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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子田地 · 范文大全 · 2022《狼王梦》读后感500字

《狼王梦》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看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作品《狼王梦》。它是一篇长篇小说,还有一篇更短的小说叫“狼种”。

其中“狼王梦”写了一匹名叫紫岚的母狼培训它的三只小狼的故事。(本还有一只小公狼,出生时不幸溺水而亡。还有一只小母狼)第一只小公狼胆子很大,不过由于小狼太小,而且紫岚去捕猎时,不幸被金雕捉去,成了金雕的美餐;第二只小公狼本已快长大,只不过它事事冲在前面,不幸被捕兽夹夹住,命归西去了;第三只小公狼由于长久被忽视,紫岚好不容易让它有了自信,它却在快打败狼王时信心大减,最终成了狼王的美餐。

后来,紫岚为了让媚媚(紫岚的女儿,一只小母狼)无后顾之忧,于是和一只金雕同归于尽。

“狼种”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狗的故事。大灰出生时毛色紫灰,没有光泽,就像一堆草木灰一样。

大灰长相和普通的狗也有差异,大灰长的像狼。因为大灰的母亲身上有六十四分之一狼的血统,也就是说有六十四分之一会生小狼崽。遗传密码十分复杂,在某种因素的干扰下,隐性基因有可能突变显性,这就是罕见的返祖现象。

毫无疑问,大灰的身上出现了返祖现象。大灰从警犬学院毕业,到了马戏团表演,还遭受了哈巴狗的暗算。

在一次遭到云豹偷袭的时候,大灰为救它的饲养员川妮,好不容易脱掉铁索,赶走了云豹,大灰自己却因救川妮被云豹咬穿了肚皮,漏出了一截肠子。

这本书外表不算太美观,但内容相当精彩!

《狼王梦》读后感【篇二】

我一直以为,狼是凶猛的动物,但是自从我读到这本书后,我发现我错了,因为我读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这本书,这让我对狼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生了三匹公狼:黑仔、蓝魂儿、双毛,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崽夺得王位,千方百计的计划这“阳谋”,其中有很多地方写到了母子之爱,可是在这些狼的世界里却表现为十分残忍。文中有一段:它把全部母性的温柔都凝集在舌尖上,来回舔着蓝魂儿潮湿的颈窝,钟情而又慈祥,蓝魂儿被浓烈的母爱陶醉了,狼嘴发出呜呜惬意的叫声;突然间,紫岚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管,动作干净利索,迅如闪电快如风,只听得咔嗒一生脆响,蓝魂儿的颈窝里迸溅出一汪滚烫的狼血,脑袋便咕咚一生栽倒在地里,气绝身亡了。“每次看到这里,我都两眼泪水,既可怜小狼蓝魂儿,又为母狼紫岚忍痛割爱感到悲哀,紫岚宁愿让蓝魂儿死在自己手下,也不愿让自己的宝贝饱受猎狗、猎人的欺凌后死去。

这是多么伟大的母爱呀!这只是其中感人的一段,因为有这么多的感人的情节,所以我才会被这强烈的母爱感动。

读着读着,我不禁想起了失去孩子的亲人,有一次,我在网上浏览,突然,我发现了一张照片,照片上是大地震的情形,在照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石板中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还是抱着这个孩子。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狼王梦》这本书,讲述了伟大的母爱,其实,在这个世界上母爱——无边。作文

《狼王梦》读后感【篇三】

暑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中狼的浓浓母爱震撼了我,使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写了紫岚生了五只小狼崽,希望她的孩子能够完成黑桑的遗愿,成为狼群中的狼王。可是五只小狼崽生下来了,其中有一只小狼崽就死了,她生下了三只小公狼,一只小母狼。后来她的三只小公狼,一只被老雕抓走了,一只是被猎人的陷阱害死了,一只由于挑战狼王失败被其它的狼活活吃掉了。母狼紫岚只好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她的狼孙的身上,只能为了她的狼孙的安全,与当年抓走她的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读了《狼王梦》这本书,我不禁为紫岚的不幸而感到伤心,它几乎把这一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培育“狼王”身上,可是它的想法太着急了,也是出于母亲对儿女们的爱吧!哪个母亲不想让孩子们变得更加有出息一些呢?我真的特别希望:媚媚生下的五只狼崽中有一只可以成为未来的狼王,完成紫岚的狼王梦。(康红霖)

《狼王梦》读后感(篇四)

狼,在你眼里是什么?是杀人不眨眼的凶手?还是凶猛异常的怪物?或是恐怖的恶魔……翻开词典,关于狼的词语有这些:狼狈为奸、豺狼虎豹、狼心狗肺……在故事书里,有《狼与小羊》、《小红帽》等写的狼都是最坏的,恨不得斩尽杀绝。再看这“狼”与“狠”两字,只有一点之差,是不是只要狠一点,就是狼了?在人们眼中,狼比过街老鼠更可恨,可怕。

在以前,我也是对狼非常憎恨的,因为它吃牛羊,还吃人。但读了沈石溪的《狼王梦》这本书后,让我对狼有了全新的认识。书中讲述的是一只母狼一心想把自己的子女培养成狼王而付出努力的故事。

紫岚是一只身怀六甲的母狼,她原本应该在狼王的关怀下哺育五只小狼成长的。而她的丈夫,那头本该成为狼王的.黑桑,却在与野猪搏斗中死亡。在无狼王陪伴的夜晚,紫岚被迫去鹿场捕鹿,遭到大白狗袭击,在半路提前分娩。当她将五只狼崽带回石洞时,最后一只已经被冻死了。她忍着伤心,将死了的狼崽吃掉,用奶水来喂养剩下的四只狼崽(三儿一女)。为了实现丈夫的遗愿,让后代当上狼王,紫岚开始给孩子进行超前教育。第一个培养对象是黑仔。结果这只被培养得过于大胆的狼崽,趁妈妈外出捕食时独自提前踏出洞穴,被金雕抓走了。二仔蓝魂儿在捕猎中,误入猎人陷阱而死亡。紫岚在最后一个儿子,充满奴性的三仔双毛的狼格上不断加码,使他的狼性彻底爆发,在狼王争霸赛中,三毛差点就赢了。却在最后关键时刻,被狼王洛戛的王者之气所震撼,死在爪牙之下。紫岚只好寄希望于后代。她还剩一个女儿,叫媚媚。在媚媚分娩时,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子孙,她装作死了,将金雕诱向自己。在空中,她与金雕斗智斗勇,一起摔死在乱石滩上,用自己的生命唱响了一曲母爱悲歌。

读完后,我思绪万千。一头狼的梦想是什么?它是怎么向着梦想努力的?也许没人知道。紫岚的三个幼崽都在逐梦路上奋斗了,也牺牲了。而作为母亲的她,却依然不屈不挠,这是一种可贵的坚持,还是一种可怕的固执?无人能回答。但我能读懂那份无私的深沉悲凉的母爱。

《狼王梦》让我觉得狼也是有人性的。它也有喜怒哀乐,也有梦想,也有荣誉与羞耻。站在它们的角度来看,很多误会都会迎刃而解。“狠一点就是狼”我不认同。我倒认为,狼字可以这样拆:狼与娘是密不可分的,母狼也是很伟大的。“反犬旁加良”,是不是指狼也是有良心的野兽呢。

你觉得,狼,是什么呢?

《狼王梦》读后感(篇五)

《狼王梦》是沈石溪写的。这本书主要写了母狼紫岚的丈夫黑桑在即将成为狼王的前一天,死了。紫岚的内心深处便有了一个野心:让自己生下的狼崽中有一个将来能当上显赫的狼王。这个野心是那么强烈,那么明亮,生活道路上的坎坷和波折都无法使这个野心泯灭。因为这个野心是大公狼黑桑未竟的遗志。于是,她便开始训练自己的狼崽。黑仔在幼小时,一个人出去捕食,结果被老雕吃了;她便把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蓝魂儿又因为中了猎人的计,也死了;紫岚开始训练双毛,可双毛在于狼王洛戛打斗时,也失去了生命。紫岚失望了,但很快,它又把最后一丝希望的目光转向了媚媚。她希望媚媚生下的孩子能成为狼王。它怕自己的孙子会被老雕吃掉,于是它与老雕同归于尽。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紫岚,她的第一个狼王梦破灭后,出现第二个,第二个破灭后遂又出现第三个,第三个破灭后,它虽然感到美梦离它更远了,却仍不绝灭,直到它最后一息尚存时,依然至死而不悔,把狼王梦的实现遥寄于茫渺。母子之爱是最深沉的爱,而亲情和温柔却扭曲地变为最无奈的残忍!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人下定目标后,就要尽全力去实现,不能半途而废,说不定还能成功呢!坚持不放弃也是成功的一部分!

《狼王梦》读后感(篇六)

署假刚开始的时候,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像大灰狼的警犬,名叫“大灰”。后来,被阳光大马戏团的高导演买去来扮演大灰狼。在这里虽然生活过得还行,但是被那里的动物和人看不起,一直被欧打、排斥。

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点就是人们喜欢以貌取人,差别对待。明明同样是狗,长得像狼的大灰却不能像其它狗一样享受同等待遇。即使它表现优异,动作敏捷,杂技表演得最好,还是受人排挤。在阳光大马戏团的动物都有睡窝、有食盆、有饮水机、还有彩球、电子兔等玩具。可是大灰住进了一个用钢筋焊的铁笼子里,阴暗潮湿一股腐烂味。看到这儿我的眼泪都快要掉下来,大灰实在太可怜了。别的动物都住进了高档房,它只能住笼子。只怪人类太冷漠无情,同样是动物偏要以貌取人。

看完了《狼王梦》认为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差别对待,对待动物要公平。不仅是对待动物,人与人之间同样要互相尊重,不能以貌取人,内在的品质才是最重要的,只有这样,人类社会才会越来越美好。

《狼王梦》读后感【篇七】

生活中,我都没有看见过一匹狼,但是一匹真正的野狼不止凶残暴怒,还经历过生死。《狼王梦》这篇文章描写了一匹母狼可怜可泣的生活。

文章中,有一只善良的母狼叫紫岚。这只母狼爱上了一只英俊、帅气的公狼。不过多久,这匹公狼就死去了。紫岚却生下了五只小狼崽。然而,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坐上王位。但是,有一匹小公狼在刚出生不久便冻死了,剩下三匹小公狼和一匹小母狼,紫岚要把这三只小公狼培养成“狼王”。但是,他们的命运那么凄惨,头狼黑仔因为小时候对世界好奇死于鹰嘴。二狼蓝魂儿不慎落入了猎人的手中。最小的狼在狼王搏斗时,最终惨死在众狼口中。紫岚这样破了它的狼王梦,紫岚后来为了保护小母狼,与其同归于尽,这样了结了自己和公狼的心愿。

我看完了《狼王梦》,我深刻地感受到,母狼紫岚好惨好惨,为了保全狼崽生命都勇于牺牲自己。母爱是无私的。紫岚的狼王梦,令人赞叹不已。在这个梦中,我感受到紫岚为儿女的爱,留下悲伤的泪……

生命中在于顽强竞争生存是永远不会改变。有梦想的人,从来不在困难面前低头,而是在于坚持和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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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生命生命》读后感范文(130字)


《生命生命》读后感【篇一】

前几天,们学了《生命 生命》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通过写动、植物以及人三个方面的事例告诉我们什么是生命,并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的。读了这篇课文,我知道了虽然生命很短暂,但是,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无论是一只小小的飞蛾,还是一截脆弱的瓜苗……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有不珍惜生命的行为。比如那些大白天睡觉的人,如果多睡一分钟,那他的生命就会减少一分钟;反之,如果少睡一分钟,他的生命就会多一分钟。在我们班里,就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比如说我们班的侯佳琪,将班里喝的水拿来洗头,要知道,现在地球的水资源越来越少,如果将他洗头用的水,捐赠给汶川大地震的人们,不知能救活多少生命啊!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必须好好的'珍惜。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我可以好好的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一切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我想: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掉,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后感(篇二)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心潮起伏。那拼死求生的飞蛾,那不屈向上的小瓜苗,都在用行动无声的告诉我:它们是多么热爱生命,多么珍惜生命啊!

即使那只飞蛾早已知道,逃不过人类的掌心,可它极力鼓动双翅,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即使那一截小瓜苗在没有水分的砖缝中只活了几天,但它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仍努力生活。它短暂的一生是不懈奋斗的一声啊!

在查看了本文作者杏林子的资料后,我更是感概万分。杏林子12岁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从那时起,她手不能抬,头不能转,脚能不走。在残酷的挑战面前她没有沮丧和沉沦。她以坚强的毅力自学了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成为了一位出色的作家。她现已出版书四十多本了,最震撼人心的是:杏林子把所有的稿费都捐给了“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读了这里,我知道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奋斗,是贡献。

《生命生命》读后感(篇三)

学习了《生命生命》这篇文章,收获多多,感触多多。那极力鼓动双翅的小飞蛾;那不屈向上,茁壮成长的小瓜秧;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都让我深深体会到:生命应该受到尊重,生命应该受到爱护,生命应该受到珍惜。

是啊,生活中常有一些人的所作所为,让你感到:生命是可以白白地糟蹋的。

路边的乞丐,好手好脚,他们却宁可低下高贵的头,置尊严于不顾,向往来行人讨要;麻将桌上的年青人,青春年华,他们却不奋发好学,宁可荒废前途,置将来于不顾,整天在桌上消磨时光;不学无术的逃学孩子,聪明灵活,他们不珍惜父母创造的学习机会,少年不知愁滋味,上游戏室、外出闯祸,昏天黑地玩不停……生命对这些人来说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而我更多看到的却是那许许多多好好使用生命的人,让我敬佩的人。身残志坚的张海迪,面对死神的随时降临,她坦然面对。自学完了从小学到大学的专业课程,自学了多国外语,自学了中医、声乐等,她坚强面对生活,珍惜生命的佳话,被多少有志者奉为学习的楷模;助人为乐的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出差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虽然他的生命只有短暂的22年,但他的精神不但在中国代代相传,如今还漂洋过海,被外国人奉为至宝;温迪的外公外婆生前愉快地决定死后捐献完好的器官,尤其是眼睛角膜。多么伟大的老人,生前不忘关心帮助他人,死后不忘给人带来健康、光明!这样生命的意义不就是永恒的吗?

再看看我们班上,多少同学珍惜每天的分分秒秒,努力学习,积极向上,为长大建设祖国学好本领……同学们正用行动谱写出一首首生命的凯歌。

在我眼中,生命就是面对生活的微笑,生命就是面对困难的坦然,生命就是面对噩运的`不屈不挠。

《生命生命》读后感(篇四)

生命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好好想过,更没有向周围的人问过,我觉得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太早了,可是今天我读了杏林子的文章后,我明白了自己应该思考这个问题了,并且我现在已经知道:生命是一只奋力挣扎,与死神搏斗的小飞蛾。虽然它的生命只有短短的9天,它也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生命是一粒香瓜子,不屈向上,努力生长,尽管它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只活了几天。生命是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每个人可以白白地糟蹋它,每个人也可以好好地使用它。

一个12岁的少女,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头不能转,手不能抬,脚不能走,但她坚强地活了下来,并活了63岁,她一生给我们留下40多部书籍,更让人震撼的是,她把自己的稿费全部捐给了“残障福利基金会”。她就是今天我读的《生命生命》的作者——杏林子。她是一位让所有人尊重的人,因为她不仅有顽强的生命力,她更有高尚的人格。

从这篇文章里我懂得,一个人生命有限,但给人类可以创造无限的价值。你的生命,你不珍惜,遇到点坎坷就趴倒、遇到点磨难就想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你连一只飞蛾、一颗瓜苗都不如!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妈妈总说要珍惜自己、爱自己这句话的意思了。所以,让我们像杏林子那样,热爱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活得光彩有力!

《生命生命》读后感(篇五)

“我常常想,生命是什么呢?”

刚读到这句话时,我感到可笑:这有啥可想的,生命就是命呗!

这篇作文的作者——杏林子自十二岁起,就患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大部分受到损害,但她仍然坚持自修,最终成为文学史上的一位著名作家。

《生命 生命》,作者在写这篇文章时,分别运用了三个事例,来舒发自己对生命的热爱之情!但对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我们一个个有着鲜活生命的人,对生命却毫不在意!一只飞蛾在旁边骚扰着我们,其中不管是谁都很有可能把这只飞蛾送上天堂,但作者没有,当飞蛾在她手中跃动时,她感到了一股生命的力量,那样强烈!那样鲜明!于是忍不住松开手,飞蛾飞走了,一个小生命并没有在她手中摧毁。

这篇课文对我感触很深,课后我反复朗读了它,收获很多,一个幼小的瓜苗,可以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我们人也一样,无论你是在顺境还是困境,只要勇敢地面对就有希望。

一粒貌不惊人的种子,往往隐藏着一个花季的灿烂,一条丑陋的毛毛虫,很可能蜕变成为一只五彩斑斓的彩蝶,因为生命本身就是一桩奇迹!

生命是花,

绿绿的草地上,

微风摇曳着它的绚烂。

生命是树,

皑皑的森林里,

雪松傲立着它的挺拔。

2022推荐:时间简史读后感通用140字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一)

霍金起初曾认为:收缩相仅仅是膨胀相的时间反演。处在收缩相的人们将以倒退的方式生活,他们在出生之前即已死去,并且随着宇宙收缩变得更年轻。

这是一种非常有趣的论点,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就可以预知明天的世界,并且由垂垂老矣过渡到懵懵懂懂。这是一种听起来非常玄乎的状态:人们可以看到打碎的杯子渐渐融合在一起,也可以看到发射出去的箭矢回到原点。这是一种违背心理学意义上的时间观念,毕竟你刚刚写完的作业可能下一分钟就一片空白了。说实话,就算是写在科幻小说中,这种状态也很难描述下去,无法将故事编撰的自圆其说。

当然,后来霍金放弃了这种观点,尽管我们也无法确定新的观点是否正确。正因为时间有方向,所以才会对于未来有无限地期待。试想未来时空旅行真的可以进行,不管从过去穿越到未来还是从未来穿越到过去,都将会造成极大的影响:若不加以控制,世界必将陷入混乱。像未来光锥和过去[]光锥讲述的那样,一个小事件的改变可能逐渐扩散到未来和过去广泛的时空中,蝴蝶效应告诉我们这有可能导致时空的崩坏,有时也会想人存在的意义究竟何在。这是小时候知道人类只有几十年的寿命以及地球已经历经数十亿年的演化之后萌生的想法。

再辉煌的人物也只能昙花一现,秦始皇看不到如今的西安高铁,柏拉图也不知道如今更加复杂的社会关系。就连霍金,也只能停留在3.14,而听不到明天教堂的钟声。小时候有时想到再过几十年这世界就没有自己了,甚至会偷偷哭的,因为觉得自己看不到更远的未来。现在呢,仍然还是无法释怀人之存在更新太快,束缚于36500天以内。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二】

当你仰望夜空中的星星,你是否会感叹星空的浩渺?你是否会敬畏造物主的神奇?你是否会惊异宇宙的奥妙?

我会!

产生这样的感受是在我读完斯蒂芬·霍金的《时间简史》后。霍金,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身体上的残疾并没有让他丧失对真理的渴求,就像他所说的那样“思想和精神不能都是残废的”他虽然不能说话,但他用一个一个生动形象的比喻向我们揭示宇宙的神奇,将黑洞旁光线的路线类比做警察抓小偷,将膨胀的宇宙比做一个茁壮成长的小孩子,一个个枯燥无味的定理在他的笔下变得栩栩如生,给人以一种美的感受!让我们遨游在无边无际的太空中,令人无限遐想。

读完了这本书,我便深深地爱上了物理这门功课,爱上了宇宙,使我明白人类是多么的渺小,激发了我对外太空的无限好奇,量子力学是否是事物的最终描述?到底是否存在超光速等等。

求知是人类的本性,探索是人类的本能,如果我们能发现一个完备的理论,能使我们人人都可理解,人人都可参与讨论我们宇宙为什么存在的问题,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那将是我们人类理性的终极胜利——因为那是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

抬起头来,仰望星空,不觉发现我们很多人都在忙碌着去描述我们的未来,却忽略了我们的现实生活,活在当下,立足现实,才能更好的展望未来!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三)

《时间简史》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书,也是一本世界知名的物理学著作,让我深受启发!

根据观测中其他星系投过来的光谱红移可以得知大部分的星系正在远离我们而去,因此可以得知宇宙在很大的可能上处于一个膨胀的状态;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宇宙处于一个静止的情况下,那么静态宇宙会在引力的影响下开始收缩,相应的其他星系会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可观数量的光谱蓝移,只有引力不足以对抗给予宇宙膨胀加速度的力时,宇宙才会在不断加速中膨胀。因此,我们可以推测宇宙处于一个大爆炸状态下,每个星球就像是在一起气球上画的点,在气球吹气时随着气球膨胀而相互远离。

这种膨胀力在一种主流假说中是认为来自于宇宙大爆炸给予的一个作用力,它给予各个星系了一个加速度。宇宙的大爆炸是由一个奇点开始的,可以理解为宇宙的爆炸像是一个初始维度的降维过程,降维就像是气态水变为的液态,释放出大量的能量,不过这种“水”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水,而是高等的维度,它降维所释放出的能量构成了初始的能量态宇宙,然后在演进中能量产生了沉淀,也就是物质,此时的物质星球由于蕴含未完全沉淀的大量活跃能量,表现的像是爆炸后的渣子。

宇宙的最大速度是光速,而有质量的物体很难以达到光速。由于接近光速时,这个移动物体的能量会倍增到其自身的质量上,这导致有质量物体的速度在接近光速时质量会趋于无穷大,这使其达到光速时所需要的能量也是无穷大,在实际中有质量的物体很难达到光速,只有光或者其他没有内禀质量的波才能以光速运动。读后感·在接近越接近光速时,时间相对于原来速度的参照系来看就会越慢,这会告诉我们时间是相对的;以光行进的路线来看,光线在空间中并不走直线,而是沿着弯曲空间中最接近于直线路径的轨迹运动,其实就是多维中的直线降维后成为了低维度的曲线,这种低维度的曲线运动也就是最在本质上的“近路”,这个曲线叫做测地线,它表明了空间是弯曲的。

时间和空间是统一的,也是不平坦的,时空的不平坦造成了引力,也就是说引力和其他种类的力不同,它只不过是时空不平坦的结果。这种引力就可以试着用金属的记忆性去理解,即掰弯的金属会慢慢往掰弯前的样子发生形变,虽然无法完全恢复,换句话说,这种引力就像是维度的记忆性,降维后会有一种恢复力,这种力拉着物质能量,使物质能量在降低的维度里发生向高维度的方向发生的某种定向扭曲。作者:杨震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四】

浩瀚的宇宙,神秘的地球,以及那些目前为止人类尚不足以弄明白的事物总是像磁铁般地吸引着我,于是我利用周末难得的机会我认真地读了霍金先生写的《时间简史》一书,读完之后掩卷长思,细细的领略其中的哲理,让人耳目一新. 我是地地道道的唯物论者,对于那些神怪之类的说法很是反感,而对于能用科学理论解释奇异事物的书刊杂志便很感兴趣.对于霍金先生写的这本《时间简史》便很是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但是由于自己认知水平有限,不得不一字一句地慢慢理解 最吸引我的内容,莫过于是虫洞,所谓虫洞就是连接宇宙遥远区域间的时空细管,在《时间简史》这本书中,我发现,时间原来真的是可以穿越的,可是,以现在的技术来看,确实颇有困难,霍金先生在《时间简史》中说到过许多关于时间旅行的实验,它们无一不深深吸引着我,平时上网过程中,我也会浏览一些关于时间穿越的案例,当我看到这一个个案例时,真是目瞪口呆,它们是那样神奇,宇宙是那样的神奇。

《时间简史》就是这样一本让人有所思有所感的好书.而对于这本书的作者霍金先生,我更是被他的人格魅力所折服,他的生平是非常富有传奇性的,在科学成就上,他是有史以来最杰出的科学家之一,他的贡献对于人类的观念有着深远的影响.然而他的贡献竟然是在他20年之久被卢伽雷病禁锢在轮椅上的情况下做出来的,这才是真正空前的——他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身体的不幸让霍金体会到了地狱般的煎熬,然而他却以孜孜不倦的科学精神在自己的地域中缔造了人类的天堂.不幸中的大幸,正如霍金本人自述:幸亏我选择了理论物理学,因为研究它用头脑足矣.这正证明了约翰·弥乐顿的名言:头脑是他自己的住所,他在其中可制造地狱的天空,也可制造天堂的地狱。

时间简史读后感(篇五)

读过霍老的专著之后,却让我思维开阔万千。霍老的宇宙观从时间开始,辞海中的宇宙是所有时间和空间的总和。但霍金认为,时间是与物体的运动速度相关的,相对论早有论述。时间与宇宙的开始有关,宇宙开始之前的时间对我们的认识没有意义。宇宙开始于一个奇点。空间和时间始于大爆炸,其后宇宙一直在持续膨胀。宇宙膨胀的主要证据来源于哈勃的天体观察,红移现象证明恒星正在离我们远去。而且,离我们越远的'天体,离开我们的速度也越快。

传统的宇宙观认为宇宙是静态的,牛顿的万有引力是静态宇宙的核心理论,认为物体的运动和位置是可以根据物理规律来预测的。但是万有引力必然导致天体的坍塌。从万有引力必然得出膨胀宇宙的结论。但是,从牛顿到爱因斯坦,静态的宇宙观束缚了他们的思想。无限的世界超出了我们的认识范围。霍金认为,人类的认识是有限的,并且不能超越我们这个“宇宙”。从宇宙大爆炸的奇点出发,在光速的范围内产生了一个四维的时间、空间椎体。人类的认识不能超越这个椎体,因为不能超越光速。这个椎体就是我们的宇宙。从哲学意义上看,霍金的宇宙观也对人们的思想冲击甚大。为何先进的思想都是从西方传入我国,这与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穷文富武”,没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开展开学研究是不可能的。法布尔、达尔文的例子都很好说明。我国的经济发展了,产生了富裕阶层。未来30年内,我国肯定可以产生影响世界的科学家。

[荐]红楼梦读后感精选(170字)


红楼梦读后感(篇一)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三年级,当时为了更快的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写出了与众不同的特点。

黛玉很聪明,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己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都不一样而且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她的写作方法呀!

红楼梦读后感(篇二)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是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后面的章节是由高鹗续写的。不得不说经典名著必须读原著,改编过的失去了原有的味道,故事情节也不连贯。不过,这本儿童出版社的《红楼梦》,对于小学生接触了解大概的主线还是有所帮助的。

书中人物的关系网,给了明确的分析。孩子们读起来会容易很多,要不然这种七大姑八大姨的关系,肯定会读的云里雾里,不知谁是谁的谁。

由一块石头引起的故事,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封建社会的思想,最终害了一对有情人,有时人生就是如此:花开花落随风去,缘起缘灭天注定。题外话,放在当今他们也不能结婚,亲表兄妹啊。有时间再读一下原著和看一下电视剧,名著真的值得反复品味。

红楼梦读后感【篇三】

没有读过《红楼梦》的时候,对“红学”的说法是有些怀疑的。那时候我没有办法想象,一本书可以成为一门学问。直到自己也品读过、学习过,才知道其中的深意。

《红楼梦》当中咏柳絮的词便是如此。古人写状物的古诗词,并不是单纯为了描述应该物件,而是为了托物言志,达到寓情于景、寄情于物的效果,因而同一个事物从不同的角度来写,便可以有多种多样的立意,寄托不尽相同的感想和寓意。大观园中的几次诗会都体现了这一点。

薛宝钗笔下的柳絮是坚强、积极、主动的,尽管柳絮没有根,但它“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不仅如此,柳絮不甘于被命运摆布,它要积极借助于外界的力量,做到“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词语之间的豪情壮志让人拍案叫绝,一改女子诗词中的哀艳。这种与众不同的寓意,也是宝钗性格的体现。

林黛玉笔下的柳絮是悲凉的,如同那些漂泊无依的女子,和她一样没有自己的家园。柳絮没有自主性,因而它“漂泊亦如人命薄”,那有如棉桃一般的白色又勾起了黛玉的愁绪:“韶华竟白头”,年纪轻轻的她,却是身体虚弱,自知命不久矣,所以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吧。柳絮嫁与东风,她的生命在风中消散。

作者能够将满腔热血与多愁善感拿捏得如此准确精到,且一人同时作出多首不同题材的诗词,这一方面就已经令人惊叹。而“柳絮”这个意象在全书中也有着明确的寓意,它指向着荣国府、宁国府当中美丽女子无依无靠的命运,覆巢之下无完卵的悲剧。这一意象与全书的主旨立意相契合。

如柳絮一般的人生,终究是无奈的悲凉。

红楼梦读后感(篇四)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她亦是心善却无闻。唯以绿色之和顺,柔和了这曲折分合的红楼美梦。

——题记

黛玉葬花,这抹蓝色敏感、细腻得令人心疼;凤姐泼辣,那抹红色精明、狡黠得让人佩服……几抹亮色鲜明地夺人眼球,光芒之下掩去了无数平淡素色,可精心细读、几度畅游于此红楼美梦之中,方悟出绿色的和顺魅力——属于平儿的温柔善良。="background:yellow;">

王熙凤的泼辣爽利、手段毒辣自是读者们有目共睹,可却难以想象平儿能够在她的身边安然处世,依旧存留着最初的善良。也许正是就此积下了福德,护佑着她在这场“四大家族的兴衰荣辱”之戏中独善其身。

她只是一介丫鬟之身,偏偏又处于最危急之境地,可却正如其名——“平儿”,亦“屏”也,柔和、制约着贾府错综复杂、利益纠葛的人际网。她是忠心为主的,贾琏变心她便首先告知了凤姐,无助的巧姐儿也是她悉心关照着;她也是心存醇厚的,尤二姐被虐时她没有火上浇油,更是在其吞金而死后偷偷操办丧事,已尽同情之心;她更是头脑清晰的,大事当前总是少不了她对凤姐的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是她的宽容大度与王熙凤一生无法达到的成训。="background:yellow;">

“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姐妹,独自一人,供应琏凤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他竟能周全妥贴。”这是书中宝玉对平儿的赞赏,难掩平儿的艰难处境和卑微地位,移易她的善良本性却也着实不易。

绿色美于平和,美于不争,只是默默地柔和着世间尖利色调。她朴素得让人在鲜明色调中无处寻觅,但仍为之温柔魅力而倾倒。

红楼美梦,一朝破灭,眼中只剩和顺如碧的她恬淡、真诚地笑。

红楼梦读后感【篇五】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题记

青绿色的封面,复古的“红楼梦”三个字泛着隐隐白光,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画面上一男一女清晰可见。翻开书籍,文章更是别有洞天……

多少文豪赞叹:一曲《红楼梦》,将人世间哀情道遍;一首《葬花吟》,把无尽落红悲声唱完。的确,这本书实为千古名作,值得所有人细细品读。小说描绘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迈向毁灭的历程,如同一曲交响乐,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故事构成了一个个音符,但它不是欢快的,而是哀婉凄凉的,诉说着一段段凄美的亲情与爱情故事。小说原名《石头记》,“石头”正是宝玉出生时嘴里衔着的那块玉,但那块通灵宝玉上有一个缺陷,也注定了贾宝玉是不会幸福的。小说充满了悲剧性,因为迷信,因为封建的思想,活生生地使一个原本其乐融融的大家族一步一步走向灭亡。对,也许这就是一个梦,一个虚幻但又极其真实的梦。

小说最大看点便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凄凉的爱情故事,他们俩从小青梅竹马,前世就已有了一段姻缘。正所谓“剪不断,理还乱”。林黛玉像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一如碧玉般盈澈,她诗情画意,灵秀慧黠,最让人叹息的是她多愁善感,红颜薄命。贾宝玉的思想性格却促使他背叛了他的家庭,他是叛逆的,对封建正统思想很不满,他和林黛玉一样追求自由,向往安静的生活。这两个人如同沙漠中的仙人掌,不仅在逆境中顽强地生活着,而且自身也带着锋利无比的尖刺。我不是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梦断红楼。那个留在古典的梦中,是多少香魂终逝,家亡人散。红楼梦,一个梦,一个谜,又有谁能将它解开?

[热门]红楼梦读后感范文(170字)


红楼梦读后感(篇一)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是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后面的章节是由高鹗续写的。不得不说经典名著必须读原著,改编过的失去了原有的味道,故事情节也不连贯。不过,这本儿童出版社的《红楼梦》,对于小学生接触了解大概的主线还是有所帮助的。

书中人物的关系网,给了明确的分析。孩子们读起来会容易很多,要不然这种七大姑八大姨的关系,肯定会读的云里雾里,不知谁是谁的谁。

由一块石头引起的故事,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封建社会的思想,最终害了一对有情人,有时人生就是如此:花开花落随风去,缘起缘灭天注定。题外话,放在当今他们也不能结婚,亲表兄妹啊。有时间再读一下原著和看一下电视剧,名著真的值得反复品味。

红楼梦读后感(篇二)

造物何当作主张,任人禀受福修长。画蔷亦自非容易,解得臣忠子也良。贾母的命令贾政不敢不听,溺爱是害人的。小孩子还是要打的,长记性,有的道理说不明白,就得打。

宝玉的一番“歪理”辜负了宝钗的劝导。宝黛都是追随自己内心的人,他们的地位让他们可以做到不为外界而改变自己,多么羡慕的生活。凤姐这个时候怎么糊涂了呢,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啊。凤姐说他们不知足,想得到自己有多贪吗?大约凤姐会想:他们哪里能和我相提并论?

凤姐猜对王夫人的心思了吗?好几家都收了礼,给谁也不合适。凤姐应该是猜到了王夫人的选择,他们爱送我就收,反正最后送礼的人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没法分辨争论什么。凤姐一句“夫人定了的事,我也没法”就完了。

王夫人是不大管事,但是这并不影响她的权威,不时的过问,你必须得答上来。对凤姐来说还是轻松应答的。王夫人非正式地把袭人提升到姨娘的地位了,凤姐也早已认定袭人会成为宝玉的妾。

己卯(庚辰、戚序、蒙府)夹批:忽加“我的宝玉”四字,愈令人堕泪,加“我的”二字者,是显袭人是“彼的”。然彼的何如此好,我的何如此不好?又气又恨,宝玉罪有万重矣。

“你们那里知道袭人那孩子的好处?比我的宝玉强十倍!”王夫人是真心疼袭人,比宝玉省心、安心十万八千里。是有人打小报告给王夫人,抱怨几句,这才问了许多。凤姐岂是好惹的。蒙府侧批:问情问景,随便拈来,便是佳文佳语。夏日的慵懒光阴,是让人怀恋的时间。宝钗和袭人关系是很好的。

红楼梦读后感【篇三】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她亦是心善却无闻。唯以绿色之和顺,柔和了这曲折分合的红楼美梦。

——题记

黛玉葬花,这抹蓝色敏感、细腻得令人心疼;凤姐泼辣,那抹红色精明、狡黠得让人佩服……几抹亮色鲜明地夺人眼球,光芒之下掩去了无数平淡素色,可精心细读、几度畅游于此红楼美梦之中,方悟出绿色的和顺魅力——属于平儿的温柔善良。="background:yellow;">

王熙凤的泼辣爽利、手段毒辣自是读者们有目共睹,可却难以想象平儿能够在她的身边安然处世,依旧存留着最初的善良。也许正是就此积下了福德,护佑着她在这场“四大家族的兴衰荣辱”之戏中独善其身。

她只是一介丫鬟之身,偏偏又处于最危急之境地,可却正如其名——“平儿”,亦“屏”也,柔和、制约着贾府错综复杂、利益纠葛的人际网。她是忠心为主的,贾琏变心她便首先告知了凤姐,无助的巧姐儿也是她悉心关照着;她也是心存醇厚的,尤二姐被虐时她没有火上浇油,更是在其吞金而死后偷偷操办丧事,已尽同情之心;她更是头脑清晰的,大事当前总是少不了她对凤姐的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是她的宽容大度与王熙凤一生无法达到的成训。="background:yellow;">

“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姐妹,独自一人,供应琏凤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他竟能周全妥贴。”这是书中宝玉对平儿的赞赏,难掩平儿的艰难处境和卑微地位,移易她的善良本性却也着实不易。

绿色美于平和,美于不争,只是默默地柔和着世间尖利色调。她朴素得让人在鲜明色调中无处寻觅,但仍为之温柔魅力而倾倒。

红楼美梦,一朝破灭,眼中只剩和顺如碧的她恬淡、真诚地笑。

红楼梦读后感【篇四】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题记

青绿色的封面,复古的“红楼梦”三个字泛着隐隐白光,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画面上一男一女清晰可见。翻开书籍,文章更是别有洞天……

多少文豪赞叹:一曲《红楼梦》,将人世间哀情道遍;一首《葬花吟》,把无尽落红悲声唱完。的确,这本书实为千古名作,值得所有人细细品读。小说描绘的是一个家族从兴盛迈向毁灭的历程,如同一曲交响乐,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故事构成了一个个音符,但它不是欢快的,而是哀婉凄凉的,诉说着一段段凄美的亲情与爱情故事。小说原名《石头记》,“石头”正是宝玉出生时嘴里衔着的那块玉,但那块通灵宝玉上有一个缺陷,也注定了贾宝玉是不会幸福的。小说充满了悲剧性,因为迷信,因为封建的思想,活生生地使一个原本其乐融融的大家族一步一步走向灭亡。对,也许这就是一个梦,一个虚幻但又极其真实的梦。

小说最大看点便是贾宝玉和林黛玉之间凄凉的爱情故事,他们俩从小青梅竹马,前世就已有了一段姻缘。正所谓“剪不断,理还乱”。林黛玉像一朵幽然独放的荷花,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清纯,一如碧玉般盈澈,她诗情画意,灵秀慧黠,最让人叹息的是她多愁善感,红颜薄命。贾宝玉的思想性格却促使他背叛了他的家庭,他是叛逆的,对封建正统思想很不满,他和林黛玉一样追求自由,向往安静的生活。这两个人如同沙漠中的仙人掌,不仅在逆境中顽强地生活着,而且自身也带着锋利无比的尖刺。我不是天生残忍,喜欢看别人的悲剧,但是,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在地下安静的沉眠时,看着宝玉仍在凡世寻找出路,不得不说,她还是幸福的。

“满纸荒唐言,一把心酸泪。都言作者痴,谁解其中味。”红楼梦,梦断红楼。那个留在古典的梦中,是多少香魂终逝,家亡人散。红楼梦,一个梦,一个谜,又有谁能将它解开?

红楼梦读后感【篇五】

对于我来说,《红楼梦》精雕细琢的绝美文字不是最吸引我的。最吸引我的,还是林黛玉、贾宝玉和薛宝钗三人之间“剪不断,理还乱”、以悲剧收尾的凄美爱情故事。

儿时的贾宝玉是林妹妹最可爱的宝哥哥,是宝姐姐最心疼的宝兄弟。

宝玉曾经说过:“任凭若水三千,我只娶你一人。”

这是宝哥哥在桃花树下对林妹妹最真挚的承诺。那天,宝哥哥的脸很红,林妹妹的心有一种心动的感觉。这便是曹雪芹笔下最真挚的感情。

黛玉与宝玉的两小无猜在宝钗看来是一根刺,深深的刺痛了她的双眼,狠狠的刺痛了她的内心。宝钗与宝玉的亲密是黛玉心中的一个死结,让她感到透不过气。

黛玉、宝玉与宝钗在大观园中一起成长。黛玉对宝玉的感情,宝玉对黛玉的呵护有加,宝钗对宝玉的关心。这一切的一切,都被宝玉的丫头袭人看在眼里,只是她没有想到,宝玉对黛玉的用情竟是如此之深,深到可以为她终身不娶。

当宝黛钗三人长大后,迎接他们的不是灿烂美好的未来,而是一个接着一个的噩耗。

宝玉与宝钗的金玉之婚,对于黛玉来说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噩耗。原本身体就虚弱的她,无疑是雪上加霜。就在宝玉与宝钗成婚时,黛玉撑不下去了,终于在幻觉中亡故了。

当宝玉看到身着凤冠的不是黛玉,是宝钗时,他明白了,原来所有人都在骗他,他愤怒,他怨恨;当宝玉得知心爱的林妹妹早已亡故时,他吃惊,他像孩子般号啕大哭,尔后又疯疯癫癫。

最后的最后,宝玉醒悟,决定遁入空门,终身不娶。宝钗则是独守空闺,直至老去。

在《红楼梦》中,我最心疼的莫过于黛玉和宝玉这一对苦命鸳鸯。一个从小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多愁善感;一个从小被人溺爱、开朗阳光。他们相爱了,却被当时不人性化的社会传统所拆散,导致两人阴阳两隔。

心碎,黛玉葬花;心碎,宝玉痴望;心碎,宝钗痴爱;心碎,宝黛钗……

热!《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范文优选3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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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一】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二】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三)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四)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篇五)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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