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了《狂人日记》我思潮起伏:那个年代,真可怕!
《狂人日记》选自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集《呐喊》,文章以“狂人”的口吻用第一人称叙述了“狂人”在回乡看望朋友时,被别人盯上想要吃掉“狂人”的事。
那个年代,真是可怕!竟有人吃人的事情出现。可这人吃人的现象出现的原因是什么呢?我想,是因为当时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并不注重人民的思想发展,才导致这种非人性的现象出现。思想落后的,这无非是吃了快肉罢了,这种人真是悲哀;思想不落后的,不吃人,自然也成了前者的口中餐,须时时警觉,处处小心,唯恐断送了性命,这种人一定也不是快乐的。
看看那个年代,再看看现在,你会发现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的啊!
现在国家注重人民的思想教育,前一种悲哀的人不会在出现了。或者也不用担心被吃。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例如:我在上学路上不用大人陪着,也不用提心吊胆,怕被别人一把抓住,去当做点心吃点;单独一个人去旅行,也不用担心由于吃人肉被别人取了性命,那种人是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的。我们的生活很幸福,我们要珍惜,努力学习,不要浪费了这幸福的时光。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努力学习,让未来的生活更加幸福。
《狂人日记》写于一九一八年,那时的鲁迅受新思想启蒙,清楚的认识到了中华民族的劣根性。决心用文学的形式唤醒中华民族,于是,他创作了《狂人日记》,该小说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个性”矛头直指中国封建礼教和封建家族制度。《狂人日记》是一部日记体小说,小说透过叙述一个狂人身处“吃人”的社会随处可见“吃人”事件的故事,塑造了一个具有迫害症的“狂人”形象,以批判吃人的封建礼教。
就叙述资料而言,叙事就是讲故事,是透过必须的情节再现某几个事件。而故事中最重要的便是情节和人物。《狂人日记》作者透过叙述一个迫害妄想症患者的精神状态和心理活动,揭露了从家族到社会的“吃人”现象抨击了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现代人最初的觉醒意识。从作品表面来看,狂人确实是个疯子,他具有疯子的症状,如,混乱的思维逻辑,变态的心理,以及虚幻的幻觉。如“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将别人善意的“笑”理解为暗藏杀机的吃人的笑,这是完全背离了正常生活的心理轨道。再比如,第二则中“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了,精神分外爽快。才明白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留意。不然,哪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赵家的狗是没有情感的,况且跟狂人是没有联系的,而狂人却硬要把狗的眼神看成是有特殊好处的。这是不贴合逻辑的。狂人不仅仅仅是心理变态,逻辑混乱,他还经常出现幻觉,而这些幻觉又是不自然的。比如“陈老五送进饭来,一碗菜,一碗蒸鱼;这鱼的眼睛,白而且硬,长着嘴,同那伙想吃人的人一样。吃了几筷,滑溜溜的不明白是鱼是人”当陈老五送饭来时,狂人看到的不是可口的饭菜,而是幻想成吃人的人的样貌,这是荒诞的。再比如“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二十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
他,是一位伟大的文学家,同时,他也是一位以笔为武器,与黑暗社会作不懈斗争的革命家。他的作品,看似只是轻描淡写的杂文,但细细品味,便觉其中奥妙——寥寥几笔便勾勒出当时社会的动荡、人性的变诈,可谓套用郭沫若的一句话“写人写事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他,就是鲁迅。
提及鲁迅,即可想到他开创中国白话文新篇章之作——《狂人日记》。它主要记叙了在黑暗的封建社会,“我”站在一个狂人的角度,凭空觉得周边的人都要吃自己,而自己则是这个“吃人集团”爪下的一头“猎物”。而这个“吃人集团”的老大就是自己的哥哥,自己就算哪一天要被吃了,也得背负着“吃人的人的弟弟”罪名。后来,“我”还发现连小孩子和想吃人,也吃过人。
从这篇小说的表面来看,“我”绝对是一名狂人,一位名副其实的狂人。但,只要稍经思考、体会,就会发现:这篇小说蕴含着深深的讽刺意味。所谓“吃人的人”,实指当时的.贪官污吏、腐败的政治条款;“狂人”,当时受其压迫的平民百姓;“吃人”,可想而知,指当时统治者倚仗权利剥削百姓、鱼肉百姓,令老百姓生不如死。在这暗无天日、民不聊生、贪官污吏横行霸道的旧社会里,用“狮子似的凶心、兔子似的懦弱、狐狸似的狡猾”这句话来形容是最恰当不过了。
小说的结尾,是意味深长四个字,发人深省:“救救孩子……”仅仅四个字,便道出了鲁迅先生的心声:对祖国的未来,对未经玷污、不知世风污浊的孩子的深深担忧。由此可见,鲁迅先生不仅是一位救国英雄,还是一个非常重视孩子的教育和孩子的未来的伟人。
他自谓:“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正是他一生的写照。鲁迅先生虽然已经不在了,但他的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对于鲁迅,我们还能说什么?我们还需要说什么?他那艰涩的文章,或许有人不喜欢;但对于这个人,却都保持着绝对崇高的敬意。
他是我们的民族魂。
每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之前,都会先出现思想解放运动。文艺复兴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兴起;启蒙运动拉开了资本主义大革命的帷幕;而新文化运动,则为当时黑暗的社会带来了一丝燃尽愚昧的星星之火。我们站在历史面前,看到鲁迅那干瘦干瘦的身躯扛着新文化运动的大旗艰难地前进,于是便不由自主地肃然起敬:这才是时代的弄潮儿,走在历史前方的真的猛士。
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脊梁。
作为脊梁,便要责无旁贷地扛住闸门,以放跑未吃过人的孩子。但我时常怀疑这干瘦干瘦的老人能支撑多久呢?佛说:扛不动,就放下。那么多强壮的人活在衣冠冢里,徒做示众的材料和看客,为什么偏偏是他要肩负这责任?然而他还是扛住了,在恶意和同情的诸多目光中,至死。然后化为碑,在时间的流逝中,让所有人铭记、感动,并致以崇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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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中产家庭。由于他一心要遨游四海、了解世界,终于不听父母的劝告而离家去做了船员。他在非洲沿岸遭到海盗袭击成了奴隶,逃脱后在巴西开始经营种植业并发了财。为了补充庄园劳动力他登上了去非洲的航海之途。途中突遇风暴,他只身一人漂流到无人荒岛上得救。他在遇难船上运出粮食、衣物、工具等物,开始了岛上的`流浪生活。在岛上,《圣经》成为了他的精神支柱,凭借惊人的毅力和顽强不惜的劳动,他盖起了房子,收获谷物,驯养山羊,用兽皮制作衣物,后来又搭救了一个土人(星期五),把他收做仆人。一直到第28个年头一艘英国船来到该岛附近,鲁滨逊帮助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这时他父母双亡,鲁滨逊收回他巴西庄园的全部收益,并把一部分赠给那些帮助过他的人。
笛福成功地塑造了鲁滨逊这个典型的人物,他不仅赋予鲁滨逊种种人类优良的品质,像勇敢、智慧、意志坚强和热爱劳动,并使他具有一个“理想的”资产者所应有的一切特征:实干精神、严谨的态度等等。所有这些又是通过形象来表达的。鲁滨逊的坚毅的品格,就是通过具体的行动表现出来的,如他怎样用整整42天的工夫来做一块木版,怎样费了那么多的时间和劳动力做了一只独木舟,却不能使用,于是又顽强地开始造第二只船等等。谁有他的魄力。
—牛虻小说的主人公亚瑟为了拯救伟大的祖国意大利而革命,但是幼稚的他不小心透露了机密,使得占有被捕了。青梅竹马的琼玛误会了他,以为他叛变而故意告密。经过一番痛苦,亚瑟竟然发现自己竟是自己崇拜已久的神甫蒙太尼里的私生子。不堪痛苦的他伪装自杀,到巴西去炼狱13年,思想逐渐成熟,经验也不断增加,成长为后来的牛虻。从巴西归来,他继续为祖国而斗争。他的行为使得琼玛隐约看到了当年亚瑟的影子,但是13年毕竟过去了,她不能确定。她一次一次地试探他,他却拒绝与其相认,他不能忘却曾经的误会。终于,在一次起义前,革命者们被包围了。牛虻突然见到了蒙太尼里,犹豫使他错过了逃跑的机会。狱中,父子相认了,但是立场不同使得他们谁都不肯妥协,于是相继死去。就义前,牛虻给琼玛写了一封新,在信中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原谅了13年前的误会。
寒假里,老师推荐了爷爷读过的《三国演义》,这本书是我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读完《三国演义》,我从中受益非浅。
从《三国演义》里我看到了一幕幕精彩的好戏:刘关张桃园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草船借箭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一样的性格,细细品味,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英雄本色!那些熟悉的名字鲜明地活在我们今天的生活里:“说曹操,曹操到”“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张飞穿针,粗中有细”
《三国演义》曹操是一个刚愎自负的人,但也是一个纪律严明,以身作则的人。曹操的以身作则,要数“割发代首”这个故事。话说曹操看到中原一带,田地荒芜,下令让士兵协助老百姓种田。这也为他统一全国打下了物质基础。可是,有士兵不爱护庄稼,曹操知道后很生气,就下令:全军将士,一律不准践踏庄稼,违令者斩!
将士们知道曹操一向说到做到,心里十分害怕,就严守军令,路过庄稼时都小心翼翼的通过。有一次,曹操外出打仗,正好是小麦成熟的季节,看到这一切,他心里很高兴,突然,他的马收受到了惊吓,开始狂奔起来,踩倒了一大片麦子,他二话没说,让执法官给自己治罪。最后经过众将哀求,曹操没有给自己治死罪,却用头发代首级。
“割发代首”,展现了曹操的自律,以身作则的品格。并没有因为自己的职位比别人高而无视法令,充分体现了“天子犯罪,与庶民同罪”,像这样的人值得我们敬佩。现实生活中,爷爷也是以身作则。
12月28日,爷爷走进庆丰包子铺自己排队买包子,自己买单、端盘子、取包子,平易近人。和周围的群众握手、合影、聊天。
作为少先队中队委员的我也要做到以身作则,为班上树立学习的榜样,认真学习。严守校规校纪,帮助学习上有困难的同学,互帮互助,做新时代的标杆!
曹操的以身作则的品格,给了我极大的启发和帮助。我要向曹操学习,在以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也要像曹操一样,以身作则,争当新时代的少先队员!
《狼牙山五壮士》读后感:
《狼牙山五壮士》一文叙述了1941的秋天,五位抗日英雄胜利地完成了阻击敌人,掩护人民群众和连队转移的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在弹尽粮绝,就要被敌人俘虏时,毅然跳崖,以身殉国,谱写了一曲惊天地泣鬼神的英雄乐章。
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个秋天吧。狼牙山五壮士向我们展示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将光照千秋,将激励我们在新的历史时期,肩负起新的使命。
读书笔记题析:
做这类题目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①紧扣文本,有的放矢。你写感言也好,赏析也好,作探究也好;是作整体赏析也好,还是作局部探究也好,都必须落脚于这篇小说上,紧扣小说内容来写。
②叙评结合,言之成理。因为你的“感言”与“赏析”是以文本为基点的,所以在评述和赏析时离不开对文本内容的必要引用和得体引用,而引用的目的又在于“赏析”和“感言”, 要求以“感”为主,以“赏”为主。
③语言畅达,表述清楚。由于表述性强,内容复杂,结构上以采用“总分结构”为宜。 习作举例:
(一)
对比显现人性的改变
《一只土碗》中对比写作手法贯穿全文,将清贫却有志气的一位少年在社会风气的侵袭下变成拜金主义青年的过程显现得淋漓尽致。
“我说了,你出多少钱我都不卖。最后学生转身离开。”这一细节描写,平淡的语气中透着志向和坚毅。学生转身离开,更写出了他以学习、信念至上,不为金钱所动。而小说着重写了这位青年人的思想变化,请看:“现在钱才是重要的,有钱什么都好办。”同样是语言描写,却与上文清贫有志气的形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已变得金钱至上。人性的光辉已从他的身上消失。两句话的对比,具体而形象地凸现了这名学生思想的蜕变;更值得我们深思的.是作者写这种改变仅仅是对个人而言的吗?
(二)
我觉得本文的语言极富有表现力,表达准确。首先从“先生连连说对不起,并蹲下身来捡那只碗”这句话中,“连连”这两个字和“蹲下身来”这一细节的描写,刻画了一个善良、谦逊、有礼貌的先生形象,用细腻的语言描写将先生的形象跃然于纸上。其次从“先生的眼睛一亮”这句话中的“一亮”这两个字,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先生被这学生的精神所感动。最后从“先生应从抽屉中取出一沓钱扔过去”中,一个“扔”字,将先生对青年人的失望、愤怒的心理表现得恰到好处、淋漓尽致。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本文的语言极富有表现力,表达准确,能较好地塑造人物形象。
以上两个例子有几个明显的特点:一是“感点”集中,不管有无标题,都能从一个角度来谈自己的阅读感受,不面面俱到;二是都能注意举例说明,叙评结合,内容具体;三是结构上都能先摆观点,谈看法,然后再举例分析,做到条理清楚。
(三)
读罢全文,令我感受最深刻的就是文章的结构,充满了悬念,却令人回味,文章以“一只土碗”为线索,穿通了全文。写了这只土碗,从一开始的吃饭的碗变成“古董”,却又从“古董”变成了“土碗”。而文中的青年也从“朴素,不贪钱财”以至变成了与常人一般的世俗。这两个转变都是由一只土碗而引起的。使整篇文章浑然一体,处处都充满了悬念,没有一般文章的平铺直叙,而是波澜起伏,为小说增添了艺术的色彩,同时也点明了主旨,突出了中心,它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会转变的,而有时候,一样东西并不是因为它本身而有价值,而是因为它所携带的一种精神的价值。文章节构的巧妙令人回味,主题也令人深思。 (四)
读罢全文,不禁为《一只土碗》质朴、简洁而又令人寻味的语言所赞叹,如:看见先生,他连忙退了一步,拿起那只土碗怜爱地抚摩着碗上的缺口,用“连忙”、“怜爱”等词把一个柔弱、贫穷淳朴、节俭而又有一丝腼腆的形象刻画出来了,充满淡淡的书卷气息。而又如:先生并没有抬头,只一挥手,那只土碗顿时在地上摔得粉碎,给人一种严肃而又冰冷之感,“一挥手”、“粉碎”等词都形象而又生动地写出了先生的不屑与沉痛,为学生的势利而悲哀,文
章用简朴而又寻味的语言诉说了一个故事,在简单中又不失文采,让我久久回味其中?? (五)
细节,使情感更加真挚
一只土碗,一份沉重的心情,文章结尾处那被扔碎的碗,仿佛也砸在心上。情感的表达是那么自然真切。而这一切,都归功于作者那细腻传神的细节描写。在学校的时候,学生是“怜爱地抚摩着碗上的缺口”,可见他是多么演淳朴、守正,因此先生“眼睛一亮”,为下文作好铺垫,但三年后,学生变了,“西装革履意气风发”“用钞票包装起来的名牌”,作者细致的描写,仿佛让我们已不认识这是个学生,学生要钱,先生“叹了口气”把钱“扔”过去。先生是多么恨铁不成钢,这就是一个教训,学生的改变就这样被体现出来,这些渗透真情的细节,把情感发挥得淋漓尽致,把人物刻画得栩栩如生。
D.
读了《一只土碗》这篇文章后,我被文章独特的语言特色所吸引。
本文语言精炼,描写生动形象。如“先生抬起头,发现这个端土碗的学生格外清瘦,高高的个子却穿着极不合身而且破旧的衣服”,这一句外貌描写,用简炼的语言写出这个学生的贫穷,让人物就像活生生地展现在我面前,十分生动形象。又如“青年笑了笑说,我早就想通了,现在钱才是最重要的,有钱什么都好办”这句语言描写,把青年前后思想的转变展现得十分透彻。通过这一句立马让读者明白了青年思想上的转变,写得入木三分,让其形象鲜明地跃然纸上。文中此类例子很多,不能一一列举。总之,本文真称得上是一篇语言精美的好文章。
E.
生动语言刻画人物
读罢全文,我仍深深地思考着,内心无法平静,由一只土碗引出了那青年前后思想的转变真是发人深思,而作者的语言功力则更让我赞叹。
全文采用大量精彩的对话描写,多用语言、神态、心理活动等刻画了人物形象。如文章开头青年“西装革履意气风发”、“从头到脚都是用钞票包装起来的名牌”与下文回忆当年其“格外清瘦”、“怜爱地抚摩着碗上的缺口”形成鲜明对比,生动形象地突出了青年的转变,侧面反映当时人穷志不穷的精神已不复存在。再如先生“又端起碗”、“叹了口气”、“取出一沓钱扔过去”等动作写出失望至极,又间接表明文章主题。文章以贴切生动的语言塑造成功了两种不同人物性格,含蓄表达思想感情和对人的性情的评价,着实精彩!
读罢全文,为青年的转变唏嘘不已。读着文章,青年即使有人出20万也不卖土碗的行为深深感动了我,内心不禁为青年拍手鼓掌。没想到作者笔锋一转,青年的转变让我跌破眼镜:之前那个有骨气、不慕荣利的青年在作者的巧妙构思下,变成了一个世俗、虚伪、贪求荣利之人,让我鄙视,之前青年在我心中美好形象也随之瓦解。但在唏嘘不已的同时,也让我明白做人要有骨气,也惊叹于作者的构思如此之巧妙,让人不得不佩服于作者深厚的语言功力。作者的巧妙构思让我得到了与先生同样的教训,引起了我内心的共鸣。所以构思巧妙,也是出佳作的重要因素。这点也使我受益匪浅。
在图书馆里,一本叫“不老泉”的书吸引了我,于是,我把它借回了家。
《不老泉》主要写了在一个八月的炎热里,温妮走进了自己家的丛林,结果她遇见了杰西,遇见了泉水,之后还遇见了永远不会变老的一家人和他们说出的不可思议的故事。可是温妮正确做出了决定:不喝让她永远活着的不老泉,而是正常地长大,活完有意义的一生,以死亡把故事结束。
读完这个故事,我有点吃惊。我以前,总是在抱怨,人为什么要死?那是多么痛苦啊!特别是那一次爷爷的离开,让我更加的害怕和讨厌,我是多么的伤心。现在我才明白,生命的真谛:生命是个轮子,转啊转啊,死亡也是这个轮子上的一个部分。
书里就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没有死地活着,水在流动,可是船永远搁在那里,不能驶往,没有沉没的忧心,生命就不是诗篇。是啊,既然帆不要拉起来的,那么还有热情朗诵吗?永远活在世界里,生命就不会被歌唱了。一个是:在自然界中,都是以强欺弱。是啊,如果自然界没有死亡,那么,用不了多久,就得摩肩接踵全挤在一起了。也就是因为这样,人们才懂得珍惜。
所以,生命应该有死亡,它就是关于生命的最简单的哲学,生命是最神圣的。无论生命是长是短,只要活得有意义,那就是最棒的。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崇拜着这位《不老泉》的作者——娜塔莉·巴比特,应为他让我受益终生!
其实在四年级的时候,我就给孩子买了这本书。我一般有一个习惯,给孩子买的书一般先要自己读完。作为一本儿童读物,对我们大人来说,依然有很大的启迪。读完之后,我就在思考,孩子能读懂吗?孩子能理解时间的慢慢流逝吗?孩子能体会到生命周期的自然和美好吗?
读完这本书,我把年轻时的照片找出来,和孩子慢慢的翻看。看着曾经的青涩少年的自己,意气风发的大学时代的自己,也看到他刚出生时的丑丑的样子,牙牙学语的婴儿,蹒跚学步的幼儿,刚刚入学的一年级小学生,泰山顶上小小少年……
我让孩子自己观察他现在的自己与曾经的自己的差别,也让他发现现在的妈妈与曾经的妈妈的不同。孩子在看到自己曾经的照片时,不停地哈哈大笑,而当他注意到现在这个皮肤松弛,已有白发,身体发福的妈妈曾经也是青春飞扬的天之骄子时,他竟然有眼泪在打转。
我逗他:“如果妈妈一直不变老,你也一直会停留在一个你很喜欢的年龄,不会变,我们永远不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怎么样?”孩子很高兴:“我喜欢停留在幼儿园,妈妈停留在上大学,我们永远在一起,好好玩,看电视,吃好吃的”孩子憧憬着……
然后,我把书就丢给了他。让他自己随便看-----我认为孩子读书一定不要太正式,他可以采取任何方式来读书,重要的是培养他的兴趣------过了几天,我问起来,孩子说,看了一半了------孩子没有一口气看完的急切愿望,这不是读书的状态-----于是,在一个暖洋洋的下午,我约孩子一起读书,那个下午,孩子读完了。
过了几天,问起孩子对这本书的感觉,孩子囫囵吞枣地回答了一些。我问孩子:“如果我们永远不死,好不好?”孩子一下子很坚决的拒绝了,因为:“他们一家喝了不老泉后,就发现自己不会改变了,朋友们都以为他们被魔鬼附身,都离他们而去,他们只好住进深山,从此与世隔绝。”“他们不得不不停地搬家,以免别人对他们产生怀疑。”“那样活着就没意思了,一直停留在那个年龄,不会变化,我觉得很无聊”我们散步的路上,我和孩子一起谈论着这个故事,和故事中的小女孩---温妮。孩子非常喜欢温妮的做法----她把不老泉的泉水浇到了一直蟾蜍的背上,把永生给了这个小动物。而她自己,选择了慢慢的老去,做一个普通人。
从这本书中,孩子感受到了生命的简单哲学,也许这本书并不会在孩子现在的生活中产生什么深远的影响,但在将来某个时刻,他一定会记起这本书,这本书给他带来的关于生命的思考。
“嫦娥奔月”,“不老仙丹”,“共在人间说天上,不知天上忆人间。”不知道有多少故事诉说着神仙与凡人之间的离奇往事,又有多少人梦寐以求过上神仙般的生活,期望着容颜常驻,岁月不老。今天我阅读了一本《不老泉》小说,书中主人公温妮在无意中发现“不老泉”的秘密:只要喝了这水,那就可以永远不老。遇到这样天大的好事,她会如何选择呢?聪明的你,不妨猜测一下她当时的心境,伴随着主人公一起来体验一下突然间天降喜事的意外惊喜以及艰难决择的过程吧!
当温妮在无意中发现“不老泉”的秘密后,塔特叔叔以身边的船、水、生物、动物等举例,用自己一家人痛苦的经历和遭遇,费尽周折终于让温妮明白生与死是不可抗拒的自然规律。温妮经过反复的思想斗争,毅然选择了遵循自然规律,没有喝“不老泉”的水,并终生保守“不老泉”的秘密。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温妮宁愿选择死亡,也不愿意违背生死轮回这一自然规律。读到这里让我联想到我以前学过的一篇课文——《意想不到的灾害》。课文介绍了味道鲜美的螃蟹也会造成灾害;庄稼的卫士蟾蜍也会造成灾害。这些意想不到的灾害告诉我们维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人们不能刻意去改变大自然规律。
又如这些发生在世界各地的奇异灾害。马里温岛的猫灾:马里温是印度洋上的一个小岛,1945年,南非的第一支探险队来到这里,随船来的几只老鼠也悄悄溜上岸,到了1948年,老鼠成了岛上的霸主,探险队运进了5只猫捕鼠,可是海鸟的味道比老鼠好,猫不抓老鼠却吃鸟,结果猫繁殖到2500只,鸟遭殃了,一年被吃60万只。
夏威夷的蜗牛灾:20世纪30年代,一些商人把非洲的大蜗牛运到夏威夷群岛,供人养殖食用。有的蜗牛长老了,不能食用,就被扔在野外,不到几年,蜗牛大量繁殖,遍地都是,把蔬菜、水果啃得乱七八糟。人们喷化学药剂,连续15年翻耕土地也不能除净。
华盛顿州的金鱼灾:美国人长期从日本进口金鱼,1973年,一些金鱼无意间掉落华盛顿州的水里,然后大量繁殖,几年后,金鱼霸占了10个湖泊;湖中的鳟鱼无法与金鱼夺食物,大量减产,杀鱼剂又杀不死金鱼,渔民叫苦连天。
一件件出乎意料之外的灾害,告诉我们万物都有其自身的.生长规律,我们能做的应该像小女孩公温妮一样遵循自然规律,而不是自作聪明刻意地去改变它。
读了《不老泉》这本书,想起一起起离异的灾害,让我像温妮一样明白了:“世界因为顺其自然而美丽万象,强加改变而遭难。”
假期里,我有时写作业,有时玩乐,但我总忘不了看会书。这天,我捧起了《不老泉》这本书。
一个炎热的天气里,11岁的温妮由于无聊和闷热,独自悄悄跑进丛林中探险。在那里,她遇见了长生不老的塔克一家。17岁英俊潇洒的少年杰西和他哥哥、父母,他们因为误服可长生不老的泉水而永远年轻,他们为了保守这个秘密而东躲西藏。但还是有许多人在寻找他们,想知道长生不老的秘密。
一个人喝了一口泉水,他就会永远不老,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虽然可以一直生活在地球上,但也是有麻烦的,比如:文中的迈尔斯喝了泉水之后,跟一名女子结了婚,不久,那名女子发现迈尔斯一直不老,就带着孩子离开了……
主人公温妮,是一个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的人。在帕克一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温妮便挺身而出,救了他们一家。
我们的生命就像一根燃烧的蜡烛,用光阴发光发热,最后燃尽,这就是生命的轮回。喝了不老泉,虽然可以长生不老,但就尝不到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也体会不到生命的自然规律,就如同路边的石头一样没有活力。故事里的帕克一家就喝了这种泉水,活了好多年。光阴被卡住了,眼看着时光轮回,自己却一点儿不变,永远也尝不到从年轻到年迈的滋味了。所以,自然的生命最神圣!
朱自清是现代中国著名的诗人和散文大师,读朱自清《背影有感》。大多数人对朱自清的诗并不是很了解,但说起散文,大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那篇《背影》。
《背影》是朱自清的散文代表作。这篇散文短小得只有千余字,为什么会给人留下这么难忘的印象,它的艺术魅力究竟何在?俄国作家高尔基回忆自己在少年时,读完福楼拜的小说《一颗单纯的心》后,曾被这个朴素的故事感动得如痴如醉,《背影》比起福楼拜那篇小说来,篇幅更短小得多,情节也更加简短,却同样也激起了读者的感情。
《背影》所以能感动读者之处,在于对父亲的这种回忆,最重要的是他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和许多读者一样,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片段:一是胖胖的父亲蹒跚地穿过铁道,跳下去又爬上来,就是为了给儿子买橘子;二是父亲的来信:“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厉害,举著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写得平静自然,我们吟于心间,会与作者发出一样的感想。我们不能忘记这两个动人的情景,我们不能忘记那父慈子爱的诚挚之情。
我不知道,也无法预测,将来还会有多少人会被《背影》所感动。
读了《背影》这篇课文之后,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父爱是多么的伟大。知道了父亲可以为孩子失去一切,可以为了孩子去做任何事。
背影中的爸爸为了给儿子买橘子的那一个段落让我极为感动。一个爸爸为了让儿子吃上橘子,尽管自己知道自己是一个胖子,而且翻越月台十分艰难,可他还是不需要儿子的帮助,而且坚持一个人翻过月台。最后他买到了橘子给儿子,心里才放松了下来。一个衣着虽然朴素,但是却充满爱的父亲。
天下的父亲都是这样,当然我的爸爸也不例外。有一次,我要去临海上学,由于路途遥远,所以必须要爸爸妈妈中的一个人负责送我去学校。尽管两个人都是忙中之忙,可是爸爸还是从百忙之中抽出空闲来送我。上课时要认真,不要走神啦。睡觉时不要乱踢被子了。......可见,父爱是多么的伟大啊!
父爱是伟大的,我永远也忘记不了父亲的形象,因为他已经深深地烙印在了我的心里。
前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叫《背影》,它的作者是朱自清
这一本书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是背影。第二部分是三家书店,第三部分是你我,第四部分是独白,收录了朱自清最具代表性的散文杰作和诗歌名篇。
其中让我最感动的是《背影》,那是在作者二十岁的冬天的一天,祖母去世后,父亲办完丧事,父子同到南京,父亲送作者上火车北去。父亲还不放心儿子而要自己去送;从寻找座位、反复叮嘱;亲自去买橘子。作为父亲对儿子的关怀、体贴、爱护,使儿子极为感动。这印象经久不忘,并且十年之后,想起来,那背影就出现在晶莹的泪花中。
我读后被这情景深深感动,它体现了父亲对儿子的关心,表现了人间真挚的父子之情,朱自清描写细腻、真实、深刻,在这极其平常中表现出的感情,却是极其珍贵的。父母之爱是伟大无私的,不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爸爸妈妈,他们在日常生活当中的每一天都对我无微不致的照顾和关心。记得有一次冬天,外面下着大雪,我发高烧了,这可就急坏了爸爸和妈妈,他们急忙送我到医院,因下雪打不到车,没办法爸爸只好骑自行车,妈妈抱着我坐在自行车左边的后座上,由于雪大路面太滑,爸爸一不小心连人带车的倒向右侧,可是妈妈抱着我的手丝毫没有松开,直挺挺的后背着地摔倒在地上,把后脑勺都擦破了,妈妈摔倒前明明可以伸出手撑住,不至于摔成这样,但为了我没有伸手撑一下,而我却躺着妈妈怀中安然无恙。到了医院直奔急症室,而她却没有自己先看。我看病回到完家,妈妈不顾自己疼痛,日日夜夜都守候在我身旁拿药拿水的,还给我烧粥,喂给我吃。 这就是父母无私的爱,每个父母都是这样,朱自清的父母也不例外,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任何回报。
"在路上"是一个平和、多角度,且行进着的词语,身体和心灵被脚步引领,一切都是不确定的,所有的方向都是自己的方向,虚无且真实,真实经历着且又形似梦境,张鸿、正雨、周闻道的散文集评。劳伦斯在《在路上》一诗中说:"那些孤单的叶子是风景的一部分,也是内心的一部分,是心灵遭受抚摸,也是生命被风吹拂的过程。"读张鸿的《香巴拉的背影》一书,我的心情是安静的,也是激动的,随着她文字的指向,看到了一个在路上的人的真实内心生活和身体活动,心灵是被悬置起来的,在流线型的风中游弋。
这是一种最为真实的心灵状态。读这本书,我忽然很感动,热烈的泪水不期然落下。也忍不住对从无一面的张鸿的旅行充满了猜测。从文字当中,我似乎张鸿是个绝为可爱的人,以至于冲动着想把自己的读后感命名为《"亲爱"的张鸿》。这或许就是这本书的力量所在,它给我们的是一种莫名的感动,是一种精神的契合和心灵的体贴;是一个人在远处看着另一个人在风景环绕的路上穿行,是一种远距离的张望和想象。
所有这些,是《香巴拉的背影》带给我的。读她的这些文字,我总是会想起沈从文的《边城》、徐霞客的《徐霞客游记》和阿尔多.李奥帕德的《沙郡年纪》等著作。需要说起的是:我和张鸿最初是陌生的,一直自觉地以为她是一位男士,后来还知道她和我一样,曾寄身军旅,后来转业地方。直到后来,我才得知张鸿原来是一位(生性好侠,不拘小节)女士。读她的《香巴拉的背影》,我能够觉察出,这是一位贴着大地旅行,在山川风景中不倦的游走者、发现者和体悟者。我读到她在中甸因为胃疼四处买药的细节的时候,忽然觉得文字中的张鸿是犹豫的,意志被身体控制,情绪在慌乱中呈现出一种本真的生命状态。
或许,我阅读的感动大抵由此肇始。在很多时候,一个人在路上本质是孤单的,再多的繁华和应酬也只能是身外之物。尽管张鸿在云南一路上都有很多朋友,但个人身体的疼痛和发现却无人替代。从张鸿的《香巴拉的背影》一书当中,我更看重的是她一个人在路上的那种发现的心灵和行走的个体生命的状态。风景和地理是不可更改的,唯有浏览、发现和体悟它们的人,才能够从相同的物事之中看到大同中的不同之处。正如我在书中看到的,每到一处,张鸿的发现除了宏大的历史、人文和自然背景之外,更多的是一个人贴近自然和人文事物的思维颤动和内心情绪。
比如她的《松赞林寺的转经筒》、《碧色寨:时空遗忘的角落》、《众神汇聚卡瓦卡布》、《"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做个土司"》、《静雨版纳》、《四月走云南》等文章,都是极具个性,在大同的风景中呈现个体的色彩的。记述旅行文字,不自觉被大风景笼罩和统辖,忘我趋同的多,局部和细节呈现往往是凸显作家个性的必由之路,张鸿是深谙其道的,她在个体的穿梭和瞻望中,以个人的独特性情和趣味关照大地风景与人文遗迹,以灵性和智慧的文字说出了自己(一个人)在恒久之物面前的生命和心灵痕迹。
这些痕迹是明亮的,光芒内敛而又令人温暖和感动的。可以看到一个人的生命温度和品行素质。在这本书中,张鸿的个人形象是朴素的,是不动声色的大气和极致的收敛。她的一些在旅途中写人记事的文字,如《夜有一张脸》、《文面的喃奶奶》、《洛克:卓越的行者》等文章,显然是对他人的一种精微发现和立体刻画,是陌生的混合,也是熟悉的参阅。读这些文字,我甚至想到了张鸿一个人在云南境内独自行走的步伐和表情,她的看到和想到,说出和未说出的那些,或许比现在的这些文字更为丰富和博大。
我不是说张鸿没有用文字很好地说出自己在云南的物事,而是一些事物本身是不可被说出的,文学写作应当有着对本真的隐藏和疏离的品质和要求。而隐约于文字之后的那些,是留给阅读者的。我在读她的《"自由岁月"》一文的时候,被张鸿引用的波德莱尔:"让我们好好爱自己"和她一个人在束河游走的心灵姿态所感动,柔软的河流,犹如柔软的情感和内心,一个人在自然之中,被更多的水和草木,蓝天和光线所包容,被自由的个体生命释放成为一种简朴的生活与生命愿望。正如张鸿所说:"耳在风中,目在景里,心能达到的地方也许就是自己的情感和生活所及,读后感《张鸿、正雨、周闻道的散文集评》。让我们好好爱自己。"
我相信,张鸿的《香巴拉的背影》一书中的文字,就是我所理解和向往的"在路上"的最好的文字表现。作为一种旅行记录,这些文字是沉潜的,准确有度,不事做作,表现的是一种从容的行走状态,是内心与万千风景和遗迹的灵魂混合和生命体验。而作为文学的散文写作,张鸿的这些作品是令人肃然动容的。它们完全区别于那些纯粹的旅行写作,她不但记录了大地风景的自然形态和瞬间流光,也记录了一个人置身其中的灵性痕迹。这是一种融合自然,出脱灵魂的散文写作,在这些文字当中,还有她个人的生命和灵魂的确切形体和美丽光亮。
是谁的背影?总穿梭于危急的地方,把我从苦恼中救出?是谁的背影?总守候在病床的旁边,熬红了双眼却不在乎?是谁?是父亲!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如花从那一刻绽开了……祖母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风雪交加!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摆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
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境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又要如何报答父母的深恩呢?父亲,在失败时鼓励,在成功时严厉,需要时帮助。没有华丽的语言去形容默默奉献的父亲,用上所有的语言也不够。但他为孩子付出的,一点一滴积起来是一个大海,一粒一颗堆起来是一座大山,一片一朵凑起来是一幕天空。翻开陈旧的相册。你记起了吗?心中那沉甸甸的关爱,就是父亲为你做的平常而又非凡的事。
:《背影》是一篇描写亲情的文章。我觉得这篇文章写得很出色。虽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内容十分丰富。由于大部分的字很浅易,而且句子通顺,因此读者很快能领悟内容。作者把文章描绘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阅读期间,当父亲去买橘子的时候,令我非常感动,我也像作者一样情不自禁地流下泪来。
文章的主题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故事开始的时候,是描写父子处身于艰难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也刚刚失业。办了丧事后,他们到了南京。父亲要在那里找工作而他度过几天后就要从那里回北京念书。在车站上,当作者看见父亲托茶房照应他的时候,作者心里认为他很婆婆妈妈。可是,看看父亲那么辛苦地替他买橘子,他的泪很快就流了下来。之后,接到父亲的信,令他想起父亲当时的背影。
我觉得这篇文章给了读者一个十分重要的启示:父母常常再三地告诉我们要小心或努力读书,他们始终都是为我们着想、希望我们能做一个好人。所以我们要好好对待他们,不要辜负他们对我们殷切的期望。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儒林外史》全书以一位正直文人王冕的故事为引子,接着写了周进、范进中举的故事。周进是个老童生,一生之中科举不得意,直混到给商人管帐的地步。在商人的资助下,他捐了个监生,又先后中了举,成了进士,官至广东学道。在南海主考时,他拔了五十四岁的老童生范进。范进中举后,竟发了疯病,被丈人胡屠户一巴掌打醒。
范进中举后,书中这样写:“他笑了一声,道:‘噫!好了!我中了!’说着,往后一交跌倒,牙关咬紧,不省人事。灌醒过来,竟发了疯,一边叫‘我中了!’,一边往门外飞跑,一脚踹在塘里,挣起来,头发都跌散了,两手黄泥,淋淋漓漓一身的水。此时竟需要他平日害怕的胡屠夫打他一巴掌,他才清醒过来。”他周围的人在他考中前后也俨然两副嘴脸,其中尤以胡屠户表现得最为典型:先前的“现世宝穷鬼”一下子变成了“贤婿老爷”,连“尖嘴猴腮”也顿时变成了“体面的相貌”这个故事揭示了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及整个社会毒害之深。
《儒林外史》之所以广为流传,其主要优点有三:
其一是小说的讽刺艺术:《儒林外史》讽刺的矛头虽然直接落在某一个人的身上,却始终使人感到人身上的罪恶归根到底是社会的产物,是当时的科举制度造成的罪恶。比如像周进看见号板一头撞倒,范进听见中举忽然发疯,马二先生游西湖无心赏景,只是大嚼零食,留意于自己所选八股文的销路,都使人感到是那个社会造成的。
其二是《儒林外史》在讽刺上并不排除夸张:像严监生临死为两根灯草不肯咽气,周进撞号板,范进中举其母快乐得一命呜呼都是。但作者的夸张并不使人感觉虚假,而是从现实生活中提炼出来的。
其三《儒林外史》的结构独特:它没有贯穿全书的中心人物和主要情节,而是分别由一个或几个人物为中心,其他人物作陪衬,组成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故事。每个故事随着有关人物的出现而展开,又随着有关人物的隐去而结束。
《儒林外史》以封建士大夫的生活和精神状态为中心,揭露了科举制度对士人的毒害,进而讽刺了封建官吏的昏聩无能、地主豪绅的贪吝刻薄。附庸风雅的名士的虚伪卑劣,以及整个封建礼教制度的腐朽和不可救药。
《儒林外史》是一本长篇讽刺小说,主要写了清朝的一些读书人观念是读书只为了当官,心中只认为“书中自有黄金屋”,所以,只有极少的官是清官。
《儒林外史》中,我最喜欢的是“王冕的故事”,“王冕的故事”主要写了元朝末年,有一个人叫王冕,在诸暨县乡村居住;七岁时死了父亲,他母亲做些针线活,供给他到村学堂里去读书。王冕在隔壁人家放牛,每月给他几钱银子,还一边放牛一边读书,在这样的环境下,他12岁,就对天文、地理、经诗、了如指掌,无所不通。
一天雨后,王冕来到湖边,湖里有十来枝荷花,花苞上清水滴滴,荷叶上水珠滚来滚去。王冕一看从此对画画感兴趣了,初时画得不好,画到三个月之后,那荷花精神、颜色无一不像,就像是湖里长的。路人见画得好,也有拿钱来买的。王冕得了钱,买些好东西孝敬母亲。
长大后,朝廷让王冕当官,王冕执意不去,躲在了深山。我觉得王冕清高孤傲,不同留和污。有的古代把读书当成敲门砖——“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圆如意,书中自有……”。为了财富,他们可以废寝忘食地读书,可以从黑发考到白发:八十岁才中了状元的梁灏,花白胡子的周进,考了几十年一朝中榜;欢喜疯了的范进……而王冕他不求名利,不为金钱,不为财富,这是一般人无法控制的。
今天,我读了——《儒林外史》这本书,使我深有感处。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离不开书的!
《儒林外史》所描绘的是一幅活生生的社会面貌图。人生追求功名利禄,古来有之。历史上有多少文人墨客曾经留下诗词,告诫世人要淡泊名利、宁静致远,然而人们始终无法走出功名富贵的怪圈。吴敬梓却与众不同,他将当时社会的角落投射得一清二楚。
吴敬梓是康、乾年间的名人,《儒林外史》所表现的正是吴敬梓亲身所历所闻,也寄托了他看重文行出处、鄙视功名富贵的高尚情操。以前曾经在课本里读过摘自第三回的节选《范进中举》,文中对于范进岳父——胡屠夫的描写是惟妙惟肖,在范进中举前后,胡屠夫的态度简直是天壤之别:“范进因没有盘缠,走去同丈人商议,被胡屠户一口啐在脸上,骂了一个狗血喷头……”“胡屠户站在一边,不觉那只手隐隐的疼将起来,自己看时,把个巴掌仰着再也弯不过来。自己心里懊恼道:‘果然天上文曲星是打不得的!而今菩萨计较起来了。’想一想,更疼得很了,连忙向郎中讨了个膏药贴着。”这些市侩之徒见风使舵、势利小人之形可见一斑。
《儒林外史》是一部讽刺小说,它把锋芒射向社会,客观地、写实地写秀才举人、翰院名士、市井细民。由于吴敬梓具有高深的文学修养,又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所以才能把那个时代,写深写透。他把民间口语加以提炼,以朴素、幽默、本色的语言,写科举的腐朽黑暗,腐儒以及假名士的庸俗可笑,贪官污吏的刻薄可鄙,无不恰到好处。
《儒林外史》虽然写的是明朝的科举、官场,但是它对于当今社会仍有其价值。社会在前进,但仍有不少人信奉“拜金主义”,物欲横流,一生都在追求名利,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历史就是明镜,而古典小说则是历史的缩影。读了《儒林外史》,我不仅为其写实的风格以及精妙的人物刻画所折服,从小说中体现出来的淡泊名利的高尚情操也深深影响了我。
余尝读吴文木之《儒林外史》,其书儒者之种种,光怪陆离,众生百态,不一而足,或吝啬,或迂腐,或势利,或恬淡,或浑雅,比比皆是也。
吝啬者如严监生之属,迂腐者如马纯上之类,势利者则五河县人之流也,恬淡者如庄征君,浑雅者如虞博士,文木老人皆述之以笔,其历历者如在目矣。
另有如五十五回述盖宽及其邻翁于雨花台绝顶望江上舟船之往来,红日之西坠者,愚窃以为殆有谓也:其述江船之逡巡者,非谓时人之去而后人之来,寓述往追来之意者乎?而落日之谓非喻礼乐文章之颓废也欤?噫吁兮,聊聊数笔而一至如是之思者,此所谓文木之高妙也。
夫难平者事也,无尽者欲也,而皆出于人,是知世间善恶,皆自人出。夫人者无有穷而欲者无有尽,功名富贵,朝夕挂念,焉之此虚妄之物终为无益也?徒费尽心情,误尽流光,莫如啸傲林泉,梅妻鹤子,快然自足,极娱游于终日也。
且夫古之君子,温文尔雅,雍容敦厚,以正其身而推及人,行不言之教,助礼乐之闻,岂如文中之类,礼乐不行,教化不兴,惟知皓首穷经以为仕途,及仕则未知何谓仁义也,无论唐诗宋词文章辞赋也,而尽日所见惟黄白之物,所闻皆为官之道也。是以有泰伯祠群贤毕至,以复旧时礼乐之教化者,实文木之喟叹也。由是知之,八股之为害甚矣!
呜呼,圣道之不传也久矣,礼乐之不兴也亦久矣,而世人愚昧,不解名利之属终为虚妄,日追夜逐,靡有朝矣!夫庸知濯足沧浪,醉舞明月,伴药炉经卷,自礼空王之乐也欤?余既怅然,故虽有不才而敢不竭鄙诚以为此文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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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是《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德国的格林兄弟所写的。走进《格林童话》,我认识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还有豌豆公主…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姐姐,这两个姐姐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格林童话》的书,其中有一个青蛙王子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
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一位国王,他的女儿个个都很漂亮,尤其是那个小女儿。一天,公主坐在井边上,她把金球一抛,金球滚到了井里,井里的`水深不见底,她哇哇大哭起来。这时,有一只丑陋的青蛙说:“我可以把金球捞上来,不过我有几个条件,让我我陪你玩,和你坐一张桌子吃饭,用你的金盘子吃东西,和你睡同一张床。”当球捞上来以后,公主看到了那只丑陋的青蛙,不想兑现自己的诺言,但国王却坚持说:“你不管答应了什么,都得兑现你的诺言。”公主之好不情愿地答应了。晚上,青蛙要和公主睡同一张床时,公主终于不耐烦了,一下子把青蛙很狠地摔在了墙上,香蕉青蛙吃尽苦头,没想到奇迹发生了,青蛙被公主一摔,变成了英俊的王子。第二天,他们便举行了婚礼,成了恩爱的夫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我想:如果公主说话不算数,她也不会有真正的幸福,所以,欺骗和不守信用的人不会有好结果,一诺千金才是做人的本分。国王更是金口玉言,不然怎么会当国王呢?
通过青蛙王子的故事,我明白了做人要诚实守信,不要抱侥幸心理,不要耍阴谋诡计,不然不会有好结果。
格林兄弟出生于莱茵河畔的哈瑙(Hanau),具有很高创造力,将当时民间的文学资料搜集起来,并合而为一,哥哥雅各布·格林是严谨的史家,弟弟威廉·格林文笔优美,最后他们共同编成《儿童与家庭童话集》,亦即《格林童话》。
有人曾曰,没有读过《格林童话》的童年不算完整。这话一点都不夸张。书中的故事情节曲折、但不离奇;叙述朴素、却不单调,作者要表达的意境发挥的淋漓尽致。一个世纪以年来,一直倍受世界各国少年儿童的喜爱,孰不知,度过如花岁月的孩子们,又有几个不知道青蛙王子、睡美人和灰姑娘的故事?
书中充满了勇敢、坚持、冒险、神秘、梦幻的故事还有好多好多。美丽的白雪公主、狼和七只小羊、可爱的小红帽、小精灵;充满危险的黑森林,风光绮丽的城堡……这些奇妙美丽的意境、曲折迷离的故事情节,一定会让你有所启发。 此外,书中还有一些睿智隽永的民间故事,那些聪明机智、勇敢善良的劳动人民让人感觉那么的亲切。他们好像正透过故事告诉我们,如何区分善良和邪恶,如何与坏人坏事斗智斗勇,如何保持一颗快乐的`童心……
我爱看书,看书能使我忘记一切烦恼。"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先生说的一句话。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格林兄弟编写的,他们写的童话栩栩如生,含有丰富的想象力。我最爱看他们编写的《神奇的粥锅》和《三个小矮人》。
《神奇的粥锅》写了一位小姑娘家的家境很穷,但是心地很善良。正是她的善良使得她在最困难的时候,得到了一位陌生老婆婆送的一口神奇粥锅。如果肚子饿了,只要对着小锅说:"小锅,煮吧。"它就会煮出香甜的粥。小姑娘用这口粥救活了全村的人。《三个小矮人》又告诉我们:故事里的两个女儿一个丑一个美,她们的命运也截然不同。继母一次次要加害美丽而善良的小姑娘,却促使小姑娘有了好的命运,她能开口吐金子,她嫁给了国王。而歹毒的继母和丑陋的女儿最终落得了可悲的下场。
《神奇的粥锅》和《三个小矮人》折射出了一个共同的人生哲理:好运总是宠幸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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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摘录: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它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品味赏析:
这里的景色描写与文章开始部分互相呼应。作者把希望比作地上的路,告诉人们:只空有希望而不去奋斗、追求,希望便“无所谓有”;有了希望并始终不渝地斗争、实践,希望便“无所谓无”。人们只有向希望之路奋进,才会迎来新生活。表露出作者对当时生活的强烈不满,以及对新生活憧憬及炽热追求。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是鲁迅先生写《呐喊》。从这本书中了解了很多,了解了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伟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教。《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狂人日记》。《呐喊》作品选材,“多采自病态社会不幸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注意。”当时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是人“病态”灵魂。
《呐喊》自序,医病成了作者表述过去一个基本线索。写我帮父亲买药,后来父亲亡故了。接着写了我去日本留学,救助向父亲一样被误病人疾苦。在这篇序文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犹疑和孤寂,把这种感觉写得淋漓尽致,体现出了坦荡直率风格。“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一腔激情孤愤。这本书用了朴素,简单语言描写了生活中种种琐事总是把他得寸进尺触,抵向我们心灵和精神。给读者留下很多空间去思考和遐想。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短篇小说结集,作者真实描绘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社会生活,揭示了当时社会层次关系,对中国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观念进行了深刻剖析和彻底否定,表现出民族生活是忧患意识和希望社会变革强烈愿望。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语气,激励当时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希望沉睡中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假期中,我读了鲁迅的《呐喊》,这是我第一次接触课本外的鲁迅作品,感触颇深。其中的几篇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下面,我就发表我的见解。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第一部作品,他用辛辣讽刺的笔墨披露了封建社会“人吃人”的事实。通过吃人者的凶残狰狞及被人吃者的无助暗示封建社会两大对立阶级之间的压迫与被压迫。表现作者对广大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劳动人民的同情与怜悯,并希望旧中国的有识之士能团结起来,反对压迫,创造生机勃勃的少年中国。这一思想也是鲁迅写作的根本目的,他之后的许多文章都以描写劳动人民的生活为主,因此,他也被称作写实主义作家。《狂人日记》虽然后来被鲁迅本人称为拙作,但在当时却惊动文坛,鲁迅的作家生涯也就此开始。
《风波》在我看来是一篇有意思的作品。故事中人物的名字都以出生时的重量命名,如:九斤老太、七斤、六斤等。不仅表现作者丰富的想象力,也暗示了当时农村的衰败。文中多次出现九斤老太“一代不如一代”的话语,正表达了这一点。全篇通过人物的对话及村里人的变化展现了社会的人情单薄、阶级分明与封建礼教对人民的迫害。作者笔下的农村一片悲凉,也许正照应作者此时的忧伤心情,希望建立新世界的迫切愿望。
《阿Q正传》是我最喜爱的作品。小说情节跌宕起伏,人物个性鲜明。小说的开篇就用大量文字描写标题《阿Q正传》的由来,隐约便暗示了人物的悲惨结局。这样一个连名字也没有的人,无论如何只能是个小人物,一个封建社会的牺牲品。何况阿Q只是旧社会许多人的缩影,他的许多丑陋品质能在当时不少人身上寻觅到。小说中多次描写未庄人对待阿Q态度变化是一大亮点。阿Q是无名小卒时人人讥笑他,不把他当一回事;阿Q是赵太爷的本家时人们对他尊敬了不少;阿Q被赵家教训后,人们对他的态度又冷淡起来,甚至有些排斥。阿Q在城里发了财,与革命军扯上关联,人们对他则有些敬而远之;阿Q惹恼了赵家,他又被疏远了;阿Q被枪毙后,未庄人就自然说阿Q坏。这些具体表现了人们趋炎附势的心态,而官僚则只顾自己利益、见风驶舵。《阿Q正传》影响了无数中国人,至今,我们还能时常听到“阿Q精神”这样的词汇。《阿Q正传》正是一部有生命力的作品。
毋庸质疑,鲁迅是中国历史上较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至少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人参与新中国的革命,用文字为良药治疗了许多中国人麻木的心灵。我们应学习他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格力量,永远传承下去。
家中精彩的情节很多,例如“克定受罚”精彩的展示了封建礼教的虚伪和必然消亡。 “捉鬼风波” 表现了青年人敢于斗争的无畏勇气,使人读来感到畅快淋漓。“血光之灾”中瑞钰在难产中死去,使觉新突然明白了,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夺去了他所希冀的一切。小说笔调沉重,感人肺腑,揭示了“不抵抗主义”的破产。我最喜欢的情节是“鸣凤投湖”。
当鸣凤知道逼她出嫁的消息后,在深夜来到了觉慧的窗下,她希望能看到觉慧,向他诉说自己的痛苦和爱情。鸣凤几次敲窗的细节逼真的写出了这位少女痛苦焦急的心情,以及他对觉慧的强烈的期待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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