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与儿子的快乐生活谁也不会忘记,让我们走进德国连环画作家卜劳恩的笔下,一起去看看吧!
我给大家讲一则《父与子》里的故事——《被盗的衣服与音乐的作用》。一天父亲要去游泳,衣服被一只调皮的猴子偷走了,但是父亲并没有生气,而是用音乐的力量迷住了猴子,让猴子不由自主地跑到钢琴边想看清楚里面究竟有什么神奇的东西。没想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被父亲与儿子推进了琴箱,开始了他们的“钢琴大演出”,把里面的猴子搞得七上八下,坐立不安,最后猴子无计可施,只好把衣服还给了父亲。
可爱的父亲,调皮的儿子和精美的图画形成了好看的《父与子》,我好喜欢!
在父与子中,有一幅引人深思的漫画:在华贵的大厅中,已获得大量遗产的父与子坐在长椅上,侍从们带来一只大虾,父与子显然是第一次吃这玩意儿,一斩、一砍、一咬,怎么也吃不下这只大虾,只能两眼无神地望着这虾。两边的侍从们看他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既而无计可施的样子,哈哈大笑,父与子听了,满脸怒气得走了出来。紧接着,出现了父与子在热香肠铺上的样子,他们正吃着香肠,眼中尽是欢喜,嘴上露出了满意的笑。
我领悟到:一样东西,虽有华美的外表,如无法让人享受,它也就不过如此。就如那只虾,虽红红的、十分诱人,可父与子无论如何吃不到,只能看,有何用?而香肠则不一样,外表没有虾诱人,却是父与子最需要的食物。
有一个小故事也是讲这个道理:两个商人横穿沙漠,一人带了许多水,另一人带了好多金子。结果那个带水的商人活了下来,带金子的则死了,因为他没有水。
对一个人来说,最实用的东西,才是最重要的。
《父与子》是由德国的埃。奥。卜劳恩画的,这本书画出了父亲与儿子的幽默感。如《喂天鹅》:父亲带着儿子来喂天鹅。结果食物都喂光了,天鹅就拍着翅膀大叫,父亲实在没有办法了,就把烟斗放在了天鹅的嘴里,天鹅就大摇大摆的游走了。如《汽车出了故障》:父亲开车带着儿子,结果汽车出了故障。父亲怎么也修不好。过了一会儿,父亲看见一个小孩滑着滑板车,父亲把腿伸到外面,也想滑板车一样滑了起来。看到这里,我不由为父亲的幽默感到敬佩。如《取火》:父与子在孤岛上做了一把弓箭,射死了一只海鸟。儿子看父亲在钻木头,感觉很奇怪。儿子想起来带火柴了,就把火柴拿了出来,父亲非常惊讶。
卜劳恩写了《父与子》这本书,受到了广大读者的欢迎。尽管如此,德国法西斯统治者却容不得他。一九四四年三月,他遭到逮捕,在临行的前一天夜里,他亲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么伟大的写作家,他要是还在,就可以再给大家画画了。
今天读了父与子之战争允许使用一切手段,内容是这样的:有一天,父亲带着儿子实在是无聊之极,就想到一个游戏,就学着当时正在打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海战玩起来。父亲说:“我们打水仗把,规则是,只要打中对方的一只船,被击中的船就要退出战斗,如果两只船都被击中,那就代表那方失败。”
游戏开始了,父亲让儿子现开炮,结果儿子太紧张了,没有打中,而父亲一下子就把儿子的船击中了,这下儿子不干了,他使劲把水向父亲的船打去,没想到又用力过猛,喷到外面了。这可怎么办了,输定了,儿子歪着脑袋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一个可以一箭双雕的主意。
当父亲又把水喷过来的时候,儿子把船向右移动(这是不允许的),父亲连着打了十多下才把“敌人”消灭。就在父亲洋洋得意的把胜利成果(儿子的小船)放到地上时,儿子突然把淋浴头打开了,一下子把父亲冲了个落汤鸡。儿子拍着手笑道:“小船的指挥官被消灭了,那么就等于是失败了,我赢了,哈哈”!
是的,战争可以使用一切手段,就是一个目的——赢得胜利。但我们期望和平,拒绝战争!
前几日,在女儿的要求下,读了《父与子》一书,书中没有文字,只有一幅幅幽默有趣,让人捧腹大笑的漫画。每副漫画下都蕴含一个发人省醒,耐人寻味的哲理故事。
记得读大学时,经常可以看到在报纸上刊登《父与子》漫画的部分内容。每次读后就会暗暗的大笑。漫画中,孩子总是那么的淘气,喜欢调皮捣蛋。而父亲总是无奈和落寞,这是对这个社会无情的讽刺。
房价股市高涨的今天,生活成本越来越高,一个个神话的出现和破灭让大部分人不知所措。只有赚钱才是硬道理,已经成为社会准则的一部分,所有人被这无形的枷锁缠绕着,无法摆脱。
漫画中的画面,给人予温馨。孩子的恶作剧无伤大雅,而真正体现出孩子的天真无邪。大人的世界他(她)永远不懂,他们只是在自己的行为世界里安逸的生活。
成长需要一个过程,也许某一天他(她)明白,世界并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而是要付出更努力的代价。现在他(她)还是小孩,为什么不能沉醉在恶搞式的漫画中沉醉自我呢!
我笑过,恶搞式的玩笑是孩子天性的表现。在读书漫画书时,我依然会沉醉在这种笑意之中。
合上书,故事结束,生活将继续。但这对快乐的父子将深深印在我们的脑海之中。
有这么一个家庭:父亲被称为“大胡子爸爸”,儿子被称为“淘气”,这个可爱的家庭总是发生许多有趣的事情。
一天,从厨房传出妈妈的叫声:“开饭了,开饭了,快来吃饭了。”大胡子爸爸听了立刻从房间里冲出来,还没坐下就已经拿起筷子“瞄准”一块红烧肉,“我夹!”“筷子下留肉,淘气还没来呢,快去叫他。”妈妈阻止了大胡子爸爸,大胡子爸爸不情愿地走向淘气的卧室,边走边嘀咕:“到嘴的红烧肉竟然让它飞了,太可恶了!”
大胡子爸爸刚走到淘气的卧室门口,就看到淘气趴在地上不知在看什么。“儿子,你在看什么呀?”“我啊?我在看漫画呢!”说完便埋头继续看。“快来,吃饭了。”“好—来了!”淘气有点不耐烦的应答,还是继续看着漫画。“快点,快点啊!”大胡子爸爸又催了一遍。“好!好!好!”淘气生气地跨出房门走向餐桌,这时爸爸看到地上的漫画忍不住多看了几眼,没想到这一看竟被迷住了,一页,两页……他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
这时,饭桌上的妈妈对淘气说:“你爸爸怎么还没来?你去看看。”淘气只好返回去看,没想到大胡子爸爸居然也趴在地上看漫画。顿时,淘气哈哈大笑起来,听到笑声的妈妈就走过来看看怎么回事,当她看到趴在地上的爸爸时也笑着说:“你们两个,一个是大漫画迷,一个是小漫画迷,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啊!”
这真是一个有趣的家庭,他们天天过着快乐、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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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它是一本有趣生动的漫画,是德国画家埃·卜劳思所著。这本漫画集反映了父亲与儿子真挚的情感。父亲先来到这个世界上,后来儿子也来到了世界上。人生的路上多了一个同伴,也等于多了一个朋友。
当父亲有困难时,第一个想起的是自己那聪明可爱又活泼的儿子;当儿子有困难时,第一个想起的是自己那幽默肥胖又老实的父亲。儿子小时候,儿子长大后,便是父亲的守护神。
这本漫画集共有一百九十五集,而第一集《羞透了的家庭作业》便像磁石一样吸引了我。父亲见儿子的家庭作业不会做,便帮儿子做,结果做错了,父亲被老师打了一顿。我知道,父亲虽然很爱儿子,但方法不对。
虽然画中没有一个文字,但还是让人强烈地感受到他们之间的父子情。例如《儿子的礼物》中,儿子送给父亲一个礼物,但由于不小心,礼物摔破了。儿子伤心地哭了起来。父亲没有责备他,反而安慰儿子。他捡起礼物碎片中的针,通了通烟斗,烟斗通气了!儿子这才明白,自己还是有意义的。
善良、乐观的父亲与调皮捣蛋的儿子,他们俩一起勾画出感天动地的父子情。
《父与子》是德国漫画家埃。奥。普拉恩的作品。
当我拿到这本书一口气就看完了,其中把鲸鱼当成金鱼养、偷偷在表演者屁屁上钉上钉子的儿子,躲雨蹭伞把别人举到肩上、喝醉酒买了四张儿童票的父亲,以及把父子屁屁的照片改成头像的摄影师……都让我笑得前仰后合。
《父与子》讲的是一个秃头、大胡子、慈祥、和蔼、幽默的爸爸和一个留着刺头、淘气、聪明、可爱的儿子发生的有趣又搞笑的生活故事,一个个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书中我看到了一对像朋友一样的父与子,他们这种善良、幽默、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值得我们学习。
父与子像一束阳光,始终照耀在人们心灵的最深处,因为在那里,孕育着一颗爱的种子。
每次在书店看书时总能看到《父与子》被摆放在醒目的地方,有时的我也会津津有味地翻看这本书。可在那时的我看来那不过是本有趣的漫画罢了。经过这次静下来的心细细品读,我才明白隐藏在趣味漫画背后的深刻含义。
《父与子》描绘的是一对父子温馨快乐的生活。一个长着刺猬头、调皮、可爱、喜欢搞恶作剧的儿子,长着大胡子、和蔼、善良、又经常被人嘲笑的父亲,他们上演了一幕又一幕的搞笑画面。而这也正是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的真实写照。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圣诞节事件。圣诞节来临,父子互相准备了礼物。父亲为儿子买了小帽子、枪和围棋当做圣诞礼物送给了的儿子。而年幼的儿子也用自己平时积攒的钱为父亲买了手套、拐杖和领带作为礼物。拆开礼物时父子看着对方为自己准备的礼物都落下了感动的泪水,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浓浓的爱意温暖了那个寒冷的圣诞夜。
平时的我们总是心安理得的接收着来自父母的礼物和爱,哪有想过父母同样需要我们的爱和礼物。礼物也不一定是物质的,只要在空闲时为父母捶捶肩,洗洗脚,同样能让父母明白我们的爱。爱围绕在我们的身边,我们要学会去接受与回应。
寒假期间我和爸爸读了父与子这一本书。书没有文字,只有让人目瞪口呆的图画。一幅幅幽默有趣的画面,蕴含着一个个耐人寻味,发人深思的哲理。虽说如此,但让我感到父与子之间浓厚的亲情,感到父与子之间的挚爱。
在大家的生活中,我们也偶遇到各种困难,但是只要家人互相帮助、互相信任,不论有多大的困难,都可以坚强的走过。
在这个故事中,我感到了父与子之间感情笃深,互相信任,心灵相通。
沟通,成为父与子之间度过问题的最大条件之一;可以让大家相互了解,也可以化解一些小矛盾,和父母之间架起一座心灵的桥梁。
沟通也是一门“艺术”,这个“艺术”的房间有一扇门,那就是诉说与倾听。假如文中的父与子没有相互沟通的话,我想儿子也不会被他爸爸所救,他的爸爸也一定会像其他家长一样,哭过之后一走了之。我想孩子与家长之间的关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沟通。一旦我们之间多多沟通,就会有了心灵交流,自然彼此之间就有了信任。家人之间会互相体谅,互相忍让就不会吵架过日子。
想起我来,平时总是和家人顶嘴,由不得赞起他们父子俩。所以我得一定要学习多多沟通、互相了解理解,才能幸福快乐的生活。
在寒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很有趣的漫画书。那就是《父与子》
虽说是漫画书,但是这本书对我们没有在学习上的危害。因为他就是讲一个可爱儿子和一个和蔼老爸之间发生的故事。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幽默、和蔼、宽容的大胡子父亲和调皮、聪明、可爱的刺猬头儿子形象。
这里面一个汉字也没有,却每一个故事都能让人轻易读懂,展现了生活的实质。《父与子》中的故事都源于现实生活中,主人公父亲和儿子是卜劳恩和自己儿子的真实写照。
我喜欢这本有趣的书《父与子》。建议你也去看一看吧!相信你也会像我一样喜欢上这本书的!
仰望星空,天外那浩瀚的银河曾引起无数人的遐想;仰望未来,人类那未知的前途唤起许多人的猜测。而艾萨克?阿西莫夫所著的“银河帝国”系列便是其中最明亮的结晶之一。
虽然我只读了其中的一本——《基地》,但已经被它那宏大的世界观和层层推进的剧情所吸引:这本书讲述的是人类开启了星际殖民运动进而统一了银河系,建立了银河帝国。一万年后,哈理?谢顿开创了能够精准推演未来的“心理史学”,从而预言出帝国即将覆灭。为了让覆灭后的文明尽快获得新生,他在帝国流放自己的“端点星”上建立起基地,正式启动了一个伟大的拯救计划。
实际上,我一开始读时是有点失望的,因为这本书虽美其名曰“银河帝国”,但作者对帝国和宇宙的宏观描写着墨其实很少,而更多是以许多个人的语言描写和心理描写作支撑来讲解帝国的政治和科技。我习惯了《三体》这种通过猎奇想象震撼心灵的硬科幻,《银河帝国》这样主要讲述人文世故的软科幻确实有些不合胃口,但是,当我深入阅读进去,发现了它的超凡魅力。
《基地》通篇是以基地的起源和经历的三次危机为线索,串联起许多中短篇小故事。每篇都是从一个人物的视角讲述他的事迹和思想,和其他小说常用的“上帝视角”相比,这种方法表达的内容很有限,也让我初读时倍感困难。但每当里面的人物以个人的口吻、平淡的语气讲解那令人赞叹的计划,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时,这种“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荡气回肠,却让我领悟到一种与上帝视角截然不同的感受。
这本书主要的剧情就是基地与周边王国产生冲突,以及基地的几位英雄力挽狂澜。第一次危机起因是周边四王国对基地的科技虎视眈眈,而基地军事上的弱小而难以反抗。基地的一位英雄塞弗哈定游说各国,使得他们相互猜忌进而相互制衡,谁都不敢将基地占为己有。基地又将科技以一种宗教的形式教育王国国民,于是在第二次危机,其中一个王国的执政者试图发动战争,结果尚未开战就被疯狂的教徒们瓦解。第三次危机时,一个禁止传教、售卖技术的科瑞尔星球向基地宣战,但此前基地一直与其进行科技贸易,贸易的中断使得科瑞尔星球民不聊生,于是只得结束战争。
威慑平衡、宗教统治、经济制约,仔细一想,这些危机的解决方案都影射着现实世界,且每一个都印证了塞弗哈定的一句话:“武力是无能者的最后手段”。确实,在联系了现实中两国之间的碰撞,我明白了有时动用武力的确未必是最佳的选择,这也让我坚信《银河帝国》是一本披着科幻外衣的社会作品。
虽然目前我仅仅读了《银河帝国?基地》,即便它的世界观和主旨还未完全展现,但是其中幽默的语言风格和绝妙的剧情发展已经深深吸引了我,这软中有硬的科幻小说也让我体会到不同凡响的快感。
我期待着去看这一系列的其他十四本书。
《基地》的读后感 篇1
《基地》讲得是银河帝国从繁荣走向衰弱的故事。作者以他天马行空的想象以及深入的研究写下这一本书。书中,作者细致刻画了人物的特点与性格。比如哈定,他不完全相信权威,而是会自己独立思考,提出疑问,从哈定说的:“这无异于一种病态——一种条件反躲,遇到需要向权威挑战时,自己独立思考的能力就完全关闭……”这一段话中就可以见一斑了。
《基地》中对未来的科技以及人物的描写,使我感到惊叹。当时的整个银河系中,居然有将近二千五百万颗住人行星,而且在川陀,竟然住着一位开拓了“心理史学”的伟大的数学家——哈里·谢顿。谢顿可以推算出未来所发生的事,他推出在未来,川陀会毁灭。作者在描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用上了百分率,更让人感觉到这个科幻故事的真实性。
作者阿西莫夫的对未来事情的大胆想象与细腻的描写让我感觉到这些未来的事情仿佛就近在眼前。帝国从繁荣走向衰败,以前曾发生过的事情,在未来又“故伎重演”,这是因为在未来人类还是一如从前的贪婪,依赖。作者通过书写的方式,不仅让我们看到了未来的新奇的科技发展,也让我们看到了现代社会及人类的不足之处。
这本书不但故事情节新奇有趣,而且有一个特殊的写作手法也让人感到新奇。那就是作者在书中插入的《银河百科全书》,让这个故事更加完整。
《基地》里的情节,描写及写作手法,让人难以忘怀,仿佛身临其境一般。
《基地》是一本怎样的书呢?额,我也不大清楚…作者可是大大有名,叫艾萨克阿西莫夫。最有名的是他的机器人三大定律(这个很牛的)。我也说大不来。
基地则是说写的银河系历史,是科幻小说。里边有个很牛的理论,叫心理史学,一个很牛的数学家,他发明了这个东西,通过这个,他可以预测银河系的未来。并知道了盛极一时的银河帝国将会衰亡,并将由此度过长大三万年的黑暗时间,为了将这个时间缩短到1000年,他组织了一群科学家,在银河系的边缘地方――端点星成立了一个叫基地的组织,为了对抗的银河衰亡而战斗着。
基地是这个系列的第一部,整本书由5个中短篇组成。看完这本书花了我两个下午,也因为时间比较仓促,可能还有很多地方没了解到。第一次只看到前2个故事,到今天花了一下午,到最后差点看不完,就看快了些。现在有内容都几乎不记得了。
试着记一下,第一个叫心理史学家,然后是银河系百科全书,接着市长,行商,行商皇族?忘了……
书里有3个牛人,第一个就是数学家谢顿,创立了心理史学,可以预测未来。成立了基地。第二个就是端点星也就是基地的第一任市长,哈定。利用宗教控制了对基地虎视眈眈的四国,而且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了周围的国家。第三个人是候洛,出身于基地外的星系,最终却当上了基地的市长,并用商业战败了最后的敌人,本部书就结束了。
书是写与196几年的,所谓的科幻是那个时候的科技,其实还是差了很多,至少还没有计算机,不过这并不能掩盖这本书的精彩,可预测未来的心理史学,虽说在现世不可能成立,但仍十分出彩,利用宗教传播科学,控制国家,这段是本部书看的最爽的部分,哈定这个人在书中是个了不起的英雄人物。之后的候洛在宗教无法控制的情况下,解决了第三次“谢顿危机”。商业打败了武力。
记录一句话:最后使用武力的都是无能者。
1941年,21岁的阿西莫夫想出了一个崭新的科幻点子:撰写一部发生于未来的历史小说,描述“星河帝国”衰落的始末。然后,他在整个40年代,总共为基地系列写了八个故事,后来都归入《基地》三部曲。
在遥远的未来,人类在银河系如蝗虫般繁衍扩张,直至统一整个银河,发展成为一个统治超过2500万个住人行星、疆域横跨十万光年、总计数兆亿人口的庞大帝国——银河帝国。帝国建国后的12020年,一个刚满32岁的年轻数学家哈里·谢顿开创了“心理史学”,这门学科能用数学公式准确推演全人类的未来。谢顿运用“心理史学”,推论出“银河帝国”会很快灭亡,之后会有长达20000年的“黑暗期”。为了人类的未来,为了缩短这个“黑暗期”,谢顿在其有生之年分别在两个地方建立了两个有着各自任务的“基地”,作为以后“第二银河帝国”的种子。大约150万字的《基地》系列故事就是围绕这一主线展开。
我从去年底开始,陆陆续续花了一个季度的时间,看完整个《基地》系列。在我看来,这部著作至少有三个方面的不可取代性:
一是其表现出来的深邃的历史眼光。
谢顿是一名数学家,却跨界以统计、分析、预测为手段,介入历史、心理学、社会学的研究,并创建了一套名为“心理史学”的数学工具去分析人类的未来。
谢顿认为,人类个体的行为是无法预测的,但是人类群体的行为是可以通过某种数学方法分析出来的。而成功的分析必须依赖于两个必须的条件:分析的对象数量必须非常庞大,以尽量减少个人行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影响;被分析的对象必须不知道这个分析的计划,否则会多少影响到他们的行为发展。
“历史从不创新,只是一再重复”。如果可以观其大略,而不计其余,人类的历史是有迹可循的,这一点,我个人是深表赞同的。
二是关于机器人的一些思考。
在阿西莫夫的世界里,人类对于机器人的感情是极其复杂的。没有机器人的帮助,人类不可能冲出地球,建立起横跨十万光年的大帝国。机器人在高速发展的过程中,又不可避免地走向人类的对立面,导致第一次星际扩张失败,地球本体毁灭。经过漫长的斗争,人类消灭所有机器人,才得以建立“银河帝国”,并使机器人成为人类历史的一个禁忌,提都不能提及。
然而,最有讽刺意味的是,一直默默守护“银河帝国”到最后时刻,并推动“心理史学”计划顺利实施,保存人类复兴希望的,确保人类缩短“黑暗期”尽快进入全新复兴的,又恰恰是一个机器人:使用年限达到20000年、功能极其完备、近乎无所不能的机·丹尼尔·奥利瓦。
《基地》试图说明:机器人技术不发展,则人类没有办法挑战浩瀚宇宙;机器人技术过于发展,则必然走上挑战人类的道路,这是1940年代的阿西莫夫就认识到的一个两难命题。正是这种矛盾的心理,促使阿西莫夫在另外一个系列《我,机器人》中首度提出“机器人三大定律”,并沿用至今,“机器人学”这个名词也因此在人类历史上首度亮相。
三是隐藏在科幻背后关于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思考。
在整个《基地》系列里,阿西莫夫大约描述了30个左右的星际文明。这些文明,都各有各的特色,如果我们忽略科技的因素,就会发现这些表面千奇百怪的文明,其现实基础仍然是1940年代的世界各国,只是在星际文明这个大背景下,阿西莫夫从艺术的角度对文明的特质进行了浓缩、提炼和极端化。从这个角度来说,《基地》系列中创造岀来形形色色的星际文明,犹如《镜花缘》中的君子国、小人国、女儿国、犬封国、聂耳国一样,可以当成一本奇异游记来看。
在三十多个星际文明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两个:盖娅和索拉利文明,它们一个极度统一,一个极度自由,基本上就是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两个极端。盖娅文明的进化使得包括有机物、无机物在内的整个星球可以通过意识连结成一个整体,所有的意识都可以实现共享;每个个体既是个体,更是共体,以集体意志为意志;在离开母星体以光年为单位的距离后,个体仍然可以接受整体的意识和意志,从而实现极度的统一。
索拉利文明展现的则是极度的自由:在一个三倍于地球面积的星球上,只生活了几千索拉利人的成熟体,他们的肉体进化出一种命名为“转换叶突”的能量转换器,一个个体所转换的能量足以支持成千上万的机器人用于管理领地事物;他们信奉“他人即是地狱”,就算同类也互不来往,大事以电波形式协商;极度的向往自由让他们甘于居住于地表之下,而且不谋求任何形式的扩张;为了尽最大可能减少和外界的接触,他们甚至进化出雌雄同体,真正实现了绝对的自由。
在《基地》系列最后一本《基地与地球》中,阿西莫夫设计各种场景和反复讨论,似乎是试图说服读者(或者是他自己),盖娅文明的组织形式虽然和人类对自由的向往完全背道而驰,却是可以接受的。甚至在最后,他还专门设计了一个场景,通过号称拥有“不需要完全信息就可以做出正确选择”天赋的崔维兹选择用盖娅或者索拉利为蓝本建立人类新秩序,结果他选择了极度统一的盖娅模式,其原因就是,在即将到来的宇宙侵略中,我们需要统一意志!
也许,这就是阿西莫夫借《基地》系列、“心理史学”以及崔维兹,来对自己关于人类社会组织形式的思索做出一个结论。如果考虑到1940年代欧美各国最大的现实就是全人类联合起来抵抗希特勒的侵略,极度的集中因而可以理解。那么,如果阿西莫夫能一直生活到今天,他会怎么设计这个科幻寓言的结局,这倒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问题!
《基地与帝国》是基地系列的第二本,饶有兴趣地读完《基地》之后,我发现《基地与帝国》的结构跟前一本有很大的不同,《基地》都是中篇小说,一篇讲述一个故事,彼此之间既独立又有关联,而且以情节为主,人物本身的性格特点并不鲜明,两任市长之间实际上还有不少相似性。而《基地与帝国》中,除了匆匆了结贝尔·里欧思之后,就把大量的笔墨用在骡身上,从此开始了长篇的写作。
说到这里,里欧思这个炮灰真可怜,本来是帝国难得一见的将才,年轻强悍、富有魅力且忠心耿耿,就因为“以活生生的意志对抗幽灵之手”,结果看似轰轰烈烈的攻势就如同风中蜡烛一样,无声无息地熄灭了。当然《将军》篇章还是有着很多内容的,拉珊·迪伐斯在孤立无援之下采取的种种英雄行为,基地本身走向腐化与专制,独立行商的兴起和反抗,以迪伐斯死于矿区所代表的矛盾加剧等等,但是因为骡的强大光环,和作者对他的大篇着墨,这些人物和情节的光彩都轻易被湮灭了。
骡是迄今为止谢顿计划中的一个最大的变数,也是作者迄今为止最花心力描写的人物(不知道为什么阿西莫夫对其如此偏爱,除了哈里·谢顿,这是占了基地系列篇幅最长的一个人物。也许是骡有着奇异的精神力量,而这跟神秘的第二基地,甚至其后的大谜团盖娅有着本质的联系。)骡是个相貌丑陋怪异的突变种,从小就是孤儿,当他备受欺凌和歧视地长大,并发现自己拥有改变他人情感的独特力量,他自然而然地想要报复社会——通过称霸整个银河,让所有人在他脚下匍匐。但是,他仍然是一个善良的人,还拥有行吟诗人般多愁善感的心灵、浓重的自卑感和与此相对的要将一切袒露出来的高傲,也因此他用“骡”这个暗示自己残缺又带着侮辱性的名字命名自己(也许就是他小时候被人取的绰号),总之,他要这个难听的名字响彻银河的上空,要人人或热爱或惧怕这个名字。
当他用计假扮小丑结识杜伦夫妇,从而施展自己混入基地,并影响基地的计划时,他意外地遇到了一个不歧视他,并对他充满同情和好感的女人——贝泰,也因此沦陷,而导致他消灭两个基地的.计划破产。我相信,骡在贝泰面前的表现,很大程度上接近他自己的内心。他描绘的骡,是个理想中的高头大马巨搫——身材魁梧、勇武过人、毫无畏惧,唯一一样的,是他们一样拥有异能。而这个在贝泰面前时时瑟瑟发抖、有着不切实际浪漫想法和夸张言语的骡,也许正是小时候,一个时时被人欺负、渴望母亲无私关爱的马巨搫。两者都是他,只是后一者,他成年以后,就不会再在人前表露,或者是仅仅在把面前这些趾高气扬的人当成失败者和臣仆时表现出来,以满足心里的高傲和讽刺。
他自己说过:“这是我的弱点,我希望别人了解我。” 贝泰察觉了他的身份,并设法杀死了查处第二基地真相的艾布林·米斯。使得骡无法进击第二基地。这是他遭遇的一个重大失败,另一个重大失败也随之而来,他发现贝泰并不爱他,实际上,她厌恶他,骡费劲心力创建的辉煌帝国,对她而言是“迅速而卑贱的”,而且“我们已经击败了你,我死也瞑目”。
So,事业和情感的双重打击,但是骡并没有报复她,也没有回转她使之成为自己的禁脔,只是因为他的善良和骄傲。事实上,我对骡和骡所建立的帝国自始至终没有恶感,他很少伤害人命,他所建立的帝国,结束了银河间长期的战乱,使平民百姓得以安宁的生活。但,骡有一个,或者说两个致命的弱点,一、他无法生育,也就无法确定帝国的下任统治者,特别是有着他这样能控制人类的人;二、他很荏弱,寿命连常人一半都不到。所以他建立的帝国只是沙堆上的宫殿,注定面临失败的命运。一个伤感的故事!
毛姆在书中对人性的复杂有着深刻的解析与描述。
斯特里克兰那份对艺术的理想追求的坚毅,以及他那种不在意外界的一切眼光与议论,摈弃远离文明社会,只追求自己心里想要做的事,寻求灵魂的解脱,他的这种坚毅追求确实让人敬佩。但是正因如此,他不食人间烟火,残酷冷心,为了自己内心的追求而几乎伤害每一个人,包括善待他的人,这实在难以让人喜欢。他的坚毅与那种‘绝世而独立’(未必合适,差不多那意思)也值得‘择其善者而存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可以学习借鉴一些也需丢弃一些。
当然,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做人的方式,没有谁的生活方式就一定是好的,也没有谁做人的方式就一定是对的,是好的。好与坏的界限不过也是人类从原始状态到现在文明社会的过程中才出现的可以约束人的道德标准,这个道德标准因为从出生便开始往我们的脑子里灌输,所以当有人的行为偏离了我们的这个道德标准时,我们便难以接受,认为这就是不好的,不对的,事实上我们无法说清对与错。所谓的对错不过只是建立在文明社会的道德标准上。如果没有这个道德标准,那我们怎么才能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呢?
这世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人,无法有像斯特里克兰这种人的思想境界,然而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人正因为有七情六欲、善恶美丑、喜怒哀乐,有现实的追求,才能称之为人,才算完整?若人人都如斯特里克兰那般,那这世上也同样会缺少别样的精彩?
这世界需要像斯特里克兰那般孤独独特而又不凡的人,也更需要所谓的“俗人”。我想每个出现在世间的人,都一定都会有他存在的意义吧。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当时在上学的时候,有一个师姐她发了一条说说,最近那一段时间他放弃了所有的社交,放弃了所有的分散精力的事情,他只是专心的学习,专心地看书和阅读。
那时候他发了一条朋友圈,读的书是《月亮与六便士》。其实这本书对于我们而言听起来都是非常熟悉的,但是我们真正能够看进去的却没有几个。这本书的名字其实是随便起的,一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自从我看了书的序之后才明白,其实这本书与月亮没有关系,以前更没有任何关系,她只是一个巨大的隐喻。月亮比喻的是人间理想,六便士指的是物质和生活的实际。
也许在生活当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面临着这样的选择与抉择,到底是去选择实现自己的梦想,过着贫困潦倒的生活,但是内心却是非常充实的。还是愿意去选择物质上的富裕,但是精神上却并不一定那么富足了,可能是贫穷的,也可能是一般的情况,或许在内心还永远留下了没能实现梦想的遗憾。
人生就如同一场考试,接下来所有的经历都好像是一条条选择,一道道选择题,你到底该如何去选择,那一切都是你自己演绎的人生方向。
或许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你都要去懂得这些意义和奇怪的思想,你从来都不觉得那些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漫长而遥远的过去,你也不觉得你看过的那些书都会慢慢的消散在时间的云海里不复存在。
也许现在的年龄只是偶尔的小憩,也许所有的一切都并不漫长而遥远。
时光总是能够带给我们不一样的经历。
然而相信时光和相信你,那么所有的选择也许都会重回正轨,没有什么事大不了的。
我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平庸的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毛姆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的战斗。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又孤独的离开。尽管在人生中的不同时间段都会有人来陪我们走过一段生命旅程,但是没有谁会是谁永远的陪伴,我们注定孤独的走过自己的一生。
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一种孤独,不是做一些事没有人陪伴,而是做一些事没有人理解。我们当中有的人可能一生都在执着地希望被人所理解、所承认,但这个愿望似乎很难达成。
现实社会中的钟子期和伯乐总是那么的可遇而不可求。可是不被理解,不被承认又如何,只要我们遵从自己的内心,过着我们自己心中所想的生活,孤独又算得了什么呢?无论如何,请一定要记住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都只是滚滚向前的时代浪潮里微不足道的一员,我们疲于生计,日复一日的重复着索然无味的生活。
我初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主人公是个疯子,他不仅放弃了体面的工作,还抛弃了自己的妻儿,而这仅仅只是因为他头脑中突然冒出的一个荒诞的想法。但是现在我却认为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勇敢的人,在众人都只看见满地的六便士时,斯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自己的月光,为此他抛下一切不停的流浪,最终流浪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了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
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渐渐磨平了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耐心,我们不再对安稳生活以外的东西产生兴趣,我们慢慢地成为了一个个只会赚钱的机器,没有思想,没有灵魂。但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也许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曾有过那样一轮明月,那样一方田野,但未必人人都会有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放弃一切重新开始的勇气。
也许只是我们心中某一时刻突然冒出的想法,也许我们会觉得它很荒诞,但是人的一生总要为了自己而活着,为了自己心中所想疯狂一次又如何,愿所有人都能充满着激情去对待生活。我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抬头看见自己的明月光。
我在看前五章的时候,真心觉得这本书应该是晦涩难懂的,只有那种潜心钻研的人才看的下去。直到两个月后重新拾起这本书,才知道那前面的铺垫与后文的曲折有多么大的反差。
我曾经形容我看这本书的感受,每翻一页我的眉毛就会惊奇地上挑一下,斯朱兰家庭的美满,到斯朱兰为艺术出走,到古德家庭美满,再到古德妻子为爱跑路,跌跌撞撞,斯朱兰的生活却从来没有激起过一丝波澜。
艺术,是他生活唯一的光。
同样是偏执,同样是渴望,斯朱兰的形象让人惊讶又讨人喜欢的多,他的鲁莽,他的狂妄,他的惊世骇俗,始终如一。尽管作者笔下的他那么令人讨厌。
但我始终不欣赏。放荡不羁,野蛮无理,为了自己的渴求不去在乎其他人的感受,甚至给他人带来伤害是不可取的。你总归是要生活,要与这个世界接轨,你既没有办法摆脱俗世,又有何理由叛逆?
题外话。我真的被古德先生感动到了。当他面临难以言说的痛苦,他比起斯朱兰太太更是个明眼人。他看透了那些假装和暗流涌动,仍然流着泪狠下心闭上眼睛,他是个温柔的人,他近乎绝望地爱着那个女人,即使她抛弃他,唾弃他,用尽全力伤害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可他也只有卑微地躲起来,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悄悄注视着所爱之人,泪流满面,喃喃自语。
“我不能走啊,她要是出事了我不在怎么办啊……”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在书友们大都在诟病翻译生硬时,我却在读到一些人物对话时难掩会心一笑,我喜欢这个翻译的调调,读来俏皮又不失深意。
我不懂斯朱兰,因为我与艺术绝缘,但这并不妨碍我怀着极大的好奇心去"窥视"这个天才艺术家的一生。他性格乖张不羁,对德克的嘲弄、鄙视甚至伤害,令人发指。但他在大溪地留下的那两滴泪水,以及付之一炬的绝世遗作,又让人释然了,他并非为这俗世而生,又何必用俗世之方圆去约束他。
虽说故事关于一个艺术家的生平,但我更多地从中看到了关于友情、爱情以及亲情的温馨和残酷。那个画得一手烂画却鉴赏力惊人的荷兰胖子,透过纸面油腻腻地朝着我笑……他的第一任妻子,永远优雅得体,却让人只想与她走成两条平行线……那个为他自杀的情人,寡言,沉静,你永远不知道她内里的急风骤雨……还有那个大溪地土著女孩儿,坚忍,执着,她的字典里没有艺术二字,但她生活过成了艺术……喜欢这些丰腴的人物形象,纵然现实骨感,仍旧可以在书中与他们聊聊天……
三国时期,北方的曹操兵多粮足,为了统一天下他准备把江东的孙权灭掉。曹操带了八十万大军讨伐江东,江东的大臣大部分提议投降,也有人主张战斗、、、、、、想法不同,这让江东君主孙权很是左右为难,大将军周瑜力主抗操,他提出曹操有三大弱点:一、曹操后方不稳,北方有韩遂等人作乱。二、曹军不善于水战。三、曹军长途远征疲惫不堪,曹操必败无疑,孙权决定联合刘备共抗曹操,他们费劲心思、绞尽脑汁想了计策,还请诸葛亮借了东风,火烧连环船。在孙刘团结对敌下,曹操大败而归,从而形成三足鼎立。
这就是三国里的火烧赤壁,这个史记告诉我们,孙权虽然势力小但团结一致,而曹操小看了孙权所以败给孙权,告诫我们平时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不能骄傲。
今天,我百般无聊地打开语文书,当我翻到83页时,忽然看见了一个醒目的课题——《赤壁之战》,我马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初读一下,我知道课文主要写了在东汉末年时,曹操率领八十万大军攻打周瑜的三万军队。周瑜的足下黄盖将军,想出了一个计策:就是用火攻。结果曹军被火烧得打败。
文中曹操主要因为太过骄傲、太轻敌,所以才会失败。记得有一次,我与一个朋友比赛游泳,因为我游泳速度是队上的第二名,而他总是包尾巴,所以我一点也看不起他。一开始,我便远远地甩过了他,我看着他像个小豆一样在远处慢慢游,心里便漫不经心起来,速度随之也越来越慢,结果不一会,他便超过了我,让他占了第一位。唉,我从这件事中吸取到了,做事一定要专心致志,不能骄傲、轻视对方,否则往往会失败。
文章中也是一样,曹操过于骄傲,骄兵必败,而东吴的将军黄盖既知道自己的实力,又知道敌军的底细,知己知彼,所以百战不殆。
《火烧赤壁》和《草船借箭》比起来,我或许更偏爱于《火烧赤壁》,我觉得他很有意思,更是把这些名将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
主要写了:刘备和孙权两人与曹操斗智斗勇,孙刘两军借助大火趁势猛攻,曹军大败的故事。
战争永远是残酷的,多少人因为战争而死在战场上,唉,什么时候才能停止呢?《火烧赤壁》讲的就是战争!说实话,我读完之后,用现在话说,倒觉得周瑜和诸葛亮挺阴的,的确是这样,比如黄盖被周瑜打后扎向曹操,被称之为苦肉计,而庞统又是刘备军事的好朋友,他建议曹操用链锁连船,只是曹军备货公式不能逃走,我把它称之为连环计,仔细想想,这两国的军师可把曹操害惨了,不过,他活该,至少我这样认为!
今天我读了《三国演义》中的有一个故事——火烧赤壁。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诸葛亮草船借箭之后,周瑜与黄盖上演苦肉记假投降,借东南风点燃木船,使曹操的百万雄兵在一夜之间变得溃不成军,并在他逃跑的路上进行阻击。若不是关公念旧情让曹操过关的话,他就死过了的故事。做任何事情的时候都要尽量的去谨慎,防止被欺骗或被诬陷。
不要被他人轻易的欺骗或诬陷,所以我们就需要谨慎,但是谨慎也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
看到这个题目时,你一定会回想起《三国演义》的一篇文章。里面有些什么呢?你们一定都想知道吧!今天就让我们带着这个疑问去阅读这篇著名的文章 吧!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东汉末期,曹操率领到南下,想夺取江南东吴的领地,就开始与周瑜他们打起水仗来,周瑜的有个手下叫黄盖的,他想了个好办法,正与周瑜商量着,他说:“我们的士兵比曹操的士兵少的都快一大截了,就按认识算我们也输定了,所以我想到了一个必胜之计,那就是用火去攻击,先想个办法让他们把船都连起了,用东风把火烧过去赶他们上岸再打。”周瑜听了连声叫好。周瑜把船想平稳的秘密让曹操他们知道为他们上当,他们果然就把船连在一起。周瑜他们感受东风就立即放火攻击,不了之下曹操的被全部烧坏啦,立即逃上岸,从华容道逃跑了。
在生活中也有许多用脑子去赢利的。像:飞行棋那样,他不光是利用收取玩的,它同时也要我们用小脑袋和圆的像剥了鸡蛋壳的鸡蛋似的小手,还有幸运和小小的眼睛,才可能赢。
我读过一篇文章,这是一个令人提心吊胆的一个故事,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在晋察冀边区的北部,有一个小孩叫雨来,他擅长游泳,所以常常和小伙伴在村边的河里一起玩。一天,爸爸告诉妈妈鬼子来‘扫荡’的消息,雨来听到这事,还想说什么,可爸爸已经走了。第二天,妈妈出门了,雨来在炕上看他的书,他听见街上有人跑于是就下了床,刚一迈门槛,正撞在李大叔的怀里,随后就听见日本鬼子在叫。李大叔把缸搬开,并对雨来说:“把缸搬回原来的地方,你就快到别的院里去,对谁也不许说”。雨来拿出吃奶的力气,才把缸搬回原来的地方。
雨来刚到堂屋就被鬼子看见,他撒腿就往后院跑,可最后还是被鬼子抓住了。鬼子把前后院和屋里都翻遍了,可是还是没有找到,就逼问他李大叔的下落,即使用了“糖衣炮弹”和“严刑毒打”,但雨来仍旧不说,结果鬼子气得暴跳起来,吼叫着:“枪毙!枪毙!拉出去!”读到这儿,我的心都揪在了一起,雨来就这样死了吗?村民们听见几阵枪声,都以为雨来死了,哭了起来,大家就顺着河岸往下找,雨来没有死,大家就欢喜地叫起来。读完这篇文章,我坚定一定要像雨来那样坚强、机智、勇敢。
上个世纪,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给中国人民造成了深重的灾难。中国人们浴血奋战,奋起抗击,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历史篇章。因此诞生了许许多多的英雄。雨来就是其中的小英雄之一。
雨来是个游泳高手,雨来非常喜欢游泳,但是雨来妈妈怕出危险,不让雨来下河游泳。有一天,雨来爸爸跟妈妈商量着让雨来上夜校。雨来非常的用功学习,一天夜晚爸爸很晚才回家,告诉妈妈村上组织民兵去阻击鬼子,爸爸就走了。第二天晌午,李大叔逃到雨来家并交代雨来对谁也不能说,李大叔藏在了雨来家的墙角洞里,并叮嘱雨来不要讲出来。雨来心领神会,机智勇敢地与鬼子作斗争。李大叔因此顺利逃脱了鬼子的魔掌。自此大家都夸雨来是个小英雄。
雨来面对凶恶的鬼子,毫不慌乱,机智勇敢地与鬼子周旋,最终迷惑了鬼子,营救了李大叔。我敬佩勇敢机智的雨来。我们应该像雨来一样勇敢机智。我虽然不能象雨来一样遇到日本侵略者,但是也有可能遇到坏人,遇到时,我们也应该沉着冷静地面对,机智勇敢地想办法与坏人作斗争。想起生活中的自己,我觉得自己的机智和镇定远远不及雨来。
我们应该从小事做起,从我们身边做起,做一个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为祖国奉献一切的好人。雨来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要学习雨来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精神。
小英雄雨来将会永远活在我们这一代和下一代人的心中!
在暑假里我读了《小英雄雨来》的故事。雨来只有12岁,也就是和我一样,但是。他却和日本鬼子斗智斗勇,掩护了交通员李大叔,还用自己的智慧和好水性拜托了鬼子,真是让我非常佩服。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区上的交通员李大叔,被日本兵追到了雨来家,雨来帮助李大叔藏到地窖里,然后飞奔向外引开日本兵。但是被日本兵抓住了,扁鼻子军官先用糖诱惑雨来,但雨来没有上当,接着又用金子收买雨来,雨来还是没有说出李大叔藏的地方。然后,扁鼻子军官气急败坏的打雨来,但是雨来还是没有说,最后扁鼻子军官气得跳起来,嗷嗷的叫:枪毙了,枪毙了。拉出去,拉出去。雨来在枪响以前,就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进河里,远远地游走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先是佩服雨来的坚强不屈,机智勇敢,其次是惭愧觉得自己跟雨来比起来无地自容。环境那么危险,但是雨来一点也没有抱怨,反而成为了一名抗日英雄。
虽然现在是和平年代,但是我要学习雨来的精神,把生活困难当敌人和他们斗智斗勇,坚决不被困难俘虏。
今天,我读完了《小英雄雨来》,我用了三天时间,我来做个总结。
在这本书里,有一个叫雨来的小孩,是个智勇双全的人。
他是个调皮的孩子,有一次,雨来去战场上看打仗,看着看着热血澎湃,情不自禁就冲了上去,却跑错了方向,冲到了皇军中间,结果被皇军给痛打了一顿,幸好他命大,被李四喜救出来了。
他也是个勇敢的孩子,在雨来小的时候,他并不是和日本人硬刚,而是智取。他把日本人引到八路军准备好的雷区,把一个个日本人炸上天,让日本高级军官没有办法。
在雨来成长的过程中,有战争、有仇恨、有成功、有自豪,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长大后能吃苦。
他长大后,做了八路军高级司令,打了好多胜仗。
英雄,我佩服你!
这一天,我得到了一本好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小英雄雨》。刚拿到这本书,我看的津津有味。以下是我看完前十章的感受,想和大家分享一下。
鲁花村是个美丽的地方,我们的英雄余来就是在这里出生的。雨水水质很好。有一次,他妈妈不让他玩,他拿着扫帚就冲。小英雄带着雨来的时候,冲进水里,让妈妈很无奈。玉来依然是爱国英雄。他曾经翻身革命战士,躲过日本鬼子,被打得头破血流。而且下雨的时候经常组织朋友,农村就是里面的巡逻队,保卫村子。他们还和士兵们埋下地雷,炸毁日本人的大部队。当雨知道他要去上夜校时,是多么兴奋啊!他保护好自己的课本,珍惜上学的机会。我们现在条件这么好,为什么不好好学习呢?
我们一定要爱书爱祖国,任何时候都要为祖国挺身而出。
高基尔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前段时间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小英雄雨来》。这本书正如我快乐的源泉,给我带来了欢乐与收获。
书里讲述的是抗日战争时期,晋察冀边区的少年雨来,他为了掩护革命干部和敌人斗智斗勇的故事。读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雨来是一个勇敢、机智、热爱祖国、不畏强敌的小英雄。雨来这种优良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
文章的开头介绍了雨来的家住在晋察冀边区的北部一个叫芦花村的村子里。雨来还有很多好伙伴,如:铁头,三钻儿……他们每到夏天都喜欢到还乡河去游泳,所以练就了很强的游泳技能。后来雨来上夜校读书,老师教会了他们:“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
有一天,雨来听见了爸爸和妈妈说:“鬼子又来扫荡了”。因为情况很危急,所以爸爸匆匆忙忙地离开了。几天后,雨来的爸爸妈妈都不在家。这时,交通员李大叔匆匆忙忙的走进来,搬开雨来家的缸,缸后面居然有个大洞,李大叔连忙跳进洞里,跟雨来说:“把缸搬回原地方。你就快到别的院里去,对谁也不许说。”雨来使尽气力,才把缸挪回到原地。就在这时,鬼子冲进来了,把雨来家都翻遍了。也没有找到李大叔。鬼子问雨来:“刚才有个人跑进来,看见没有?”雨来回答到:“我在屋里,什么也没看见。”鬼子又多问了几遍,可雨来依然回答:“我在屋里,什么也没看见。”听到这话后,鬼子的眼光立刻变得凶恶可怕,就开始打雨来。可雨来依旧没有把李大叔藏在自己家里的事泄漏出去。最后,鬼子忍无可忍,叫手下拉出去枪毙。
太阳已经落下去了,大家都以为雨来已经死了,都很伤心。就在这时,水面上露出个小脑袋来。大家都高兴得叫起来,“雨来没有死!雨来没有死!”原来是枪响以前,雨来就趁鬼子不防备,一头扎到河里去了。鬼子慌忙向水里打枪,可是雨来已经从水底游到远处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非浅。我们要向雨来学习,学习他在紧要关头从容不迫,不怕苦、不怕牺牲的精神。还要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爱祖国,爱人民的人。
前些日子,妈妈买来了一本《林清玄散文》,封面的清丽与幽雅深深吸引着我。微微张开的荷花诞在几片荷叶之间,无不透露着墨香清韵之气。
翻开书的扉页,林清玄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视线之中。照片上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头发长,但有些谢顶。他面带微笑,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我有些许惊讶,原以为“林清玄”是一位娴静的女士,但没想到,一位男士竟也可以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文章没有多余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奇妙的幻想,一切都是那么明朗。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找到真理,又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如此的接近生活。一些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东西,而在林清玄的笔下却可以淌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清玄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中最真的感受。
“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能找到智慧。”这是《清静之莲》带给我最深的启迪人生处处充满了智慧。《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给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就算是孤身一人,在逆境中也要坚强。“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这段文字让我感触很深。我们沉溺在被“征服”的驱使中,一天一天忘记了乐观平和的心态。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时痴迷于“高处不胜寒”的顶峰,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还记得他的《存在的理由》写道:甚至连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吧!有些为爱存在,有些为学习存在,有些为生命的美好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每个人都必须为了这些理由而存在,我们必须要尽全力来完成这些愿望,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的文字总是清丽悠远,拥有大自然之美。有风的温柔,花的美丽,草的坚强,以及万物的一切。
在炎热的夏天,你可以泡上一杯清茶,翻阅《林清玄散文》,让一缕清凉的风吹进你的思绪。
寒假里,难得清闲陪女儿一起阅读《林清玄散文集》,翻开一本书,和着淡淡墨香,如品茗般幽雅清韵。
没有多余的文字,一切仿佛是那么自然,却又充满了奇妙的联想,空灵流动。转换了时空,仿佛置身于那书中的情景,心灵却澄澈洞明。
林清玄在博大精深、烟波浩渺的佛教艺术和佛教哲学的海洋里潜游泅渡,将之化为气息,化为血脉。
我赞赏作者的那分善感,那双将生活察觉得如此细微透彻的慧眼!常言道:“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正如《风铃》中,他抓住了“风铃”与风应和这一常见的,却被世人所忽略了的生活现象,在他眼中,风铃是活的,且是一个敏感而极富灵性的生命使者。它是风的音乐演奏者,有了它,人们就会在炎炎夏日听出大自然的清凉,在凌寒冬日感受到大自然的温暖。“风铃”之所以如此神奇是因为它有心,在它的用心感知下风才有了光彩和生气。推此及人,人只有有了一颗善感的心,有了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才能不断“来觉知生命的流动、观察生活的内容、感动于生命与生命的偶然相会”。
作者将风铃写的精致而有灵气,实际是在写人的心灵。他希望能通过心与心的相映,来营造一个美好动人的世界。
再如《桃花心木》的启示,依赖父母和老师,并不是人的本性,但是要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在一种不确定的生活中生存,我们则永远会有一颗依赖的心。要想获得自理能力,必须经过生活的考验,拥有不确定的生活。从中深化了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对道理的理解。对于简单的物质,更会有深刻理解。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但如果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就会从中显示出优雅自在和勃勃生机……
读毕林清玄的散文,豁然开朗,生命的价值别有洞天。
小的故事折射大的哲理,没有华丽的词语,简单平实的生活故事,蕴含着细腻的情感,几句平淡的话语,足以让人一次次的反复回味,这就是林清玄的散文集。
第一次读林清玄的散文时我就被他的清新淡雅的文笔,深厚的道理,以及对人生、世界的感悟深深的吸引了。我喜欢在床头放着一本林清玄的书,睡觉前阅读几篇,来一次心灵之旅才能够安静地睡去,一切道理都在梦中显现。他说:“山谷的最低点正是山的起点,许多走进山谷的人之所以走不出来,正是他们停住双脚,蹲在山谷烦恼哭泣的缘故。”无数的低谷,使我们在挫败中流泪,不是说不允许哭泣,你能够蹲下来好好想想自我,但是,请不要放下,山的明媚就在山的顶点,你需要做的是整理一下情绪重新攀登,坚持不懈、努力追求,人生又是一片春光灿烂。
他说:“安静无言并不是陷入空白,而是有一个更深广、更澄明的所在;最好的表达是沉默,而不是语言。”应对误解,请选取沉默;应对挫折,请选取沉默;应对辱骂,请选取沉默。有时候,解释是剩余的,那时候沉默,能是最有力量的语言。他说:“生命是在水上写字,第二笔还未落下,第一笔已流到远方。”时光如潺潺流水,抓不住的它一点点地在流逝,生命一点点地在逝去,再长也但是数十年,人生有多少个十年能让我们挥霍呢?珍惜吧……
这本书里有一个个故事,每个故事都能悟出一个道理。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读一遍都会在人的心中烙一个印。渐渐,一本书的道理都钻入了人的心中。林清玄的文章总是远离庸俗,而是沁人心脾。这些文字里,有花的鲜美、月的皎洁、风的温柔、自然的博大,更有人性的芬芳。它让生活在纷繁世界中的我们看到,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还存有一些纯净。他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他写的就是我、你、他。
这些文章,初读时如获良友,再品时如逢故知。他的文字每次读后都会让我的心中充满宁静。文如其人,假如他没有高雅的品味和如此纯净的心,怎样能写出美得沁入人心的文章?“挫折,是为了让你学习智慧;离散,是为了让你学习成长;忍苦耐艰,人生才能显现真正的价值。”这样的金玉良言不是每一天都能见到的,也许只有他——林清玄,才能写出这样的文字。他的书里能学到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课外所找不到的欢乐。感谢林清玄,他的文字给了我太多启示。
当这本林清玄散文递到我手上的时候,这朴素的封面中包裹着的内容便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从书中了解到林清玄老师是一位热爱生活,信仰佛教的人,他的文章和他本人一样阳光,并充满了人生的智慧。翻开这本书,我走进了一个非凡的美文的世界。
在书中,有些文章加入了许多佛教元素,作为一个初中生,想要理解透彻,有一定难度。可我却偏爱阅读这种文章,慢慢钻研,细细品味,总能在文章中挖掘出一些平凡的道理。又有些文章,大白话似的,让人一读就懂,我喜欢挑战有难度的文章,也喜欢一读就懂的文章。总的来说,林清玄老师的散文太对我的品味啦!让我拿着就不想放下。
金翅鸟是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一篇,金翅鸟是佛法中天龙八部之一,大而美丽,浑身长满金灿灿的羽毛,而它的食物更是不可思议,竟是游走在天空中来无影去无踪的神龙!它就像作家的灵感一般,一天不吃一些,就无法展翅飞翔了。假如我们的心中住着一只金翅鸟,那么在多狭窄的世界里都能拥有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读完这篇文章,我希望我的心中也有一只这样的金翅鸟,带着我的理想在心中天空上翱翔,在浮云上的浮云,蓝天上的蓝天拥有一片自由的领地。又有时候,我希望自己就化作金翅鸟,展翼飞翔——在人们的天空上。
噢,在我的这本书中,夹着一张精美的书签,它总夹在一处,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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