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后,感觉到这部文学作品把人性写的非常真实,与现实生活很近。包法利夫人是典型的充满幻想的浪漫主义感性派,也代表了大多数女性的心理,是一个在爱情面前单纯而狂热的女子,对待感情多凭感觉与想象,对爱情寄予了太高的期望,总是在寻找一种虚无缥缈的东西,忽视了现实的生活,这种心态就像是一个活在童话故事里的小女孩,对待眼前的爱却视而不见,完全将希望寄托在美好的幻想之中,日日无法安心。而且在爱情面前爱得失去了自我,没了尊严,到后面甚至到了哀求的姿态,还让自己债台高筑。这种爱不是真正的爱,是自我的情欲需求。包法利夫人的内心是无比匮乏的,也是非常脆弱而缺爱的。真正的原因:一方面是包法利夫人对爱情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另一方面是包法利夫人对自我的认知是盲目的。
没有思考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样的生活?为什么想要那样的生活?思考的非常浅显,只是知道自己想要浪漫而优雅的奢华的生活。但是浪漫难道就一定是穿着优雅在舞池和绅士跳舞?奢华的生活真的能够让自己快乐?爱是什么?答案当然因人而异。从现实生活的角度看,我觉得包法利夫人的选择是不理智的,一个女人进入了婚姻生活,当尽好一个做妻子和孩子妈妈的责任,况且夏尔是一个对她很好的男人,也有一定的赚钱能力。如果真的很痛苦,也当和夏尔开诚布公,不可脚踏两只船。追逐自己幻想的东西是一种勇敢,但也要兼顾现实生活,做些理性思考,做到感性与理性的结合。
很不错的一本女性心理成长教科书,推荐女性朋友们阅读!
在阅读《包法利夫人》的时候,我感触最深刻的就是有几处场景的描写,福楼拜的文字安排和描述给了我很具体、生动的画面感。让我在阅读小说的时候感觉像在看一部电影一样。首先一个是在展览会上,主席先生正在为优秀农耕者颁发奖状的时候,罗多夫却一心一意的用着花言巧语勾引艾玛和他在一起。其中有一段,福楼拜一行隔一行写主席的颁奖词和罗多夫的情话,两个截然不同的话语被巧妙的安排在一起,回环往复的时候。我感受到了在巨大的张力和对比下形成的一种强烈的艺术效果。比如:
“多少回我想走开,但我还是跟着你,一直和你待在一起”
“肥料奖”
“就想我今天晚上,明天,以后,一辈子都要和你待在一起一样!”
“奖给阿格伊的卡龙先生金质奖章一枚”?
这样的语言风格有一点幽默,但是幽默中我又读到了一丝嘲讽,不仅仅是对罗多夫所讲的那些完全不经心只是为了诱骗艾玛和他在一起的情话的嘲讽,更是对艾玛竟然会如此轻易地就听信了罗多夫诱人的情话的嘲讽。其实,还有一丝对这个展览会上,主席先生们一系列冠冕堂皇的在台上“回顾社会的萌芽时期,描写洪荒时代”歌功颂德的嘲讽。因为台下的人要不就是像罗多夫那样根本不经心的在做其他事情,要不就是像那位获奖的老妇人卡特琳那样根本不懂得“该往前走,还是该往后逃,既不明白大伙儿为什么推她也不明白评判委员为什么对她笑”的耕种者。这样的展览和颁奖不过是领导者们一次自导自演的表演罢了。第二个让我很有感触的是包法利夫人第二次和莱昂在剧场相遇后,莱昂再次追求起艾玛来。莱昂邀艾玛在教堂见面时,被啰嗦的介绍教堂的门卫所扰,所以莱昂叫了一辆马车,在马车上最终打动了艾玛。使艾玛成为了他的情妇。在没有上马车之前,艾玛是不太愿意和莱昂在一起的,甚至写好了回绝他的信。福楼拜写那辆马车“走下了大桥街,走过艺术广场、拿破仑码头、新桥?”又写到“”往前走”车子里面的声音说”、“不要停,一直走”、“怎么不走呀!”
整整一页描写都在写马车经过的地方和车子里偶尔传出的不要马车停车的声音。却只字不提莱昂在马车里如何说服艾玛成为他的情人,但是却让我感受到了莱昂的情话一定是露骨而且绵长的。最后,以“一只手从黄布窗帘下伸了出来,把一封撕碎的信扔掉”作为结束,暗示了艾玛和莱昂最终成为情人。福楼拜留下的这片想象空间给我很生动的一个电影场景的画面感。让我的期待心理即得到了一部分的满足,莱昂终究是对艾玛展开了热烈的追求,但一方面又没有完全契合我的期待,没有大段的情话而是一辆马车不断飞驰的画面。然而在这样的留有无限想象的描述中,我有感受到了文学特有的表现能力。
我学习了一篇课文《卖火柴的小女孩》我看完这片课文,我悟出了许多道理,同时,我也非常同情这个小女孩。
这篇课文讲得是一个小女孩在大年夜卖火柴,她又冷又饿,她点着了四次火柴,第一次她看见了火炉,说明她渴望温暖,第二次看见了烤鹅,她渴望食物,第三次她看见了圣诞树,她渴望快乐,第四次她看见了慈祥的奶奶。最后,她冻死了,到了没有痛苦,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地方去了。
当我读到:奶奶出现在亮光里,是那么温和,是那么慈爱。我悟出了一个道理,要对活着的亲人好。他们把我们养大,天天照顾我们,他们只能活一次,所以,趁着他们活着,好好报答他们,要好好照顾他们。我问了问自己:在我父母生病的时候,我有没有照顾他们?没有,我只是在心里抱怨。当父母吵架时,我有没有给他们劝架?没有,我只是在旁边看热闹或躲在屋里哇哇的哭,想到这里,我的脸红了起来,因为我感到了羞愧,等我长大后,我会孝敬我的亲人。
同时,我也非常同情这个女孩,如果我看见了她,我会帮她卖火柴。我会把我的棉袄给她穿上,让她不再寒冷。我会把零食和水果给她吃,让她不再饥饿。我还跟她唱歌,跳舞,让她不再孤独寂寞。
最近开始阅读福楼拜的名作《包法利夫人》,全书一共分三部,每一部十章上下,刚看完第一部的前四章,初步认识了包法利先生。
包法利先生一生被他人所控,小时候受妈妈的控制,妈妈让他去读书,他就去读书,尽管要忍受同学们的嘲笑;妈妈让他学医,他就学医,尽管他在这方面并没有什么专长,也说不上喜欢;妈妈给他找了个有资产的寡妇让他娶,他就娶了,尽管这个寡妇长相难看,骨瘦如柴,满脸长着像春天的树芽般的粉刺。日子就这样一天一天的过下去,虽然平淡,也很平安。
一次给一个农场主治病,包法利先生见到了农场主的女儿,年轻貌美的爱玛,包法利先生没有任何非分之想,只是远远欣赏着爱玛的美,白皙的皮肤,嫣红的面颊,波浪型的秀发,最美的是那双乌黑发亮的大眼睛!他心动却不行动,只是本能地多往农场跑。
几周后,包法利先生的丑太太因资产萎缩被曝光,遭到包法利先生父母的数落,包法利先生很想为这位丑太太说句话,可是还是沉默了,一周后,丑太太因内伤去世了。
之后,包法利先生享受着无与伦比的自由时光,他经常去看农场主,当然主要是接近爱玛小姐,他很想求亲,可是却一而再地拖延,就在他下定决心,向农场主表明自己有事情要说时,他又沉默了,还是农场主先开的口,主动说起了这门婚事!
结婚当天,真是一团和气。小提琴手在田间边拉琴边引领亲朋好友走向宴会,宴会上有烤得金黄透亮的乳猪,色泽红润的羊腿和香气扑鼻的酸模叶香肠。甜点居然是三层的大蛋糕,博得满堂彩。蛋糕“底部先用蓝色硬纸板搭成四四方方一座神庙,门廊、列柱一应俱全,四周洒满烫金纸屑的神龛里,白色的小神像宛然在目;第二层的萨瓦蛋糕做成城堡主塔模样,围在白芷、杏仁、葡萄干和橘瓣做的要塞中间;最上层俨然是座平台,一片绿荫,点缀着果酱的山石、湖泊,榛壳的船只,一个小巧玲珑的爱神在荡秋千,巧克力的秋千杆上,两个真的玫瑰花蕾代替球饰,耸在顶上。”1这段话把我抄得真是累死了,但是真心佩服周克希先生的翻译,这三层大蛋糕描述得惟妙惟肖,我都想吃一口!150多年过去了,这蛋糕要是放到今天依然能博得满堂彩。
回到包法利先生,婚后,他身边有了爱玛这位娇妻,真是心满意足,无忧无虑啊!早晨凝神望着爱妻那半掩着的脸颊上的根根汗毛,挨近看她那双在暗处看是黑色,在亮处看是深蓝色的,仿佛有很多层次的色泽变化,愈往里愈浓愈深,靠近表面就又浅又亮2的大眼睛。读后感·他去上班,跨上马背,一定要给她一个飞吻,上班期间时时刻刻想念她,下班时匆匆赶回家,踮着脚上前在她背后给她一个吻。宇宙之大,对他而言大不过她那衬裙的丝裙边,他总是责备自己还爱她不够3。真是世间之大,得此一人足矣!如果我能吟诗,我一定附上两句诗文。可惜啊,可惜,一是我不会作诗,更重要的是包法利夫人不是那样想的!我借用《为你读诗》栏目中的一句话来形容包法利先生对爱妻的感情“满海余光都是你,亿万星辰犹不及”。
包法利先生给我的印象就是逆来顺受,隐忍憋屈!他一直默默地被动接受着生活给予他的一切好与坏,从不为自己而争取!也许他从不知道自己到底想要怎样的生活。
1、她自以为在屋子里可以高枕无忧,殊不知墙壁上已经出现了裂缝。
2、在经历了悲痛的场面后,人们往往会产生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兴奋感。
3、爱情对她来说,应该突然而来,光彩夺目,好像从天而降的暴风骤雨,横扫人生,震撼人心,像狂风扫落叶一般,把人的意志连根拔起,把心灵投入万丈深渊。
4、生活凄凉得有如天窗朝北的顶楼,而烦闷却是一只默默无闻的蜘蛛,正在她内心各个黑暗的角落里结网。
5、她爱大海,只是为了海上的汹涌波涛;她爱草地,只是因为青草点缀了断壁残垣。
6、你有没有过这种感觉:有时候看书,模模糊糊,遇见你也有过的想法,或者人影幢幢,遇见一个来自远方的形象,就好像你最入微细腻的感情陈列出来一样。
7、旅客在俄罗斯大草原雪地上留下来的火堆,噼里啪啦,也比不上她的回忆中,他的光彩闪亮。她跑过去,蹲在一旁,小心在意,拨弄这要灭的火,前后左右寻找,能弄旺火的东西;于是最远的回忆和最近的会晤、她感觉到的和想象到的、她对欢愉的落空的殷望、她如在风里呜咽的枯枝般的幸福的计划,她的劳而无获的道德、她幻灭的希望、家庭的牺牲:虽然细小,她全捡起来,拾起来,聚在一起,烘暖她的忧郁。
8、可是她呀,生活好似天窗朝北的阁楼那样冷,而烦恼就像默不作声的蜘蛛,在暗地拉丝结网,爬过她的心的每个角落。
9、他认为,掩饰贫乏感情的夸张言辞,听的时候应该大打折扣。这就是说,空洞的比喻往往不可能表达心灵里丰富的感情。任何人都不可能把自己的欲望、想法和痛苦不折不扣地表达出来!人类的语言就像一口破锅,我们想敲出悦耳的声音,感动星宿,却只引得狗熊跳舞。
10、夏尔谈起话来,像一条人行道一样平淡无奇;他的想法,也和穿着普通衣服的过路人一样,引不起别人的兴趣;笑声,更不会使人浮想联翩。
11、细长的水草成片地倒伏在流水里,随水浮动,好像没人梳理的绿头发,摊开在一片清澈之中。
12、拥抱不过是一个习惯而已,就像吃了单调的晚餐之后,猜得到的那一道单调的点心一样。
13、她的生活冷冰冰的,犹如天窗朝北的顶楼,百无聊赖像无声无息的蜘蛛,在暗处织网,布满心灵的旮旮旯旯。
14、在灰烬中,它好像红色的荆棘,慢慢地消耗干净。她看着纸花燃烧。硬纸做的小果子裂开了,铜丝弯曲了,金线、银线熔化了,纸做的花冠萎缩了,好像黑蝴蝶一样沿着底板飘起,最后从烟囱中飞了出去。
15、在一个解冻的日子,院子里的树皮渗水了;房顶上的雪也融化了。她站在门槛上,把阳伞拿来,并且撑开。阳伞是闪色绸子的,阳光可以通过,闪烁的反光照亮了她面部白净的皮肤。天气乍暖,她在伞下微笑,听得见水珠点点滴滴落在绷紧的波纹绸伞上。
16、在这以前,爱情仿佛是一只玫瑰色的巨鸟,可望而不可即,在诗的灿烂天空翱翔;可是她现在不能想象,这种安静的生活就是她早先梦想的幸福。
17、把终身献给一位心地伟大的坚定灵魂,而贞操、恩情、欢愉和责任于一人之身。
18、她的心宛如这缎鞋:一旦擦着华贵而过,便留下了无从逝去的痕迹。
19、他以为她很快乐,她恨他的正是这种神完气足的麻木,这种无动于衷的迟钝,她甚至讨厌自己带给他的幸福。
20、这种白皙的肤色是靠瓷器的晶莹、绫罗的闪亮和华贵家具的光泽而造就的,靠饮食有度、菜肴精美来滋养的。
福楼拜所著《包法利夫人》中的人物,留给我深刻印象。
爱玛,一个富裕农家的女孩,从小在修道院里接受教育。修道院的生活让她厌倦,而小说里浪漫、刺激的爱情,让她憧憬不已。那种浪漫,在她心中生了根,发了芽;那场奢华浪漫的舞会,更让她渴望上层人的生活。后来罗多尔夫给了她一些浪漫,于是她沦陷了,为两人的爱情付出了一切。最后,这个渴望新奇、追求浪漫、热爱幻想的女人,因为对浪漫的一味追求,毀掉了自己,毁掉了家。
她的悲剧,虽然有一定的社会因素,但更多的是她个人观念的原因。因为她爱慕虚荣,追求奢华,用包法利辛苦赚来的钱来为自己珍贵的爱情买单,甚至留下大量债务,毁了家庭。
她自怨自艾,认为自己可怜,嫁了一个懦弱无能木讷的人;不满足于自己已有的生活,不甘于平淡;看不到包法利对她的宽容和爱;甚至看不到女儿的可爱。爱玛她太过于渴望新鲜、浪漫的爱情,到了分不清虚幻与现实的境地。
当我看到包法利卖掉不少东西,却唯独保留着妻子的遗物,甚至因为不肯将妻子的披风送给母亲而与母亲决裂时;当我看到包法利在爱玛葬礼上的唯一一次浪漫时,我感动了包法利真的很爱爱玛。虽然他懦弱,胆小,无能,无趣,但他用尽全力爱爱玛,守护着他们的家;他奔波劳累,只为满足爱玛的物质需求;他给不了爱玛心中幻想的爱情,只能用自己的方式爱她。能够尽力守护家、力所能及给予爱人爱的男人,是否就真的懦弱,胆小,无能,无趣?
爱玛是自私的。她只顾自己享受,不能明白和承担自己的责任与义务,从未想过自己已为人妻、为人母了。她已为人妻,却还如少女般追求爱情;她己为人母却不关心孩子,到最后让自己的女儿受苦!她是可悲的,因为她不明白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只知道追求刺激,沉溺于感官上的享乐。
包法利懦弱无能,却给了爱玛最真的爱。像白开水的爱,固然平淡廉价,却于人有益。包法利是可怜的,他全心全意地爱爱玛,可到她死后,才知道,原来,她背叛了他,让他倍受打击。
因为那虚幻如海市蜃楼的美好,毁掉了她,伤害了他,苦了幼小的她。
一个只能给予如凉白开的爱,一个却渴望如烈酒的爱,这两者注定不能长久。道不同,不相为谋。我,你,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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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最近读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是一本解读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的书,处处充盈真知灼见,解释了中国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的来源。特别是有过一段社会经历后读这本书,能帮助理解很多社会现象,产生共鸣。
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城市人不愿承认(他们认为乡下人土气),可他们不知,城市人也是从土气的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城里人嘲笑乡里人愚笨,事实上,城里人分不清韭菜和麦子跟乡里人不知道给车子让路的道理是一样的,都是缺少见识,并不是智力不及,因为在乡下不需要让车子这种智力。
很多事情都类似,比如现代社会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需要的自然用得顺畅,没有需求的自然一窍不通。
而说到“私”这种性格特征,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认为“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特别是一遇到公家的财产和设备,就觉得是免费的,都可以凑上一脚。这也是外国人一直以来对我们的诟病。
关于管理制度,法治在乡土社会中并不见得有优势。我们国家在战国时期就提出了法制治国,可两千年来依然是人治。因为乡土中国生活在稳定的圈子里,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法治是对陌生人的管理制度,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
乡土社会的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这些权力结构只能慢慢改变,法律也是没有办法的。
在书中,也说到了中国式的婚姻,中国人的婚姻中不爱才是天经地义,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男主外女主内,各自管好自己的工作,一切相安无事。至于爱,同性之间才有,人们往往认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非要寻找两性间的爱,也往往不在妻子身上找,而是到酒肆、勾栏之中找,而且往往成为一段佳话。
这本书尽管写得浅显明白,但是思想深刻,一个观点就能引申出一篇论文来,阅历多一些的时候会有更深的感触。
作为既接受了西方现代文化,又深受中国乡土文化影响的现代青年人来说,一边要应付现代文明,一边没法彻底清除深入骨血的乡土文化,内心难免会感到撕扯。我想,多一点自己的主张,少一点得失之心,总会在这撕扯中找到一条光明的道路的。那么,我们的生活也就变得豁然开朗,越来越顺利了。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80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费孝通(1910—2005)的《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他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次年出版。起初会长介绍这本书时,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小册子”,“通俗易懂”和“短”这两个特点正是我喜欢读的,然而在之后读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并非我所想象的简单易读。在那些看起来通俗易懂的文字里面,其实蕴含着很深的社会学理论。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通过费老的分析,对中国社会在文化、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中国人骨子里的天性似乎找到了根源。下面我从印象比较深的几点浅谈对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老在开篇就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村社会的人以农为生,世代聚村而居,人口的不流动形成了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行为依据也是从小习得的礼俗。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费老还用“捆柴”和“水波纹”这两个特别形象的比喻,分析了中西方社会格局上的差异,让人豁然开朗。还有本书最后《血缘和地缘》一章,分析了在乡土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和家族社群的生存模式,血缘和地缘是合一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使得社会性质逐渐从血缘向地缘发展,但是,我想社会即使发展到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抛弃血缘的影响。通过读这些,我对于中国社会为何如此注重人情、交清和人际关系有了更深的了解。
道德观念
书中谈到,中国人有“私”的毛病,的确,在很多外国人的眼里,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但通过费老文中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说“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使我对中国人“私”的问题有了更客观的理解。我们自古强调的是孝悌忠信仁的道德主张,靠着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因此在那个时代,造成了中国社会天理人情、三纲五常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法治进步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在《礼治秩序》《无讼》两章中,费老更深入的谈论了这些。
家族制度
费老在书中提出,“家”在人类学上的概念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而中国家庭混杂了太多生育功能之外的东西,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等等,由此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文中所说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家庭的主轴,从而造成了两性情感交流上的隔阂和淡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大家庭制度,但恰巧最近我读了同时代作家林海音(1918—2001)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写的是中国30年代、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里各式各样的婚姻故事。通过两书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取代,但是我想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小家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觉得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十分新颖和实用,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多进行情感交流,把精力放在养育后代上,而不是专注于家庭之外的事情等等。
最近一个多月的休整,感觉思想上收获很大。重新用经济的眼光读完《红楼梦》和《战争与和平》,心中隐隐希望读到对中国整个社会环境的解读,这时遇到费老的《乡土中国》,真有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的感觉啊!
人们在谈论问题时,尤其是社会、文化、历史等宏大课题时,意见不容易统一,整天在那里脸红脖子粗地争来争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学养不同,思维和思想境界差异太大。你站在海拔600米的山峰与海拔6000米的人说话,基本上是说不上话的。
所以,如果以后有一个发明,就像红外测体温仪器一样,朝你脑门一照,立刻把你归到哪凉快哪去那类才有意思,免去了很多无谓的争执。当然,那样也会有人大骂精英歧视一类的话了。
总之,读罢《乡土中国》,对中国问题似乎有了些更加清醒的认识,原来混淆的一些问题也清晰一些了。
我就摘录一些划红线的部分吧!其实整部著作都值得一读再读。
1、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还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
2、 和我们眼睛所接触的外界我们并不都看见,我们只看见我们注意的,我们的视线有焦点,焦点依着我们的注意而移动。注意的对象由我们选择,选择的根据是我们生活的需要。与我们生活无关的,我们不关心,熟视无睹。我们的记忆也是如此,我们并不记取一切的过去,而只记取一切过去中极小的一部分。
3、 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有个专门名称,叫氏族。
4、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
5、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6、 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
7、 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
8、 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人并不能靠经验作指导。能依赖的是超出于个别情境的原则,而能形成原则、应用原则的却不一定是长者。这种能力和年龄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智力和专业,还可加一点机会。讲机会,年幼的比年长的反而多。他们不怕变,好奇,肯试验。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
9、 社会生活愈发达,人和人之间的往来也愈繁重,单靠人情不易维持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于是“当场清算”的需要也增加了。
10、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一生都致力于实地调查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写下了诸多在学界极具影响力的学术著作,除了《乡土中国》外,他还有《皇权与绅权》《江村经济》《中国士绅》等著作,曾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日本亚洲文化奖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旭东曾评价说,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吸引的不仅是社会学和人类学家们对于中国乡村的理解,它的影响范围可以说包括了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界。
全书一共由十四篇论文组成,是费孝通先生经过长期在乡村地区的社会调研和考察整理出来的详实资料。从解释什么是真正的“乡土”开始,他将乡土社会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我们今天的日常生活有哪些影响等,用浅显风趣的例子和语言生动得表达出来,并且纠正了我们对“乡下人”的一些偏见认识。
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让我们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从而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在农耕文明长期作为发展主流的中国,许多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都对今天的中国有着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这些沿袭下来的乡土特色是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自己在书中说:“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就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
从字面意思看,乡土就是家乡、故土,是哺育我们成长的地方。那怎么哺育呢?在以农耕作为传统文明的中国,农民辛勤劳作,就是我们吃饱穿暖的基础。因此,费孝通先生主要想研究的是农民和农村。他为什么想要研究农民和农村呢?因为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换句话说,中国许多的阶层都是从农村分离出去的。那么,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农民逐步形成的一些行为习惯和人际关系,以及农村社会具有的一些特色,就构成了许多阶层,乃至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他出生在清朝末年,一个极其重视教育的知识分子家庭,曾经是中国本土最早拿到社会人类学硕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上世纪四十年代,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任职,教授“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程。但是他不愿意“照本宣科”地为学生授课,而是希望能够和学生一起探索,做一些有意义的内容。他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性研究和社会调查,甚至为了掌握更详实的第一手数据,多次不辞辛劳的奔赴乡间进行考察。最终这些内容经过整理,就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由十四篇论文集结而成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费孝通先生从看似人尽皆知的事情中深挖出背后所蕴含的道理,可谓是字字珠玑,真知灼见。直到今天,这本书依然是社会学家们研究社会结构时所必须参考的材料之一。
《乡土中国》中谈到的“乡土”其实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在中国广大乡村非常常见,但却极少被人认真的谈起或者论证。费孝通先生通过自己大量的社会调查,附加上生动的例子,将乡土社会中所包含的“熟人的'社会”“差序格局”“维持乡土社会正常运行的四种权力”等,较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一一进行解释。
相互熟悉的耕作模式是中国乡村传统的生活模式,构成这种生活模式的每一个角色,彼此之间都是互相熟悉的。在这种熟悉的环境里,有一种叫做“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产生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通过婚姻,来建立并且扩大自己的关系网。想要维持这些社会关系的运转,必须要依靠各种各样的权力,有四种权力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而“同意权力”直到今天还没有过时。
由此可见,《乡土中国》虽然是费孝通先生考察当时乡村的社会生活、生产状况所总结出来的内容,但是书中的内容并没有因为时代前进而失去意义,相反,在今天,国家大力改革农村运行模式,新政策与旧传统相互碰撞的背景下,而变得更具参考价值。
合上书的最后一页,我闭上眼睛,眼泪落了下来,也不晓得这是第几次流泪了。阳光下,这滴泪在哪本书上滚动,发出闪闪的亮光,仿佛在讲述这个悲惨的故事——《高老头》。
《高老头》是十九世纪法国作家巴尔扎克的著作之一,讲述了一个凄凉的故事,揭露了资本主义世界的丑恶面孔。“高老头这个好父亲给了两个女儿每人80万的陪嫁。他以为女儿总是女儿,出嫁以后,他等于有了两个家。哪知,不到两年,这对宝贝女儿双双将父亲赶出大门……”。
读到这儿,我曾落泪,这泪是对两个女儿卑鄙的心理,虚伪的面孔、毫无人性的冰冷心肠痛斥的泪,她们难道忘了父亲的养育之恩吗?忘了父亲一天只吃几片面包的身影吗?高老头把一切的心血都倾注在女儿身上——给她们找最好的家庭教师,为她们找有教养的伴读小姐……但高老头不会想到,我不会想到,没有人会想到:把父亲赶出家门的竟是亲生女儿!
巴尔扎克用辛辣的笔把两个女儿的卑鄙、虚伪、毫无人性揭露得淋漓尽致,也从侧面反映出社会上的悲剧。女儿不父亲扫地出门,我茫然了:难道为了幸福一定要赶走父母吗?赶走了俄父母就一定会幸福了吗?我曾读过一篇文章:三个不孝的女儿,要通过移植母亲的记忆来摸清母亲遗留下的遗产。可是在母亲的记忆里,她们看见了母亲的艰辛、母爱的伟大。天下的父母是同样的啊,他们为了儿女牺牲了自己的一切。
“第二天下午2点左右,高老头的病情又加重了……临死之前,高老头哭天喊地地想见自己的女儿一面,但这丝毫也感动不了女儿的冰冷心肠……”
读到这儿,我也曾落泪,这泪是因为资本主义世界人与人的之间的金钱关系痛恨的泪。女儿们为什么不愿来见高老头,因为他已经没有钱了。以往,只要她们叫一声“好爸爸”,它就能满足她们的愿望。高老头以为她们孝敬的是他,其实不然,她们孝敬的是钱!“钱能买到一切,能买到女儿。”临死前,高老头才明白过看来,明白了这社会的残酷。
泪,痛斥的泪,悲伤的泪,痛恨的泪,凄凉的泪……愿高老头的悲剧不再重演!
我们今天为什么要提倡“学会感恩”的原因。学会感恩父母,学会感恩我们的同学,学会感恩我们身边的人,以一颗感恩的心去对待我们身边的人和事,以一颗善良而纯简的心去面对纷纷扰扰的世界。这样,在喧嚣的世界中,我们必将收获一种别样的宁静。
人们常说:“金钱是万恶之源。”这句话在19世纪的法国同样适用。作家巴尔扎克正是以其敏锐的笔触触摸到了19世纪法国资产阶级的这一病态现象,以其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写成了《高老头》,深刻地揭露了贵族资产阶级必然灭亡的趋向。
《高老头》就是这样的一篇揭露社会现实的作品,巴尔扎克以其作家的敏锐性入木三分地把人们在金钱至上的道德准则下异化的父爱生动形象地揭露了出来,也给我们今天的亲子教育敲响了警钟。
俄国作家高尔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如此,但要看你读的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如果读一本好书,会使你懂得很多,感受很多,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这样的书,它让我的感想很多,让我看到了人性的险恶.这本书就是巴尔扎克所著的《人间喜剧》的其中一篇《高老头》.
这本书大致讲述了高老头和他两个女儿的故事.高老头出身寒微,年轻时以贩卖面条为业,后来当上供应军队粮食的承包商而发了大财.他十分疼爱两个女儿,把她们打扮得珠光宝气,花枝招展,最后以巨额的陪嫁把她们嫁给了贵族子弟.大女儿仰慕贵族,他让她成了伯爵夫人,小女儿喜欢金钱,他让她当上了银行家太太.然而两个女儿挥金如土,像吸血鬼似的榨取父亲的钱财.最初他在女儿家里受到上宾待遇,随着他的钱财的日益减少,他的地位也每次愈除.当老人身贫如洗时,她们再也不许父亲登门,使之穷困地死在一间破烂的小阁楼里,女儿们连葬礼都不参加.高老头临终时终于明白过来,她们爱的只是他的钱,他悲愤地喊出:"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
这便是《高老头》,结尾以惨剧收场,通过高老头的悲剧,作者批判了建筑在金钱基础上的"父爱"和"亲情",对人欲横流道午沦丧的社会进行有力地抨击.
在读这本书时,我的情感波动很大,特别是结局部分,我为高老头愤怒,为他有这样的女儿而感到难以其耻.我在想,为什么人与人的差距那样大.有人可以为了金钱放弃人性,除了身体像人以外,几乎没有人所具有的特点了;而有些人则可以为了自己的家人而放弃一切,包括金钱.金钱并不是万能的,金钱不具备人的感情,人的生命,它们都是死的.除了买东西以外,它们什么也买不到,最起码它们买不到亲情,友情和爱情.
高老头的两个女儿,都是温室里的花朵.她们没有奋斗过,她们只知道在父亲那儿索取对自己有利的东西,但从来不知道给予更多她们的父亲所想得到的,那就是女儿的爱,一句暖心的话,一个贴心的小动作,仅此而已,父亲的脸上便会扬起发自内心的快乐的笑容.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历过寒冬与酷暑,永远都是在别人的关怀里长大,收获着所有人对她们的爱,而利用他们对自己的爱唯利是图.她们已经完全丧失了人类所具有的内心品质;纯洁,善良,她们的自私自利,将会被世人所唾骂,温室里的花朵,离开父亲的手里,将何去何从
而高老头,作为两个女儿的父亲,是十分不"称职"的.在对待女儿方面,他只懂得,要给予女儿们自己全部的爱,留给女儿们最好的生活环境和展示空间,给女儿们所有她们所想要的东西.因此,在物质上,她们显然什么也不缺.然而,高老头并没有教女儿们怎样做人,怎样对待别人以及自己的父亲.读更多的书,懂得更多的道德舆论知识.让女儿们品学兼备,这些都比满足她们对物质的需要好得多.如果真的如此,那么我想高老头的惨剧也不会发生,他会生活地无比快乐,无比幸福.既满足物质上的需求,又有了情感的支撑.
但是高老头的做法,以至于造成他后来的惨剧发生.这部书反映了复辟时期法国社会的黑暗现实,暴露了金钱的罪恶作用,是一部发人深省的书,一本好书.
在《高老头》中,高老头有两个女儿。他把自己所有的感情都倾注在了两个女儿身上,女儿快乐,就是父亲的幸福,女儿难过就是父亲的伤心。在高老头的娇宠下,两个女儿过惯了奢华的生活。她们长大成人,又按自己的意愿嫁了人。她们出嫁时,高老头给了她们每人八十万法郎的陪嫁。进入了上流社会的女儿们,专向父亲要钱,使自己快乐。穷困的高老头只能搬进破旧的伏盖公寓了,过着寒酸的生活。柠檬被榨干了,皮就被扔在了街上。高老头在病痛中孤独地死去。
我认为,是自私与虚荣占据了上流社会人们的心,人人都疯狂地要权势,要金钱,因为,在这个世界中,好像金钱与权威就是真理!它可以让你抛弃父母,抛弃兄弟姐妹,抛弃知心朋友,抛弃心中的爱情,它似乎可以让你得到最大的快乐,可最终,什么快乐也没得到。人的自私是没有边界的,你肆无忌惮地搜刮亲人的钱包,把钱归为己有,这是自私;你得到了钱却一个子儿也不分给生你养你的父母,这也是自私。
高老头爱他的女儿,可女儿却从来没有爱过父亲。他的悲伤,他的痛苦,他的需要,女儿从没半点体会。她们真是太没心肝了!作为儿女,我们本来就要懂得孝顺,我们应该知道,是谁给了我们生命,是谁为了我们而熬白了头发。长大后,是我们挣钱来养活父母了,而不是再花父母的钱。多陪陪父母亲,让他们也感受到你的爱,这样,爱的火花才会灿烂!我是一个孝顺的孩子,在课余空闲的时间,我会自主地帮妈妈干家务活。学校后面就是瓦市菜场,平时放学,我会帮家人买菜。早上妈妈出门前,会把今天的买菜钱放在我的书包里,至于买什么菜,妈妈全让我做主,只要是我买的,她都喜欢吃。放学后,我会立刻背着书包边走边想着今天的菜谱,到达菜市场,菜单也就出来了,荤素搭配也挺合理。这里的鱼饼有名气,当然少不了啦。来猪肉摊前买条排骨,来水产品前买十元钱虾儿,再买些时令的蔬菜,真不错,可以乘公交车回家了!
孝顺,是孩子给父母最好的礼物!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
据我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可怜的高尔基3岁就丧父,失去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阴影。后来高尔基又结识知心朋友伊凡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有,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
高尔基就这样失去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木匠“好事情”起先不怎么样,可后来又成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母亲也死,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高尔基,成就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读《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从书中我明白: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精彩的,都是值得回味的,都是人生的一大财富,当你有了这种财富,你的一生将不会孤独。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在假期里,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书里的主人公的童年是不辛的,他生活在污浊的环境里,忍受着外祖父的打骂,同伴们的歧视,舅舅们和他们的儿子的捉弄,忍受着自己的好朋友被舅舅们害死的痛楚,但他的心灵却是纯洁的。
作者资料:
高尔基(1868-1936)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生于俄国解放运动的第二个阶段,在解放运动发展到第三个阶段,即无产阶级革命时期,步入文坛。他的著作有《母亲》,《我的大学》,《在人间》,《美丽的法国》,《忏悔》,《回忆列宁》,《童年》,《海燕之歌》,《底层》等。
写作背景: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1。早在1191世纪1901年代,高尔基就有撰写传记体作品的念头。在1908年至1910年间,列宁到高尔基在意大利卡普里岛的寓所做客,高尔基不止一次地向他讲起自己的童年和少年的生活。有一次,列宁对高尔基说:“您应当把一切都写出来,老朋友,一定要写出来1!1这一切都是富有极好的教育意义的,极好的!”高尔基说:“将来有一天,我会写出来……”不久,他实现了这个诺言。
高尔基在这本书中真实地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一些典型的特征,特别是绘出了一幅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它不但揭示了那些1“1铅样沉重的丑事”,还描绘了作者周围的许多优秀的普通人物,其中外祖母的形象更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光辉、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是这些普通人给了幼小的高尔基良好的影响,使他养成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性格,锻炼成坚强而善良的人。
这个文学著作是高尔基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高尔基出生在俄过尼日尼,诺夫戈罗得的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11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
故事梗概:
文章中的主人公也同样是11岁丧父,但那时他什么都不懂,看着妈妈,想起以前人高马大,骨头坚硬手劲儿特别大,打扮的利利索索,而如今却衣服歪斜凌乱,乌七八糟的,头发耷拉在赤裸的肩上,跪在父亲的旁边哭号使主人公心神不定。后来,母亲和姥姥把阿廖沙带到了外祖父的小染坊,但这时,外祖父的家业已经开始衰落。外祖父因此性情开始暴躁,经常打姥姥和孩子们,而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舅舅又经常为分家而不顾一切的吵架,使这个本来就不辛的家庭又弥漫了一层仇恨之雾。阿廖沙看到大人们巧妙的使布料变色,他抵不住心中的诱惑,自己也拿了一块桌布上了色。外祖父知道后,痛打了阿廖沙一顿,打的他失去了知觉,后来又大病一场。从经过这个事情后,阿廖沙怀着害怕的心情去观察他周围的人,还对外祖父产生了敌意。母亲无法忍受这种生活,便走了。虽然在这么悲惨的家庭里,阿廖沙却交到了朴实,深爱着自己的“小茨冈”,还有热爱生活,乐观,积极向上的“好事儿”等等的好朋友,但他们最终还是没有陪阿廖沙走到最后,纷纷离开了阿廖沙。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在阿廖沙心中最重要的一个人是姥姥,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中。姥姥是一个慈祥最有人性的人,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
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
我认为他的两个舅舅是一个可怕的魔鬼,他们俩殴打自己的妻子,还天天嚷者要分家产,兄弟俩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也被教坏了,搞恶作剧陷害,捉弄阿廖沙。
终于有一天,母亲终于回来了,但母亲的变化使阿辽沙感到心情十分沉痛。母亲是在一天的早晨突然回来的。开始,她还热心地教阿辽沙认字读诗,但由于生活的折磨,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爱发脾气,经常愁眉不展。母亲再婚了,嫁给了一个比她小十岁的“贵族少爷”,当他们离家去莫斯科时,阿辽沙觉得心中“就象有样东西严严地合上,紧紧地关闭了”。
母亲再婚后的生活非常不辛,她既贫困又身有疾病,使她丧失了原来的美貌。阿廖沙在学校里被受歧视,又加上母亲对他的不公平,使他心中以经没有了爱。于是,他搬到的外祖父那里。但贫困又驱使他去和邻居的孩子一起去拣垃圾,渐渐的他跟那些一起拣垃圾的同伴有了感情,总想帮助他们。但世事难料,阿廖沙离开了学校。母亲死了,于是他把母亲埋了以后,外祖父把他赶出了家门,他便闯荡社会去了。
读后感:
这本书里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人物。这里面我最敬佩的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她是非常的善良,慈祥。他总是替阿廖沙维护,经常挨外祖父的打,她却毫无怨言的接受,还不让阿廖沙告诉他的母亲,害怕阿廖沙的母亲担心,伤心。如果没有她,这个家恐怕早已四分五裂;如果没有她,阿廖沙恐怕早以被打死;如果没有她,阿廖沙的母亲恐怕永远也进不了这个家门。
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的坎坷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只要我想起高尔基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
对照文中的主人公,再想想现在孩子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衣来便伸手,饭来边张口。还有优秀的学习环境和美好的生活环境,在这么好的条件下应该好好学习,将来成为优秀的国之栋梁来回报自己的祖国,爸爸妈妈,和所有关心青少年的朋友们。
无产阶级文学的奠基人高尔基留下了无数给人以启迪、发人深思的珍贵作品,而我最喜欢的,是他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童年》。
《童年》讲述了阿辽沙在父亲去世以后在外祖父家度过的日子。这一段日子过得并不快乐,留在阿辽沙心中的只有黑暗、残酷、沉闷的印象,连高尔基在以后回忆起来都无法相信。外祖父家中充斥着仇恨、自私与贪婪,在这种气氛的作用下,不仅是大人连本应天真可爱的孩子们也受到了影响,但当然也有幸免的人,像阿辽沙的外祖母,她的存在仿佛黑暗世界中的一道光,紧紧笼罩着弱小的阿辽沙,给予他光明与温暖。高尔基这样深情地描述着:“她立即就成了我终生的朋友,成了我最亲近的人,我最了解的人!她对生命那无私的爱充实了我,使我有勇气面对我艰苦的未来……”外祖母在他的生命中扮演着一位极其重要的角色,他用爱把阿辽沙身旁的一切全连成了一根线,又把它编织进了五彩缤纷的花边。
可阿辽沙的生活中仍充满了许多他所不愿意见到的事:舅舅们为了分割家产不停争吵,还做些愚弄弱者、毒打儿童
的事,阿辽沙的好朋友也被他们害死了。阿辽沙在这些事中一天天成长。之后阿辽沙的外祖父终于忍无可忍,与亲人们分了财产,带着阿辽沙的外祖母与阿辽沙搬离了这个鬼地方。他们几度迁居,遇到了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人,阿辽沙在这几年过得也并不好,他逐渐对这个黑暗社会的认识日益深刻,逐渐懂得了如何辨别人,对人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再后来,外祖父越来越穷,在阿辽沙八岁是彻底破产,《童年》一书到这里也基本结束,而阿辽沙今后的生活要在第二部《在人间》才可知晓。
读完这本书我不得不为阿辽沙悲惨的生活而感慨万千,从那一行行文字中可以看出他对身边市民的恶习的憎恶,对友谊的热情与执着,对丑恶事物的无法理解与回避,以及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在阿辽沙所处的那个贫穷阴暗的社会,连痛苦的事也很受欢迎,火灾竟然成了娱乐。在那一张张茫然的脸上,伤疤也成了装饰品。痛苦居然被用来消遣,这是一件多么可怕,多么可悲,多么可叹的事情!高尔基无法理解,更无法认同,所以他想要反抗,想要改变,他把笔下的文字化作一支支利箭,射向愚昧与痛苦,企图冲破黑暗,让光明来照亮人心、洗涤灵魂。着或许是高尔基后来劳动人民革命的根本原因。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环境的安定温暖,我没有理由再抱怨什么,我要努力地走好每一步,使自己幸福充实地生活下去。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受益匪浅,我的童年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比他幸福多了。
高尔基小时候在一个木工家庭生活,5岁时,父亲的病去世了,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时只好穿他妈妈的鞋、外祖母的上衣和散腿的裤子,这样的一身搭配起来很不好看,常常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穿的全是新衣服。但我们还身在福中不知福,竟然挑三拣四的。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能捡破烂换钱来交学费,如果他运气好了,也只能卖半个卢布,有许多同学都说他“臭”。高尔基却把别人的嘲笑当成是催促自己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到十分惭愧,我们一定要向高尔基好好学习,做一名好少年。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意义非凡的书——《童年》。
《童年》是著名作家高尔基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这本书以高尔基本人童年的生活经历为题,并在基础上进行了艺术加工。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是无忧无虑的。高尔基残暴的外祖父几乎每天都抽打高尔基,而我们的爸爸妈妈对我们充满了疼爱与关心。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幸运的,是没有痛苦的。高尔基幼年丧你,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童年。十一岁时最疼爱他的母亲也不幸病逝,高尔基成了一名名符其实的孤儿,小小年纪就开始只身到“人间”谋生,在俄国的最底层社会受尽磨难和艰辛。而此时的我们却呆在美丽的校园里,在老师们的教导下努力地学习知识和本领……
就是在这样的艰苦环境下,高尔基却成就了其伟大的一生,成为俄国最杰出的文学家!和高尔基相比,成长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又岂能不更加加倍努力?
前几年看了《童年》,印象颇深,时值几年之后,我再一次重温这本高尔基所著的《童年》,感触更深了。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高尔基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
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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