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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子田地 · 范文大全 · 推荐参考: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汇总5篇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一】

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便是它让我深刻的明白时间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强大到可以该变一切。不懂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时间就是把杀猪刀,宰下去,刀刀生痛。我想生痛的不是我们被伤得有多深,而是我们不得不在时间的荒洪里选择对回忆的遗忘。这一年我们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能保证十年后我们在哪又做着什么,即使我们现在定下了海誓山盟直至海枯石烂,但终究这里存在着期限,长一点也不过就是山无棱,海水竭,可这真的有么?只要过了这个期限,一切曾经我们珍视的美好在时间面前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时间让曾经以为自己舍不去的曾经暗淡直至风化,它改变了很多。同样在别人的时间里我在改变,在我的时间里我以为自己停留在了过去,但事实上我错了,我也一直在路上,只是我还对一些人一些事念念不忘罢了。我想我也该走了,不等了,我有理由相信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刘同说:失恋不会死,一年是期限,我也该给自己一个期限。

我也该懂真正能陪自己走到时间的尽头的也只有自己了?

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傻气,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累死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你看他们,哪个不是被自己纠结死的。嘻嘻,开个玩笑。活着就是要有点玩世不恭的好?再说,矫情出来的矜持都不叫矜持,它让我感觉,不说了。

也许只有在重走青春后,我才能大吼出:我的青春不迷茫!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二】

同学们:

上午好!

我工作后的梦想就是在享受生命成长的同时能开一场个人励志演唱会,前者正在进行,后者与其说没时间还不如说没这个勇气,直到20xx年3月我为搜集班会资料找到两个励志微视频,>讲的是中国达人秀上来自一个小山村自学街舞成就梦想的街舞达人卓君的成长故事,以及>中同一个人在不同时空中完全不同的命运下如何找到自己心中最亮的那颗星成就自己的过程,让我很有感触。加上我的咽炎已经比较严重,再不去做,恐怕就没机会了,所以下定决心开始策划。

我难忘3月初到6月底100多个日夜,工作很忙,除了三个班的教学还有年级工作,时间很紧张。中午物理实验室的一个小时,晚上九点后的地下车库,我坚持着,从选曲策划练声到现场灯光舞美主持以及其他工作的布置,都需要我安排,几度失声,2院跑了n次,演唱会前一天还在医院喷雾治疗,那段日子非常辛苦,但是开心,从来没有过的能量,因为这是我的梦,能给我认识以及认识我的人带去正能量,我必须坚持。“益分享-谁的青春不迷茫”演讲稿。

演唱会当天,开始前半个小时会场差不多就已经坐满,说实话,我一点也不紧张,咽喉再痛我也要坚持到最后,因为我十分清楚,观众此行主要不是来听我唱歌,主要是来感受过程中体现的正能量,何况我用真心真情演绎,毫无压力。中间一次因为互动忘词而略显尴尬,中间也有跑调,这又算什么呢。演唱会我不知道大家能获得多少,但是现场观众给我带来的震撼和感动我此生铭记。

最后,我想用中一段话作为结束:

也许身体在不断老去,但是人心态不能老,追梦的步伐不能停。人生在世几十年,不要在永远闭上眼睛的时刻眼睛里充满的是因一世未逐梦而后悔的泪水,让自己在每晚合上眼睛时能感到充实、平静,让自己每天睁开眼睛时都能抱着一天的美好等着创造的心态而微笑。改变在于内心,梦想你也可以拥有。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三】

每个人都渴望成功,我也不例外。读完刘同的《谁的青春不迷茫》,看着他的北漂十年,竟在不自觉中对成功之道有了些粗浅的想法。虽然稍显稚嫩,但我相信,这将会是我重要的财富。

养成好习惯。好的习惯等于成功的一半。十年,足以让我们忘记很多东西。那为什么刘同不但没有忘记,反而能在十年后将其生活经历清晰的展现在读者面前?因为他习惯记录。这十年间,他不断记录着自己跋涉的脚步,记录着点点滴滴的感悟。而这些记录不仅仅是让他记下了这些,更重要的是,这记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总结、提炼的过程。我想没有什么人能比一个善于总结、善于思考的人成长的更快了吧。这优于常人的成长速度就是好习惯带给他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对于一个成功者,好习惯是不可或缺的。

有出色的行动力。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骨子里都有一股原始的对成功的冲动,都有着自己的目标。可现实告诉我们,自古就不缺有想法的人,但在这些人中成功者又有几许?我想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将想法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能力吧(这里姑且称之为行动力)。大家都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那成功的爸爸是谁呢?是尝试。试想一下如果爱迪生只停步于思考,而不去经历那数千次的尝试、数千次的失败,恐怕我们现在还活在黑暗中吧。所以说,有想法,就要勇于去做,去尝试。慎重没有错,可是如果慎重变成了畏首畏尾那就不应该了。

正确的定位。术业有专攻,我们不是全能王,不可能在每个领域都光芒万丈。刘同喜欢文字、喜欢电视,并且有这方面的才能,所以它可以出书,可以在电视路上走这么远。试想一下,如果让他去搞大飞机,估计他早就撂挑子不干了。上帝把我们带到这个世间,就一定为我们每个人安排了位置,找到它,不但可以让我们充满激情、事半功倍,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发挥出自己的价值。

懂得感恩。对于那些帮助我们的人和事自不必说,对于那些伤害我们、阻碍我们的也不应将其打入万丈深渊。我们这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总要磕磕绊绊,总要在一次次跌倒与爬起的过程中,才学会了成长。有些事,既然发生,就得接受。因为它们的存在,过去才显得有意义。

尊重对手。从某个角度来说,对手其实就是另一个自己。他和我们一样有梦想,肯努力,有令人心酸的坎坷,有让人欣慰的成绩。正是他的存在,才会不断的提醒我们,我们还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完美,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善待批评。他批评我们是因为他重视我们,他对我们还有所希冀。看看他声严色厉时眼神中的期待,还有什么理由让我们不感激他?他宁愿扮作一个坏人,即使遭到我们的`记恨,也要指出我们的不足,帮助我们成长,他才是我们最大的礼物。

看轻自己。在人之下要把自己当人,在人之上要把人当人。不要高高在上,更不要目中无人。做人就像读书一样,读书时不可有自己,读完后不可无自己。我们只有把自己的杯子倒空,才能装下新的水。看轻自己了,才能看到别人的优点,才能更好的学习别人的优点。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四)

最近读刘同的书,这本书读了比较长的时间,一直断断续续,从六月到七月。一个以日记的形式展开的十年的回顾,每一篇的结尾都有作者现在再回顾的感触。

第一次打开阅读的时候,恰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确不知道作者到底要说什么?表达的又是什么?关于刘同的书褒贬也不一,不过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没有人是不受争议的。第一遍之所以看了那么长的时间,是因为中途有很多次觉得看不下去了,拿起放下,放下拿起,几经周折终于像完成任务一样的扫完了一遍。我看书就有一个怪癖,就算这本书我觉得不好看,看不懂我都强迫自己去看完,变态的强迫症。所以第一遍最大的感触就是终于看完了。

既然有一就有二。

第二遍读这本书是因为最近练习阅读流畅度,就是朗读,一时之间找不到好的素材,就重拾起了这本书,随便选了一章读。你对一件事物的第一印象是枯燥无味的时候,你后面就怎么看都是枯燥无味提不起兴趣的,但是,你将它放置一段时间,时间或长或短,当你在不经意间拿起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它也不是你最初认为的那般枯燥无味,甚至细细品味中惊现阵阵共鸣。

再读刘同的这本书就让我有这样的感觉。

以前觉得不知所云的情感,现在看来竟有引发内心的高度契合,突然间就开始佩服作者竟能这般直抒胸臆。

以前觉得可有可无的句子,现在看来都是经得起细细推敲,慢慢琢磨的。渐渐明白了这些用来表达情感的词句都是作者这些年岁月的沉淀。

前不久参加了一个读书会,说到是应该感性的对待生活跟工作还是理性的对待生活跟工作?立马就想到了刘同的那句:我是一个理性的时候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在感性的时候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有时候你看到了一本书,你不一定当时就立即懂作者要表达的情感,但是岁月慢慢的会让你懂,所以永远不要急着去下结论。

作者十年成长回顾,自己与自己的对话,也是用自身的成长告诉我们:人生的任何时刻都会存在迷茫,但是请不要害怕迷茫,大胆的向前走,向着目标前进,总有拨开云雾见天日的那一刻。

我在最开始看《职来职往》的时候也并不认识刘同,后来没有看了就更加不认识了。只是听不少人说过《职来职往》的刘同、陈默。刚刚开始还以为是那种很有能力很有故事的去求职的人,后来经人科普才知道是有能力有故事的招聘者。今年夏天毕业,工作清闲觉得要充实一下自己,就开始了看书,也不知道怎么就买了几本刘同的书,《谁的青春不迷茫》是看的第一本刘同的书,也是让我真的认识刘同的第一本书,不在仅仅局限于“听人说”的那种认识。

书中多次提到了哭,欣喜的、悲伤的、感动的、委屈的、难过的、兴奋的。总之作者就是情感丰富,感情细腻,就是爱哭。总觉得男孩子哭一件很娘的事情,但是看到书中作者哭的时候却觉得很真实,一种感同身受的真实,你看原来他也曾经因为这样的委屈哭过。原来人与人之间真的没有多大的差别,即使现在或许他已经是光线的高层,你只是个职场新人。

一个为了梦想能够努力十多年永不言败的人,一个为了写字能够坚持写了十多年永不放弃的人,他今日所得到的也就不足为奇了。人生最难的就是坚持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付出。

读《谁的青春不迷茫》有感(篇五)

今天看完后。我真的长出了一口气,特别想第一时间告诉所有人,真的还蛮好看的。虽然青春片经历了重重轰炸,很难再想出还能玩出什么新花样,但是这部片子,想所有那些真正能打动我们的电影一样,将心比心。是那么的真实。我们的中学,为了高考,无数次的梦魇甚至都重回高中的课桌,脑子里盘算的都是如果考不上大学,我该咋办?

因为更多的朋友还没有看,所以不讲电影的太多剧情,只说我被其中感动的种种关系。里面有同学之间的友谊,有老师和同学的平衡,有孩子和家长的亲情,还有姐弟的亲情,还有父母之间的感情。在这些关系里我也看到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角色。

这些关系,最终都直指人心,人性。

于是电影里的人在关系里,变成了你,变成了我,变成了我高三一起背后骂班主任的同桌林磊,变成了上地理课写历史作业,变成了周杰伦把他的新专辑,通过耳机穿过袖子送到我的耳边,变成了西安音乐广播931的方言每晚9点到10点的《年轻无极限》。

那会儿老师家长总说,现在你恨我,讨厌我,以后你就会感谢我了。至少现在回过头看,电影里那句“你们学的好不好,我又不多拿学校100元工资”真的很对。学生时代,觉得什么都要个性,什么都要成就自我,还总有老师家长盯着你,随时帮你补窟窿。以前你想自由,现在发现真的自由了。你连自己想做什么都不知道。

看完电影,好多尘封的感觉又熟悉起来,就好像之前一直很反感青春电影的主旋律在聊早恋,那会儿上学,更多的应该是分不清喜欢和爱吧,同学之间那种朦胧的好感,总是容易被捅破窗户纸误以为是爱之后,徒增少年维特之烦恼。所谓青春期的爱情,大抵都是如此吧。

当然电影还有很多不足,例如我觉得结尾有点凑合,慢镜头有点略多,演员没能更好的诠释导演和编剧的全部初衷。但这些不足,都不会影响你安安静静的坐在电影院,享受或者回忆自己那个时候发生过的类似的事情。

看到结尾上台的同哥,略带憔悴,但又挺起胸膛聆听大家意见。真的为他高兴,想想当初来北京的源动力就是希望能够和他这样的人一起工作,现在他从《职来职往》的职场导师,到青年畅销书作家,再到现在的电影制片人,一直在越来越好,我们也只能追随着他,成为那个更好的自己。

常说回忆从前,不如珍惜现在。20xx年,我来北京,进光线,结识了一群同样来自各个地方的大四毕业生,他们都是各自学校的优秀毕业生,同样一无所有,义无反顾来北京成为一名北漂。我们这一群人,一起合租距离公司步行不超过10分钟的老式住宅楼,一起去地沟油一条街吃5元一小碗的牛肉面,一起被主编骂,一起坐在冰冷的机房帮主力导演找历史素材,一起坐在后期熬夜通宵剪片子,然后去楼下航星园超市给拍字幕无法离开的小伙伴带一包小浣熊干脆面。这应该就是是革命友谊吧。

陆陆续续,有人离开,也有人走,更多的人都坚持在这座城市努力奋斗,并且越来越好,大琪琪背起了行囊,几乎独自一人踏遍了整个东南亚,薇总和可乐去年都已经大婚,并且集全家之力在北京买房落了根,常常抱怨自己是剩女的乐乐和龙珑也都纷纷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大家也慢慢成熟成为各自领域的中坚力量,虽然还在路上,离很好还差很远,但是大家还是时不时会聚在一起,彼此鼓励更加努力。我们每年都会根据星座和月份,集中给相应的寿星小伙伴过生日,今年大家也都更加忙碌,已然错过了双鱼月。看到同哥的电影还挺好的,我就可以放心的包场请各位小伙伴都来看电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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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荒野求生》有感【篇一】

《荒野求生》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作者是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书中描写了他如何在危险的地方求生的故事。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位慈善家,空手道高手,英国SAS(特种)成员,是一个什么都敢吃的人。书中写了他的很多冒险故事,在我看来,他就是为了进行野外体验而生的。他翻越过珠穆朗玛峰,从沙漠中死里逃生,大胆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他不是在探险,就是在去探险的路上。

贝尔·格里尔斯在书中告诉我,要成为探险家也不是容易的事。首先要有强壮的身体。贝尔·格里尔斯很小的时候身体是很弱的,但他相信自己的身体不比别人差,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后来还进了英国特种兵。另外,他的曾外祖父是海军司令员,在一次海上风暴中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这让他非常想练就一种在危险状态中生存下来的本领。同时,探索世界上不为人知的地方,是他的人生目标。

我感到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有勇气、细心的人,他的经验告诉我:努力和坚持不懈是成功的关键。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从贝尔身上获得了勇气,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必须学会沉着冷静。

读《荒野求生》有感【篇二】

读了《荒野求生》这本书,让我知道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的道理。

在非洲旅行的贝克和好朋友彼得,无意中发现钻石走私者的秘密,被迫跳伞误入了炎热的撒哈拉沙漠,在这处死亡之地,贝克和彼得想要走出去,必须借助星空辨别的方向,寻找岩石度过寒冷的黑夜,在太阳升起前用石头取水。到了中午,他们用烈火般炎热的石头来煎蛋,最后千辛万苦来到了一个古老的村庄,终于得救了。

贝克用自己聪明的大脑和彼得坚强的毅力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知道在无境的荒野,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在学习、生活中也是一样了,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要尽自己所能,把困难通通解决掉。

读《荒野求生》有感(篇三)

在美好的童年中,各种书籍伴随着我们成长,如果把不同种类的书比作不同的色彩,那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色彩斑斓、多么的丰富啊!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有一些书激励着我,有一些书让我幻想遥远的未来,有一些让我眼界大开……,这些书的颜色丰富多彩,各具特色。

红色,代表着探险。求生大师贝尔?格里尔斯的杰作《荒野求生》就是探险类的代表。这一套书讲述了贝尔在野外遭遇种种困难,可是他并没有后退,而是用自己积累的求生经验一一地去化解它,让这些困难变成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这套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学会随机应变,同时也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这样我们就能够到达胜利的彼岸。

蓝色,代表着科普。充满着奇幻色彩的《神奇校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述了“卷毛”老师的校车可以变成各式各样的东西,她常常带着学生们“腾云驾雾”去各地了解各类知识,如火山、地壳、太空等等,是不是非常不可思议?“卷毛”老师就是这么牛,可以带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这让我体会到了科学是要去验证的,不能在实验室里埋头死干,要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才能让科学焕发它的光彩。当然在生活和学习中也是这个道理。

灰色,代表着历史。虽然是过去的东西,却让我在阅读中获得丰富的知识。《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中,我知道了“管鲍之交”中的兄弟情谊,知道了“退避三舍”的诚信义气,知道了“毛遂自荐”的勇气自信,知道了“七擒孟获”的聪明机智……,这些故事很有意思,既让我了解历史知识,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可以说获益颇多。

我的童年还有各种颜色,粉色的童话书,橙色的励志书,绿色的世界名著……这些书让我的童年充实而多彩,也让我在书中渐渐的体会到了更多的东西。

梁启超先生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说过:“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读了这段话,我深有感触,少年的强弱对于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要多读书,读好书,长大以后用读到的知识为国争光,为中国梦贡献我自己的一份力量。

读《荒野求生》有感【篇四】

前几天看探索发现频道在播放贝尔的荒野求生,才发现外国人是多么敬业,对待工作能认真到这个份上,真是太让人吃惊和感动了,钦佩和欣赏的感觉也产生了,和国内那些拍摄的人所谓干事业的人比起来太敬业了。

贝尔·格里尔斯简述贝尔·格里尔斯BearGrylls,是个登山家、畅销书作家、国际演讲家、空手道黑带、前英军特种兵。作品有在探索频道播出的《荒野求生》,纪录片里《荒野求生秘技》在每一集的《荒野求生秘技》,贝尔都会让自己受困在游客最容易迷失或遇难的荒野。他跳伞进入雨林,垂降进入沙漠、湖泊,利用他所学的知识逃回文明世界他怎样到达这些荒芜人烟的地方呢,肯定是做飞机,还得跳伞,但有一次它在降落的时候伞包坏了,摔倒了地上,导致他的三条骨头骨折。

荒野求生讲的是人们在外野营、旅游、探险的时候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那天看的是在雪山攀登和旅游时候所面对的环境。那个冰天雪地的情形下,如何过夜?如何找东西吃,掉到冰窟里头应该怎么办,不慎落到冰封而开裂的河水了该怎么办。拍摄的时候,讲解的主人公是自己亲身示范的,我当时切换到的频道正在播放荒野求生,(当时还不知道这个片子的名字)主人公当时正在示范从悬崖上掉下去应该怎么办,主人公示范的时候是拿降落伞的绳索打结后绑在身上,说这样可以避免在行走的时候不慎落入冰缝或者悬崖时利用降落伞的绳子爬回到悬崖上或者爬回到地上。说着主人公说他要示范一下。我当时就傻了,不会真的要朝悬崖下面跳下去吧,主人公一边朝镜头说话,一边就扑通一下朝悬崖下面跳下去,落了下去有好几米后,靠着降落伞的绳结卡在岩隙中终于在悬崖下面停了下来。然后主人公从口袋里头掏出备用的绳子,在原先的降落伞绳结上继续打结,留了个脚可以踩的结套。然后靠着踩着新打的绳结爬上了悬崖,中间没有人帮忙的。

这个节目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比如你要过河,就要用防水背包做漂流船,还要及时把衣服晾干,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不能吃,而且他主持节目时只带一把小刀,他还在野外吃虫子和蛇,还教会了我怎样保存火种。

读《荒野求生》有感【篇五】

《荒野求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出各种生存技能,充分让我们在大饱眼福之余,吸收到更多实用的知识技能。

荒野历险爆笑漫画,少年野外求生手册,该书以队长金炳万名字命名,第一册纳米比亚与巴布亚大冒险,即非洲纳米比亚和印度尼西来巴布亚两大部分组成。本书系列8册包括9个探险地区,选址遍布六大洲,涵盖所有温度带,展现不同地形地貌、植被、物种,面对不同语言、风俗文化各异的民族,学习野外求生技能,了解风土人文、生态地貌,与原始部落和睦相处……这些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拥有强大的心脏和团队的凝聚力!由有猛兽出没的原始丛林、有荒无人烟的沙漠冰原……每一次探险都是一次真正的荒野求生大挑战!一次次惊心动魄的野外探险,险象环生、囧态百出,让我们在惊叹和开怀大笑中学习生存技能,领略世界风土人文,领悟勇于担当和团队合作的冒险精神,在险境求生中学会如何与大自然相处,学会成长。

这套漫画书采取漫画和生存知识介绍穿插进行的方式,每一章漫画故事后都有专门的版块介绍这一章的生存知识和技能,例如第一纳米比亚冒险日志1,后面的'知识技能探险前的准备工作,制订计划、办理护照和签证、注射疫苗、整理行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拓展的知识面,让我们了解更多的探险前的准备工作,非常实用和贴近生活。最后还有小贴士啊。比如纳米比亚冒险日志6,做木筏逃出鳄鱼岛,教全了我们怎样制作木筏,怎样扎出结实的木筏,如何打结实的结,让我们从中学到一些比较实用的应用技巧。例如有怎样找水,怎样寻找食物,怎样辨认方向,怎样造房子,怎样应急疗伤等等内容系统且全面,涵盖了在森林、沙漠、草原等各种地貌情况下的各种求生技能,为我们提供了安全技能的学习知识。而且通过漫画故事生动有趣,知识讲解明了通俗易懂,是野外旅游的好帮手哦!

同时,它不光介绍了各种生存法则,也教给了我们各种成长法则。队员们展开的每一段旅程都是一段人生感悟,在这里,我们会渐渐变得坚强,学会直面困难与逆境;我们会渐渐培养智慧、毅力和勇气;我们会感受到队员们间温馨搞笑的瞬间,学会怎样与人相处,怎样合作;我们会认识各种动植物,加深的对大自然的了解;我们还会见到各种不同肤色、不同文化背景的朋友们,学会去理解和认可不同的文化。在惊险刺激、风趣幽默的野外探险中,能从中吸取经验知识,更好的培养好的品格的养成。这是一本集科普性、趣味性和励志性为一体的科普故事书,还是满值得看的。

[参考范文]读昆虫记有感合集5篇


读昆虫记有感(篇一)

《昆虫记》是法国杰出昆虫学法布尔的传世佳作,它不仅是一部文学巨著,也是一部科学百科。法布尔用了人生大部分的时间来观察千奇百怪的昆虫,写出了十卷观察后的感言,这书体现了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于一炉,以人性关照虫性,将昆虫世界化作供人类获得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美文。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学到很多。我知道昆虫世界的奇妙,管虫会穿衣服,松娥虫会预测天气,小蜘会用丝线飞到各个地方。有些动物的思维方式比人还要高:赤条蜂给卵留食物时,会把毛毛虫弄得不能动,失去知觉,而不是杀死毛毛虫,这样可以给食物“免费的昆虫。

在《昆虫记》中《螳螂》这篇我最感兴趣。螳螂不但不丑陋,而且还算是个漂亮的昆虫。它有纤细而优雅的姿态,淡绿的体色,轻薄如纱的长翼。它的颈部是柔软的,头可以向任何角度扭转,真可谓是眼观六路。不仅如此!它还有一个独特的武器,它长在前足上,极具杀伤力,并且极富进攻性的冲杀,防御武器。它小腿上长有许多锯齿,像是两排刀口的锯子,所以又是一种异常凶猛的,又是凶狠恶毒的小动物。雌螳螂甚至还具有食用它丈夫的习性,这让我很吃惊,原来昆虫有这么多的秘密呀!

在《昆虫记》中,作者运用了大量的比喻,拟人,夸张,使文章更加生动丰富。昆虫们仿佛充满了活力,好像过着人类的生活,作者又添加了自己的动作,心里等,使它们更加鲜明有趣,让读者沉浸在轻松诙谐,充满了动人的情趣。字里行间里,不断地写出大自然的变幻无穷,同时有让我们意识到人类破坏大自然,会毁灭它们的家园。动物也是我们美好家园里的一份子,需要我们用心去呵护!

读昆虫记有感【篇二】

在我的记忆里,夏天是白日阳光热烈的炙烤,是夜晚窗外习习的凉风,是冰镇的汽水和西瓜,抑或是那浓绿的树荫和草地。对了,还有动听的虫鸣声。

我们对昆虫的事了解的真的是少之又少。其实昆虫的世界比我想象的要精彩得多,直到我看过这本《昆虫记》之后,我才明白昆虫的世界,有趣的你想不到。

法布尔是一位昆虫学家,也是一位文学家,它的《昆虫记》是一本科学巨著,里面描写了呆头呆脑的昆虫,也有十分智慧的昆虫,还有一些十分坚强的昆虫。翻开这本书,我惊奇的发现那并不是一个陌生的世界,昆虫也会像我们一样工作休息;他们要么是聚室而居,要么是独处一室;他们也会想接近自己爱的人;他们也会勇敢的去驱赶入侵者......

读完这本书后,我看到了一个崭新的昆虫世界,让我明白了昆虫不再是丑陋的,不再是让我惧怕的,昆虫是可爱的。大家都喜欢蝴蝶吧,蝴蝶的前身是毛毛虫,毛毛虫是丑陋的,但他蜕变后就是美丽的。还有蟋蟀,他们的脾气特别暴躁,十分喜欢打架,你如果在田野中漫步,很有可能会见到他们在缠斗后的尸体,但它们的鸣叫是好听的,是美妙的。

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到了昆虫的美,法布尔将我带进了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他的这本书远离了城市的喧嚣,无时无刻不抒发着对昆虫的热爱。法布尔认为只有昆虫才是它心中最美丽的东西。读完这本书后我与法布尔有着同样的看法,昆虫虽然丑陋,但他们也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可怕。

读完这本书后,我看到了一个更加美丽的社会生活。昆虫的世界甚至比我们人的世界要更加文明。虽然他们也时常有缠斗的事情发生,但我们的人类何尝不是这样呢?读完这本书后,我想这正是昆虫选择热爱他们,就像法布尔一样。

读昆虫记有感(篇三)

看了《昆虫记》后,我才知道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奥秘:蝉在地下待四年才能钻出地面,蟋蟀善于建窝、管理窝巢;蜘蛛很会织网、捉虫子;螳螂用心理战术让对方害怕&&这本书让我们身临其境一般,足不出户就能感到昆虫世界的奇妙。当我看《昆虫记》时,一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他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但是我却没有这种作风,相反我做任何事情都总是马马虎虎、草草了事,很少做完再检查。有一次语文老师让我们回家背课文,那天作业不多,但是我却磨蹭了好长时间,到了10点钟才写完,我刚准备上床睡觉,但是被妈妈叫我背课文。我根本不会背,妈妈就让我重新背。我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就去睡觉,结果第二天起来就只记得几个字,被老师批评了。现在读了这本书,我一定要向法布尔学习,要有认真严谨的想学习态度。我佩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细微观察。我觉得无论是谁,阅读一下《昆虫记》,一定会喜欢上它的。初一:杨牧云《昆虫记》是一部很吸引人的著作,因为这部科学百科同时也带有文学色彩,文中的一字一句,都体现了作者的感情,同时也展现了的昆虫的独一无二的个性。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的动作慢了,它甚至回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法布尔对昆虫有着浓厚的兴趣,因此他的《昆虫记》也让我在读时仿佛自己就是一只在旁观的昆虫。每一只昆虫都有人一样的情感。如:“已经慌了神的蝗虫,完全把‘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这一招忘到脑后去了。”

在读《昆虫记》时,我甚至能想象昆虫在活动的画面,眼前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而是神秘的大自然。蝉再歌唱,蟋蟀再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自然中也有这么有趣的事物,我对大自然的敬意油然而生,它也有心细的一面

读昆虫记有感【篇四】

科学,犹如星光灿烂,一边无际的黑夜,犹如裹着一层轻纱隐隐发光的明珠。初生牛犊的我们摸不透也猜不透。而他,以一颗天真的心,叙述了一个妙趣横生的世界。从他的手中出来的一语一句是那样闪光、明亮、熠熠动人。他带领着我们去探索科学,探索昆虫的世界。他,就是法布尔。

“当我回忆童年的时候,往事犹如一种雉鸟,他们已被生活的荆棘扯掉了羽毛,然而一经提示,他们就回到了我的回忆里。有一类往事,尽管避开了荆棘,但每当想起,总是让人疼得直摇头。”这是《昆虫记》里的一段话。《昆虫记》是法布尔用了毕生的精力创作出来的奇迹。它不仅是文学巨著,还是一部科学百科。就这么简单的两句话,就已经淋漓精致的体现出他独特新颖的想法与深厚的文底。法布尔把往事比做成雉鸟,我不可思议于他如此热爱昆虫,就连比喻句里也要有它们的身影,也感叹于他的想象。在法布尔的世界里,人是他的朋友,昆虫亦是。他并没有小瞧他们。即使他们的生命是渺小的,对我们来说不值得一提的,他们的生与死掌控在我们手中。而法布尔却用平等的眼光来看待他们,用友好的态度去观察他们,带着人文关怀写下一篇篇文章。他的语汇引人入胜的牵引着你兴趣盎然的读下去,带着你走进文字的探险世界。

《昆虫记》如一轮太阳般照耀了我的心扉。在书中,法布尔不仅仅用他那细心观察、探求真相的态度告诉我们关于昆虫的科学知识,也由昆虫延伸到我们人类、社会。在“白蝎‘自杀’”中,他向我们娓娓道来白蝎自杀并不是真的,蝎子愤怒到了不可抑制的地步时,一阵痉挛,直至突然倒下,造成了蝎子自杀的假象。他说,除人之外,人类自认为有勇气和魄力从生活的苦难中自行解脱。并视之为人的崇高特性和一种能够进入沉思境界的优势。但是,一旦我们真的把这种精神付诸行动,其骨子里存在的却是怯懦。读完他的话,我不得自惭形愧。因为,他一针见血,准确的说出了我们的自大。法布尔通过他观察到白蝎的‘自杀’和他所引发的文字,告诉我们,动物是平等的。我们不能把我们的思想比其他动都灵活而把它作为我们高于动物贱民地位的一种标志。《昆虫记》在告诉我们,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还有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蚂蚁,小草,甲壳虫,蝴蝶”。我们紧密相连,谁也离不开谁。我们需要尊重它们。法布尔通过《昆虫记》表达了对昆虫的热爱,对生命的热爱。

《昆虫记》造就了昆虫界的奇迹,它是对生命的赞歌。我常常使自己沉醉于《昆虫记》里,欣赏它,感悟它,让它在我的心里画上一道道科学的彩虹。

读昆虫记有感【篇五】

“四年黑暗的苦工,一月日光中的享乐。”

蝉,它的一生,如自身的翼股轻薄,短暂。而又在那被日光照亮的翼尾透着不甘平庸,透着对初心的执着。

漫长。无趣。在无尽的探索之中,只为等那一个时刻。在某个落日余晖之中,在某个树冠之项,在一瞬之间,羽化飞天。去骄傲地展示,属于自己的独特与高贵。

这是蝉,坚持的理由。

夏日的午后,父亲听着蝉鸣,睡在躺椅上。他缓缓睁开眼睛,问我:“外面,是蝉来了吗?”

“是啊,今年的蝉倒像是比去年叫的更响亮些呢。”

“因为它在卖力地告诉别人,‘瞧啊,这是我坚持的结果'。”他又缓缓闭上了眼睛。

“让中年人维续努力的理由,太少,越来越少。”

亲情,友情,爱情在成年人的生活圈里显得有些苍白无力。事业,金钱,家庭,人脉,让人感到空息。它时常不间断地让你退到无路可走,却又在某一一个瞬间给子不断往前的理由。

再等等吧。再坚持一下吧。让自己有一个开始新旅程的勇气。博瑞尔马卡姆说:“虽然未来藏在迷雾中,叫人看来胆怯。但当你坚持向前,踏足其中,就会云开雾散。”

坚持的理由有两个:一个是“到达”,去努力争取想要的未来;另一个是“初心”,只要还记得,就不会允许自己放弃。我们虽然常常身不由己、求而不得,但生活不就是这样,一关关难过,关关过。正是每一次的“不放弃”,才有了今天的你。

成年后,每个人都直面着太多的不易,却也有了更多向前的理由:是和伴侣一同计划的下个月旅行:是在你下班回家还未踏进家门时,闻到飘出来的饭菜香:是父母在微信给你发来他们去旅行拍的照片,跟你说出去玩真开心;也可能只是某个很喜欢却有点小贵的餐厅,需要努力工作赚钱才能每次都不肉疼地去吃。

这些都可以成为你继续坚持下去的动力。

因为那份牵挂,因为那份责任,也因为那份爱。

我们,都直面太多的不幸,却也有了更多向前的理由。

读《地心游记》有感简单 5篇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一)

假期中我读了很多有趣的书,其中就有这一本书,讲述了去地心历险的故事,我们来看看吧。

1863年五月 德国汉堡的 地质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在一本古本编年史中,发现了一封密码信,经过多日的解读后,但知该信是一个冰岛的炼金术士所写,信中表示冰岛的其中一个火山口能通往地心,教授得知后随即带同侄子阿克赛尔出发。

在路上,他们在冰岛上聘请了一名当地的导游汉斯,三人千辛万苦终于跟随前人的足迹从冰岛的史奈非捷酷尔火山下去到火山底部,他们沿着熔岩的通道前进,在地底中发现了一个巨大的海,海岸生长了超巨型的植物,而海底里更生存了第二纪的古生物,他们又发现了古人类的骸骨。继续前行的途中,他们遇到巨石的阻碍,他们使用炸药炸开通道,三人随海水冲到更深的地底。不过激烈的震动引发了火山爆发,他们被火山的气流喷出地底。回到地面。

这本书中许多人物都告诉我了我许多话,比如李登布洛克,他告诉了我为了科学研究而坚持不懈地向目标前进,表现出百折不挠的勇气和毅力,才会成功。阿克塞尔告诉我,要机智勇敢,勇于面对困难,最终才能化险为夷。而他们三人告诉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怕,微笑的面对它,消除恐怖的最好办法就是面对恐惧,坚持才是胜利。

这本书也属于我在寒假读的五本书之一。内容也是十分的清奇,希望你有时候也能来读一读。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二)

对于我而言——一个儒勒·凡尔纳的忠实粉丝,他的书我自然一本都不会放过,这不《地心游记》就是他的著作之一。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德国汉堡的利登布洛克教授意外得到了一张年代久远的羊皮纸,从纸上的神秘符号中发现了一个稳藏了三百年的秘密:有人曾到地心旅行。他与侄子准备好所需物品并雇了向导汉斯一起同行。一路上他们经历种种困难与惊险,最后成功旅行地心。全书情节紧扣,想象瑰丽,精彩地呈现了一段亦真亦幻的探险旅程。

读了这本书,我收获颇多。《地心游记》告诉我们“实践出真知”要有勇于探索,不畏艰难的勇气。文言文《虽有佳肴》中说:“虽有佳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一个人口头语言再好,如果不去实践,一切都是虚无。学习也正是如此,制定的计划再详细,写的再豪言壮志,不去努力,不去付出,不去行动,一切都是空谈罢了。

《地心游记》这本书能给人很多启迪。在生活中有很多这样类似的问题——看似一件荒唐的事,成功机率较低但很有意义,你会怎样选择?有时,一个人往往不是聪明与愚蠢的差别,而是勇气与懦弱的抗争!“勇气可佳”这个词也就源于此。勇气,是除聪明之外智慧的象征!书中有很多经历也许有些夸张,但儒勒·凡尔纳先生通过幻想励志人们要我实践,多冒险,多思考!不能在遇到困难时退缩,不能当“懦弱君子”!

儒勒·凡尔纳先生现代科学幻想小说家之父,身为您的“粉丝”,我希望您的小说能给后人留下深刻的启迪,《地心游记》这本书能够给我乐趣、勇气以及做人的道理,感想颇多。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三】

《地心游记》一书主要讲述了德国的科学家黎登布洛克教授受到古代冰岛人阿恩。萨克努姗的密码信的启发,带着他的侄子阿克赛和向导汉斯,进行了一场地心之旅。一路上,他们遭遇了种种困难。最终,他们终于从一次火山爆发中回到了地面。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支持着黎登布洛克教授去探索地心?究竟又是什么样的力量让阿克赛走向了和他叔叔一起探索地心的道路?这就是科学的力量,正因为如此,他们才愿意用生命去探索它,愿意为它而牺牲。这正是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坚持不懈的精神。

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入了地心世界。我仿佛看到了辽阔无边的“地中海”,变化丰富的大地,巨大无比的海兽,史前的人类……我仿佛看到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它们藏在地球深处,等待着人们去发现。

在探险过程中,并不是只有美景相伴,更有危险如影随形,如:缺水、迷路、摔伤、资源缺乏……他们曾几次想要放弃,但仍然坚持到底,不怕困难,最终返回了地面。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件事:“如果我们决定做一件事,那么一定要坚持下去,不能半途而废。只要我们坚持不懈,就一定能成功。”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四】

前几天,我看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写的《地心游记》这一本书。因为以前看过同名电影,所以我特地看了这本原著。

这是一本凡尔纳早期的科幻小说之一。主要内容是:德国科学家李登布洛克教授受阿尔纳·萨克努塞姆一封密码信的启发,就和自己的侄子阿克塞尔、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行。一路上克服了缺水、迷路、风暴等各种困难,终于在一次火山喷发中从西西里岛的斯德隆布利火山回到了地面。本书主人公主要有三个,固执而有坚定信念的教授,冷静平和的向导汉斯以及初出茅庐后来逐渐成长起来的的毛头小伙子阿克赛尔这么个三人探险小队,每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别人学习的地方。他们一起历经磨难,进行了一次惊险而奇妙的旅途。虽然凡尔纳那个年代的对地心的认知在现在的眼光看来好多都不是真的了,但作者渊博的地理知识仍然让我感到惊奇!难怪人们要叫凡尔纳为“文学家中的科学家”“科幻小说的鼻祖”。

本书最让我感到奇特的是在地心里的那片蘑菇林,里面有大大小小的蘑菇,小的看不见,大的有一座房子那么大。那该是多壮观的景象啊!最令人害怕的地方就是在“地中海”里会飞的鱼,它们有刀一样锋利的牙齿,飞来飞去,用枪也打不死,真是太恐怖了!看得我手心冒汗……

这本书写的很是滑稽幽默。常常叫我哈哈大笑,玩的是教授一开始工作居然四天四夜不吃饭,连带着其他人也不吃东西陪他一起受罪,直到他说吃饭才吃饭。这是个固执的老家伙!

读《地心游记》有感(篇五)

我们生活在地球表面,新鲜的空气、醉人的芳香、活泼的动物、生机的植物……地球把良好的生活环境提供给我们,但同时也给我们留下探索的空间,比如,地表下的世界又是什么样的?带着这样的疑问,我翻开了科幻作家凡尔纳的小说《地心游记》。 《地心游记》是凡尔纳作为一代伟大的科学作家对地下世界做的种种推论,他将他的科学构想与惊心动魄、跌宕起伏的故事结合在了一起,构成了这部广为流传的作品。故事里三个人——博士李登布洛克、少年阿克赛尔、向导汉斯因一张羊皮秘语而展开旅行,为一个信念而走向地心,更因一把匕首而重获新生。智慧、勇气、机智在三人身上展现的淋漓尽致,这也正是使他们在危险中破镜重圆的利器。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向导汉斯。他是一个冰岛人,每每在危机时刻他总能让我久悬着的心降下来。他是一个普通的向导,按时收工钱,效忠主人。他又是一个不普通的向导,不顾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主人的安危。

记得有这样两个情节:有一次三个人在地下一天没进水,几乎走到了生命的边缘。博士、少年都绝望的躺在地上。而此时向导汉斯站了起来,忍受着疲惫和痛苦独自走了1小时,终于凭借顽强的毅力听到了水的声音找到了水源。还有一次是在地下海。三人乘着用远古树木造成的木筏准备横渡地下海,就在他们行驶到海中央时意外发生了。海上突然涌起大浪,“天上”也放起了闪电。三人被打上了岸,船和设备被海浪卷飞。机智的汉斯并没有放弃,他站了起来,不顾生命冲向小船。最终把损失减到了最小。

书中的每一个片段都让我十分欣赏,其中我认为最有趣的是发生在地下海的一段故事。经过三人的不断努力和超常的运气,他们幸运的到达了地下海。有光,有植物,最有趣的是他们在渡海的过程中还看见了两个远古生物的搏斗。大风、闪电在海上阻挡着他们前进,但这也使他们幸运地抵达了成功的海滩。那里有远古的森林,有一群巨齿象。还有一个比大象还大的巨人。这些新奇的生物和人物经历都令我回味无穷!

读完《地心游记》,我想到了《孟子》中的一段话——“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书里的人物用他们的地心游历诠释着这句话的内涵,纠结、疲惫、饥饿在折磨人的同时也在锻炼一个人的意志,而在困难中不放弃不抛弃的人将成为真正的英雄!一花一世界,一树一菩提。

读完《地心游记》我更加相信“有志者,事竟成”这句话。虽然书中的部分内容还未得到考证,文章核心也是作者的推测,但我想人类一旦团结探索,其力量必将势不可挡!世界将会更加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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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安娜卡列尼娜》有感(篇一)

《安娜·卡列尼娜》是通过女主人公安娜的追求爱情悲剧,和列文在农村面临危机而进行的改革与探索这两条线索,描绘了俄国从莫斯科到外省乡村广阔而丰富多彩的图景,先后描写了150多个人物,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式的作品。

安娜是个悲剧人物,她是个文化修养极高的贵族女子,在当时上流社会中以她惊人美丽高贵聪慧在任何场合出类拔萃,美丽迷人。虽然生活舒适无忧无虑,可是身处虚伪的列子 和虚伪社交场合社会环境。使她疲惫不堪,同时又极力想摆脱一切。当遇到渥伦斯基爱后,她毅然勇敢离开列子甚至牺牲自己家庭和爱子,追求自己幸福,可是当她放弃一切后,让她意想不到是渥伦斯基是个伪君子,又无情抛弃她,迫使她坠入痛苦深渊,最后导致安娜卧轨自杀悲剧,现实生活中,爱情不能解决人所有的欲望和需求,纵使爱情一直存在,没有保障的爱情让人恐慌让人累。

我欣赏安娜的勇气和勇敢。她活的很真,很纯粹,我喜欢她的真。渥伦斯基爱安娜,而且他的爱并不肤浅,也许刚开始他对安娜的爱恋有着虚荣的成分,但安娜患上产褥热即将死去时,“他在她患病期间真正认识了她,了解了她的心灵,所以他觉得以前就好像从来没有爱过她,现在,在他了解了她,真正爱上她的时候,他却在她面前显得非常低下”甚至列文也为她倾倒,因为“她除了聪明、文雅、美丽之外,她还非常诚实…”我爱安娜,她是一个“仿佛有一种过剩的生命力洋溢在她整个的身心,违反她的意志,时而在她的眼睛的闪光里,时而在她的微笑中显现出来”的生气勃勃的女人。

无奈,生活就是这样,我们只能压抑我们的真。

读《安娜卡列尼娜》有感【篇二】

音乐剧里的安娜热情大胆,吉蒂圣洁敏感,快节奏的乐曲在安娜卧轨的时候达到了一个高潮,让人有种全剧都是为了这一刻,震撼不已。

看音乐剧的时候,书还只看到赛马时佛隆斯基受伤,安娜即将和卡列宁摊牌。预知了结局,就有种观赏一件艺术品是如何被打碎的过程,有点破碎美学的意思。

这是个什么故事呢?一个已婚妇女在婚后出轨跟情人私奔最后自杀了。

压倒她的,也许是丈夫的不离婚,也许是不被允的社交环境,也许是情人的若即若离,最后是她对爱情和自己的无法控制。情深不寿。当有人看到了你鲜艳的花朵,绿色的嫩芽,来到你身边,你欣喜若狂,叫他凑近些,拔出你埋在地底的根。你只是想把你最好的东西给喜欢的人。你付出了全心,却也要求对方以同等的态度对待你,不,甚至更多。爱是不能被轻易满足的,得到后就想要的更多。最终,如菟丝花般的女人,在患得患失的爱情中放弃了生命。

自杀的这一段心理描写丝丝入扣,自杀真的从来都不是一个单纯的必然或偶然事件,它是一系列的事件的集合,一层一层压垮这个人的意志,然后恍惚中放弃挣扎。

读《安娜卡列尼娜》有感【篇三】

这本小说有几条不同的故事线,正如它的开头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

故事发生于十九世纪的圣彼得堡。

主人公安娜的生活在别人眼中是近乎完美的,有着美丽又充满朝气的容貌,善于社交,在各种社交场合与人交流游刃有余,嫁给了一个地位很高的高级官员卡列宁,有着一个可爱的儿子,过着幸福美满的贵妇生活。

这大抵是许多人眼中艳羡的生活。

假如没有遇到伏伦斯基,安娜或许也会安宁的生活一辈子吧。

正是这个生命中突然出现的爱情,让安娜越发觉得自己的丈夫不顺眼,以致于她离开丈夫,与最心爱的儿子分别。追求个性解放,却始终挣脱不了贵族社会加在她精神上的枷锁,当她为了伏伦斯基与全世界为敌时,伏伦斯基却没有把她当成全世界,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变得患得患失,最终落得卧轨自杀的结局。

朵莉在发现奥布隆斯基出轨家庭教师后十分的气氛,在奥布隆斯基请来妹妹安娜当说客,安娜劝朵莉原谅她丈夫的出轨,朵莉的一再忍让,却始终没有等来丈夫的改过自新。

这似乎是隐喻着安娜日后的选择。

朵莉的妹妹吉蒂曾与伏伦斯基交往密切,在渐渐倾心伏伦斯基时,拒绝了前来求婚的列文,但伏伦斯基自从见到安娜后便不再与吉蒂交往,吉蒂伤心不已,却错过了列文。

最终发觉列文还爱着她,便嫁给列文,婚后,列文虽对她百般宠爱,但不知最终嫁给了合适的她是否是真的幸福。

正如开篇所说,不幸的家庭确实各有各的不幸。

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一定也演绎着许许多多安娜卡列尼娜式的悲剧,在看过故事后,望能规避些许。

读《安娜卡列尼娜》有感(篇四)

每个人对爱情都很憧憬,想着爱情的美好,但是爱情不一定是自己想要的那种,所以我们不要太沉迷于爱情里。

爱情固然美好,就像绚烂的花朵,它可能是人一生的向往,拥有一个人一生的快乐和幸福,但在不轻易间它却将安娜带入痛苦的深渊,就像飞蛾扑火一样在爱情中灰飞烟灭。

安娜原本期盼和弗伦斯基过着幸福的生活,她才有了勇气,对她来说他就是希望和寄托,而弗伦斯基呢?他似乎只是一种征服感,就像猎人战胜猛兽一样,这种爱谈不上伟大。安娜对爱情的渴望让她忘却了苦恼,爱情的力量就是如此强大让她冲破世俗。安娜才决定投入新生活-----和弗伦斯基在一起。

不过,安娜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牵挂,对儿子的愧疚与罪恶是她陷入了矛盾和痛苦。她对生活和理想失去了信心,失望的她最终以自己的方式结束了生命,寻求心灵的安静。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她的身躯是,不知安娜是否后悔她的一生就这样结束,她被世俗嘲笑和讥讽,她完全追求的爱情也将粉碎,经过心灵的折磨,她以死来证明对社会的反抗,对真爱的执着。(我很是佩服)

我敢相信在现在的社会安娜这种形象还会受惩罚,我们企盼的和平人性,我想怀疑是否还存在。在哪?但安娜还是没有对现实妥协,她,一个柔弱的她还是没有对现实妥协,她,现在需要的大概是无痛苦,无干扰的生活吧,但现实给不了。

爱情是什么?对安娜来说,她又是否得到过?她所追求的是和她在一起不抛弃她,在任何时候都在背后永远给她依靠的人,但她却得不到。

火车从她身上驶过,发现她只是一个脆弱的女子,她无力抵制。因为她决定死亡,一个常人无法乱下的决定。在孤独的身躯背后我还看到一个孤独的灵魂,来时一人,去时一人。孤独是这个女人的结局,悲惨是这个女人的宿命。

火车驶过时,轻轻地,不要打扰安娜安静的生活。

看了安娜卡列宁娜对爱情还会那么盲目吗?你还会那么执着的追求爱情吗?有时候缘分到了,就能收获你想要的爱情。

读《安娜卡列尼娜》有感【篇五】

非常认真地拜读完托翁的长篇小说《安娜卡列尼娜》,感受和书评相差非常的远。

书评内容如下:贵族妇女安娜追求爱情幸福,却在卡列宁的虚伪、冷漠和沃伦斯基的自私面前碰得头破血流,最终落得卧轨自杀、陈尸车站的下场。另一人物莱温这里就不赘述了。

安娜特别懂得利用自身优势去诱惑男人,而且她很讨厌上流社会的虚伪,这些本来都是她的优点,可我却无法喜欢上她,更加无法去可怜她,在托翁咏长拖沓的结尾,我甚至非常期待看到她是怎么死的。

首先,安娜背叛了自己的丈夫,无论他的丈夫如何(我向来反对夫妻的匹配说法),总之安娜的背叛就是一种错误,既然你不对,就没有什么资格去要求丈夫应该怎么对你真正的宽容和友好,殊不知时下很多夫妻离婚是都是尽可能大地伤害另一方,所以卡列宁没有同意和安娜离婚,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妥;

其次,安娜毫不犹豫地选择和沃伦斯基到国外去,完全把儿子给扔下了,等到和情人从国外回来才发现自己多么的想念儿子,这种爱是自私的。一个为了自己的幸福而置儿女不理的妈妈我不认为是什么好妈妈;

第三,在和沃伦斯基的相处中,安娜对于爱情有超强的控制欲,或许由于她缺乏安全感,对情人有强烈的不信任,也非常的神经质,成天怀疑情人对自己不忠,对情人的行踪必须了如指掌,有种让人喘不过气的感觉,经常有意识地把自己打扮地特别的妖娆并以此感到心理安慰似的认为,这样做情人就会永远地留在自己的身边,一个由于自己美貌而爱上自己的人,这种爱情本身就毫无可靠性而言,她却在无限地加大这种不可靠性,真是又可怜又可恨;

第四,那个几乎要了她生命而生出来的女儿,安娜居然不爱她,不是一个好母亲的行为;

第五,为了让情人后悔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自负而专横、也愚昧。

如果把安娜的悲剧归结于社会制度我倒是非常认可的,因为安娜如果生活在当代,大可通过正常的程序去离婚,她就不会没有任何的名分,也就不会发生由此而来的任何悲剧。除此之外,我不认为她的丈夫和情人有多么的丑陋和自私。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悟性不够高,这么多人看过的书,别人认可的道理为什么我一点都看不到,这些天我一直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观点有问题,但是这么长的小说我可是非常仔细地阅读的,没有走马观花,所以不可能是看不懂,我想是我太另类了吧。

值得收藏!读《窃读记》有感汇编5篇


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用到一些范文,范文可以为我们平时的生活提供不少帮助,让我们来参考一些范文吧!下面的内容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值得收藏!读《窃读记》有感汇编5篇,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读《窃读记》有感【篇一】

最近,我们学了一篇文章《窃读记》,读完以后,我有很深的感触。

《窃读记》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放学后匆匆忙忙往书店赶的情景,还写了作者看书时的心理,最后,写了作者走出书店后的感受,并想起了老师的话。

书中的作者冒着被书店老板训斥和赶跑的危险,也要前往阅读。这一举动,恰恰说明了她是多么的热爱读书。然而,现在许多人家里都不缺书,那一本本的书堆起来就像一座座小山。但是,很多书却从来没有被翻阅,一直只呆在那被遗忘的角落。他们总这样说,每天工作、学习已经够苦够累的了,哪有心情去读书看报啊!我却不认同这种说法。因为,读书不但可以使人修身养性,还可以令我们增长见闻。何乐而不为呢?

我们要好读书,而且要读好书,因为读书会带给我们无穷无尽的快乐和收获。我们一起来读书吧!

读《窃读记》有感(篇二)

皮日休说:“惟书有色,艳于西子,惟文有香,香于百卉”所以我很爱看书,读过许多美文,但《窃读记》使我深有感触。

文章主要讲作者林海音为了读书,在书店里躲躲藏藏,并为了看一本书跑几家书店,作者喜欢下雨天在书店阅读,而且一读就是几个小时。

看完后我不禁思绪万千;作者是多么爱读书,嗜书如命,何况他们那个年代学不学习并不重要,完全在于你到底爱不爱看书,林海音却到了忘我的读书境界,她为了读书,什么也不顾,并在文中说到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整篇文章字里行间,都让我们感受到作者的爱书之情。

可相对来说,我们真应该感到惭愧。林海音千方百计想读书,可我们有些同学千方百计想逃脱读书,望着书架上一排排书,外面一层层灰,里面面面新我们不觉得自己充满罪恶感吗?家长为我们买书是想让我们阅读,而不是摆设,有人即使看了也是没有看一半,扔了。再看看林海音她为读书而读书,不顾一切代价也要坚持把书看完,她不能在家里往沙发上一躺,喝着凉茶,舒适地看书,只能靠在书柜旁,站着看书,在那种环境下谁又能像她那样爱读书呢?

当然我并不是之所有人都不爱看书,也有许多爱阅读的同学,比如我有时作业写完已经很晚,可我急于看书,不得不躲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冒着汗继续看书,不久视力直线下降,可我无怨无悔,正像作者一样在书海里快乐地采蜜。我也愿同学们像我一样爱读书。夜已寂静了,月亮静静地洒下余光,为我送来光芒与鼓励,我抹一把汗,翻开书在书海中尽情畅游,书永远伴我!

读《窃读记》有感(篇三)

课外书,只要你用心去读,那么就等于你交了一位新朋友!

《窃读记》这位作者她一次又一次地去书店“窃读”,虽然她被老板抓住了很自卑,但是她还是抵不住书的诱惑,再次去窃读。就是书,让作者高兴、欢呼、忘掉时间?

看完《窃读记》,我真心的说:“书,好看!书,让人心旷神怡!"我觉得书很神奇,单单就只有文字,便能让人迷恋上它。每当我看书时,都会沉迷于此。冰心奶奶说过:“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高尔基也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这么多名人都赞扬书,可想而知,读书有多么好啊!

读完《窃读记》,我体会到了书的魔力,也产生了几个想法——读书这么好,为什么有些同学的家长不让他们看书呢?一本好看的书能让作者念念不忘的去想,书的魔力有那么大吗?

至于有些家长不给孩子买书的这件事我要提一下意见:爸爸只要省下一包烟钱就能给孩子买几本书;妈妈省下买化妆品的钱就能给孩子买几套书呀!书真的好,家长们,请大力支持孩子们去读课外书。这样孩子们既学到了新知识,也交到了新朋友呀!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读《窃读记》有感【篇四】

窃读记是林海音写的一篇关于自己小时候怎么偷偷的去书店看书,但是被人赶了出来的一段往事。

林海音从小就是一个很喜欢看书的孩子,但是在那时候,只有富有的人买得起书,林海音家里贫困,买不起书,在一家书店看书的时候被老板赶了出来,这家书店的老板有点看不起穷人,人家来看书不一定要买书呀,买书的人有时候只是为了装饰家里,显示自己很有才华,看书的人是为了学习,虽然他们有些买不起书,像林海音,这家书店的老板应该也没想到,林海音以后能成为一个鼎鼎有名的作家。

林海音小时候也是一个耍小聪明的人,比如在雨天,她躲在书店里,心里沾沾自喜:下雨天没雨伞的人来避雨,总不好意思赶人家出去吧?这样一来自己就可以多看一会儿书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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