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就长得很丑,父母在我上一年级时就到外地打工,在学校同学们都不喜欢跟我玩,常常嘲笑我是没人管的孩子,我好自卑,好孤独,我好羡慕长得好看又有父母关怀的孩子。
去年有些好心人送给我们学校很多书,平时我很喜欢借一些童话故事书来看,我很喜欢《丑小鸭》这篇童话,因为我和丑小鸭的命运是一样的。丑小鸭刚来到世界上,除了它妈妈疼爱它,谁都欺负它,使它感到很孤单,我的内心很为丑小鸭打抱不平,我认为欺负它的小动物做的不对,在生活中,我们不应该嘲笑它,而应该帮助它。我又很为丑小鸭感到高兴,它后来变成了美丽的天鹅。
语文老师告诉我,每个人成长的过程中难免遇到挫折和失败,我们都要像丑小鸭一样,无论什么挫折和失败都要努力地去克服,不能光去羡慕别人,不然到最后仍然一事无成。做什么事只要有信心,就一定能做好。听了老师的话,我有了信心。任何困难和挫折都打不倒我,我要变成一只让人羡慕的天鹅。
当我们伴着“哇哇”的啼哭声来到这个世界时,犹如一只破壳而出的丑小鸭。
在成长的历程中,我们的起点或许很低,或许比同时破壳而出的小伙伴们起点还要低。上帝是不公平的,他将人的天资分为了高、中、低等,起点也各不相同,同时上帝也是公平的,他将人的毅力分为了坚定不移和漂浮不定,又将人的性格分为了粗心、细心,不断奋斗和不思进取,骄傲轻敌和谦虚认真。他将不同的天赋配合着不同的性格,创造了不同的人,又将他们抛到了不同的环境中。
没有一个人的成长历境是一帆风顺的,我们总会有不如意的纷扰,受到尖刻的嘲笑和讥讽,遭受挫折和不幸。我们的天资无法超越,性格也难以改变,但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后天的努力完全可以弥补我们无法改变的缺陷。天资并不能决定我们的命运,命运只有我们自己掌握。
丑小鸭的的确出自天鹅蛋,假如它当时不是生活在饱受讥讽的鸭群中,而是生活在令人羡慕、集万千宠爱的天鹅世界,没有后天的奋斗和努力,它还能美到“让紫丁香羞愧地垂下枝头”吗?
古往今来,多少人才在世俗的赞扬中湮没了。多少伟人身处逆境才崭露头角,而他们曾经有过丑小鸭的经历。
我愿意是一只丑小鸭,降生在历经风雨的人世间,饱受挫折。我甘愿奋斗,用勤奋蜕掉丑陋的外壳,焕发我本来的光彩
今天,我学习了一篇课文叫《丑小鸭》。课文内容主要讲的是一只处处受排挤的鸭子,却怀有一份美好的梦想,正是这份梦想让它不屈地奋斗,最终从丑小鸭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的经过。这篇课文告诉我们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不懈,不能放弃。
实际上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不是丑小鸭呢?
记得有一次,我准备出去独自骑自行车,刚下楼,我迫不及待地骑上了自行车,我两手握着把手,双脚踩在踏板上,一边骑,一边数:一圈、两圈、三圈。可是第三圈还没数完我已经摔了个“四脚朝天”了,我曾想放弃过,可想着想着,想到了《丑小鸭》这篇课文,里面的丑小鸭,他的挫折是我的百倍,他都能坚持下来,为什么我要放弃呢?于是,我又开始练习骑自行车了。
摔了一跤又一跤,终于在我不懈的努力下,自行车被我骑的越来越顺溜了,现在我都可以站着骑自行车了呢!我十分高兴。
俗话说的好:“梅花香自苦寒来”,我们要向丑小鸭学习,做一个不畏艰苦,坚持不懈的好孩子。
我曾经认为老师让我们初一的学生写《安徒生童话》的读后感,是因为大脑神经错乱。《安徒生童话》在我还没出生时妈妈就给我读了,老师竟让写这么幼稚的读后感。但当我无可奈何的开始写时,我发现我现在对《丑小鸭》的感受已不仅仅是“人做事要持之以恒”这么简单的道理了。WWW.juzitiandi.cOM
《丑小鸭》是著名的童话故事,妈妈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给我念这个童话故事,并告诉我:一个人要经历种种磨难后才能取得成功。而我幼稚的头脑就只停留在了这简单的故事情节和这短短的一句话中了。但当我今天再用我似乎有些成熟的思想去看这篇简单的童话时,我发现它可一伴随我们一生。
文中的丑小鸭“被鸭子咬,被鸡群啄,被看管养鸡场的那个女佣人踢,在冬天里受苦。”可是,他还是始终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啊,谢谢老天爷!我丑得连猎狗也不要咬我了!”;而且,他始终是充满着希望的:“我想我还是走到广大的世界上去好。”“我要飞向他们,飞向这些高贵的鸟儿!”所以,在他遭受了无数次的挫折后,他终于从丑小鸭变成了天鹅:“他不再是一只粗笨的、深灰色的、又丑又令人讨厌的鸭子,而是——一只天鹅!”
于是,我明白了:面对自己遭受的挫折,我们应该有一颗感恩的心——感谢父母生养了我们,感谢大自然给予我们生存下去的机会;我们应该始终充满希望——我们要坚信,挫折是暂时的,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总有一片艳阳天属于我们!
推己及人,我又想到:我们面对正在遭受挫折的人,无论是我们的同事,我们的学生,还是任何人,我们不应该像“鸭子”一样去咬丑小鸭,不应该像“鸡”那样去啄丑小鸭,不应该像“养鸡场的女佣人”一样去踢丑小鸭,而是应该相信,他也有一天会像自己那样“那么年轻,那么好看!”
而我喜欢这一篇同童话的原因主要是因为,文章中的丑小鸭是多么像我,虽然很多人都这么认为,但我的经历一定和他们不同。
在暑假里我读了许许多多的课外书,有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中的丑小鸭。这本书的主人公那就是那可爱的丑小鸭。
丑小鸭的妈妈把丑小鸭希望在大森林里的一棵大树上。有一天趁着妈妈不在的时候掉在了鸡窝里。这天小鸡们都从洞里跳了出来,只有丑小鸭,这个鸭蛋没有出来。它的兄弟姐妹们都嘲笑他说这个单真是孵化的真慢!后来丑小鸭破壳而出的时候,大家都惊讶的不可思想他们都说那只小鸡咋长的这么丑啊!当时丑小鸭。生出来的时候是灰色的毛。后来小鸡们都嘲笑他欺负他……丑小鸭离开了鸡家,他在路上。父女小孩儿,黄狗都打她骂他驱赶他。在冬天来临的时候,丑小鸭在冬天里快冻成了冰雕距离死就剩那一丢丢了。
丑小鸭很坚强。勇敢的去完成了他的梦想。丑小鸭生出来的时候就很丑。但是丑小鸭在小时候都被人类动物欺负驱赶排挤。嘲笑和打击。丑小鸭,并没有放弃,而且不屈服的奋斗,终于成为了高贵和美丽的白天鹅。在生活的道路一定不完全是一帆风顺,偶尔会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小挫折。不要轻易去放弃这个困难,要用心去做一定会一帆风顺的。
今天,我读了一篇安徒生童话《丑小鸭》,读完后,我的感触很深很深。
丑小鸭,一生下来,就长得特别丑陋,它一点儿都不像别的小鸭,那么可爱,那么活泼!因为长得实在是太丑了,所有的朋友都嘲笑它、排挤它,最后连自己的兄弟、姐妹也欺侮它、看不起它。还给它取了个难听的外号-----“丑小鸭”!在巨大的压力面前,这只可怜的小鸭被迫离家流浪,几经风险!在寒冷的冬天里,丑小鸭受尽了折磨。可是后来它却靠着自己的不懈努力,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成功飞上蓝天,成了一只美丽的、与众不同的能够在蓝蓝的天空中自由遨翔的白天鹅!
我们现在的中学生缺少丑小鸭的意志力。我就是一个例子,我在生活中经常碰到一些小小的挫折,我通常只是想起了两个字---逃避.直到今天上课学了丑小鸭这篇课文,我深深的熟悉了了一个道理:永不言败。
拿丑小鸭和自己对比,我才感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我记得有一次双休日,我在家里做练习题,被一道数学题难倒了,开始我本想动动脑筋,把它做出来,心想:我就不信斗不过你。可是越急就越做不出来,最后越做越烦了,干脆就不写了。我把本子笔一扔就看电视去了。
现在拿丑小鸭和自己对比,我才感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我要谢谢“丑小鸭”是它让我知道了:困难并不是孤立的,他是在你心中的一道纸做的墙,看似困难,假如你去尝试了,你就会发现,困难并不可怕。只要我们用120%的决心对待它,你就会成功!
我觉得,丑小鸭是我的榜样,我应该向它学习,学习它坚定地信念,十足的勇气和特殊的精神。如果有了这些我会多一份信念,多一份勇气和特殊的精神。做到最好,翻身做一只美丽的白天鹅!丑小鸭的精神将永远激励我的成长。
为了自己,为了将来,请相信自己,相信一句平凡的话:一个人的长相无论多丑,也不要嘲笑别人;如果你就是那个丑陋的人,就更应该奋发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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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们学了《生命 生命》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通过写动、植物以及人三个方面的事例告诉我们什么是生命,并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的。读了这篇课文,我知道了虽然生命很短暂,但是,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无论是一只小小的飞蛾,还是一截脆弱的瓜苗……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有不珍惜生命的行为。比如那些大白天睡觉的人,如果多睡一分钟,那他的生命就会减少一分钟;反之,如果少睡一分钟,他的生命就会多一分钟。在我们班里,就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比如说我们班的侯佳琪,将班里喝的水拿来洗头,要知道,现在地球的水资源越来越少,如果将他洗头用的水,捐赠给汶川大地震的人们,不知能救活多少生命啊!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必须好好的'珍惜。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我可以好好的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一切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我想: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掉,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心潮起伏。那拼死求生的飞蛾,那不屈向上的小瓜苗,都在用行动无声的告诉我:它们是多么热爱生命,多么珍惜生命啊!
即使那只飞蛾早已知道,逃不过人类的掌心,可它极力鼓动双翅,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即使那一截小瓜苗在没有水分的砖缝中只活了几天,但它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仍努力生活。它短暂的一生是不懈奋斗的一声啊!
在查看了本文作者杏林子的资料后,我更是感概万分。杏林子12岁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从那时起,她手不能抬,头不能转,脚能不走。在残酷的挑战面前她没有沮丧和沉沦。她以坚强的毅力自学了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成为了一位出色的作家。她现已出版书四十多本了,最震撼人心的是:杏林子把所有的稿费都捐给了“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读了这里,我知道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奋斗,是贡献。
学习了《生命生命》这篇文章,收获多多,感触多多。那极力鼓动双翅的小飞蛾;那不屈向上,茁壮成长的小瓜秧;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都让我深深体会到:生命应该受到尊重,生命应该受到爱护,生命应该受到珍惜。
是啊,生活中常有一些人的所作所为,让你感到:生命是可以白白地糟蹋的。
路边的乞丐,好手好脚,他们却宁可低下高贵的头,置尊严于不顾,向往来行人讨要;麻将桌上的年青人,青春年华,他们却不奋发好学,宁可荒废前途,置将来于不顾,整天在桌上消磨时光;不学无术的逃学孩子,聪明灵活,他们不珍惜父母创造的学习机会,少年不知愁滋味,上游戏室、外出闯祸,昏天黑地玩不停……生命对这些人来说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而我更多看到的却是那许许多多好好使用生命的人,让我敬佩的人。身残志坚的张海迪,面对死神的随时降临,她坦然面对。自学完了从小学到大学的专业课程,自学了多国外语,自学了中医、声乐等,她坚强面对生活,珍惜生命的佳话,被多少有志者奉为学习的楷模;助人为乐的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出差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虽然他的生命只有短暂的22年,但他的精神不但在中国代代相传,如今还漂洋过海,被外国人奉为至宝;温迪的外公外婆生前愉快地决定死后捐献完好的器官,尤其是眼睛角膜。多么伟大的老人,生前不忘关心帮助他人,死后不忘给人带来健康、光明!这样生命的意义不就是永恒的吗?
再看看我们班上,多少同学珍惜每天的分分秒秒,努力学习,积极向上,为长大建设祖国学好本领……同学们正用行动谱写出一首首生命的凯歌。
在我眼中,生命就是面对生活的微笑,生命就是面对困难的坦然,生命就是面对噩运的`不屈不挠。
生命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好好想过,更没有向周围的人问过,我觉得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太早了,可是今天我读了杏林子的文章后,我明白了自己应该思考这个问题了,并且我现在已经知道:生命是一只奋力挣扎,与死神搏斗的小飞蛾。虽然它的生命只有短短的9天,它也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生命是一粒香瓜子,不屈向上,努力生长,尽管它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只活了几天。生命是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每个人可以白白地糟蹋它,每个人也可以好好地使用它。
一个12岁的少女,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头不能转,手不能抬,脚不能走,但她坚强地活了下来,并活了63岁,她一生给我们留下40多部书籍,更让人震撼的是,她把自己的稿费全部捐给了“残障福利基金会”。她就是今天我读的《生命生命》的作者——杏林子。她是一位让所有人尊重的人,因为她不仅有顽强的生命力,她更有高尚的人格。
从这篇文章里我懂得,一个人生命有限,但给人类可以创造无限的价值。你的生命,你不珍惜,遇到点坎坷就趴倒、遇到点磨难就想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你连一只飞蛾、一颗瓜苗都不如!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妈妈总说要珍惜自己、爱自己这句话的意思了。所以,让我们像杏林子那样,热爱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活得光彩有力!
“我常常想,生命是什么呢?”
刚读到这句话时,我感到可笑:这有啥可想的,生命就是命呗!
这篇作文的作者——杏林子自十二岁起,就患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大部分受到损害,但她仍然坚持自修,最终成为文学史上的一位著名作家。
《生命 生命》,作者在写这篇文章时,分别运用了三个事例,来舒发自己对生命的热爱之情!但对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我们一个个有着鲜活生命的人,对生命却毫不在意!一只飞蛾在旁边骚扰着我们,其中不管是谁都很有可能把这只飞蛾送上天堂,但作者没有,当飞蛾在她手中跃动时,她感到了一股生命的力量,那样强烈!那样鲜明!于是忍不住松开手,飞蛾飞走了,一个小生命并没有在她手中摧毁。
这篇课文对我感触很深,课后我反复朗读了它,收获很多,一个幼小的瓜苗,可以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我们人也一样,无论你是在顺境还是困境,只要勇敢地面对就有希望。
一粒貌不惊人的种子,往往隐藏着一个花季的灿烂,一条丑陋的毛毛虫,很可能蜕变成为一只五彩斑斓的彩蝶,因为生命本身就是一桩奇迹!
生命是花,
绿绿的草地上,
微风摇曳着它的绚烂。
生命是树,
皑皑的森林里,
雪松傲立着它的挺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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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是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林·麦卡洛的长篇小说,小说叙述的是一家祖孙三代人的爱情故事,其中主线是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悲剧,作者以一种平铺的文笔演绎了克利里家族及相关人物的命运,其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不能谈情说爱,在遇到梅吉之前,他做到了,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是内心就发生了巨大变化,伴随着梅吉的长大,他们的感情愈来愈深,矛盾与痛苦也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可上天弄人,梅吉结婚之后,他们却又重逢了,而且拉尔夫也理智让位于情感,他们有了自己的儿子,梅吉也因此离开了自己的丈夫,可儿子后来又永远的离开了她,接着是拉尔夫的离去。梅吉,这个痴情的女人,将孤独的过完她的人生。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地在想:难道美好的东西只能因最深痛的巨创甚至于生命来换取吗?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牛郎与织女,外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斯嘉丽与白瑞德,无不如此。那么,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形时,是要一份刻骨铭心的爱,却要受尽磨难,还是要一份平静无波的情感,庸碌地度过一生?我想,我们要解决这问题,应该再不是什么难事,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好时代,我们是幸福的现代人。
说来我知道《荆棘鸟》这本书有点晚,是在大学的时候。不只一次在各种推荐必读书目里看到过,这就是最初的印象了,也就记住了。后来在图书馆借书时,也多次看到了。可往往只是随手翻翻就没有再继续看下去了,或许是时机未到吧,我一直都没有看。
至于是什么原因使我再次想起这本书已经不得而知了,我只是很急切,迫不及待地想要阅读它。于是便去图书馆找了又找,唯独没有它的踪影。我只好在网上在线阅读了,最初是断断续续的看的。可不自觉的越陷夜深,只要有时间便坐在电脑前一章一章的看下去。看完了,还意犹未尽,又看了不少他人的读书笔记。然后又看起了根据这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可以用震撼人心来形容。
这的确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伟大著作。值得一提的是,我在看这本书同时还看了另外一本时下流行的青春小说,也改编成了电影,可通篇看下来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故事很单调,人物更是没什么个性,语言也是我所不喜欢的,简直是味同嚼蜡,我算是有点理解这个词了。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知道,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起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可以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己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我曾听说过《荆棘鸟》这个名字,也意识到它绝不是一本讲鸟类的书。但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部如此伟大与成功的作品。又大胆地涉足了许多作家所不敢于或不善于书写的内容,以及一些我闻所未闻的生活。
这是一部包含对禁欲与命运的讨论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或新大陆生活的爱情故事。
本书主要讲述了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爱情故事。但在主线之外又有着几条线索,包括拉尔夫主教的升迁之路,德罗海达的繁荣与衰落,二战在多个战场进行,一个不知名的纳粹兵士在战后渐渐成为政界重要人物等。
本书虽仅有约50万字,但其时间跨度之大在我所读过的书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故事主线从1915年的新西兰南岛开始到1969年的梵蒂冈结束,历经55年,涉及十个国家及地区,背景更是可以追溯到1801年。
本书时间跨度之大,剧情之复杂,涉足地区之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更令人惊叹的是,作者考琳·麦卡洛用她缜密的思维与细腻的笔法使这169年里10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的事情都离不开主线。
没有一句话是多余的,即便是看似不经意的一笔都有着作者特别的意图,而每句话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比如作者先提及教皇喜欢自己及周边的人说德语,随后几页便有红衣主教们用德语对话的部分,紧接着就是拉尔夫主教在圣彼得大教堂中发现了一个德国士兵,而他就是未来的主角雷纳·哈森。这样的细节数不胜数。
这本书从结构上来看,分为七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虽然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作者仍保持着第三人称的叙事角度,伴随着适当的描写,尤其是心理描写,将读者带入到一个立体的,充满生活气息的世界中去。
这种叙事方法可能不是作者所独创的,但在本书如此大的时间跨度下无疑是成功的,且是相当成功的。若要讲述一个家庭的故事,自然不能将全部的笔墨用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一个人是不能代表一个家族的,且易使得剧情单薄。
因此本书随着时间发展带着不一样的主人公,这些人物的情感与性格都十分立体,独一无二,而且伴随着情节发展富于变化。这种设计无疑是十分少见的。其他小说一般采用一个或少数主角在经历了大量事情后性格和世界观发生大转变,而其他人似布景一般没有过大改变。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托夫》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如果时间跨度有本书之大的,一般非主人公仅是一个过客,不会去细致描写。这么做可能更为符合生活实际,但不利于故事的展开与表达效果。很显然作者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出现的主线人物有约20个,可以较为轻松地刻画人物。
本书在荆棘鸟的叫声中开始,也在荆棘鸟的叫声中结束。我认为,这给予了本书标题的同时也揭示了本书所想表达的主题。“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正如那将荆棘刺入胸口后奋力歌唱的鸟儿,“那歌声竟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那鸟儿可能正如梅吉爱上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上帝的拉尔夫主教的情形。因为爱他但得不到他而嫁给了一个贪小便宜,只会劳作的卢克·奥尼尔,忍受了几年痛苦又冷淡的生活,得到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女儿。终于得到拉尔夫的儿子后,落得一个父死儿殇的结局。
其实,对于这样的一个话题,我或许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因为我没有得到什么最美好的东西,更没有经历过什么深痛巨创。也许是我身在福中不知福,而深痛巨创被爱我的人全盘收下了。也许是我并没有完全读懂整部作品!这或许就是读书的乐趣所在,思考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对照自己的生活,反思自己的错误、不足,并带着新的眼睛去观察与认识这个世界。
梅吉,一个漂亮温柔,单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有着童年的不幸和快乐。爱着拉尔夫,却又不能得到他,只能向面对一个神那样,无力与上帝和教会抗争。只有在照顾小哈里时她才是快乐的,回味和拉尔夫在一起的情景才是快乐的,但是这种美好只能被上帝冷冷的隔开,而且远远的望着,内心在焦灼着。梅吉选择了酷似拉尔夫的卢克,目的竟然是为了有个孩子,有个依托,但实际是错了。
卢克只是一个能干的工具,一个砍甘蔗的能手,他的生命里就是甘蔗,金钱土地,女人只是一种非常好,非常美的调剂品。最终没能给梅吉一个家,连唯一的女儿朱丝婷,都是梅吉耍的小把戏才得到的。悲哀之至,卢克只爱自己,爱一切让女人厌恶的东西。又说拉尔夫,在多年后知道梅吉嫁人后,又杳无音讯,他才发觉心里还有梅吉的位置,满世界去找,当失去她的时候,才想到要得到她。他们背着上帝,偷来了戴恩,一个完美无瑕的翩翩少年,一个致力于现身宗教事业的年轻教士。梅吉守着戴恩心满意足了,就如同拥有了拉尔夫,但是戴恩终究是上帝的礼物,梅吉无能为力挽留不了他留在佛罗海达,只能是把从拉尔夫那偷来的还回去,还给上帝。戴恩,一个悲剧的礼物,只有上帝才能拥有他,可悲啊。
梅吉的妈妈菲,眼见着女儿的出生长大,重蹈着自己的覆则,去没能及时的拉一把,就好像看着她自生自灭,一切就结束了。菲,本是一个大家闺秀,爱上一个政治家,守着他们爱的结晶弗兰克,单独的与自己的家庭脱离,随着帕迪,一个老实巴交的好丈夫远离了自己的故土。有了弗兰克,她也就知足了,可是有一天弗兰克失踪了,永远的不会来了,菲的心也就死了。每天机械的重复着家务,心灵也麻木了,根本关注不到梅吉的变化。
但是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会隐藏压抑自己的情感,同时也是活得不快乐的一个女人。直到帕迪和斯图尔特的离去,菲才醒悟过来,“我只要看他一次,哪怕是一次”,菲才发现,她也爱自己的丈夫,可怜的帕迪呀。但是自始至终,菲都是一个坚强打不倒的女人。
正的悲剧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
只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爱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悲剧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香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悲剧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谢文学殿堂里悲剧的独特的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悲剧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写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己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己成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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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这段时光里,我阅读了《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这本书。其中有一句话,引起了我的深思:“把人性关怀放在首位。”究竟,是将学生的道德放在首位,还是成绩为第一呢?
书中,在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米兰,在一次偶然走进白果林小学六·三班,结识了“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兔巴哥”,和他们一起描绘出精彩的“白果林史册”:坏小子为米兰打架、面对歹徒,她巧妙地保护好了她的学生们,她误会了学生会诚恳的道歉、学生体育不达标,她会当陪练······
这样的老师哪个学生不喜欢,学生喜欢的老师就是好老师!之前开头所提到的问题,我想我已经有了答案······米兰,她走进了六·三,走进了孩子们的心,她用心在倾听孩子的故事,“我们在教育中要尊重一个人,必须要原谅他所犯的错误,就应该努力找孩子这些细节性优点,并把它放大。”这,就是好老师!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看了一本叫《漂亮老师和坏小子》的书,刚看一会,就被书中的幽默而曲折的故事吸引住了,还没过一天,整本书就都被我看完了。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是一本吸引人的书,书中的女主人公米兰老师是一个理解学生的好老师,她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善于领导,和教导学生。她教的班里有全校有名的坏小子“H4”,而且班上的同学都有自己独特的个性,全校老师都认为这是一个极差的班级,只有米兰老师认为这个班级很棒。她误会了学生,会主动当着全班同学道歉。大部分老师一旦学生犯了错误就又是写检讨,又是请家长的,而米兰老师就不是这样的,她是让学生自己认识错误,自己去改正错误。六年级时,她们班转来了一位胆小的男生叫李小俊。
李小俊经常跟女生交往,有时甚至和女生交换一些女生喜欢的东西,经常被坏小子“H4”故意叫成“李小妹”,可是在米兰老师的鼓励下,他变得越来越有男子气概,全班都对他这种突如其来的变化刮目相看。要毕业时,她竟在班上举行了一个“我很棒”家长会,让所有家长都重新的认识一下自己。
米兰老师就是这样总会做出惊人的举动来教育学生。我希望,我也能拥有这样的老师,但这个愿望又是那样的遥远,让人触不可及。
品味书香,诵读经典。好书伴我行,让好书带我遨游知识的胜地、故事的海洋;品读有价值又有文化蕴涵的经典故事。它可能是四大名著——《西游记》、《红楼梦》、《水浒传》、《三国演义》;可能是一套《百科全书》;可能是新生代作家的作品;可能是……可是我今天给大家推荐的是著名作家杨红樱的作品——《漂亮老师和坏小子》。在这个夏天,这本好书打动了我的心,令我爱不释手。
书中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师范大学中文系毕业的女大学生米兰本想做主持人,可是因为资金的问题泡了汤。
一个偶然的机会,她应聘为白果林小学六(3)班的班主任,因此与班里的“H4”,也就是四个坏小子——肥猫、米老鼠、豆芽儿和兔八哥,发生了一系列既温暖又有趣的小故事:她带学生们跳芭啦芭啦舞:她去家访,给学生带去了特别的礼物——用“谎言”送偏方;她用巧妙的方法教会了一个软弱的男生如何维护自己的尊严;面对险境,她用计谋教学生自己保护自己;她在上课前化妆,则体现了对学生的尊重;毕业考试之前,她竟然带着全班同学去踏青……米兰喜欢六(3)班的每位同学。最让我感动的是:米兰始终把人性关怀放在首位,自己犯了错会向学生道歉,正如子贡曰:“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
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同学们都十分敬重她,喜欢她;她认为老师与学生是平等的——学生犯了错要道歉,老师也一样。以她看来一个好老师最重要的是得到学生的喜爱,我认为这是对的,因为只有学生喜欢的老师才是最成功的。学生喜欢米兰的教育方式,我也喜欢,我希望自己也能遇到米兰那样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你们喜欢米兰老师吗?希望你们能喜欢她,希望你们读了这本好书后也受益匪浅!时代小学 五(2)班 章新月指导老师 陈革文点评:希望遇到自己喜欢的老师,这恐怕是所有孩子的愿望。
读了《《漂亮老师和坏小子》一书,小作者被书中的漂亮老师吸引,深深地喜欢上了米兰老师。文中,小作者讲述了自己喜欢米兰老师的原因,值得我们所有当老师的好好品味。
今天,我读了杨红樱写的一本书《漂亮老师和坏小子》,本书的故事由一位美丽年轻的米兰老师和六(三)班的坏小子组成,坏小子调皮捣蛋,而米老师是一位时尚、温柔、善解人意的好老师,它们演绎着一个又一个有趣而动人的故事。
作品讲述了师范大学中文系的大学生米兰,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被聘为白果林小学六三班的班主任,因此,与坏小子们发生了一系列既温暖又幽默的故事,她带领学生们跳芭啦芭啦舞,学生打架,不请家长、不写检讨,只要学生认错;她去家访,变着谎言送偏方;它允许学生旷课给猫看病;他叫一个学生如何捍卫自己的尊严;面对险境,她巧妙地用计谋教学生如何保护自己;她在毕业考试前,竟带着全班同学去郊外踏青;她能挖掘每个孩子的优点……
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我们常常教育学生要做一个高尚的人,而善良,富有同情心是作为一个高尚的人最重要的品质。如果米奇见死不救,他哥一步旷课,但是他也许就错过了一次非常美好的情感体验。”米奇是因为送难产的猫去医院而旷课的。在我看来,米奇的做法是正确的,如果是我,我也会这样做。但是其他老师却指责这个善良的男生,可见老师们仅仅关心分数和智力,却疏忽了更为重要的人性。在这样的教育下,学生们原本善良的本性能不被扭曲吗?在他们长大出了社会,就会面对他人的困难而无动于衷,见义勇为的人反被说成“傻瓜”,那么整个社会会成为什么样子?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融入了作者杨红樱对教育深层次的思考和探讨。米兰的教育故事让我明白,成为一名好老师,不仅需要知识、修养、严谨乐观的人生态度,更要走进我们,走进我们的内心。书中的米兰老师“把人性关怀放在首位”的全新教育理念,将给予家长和老师深刻的启迪。
我读这本书是,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给被那位老师所吸引,现在的学生,邮箱这样的好老师太少,寥寥无几啊!他尊重学生,他认为学生和老师的地位是平等的,这样的老师实在少见,是个难得的好老师。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是本好书,个人很多的教育与其弟,值得一看!
杨红樱的书籍,除了众人皆知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她的校园小说系列也是非常受欢迎的。比如这本《漂亮老师和坏小子》,就是我最爱看的一本。
《漂亮老师和坏小子》融入了作家杨红樱对教育深层次的思考和探讨。什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校长心目中的好老师是否一致?老师和学生的关系是否平等?现在,我感觉老师和学生根本不是平等的。老师说什么,学生就得做什么,根本没有商量的余地。但是书中的米兰老师,却好像是学生们的大姐姐一般,做错了事,向他们道歉,和他们一起玩耍……我多么希望也有这么一个善解人意的漂亮老师来教我们啊。
这本书中,我认为最能体现米兰老师特点的,就是在通过试用期后的“死鱼事件”中。教室里有一缸鱼,但最近却接二连三地死鱼。因为肥猫和其他三人每天晚上都借来钥匙看鱼,而每天鱼都是在晚上死的,所以米兰把怀疑目标放到了肥猫身上。通过调查,发现其实是鱼缸里的一条鱼在吃鱼,这才发现误会了他们。于是,在一节语文课上,米兰当众向肥猫他们道歉,博得了同学们的信任。在别的老师看来,这简直是疯子的做法:老师向学生道歉。但米兰无所谓,米兰就是这样,敢作敢当。
这是一本好书,我推荐大家看一看。
我开始读《尼尔斯骑鹅历险记》啦!
在很久以前,有个十四五岁的男孩子,长着淡黄色的头发,像亚麻一样。他长得很瘦,个子很高。他最喜欢搞恶作剧,我知道他叫尼尔斯豪格尔森。
一天,他爸爸妈妈做完家务后,准备去教堂。等他爸爸妈妈一走他就自由了,谁知道他爸爸妈妈出门之前就命令他在家读《福音书》。妈妈还给他搬了椅子让他坐在那里看。尼尔斯很不高兴地翻着书,无精打采的念了一会儿就困了,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我感觉尼尔斯的妈妈对尼尔斯很关心,还让尼尔斯读书,这样尼尔斯就不会感到没事可做了。我还想看看《福音书》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前几日,老师发给我一本故事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写的《尼尔斯骑鹅历险记》,本书内容丰富,十分吸引我,我被书中的故事所感动。
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人物是雄鹅莫顿,他带着小主人公尼尔斯游览瑞典各地的自然风光,增长了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经历了种种困难和危险。比如:他帮助大雄鹅解救小灰雁邓芬、帮助黑老鼠打败灰老鼠、帮助松鼠妈妈解救小松鼠等等。在帮助他人时尼尔斯也获得了快乐,并从旅伴和其它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最终,使他改正了自己以前的缺点,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大男孩。
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我要向尼尔斯学习,爱护小动物,对待朋友要互相帮助、团结友爱,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得到快乐成长。
一本好书就像一把吉他,弹奏出一首又一首悦耳的声音,让你领悦世间美好的声音;一本好书就像是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即将绽放出美丽的花朵,让你感受大自然的魅力;一本好书就像是一位哲学家,谈吐不凡,教给你许多道理。
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我读过的一本书——《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被这本书打动的不仅是精彩的情节,还有让我铭记于心的道理。
本书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的代表作,192019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迄今已被译成五十余种文字。书中故事情节比较简单,写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小男孩的故事,他家住瑞典南部,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里捉弄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般大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一只雄鹅也想展翅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全国,从家乡斯科讷省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八个月才返回。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当他重返家乡时,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许多地理知识,我还认识了许多植被和瑞典的各个地区,欣赏到了风景的优美,领悟到了成长的真谛。
这本书让一个乳臭未干的男孩子成功蜕变成了一个懂事的少年。我不由自主的想到了我,我和那个书中未经蜕变的男孩子有什么区别呢?我直到现在还经常惹父母生气,极少为家里分担过事情。然而这本书让我懂得了我该长大了。故事中的主角在和雄鹅经历了各种苦难后,终于长大了,而我为什么就不能呢?
我在此强烈推荐这本书,相信你会在这本名著当中学到很多东西。
尼尔斯是瑞典一位14岁的小男孩,他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作弄小动物。一天,他因为作弄一个小精灵而被精灵用妖法变成一个拇指一般大小的小人儿。为了不让家里的雄鹅跟随大雁飞走,尼尔斯紧紧抱住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高空。
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走南闯北,周游各地。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及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
这本书让我增长了不少地理知识,也对瑞典的旖旎风光无限向往,同时教育我要刻苦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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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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