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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岛》是一部世界名著,是一个关于寻宝的故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我被寻宝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住了,同时吸引我的还有主人公吉姆。
我特别喜欢寻宝的故事,冒险的过程中你会发现很多很多的事情,还有那份“宝藏”期待。《金银岛》的故事里,吉姆得到了一个藏宝图,这个藏宝图是有关海盗藏在金银岛上的宝藏的线索图。你要知道,这个宝藏的主人可是大名鼎鼎的海盗头子弗林特,肯定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于是大家组建了一直寻宝团前往金银岛。在路上,他们遇到了真正的海盗,他们混进了船队。但是这群贪婪的海盗想再找到宝藏后杀了所有人,辛亏他们的计划被吉姆听到了。最后他们凭借着努力,战胜了海盗,找到了宝藏。吉姆的机智,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金银岛》这本书让我想到了自己。我没有吉姆那么机智、勇敢和顽强,有时候我连晚上打个雷都要害怕,这也让我非常惭愧。我要向学习吉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沉着冷静,想办法,因为我坚信没有解决不了的办法。这就是我读《金银岛》的收获。
最近我看了一本叫做《金银岛》的书,我被书里面离奇、惊险、浪漫的海上冒险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
书中介绍了小主人公吉姆,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金银岛的藏宝图,他又结识了有钱的乡绅屈利劳尼、医生李甫,他们买了一艘名叫“伊斯班袅拉号”的船,踏上了寻宝的征途。不想被海盗发现了,以西尔弗为首的海盗,却装扮成了水手,也随船去了金银岛。寻宝者们与海盗展开了智慧和力量的殊死搏斗。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寻宝者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宝藏,平安返航!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小主人公吉姆。他不仅聪明、善良、勇敢,而且善于运用智慧,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应该学习小吉姆的精神,不应该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在家里做小皇帝,像温室里的花朵一样经不起风风雨雨。我们要像小吉姆那样遇事沉着冷静,不慌张,成为未来的栋梁,做新世纪的小主人!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金银岛》的书,非常有趣。本书从少年吉姆自述的角度,把一个危机四伏、惊险刺激的海岛寻宝故冒险故事场景展现在大家面前。
吉姆在寻宝的旅途中遇到了重重困难,他没有被困难吓到,而是积极勇敢地面对,想办法和各种困难做斗争。在学习和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困难和挫折,要努力做到敢于向困难做斗争,积极面对、勇于承担责任。
他每次的单独行动都让人为他提心吊胆,然而,他总能化险为夷并有重大发现。这是因为他怀有一颗好奇之心,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代人所需要的。老师经常教导我们要对世界保持一颗好奇的心,是的,他是我们的榜样,从他身上,我们看到了人类好奇心对自身发展的重要意义。
以前我最怕写作文了。本书中的精彩段落、语句我反复阅读,积累了很多好词好句,使我从中受益匪浅。
如:他高大、强壮、魁梧,有着栗色的皮肤,黏糊糊的辫子耷拉在脏兮兮的蓝外套肩部,粗糙的手上满是疤痕,指甲也泛着乌靑而且残缺不全,眼颊上横着一道铅灰色的刀疤。
通过这些细节描写,生动形象的刻画了一位衣着邋遢、饱经磨难、令人生畏的“凶汉”形象。
又如:先透过门帘窥探一番,一旦发现有船员在里面,他就会变得像只耗子似的一声不吭。这里将老船长比喻成耗子,生动形象地体现了他行动诡秘、怪异的特点。
看了这个故事,我的精神得到了极大的鼓舞,心灵得到了升华。
世界上最宝贵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正义、勇敢、善良。
今天的天气晴朗,阳光明媚,小鸟“叽叽叽”地在枝头“唱歌”,我正开开心在房间看外国儿童名著只《金银岛》。
《金银岛》主要讲述的是在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发生的离奇而又浪漫的一个海上小荒岛的冒险故事!本书的小主人公吉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份前往金银岛寻宝的藏宝图。
有名的乡绅屈利劳尼先生买了一艘名船,是一艘叫做“伊斯袅拉号”的轮船,乡绅屈利劳尼先生和叫做李浦西的大夫在一起,带着小杰姆到茫茫大海上的一个小荒岛上去寻宝。以西尔弗为首的一批窥觊宝藏的海盗也个个装扮成水手,也随此船去小荒岛上。围绕着海盗船长弗林特埋在金银岛上面价值70万英镑的财宝,寻宝者与海盗之间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斗。
由于船长指挥有方,医生冷静果断与海盗周旋;小吉姆的智慧、勇敢,多次挫败了海盗的阴谋!最后,胜了!相反,如果你没有智慧,也没有勇敢,而且不去尝试,那么你一定不会成功,一事无成!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小吉姆的智慧、勇敢的精神吧!
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鸟儿在枝头叽叽喳喳地歌唱。我喜欢在我的房间里看著名的外国儿童书籍《金银岛》。
《金银岛》主要讲述了一个发生在海上一个小荒岛上的奇怪而浪漫的冒险故事。吉姆,这本书的小英雄,偶然得到了一张在金银岛寻宝的藏宝图。
著名的乡绅特里劳尼先生买了一艘著名的船,叫做伊斯帕尼奥拉号。乡绅特里劳尼先生和一位名叫李普西的医生带着小吉姆去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小荒岛寻找宝藏。由西尔弗率领的一群寻找宝藏的海盗,都装扮成水手,跟着船来到一个小荒岛。在海盗船长弗林特埋藏在金银岛的70万英镑的宝藏周围,寻宝者和海盗展开了一场生死之战。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叫《金银岛》。
故事讲述的是,少年吉姆在投宿在自家旅馆的海盗死了以后,偶然从海盗的箱子里发现了一张地图,那是一张藏宝图。吉姆和其他人准备了一艘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聘斯摩菜特船长和水手后,向金银岛出发了,其实这是个荒岛。在航行中,吉姆和厨师——西尔弗关系亲密,后来,吉姆知道西尔弗是海盗,正在预谋发动叛变,抢走宝藏。于是,吉姆他们制定了对付海盗的计划。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年少的吉姆凭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救了大家。原来,大船“西斯潘尼奥拉”号被海盗控制,吉姆他们无法离开荒岛。吉姆趁海盗喝醉时,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划着小船割断了大船的锚索,把大船藏到了岛上一个隐蔽的地方,为后来他们逃离荒岛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最后,吉姆他们打败了海盗,并在已被放逐在荒岛上三年的本·葛恩的帮助下,找到了宝藏,乘大船离开了荒岛。
这本书告诉我们,做事情,永远少不了聪明的头脑和勇气。我要向少年吉姆学习,学习他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害怕,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学习他做事情,讲方法和策略,不蛮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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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早晨卡拉那看见弟弟拉莫不在房子里,卡拉那就自己出去找拉莫找了一天拉莫都不见他的身影,卡拉那害怕拉莫有什么危险心里很不爽就在那里住下了。
第二天卡拉那早早的就出去找拉莫,她站在高处一看在远处有许多只野狗围着一个小男孩,再仔细一看发现那个小男孩正是他的弟弟拉莫。他躺在哪里一动不动,卡拉那认真一看拉莫已经被野狗咬死了。她心里非常恨那些野狗就做了许多武器。过了一天,卡拉那到野狗群住的地方一下子弄死了洞里的野狗。可是她救了领头的狗把她带回家,养伤。卡拉那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叫朗图。后来朗图死了,可是她有交到了一个新的好朋友,是一只小海獭,它叫芒啊勤,后来又改名叫王啊勤。在这本书中我有许多不认识的字,读完之后全都认识了。这就是我最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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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中有一个岛屿叫海豚岛,因为它的形状像一条侧躺的海豚。岛的周围有海豚在游泳、有海獭在嬉戏、有海象在争雄、有野狗在决斗、有小狐狸在森林里捉迷藏。在这个岛上还住着印第安人。一次阿留申人来捕猎海獭走的时候,印第安人让它们留下几张海獭皮,因此遭到阿留申人的杀害。后来离开了这个岛,到东方去居住。他们在离开时,留下了一位小姑娘,她在岛上生活了18年,她是历尽艰险才得以生存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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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蓝色的海豚岛》这个故事,我要像卡拉娜一样勇敢面对事实,学会独立生活、有始有终的做事、不会做的事情要勇于挑战自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今天,我与大家谈一本书《蓝色的海豚岛》。
文中的主要人物是卡拉娜,她是一个富有爱心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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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一小片断,我觉得世界上有爱心的人很多,卡拉娜就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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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这一件事不值一提,根本没办法和卡拉娜比,但我决定一做一个善良的人。
书,教会了我们知识;书,是一位老师。同学们这是一本好书,你也来读读这本书吧!
去年连载时追了几个月,后来因为学业搁置了。这回寒假终于补完了^ ^虽然有点晚但也不是太晚吧……毕竟还在晋江第一上挂着。来瞎写个不负责的读后感。
看了短评……打三四星的应该是不合胃口吧,但一二星就不能接受了。
吐槽的点,不能认同的是剧情老套!剧情哪里老套了……?专门有人鸡蛋里挑骨头是真的。
剧情绝对新颖啊,夷陵老祖归来,没有代替莫玄羽活着,而是披了莫玄羽的皮,继续作为魏无羡活着。
用一只断了的左手作为悬念,推动整本书。大boss我反正是打死都没想到……
忘羡线不能更甜。:(但义城篇和三尊的故事全是玻璃碴。
说真的,要吐槽可能就是这个回忆杀的写法了。
回忆杀有点长,看完回忆杀总是忘记主线到哪里了。
每个角色都塑造得很有特点。浪到没边的男主wifi,暴躁傲娇的澄妹,小天使温宁,小流氓辣鸡洋,明月清风晓星尘,傲雪凌霜宋子琛……就是我们的攻,蓝二,我觉得着墨淡了,虽然也给我留下了一个“面瘫冷淡默默守护付出”的印象,但总归感觉缺了什么。
另外,就是在小说里作为配角的女性角色,也是塑造得非常好。温柔的阿姐江厌离,机敏善良的小姑娘阿箐,还有温情、绵绵、虞紫鸢……每一个都很出彩,熠熠生辉。
综上,《魔道》也许不是人见人爱,但绝对是本好书。
薛洋守城八年,阿箐护城八年,宋岗为人鱼肉八年,霜华沾无辜人之血八年,道长尸居僻地名声毁损八年。
晓薛箐共处八年,双道长就各自心怀愧疚几年,宋岗就踏遍山河苦苦寻觅几年。问谁不可怜?
自然是,没人敢笑道长不自量,明月华霜何时都照得世人双眸明亮,明月清风的晓星尘和棱角分明霜雪般的宋子琛不同,晓星尘他一直都是那样温柔而和熙,似天上明月,似岭间清风,轻柔而温和...…
阿箐、薛洋、晓星尘,三个人都是让人能得心疼又心爱的人,薛洋童年时也是个傻傻的孩子,没人教导他应如何处理恩怨,手指被踩得粉碎十指连心,读书笔记还能期待他接着傻傻地受人欺负吗?他杀的人屠的家都是与他有过丝丝恩怨的人,尽管这样,面对救了他,每天又给他带糖的晓星尘,他最后也对晓星尘动情了。
薛洋守着晓星尘的破魂八年,最终把自己活成他的模样。
只是可惜了一个薛洋,儿时此羡羡少了个江厌离,之后又比羡羡少个忘机,其实他曾经也是个天真无邪的少年,只是世界欠了他一份温柔啊。
《魔道祖师》是我有得很形象化的一部小说,是继桐华的山海经系列的之后我非常希望看到实像的一个故事。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道祖师》的网络小说,虽然是本网络小说,可其中也蕴含了许多到理。
主角叫魏婴,字无羡,为人洒脱,不拘小节。他有句做人的名言: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大概意思是:是非掌握在自己手里,名誉掌握在别人手里,不要过多去在意得失。他本人确实这么做了,在书中,他面对世人的谴责,他不以为然。
魏无羡的兄弟江澄,字晚吟。云梦双杰之一,号三毒圣手。在魏无羡葬身乱葬岗之后十三年里,天天拿着魏无羡笛子、陈情来思念他。从此看出,当我们不了解一个人时,不要盲下定论。说不定某个霸道毒辣的人背后也有柔情的一面。
在魏无羡死的十三年里,有一位蓝家少年。蓝湛,字忘机。姑苏蓝氏二公子,苦苦苦等了魏无羡十三年。第一年,被抽了33鞭。第二年不能下床,在床上想着自己和魏婴昔日的场景。第三年忘机禁足被解除。因此忘机有必出一人来道乱葬岗。苦苦寻找,但并未找到魏无羡的尸体残骸。第四年,又走了一遍自己与魏无羡走过的路。第五年……第十年……第十三年……
问灵十三载,等一不归人。忘羡一曲远,曲终人不散。
早就听说过这部著名的小说,漫画、广播剧我都见过,不过在那个闲得出奇的周六,我还是选择了小说,我愿意留给自己想象空间,喜欢看文字,就这样,我开始看了。
然后,就是周六看到了凌晨四点,周日上午醒来又开始看,一直看到晚上八点,我这个一目十行的人终于读完了这本小说。
怎么说这种感受呢,就是甜,太甜了。让我有一种强行被人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我这个脸皮厚得像铜墙铁壁的人竟然也要捂住心脏,想大喊一声:爱情真美好!
所以主要先谈谈我对印象最深的两位男主的印象,蓝忘机在我心里是一个极尽温柔的人,只是他的温柔有限,只对最爱的人展现,要么不展现,要么就是淋漓尽致。他很阳光,这种阳光不是性格上的,而是他这个人在那里一站,就是很正很向上,他极为自律,但不是恪守成规,而是真心尊重才这样做。在面对所谓的正邪之分时,没有犹豫,没有徘徊,只有毫无怨言的信任和保护。刚开始我看到他对羡羡的表现,比如把他扣在怀里睡觉,那么纵容他时还在想,这是一个内敛的人吗?明明就是很有爱,很能表达情感的一个人啊。
慢慢看我才知道,这并不是初见,这是十三年的等待。这十三年间,他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在等呢,还是说他并没有在等,心已经绝望死寂了呢。在他看见并确定羡羡的时候,那又是一种怎样的欣喜和感动呢,最爱的人回来了,他还活着。光是想到这里,我都是热泪盈眶,满怀激动。所以在回忆和现实穿插中,我发现他变了,好像又没变,更爱表达了,毫不吝啬自己的付出,旁观者清,我早看出他的深爱了好嘛!
魏无羡在我心里是一个活泼的大男孩,他大大咧咧,却会心疼姑娘,为人付出不求回报,正直勇敢,而且真的很聪明,他狂妄,他自大,但是不武断,不滥杀,有情有义,看不惯别人的无耻,他会出头,他会为素不相识的人付出,这样的一个人,又经历了那么多事,依然能够保持自己的内心,有着柔软的一面,真的很难得。他的直率让我动容,最后表明真心的时候,每一个字都是那么真实,就是想要和你在一起,没有试探,没有伪装,就是要立刻扑向你。这一段我反复看了好几遍,真心甜啊~
他们两个的特点是那样的多,性格是那样的鲜活,让我感受到了两个活生生的'人在我面前,这也许就是看书的魅力吧!这和看剧看漫画都不太一样,是一种蜜汁想象力。很幸运地,我可以想象得到,感受得到。
两个人分开来看是一种感觉,两个人在一起又是另一种感觉。纵容,蓝忘机对魏无羡真的是充满了纵容,只是因为爱,因为不舍得,那么同样,羡羡也会为了他的含光君忍耐、收敛,彼此欣赏,彼此付出。我不愿再说那些太虐的情节,心会有点疼,所以我宁愿相信,经历这些苦,都是为了以后的甜。最后,以上都是个人言论,这只是我个人的浅薄想法而已!
看到这个名字,也许许多人都会认为,主角是个十恶不赦的大魔头。可是,他只不过是一个俏皮少年而已啊。明明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却仍然人人喊打,背上“忘恩负义“的罪名……他,就是魏无羡。
还有一个男主,就是蓝忘机。姑苏蓝氏,名门正派,端方雅正。
故事大概内容:魏无羡父母在幼时双亡,被父母故人云梦江家宗主江枫眠收留,并在江氏修行。与江枫眠之子江澄是很好的兄弟,江厌离,江澄的姐姐,是他的师姐,温柔可人,对他们十分疼爱。后来魏无羡和江澄去姑苏听学,魏无羡结识了喜好清静的聂怀桑,却是把蓝忘机和讲学的蓝启仁得罪个透。姑苏四千家规,魏无羡犯了不少,喝酒,夜游,还有私自斗殴。不过私自斗殴并不怪他,是江厌离未婚夫金子轩对江厌离不满。魏无羡是宁愿自己受伤,也不许别人说自己师姐不好的。便与金子轩打了一架。后来与江澄被接回了江氏。
他们在江氏快乐修行,二人修为都很高,尤其是魏无羡。但这份快乐,被横行的温氏打乱了。但其中温宁,温情等并不坏,只是宗主和温晁,王灵娇坏。江氏几乎被灭门,只剩三个少年少女。江澄也失了金丹失了修为。魏无羡为他剖了金丹,修炼鬼道,变为夷陵老祖,杀了温晁,王灵娇,报了仇。后来仙门百家也屠了温氏,但温宁,温情也死了,温苑被蓝忘机带回蓝家,化名蓝思追。魏无羡将温宁复活炼为鬼将,温宁却失控杀了金子轩。那时金子轩已与江厌离相爱,生下一子——金凌。魏无羡十分愧疚。师姐却也为救他而死。从此,他背上了骂名。江澄变得恨他,他也很愧疚,最终万鬼反噬而死。其实万鬼是杀不了他的,他因愧疚而选择了死。
那时蓝忘机已对他动情,他死的13年,蓝忘机不停寻找他的魂魄。而那时,魏无羡自散魂魄,又哪能寻到呢?江澄其实也不好受,毕竟十几年的兄弟啊。后来莫家庄一个少年献舍,使他复活。他与蓝忘机携手调查莫家庄鬼手主人与杀其真凶。一步步调查,遇见金凌,也发现真凶是金氏宗主金光瑶,鬼手主人是聂怀桑哥哥。
金光瑶最后被聂怀桑算计而死。江澄和金凌也因诸多原因不再恨魏无羡和温宁了。魏无羡和蓝忘机互明对方心意,在一起了。前尘恩怨了,今朝为忘羡。
其实金光瑶并不是很坏,只因他是私生子,便被世人看轻贱。但是心太狠。我不仅喜欢忘羡,还喜欢江澄,金凌,蓝思追。江澄很傲娇,很可爱,奈何命运弄人,亲人只剩金凌。他不再如少年时了,真的很心疼他。金凌也傲娇可爱,有点大小姐,但也英勇俊朗。他也很令人心疼,明明应有最幸福的家,却……蓝思追则是温和少年,有修行天赋。
《魔道祖师》里,许多人都很让人心疼。“姑苏双璧依旧,云梦再无双杰。只愿未来各安好,不再相见。”看到这两句话时,忍不住泪奔。里面死去的江枫眠,江澄之母虞紫鸢,江厌离,金子轩,温氏姐弟,我都希望,他们能回来,这样,也许江澄和魏无羡能如少年时一般,也会很圆满……
魏无羡,第一次看完他前世的经历,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字,惨!父母双亡家族覆灭这种几乎所有人的标配设定没什么意思(除了聂家只挂了家主,我觉着这是因为聂家人修炼着修炼着就暴毙的缘故,人家不用温家动刀,属于修真界免减产品),他惨的点在于:一个人明明朝着正确的方向付出了最大的努力,结果到头来还是落得一败涂地的结局。这样的短暂人生真的是太悲惨了。
魏无羡有傲骨,有傲气,非常自信,但是不傲慢。他爱笑,热情开朗,幽默风趣,异想天开,对朋友很仗义,长的还丰神俊朗,吸引人的各种特点他都有,这是个充满正能量的人。
时势限制下,别人只敢嘴上说说、甚至于别人只敢心里编排的事情,他敢当面说、直接做。不过他这种行为又不是因为莽撞愚鲁,而是一种当仁不让的心态。魏无羡的很多行为都充满英雄色彩,像个孤胆英雄一样不计代价地做了很多事情。但这其实并不是什么“病”,他的不计代价,不是不带脑子的蛮干,而是自愿去承担一切代价。保护弱者,回报恩义,主持公道,不带偏见,自己付出努力,自己承担代价,不牵连别人,不推卸责任,他的道就是这样。
魏无羡让我觉得他很惨的一点就在于,很多时候,他别无选择。出身无法选择,所以偏见无法避免,家仆之子,在有血缘门第之见的大背景下,无形之中给他套了个被人歧视的debuff,更惨的一点在于,他被江枫眠优待,这debuff还有额外的疑似家主继承顺位加成……优秀也是一种负担,尤其在逆风局状态,直属上级嫉妒心强疑心重的情况下,这种负担就更重了。有心人跳出来把功高震主的帽子一扣,直属上级一手倒戈卖队友,再生猛的大佬也吃枣药丸,岳飞也怕十二道金牌呢不是?就算魏无羡一骑当千比岳飞还能打,奈何江家毁高达。
百凤山当众挑衅,多次与蓝忘机误会争执,误杀金子轩……魏无羡当然有苦衷,因为阴沟里的独木桥是他唯一的选择,经历几个月充满负能量的煎熬,心性巨变的代价是他不得不承担的。但是他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屑于推卸责任,甚至不愿意找任何理由来让自己心里稍微好受一点。一个字,惨。但是他从不卖惨,哼哼唧唧委屈一下很容易拉好感博同情,但是他不,因为他不是那种怨天尤人的人。
关于他搞出的一个大新闻,血洗不夜天。三千人死的惨不惨?惨啊,人间地狱啊,但是这三千人是抱着杀人的心思对魏无羡的,先动手的也是他们,开打之后发现打不过又不想死,你们是围剿还是串门?
魏无羡当然是有错的,错在哪里呢?错在放任自己杀戮。三千人怀揣恶意地想围杀他一个,他还手不为过,反杀也不为过,换到某点小说的套路他该彻底黑化,以杀戮证道然后……言归正传,我认为魏无羡的错误,很大一部分是因为他不是一个杀人狂,他不是以夺人性命为乐的人,他一直以来做出的努力其实都是为了保护别人,但是目睹了江厌离的死亡,他情绪失控了,阴虎符一出,放任了自己的屠杀行为,违背了自己一贯的坚持,错在失控。想必清醒之后,他的心态与得知自己手上沾染了无辜群众鲜血的晓星尘差不多痛苦。
魏无羡终究还是那个魏无羡,回神之后他选择毁掉阴虎符,就算它是最强力的自保手段,他也不惜代价地毁掉了它。随着旧友大义灭亲带队围剿,魏无羡的短暂前世也走向沉寂,冒着生命危险救过他的恩人已被挫骨扬灰,他付出一切去庇护的老弱妇孺沉尸血池,他走在自己的正道上,走得尸骨无存。真惨,惨不忍睹。
不过被献舍的魏无羡还是魏无羡,还是那个说“是非在己,毁誉由人,得失不论”的魏无羡,坦坦荡荡走在一往无前的正道上,有了蓝忘机陪着,前途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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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孙悟空一路保着唐僧翻山越岭,走进了一座高山。
山里住着位白骨夫人,为吃唐僧生出诡计重重。她变成了一个大姑娘来害唐僧。悟空辨是妖怪,一棒打跑妖精。唐僧不知,狠念紧箍咒,悟空疼得滚地大叫,连连求饶。她又变成了一个老婆婆而来,悟空知是妖精化成,举棒就打。唐僧更加生气,要把悟空赶走。第三次悟空终于打死了化着老翁前来的妖精,唐僧气到极点,八戒又在一旁添油加醋。悟空最终被赶回了花果山。
我最敬佩的人就是孙悟空。白骨精作恶多端,想尽办法要吃唐僧的肉。只要有悟空在,有他的火眼金睛,妖怪就没有办法作祟。
我敬佩孙悟空,不是因为他武艺高强,而是他除恶务净,永不姑息,勇斗恶人的精神。
只要是铲除恶人,就是被冤枉,也决不放弃。对恶人他绝对没有手下留情,就是被师傅冤枉了,被师傅惩罚了,他也要消灭坏人。
想想自己就有些惭愧。面对班级、学校的不好的现象,我就没有孙悟空那种勇于斗争的精神。同学有了不良的表现,我尽力隐瞒,以求同学友情;班级出现有违校规校纪的事,我即时报告,怕扣管理分,给班级抹黑。想到嫉恶如仇孙悟空,我脸红了。我的表现不是在帮朋友,也不是真爱班级。“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补好小过,不做小恶,才能修养品质,成就品格。
我应该发扬孙悟空除恶务净,永不姑息的精神,做一个不“隐恶”的新时代少年。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它既有趣又好看,它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这个故事主要写了唐僧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当我读完“三打白骨精”这个小故事的时候,我觉得,作者描写孙悟空三次将白骨精打死,一定有他的意味在里面,孙悟空三次打白骨精,师傅唐僧和孙悟空之间的矛盾,一开始是“顿生嫌隙”,从而发展到“恩断义绝”。在这一回合中,我可以通过人物的语言和心理活动,充分了解人物的性格特点。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的第一号人物。从这一回合中,我可以明显地看出他的乐观、聪明、灵活、除恶务尽和充满了斗争精神。尽管唐僧对他的误会很深,但是他还是对师傅忠心耿耿。无论白骨精如何变化,都瞒不过他,他的火眼金睛能够看透一切,金箍棒也是威力无穷。
唐僧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人物,他不畏艰险去西天取经,勇往直前,义无反顾。虽然他心地善良,坚定信仰,但他又是非不分,以致孙悟空打死白骨精这个问题上,受猪八戒的挑拨而赶走孙悟空。
猪八戒在这一回合中,受第一次变化后的白骨精的美人计,显示了他的好色,富有嫉妒心,喜欢搬弄是非的性格特点。
白骨精的三次变化,使师徒反目成仇,可见她是一个狡猾、阴险和善于变化的妖魔。
通过对“三打白骨精”的阅读,我大致了解了《西游记》的艺术特点。其中,最显著的艺术特点是:(一)奇幻。小说大胆丰富的艺术想象,故事情节引人入胜,为读者创造了一个神奇绚丽的神话世界,同时又富有生活气息。(二)奇趣。《西游记》是中国古典小说中趣味性和娱乐性最强的一部,孙悟空的乐观主义;猪八戒农民式的憨厚朴实、懒惰自私、贪吃好色、自作聪明,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中,将神性、人性和自然性三者很好的结合起来,这也是《西游记》中奇趣的重要原因。如孙悟空身上的猴子属性,猪八戒身上具有的现实生活中猪的一些属性,一一地展现出来。
从《西游记》这个故事中,我能体会到:只要我们有坚定的意志和一颗永不放弃、坚持不懈的心,我们就会离目标越来越近,直到实现。
自从我刚开始识字,一直我读到五年级,对于古典名著《西游记》我特别爱听、爱看。我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录音讲、看电视、小说。
今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我最爱看的《西游记》,我打开就看了一遍,发现了我最喜欢看的《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我看得连晚饭都忘吃了。文章讲了唐僧与他的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的途中遇上了妖怪白骨精。白骨精的三次变化都被孙悟空识破,然而唐僧把孙悟空赶走了。后来,唐僧被妖怪捉回洞里被吃掉。幸亏孙悟空及时赶到。变出了许许多多的孙悟空,围住白骨精,口吐神火,把妖怪烧成了灰。
我越看越觉得很好看,我被这孙悟空的七十二般变化吸引住了。孙悟空爱打妖怪,每次都会把唐僧就出来,我们要向孙悟空学习,学到许许多多的知识,这样才能为祖国、为人民做出更大的贡献。
读了《孙悟空三打白骨精》之后,就让我学到了更多的本领。
故事说白骨精变成老婆婆来到唐僧师徒面前骗人,孙司空用火眼金睛认出了是白骨精,就一棒打死了她。唐僧刚想念“紧箍咒”,悟空叫唐僧看枯骨,上面写着“白骨夫人”,而猪八戒说哄自己,就让孙悟空回去。
我想:这个唐僧,没有火眼金睛,不分真假,总把责任推在孙悟空身上。这一次还好,没有把唐僧抓走。我觉得,唐僧应该相信孙悟空的话。要是我在唐僧身旁,我就对他说:“唐僧你不要怪孙悟空,因为他有双火眼金睛,假扮成人的妖精都能认出来,()你就放心好,不要对悟空总是有眼无珠的。要不然,你不但不会取到真经,还会永远消失在世界上;如果你信了悟空的话,就会早一点取到真经。”
我觉得,我们一定要相信聪明的人的话,因为他有丰富的经验。只要你学会他的本领,就不会因小失大,而是一箭双雕,对什么事都胸有成竹。
读了《三打白骨精》让我深深地明白:我们应该相信名人说的'话,这样你不会因小失大,而会对什么事情都成竹在胸。
今天,西游记中的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吸引了我。
白骨精三次变成了人,想要骗走唐僧,吃唐僧肉,使自己长生不老,却三次被孙悟空识破,就留下一具假尸体。第三次终于被孙悟空打死了。唐僧就骂孙悟空,孙悟空告诉他这时妖精,可猪八戒挑拨离间,唐僧就不让他跟着去西天取经了。
唐僧太过的善良,太过的单纯,容易被人骗,总误会孙悟空。猪八戒的挑拨离间使唐僧和孙悟空发生冲突。如果没有他,事情也许不会变的这么的严重,沙僧知识隔岸观火,什么话也没有说,太过于呆板。孙悟空勇敢、正直、善良、聪明。孙悟空不怕师傅念经,一定要说白骨精是妖精。他知道师傅会误解他,就让他看白骨精的尸体,可惜最后被猪八戒挑拨。他被师傅误会后,被赶走了,可还是心系师傅的安危,值得敬佩。
我觉得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是可以读多次,而每次感受都不一样。
第一次看《红楼梦》是在三年级,当时为了更快的知道最后的结局,书中的诗歌大多跳过了。看完后为书中的人物流下了同情的眼泪,不太喜欢薛宝钗,更喜欢林黛玉。
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写出了与众不同的特点。
黛玉很聪明,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己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都不一样而且清清楚楚的,对比鲜明,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她的写作方法呀!
《红楼梦》是一部中国经典的文学巨著,是曹雪芹耗尽全部心血创作的旷世杰作,是对后人影响巨大的作品。后面的章节是由高鹗续写的。不得不说经典名著必须读原著,改编过的失去了原有的味道,故事情节也不连贯。不过,这本儿童出版社的《红楼梦》,对于小学生接触了解大概的主线还是有所帮助的。
书中人物的关系网,给了明确的分析。孩子们读起来会容易很多,要不然这种七大姑八大姨的关系,肯定会读的云里雾里,不知谁是谁的谁。
由一块石头引起的故事,以贾,王,薛,史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围绕两个主要人物的感情纠葛,描写了大观园内外一系列青年男女的爱情故事。封建社会的思想,最终害了一对有情人,有时人生就是如此:花开花落随风去,缘起缘灭天注定。题外话,放在当今他们也不能结婚,亲表兄妹啊。有时间再读一下原著和看一下电视剧,名著真的值得反复品味。
没有读过《红楼梦》的时候,对“红学”的说法是有些怀疑的。那时候我没有办法想象,一本书可以成为一门学问。直到自己也品读过、学习过,才知道其中的深意。
《红楼梦》当中咏柳絮的词便是如此。古人写状物的古诗词,并不是单纯为了描述应该物件,而是为了托物言志,达到寓情于景、寄情于物的效果,因而同一个事物从不同的角度来写,便可以有多种多样的立意,寄托不尽相同的感想和寓意。大观园中的几次诗会都体现了这一点。
薛宝钗笔下的柳絮是坚强、积极、主动的,尽管柳絮没有根,但它“几曾随逝水,岂必委芳尘”,不仅如此,柳絮不甘于被命运摆布,它要积极借助于外界的力量,做到“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词语之间的豪情壮志让人拍案叫绝,一改女子诗词中的哀艳。这种与众不同的寓意,也是宝钗性格的体现。
林黛玉笔下的柳絮是悲凉的,如同那些漂泊无依的女子,和她一样没有自己的家园。柳絮没有自主性,因而它“漂泊亦如人命薄”,那有如棉桃一般的白色又勾起了黛玉的愁绪:“韶华竟白头”,年纪轻轻的她,却是身体虚弱,自知命不久矣,所以才会发出这样的感慨吧。柳絮嫁与东风,她的生命在风中消散。
作者能够将满腔热血与多愁善感拿捏得如此准确精到,且一人同时作出多首不同题材的诗词,这一方面就已经令人惊叹。而“柳絮”这个意象在全书中也有着明确的寓意,它指向着荣国府、宁国府当中美丽女子无依无靠的命运,覆巢之下无完卵的悲剧。这一意象与全书的主旨立意相契合。
如柳絮一般的人生,终究是无奈的悲凉。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她亦是心善却无闻。唯以绿色之和顺,柔和了这曲折分合的红楼美梦。
——题记
黛玉葬花,这抹蓝色敏感、细腻得令人心疼;凤姐泼辣,那抹红色精明、狡黠得让人佩服……几抹亮色鲜明地夺人眼球,光芒之下掩去了无数平淡素色,可精心细读、几度畅游于此红楼美梦之中,方悟出绿色的和顺魅力——属于平儿的温柔善良。="background:yellow;">
王熙凤的泼辣爽利、手段毒辣自是读者们有目共睹,可却难以想象平儿能够在她的身边安然处世,依旧存留着最初的善良。也许正是就此积下了福德,护佑着她在这场“四大家族的兴衰荣辱”之戏中独善其身。
她只是一介丫鬟之身,偏偏又处于最危急之境地,可却正如其名——“平儿”,亦“屏”也,柔和、制约着贾府错综复杂、利益纠葛的人际网。她是忠心为主的,贾琏变心她便首先告知了凤姐,无助的巧姐儿也是她悉心关照着;她也是心存醇厚的,尤二姐被虐时她没有火上浇油,更是在其吞金而死后偷偷操办丧事,已尽同情之心;她更是头脑清晰的,大事当前总是少不了她对凤姐的劝说,“得饶人处且饶人”是她的宽容大度与王熙凤一生无法达到的成训。="background:yellow;">
“思平儿并无父母兄弟姐妹,独自一人,供应琏凤夫妇二人。贾琏之俗,凤姐之威,他竟能周全妥贴。”这是书中宝玉对平儿的赞赏,难掩平儿的艰难处境和卑微地位,移易她的善良本性却也着实不易。
绿色美于平和,美于不争,只是默默地柔和着世间尖利色调。她朴素得让人在鲜明色调中无处寻觅,但仍为之温柔魅力而倾倒。
红楼美梦,一朝破灭,眼中只剩和顺如碧的她恬淡、真诚地笑。
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题记
青绿色的封面,复古的“红楼梦”三个字泛着隐隐白光,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画面上一男一女清晰可见。翻开书籍,文章更是别有洞天……
多少文豪赞叹:一曲《红楼梦》,将人
经典句子 202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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