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期里我读了《笑猫日记――寻找黑骑士》,它的作者是杨红樱。它主要写笑猫、三宝和球球老老鼠一起去寻找黑骑士的故事。
小猫们都到了该交朋友的年龄,一开始都交到了朋友,可是最后都没交到真正的朋友,三宝决定去寻找以前交到的一个朋友黑骑士,于是就开始了他们的旅程。
由于他们不知道黑骑士在什么地方,总不能满世界胡找吧?所以笑猫让球球老老鼠发动他的子子孙孙去找一只瘸了一条腿的拉布拉多犬。等了一天一夜后老老鼠终于回来了。他告诉笑猫,北郊、南郊、东郊、西郊分别有一只瘸了一条腿的拉布拉多犬。于是他们就一个一个地方去找。南郊是势利眼黑狼,东郊是忘恩负义的黑师,北郊是自卑并爱撒谎的黑狐,如果西郊再找不到黑骑士,笑猫他们就只能回去了,可令人开心的是,他们在西郊找到了黑骑士,他现在是调琴师的导盲犬。三宝和黑骑士终于团圆了。多么不容易啊!三宝终于找到他真正的朋友了。我很喜欢三宝,他很坚强,很勇敢,这么难的事他都能坚持做到了。
交一个朋友不要光看外表,要看他的内心是不是诚实、善良、有爱心。在我们的一生当中,真正的朋友往往没几个,所以要交到真正的好朋友当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以后交到好朋友一定会珍惜。
《寻找黑骑士》的书令我印象深刻。这本书是要写笑猫的三个孩子都慢慢长大了,它们都到了交朋友的年纪。在翠湖公园小树林的交友会上,胖头、二丫和三宝都没有交上真正的'朋友。三宝突然想起自我的好朋友——黑骑士。
三宝决定要去寻找它。于是,笑猫和球球老老鼠陪伴三宝踏上了这段旅程。他们经历千辛万苦,最终找到了黑骑士。这本书还告诉了我怎样交朋友,书中的虎皮猫以往说过”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你交的是好朋友,那你就会成为好人。所以我们要慎重交友,交个一生一世的好朋友。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三只小猫去树林里参加交友会,分别交了一个小朋友,胖头交了一个酒肉朋友,二丫交了一个做作、虚假的朋友,三宝则交了一个没有孝心的朋友,所幸小猫们很快和自己的朋友绝交了。这次交友经历,让小猫们惧怕了交朋友,可也让三宝做出了一个重要决定,它要去找一只曾经做过搜救犬的黑色拉布多寻回犬——黑骑士。三宝和爸爸笑猫、球球老老鼠走出城区,它们不畏艰险走遍了城区的东郊、南郊、北郊也没有找到,但它们一直坚持,经历重重险阻终于在西郊的一栋别墅里找到了已是导盲犬的黑骑士。在那个中秋之夜圆了自己的梦想。
人的一生,有许许多多的朋友,有的是工作关系、有的是利益关系、有的是同学关系……但是我们一生交到真正肝胆相照、坦诚相待的知心好朋友,又有几个呢?少之又少。结交朋友,要从他的品格、思想来决定,真真的好朋友是经得起时间、风雨考验的。我们需要彼此用心观察、用心对待、用心相处。倘若你有幸交到了一个真正知心的好朋友一定要懂得珍惜,用心呵护这段友谊、坦诚相待,在人生道路上互相帮助。因为知心朋友太难得了,有很多人可能一生无知己,这不足为奇。
良师益友、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朋友是影响我们一生的重要元素,所以,我们一定要慎重交友,不可因交友不慎影响自己做出追悔莫及的事情。我想倘若我能碰到像黑骑士这样品德高尚的人,我一定也要向书中三宝一样,历尽艰辛去争取获得这样的知心朋友。
人生的确是一个寻找的过程,人们无时无刻不在寻找,在寻找目标,在寻找希望,甚至,连动物都在寻找。就像我读的这本书——《寻找黑骑士》,令我感慨万千。
在交友大会上,胖头、二丫、三宝都没有交到自己真正的好朋友,三只小猫懊恼不已。又一片树叶在秋风中飘落时,三宝告诉笑猫,它决定离家远行,他要去寻找自己的好朋友——黑骑士。于是,笑猫和球球老鼠陪伴三宝踏上了这段不断寻找、思考和发现的成长之旅。外貌相似的黑色拉布拉多寻回犬到处都是,可威武的黑骑士究竟在哪里?直到有一天,它们遇到了调琴师导盲犬,种种证据证明——它就是黑骑士,它和三宝在中秋之夜相见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受益良多。三宝在寻找黑骑士的过程中,遇到了重重困难。但是,它依然不放弃,依然坚持着。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去学习的吗?做数学题也是一样的。遇到比较难的数学题,我们应该知难而上,沉着冷静地思考,再套入学过的数学公式,不就很容易得分了吗?
以前,一遇到比较难的数学题,我第一时间就会去问家长,或者听老师讲,从来不会自己思考。但是,读了《寻找黑骑士》这本书之后,我学会了自己独立思考,独立解决困难,我的数学成绩因此得到了提升。
做人要懂得坚持!我们应该知难而上,而不是知难而退。只有这样,才可以击败挡路石,才能取得成功!
今天我从政家借了《寻找黑骑士》,不足一个下午我就看完了。
这本书写了小猫们到了该交朋友的年龄了,他们去交友会上交朋友,三宝先交了朋友,叫山姆,三宝和他玩得很快乐,三宝用一个字来比喻朋友是棒!两个字是很棒!,三个字是棒极了!。
二丫交了个朋友叫艾娃,艾娃说二丫太土了,一点都不时尚,怎么才叫时尚呢:毛要像我这样黑,说话声要像我一样,走路姿势也像我一样,名字要改成艾丽斯,全身的毛一道黄一道黑,一道黄一道黑
胖头交了个酒肉朋友,所谓的酒肉朋友就是只有吃喝睡的朋友,胖头和他在一起,没几天,胖得都看不清脖子了。
最后,他们都跟这些朋友绝交了,而笑猫、老老鼠和三宝决定离家远行,寻找他们的真正朋友黑骑士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交朋友要通过一段时间的了解,不是三言两语就能办到的,交朋友就交真正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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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我读了很多有趣的书,其中就有这一本书,讲述了去地心历险的故事,我们来看看吧。
1863年五月 德国汉堡的 地质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本编年史中,发现了一封密码信,经过多日的解读后,但知该信是一个冰岛的炼金术士所写,信中表示冰岛的其中一个火山口能通往地心,教授得知后随即带同侄子阿克赛尔出发。
在路上,他们在冰岛上聘请了一名当地的导游汉斯,三人千辛万苦终于跟随前人的足迹从冰岛的史奈非捷酷尔火山下去到火山底部,他们沿着熔岩的通道前进,在地底中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海,海岸生长了超巨型的植物,而海底里更生存了第二纪的古生物,他们又发现了古人类的骸骨。继续前行的途中,他们遇到巨石的阻碍,他们使用炸药炸开通道,三人随海水冲到更深的地底。不过激烈的震动引发了火山爆发,他们被火山的气流喷出地底。回到地面。
这本书中许多人物都告诉我了我许多话,比如李登布洛克,他告诉了我为了科学研究而坚持不懈地向目标前进,表现出百折不挠的勇气和毅力,才会成功。阿克塞尔告诉我,要机智勇敢,勇于面对困难,最终才能化险为夷。而他们三人告诉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怕,微笑的面对它,消除恐怖的最好办法就是面对恐惧,坚持才是胜利。
这本书也属于我在寒假读的五本书之一。内容也是十分的清奇,希望你有时候也能来读一读。
对于我而言——一个儒勒·凡尔纳的忠实粉丝,他的书我自然一本都不会放过,这不《地心游记》就是他的著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德国汉堡的利登布洛克教授意外得到了一张年代久远的羊皮纸,从纸上的神秘符号中发现了一个稳藏了三百年的秘密:有人曾到地心旅行。他与侄子准备好所需物品并雇了向导汉斯一起同行。一路上他们经历种种困难与惊险,最后成功旅行地心。全书情节紧扣,想象瑰丽,精彩地呈现了一段亦真亦幻的探险旅程。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颇多。《地心游记》告诉我们“实践出真知”要有勇于探索,不畏艰难的勇气。文言文《虽有佳肴》中说:“虽有佳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一个人口头语言再好,如果不去实践,一切都是虚无。学习也正是如此,制定的计划再详细,写的再豪言壮志,不去努力,不去付出,不去行动,一切都是空谈罢了。
《地心游记》这本书能给人很多启迪。在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类似的问题——看似一件荒唐的事,成功机率较低但很有意义,你会怎样选择?有时,一个人往往不是聪明与愚蠢的差别,而是勇气与懦弱的抗争!“勇气可佳”这个词也就源于此。勇气,是除聪明之外智慧的象征!书中有很多经历也许有些夸张,但儒勒·凡尔纳先生通过幻想励志人们要我实践,多冒险,多思考!不能在遇到困难时退缩,不能当“懦弱君子”!
儒勒·凡尔纳先生现代科学幻想小说家之父,身为您的“粉丝”,我希望您的小说能给后人留下深刻的启迪,《地心游记》这本书能够给我乐趣、勇气以及做人的道理,感想颇多。
《地心游记》一书主要讲述了德国的科学家黎登布洛克教授受到古代冰岛人阿恩。萨克努姗的密码信的启发,带着他的侄子阿克赛和向导汉斯,进行了一场地心之旅。一路上,他们遭遇了种种困难。最终,他们终于从一次火山爆发中回到了地面。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持着黎登布洛克教授去探索地心?究竟又是什么样的力量让阿克赛走向了和他叔叔一起探索地心的道路?这就是科学的力量,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愿意用生命去探索它,愿意为它而牺牲。这正是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坚持不懈的精神。
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入了地心世界。我仿佛看到了辽阔无边的“地中海”,变化丰富的大地,巨大无比的海兽,史前的人类……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它们藏在地球深处,等待着人们去发现。
在探险过程中,并不是只有美景相伴,更有危险如影随形,如:缺水、迷路、摔伤、资源缺乏……他们曾几次想要放弃,但仍然坚持到底,不怕困难,最终返回了地面。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件事:“如果我们决定做一件事,那么一定要坚持下去,不能半途而废。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
前几天,我看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地心游记》这一本书。因为以前看过同名电影,所以我特地看了这本原著。
这是一本凡尔纳早期的科幻小说之一。主要内容是: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受阿尔纳·萨克努塞姆一封密码信的启发,就和自己的侄子阿克塞尔、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行。一路上克服了缺水、迷路、风暴等各种困难,终于在一次火山喷发中从西西里岛的斯德隆布利火山回到了地面。本书主人公主要有三个,固执而有坚定信念的教授,冷静平和的向导汉斯以及初出茅庐后来逐渐成长起来的的毛头小伙子阿克赛尔这么个三人探险小队,每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别人学习的地方。他们一起历经磨难,进行了一次惊险而奇妙的旅途。虽然凡尔纳那个年代的对地心的认知在现在的眼光看来好多都不是真的了,但作者渊博的地理知识仍然让我感到惊奇!难怪人们要叫凡尔纳为“文学家中的科学家”“科幻小说的鼻祖”。
本书最让我感到奇特的是在地心里的那片蘑菇林,里面有大大小小的蘑菇,小的看不见,大的有一座房子那么大。那该是多壮观的景象啊!最令人害怕的地方就是在“地中海”里会飞的鱼,它们有刀一样锋利的牙齿,飞来飞去,用枪也打不死,真是太恐怖了!看得我手心冒汗……
这本书写的很是滑稽幽默。常常叫我哈哈大笑,玩的是教授一开始工作居然四天四夜不吃饭,连带着其他人也不吃东西陪他一起受罪,直到他说吃饭才吃饭。这是个固执的老家伙!
我们生活在地球表面,新鲜的空气、醉人的芳香、活泼的动物、生机的植物……地球把良好的生活环境提供给我们,但同时也给我们留下探索的空间,比如,地表下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翻开了科幻作家凡尔纳的小说《地心游记》。 《地心游记》是凡尔纳作为一代伟大的科学作家对地下世界做的种种推论,他将他的科学构想与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故事结合在了一起,构成了这部广为流传的作品。故事里三个人——博士李登布洛克、少年阿克赛尔、向导汉斯因一张羊皮秘语而展开旅行,为一个信念而走向地心,更因一把匕首而重获新生。智慧、勇气、机智在三人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也正是使他们在危险中破镜重圆的利器。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向导汉斯。他是一个冰岛人,每每在危机时刻他总能让我久悬着的心降下来。他是一个普通的向导,按时收工钱,效忠主人。他又是一个不普通的向导,不顾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主人的安危。
记得有这样两个情节:有一次三个人在地下一天没进水,几乎走到了生命的边缘。博士、少年都绝望的躺在地上。而此时向导汉斯站了起来,忍受着疲惫和痛苦独自走了1小时,终于凭借顽强的毅力听到了水的声音找到了水源。还有一次是在地下海。三人乘着用远古树木造成的木筏准备横渡地下海,就在他们行驶到海中央时意外发生了。海上突然涌起大浪,“天上”也放起了闪电。三人被打上了岸,船和设备被海浪卷飞。机智的汉斯并没有放弃,他站了起来,不顾生命冲向小船。最终把损失减到了最小。
书中的每一个片段都让我十分欣赏,其中我认为最有趣的是发生在地下海的一段故事。经过三人的不断努力和超常的运气,他们幸运的到达了地下海。有光,有植物,最有趣的是他们在渡海的过程中还看见了两个远古生物的搏斗。大风、闪电在海上阻挡着他们前进,但这也使他们幸运地抵达了成功的海滩。那里有远古的森林,有一群巨齿象。还有一个比大象还大的巨人。这些新奇的生物和人物经历都令我回味无穷!
读完《地心游记》,我想到了《孟子》中的一段话——“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书里的人物用他们的地心游历诠释着这句话的内涵,纠结、疲惫、饥饿在折磨人的同时也在锻炼一个人的意志,而在困难中不放弃不抛弃的人将成为真正的英雄!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读完《地心游记》我更加相信“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虽然书中的部分内容还未得到考证,文章核心也是作者的推测,但我想人类一旦团结探索,其力量必将势不可挡!世界将会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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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一篇文章《窃读记》,读完以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窃读记》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放学后匆匆忙忙往书店赶的情景,还写了作者看书时的心理,最后,写了作者走出书店后的感受,并想起了老师的话。
书中的作者冒着被书店老板训斥和赶跑的危险,也要前往阅读。这一举动,恰恰说明了她是多么的热爱读书。然而,现在许多人家里都不缺书,那一本本的书堆起来就像一座座小山。但是,很多书却从来没有被翻阅,一直只呆在那被遗忘的角落。他们总这样说,每天工作、学习已经够苦够累的了,哪有心情去读书看报啊!我却不认同这种说法。因为,读书不但可以使人修身养性,还可以令我们增长见闻。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要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因为读书会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快乐和收获。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皮日休说:“惟书有色,艳于西子,惟文有香,香于百卉”所以我很爱看书,读过许多美文,但《窃读记》使我深有感触。
文章主要讲作者林海音为了读书,在书店里躲躲藏藏,并为了看一本书跑几家书店,作者喜欢下雨天在书店阅读,而且一读就是几个小时。
看完后我不禁思绪万千;作者是多么爱读书,嗜书如命,何况他们那个年代学不学习并不重要,完全在于你到底爱不爱看书,林海音却到了忘我的读书境界,她为了读书,什么也不顾,并在文中说到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整篇文章字里行间,都让我们感受到作者的爱书之情。
可相对来说,我们真应该感到惭愧。林海音千方百计想读书,可我们有些同学千方百计想逃脱读书,望着书架上一排排书,外面一层层灰,里面面面新我们不觉得自己充满罪恶感吗?家长为我们买书是想让我们阅读,而不是摆设,有人即使看了也是没有看一半,扔了。再看看林海音她为读书而读书,不顾一切代价也要坚持把书看完,她不能在家里往沙发上一躺,喝着凉茶,舒适地看书,只能靠在书柜旁,站着看书,在那种环境下谁又能像她那样爱读书呢?
当然我并不是之所有人都不爱看书,也有许多爱阅读的同学,比如我有时作业写完已经很晚,可我急于看书,不得不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冒着汗继续看书,不久视力直线下降,可我无怨无悔,正像作者一样在书海里快乐地采蜜。我也愿同学们像我一样爱读书。夜已寂静了,月亮静静地洒下余光,为我送来光芒与鼓励,我抹一把汗,翻开书在书海中尽情畅游,书永远伴我!
课外书,只要你用心去读,那么就等于你交了一位新朋友!
《窃读记》这位作者她一次又一次地去书店“窃读”,虽然她被老板抓住了很自卑,但是她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再次去窃读。就是书,让作者高兴、欢呼、忘掉时间?
看完《窃读记》,我真心的说:“书,好看!书,让人心旷神怡!"我觉得书很神奇,单单就只有文字,便能让人迷恋上它。每当我看书时,都会沉迷于此。冰心奶奶说过:“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高尔基也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这么多名人都赞扬书,可想而知,读书有多么好啊!
读完《窃读记》,我体会到了书的魔力,也产生了几个想法——读书这么好,为什么有些同学的家长不让他们看书呢?一本好看的书能让作者念念不忘的去想,书的魔力有那么大吗?
至于有些家长不给孩子买书的这件事我要提一下意见:爸爸只要省下一包烟钱就能给孩子买几本书;妈妈省下买化妆品的钱就能给孩子买几套书呀!书真的好,家长们,请大力支持孩子们去读课外书。这样孩子们既学到了新知识,也交到了新朋友呀!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窃读记是林海音写的一篇关于自己小时候怎么偷偷的去书店看书,但是被人赶了出来的一段往事。
林海音从小就是一个很喜欢看书的孩子,但是在那时候,只有富有的人买得起书,林海音家里贫困,买不起书,在一家书店看书的时候被老板赶了出来,这家书店的老板有点看不起穷人,人家来看书不一定要买书呀,买书的人有时候只是为了装饰家里,显示自己很有才华,看书的人是为了学习,虽然他们有些买不起书,像林海音,这家书店的老板应该也没想到,林海音以后能成为一个鼎鼎有名的作家。
林海音小时候也是一个耍小聪明的人,比如在雨天,她躲在书店里,心里沾沾自喜:下雨天没雨伞的人来避雨,总不好意思赶人家出去吧?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多看一会儿书了,但是还得要人家看出她很烦恼:怎么这雨老下个不停呢?害的我都回不去了。自己饿的时候带一点花生米,边吃边看,这样就不会挨饿了。
今天,老师认认真真地给我们上了《窃读记》这一课!读了这一课后,我有感而发。
林海音奶奶小时候家里没钱买书,可是,他却非常喜欢看书。因此,他每天放学后急匆匆的往书店里跑,而不是往家里跑。
到了!到了!书店到了!她悄悄地踮起脚尖,暗喜没人注意,便从大人的腋下挤了过去。哎呀,他把自己的短发弄乱了。可是,你知道吗?他并没有整理自己的短发,而是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焦急的寻找着那本书......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找到了!
这是一个爱看书的小女孩呀!林海音老奶奶是多么爱看书呀!虽然在这本书当中,我和他的年龄差不多大,但是,我和林海音奶奶比起来,我真是自愧不如呀!
刚起床,妈妈就叫道:“小雅,早上起来精神好,脑子清晰,好好写作业!”
“哎呀,我下去透透空气嘛!”
“不行,就早上脑子清晰,不可以偷懒!”妈妈生气的说道。
听了这话,我心里不情愿的想:下去运动都不让怎么这样嘛!
妈妈好像看透了我的心思,便温柔地对我说:“好吧!但是只能玩一小会儿!”
我连忙点头,兴奋地冲出家门,向终点奔去......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我回来了,只见妈妈怒气冲冲地瞪着我大声叫道:“写作业!”
我感觉像是被一阵狂风吹了起来。过了一会儿,风浪终于平静了!
当我看到林海音老奶专心致志地看看书时,我的脸却红了......
看来,我要多向林海音奶奶学习呀!
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便是它让我深刻的明白时间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强大到可以该变一切。不懂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时间就是把杀猪刀,宰下去,刀刀生痛。我想生痛的不是我们被伤得有多深,而是我们不得不在时间的荒洪里选择对回忆的遗忘。这一年我们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能保证十年后我们在哪又做着什么,即使我们现在定下了海誓山盟直至海枯石烂,但终究这里存在着期限,长一点也不过就是山无棱,海水竭,可这真的有么?只要过了这个期限,一切曾经我们珍视的美好在时间面前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时间让曾经以为自己舍不去的曾经暗淡直至风化,它改变了很多。同样在别人的时间里我在改变,在我的时间里我以为自己停留在了过去,但事实上我错了,我也一直在路上,只是我还对一些人一些事念念不忘罢了。我想我也该走了,不等了,我有理由相信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刘同说:失恋不会死,一年是期限,我也该给自己一个期限。
我也该懂真正能陪自己走到时间的尽头的也只有自己了?
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傻气,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累死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你看他们,哪个不是被自己纠结死的。嘻嘻,开个玩笑。活着就是要有点玩世不恭的好?再说,矫情出来的矜持都不叫矜持,它让我感觉,不说了。
也许只有在重走青春后,我才能大吼出:我的青春不迷茫!
同学们:
上午好!
我工作后的梦想就是在享受生命成长的同时能开一场个人励志演唱会,前者正在进行,后者与其说没时间还不如说没这个勇气,直到20xx年3月我为搜集班会资料找到两个励志微视频,>讲的是中国达人秀上来自一个小山村自学街舞成就梦想的街舞达人卓君的成长故事,以及>中同一个人在不同时空中完全不同的命运下如何找到自己心中最亮的那颗星成就自己的过程,让我很有感触。加上我的咽炎已经比较严重,再不去做,恐怕就没机会了,所以下定决心开始策划。
我难忘3月初到6月底100多个日夜,工作很忙,除了三个班的教学还有年级工作,时间很紧张。中午物理实验室的一个小时,晚上九点后的地下车库,我坚持着,从选曲策划练声到现场灯光舞美主持以及其他工作的布置,都需要我安排,几度失声,2院跑了n次,演唱会前一天还在医院喷雾治疗,那段日子非常辛苦,但是开心,从来没有过的能量,因为这是我的梦,能给我认识以及认识我的人带去正能量,我必须坚持。“益分享-谁的青春不迷茫”演讲稿。
演唱会当天,开始前半个小时会场差不多就已经坐满,说实话,我一点也不紧张,咽喉再痛我也要坚持到最后,因为我十分清楚,观众此行主要不是来听我唱歌,主要是来感受过程中体现的正能量,何况我用真心真情演绎,毫无压力。中间一次因为互动忘词而略显尴尬,中间也有跑调,这又算什么呢。演唱会我不知道大家能获得多少,但是现场观众给我带来的震撼和感动我此生铭记。
最后,我想用中一段话作为结束:
也许身体在不断老去,但是人心态不能老,追梦的步伐不能停。人生在世几十年,不要在永远闭上眼睛的时刻眼睛里充满的是因一世未逐梦而后悔的泪水,让自己在每晚合上眼睛时能感到充实、平静,让自己每天睁开眼睛时都能抱着一天的美好等着创造的心态而微笑。改变在于内心,梦想你也可以拥有。
每个人都渴望成功,我也不例外。读完刘同的《谁的青春不迷茫》,看着他的北漂十年,竟在不自觉中对成功之道有了些粗浅的想法。虽然稍显稚嫩,但我相信,这将会是我重要的财富。
养成好习惯。好的习惯等于成功的一半。十年,足以让我们忘记很多东西。那为什么刘同不但没有忘记,反而能在十年后将其生活经历清晰的展现在读者面前?因为他习惯记录。这十年间,他不断记录着自己跋涉的脚步,记录着点点滴滴的感悟。而这些记录不仅仅是让他记下了这些,更重要的是,这记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总结、提炼的过程。我想没有什么人能比一个善于总结、善于思考的人成长的更快了吧。这优于常人的成长速度就是好习惯带给他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对于一个成功者,好习惯是不可或缺的。
有出色的行动力。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骨子里都有一股原始的对成功的冲动,都有着自己的目标。可现实告诉我们,自古就不缺有想法的人,但在这些人中成功者又有几许?我想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将想法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能力吧(这里姑且称之为行动力)。大家都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那成功的爸爸是谁呢?是尝试。试想一下如果爱迪生只停步于思考,而不去经历那数千次的尝试、数千次的失败,恐怕我们现在还活在黑暗中吧。所以说,有想法,就要勇于去做,去尝试。慎重没有错,可是如果慎重变成了畏首畏尾那就不应该了。
正确的定位。术业有专攻,我们不是全能王,不可能在每个领域都光芒万丈。刘同喜欢文字、喜欢电视,并且有这方面的才能,所以它可以出书,可以在电视路上走这么远。试想一下,如果让他去搞大飞机,估计他早就撂挑子不干了。上帝把我们带到这个世间,就一定为我们每个人安排了位置,找到它,不但可以让我们充满激情、事半功倍,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发挥出自己的价值。
懂得感恩。对于那些帮助我们的人和事自不必说,对于那些伤害我们、阻碍我们的也不应将其打入万丈深渊。我们这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总要磕磕绊绊,总要在一次次跌倒与爬起的过程中,才学会了成长。有些事,既然发生,就得接受。因为它们的存在,过去才显得有意义。
尊重对手。从某个角度来说,对手其实就是另一个自己。他和我们一样有梦想,肯努力,有令人心酸的坎坷,有让人欣慰的成绩。正是他的存在,才会不断的提醒我们,我们还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完美,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善待批评。他批评我们是因为他重视我们,他对我们还有所希冀。看看他声严色厉时眼神中的期待,还有什么理由让我们不感激他?他宁愿扮作一个坏人,即使遭到我们的`记恨,也要指出我们的不足,帮助我们成长,他才是我们最大的礼物。
看轻自己。在人之下要把自己当人,在人之上要把人当人。不要高高在上,更不要目中无人。做人就像读书一样,读书时不可有自己,读完后不可无自己。我们只有把自己的杯子倒空,才能装下新的水。看轻自己了,才能看到别人的优点,才能更好的学习别人的优点。
最近读刘同的书,这本书读了比较长的时间,一直断断续续,从六月到七月。一个以日记的形式展开的十年的回顾,每一篇的结尾都有作者现在再回顾的感触。
第一次打开阅读的时候,恰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确不知道作者到底要说什么?表达的又是什么?关于刘同的书褒贬也不一,不过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没有人是不受争议的。第一遍之所以看了那么长的时间,是因为中途有很多次觉得看不下去了,拿起放下,放下拿起,几经周折终于像完成任务一样的扫完了一遍。我看书就有一个怪癖,就算这本书我觉得不好看,看不懂我都强迫自己去看完,变态的强迫症。所以第一遍最大的感触就是终于看完了。
既然有一就有二。
第二遍读这本书是因为最近练习阅读流畅度,就是朗读,一时之间找不到好的素材,就重拾起了这本书,随便选了一章读。你对一件事物的第一印象是枯燥无味的时候,你后面就怎么看都是枯燥无味提不起兴趣的,但是,你将它放置一段时间,时间或长或短,当你在不经意间拿起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它也不是你最初认为的那般枯燥无味,甚至细细品味中惊现阵阵共鸣。
再读刘同的这本书就让我有这样的感觉。
以前觉得不知所云的情感,现在看来竟有引发内心的高度契合,突然间就开始佩服作者竟能这般直抒胸臆。
以前觉得可有可无的句子,现在看来都是经得起细细推敲,慢慢琢磨的。渐渐明白了这些用来表达情感的词句都是作者这些年岁月的沉淀。
前不久参加了一个读书会,说到是应该感性的对待生活跟工作还是理性的对待生活跟工作?立马就想到了刘同的那句:我是一个理性的时候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在感性的时候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有时候你看到了一本书,你不一定当时就立即懂作者要表达的情感,但是岁月慢慢的会让你懂,所以永远不要急着去下结论。
作者十年成长回顾,自己与自己的对话,也是用自身的成长告诉我们:人生的任何时刻都会存在迷茫,但是请不要害怕迷茫,大胆的向前走,向着目标前进,总有拨开云雾见天日的那一刻。
我在最开始看《职来职往》的时候也并不认识刘同,后来没有看了就更加不认识了。只是听不少人说过《职来职往》的刘同、陈默。刚刚开始还以为是那种很有能力很有故事的去求职的人,后来经人科普才知道是有能力有故事的招聘者。今年夏天毕业,工作清闲觉得要充实一下自己,就开始了看书,也不知道怎么就买了几本刘同的书,《谁的青春不迷茫》是看的第一本刘同的书,也是让我真的认识刘同的第一本书,不在仅仅局限于“听人说”的那种认识。
书中多次提到了哭,欣喜的、悲伤的、感动的、委屈的、难过的、兴奋的。总之作者就是情感丰富,感情细腻,就是爱哭。总觉得男孩子哭一件很娘的事情,但是看到书中作者哭的时候却觉得很真实,一种感同身受的真实,你看原来他也曾经因为这样的委屈哭过。原来人与人之间真的没有多大的差别,即使现在或许他已经是光线的高层,你只是个职场新人。
一个为了梦想能够努力十多年永不言败的人,一个为了写字能够坚持写了十多年永不放弃的人,他今日所得到的也就不足为奇了。人生最难的就是坚持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付出。
今天看完后。我真的长出了一口气,特别想第一时间告诉所有人,真的还蛮好看的。虽然青春片经历了重重轰炸,很难再想出还能玩出什么新花样,但是这部片子,想所有那些真正能打动我们的电影一样,将心比心。是那么的真实。我们的中学,为了高考,无数次的梦魇甚至都重回高中的课桌,脑子里盘算的都是如果考不上大学,我该咋办?
因为更多的朋友还没有看,所以不讲电影的太多剧情,只说我被其中感动的种种关系。里面有同学之间的友谊,有老师和同学的平衡,有孩子和家长的亲情,还有姐弟的亲情,还有父母之间的感情。在这些关系里我也看到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角色。
这些关系,最终都直指人心,人性。
于是电影里的人在关系里,变成了你,变成了我,变成了我高三一起背后骂班主任的同桌林磊,变成了上地理课写历史作业,变成了周杰伦把他的新专辑,通过耳机穿过袖子送到我的耳边,变成了西安音乐广播931的方言每晚9点到10点的《年轻无极限》。
那会儿老师家长总说,现在你恨我,讨厌我,以后你就会感谢我了。至少现在回过头看,电影里那句“你们学的好不好,我又不多拿学校100元工资”真的很对。学生时代,觉得什么都要个性,什么都要成就自我,还总有老师家长盯着你,随时帮你补窟窿。以前你想自由,现在发现真的自由了。你连自己想做什么都不知道。
看完电影,好多尘封的感觉又熟悉起来,就好像之前一直很反感青春电影的主旋律在聊早恋,那会儿上学,更多的应该是分不清喜欢和爱吧,同学之间那种朦胧的好感,总是容易被捅破窗户纸误以为是爱之后,徒增少年维特之烦恼。所谓青春期的爱情,大抵都是如此吧。
当然电影还有很多不足,例如我觉得结尾有点凑合,慢镜头有点略多,演员没能更好的诠释导演和编剧的全部初衷。但这些不足,都不会影响你安安静静的坐在电影院,享受或者回忆自己那个时候发生过的类似的事情。
看到结尾上台的同哥,略带憔悴,但又挺起胸膛聆听大家意见。真的为他高兴,想想当初来北京的源动力就是希望能够和他这样的人一起工作,现在他从《职来职往》的职场导师,到青年畅销书作家,再到现在的电影制片人,一直在越来越好,我们也只能追随着他,成为那个更好的自己。
常说回忆从前,不如珍惜现在。20xx年,我来北京,进光线,结识了一群同样来自各个地方的大四毕业生,他们都是各自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同样一无所有,义无反顾来北京成为一名北漂。我们这一群人,一起合租距离公司步行不超过10分钟的老式住宅楼,一起去地沟油一条街吃5元一小碗的牛肉面,一起被主编骂,一起坐在冰冷的机房帮主力导演找历史素材,一起坐在后期熬夜通宵剪片子,然后去楼下航星园超市给拍字幕无法离开的小伙伴带一包小浣熊干脆面。这应该就是是革命友谊吧。
陆陆续续,有人离开,也有人走,更多的人都坚持在这座城市努力奋斗,并且越来越好,大琪琪背起了行囊,几乎独自一人踏遍了整个东南亚,薇总和可乐去年都已经大婚,并且集全家之力在北京买房落了根,常常抱怨自己是剩女的乐乐和龙珑也都纷纷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大家也慢慢成熟成为各自领域的中坚力量,虽然还在路上,离很好还差很远,但是大家还是时不时会聚在一起,彼此鼓励更加努力。我们每年都会根据星座和月份,集中给相应的寿星小伙伴过生日,今年大家也都更加忙碌,已然错过了双鱼月。看到同哥的电影还挺好的,我就可以放心的包场请各位小伙伴都来看电影啦。
《荒野求生》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作者是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书中描写了他如何在危险的地方求生的故事。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位慈善家,空手道高手,英国SAS(特种)成员,是一个什么都敢吃的人。书中写了他的很多冒险故事,在我看来,他就是为了进行野外体验而生的。他翻越过珠穆朗玛峰,从沙漠中死里逃生,大胆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他不是在探险,就是在去探险的路上。
贝尔·格里尔斯在书中告诉我,要成为探险家也不是容易的事。首先要有强壮的身体。贝尔·格里尔斯很小的时候身体是很弱的,但他相信自己的身体不比别人差,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后来还进了英国特种兵。另外,他的曾外祖父是海军司令员,在一次海上风暴中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这让他非常想练就一种在危险状态中生存下来的本领。同时,探索世界上不为人知的地方,是他的人生目标。
我感到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有勇气、细心的人,他的经验告诉我:努力和坚持不懈是成功的关键。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从贝尔身上获得了勇气,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必须学会沉着冷静。
读了《荒野求生》这本书,让我知道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的道理。
在非洲旅行的贝克和好朋友彼得,无意中发现钻石走私者的秘密,被迫跳伞误入了炎热的撒哈拉沙漠,在这处死亡之地,贝克和彼得想要走出去,必须借助星空辨别的方向,寻找岩石度过寒冷的黑夜,在太阳升起前用石头取水。到了中午,他们用烈火般炎热的石头来煎蛋,最后千辛万苦来到了一个古老的村庄,终于得救了。
贝克用自己聪明的大脑和彼得坚强的毅力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知道在无境的荒野,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在学习、生活中也是一样了,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要尽自己所能,把困难通通解决掉。
在美好的童年中,各种书籍伴随着我们成长,如果把不同种类的书比作不同的色彩,那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色彩斑斓、多么的丰富啊!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有一些书激励着我,有一些书让我幻想遥远的未来,有一些让我眼界大开……,这些书的颜色丰富多彩,各具特色。
红色,代表着探险。求生大师贝尔?格里尔斯的杰作《荒野求生》就是探险类的代表。这一套书讲述了贝尔在野外遭遇种种困难,可是他并没有后退,而是用自己积累的求生经验一一地去化解它,让这些困难变成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这套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学会随机应变,同时也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这样我们就能够到达胜利的彼岸。
蓝色,代表着科普。充满着奇幻色彩的《神奇校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述了“卷毛”老师的校车可以变成各式各样的东西,她常常带着学生们“腾云驾雾”去各地了解各类知识,如火山、地壳、太空等等,是不是非常不可思议?“卷毛”老师就是这么牛,可以带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这让我体会到了科学是要去验证的,不能在实验室里埋头死干,要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才能让科学焕发它的光彩。当然在生活和学习中也是这个道理。
灰色,代表着历史。虽然是过去的东西,却让我在阅读中获得丰富的知识。《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中,我知道了“管鲍之交”中的兄弟情谊,知道了“退避三舍”的诚信义气,知道了“毛遂自荐”的勇气自信,知道了“七擒孟获”的聪明机智……,这些故事很有意思,既让我了解历史知识,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可以说获益颇多。
我的童年还有各种颜色,粉色的童话书,橙色的励志书,绿色的世界名著……这些书让我的童年充实而多彩,也让我在书中渐渐的体会到了更多的东西。
梁启超先生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说过:“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读了这段话,我深有感触,少年的强弱对于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要多读书,读好书,长大以后用读到的知识为国争光,为中国梦贡献我自己的一份力量。
前几天看探索发现频道在播放贝尔的荒野求生,才发现外国人是多么敬业,对待工作能认真到这个份上,真是太让人吃惊和感动了,钦佩和欣赏的感觉也产生了,和国内那些拍摄的人所谓干事业的人比起来太敬业了。
贝尔·格里尔斯简述贝尔·格里尔斯BearGrylls,是个登山家、畅销书作家、国际演讲家、空手道黑带、前英军特种兵。作品有在探索频道播出的《荒野求生》,纪录片里《荒野求生秘技》在每一集的《荒野求生秘技》,贝尔都会让自己受困在游客最容易迷失或遇难的荒野。他跳伞进入雨林,垂降进入沙漠、湖泊,利用他所学的知识逃回文明世界他怎样到达这些荒芜人烟的地方呢,肯定是做飞机,还得跳伞,但有一次它在降落的时候伞包坏了,摔倒了地上,导致他的三条骨头骨折。
荒野求生讲的是人们在外野营、旅游、探险的时候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那天看的是在雪山攀登和旅游时候所面对的环境。那个冰天雪地的情形下,如何过夜?如何找东西吃,掉到冰窟里头应该怎么办,不慎落到冰封而开裂的河水了该怎么办。拍摄的时候,讲解的主人公是自己亲身示范的,我当时切换到的频道正在播放荒野求生,(当时还不知道这个片子的名字)主人公当时正在示范从悬崖上掉下去应该怎么办,主人公示范的时候是拿降落伞的绳索打结后绑在身上,说这样可以避免在行走的时候不慎落入冰缝或者悬崖时利用降落伞的绳子爬回到悬崖上或者爬回到地上。说着主人公说他要示范一下。我当时就傻了,不会真的要朝悬崖下面跳下去吧,主人公一边朝镜头说话,一边就扑通一下朝悬崖下面跳下去,落了下去有好几米后,靠着降落伞的绳结卡在岩隙中终于在悬崖下面停了下来。然后主人公从口袋里头掏出备用的绳子,在原先的降落伞绳结上继续打结,留了个脚可以踩的结套。然后靠着踩着新打的绳结爬上了悬崖,中间没有人帮忙的。
这个节目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比如你要过河,就要用防水背包做漂流船,还要及时把衣服晾干,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不能吃,而且他主持节目时只带一把小刀,他还在野外吃虫子和蛇,还教会了我怎样保存火种。
《荒野求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出各种生存技能,充分让我们在大饱眼福之余,吸收到更多实用的知识技能。
荒野历险爆笑漫画,少年野外求生手册,该书以队长金炳万名字命名,第一册纳米比亚与巴布亚大冒险,即非洲纳米比亚和印度尼西来巴布亚两大部分组成。本书系列8册包括9个探险地区,选址遍布六大洲,涵盖所有温度带,展现不同地形地貌、植被、物种,面对不同语言、风俗文化各异的民族,学习野外求生技能,了解风土人文、生态地貌,与原始部落和睦相处……这些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拥有强大的心脏和团队的凝聚力!由有猛兽出没的原始丛林、有荒无人烟的沙漠冰原……每一次探险都是一次真正的荒野求生大挑战!一次次惊心动魄的野外探险,险象环生、囧态百出,让我们在惊叹和开怀大笑中学习生存技能,领略世界风土人文,领悟勇于担当和团队合作的冒险精神,在险境求生中学会如何与大自然相处,学会成长。
这套漫画书采取漫画和生存知识介绍穿插进行的方式,每一章漫画故事后都有专门的版块介绍这一章的生存知识和技能,例如第一纳米比亚冒险日志1,后面的'知识技能探险前的准备工作,制订计划、办理护照和签证、注射疫苗、整理行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拓展的知识面,让我们了解更多的探险前的准备工作,非常实用和贴近生活。最后还有小贴士啊。比如纳米比亚冒险日志6,做木筏逃出鳄鱼岛,教全了我们怎样制作木筏,怎样扎出结实的木筏,如何打结实的结,让我们从中学到一些比较实用的应用技巧。例如有怎样找水,怎样寻找食物,怎样辨认方向,怎样造房子,怎样应急疗伤等等内容系统且全面,涵盖了在森林、沙漠、草原等各种地貌情况下的各种求生技能,为我们提供了安全技能的学习知识。而且通过漫画故事生动有趣,知识讲解明了通俗易懂,是野外旅游的好帮手哦!
同时,它不光介绍了各种生存法则,也教给了我们各种成长法则。队员们展开的每一段旅程都是一段人生感悟,在这里,我们会渐渐变得坚强,学会直面困难与逆境;我们会渐渐培养智慧、毅力和勇气;我们会感受到队员们间温馨搞笑的瞬间,学会怎样与人相处,怎样合作;我们会认识各种动植物,加深的对大自然的了解;我们还会见到各种不同肤色、不同文化背景的朋友们,学会去理解和认可不同的文化。在惊险刺激、风趣幽默的野外探险中,能从中吸取经验知识,更好的培养好的品格的养成。这是一本集科普性、趣味性和励志性为一体的科普故事书,还是满值得看的。
好朋友,让我度过了一个有意义的假期。每次背诵时,都让我深深地感叹道;“做一个好孩子有多么重要。”书里的小故事让我百看不厌。尤其是回想起课堂上老师讲的有关《弟子规》里的故事,更让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
每当我给爸爸妈妈背诵时,我就感觉到自己特别开心,因为我从中明白了许多道理。我知道在日常生活中,要孝顺父母,友爱兄弟姊妹。平时我看到一天因工作忙碌而疲劳的妈妈,我就会端来一盆温水,亲自用小手洗大脚,看到妈妈脸上露出甜甜的笑容,我显得更加快乐!自从读了《弟子规》,我学会了和小朋友们相处要平等博爱,说话要讲究信用。因为“凡是人,皆需爱。”课下,我和小朋友说话时总是很友善,说到做到,小朋友们都愿意和我一起玩耍,因此,我也拥有了更多的好朋友。渐渐地,我发现我与《弟子规》已经形影不离了,它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因为它的出现,让我学会了做人,更学会了做事,我开始长大了。
俗话说得好“百善孝为先”,一个人能够去孝顺父母,说明他有一颗善良、孝顺的心,而《弟子规》中的“入则孝”正是表达了这种中心思想。
弟子规,说着简单,想做到却要花点功夫,孝顺是什么?是不是长大后有出息,不让父母丢脸,为了挣钱天天工作,没时间去看望父母,就帮父母买个大房子,让他们吃好,穿暖……这样做才算是“孝”吗?不,不完全是的 。有一首歌叫《常回家看看》,就唱出了父母的心声。其实父母最想要的是让自己的儿女陪在他们身边,让温暖随身相伴,关心并照顾他们,并不是一个电话或一条短信可以替代的。我认为这才是“孝”的一部分。
读了《弟子规》,我受益匪浅,从中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其中令我念念不忘的还莫属于这一句“冬则温,夏泽清,晨则省,昏则定,出必告,回必面,居有常,业无变。”
我把自己与弟子规一比较,觉得自己与弟子规所说的差距很大。
想起旧事,我就觉得脸红。冬天的时候,妈妈总在在我上床前,将电热毯加热,让我能直接感受到温暖。有时妈妈忘了,我还会抱怨着让妈妈开。夏天,天气闷热。爸爸妈妈总是将最舒适的地方让给我,我也不相让,我行我素。早晨上学,妈妈一次次地催我起床,我却把妈妈的话当耳边风了。有时候,妈妈发火了,我还在埋怨的在嘀咕。直到自己感觉晚了,才很不情愿的起床。比起弟子规所讲的,是不是正好相反呢?现在想起我的那些行为,我的心里就想打翻了五味瓶一样,有种说不出的滋味。
弟子规,让我改变了对事物的看法。本来,还以为拥有了财富,就可以给家人无微不至的关怀。现在才发现,不管是贫是富,只要有心,想要孝并不难。
朋友们,读读《弟子规》吧!也许,他将会改变你的人生。
遇上《弟子规》是一生中我最大的财富。一年级的时候,吕老师常常把《弟子规》的内容穿插进儿歌、故事中让我们学习。
由于它读起来琅琅上口,像儿歌一样,所以我很容易就记住了,还时不时的在家里“卖弄”一番。你看,那个背着手,晃着头,唱着“弟子规,圣人训,首孝悌,次谨信……”的小女孩不就是我吗?遇上《弟子规》后,我做每件事情都会以《弟子规》作为尺子,用它来衡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次,吕老师布置我们背诵《燕子》,由于课文比较长,我常常记不住,总背错,妈妈叫我一次又一次地重背,我有点不耐烦了,真想丢下书本睡觉去了。忽然,我看到书桌旁的《弟子规》,想到其中有一句“宽为限,紧用功,功夫到,滞塞通。”顿时,我豁然开朗,鼓励自己“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就这样,我又继续一段一段的背,终于把课文背下来了,妈妈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当第二天吕老师检查背诵时,我流利地把课文背出来,还受到老师的表扬呢!从此以后,每当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不怕了。这都是《弟子规》的功劳。《弟子规》也改变了我的不少坏习惯。以前,我的房间最乱的时候简直可以称作垃圾房,地上、桌子上、窗台上,随处可见我的书本和玩具,就连床上也堆满了东西,所以我经常拿错书或者干脆找不到我要找的东西。现在我的房间可比过去整洁多了,因为我想做到“房室清,墙壁净,几案洁,笔砚正。”
我的变化还不止这些呢!原来在家里不管谁指出我的缺点,我都要和他们争辩一番,现在我学会先检查自己了;在和别人的相处中,我学会了谦让,不再为小事斤斤计较;另外我还能做到不随便承诺别人,承诺过的事情,一定要想尽办法做到。家人都说我长大了,越来越懂事了。《弟子规》给了我前进的动力,让我勇往直前。三更有梦书当枕,何乐而不为?同学们,让我们都与经典同行,与知识为伴,与真理为友,用最静心的阅读,来填实自己比天空更广阔的心灵!
在学习这一段的时候,我们部长说出则悌,不只是在兄弟亲戚之间,在公司里,我们相互之间也要表现出一种兄弟姐妹之间的友爱与团结;就是走在大街上,面对一个陌生人,我们都应该保持一种礼貌和谦让。我很有感触,为往日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每天早晚上下班要做厂车往返于宿舍与公司之间,车上的座位并不能总是满足人人有位。于是,我们就要在车子停下来时往车门前挤,或者是在车子没来的时候就要先往前跨几步,以便能早些上车,占到一个位置。我们是一个公司的员工,就像一个家庭的兄弟姐妹,在相互挤攘的过程中,我们漠视了这种感情。
有一次我搭公交车的时候,车上上来一个老奶奶,一个小姑娘要站起来让位,却被她的妈妈拦阻了。教育不只是学校的事情,家庭教育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家长对孩子有一个潜移默化的影响,可能影响孩子一生。父母良好的指引会让孩子的身心更加美好,有时候要示范给他们看,而不是阻止他做正确的事。
当今教育倡导的是对孩子进行全面素质教育,教育孩子如何做人是家长的主要任务,而做人的教育首先是道德教育,人品是第一位的,才学是其次的。孔子说过:“骥不称其力、而称其德”,被称为骐骥的马,不是因为它日行千里,而是因为它有忠义的美德。没有优良的好品质,即使才华盖世也不为人们所齿。现实生活、中损人利己的苟且之徒,其中不乏知识高深之士。作为家长应给予孩子正面引导,千万不可只重知识,忽视基本品德教育。一个人若能拥有一个优良的品质,自然会赢得人们的尊重,他的生活、事业、爱情也会因优良品质的滋养和支持,得到幸福、成功和美满。对于子女的道德教育应该从小做起,而弟子规这种书籍恰是一种很好的指导;如果你有孩子,在学习弟子规的同时,也应该教教你的孩子。
我感觉我说的有些多了,有时候该则么做,每个人心里都很明白,我们都是成年人,是非黑白应该能分得清楚,别人对你说教反而会引起你的反感,我应该热心地致力于照道德行事,而不要空谈道德。
是怎样邂逅它的呢?
早就听闻它的大名。那天,在电视上看到几个学术专家在争论青少年该不该读它,我对它产生了好奇;那次去书店,在书架上看到它,就随手那么一翻,不经意的一瞥,我就不由自主爱上它。
《弟子规》是清朝康熙年间秀才李毓秀所编,它与《三字经》一样言简意赅,朗朗上口,其中讲述很多为人处世的道理,是一部试图揭示人生成长规律的书。如果我们能够按照《弟子规》上一些基本原则去做,那么就会成为一个有道德、有修养的,为社会所认同的人。
《弟子规》中一共有七则内容,按“孝、悌、谨、信、爱众、亲仁、学文”七个方面讲述了该如何处事做人的道理,主张培养德才兼备的人,以德为先。平时对人对事的点滴感悟都在《弟子规》中都有明确的答案,字里行间充满着人性的真正体现。
由于这个学期学业忙碌,所以我只读了其中自己最感兴趣的一章——《博爱无疆》,这一章篇幅虽短,但却给了我许多启迪。
这一章的开篇就提到了“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是的,对待生活在这个地球上的每一民众,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充满爱护之心,都决不存在私心,不论好与坏、贫与贱,都一视同仁。就像今年三月发生在日本的地震,地震之后,中国放下了以往与日本的各种矛盾,派出救援队帮助日本救灾。虽然国内有许多不理解的声音,但是许多普通民众还是先出了自己的爱心,向日本慷慨解囊。的确,日本曾在中国发动了侵华战争,曾在南京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但是那是他们的先辈犯下的过错,为什么要用他们先辈的过错来惩罚他们呢?难道一些刚出生的孩子也对我们构成了威胁?更何况,在汶川地震时,日本也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们。我们应该像《弟子规》中说的那样,“怨欲忘、抱怨短”,我们应该铭记历史,但应该忘记仇恨;只有正视过去,才能开创中日关系美好的未来。与许多人一样,当听到日本地震的消息,我同样拍手称快;可是,当看到《弟子规》中的箴言,我明白了: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作为同类,我们应该报恩忘怨,在大灾难面前同舟共济、偕手共进,世界真的才会变成美好的人间。
其中令我感受最深的还有“人不闲,勿事搅;人不安,勿话搅”。这句话的意思是:他人有事,忙的没有空闲,就不要去打扰他;对方身心很不安定,我们就不要用闲言碎语干扰他。我想,做人不也是这样吗?我觉得生活中有些人有事无事总是爱表示以下对别人的“关心”,可是他们的“关心”却让别人难为情,让别人的心理负担加重,我们应该知道“忽略”也是对别人的一种关心。
中国人是很讲人情的,遇到别人有事出于关心询问一下是一种礼数。但有些人却是为了满足自己对别人的家长里短的一种好奇,然后歪曲事实到处去宣扬,以此提高自己在这一小圈里的威信,他们的做法却给别人的心里埋下阴影,让别人觉得特别反感。所以,有时对别人多一点“忽视”,不是冷漠,而是关注,别人还可能因此感激你。
以上这些做人的道理在《弟子规》里都能找到。今天,我就读到了“爱众”这一部分,以后我会把剩下的读完,在读到的弟子规中,我学到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以后我要按照《弟子规》中的准则去做,成为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读《弟子规》时,就像在与古贤对话,在聆听圣人的教诲;读完之后,我们就会受到一场人生的洗礼,就会得到心灵的启迪,从而使自己的气质得到一次更深层次的升华。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法布尔用了人生大部分的时间来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这书体现了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学到很多。我知道昆虫世界的奇妙,管虫会穿衣服,松娥虫会预测天气,小蜘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要高: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会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可以给食物“免费的昆虫。
在《昆虫记》中《螳螂》这篇我最感兴趣。螳螂不但不丑陋,而且还算是个漂亮的昆虫。它有纤细而优雅的姿态,淡绿的体色,轻薄如纱的长翼。它的颈部是柔软的,头可以向任何角度扭转,真可谓是眼观六路。不仅如此!它还有一个独特的武器,它长在前足上,极具杀伤力,并且极富进攻性的冲杀,防御武器。它小腿上长有许多锯齿,像是两排刀口的锯子,所以又是一种异常凶猛的,又是凶狠恶毒的小动物。雌螳螂甚至还具有食用它丈夫的习性,这让我很吃惊,原来昆虫有这么多的秘密呀!
在《昆虫记》中,作者运用了大量的比喻,拟人,夸张,使文章更加生动丰富。昆虫们仿佛充满了活力,好像过着人类的生活,作者又添加了自己的动作,心里等,使它们更加鲜明有趣,让读者沉浸在轻松诙谐,充满了动人的情趣。字里行间里,不断地写出大自然的变幻无穷,同时有让我们意识到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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