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写的是在一段时间内,有五座一样的拿破仑半身像都被同一个人打碎的事情。福尔摩斯在大家都十分迷惑的时候打破了第六座塑像。在那里他发现了一颗珍珠,原来,这个犯人就是要找这颗珍珠。
第五个故事《三个大学生》写的是在福兹求奖学金考试的前一天,试卷被抄袭的事情。福尔摩斯从各个角度调查了现场,又拜访了在周围住的三个大学生,了解了他们的身高和兴趣,捉住了这个贼。
第六个故事《金边夹鼻眼镜》写的是约克斯雷旧居事件。这一事件中,不仅有青年威洛比史密斯的惨死,而且悲剧后的事情还揭示出了奇特的犯罪动机。
最后一个故事《失踪的中卫》写的是在英国剑桥大学的橄榄球队与牛津大学队比赛的前一天英国剑桥大学队的中卫失踪,福尔摩斯通过跟踪找到了中卫。
通过读这本书,我不得不敬佩福尔摩斯,他让我知道了:要注意细节,才能成功。他还让我知道了:我还有欠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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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读的有点仓促,有点读的不认真,加上读后感是半月之后写的,看完后许多感触早就忘了,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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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妇人》用朴实无华的写实手法描写了马奇家的四姐妹,在她们艺术家一般的才能下,强调的是个人尊严和自立自律的重要,体现了发奋有为的美国精神。她们写作、绘画、弹琴、创作剧本、演出、管理家务……这些无一不渗透着她们的多才多艺。同时,她们又结社办报、照顾婶婶、做家庭教师、勤奋写作……明知、自由的选择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她们的归宿虽然各不相同,但都是自强自立精神的结果。
不论是美丽如花的梅格,刚毅果敢的乔,文静胆小的贝思,还是端庄懂事的艾米,都有一种惹人喜爱的性格,她们的结局各式各样,梅格嫁给了一个英国小伙子,年轻的乔嫁给了一位40岁的大伯,贝思因得猩红热而死亡,艾米嫁给了劳里。她们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而贝思只是她们心中一丝美好的回忆。
《小妇人》是一本让我回味一新的书,我要学习这种自强自立的精神,在家里,不再依赖爸爸妈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学习上,面对难题尽量自己动脑筋,不轻易请教别人。外出旅游时,要学会洗衣、梳头等,做好力所能及的事!
今天,我读了《小妇人》。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那个人物呢,也不好说。我喜欢梅格的温和,乔的文学细胞,贝丝的乐于助人,艾米的漂亮。不过说到底我还是喜欢贝丝,她做事不求回报,乐于助人,身体虽弱但具有忍耐力,她做事默默地干着自己的分内事,有时还会帮帮别人什么的。
这几天一直在看韩剧<小妇人>,恩,满不错的,不象是那些言情的,是蕴涵了大智慧的电视剧,我最喜欢老二,未得了,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在认真,努力,真实地活着,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忍受着一切。我总是很喜欢坚强的女性,期盼自己也能成为那样的人。
看了这个电视,才知道要成为作家得多辛苦,多努力啊。我们应该多读些书,前些时候有数据显示中国人现在的读书率太低了,平均每人一年读半本书都不到。
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小妇人》让我认识了一个家庭中的四位坚强的女孩:梅格、乔、贝思、艾米。梅格窈窕贤淑;乔泼辣直爽,贝恩温柔文静,艾米漂这活泼。
她们性格不同,各有追求。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梦想成为作家,优雅自私却颇得人爱的艾米喜欢绘,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里人的贝思爱好弹钢琴。
她们都对美好生活充满渴望。她们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忍,从急切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每一个人,都是坚强的。
自古以来爱情是一个永恒的文学主题,每一个人都盼望领有一份纯洁的爱情,可是在残暴的道德观点和虚假的残害之下,那一段高贵纯洁的爱情却幻灭了,那段爱情就是出自《茶花女》这本书中。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漂亮仁慈的烟花女子,玛格丽特与诞生名门的男子阿芒彼此相爱的悲剧故事。
首先当我看到玛格丽特找借口推脱他们的约会,阿芒以为她诈骗了他,于是写一封断交信给她,我真为玛格丽特肉痛,阿芒怎么就不清楚她的处境呢?她的也是身不禁己的啊!我多想跳出来对阿芒狠狠地说:你这个大傻瓜,你们如斯胡爱,却又伤害彼此,为什么这样做呢?我暗暗想,也许这就是嫉妒与虚荣心在捣乱吧!可接着又读到阿芒跟玛格丽特一起去乡间过圆满的田园生活时,我也和他们一起开端向往着将来美妙,要是两人能这样快活生涯在一起该多好啊!可是我明白假如这样的话这本书就不会有了,后来又会产生什么变故呢?是缺钱用,仍是那老公爵不许他们在一起…可等我看完全书之后,才晓得是后来的变故让他们永别了,梦幻序列号领取中心。玛格丽特被阿芒所谓的正派父亲逼得与他断绝交往,可不明本相的阿芒却认为她变心了,一直找人耻辱她,我真不明确为什么不告知他真相呢?不是深爱对方吗?为何还要分开他,使两人苦楚呢?而阿芒也是那样激动,嫉妒像魔鬼深深地损害了她。两人诚挚的爱情得人们的祝愿,却由于他们身份的差异,没能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整书,《茶花女》让我看到了法国当时的社会,虽然他们的爱情是悲剧,但却让人看到了人间的真情真爱。
世俗和身份确实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爱情,但我还是认为,阿尔芒才是关键。从这本书看到大概三分之一的时候就能看出阿尔芒不够成熟,多疑,善妒,占有欲极强,自尊心极强,他这样的性格确实不太适合玛格丽特,其实G伯爵对玛格丽特的爱未必比不上阿尔芒,他俩谁还不是爱玛格丽特的美貌谁不想满足自己的虚荣呢,之所以是阿尔芒获得玛格丽特的青睐是因为阿尔芒每日到玛格丽特的住处关心她的身体状况,在看到玛格丽特发病的时候表现出心疼,恰好戳到了玛格丽特,这让阿尔芒显得特别,显得珍贵,而像G伯爵那样即使再怎么献殷勤,每天围绕在玛格丽特身边讨好她,玛格丽特也感受不到他和其它爱慕者有什么不同,甚至厌烦他,我真的不认为他俩对玛格丽特的爱相差有多大,如果,G伯爵能换个方式对玛格丽特好,像阿尔芒那样多关注她的身体,如果,玛格丽特爱上了伯爵,或许,结局大不相同。但可能还有长相性格等更多的不同让玛格丽特就是爱阿尔芒这个人,爱情有时候就是莫名其妙的,爱上谁是说不准的也无法解释的。
这本书的作者小仲马也是一位与男主人公十分相像的、喜欢追逐声色犬马的浪荡子弟。此书正是仿照他与一位女郎的风流韵事所写。
书中我最欣赏的角色是女主人公玛格丽特.戈蒂耶。小仲马在创作时,在这个角色身上寄托了自己对烟花女子的同情与怜惜,她是一个塑造的很完美的角色。她显得聪明、美丽又善良,虽然沦落风尘,但依旧保持着一颗纯洁而高尚的心灵。
她渴望真正的爱情,而当这种希望破灭后,又甘愿牺牲去成全他人。这一切都使这个为人所不齿的烟花女子的形象笼罩着一层圣洁的光辉。
而阿芒对玛格丽特一见倾心。他强烈的嫉妒心也是爱之弥深的表现,情人死后天各一方,被深埋于地下,他也仍要将她挖出来,见上最后一面。这样的爱情怎能不令人撕心裂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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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揭露了社会的残酷和不平,正是这种压抑人性、摧残爱情的虚伪而又残酷的道德观念,把这些因命运不公而沦落风尘,但冰清玉洁的可怜人们送入了坟墓。而这也是小仲马一惯的风格,他把完善道德、追求理想作为文学创作的原则,文字里常常透露出他的批判与鞭挞,能听到他内心深处的痛苦呐喊。
《茶花女》是一部历久弥新、魅力永恒的文学著作。
是在多久前看的茶花女?反正是到了现在只记得阿尔芒,玛格丽特,两个名字,一个悲剧。不知道几百年来它使多少人同情和伤心地落下了眼泪,但它当时确实让我长久不息地难过和同情。
亲爱的玛格丽特,你知不知道,代言了这么多年“交际花”,作为这个行业的鼻祖,你在无数男人女人心中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maybe,这就是传说中经典人物的魅力?
ok,抽三分钟谢谢小仲马。当然,也谢谢他爹,那个告诉我们有钱后复仇的快感的大仲马。
相识,相爱,误会,分离,永别……这么一个俗套,哪里让人长盛不衰的痴迷?
我也不知道,确实是很久没看了,时间很仗义的腐蚀了我的记忆。
忽然想到这个喜欢茶花的姑娘了而已,我一直觉得,喜欢花的姑娘都是好姑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就被排除在外了。没有讨厌,也没有喜欢,貌似我对很多事情都是这样。
我是个兴趣索然的人。
发现这一点令我很纠结。
玛格丽特,你知道的,这世界真的不可预测。
亲爱的玛格丽特,那个阿尔芒,不来就不来好了,别忘了自己的身份,你不过是个混迹在尘世中的被遗弃的小姑娘,盛开时是娇艳的茶花,败了,哼,那就什么也不是。
亲爱的玛格丽特,临了,你还在等着他?还在相信爱情?还在幻想自己可以清清白白,步履安稳的嫁入阿尔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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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最后凄凉的病死塌中。
亲爱的的玛格丽特,我知道,如果可以,你也不喜欢茶花女的称号;如果可以,你也想做个娴淑的大家闺秀;如果可以,你也想门当户对的遇见阿尔芒;如果可以,你也想光明正大的追求自己的爱情。
玛格丽特,我知道,你有太多身不由己。这世界生下来就是这样,由不得你。
最后套用别人的一段话:墙角里钻出一朵茶花。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了世间。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无情的风折断了花枝,让它又倒在了阴冷的角落,无力再爬起,再去触摸那伸手可及的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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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本书的两个月前,无数年前的那个时候,二月二十日夜里两点多,她死了,在痛苦与绝望中,在充满泪水,又无力的渴望能见到爱人的焦脆中死了,是教士的洗礼,上帝带走了她,还是疾病的折磨,心身疲惫而离开。我并不知晓,我只知道,这也许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或者,这是一段真实存在的爱与悲剧。为了对方,做出什么牺牲都愿意。我想我已经深深的被他们的爱情所打动了,虽然没有山盟海誓,没有白头偕老,但是我想像他们那样已经够了,至少在这世上曾经认认真真的去爱过了一回。茶花女是离开了他,但是我相信,她永远在他心里。
有时候书中描述的东西可能不全是真实的,可是它难道不就是我们生活的剪影吗?我热爱生活,我爱我的亲人朋友,这些就够了,哪怕我的物质生活很匮乏,哪怕我再遇到什么挫折,我想我也会好好的生活下去。
我读完《茶花女》后第一个感觉就是同情玛格丽特小姐,因为她为了爱情不惜牺牲一切,到最后却因为要维护阿尔茫家族的颜面才放弃了爱情。
不平凡的爱情注定要经受不平凡的考验。为了爱,玛格丽特抛弃了一切,为了爱,阿尔芒也几乎抛弃了一切,但对阿尔芒来说,他不能,因为他还有父亲妹妹,有一个显赫的姓氏,即使他放弃了他们,他们也不会甘心放弃他。
阿尔芒没有遵照父亲的话回家,他的事也很快被他父亲得知,他父亲是绝对不愿看到这种事发生的,所以他来了,以一位父亲的责任去改变另一个人的抉择。这个人就是玛格丽特,他也确实做到了,阿尔芒赌气回家了,并在后面犯了许多错,他不久又回到巴黎,回来伤害一个他曾深爱过的人。阿尔芒频频的伤害终于超过了玛格丽特的承受能力,她来找她,求他放过她,他以为一切又可以回到曾经,第二天他再去找她却因为另一个人的先到而被拒之门外,他准备在次伤害她,却收到玛格丽特去了英国的消息,没有爱也没有了恨的阿尔芒决定去东方旅行,在半路上闻知玛格丽特病重的消息,匆匆赶回,但还是太晚了,在旅途中阿尔芒已经知道玛格丽特为他做出的牺牲,所以重回巴黎才会伤心得病魔缠身。故事的梗概就是这样,没有惊心动魄的场面,也没有多少的华丽辞藻,但它却一次次深深地感动了千百万读者,这是为什么呢?我想有一点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真,玄虚令人飘忽,复杂令人难懂,而真诚却可以使每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感动。当然小仲马的文学功底也是相当深厚的,语言晓畅如流水,情感自然流露,毫不做作,读者读的时候好像自己就是作品中的人物,自己的情感会随着作品中人物的情感起伏变化而变化,这一点说得容易做起来却相当难,古今中外对少文人骚客做到了这一点的屈指可数。
我是一个不太喜欢看书的人。我特别不喜欢看那些不知名的小说。如果在有时间的情况下我就偶尔对文学作品感兴趣。
记得在读高二的时候,那天我和几个同学去图书馆借书看。我在那浩瀚的书海里转了一圈却不知道自己喜欢看什么书?后来我去问那图书管理老师问她有什么书好看的?她看看我问我想看什么书?我说我喜欢看悲剧。然后她就给我拿了一本书就是《茶花女》。当时我看看这本书的封面心里想:这本书好看吗?。再想想:既然是老师介绍的就借回去看看吧.。
当时我把书借回来的时候我一直不看,把它放在书桌最难找的地方。因为我当时好像对这本书没有一点兴趣。
有一天上自习课,我无聊的很啊。想玩手机可恶的手机没电了,想写写情书可又不知道写给谁?想着那天从图书馆借回来的那本书就拿出来看看。让我想不到的是:原来对这本书一点都不感兴趣的我在五分钟的略读中这本书的故事深深迷住了。从那天起不管上哪个老师的课我都在看《茶花女》直到把这本书看完。
这是一本法国作品。法国本来就是一个浪漫的国家。我喜欢这本书里的男女主角。他(她)们的爱情故事触动了我身上的每一条神经。
以前看这本书的时候没有什么太多的感想,只是被它的故事情节感动罢了。现在再从看的时候就有如此多的感想............
想想如今又有多人为那些身不由己的人感到同情呢?如今社会有些人为了金钱为了满足个人的欲望而去逼良为娼去贩卖人口专做违反国家法律的事。把自己的快乐强加在别人的痛苦之上。
读完这本书我为茶花女的爱情故事感到可悲,我为他(她)们的遭遇感到同情。我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感到可笑,我为那些为了满足自己欲望把自己的快乐强加在别人身上的他们感到可耻。
让我想起了这两句古诗: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清。人古有一死,或死重于泰山,或死轻于鸿毛。到了爱的尽头茶花女死了,但她的灵魂还活着她那纯洁的心灵还活着。
即使有再多的感想也罢了。其实在为茶花女的同情里我最想感谢的就是小仲马。因为小仲马写了一本这样的文学作品给我的人生上了非常深刻的一课。
今日,我怀着一颗感动的心,和全体同学一齐学完了季羡林写的《怀念母亲》一文,被季爷爷写出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每一句话,都深深的打动了我的心。
作者虽然与亲生母亲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母子感情却丝毫未减,相反因为母亲的离世,更加加深了作者对母亲的愧疚,并为不断地怀念母亲。由此,作者对祖国母亲的爱也可见一斑。
当我读到房东太太对我说,她的儿子今日回家,从学校回来,她高兴得不得了……这,我感受到一们母亲站在窗前,望着小路,等待着自我的孩子回来,可是小路上行走的这么多的人群中,连自我孩子的影子都没有。这位母亲一向从早晨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这位母亲都还没有绝望,可是,当时,帝位母亲的脸看上去是那么的无耐,那么的沮丧,此时此刻,我突然想起了我自我的妈妈,我想,我的妈妈是否也像这位母亲一样,我放学还没有回家的时候,也在家里等着我回家呢。我记得有一次,天下着小雨,妈妈拿着一把伞,在校门外等我出来。在回家的路上,妈妈把雨伞遮在我的头顶上,而自我都淋湿了。
我此刻才明白,原先母爱是那么无私。
季羡林爷爷写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太好了,简直让我让我思潮起伏。文章说到了 “ 我一生有两个母亲:一个是生我的那个母亲;一个是我的祖国母亲。我对这两个母亲怀着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 ” 时,真让我感动,让我也想到了那两个母亲。
我的父母为了我的学习操碎了心,耐心给我讲解习题,帮我检查作业,每天早出晚归,忙忙碌碌的工作,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每天晚上非常晚才睡觉,但他们没有抱怨,任劳任怨,难道我不应该报答吗?父母们每天挣的大部分钱都花在我们身上,长大后我一定报答他们,让他们的努力没有白费,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的祖国这个不寻常的母亲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有趣味,当我们降临到世界上时就有了多彩的电视和无所不能的电脑来陪伴我们成长。在祖国母亲的爱中,让我感触最深的便是 5`12 大地震。在四川大地震中,祖国母亲纷纷伸出援助之手来帮助受灾群众。
我现在要努力学习长大以后上清华大学,成为祖国的栋梁之才,来报答父母和祖国。
今天,我读了语文书的第六课,是作家季羡林的《怀念母亲》。
这篇课文说在季羡林六岁的时候就离开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在他读大学二年级的时候,母亲就弃养了,只活了四十多岁,这件事让季羡林非常伤心,使他食不下咽,寝不安席。从他失去母亲那一刻起,一旦想到母亲,就流泪不止,数十年如一日。他在德国留学之后,一直想着他的亲生母亲和祖国母亲,在他1935年11月的日记里,让我读出他对亲生母亲和祖国母亲的敬爱,让我明白每个母亲都是喜欢自己的孩子的。在那之后,他写《寻梦》这篇散文里,就让我们知道他对两位母亲的情感。
读了这篇文章,我一定要向季羡林学习学习,我有时跟母亲吵架,有时偷懒不听母亲的话,没有努力学习,而季羡林小时候就失去了母亲,没有母亲的呵护,他依然坚持学习,考上博士,在德国留学,在哥廷根的时候,一直想着母亲。在《永久的悔》这篇作文中,他说:“我这一生最大的悔,就是没能孝敬父母!”在这之后,我要多读书,多学习,要向季羡林一样,考上博士,报答父母。
这天在上课时,当老师教完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文章是,我不知怎样的感到心中一酸,眼泪情不自禁地落了下来,为季羡林爷爷,也是为自我。
文中写季爷爷六岁时离开了生身母亲,到城里住,这期间匆匆地为奔丧回来了两次,在季爷爷读大二时,母亲就离他而去了,他悲痛欲绝,他从此成了一个失去母爱的孤儿,带着对母亲的怀念与悔恨抱憾终身。
之后,季爷爷到外国留学,第一次离开了祖国母亲的怀抱,因而很是思念,是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祖国母亲和生身母亲频来入梦。季爷爷写了一篇叫《寻梦》的散文以来表达他对两位母亲的怀念与热爱。,我是家中的小宝贝,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家人天天围着我们赚,享尽了一切爱,而我呢,不但不懂得知恩图报,还满口抱怨这个不好,那个厌恶。我是就应好好反思一下,我就应珍惜此刻家人带给我们的爱,并要试着去回报,也许是为妈妈洗碗,为爸爸捶背,考个好成绩……不要等到一切都晚时,就会像季爷爷那样造成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所以,请朋友们,和我一齐好好把握珍惜在家人身边的每一分,每一秒。
当我读了《怀念母亲》一文后,我心潮难平,震动很大。
《怀念母亲》主要讲的是:作者季慕林上大二时,年仅四十多岁的母亲就过世了,这对作者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他很怀念生身母亲,后来去外国留学,他进一步感受到了自己的孤寂和伤感,又一遍遍怀念自己的祖国母亲,从未断过。这种怀念之情,一直伴随着作者在外国留学的二十一年。
我读完这篇文章后,觉得季慕林是多么爱自己的母亲呀!“我痛哭了几天,食不下咽,寝不安席。”这句话深深地打动了我。他因为母亲的死去,伤心了一天有一天,痛哭了一天又一天,他对母亲的感情是多么的深厚啊!他真是一个大孝子!
我想到了自己,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如果要我和季慕林相比,我就显得太自私了。
有一次妈妈正在网上为我购买衣服,我所有的作业都写完了,我就想玩电脑,妈妈说先让她买完衣服在玩。我不愿意,就把网页关了。妈妈没办法只好让我玩。我在玩时还想:“哈哈!你还是斗不过我。”
读了这篇文章,我知道以前自己做的不好,以后我要向季慕林学习, 热爱父母,做一个孝顺父母的'好孩子。
有一个人,她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就给予了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她,就是给我们生命的母亲!
母亲,她是多么伟大啊!为了自己的孩子,她甘愿受苦受累。当你吃好的,穿好的,美美地享受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这一切从哪里来,又是谁给予我们的?我们所拥有的幸福生活是从母亲的汗珠里来,从母亲疲惫的身体中来,从母亲渐渐发白的头发中来,从母亲日渐粗糙的手中来!那么,我们该如何回报母亲呢?对于正在学习的我们,我想自己优异的成绩是对母亲的最好回报。
读了《怀念母亲》这一课,我还知道了,除了我们的生母,我们还有一个伟大的母亲,那就是我们的祖国母亲。在祖国这片土地上,我们幸福快乐地生活着,学习着。
所以,我们不仅要感恩我们的生身母亲,还要感恩我们的祖国母亲。祖国的未来蓝图需要我们来描绘,为了祖国美好的明天,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奋力拼搏!
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平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情况下仍为太子丹行刺秦王。
再说说《孟尝君列传》。孟尝君田文,门下宾客众多,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这些被别人认为不务正业,品行不端的人,竟能在孟尝君遇难时帮他逃脱困境。
其实,在《史记》这部千古著作的背后,还有着司马迁本人的努力。
司马迁出生于一个世代史官的家族,自幼受父亲司马谈的熏陶。司马谈为汉武帝时太史令,他深感处于国家一统,国力强盛,百废俱兴的时代,却未能写出一部像孔子《春秋》那样的传世之作。于是临终前交代司马迁“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三年后,司马迁继父职担任太史令,为了撰写史书,司马迁可谓是耗尽了毕生精力,他大量搜集文献资料,二十岁就开始四处游历,足迹几乎遍布了西汉王朝的全境,考察过很多古代遗迹,搜集了诸多古代逸闻,从而掌握了相当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素材。在这期间,他还曾受宫刑的痛苦和耻辱,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从此司马迁的目光更敏锐,更有洞察力,也更专注于完成这部卷帙浩繁的史学著作。
随着课堂教学的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每一位教师都在寻找、积累和建构自己的有《漫画史记》是一本让人记忆深刻的漫画历史书,用漫画的方式来给读者讲述了历史。
说实话,以前我一点也不喜欢历史,我总觉得历史太枯燥,不是打来打去就是用什么什么计策。而我出奇地喜欢漫画,不止喜欢它曲折离奇的情节,更喜欢它用一幅幅美图连接的故事。听妈妈讲,《漫画史记》是用漫画来讲述历史,那我应该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呢?
当收到《漫画史记》中的一本时,我就这样带着疑问,迫不及待地坐在沙发上翻看着。没想到不一会儿,我就被这本书里表情丰富的人物画,精彩有趣的故事内容所吸引。从楚汉相争到武帝本纪,刘邦和项羽的战争,比的是智慧;吕后的执政,靠的是冷静;文帝的成功,依的是仁这一个个有故事,精彩纷呈,让我目不暇接!这一次看历史书,我空前没有不耐烦,安安静静地看着,时不时地大笑一阵,时不时思索一阵。
我一口气看完了整本书,闭上双眼,细细品味着每一个细节,每一张图片,还真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呢!真没想到,历史竟然这么有趣!让一向不喜欢历史的我,深深被吸引了。听说这套书一共十二本,而我只试读了其中一本。那《千古一帝》说的是谁呢?《千古悲歌》又是什么旋律呢?《楚汉风云》又是如何悲壮呢?我充满着好奇,也充满着期待。
《史记》是一本伟大的历史书,被鲁迅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现在我们能用漫画的方式来近距离地接触它,太幸福了!
翻开历史的画轴,穿越时空的界线,行走于历史的长廊中,我们在惊叹五彩斑斓的历史之余,禁不住感叹:许多时候,历史给予成功者的,是赞美,而留给失败者的,只有批评与嘲讽。
也许这是历史的一个通性: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历史上的“史记”,多数都是由某一时期的胜利者所抒写,所以说历史是胜利者的历史也不为过之。
可是,无论历史的评价如何,每个历史的观望者都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它不会被历史同化,它是自我精神的一种见证。正如我一直深深地坚信着,项王并非是一个卑微的失败者,而是一个完美的失败英雄。
项王有情,也许他并不像一个真正的霸主,因为他的感性,总会超出他的理性。他可以一直深深地钟爱着虞姬至死不渝,于是便有《霸王别姬》的绝唱经久不衰,悲得令人泣下,壮得令人击节;才有公元前202年那个苍凉的秋夜:一弯冷月如钩,残月照着凄清的垓下古战场,四面楚歌时,大英雄与大美人作千古诀别的凄美。于是,中国文学殿堂里又多了一首荡气回肠的《垓下歌》及其一首美人的和诗。他可以不拘小节地体恤将士,求贤若渴,甚至可以在一场本该果断下杀手的宴会上对敌军的一员大将惺惺相惜。不怕千军万马的他,却害怕愧对江东父老。他的情,让他在帝王之路上从此多了许多的羁绊。
项王有义。他对于项伯的泄露军情并不责备。也不过多地责备别人的无心之错,这是他的义,是他的灵魂之柱,也便有了世人所谓的“妇人之仁”的骂名。
项王有勇。他是一员勇者,他的勇把战场上的暴力诠释成了艺术。当四面被诸侯兵重重包围时,他徒步杀死汉兵几百,即使身受重伤,汉军将士也不敢轻易近他。当他看见自己过去的旧将吕马童时,笑着说:你不是我过去的老朋友吗?我听说汉王悬赏千金购我人头,并赏万户封地,我就成全你吧,语罢自刎而死。这是何等地蔑视,这是何等的悲壮!他自杀了,死亡,算什么?死给敌人看,死给朋友看,死给天下人看。这就是勇者——项羽。
这就是生时轰轰烈烈、死得光明磊落的楚霸王项羽,一个失败的英雄。
一个个遗恨的旧渡,曾经的楚河汉界,都在世局的起落中泯灭了,只有这英雄的故事,还时常令人挂念。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李清照的《夏日绝句》至今激励着世人。
寒冷的冬天,我独自来到一棵大树下,手里捧着一本书,树上早已没有了叶子,我在树下坐下,津津有味得看起了《史记故事》。这时,仿佛寒风不再那么刺骨,冰雪不再那么寒冷,我也不再那么弱小了,是书让我感到温暖。
捧起《史记故事》,那一个个故事让我感动着。当我读到《禅让的故事》时,让我懂得了如果要找到一份好的位置,不仅要与人和谐相处,会说话。其中,最重要的还是要有品德,如果一个人的德行不好,光会与人相处,会说话,也是没用的。
读到《舜的故事》,我才知道,在什么时候,都孝敬长辈,还要爱护兄弟姐妹。提起这个,我就有点脸红。因为,我有个堂弟,因为他老弄坏我的东西,所以我经常对他发脾气。我也应改掉这个毛病。如果弟弟还这样,可以叫他改正嘛!
读着读着,我又看见了《大禹治水》,从这里,我看出不能用蛮力做事。所有的事总有办法可以破解,并且还要有信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多看书,看好书。
仰望星空,天外那浩瀚的银河曾引起无数人的遐想;仰望未来,人类那未知的前途唤起许多人的猜测。而艾萨克?阿西莫夫所著的“银河帝国”系列便是其中最明亮的结晶之一。
虽然我只读了其中的一本——《基地》,但已经被它那宏大的世界观和层层推进的剧情所吸引:这本书讲述的是人类开启了星际殖民运动进而统一了银河系,建立了银河帝国。一万年后,哈理?谢顿开创了能够精准推演未来的“心理史学”,从而预言出帝国即将覆灭。为了让覆灭后的文明尽快获得新生,他在帝国流放自己的“端点星”上建立起基地,正式启动了一个伟大的拯救计划。
实际上,我一开始读时是有点失望的,因为这本书虽美其名曰“银河帝国”,但作者对帝国和宇宙的宏观描写着墨其实很少,而更多是以许多个人的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作支撑来讲解帝国的政治和科技。我习惯了《三体》这种通过猎奇想象震撼心灵的硬科幻,《银河帝国》这样主要讲述人文世故的软科幻确实有些不合胃口,但是,当我深入阅读进去,发现了它的超凡魅力。
《基地》通篇是以基地的起源和经历的三次危机为线索,串联起许多中短篇小故事。每篇都是从一个人物的视角讲述他的事迹和思想,和其他小说常用的“上帝视角”相比,这种方法表达的内容很有限,也让我初读时倍感困难。但每当里面的人物以个人的口吻、平淡的语气讲解那令人赞叹的计划,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时,这种“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荡气回肠,却让我领悟到一种与上帝视角截然不同的感受。
这本书主要的剧情就是基地与周边王国产生冲突,以及基地的几位英雄力挽狂澜。第一次危机起因是周边四王国对基地的科技虎视眈眈,而基地军事上的弱小而难以反抗。基地的一位英雄塞弗哈定游说各国,使得他们相互猜忌进而相互制衡,谁都不敢将基地占为己有。基地又将科技以一种宗教的形式教育王国国民,于是在第二次危机,其中一个王国的执政者试图发动战争,结果尚未开战就被疯狂的教徒们瓦解。第三次危机时,一个禁止传教、售卖技术的科瑞尔星球向基地宣战,但此前基地一直与其进行科技贸易,贸易的中断使得科瑞尔星球民不聊生,于是只得结束战争。
威慑平衡、宗教统治、经济制约,仔细一想,这些危机的解决方案都影射着现实世界,且每一个都印证了塞弗哈定的一句话:“武力是无能者的最后手段”。确实,在联系了现实中两国之间的碰撞,我明白了有时动用武力的确未必是最佳的选择,这也让我坚信《银河帝国》是一本披着科幻外衣的社会作品。
虽然目前我仅仅读了《银河帝国?基地》,即便它的世界观和主旨还未完全展现,但是其中幽默的语言风格和绝妙的剧情发展已经深深吸引了我,这软中有硬的科幻小说也让我体会到不同凡响的快感。
我期待着去看这一系列的其他十四本书。
《基地》的读后感 篇1
《基地》讲得是银河帝国从繁荣走向衰弱的故事。作者以他天马行空的想象以及深入的研究写下这一本书。书中,作者细致刻画了人物的特点与性格。比如哈定,他不完全相信权威,而是会自己独立思考,提出疑问,从哈定说的:“这无异于一种病态——一种条件反躲,遇到需要向权威挑战时,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就完全关闭……”这一段话中就可以见一斑了。
《基地》中对未来的科技以及人物的描写,使我感到惊叹。当时的整个银河系中,居然有将近二千五百万颗住人行星,而且在川陀,竟然住着一位开拓了“心理史学”的伟大的数学家——哈里·谢顿。谢顿可以推算出未来所发生的事,他推出在未来,川陀会毁灭。作者在描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用上了百分率,更让人感觉到这个科幻故事的真实性。
作者阿西莫夫的对未来事情的大胆想象与细腻的描写让我感觉到这些未来的事情仿佛就近在眼前。帝国从繁荣走向衰败,以前曾发生过的事情,在未来又“故伎重演”,这是因为在未来人类还是一如从前的贪婪,依赖。作者通过书写的方式,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新奇的科技发展,也让我们看到了现代社会及人类的不足之处。
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新奇有趣,而且有一个特殊的写作手法也让人感到新奇。那就是作者在书中插入的《银河百科全书》,让这个故事更加完整。
《基地》里的情节,描写及写作手法,让人难以忘怀,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基地》是一本怎样的书呢?额,我也不大清楚…作者可是大大有名,叫艾萨克阿西莫夫。最有名的是他的机器人三大定律(这个很牛的)。我也说大不来。
基地则是说写的银河系历史,是科幻小说。里边有个很牛的理论,叫心理史学,一个很牛的数学家,他发明了这个东西,通过这个,他可以预测银河系的未来。并知道了盛极一时的银河帝国将会衰亡,并将由此度过长大三万年的黑暗时间,为了将这个时间缩短到1000年,他组织了一群科学家,在银河系的边缘地方――端点星成立了一个叫基地的组织,为了对抗的银河衰亡而战斗着。
基地是这个系列的第一部,整本书由5个中短篇组成。看完这本书花了我两个下午,也因为时间比较仓促,可能还有很多地方没了解到。第一次只看到前2个故事,到今天花了一下午,到最后差点看不完,就看快了些。现在有内容都几乎不记得了。
试着记一下,第一个叫心理史学家,然后是银河系百科全书,接着市长,行商,行商皇族?忘了……
书里有3个牛人,第一个就是数学家谢顿,创立了心理史学,可以预测未来。成立了基地。第二个就是端点星也就是基地的第一任市长,哈定。利用宗教控制了对基地虎视眈眈的四国,而且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了周围的国家。第三个人是候洛,出身于基地外的星系,最终却当上了基地的市长,并用商业战败了最后的敌人,本部书就结束了。
书是写与196几年的,所谓的科幻是那个时候的科技,其实还是差了很多,至少还没有计算机,不过这并不能掩盖这本书的精彩,可预测未来的心理史学,虽说在现世不可能成立,但仍十分出彩,利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国家,这段是本部书看的最爽的部分,哈定这个人在书中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之后的候洛在宗教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解决了第三次“谢顿危机”。商业打败了武力。
记录一句话:最后使用武力的都是无能者。
1941年,21岁的阿西莫夫想出了一个崭新的科幻点子:撰写一部发生于未来的历史小说,描述“星河帝国”衰落的始末。然后,他在整个40年代,总共为基地系列写了八个故事,后来都归入《基地》三部曲。
在遥远的未来,人类在银河系如蝗虫般繁衍扩张,直至统一整个银河,发展成为一个统治超过2500万个住人行星、疆域横跨十万光年、总计数兆亿人口的庞大帝国——银河帝国。帝国建国后的12020年,一个刚满32岁的年轻数学家哈里·谢顿开创了“心理史学”,这门学科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谢顿运用“心理史学”,推论出“银河帝国”会很快灭亡,之后会有长达20000年的“黑暗期”。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缩短这个“黑暗期”,谢顿在其有生之年分别在两个地方建立了两个有着各自任务的“基地”,作为以后“第二银河帝国”的种子。大约150万字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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