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长大,越孤独。秋微说:“人生中,我们似乎每一个阶段都在拥抱孤独,高考结束的失落、初入大学的陌生、毕业后的惶恐、工作时的迷茫……孤独是人生最大的秘密,关于孤独,只要记得两件事:孤独没有不好,不接受孤独才不好。”
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这本书中用自己刻骨铭心的三十三段孤独的回忆为正需要学会接受孤独的我们演绎着一种虽败犹荣的孤独,你轻慢走进作者的心,触摸那灵魂深处的共鸣,滚烫的泪水不觉已然划过脸颊,滴落指尖。
也许现在的你是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听歌,一个人看电影,很多人离开了另外一个人,就没有了自己,而你已坚强地度过所有,你自己一个人,你的孤独,虽败犹荣。现在的你也许更想有一个人可以陪你吃你想吃的美食,更想有一个人陪你听喜欢的音乐,更想有一个人陪你去向往的地方,然而,这都是只是你希望的模样,现实并未朝着你期望的方向发展,你终究要学会度过孤独。
未来的你忙于生活,奔波日子,也许依旧是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乘地铁,没有人陪,只有孤独。面对孤独,你一定要学会坚强,因为就连影子在阴天也会缺席,你必须学会享受孤独,在孤独中成长,在成长中升华。
小时候哭是词不达意,长大后哭是言不由衷。有一种孤独,是你内心深处脆弱无比,却没有一个人可以说;有一种孤独,是你伤悲时无法诉说,但仍希望有哪怕只是一个懂你的人来理解,然而,事与愿违,这个人从未出现。白天不懂夜的黑,没人会懂你的泪。愿你学会享受孤独。
鸟儿飞过,翅膀划落天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但它确实已经来过;孤独相伴,眼泪划过笔尖,没有显示丝毫异样,但它本身真的深刻。
只有从害怕一个人吃饭到一个人奔波,到习惯一个人面对各种波折,才能明白孤独到底是什么。它是你的一部分,它是天使也是魔鬼,它能让你变得更好,也能让你万劫不复。读后感·你只有面对它,孤独到最后都只是一种极其真实的存在感,真实到让你痛彻心扉,真实到让你微笑释然,真实到最后的最后,你浅笑着说:“我这个人,最不怕的,就是孤独。”
亲爱的你请记住: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愿你比别人更不怕独处,愿你在孤独的黑夜从容前行,愿你在日后提起当年经历孤独的自己不禁会感动。
孤独在你心中是怎样理解的,我想,对于我来说,似乎现在才能理解这个词汇,但是我明白,我人生最艰难的时候还没到,所以现在的一切真的不算什么。
举个例子吧!去年冬天,一个周末,室外温度零下十八度,我找到了一份兼职——手机店临促,活不累,就是在手机店门口举着一个牌子,记得当时戴着耳机听音乐,耳机线冻的硬邦邦的,根本不敢碰,怕折掉。工资是七十,早八点半,晚五点。中午一个人去美食广场,吃了一份麻辣烫,并无味道,只是为了暖暖身子。晚上五点结束,天都差不多黑了,我去公交站点等车,等了好久,终于到了,却没有座位,一路站到学校。这要是在平常,我也许就不吃东西了,但是那天自己简直太冷太累,我买了一份饭,那到寝室去吃。室友说“一天七十你就去了,就这天气,给我一百我都不伺候他!”我听了只是微微一笑,并无语言,说多了也没有意义。一天下来,没剩下多少钱,却感到自己精疲力尽,但是还是挺开心的,比起在寝室躺一天,我这还是值得的,但是那一个个一个人的日子,真的好孤独。
一个人走夜路,穷得要死的学校没有路灯,只是距离不远——图书馆到寝室的距离,时间是晚上九点半。走这段路的时候,我会大声的放音乐,以免自己听到路旁草窼里虫子的声音。脚步很快,害怕见到陌生的人。回到寝室,总算输了一口气。八个人的寝室,另外的七个人都在自己床上的小天地里,玩手机,看喜欢的明星,追剧,和男朋友视频。我呢,安安静静洗漱,然后玩一会,睡觉。
其实想想这样的日子,也都是自找的。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追求吧!我用一年半的时间,看清了大学,看透了人心,然后用半年的时间慢慢改造自己,这样两年过去了,碌碌无为。剩下的两年我想我知道应该怎么样度过,怎么说呢!最好的时光,最好的自己,且行且珍惜吧!
我没有多优秀,没有出众的外表,不会做出多么辉煌的业绩,不会有让人刮目相看的成绩,我就是我,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但是时间让我知道了什么重要,什么应该舍弃,自己应该做些什么,以后的路应该怎么走。你孤独吗?孤独。你难过吗?不难过。你快乐吗?还好。
我的孤独,希望都是值得的。好的生活是需要付出代价的,现在经历的一切都是为了以后的自己铺路。生活的理想就是过上理想的生活。耐得住寂寞,才能享受繁华。我的孤独,虽败犹荣。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这本书,虽然已放在枕边数日,还未来得及走进文本。近日翻开了这本书的序,却也有很多话敲在了我们心上,思绪乱飞。
“你会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另外一个人,而你不再抗拒自己变了,只是会感叹,自己终于能接受这些变化了。你也不担心未来的自己会更糟糕,好或不好,不是外界的问题,而是适应问题。你知道了你的适应力总比自己想象的要更强。”我们每个人都不想长大,因为越长大越孤单,想要永远住在自己天真,美好的世界中,但同时我们又渴望着去经历一些新奇的事。我们每个人内心都有一方净土,想要自己的天性不受到世界的污染,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被逼无奈的去做一些自己不情愿的事情,而自己经过很多事情后,恍然回头,会发现原先的那个自己在慢慢丢失。
我们常常会抗拒自己的改变,害怕自己会变得更糟,其实是我们自己从未相信过自己能变得更好,不去经历,你又怎能知道自己究竟有多大潜力。以前来往北环,我总是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去坐62路车,因为它能保证我安全而又非常顺利的到达目的地,可在我选择这种生活方式时,或许我以为自己永远只会坐车。但当我真正的选择自己骑车来回历经四小时的路程时,我对自己说原来我也是可以的。在路途上我不止一次迷过路遇到小危险,当我想要放弃找人求救时,我会发现每个人都离我好远,都在忙自己的事情,而我只能试着去改变,去适应,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而这样的变化反而让自己变得更好。
所以,不要害怕长大,不要担忧你现在解决不了的事,对于野蛮生长的我们而言,一路上经历这样的孤独,算不算是一种虽败犹荣。
刘同说:很多事情在我们身上遭遇失败,不是因为我们做得太烂,而是因为我们决意放弃。很多事情在我们身上获得成功,不是因为我们做的很好,而是因为我们比别人坚持得稍微久了一点。
"坚持"是一场持久的心理战,这场战争中或许没有宽裕的粮草,或许没有足够的兵器,再或许会没有以一敌百的千军万马,纵使这样,每位战士都想打一场漂亮的胜战,为的不仅是家庭的安定,祥和,更是国家帝王的尊严和荣誉。放弃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心一动,刀一卸,顿时就轻松了,但放弃最坏的结果便是重燃斗志的可能性为零,放弃也就意味着战争失败,百姓民不聊生,流离失所,这座城池可能将不复存在。盔甲再厚也无用,伤疤硬实才能防身。
任何立志坚持想做一件事情的人,从你下定决心要坚持的那一天起,就会有人拿出他们的.绝情五步倒,凑到你鼻头给你闻,闻不死你,也会让你心情很糟糕,就像人生必经的高考,一次失败的月考,一句被否定的冷嘲热讽,就会让你失去信心。当你鼓起勇气说出自己的想法,却遭到众人的嘲笑时,也许会让你放弃当下的生活,无论是正要参加高考的学子,还是正在青春路上的我们,要做的是:不要为了一个未知的明天而放弃已知的今天,丢失的不仅是当下的快乐,还有一个真实的自我,一条只有自己笃定相信的路,坚持是给自己最好的答案。
也许为了高考你放弃了自己最热爱的艺术,为了高考你会舍去自己愉快的周末,也许为了高考你会变得孤独,也许……
泾渭分明的青春,像鸡尾酒,被一路上记得住记不住的调酒师把弄在手中,晃动晃动,但只要你全身心去做一件事,那便是青春,相信坚持才是通向胜利曙光的唯一方式,不要为了一个未知的明天而放弃已知的今天,要做一个真实的自己,做一个快乐的自己,不要为浮云遮住双眼,不要在不知方向的森林而迷茫,要始终相信柳暗会有花明。一路走来的不是挫折而是幸运,不是磨难,而是成功的基石。
如果认定苦是自己应得的,那么光必然会照耀到你身上,即使是沧海一粟也终会有归宿,扛到云开风散,暗泽窒息,再漂泊的物体也会沉于海底,各有各的领土。
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前些日子,偶尔会在网上看一些最近的畅销书排行榜。看到了《你的孤独,虽败犹荣》这个名字,顿时觉得很吸引我去读,想要知道书中讲了什么。再加上作者的前一本书《谁的青春不迷茫》我也有所了解,所以我就决定买了这本书。
我们的孤独源于何方?是什么造就了我们的孤独?为什么当孤独刚开始出现时,人们选择了接受而不是拒绝?面对孤独,人们是该一点点地摘除它,还是继续将它封闭起来保护它?
我能深深地感受到孤独是一件很可怕的东西,当它汹涌袭来时,任你千般抗拒也毫无作用,反而会让自己越发感到空虚和害怕。
所以,我一般会给自己设立一个固定的时间表,该工作时工作,该放松时放松,该娱乐时娱乐。
随时带本书在身边,书包里、办公桌上、枕头边…不要限制书的种类,因为阅读不同的书可以带来不同的体验和视野,当你能慢慢汲取不同作者的各种思想精华时,自己的思维也就打开了。
虽然孤独很可怕,但它的魂牵梦绕却总令人如醉如痴,甚至因为它的存在,才造就了那些孤独群体中的超凡脱俗者。
"也许你现在仍然是一个人下班,一个人乘地铁,一个人上楼,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发呆。然而你却能一个人下班,一个人乘地铁,一个人上楼,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发呆。很多人离开另外一个人,就没有自己。而你却一个人,度过了所有。”
第一次看到这段话,是在刘同的微博上,作为当下最具影响力的一代年轻领袖,他的话总能轻易穿透人心,直指人的灵魂深处。“也许你现在仍然是一个人下班,一个人乘地铁,一个人上楼,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发呆”,这与当下都市年轻人的现实生活是多么地切合!
多少年轻朝气的年轻人每天穿梭于帝都的人潮人海中,脚下从来都是步履匆匆,来不及瞟一眼擦肩而过的人长什么样子、穿什么样的衣服就匆匆奔向下一个目的地,可是人们越是表面的忙碌,内心越是遏制不住的孤独。
还好,你却能一个人下班,一个人乘地铁,一个人上楼,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发呆。因为在你遇到那个对的人之前,你选择用孤独笑对人生,而不是随便选一个人留在身边,两人一起承受孤独带来的另类煎熬!
我一直相信,单身没什么不好,至少在你遇到那个对的人之前,单身好过两个不合适的人且过就过,好过两个并不想通的人硬说山盟海誓,好过两个各怀鬼胎的人对彼此猜疑指责,好过两个原本可以成为朋友的人最后因怨生恨。
其实,每一个人都可以暂时告别孤独,却不一定非要找个和你一起生活的人,何况还是一个有一天会离开你的人。
你可以试着走出卧室,到小区看看嬉笑打闹的孩子们,看看趴在广场中央的小狗狗们,可以看看围聚一旁认真下棋的老人们,看看天桥上吆喝着西瓜、樱桃的小贩们,看看地铁里恪守职责的安检人员,看看拿着相机到处留影的行人…
青春是件如此宝贵的东西,稍纵即逝。如果在烂漫蓬勃的年华里,我们迟迟等不到那个人,何不在心里留一个等待的位置给对方呢?
当你能用最热忱的爱对待生活、对待身边的每个人时,你也就不再感到孤独了。我相信,当你能用一颗平常心面对自己的单身时,总有一天,那个对的人会穿越人山人海来到你的身边。
那时,你会由衷地感叹:我的孤独,虽败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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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去年连载时追了几个月,后来因为学业搁置了。这回寒假终于补完了^ ^虽然有点晚但也不是太晚吧……毕竟还在晋江第一上挂着。来瞎写个不负责的读后感。
看了短评……打三四星的应该是不合胃口吧,但一二星就不能接受了。
吐槽的点,不能认同的是剧情老套!剧情哪里老套了……?专门有人鸡蛋里挑骨头是真的。
剧情绝对新颖啊,夷陵老祖归来,没有代替莫玄羽活着,而是披了莫玄羽的皮,继续作为魏无羡活着。
用一只断了的左手作为悬念,推动整本书。大boss我反正是打死都没想到……
忘羡线不能更甜。:(但义城篇和三尊的故事全是玻璃碴。
说真的,要吐槽可能就是这个回忆杀的写法了。
回忆杀有点长,看完回忆杀总是忘记主线到哪里了。
每个角色都塑造得很有特点。浪到没边的男主wifi,暴躁傲娇的澄妹,小天使温宁,小流氓辣鸡洋,明月清风晓星尘,傲雪凌霜宋子琛……就是我们的攻,蓝二,我觉得着墨淡了,虽然也给我留下了一个“面瘫冷淡默默守护付出”的印象,但总归感觉缺了什么。
另外,就是在小说里作为配角的女性角色,也是塑造得非常好。温柔的阿姐江厌离,机敏善良的小姑娘阿箐,还有温情、绵绵、虞紫鸢……每一个都很出彩,熠熠生辉。
综上,《魔道》也许不是人见人爱,但绝对是本好书。
薛洋守城八年,阿箐护城八年,宋岗为人鱼肉八年,霜华沾无辜人之血八年,道长尸居僻地名声毁损八年。
晓薛箐共处八年,双道长就各自心怀愧疚几年,宋岗就踏遍山河苦苦寻觅几年。问谁不可怜?
自然是,没人敢笑道长不自量,明月华霜何时都照得世人双眸明亮,明月清风的晓星尘和棱角分明霜雪般的宋子琛不同,晓星尘他一直都是那样温柔而和熙,似天上明月,似岭间清风,轻柔而温和...…
阿箐、薛洋、晓星尘,三个人都是让人能得心疼又心爱的人,薛洋童年时也是个傻傻的孩子,没人教导他应如何处理恩怨,手指被踩得粉碎十指连心,读书笔记还能期待他接着傻傻地受人欺负吗?他杀的人屠的家都是与他有过丝丝恩怨的人,尽管这样,面对救了他,每天又给他带糖的晓星尘,他最后也对晓星尘动情了。
薛洋守着晓星尘的破魂八年,最终把自己活成他的模样。
只是可惜了一个薛洋,儿时此羡羡少了个江厌离,之后又比羡羡少个忘机,其实他曾经也是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只是世界欠了他一份温柔啊。
《魔道祖师》是我有得很形象化的一部小说,是继桐华的山海经系列的之后我非常希望看到实像的一个故事。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道祖师》的网络小说,虽然是本网络小说,可其中也蕴含了许多到理。
主角叫魏婴,字无羡,为人洒脱,不拘小节。他有句做人的名言: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大概意思是:是非掌握在自己手里,名誉掌握在别人手里,不要过多去在意得失。他本人确实这么做了,在书中,他面对世人的谴责,他不以为然。
魏无羡的兄弟江澄,字晚吟。云梦双杰之一,号三毒圣手。在魏无羡葬身乱葬岗之后十三年里,天天拿着魏无羡笛子、陈情来思念他。从此看出,当我们不了解一个人时,不要盲下定论。说不定某个霸道毒辣的人背后也有柔情的一面。
在魏无羡死的十三年里,有一位蓝家少年。蓝湛,字忘机。姑苏蓝氏二公子,苦苦苦等了魏无羡十三年。第一年,被抽了33鞭。第二年不能下床,在床上想着自己和魏婴昔日的场景。第三年忘机禁足被解除。因此忘机有必出一人来道乱葬岗。苦苦寻找,但并未找到魏无羡的尸体残骸。第四年,又走了一遍自己与魏无羡走过的路。第五年……第十年……第十三年……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看到这个名字,也许许多人都会认为,主角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可是,他只不过是一个俏皮少年而已啊。明明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却仍然人人喊打,背上“忘恩负义“的罪名……他,就是魏无羡。
还有一个男主,就是蓝忘机。姑苏蓝氏,名门正派,端方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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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江氏快乐修行,二人修为都很高,尤其是魏无羡。但这份快乐,被横行的温氏打乱了。但其中温宁,温情等并不坏,只是宗主和温晁,王灵娇坏。江氏几乎被灭门,只剩三个少年少女。江澄也失了金丹失了修为。魏无羡为他剖了金丹,修炼鬼道,变为夷陵老祖,杀了温晁,王灵娇,报了仇。后来仙门百家也屠了温氏,但温宁,温情也死了,温苑被蓝忘机带回蓝家,化名蓝思追。魏无羡将温宁复活炼为鬼将,温宁却失控杀了金子轩。那时金子轩已与江厌离相爱,生下一子——金凌。魏无羡十分愧疚。师姐却也为救他而死。从此,他背上了骂名。江澄变得恨他,他也很愧疚,最终万鬼反噬而死。其实万鬼是杀不了他的,他因愧疚而选择了死。
那时蓝忘机已对他动情,他死的13年,蓝忘机不停寻找他的魂魄。而那时,魏无羡自散魂魄,又哪能寻到呢?江澄其实也不好受,毕竟十几年的兄弟啊。后来莫家庄一个少年献舍,使他复活。他与蓝忘机携手调查莫家庄鬼手主人与杀其真凶。一步步调查,遇见金凌,也发现真凶是金氏宗主金光瑶,鬼手主人是聂怀桑哥哥。
金光瑶最后被聂怀桑算计而死。江澄和金凌也因诸多原因不再恨魏无羡和温宁了。魏无羡和蓝忘机互明对方心意,在一起了。前尘恩怨了,今朝为忘羡。
其实金光瑶并不是很坏,只因他是私生子,便被世人看轻贱。但是心太狠。我不仅喜欢忘羡,还喜欢江澄,金凌,蓝思追。江澄很傲娇,很可爱,奈何命运弄人,亲人只剩金凌。他不再如少年时了,真的很心疼他。金凌也傲娇可爱,有点大小姐,但也英勇俊朗。他也很令人心疼,明明应有最幸福的家,却……蓝思追则是温和少年,有修行天赋。
《魔道祖师》里,许多人都很让人心疼。“姑苏双璧依旧,云梦再无双杰。只愿未来各安好,不再相见。”看到这两句话时,忍不住泪奔。里面死去的江枫眠,江澄之母虞紫鸢,江厌离,金子轩,温氏姐弟,我都希望,他们能回来,这样,也许江澄和魏无羡能如少年时一般,也会很圆满……
魏无羡,第一次看完他前世的经历,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惨!父母双亡家族覆灭这种几乎所有人的标配设定没什么意思(除了聂家只挂了家主,我觉着这是因为聂家人修炼着修炼着就暴毙的缘故,人家不用温家动刀,属于修真界免减产品),他惨的点在于:一个人明明朝着正确的方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到头来还是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这样的短暂人生真的是太悲惨了。
魏无羡有傲骨,有傲气,非常自信,但是不傲慢。他爱笑,热情开朗,幽默风趣,异想天开,对朋友很仗义,长的还丰神俊朗,吸引人的各种特点他都有,这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时势限制下,别人只敢嘴上说说、甚至于别人只敢心里编排的事情,他敢当面说、直接做。不过他这种行为又不是因为莽撞愚鲁,而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心态。魏无羡的很多行为都充满英雄色彩,像个孤胆英雄一样不计代价地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病”,他的不计代价,不是不带脑子的蛮干,而是自愿去承担一切代价。保护弱者,回报恩义,主持公道,不带偏见,自己付出努力,自己承担代价,不牵连别人,不推卸责任,他的道就是这样。
魏无羡让我觉得他很惨的一点就在于,很多时候,他别无选择。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偏见无法避免,家仆之子,在有血缘门第之见的大背景下,无形之中给他套了个被人歧视的debuff,更惨的一点在于,他被江枫眠优待,这debuff还有额外的疑似家主继承顺位加成……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在逆风局状态,直属上级嫉妒心强疑心重的情况下,这种负担就更重了。有心人跳出来把功高震主的帽子一扣,直属上级一手倒戈卖队友,再生猛的大佬也吃枣药丸,岳飞也怕十二道金牌呢不是?就算魏无羡一骑当千比岳飞还能打,奈何江家毁高达。
百凤山当众挑衅,多次与蓝忘机误会争执,误杀金子轩……魏无羡当然有苦衷,因为阴沟里的独木桥是他唯一的选择,经历几个月充满负能量的煎熬,心性巨变的代价是他不得不承担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屑于推卸责任,甚至不愿意找任何理由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一个字,惨。但是他从不卖惨,哼哼唧唧委屈一下很容易拉好感博同情,但是他不,因为他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
关于他搞出的一个大新闻,血洗不夜天。三千人死的惨不惨?惨啊,人间地狱啊,但是这三千人是抱着杀人的心思对魏无羡的,先动手的也是他们,开打之后发现打不过又不想死,你们是围剿还是串门?
魏无羡当然是有错的,错在哪里呢?错在放任自己杀戮。三千人怀揣恶意地想围杀他一个,他还手不为过,反杀也不为过,换到某点小说的套路他该彻底黑化,以杀戮证道然后……言归正传,我认为魏无羡的错误,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杀人狂,他不是以夺人性命为乐的人,他一直以来做出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保护别人,但是目睹了江厌离的死亡,他情绪失控了,阴虎符一出,放任了自己的屠杀行为,违背了自己一贯的坚持,错在失控。想必清醒之后,他的心态与得知自己手上沾染了无辜群众鲜血的晓星尘差不多痛苦。
魏无羡终究还是那个魏无羡,回神之后他选择毁掉阴虎符,就算它是最强力的自保手段,他也不惜代价地毁掉了它。随着旧友大义灭亲带队围剿,魏无羡的短暂前世也走向沉寂,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的恩人已被挫骨扬灰,他付出一切去庇护的老弱妇孺沉尸血池,他走在自己的正道上,走得尸骨无存。真惨,惨不忍睹。
不过被献舍的魏无羡还是魏无羡,还是那个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的魏无羡,坦坦荡荡走在一往无前的正道上,有了蓝忘机陪着,前途一片光明。
魏无羡和蓝忘机这两个主角,真的是天作之合。关于他们有多天生一对,也不用我来总结,几乎全书到处都有写到,书评区大佬也早就各显神通。我就随口说个角度清奇的:养尊处优的修士大部分依赖灵力,已知存在乱魄抄这种封内神技,那么,魏无羡召唤小弟来一手群体封内,试问全修真界谁敢吃蓝忘机一拳?我个人最喜欢乱葬岗上魏无羡在衣服上画符,蓝忘机陪他引走群尸那一段。不缠绵不矫情,就那舍命相陪的一段,很感人,很豪迈,让我不禁感叹,道侣真的就该这样,生死不离慷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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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三年级,当时为了更快的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写出了与众不同的特点。
黛玉很聪明,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己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都不一样而且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她的写作方法呀!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是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后面的章节是由高鹗续写的。不得不说经典名著必须读原著,改编过的失去了原有的味道,故事情节也不连贯。不过,这本儿童出版社的《红楼梦》,对于小学生接触了解大概的主线还是有所帮助的。
书中人物的关系网,给了明确的分析。孩子们读起来会容易很多,要不然这种七大姑八大姨的关系,肯定会读的云里雾里,不知谁是谁的谁。
由一块石头引起的故事,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封建社会的思想,最终害了一对有情人,有时人生就是如此:花开花落随风去,缘起缘灭天注定。题外话,放在当今他们也不能结婚,亲表兄妹啊。有时间再读一下原著和看一下电视剧,名著真的值得反复品味。
没有读过《红楼梦》的时候,对“红学”的说法是有些怀疑的。那时候我没有办法想象,一本书可以成为一门学问。直到自己也品读过、学习过,才知道其中的深意。
《红楼梦》当中咏柳絮的词便是如此。古人写状物的古诗词,并不是单纯为了描述应该物件,而是为了托物言志,达到寓情于景、寄情于物的效果,因而同一个事物从不同的角度来写,便可以有多种多样的立意,寄托不尽相同的感想和寓意。大观园中的几次诗会都体现了这一点。
薛宝钗笔下的柳絮是坚强、积极、主动的,尽管柳絮没有根,但它“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不仅如此,柳絮不甘于被命运摆布,它要积极借助于外界的力量,做到“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词语之间的豪情壮志让人拍案叫绝,一改女子诗词中的哀艳。这种与众不同的寓意,也是宝钗性格的体现。
林黛玉笔下的柳絮是悲凉的,如同那些漂泊无依的女子,和她一样没有自己的家园。柳絮没有自主性,因而它“漂泊亦如人命薄”,那有如棉桃一般的白色又勾起了黛玉的愁绪:“韶华竟白头”,年纪轻轻的她,却是身体虚弱,自知命不久矣,所以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吧。柳絮嫁与东风,她的生命在风中消散。
作者能够将满腔热血与多愁善感拿捏得如此准确精到,且一人同时作出多首不同题材的诗词,这一方面就已经令人惊叹。而“柳絮”这个意象在全书中也有着明确的寓意,它指向着荣国府、宁国府当中美丽女子无依无靠的命运,覆巢之下无完卵的悲剧。这一意象与全书的主旨立意相契合。
如柳絮一般的人生,终究是无奈的悲凉。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她亦是心善却无闻。唯以绿色之和顺,柔和了这曲折分合的红楼美梦。
——题记
黛玉葬花,这抹蓝色敏感、细腻得令人心疼;凤姐泼辣,那抹红色精明、狡黠得让人佩服……几抹亮色鲜明地夺人眼球,光芒之下掩去了无数平淡素色,可精心细读、几度畅游于此红楼美梦之中,方悟出绿色的和顺魅力——属于平儿的温柔善良。="background:yellow;">
王熙凤的泼辣爽利、手段毒辣自是读者们有目共睹,可却难以想象平儿能够在她的身边安然处世,依旧存留着最初的善良。也许正是就此积下了福德,护佑着她在这场“四大家族的兴衰荣辱”之戏中独善其身。
她只是一介丫鬟之身,偏偏又处于最危急之境地,可却正如其名——“平儿”,亦“屏”也,柔和、制约着贾府错综复杂、利益纠葛的人际网。她是忠心为主的,贾琏变心她便首先告知了凤姐,无助的巧姐儿也是她悉心关照着;她也是心存醇厚的,尤二姐被虐时她没有火上浇油,更是在其吞金而死后偷偷操办丧事,已尽同情之心;她更是头脑清晰的,大事当前总是少不了她对凤姐的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是她的宽容大度与王熙凤一生无法达到的成训。="background:yellow;">
“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姐妹,独自一人,供应琏凤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他竟能周全妥贴。”这是书中宝玉对平儿的赞赏,难掩平儿的艰难处境和卑微地位,移易她的善良本性却也着实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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