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最近读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是一本解读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的书,处处充盈真知灼见,解释了中国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的来源。特别是有过一段社会经历后读这本书,能帮助理解很多社会现象,产生共鸣。
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城市人不愿承认(他们认为乡下人土气),可他们不知,城市人也是从土气的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城里人嘲笑乡里人愚笨,事实上,城里人分不清韭菜和麦子跟乡里人不知道给车子让路的道理是一样的,都是缺少见识,并不是智力不及,因为在乡下不需要让车子这种智力。
很多事情都类似,比如现代社会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需要的自然用得顺畅,没有需求的自然一窍不通。
而说到“私”这种性格特征,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认为“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特别是一遇到公家的财产和设备,就觉得是免费的,都可以凑上一脚。这也是外国人一直以来对我们的诟病。
关于管理制度,法治在乡土社会中并不见得有优势。我们国家在战国时期就提出了法制治国,可两千年来依然是人治。因为乡土中国生活在稳定的圈子里,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法治是对陌生人的管理制度,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
乡土社会的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这些权力结构只能慢慢改变,法律也是没有办法的。
在书中,也说到了中国式的婚姻,中国人的婚姻中不爱才是天经地义,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男主外女主内,各自管好自己的工作,一切相安无事。至于爱,同性之间才有,人们往往认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非要寻找两性间的爱,也往往不在妻子身上找,而是到酒肆、勾栏之中找,而且往往成为一段佳话。
这本书尽管写得浅显明白,但是思想深刻,一个观点就能引申出一篇论文来,阅历多一些的时候会有更深的感触。
作为既接受了西方现代文化,又深受中国乡土文化影响的现代青年人来说,一边要应付现代文明,一边没法彻底清除深入骨血的乡土文化,内心难免会感到撕扯。我想,多一点自己的主张,少一点得失之心,总会在这撕扯中找到一条光明的道路的。那么,我们的生活也就变得豁然开朗,越来越顺利了。
WwW.juzitiandi.cOm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80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费孝通(1910—2005)的《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他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次年出版。起初会长介绍这本书时,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小册子”,“通俗易懂”和“短”这两个特点正是我喜欢读的,然而在之后读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并非我所想象的简单易读。在那些看起来通俗易懂的文字里面,其实蕴含着很深的社会学理论。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通过费老的分析,对中国社会在文化、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中国人骨子里的天性似乎找到了根源。下面我从印象比较深的几点浅谈对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老在开篇就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村社会的人以农为生,世代聚村而居,人口的不流动形成了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行为依据也是从小习得的礼俗。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费老还用“捆柴”和“水波纹”这两个特别形象的比喻,分析了中西方社会格局上的差异,让人豁然开朗。还有本书最后《血缘和地缘》一章,分析了在乡土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和家族社群的生存模式,血缘和地缘是合一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使得社会性质逐渐从血缘向地缘发展,但是,我想社会即使发展到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抛弃血缘的影响。通过读这些,我对于中国社会为何如此注重人情、交清和人际关系有了更深的了解。
道德观念
书中谈到,中国人有“私”的毛病,的确,在很多外国人的眼里,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但通过费老文中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说“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使我对中国人“私”的问题有了更客观的理解。我们自古强调的是孝悌忠信仁的道德主张,靠着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因此在那个时代,造成了中国社会天理人情、三纲五常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法治进步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在《礼治秩序》《无讼》两章中,费老更深入的谈论了这些。
家族制度
费老在书中提出,“家”在人类学上的概念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而中国家庭混杂了太多生育功能之外的东西,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等等,由此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文中所说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家庭的主轴,从而造成了两性情感交流上的隔阂和淡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大家庭制度,但恰巧最近我读了同时代作家林海音(1918—2001)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写的是中国30年代、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里各式各样的婚姻故事。通过两书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取代,但是我想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小家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觉得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十分新颖和实用,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多进行情感交流,把精力放在养育后代上,而不是专注于家庭之外的事情等等。
作者把中国乡土社会基本社群称作“小家族”,是从结构的原则上说明中西社会里“家”的区别。
家庭在人类学上指亲子所构成的剩余社群。亲子指结构,生育指功能。
但家庭也赋予生育之外其他的功能。氏族和部落有政治、经济、宗教等复杂的功能,我们的家也是这样。我们的家既是绵续性的事业社群,主轴在父子之间。在中国家庭里有家法,夫妻之间相敬如宾,女子有“三从四德”的标准,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中国家的扩大路线是单系的,即只包括父系这一方面。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称作“氏族”。
乡土社会中的家,在结构原则上是一贯的、单系的差序格局。
夫妻之间的感情淡漠,在作者看来,是由于把生育之外的许多功能拉入了这社群中去之后引起的后果。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也是在这种社会圜局中养成的性格。
相关推荐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授的“乡村社会学”的内容所写成的。他想通过此,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这本书不是一个具体社会的描写,而是从具体社会里提炼出的一些概念,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乡土中国》这本书包含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十四篇论文。“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句话是本书所有内容的出发点。乡土性并不是中国所有阶层的特性,但是却是传统中国最基础的特性。
关于这本书,费氏在这本书的后记中写道:“《生育制度》可以代表以社会学方法研究某一制度的尝试,而这《乡土中国》却是属于社区分析第二步的比较研究的范围。”它是费氏在“乡村社会学”课上所讲内容的整理,除后记外,全书共14部分:“乡土本色”略论了乡土社会的概况,为不甚了解乡土情形的读者简要搭建了中国乡土的框架;“文字下乡”与“再论文字下乡”两篇则从时间与空间角度分别阐述了传统乡土中文化的传递方式,从而引出礼治之适用于较少变动之传统社会和法治之适于变动较为剧烈之经济社会;“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和“家族”三篇又成一体,通过团体格局与差序格局的概念来比较作为中西社会结构基本单元的团体与社区,并引申出了中西结构其本质的不同;“男女有别”、“礼治秩序”与“无讼”三篇承前之礼治话题,从立法角度来具体考察分析乡土社会的秩序;“无为统治”、“长老统治”、“血缘与地缘”与“名实的分离”四篇则通过考察乡土中权力的归属将权力分为四类:横暴权力、同意权力、教化权力、时势权力,横暴权力类于传统之军政权力,同意权力类于今之法治的和平暴力,教化权力类于宗教教化之权而时势权力颇有卡理斯玛统治之列;最后一篇“从欲望到需要”则从经济的角度,以其动机是否为单纯生存需求为界,辨析现代社会与乡土社会之经营目的的不同。
中国传统社会作为一个高度集权的的社会,中央集中了全国最高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力。然而,从中央发起的改革却鲜有不失败的,更有些甚至直接威胁政权的统治,许多理论上明可强国富民的统治甚至直接危害了统治的根基。这使我们在反思体制的弊端时也不得不细细考察这一“千磨万击还坚韧”的基层社会,反思这些历无数政权更迭而依旧千年不倒的门阀其基石究竟何在,反思在显性的暴力政权下究竟还隐藏着哪些隐性权力或者权力集合。“以史为鉴”,不止是为了“知兴替”,更是因为今天的社会仍存留着无数传统的因子,今天的改革要想成功,就必须更深彻地了解这块土地的每一细微处及其产生根由,这样才能更好地对症下药,不至于闹出“无粥食肉”的笑话。
最近读完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是一本解读农耕文化下中国社会文化形态的书,处处充盈真知灼见,解释了中国人很多根深蒂固的行为习惯的来源。特别是有过一段社会经历后读这本书,能帮助理解很多社会现象,产生共鸣。
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城市人不愿承认(他们认为乡下人土气),可他们不知,城市人也是从土气的乡土社会分化出去的。城里人嘲笑乡里人愚笨,事实上,城里人分不清韭菜和麦子跟乡里人不知道给车子让路的道理是一样的,都是缺少见识,并不是智力不及,因为在乡下不需要让车子这种智力。
很多事情都类似,比如现代社会电子产品的使用情况,需要的自然用得顺畅,没有需求的自然一窍不通。
而说到“私”这种性格特征,中国人自古以来都认为“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别人瓦上霜”,特别是一遇到公家的财产和设备,就觉得是免费的,都可以凑上一脚。这也是外国人一直以来对我们的诟病。
关于管理制度,法治在乡土社会中并不见得有优势。我们国家在战国时期就提出了法制治国,可两千年来依然是人治。因为乡土中国生活在稳定的圈子里,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行了。这种生活背景下显然没有法律和合同之类东西存在的必要,因为法治是对陌生人的管理制度,只有整天要和陌生人打交道的现代人才需要。对中国人来说,分得太清楚未免伤了感情。
乡土社会的权力: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这些权力结构只能慢慢改变,法律也是没有办法的。
在书中,也说到了中国式的婚姻,中国人的婚姻中不爱才是天经地义,夫妻之间的关系是合作关系,男主外女主内,各自管好自己的工作,一切相安无事。至于爱,同性之间才有,人们往往认为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非要寻找两性间的爱,也往往不在妻子身上找,而是到酒肆、勾栏之中找,而且往往成为一段佳话。
这本书尽管写得浅显明白,但是思想深刻,一个观点就能引申出一篇论文来,阅历多一些的时候会有更深的感触。
作为既接受了西方现代文化,又深受中国乡土文化影响的现代青年人来说,一边要应付现代文明,一边没法彻底清除深入骨血的乡土文化,内心难免会感到撕扯。我想,多一点自己的主张,少一点得失之心,总会在这撕扯中找到一条光明的道路的。那么,我们的生活也就变得豁然开朗,越来越顺利了。
人与人之间的生活总是充满争执的。或许是由于过于大声的外放音乐,或许是楼道内的阻塞物,又或者是装修时发出的巨大声响……这些每天发生的平凡小事,虽说不重要,却使我们内心烦躁。
像这样的矛盾之所以会发生,有诸多原因:其一,在于人非生而是社会的一份子。作为伪社会性动物,人本不习惯于现代社会嘈杂拥挤的大城市。因此会对陌生人感到淡漠,会为了一己之私而破坏公共设施,是因为本性如此。这是人的先天性因素,也是它使我们与周围人之间的冲突难以避免。
其二,在于社会中所存文化的影响。在《乡土中国》一书中,作者较为详尽的描绘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极重要的一部分:“私”。“私”的含义,除自私之外,更在于由己推人的思维模式。对自己与家庭而言有利,却损伤社会利益的事,在这种思维模式之下,也因为公与私之间弹性可变而不再清晰了。至于社会上他人的问题,无人拥有的公共产物,这些都不属于普通人“私”的概念之类的事物,便因为这样的文化而被忽略了。
其三,在于中国乡土社会到现代社会的转变。在现代化的今日,虽然生活中多了许多高科技的产物,但人们的思想并没有像时代的浪潮一样飞速发展。即便是在上海这般的大城市中,依旧存在不少从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乡土社会中对于群己关系的界定,在现代社会的今日仍在发挥作用。而当源自礼治社会的规则运用于法治社会中时,便发生了矛盾与冲突。于是,扰乱人们正常生活的情况也发生了。
那么改变这一现状的方法又是什么呢?于我而言,所有问题的根源似乎都指向乡土社会中群己关系的认识与现代社会的生活方式间发生的冲突。问题的根源是在80年前费孝通先生所提出问题的后续。也就是说,乡土中国的社会惯性仍旧存在。
而现存的问题既然属于乡土社会的惯性,他便必然有消亡的一天。若说要用什么来加快去消亡的话,便也只能依靠人们最为熟悉的方法:教化了吧。但教化的手段,在今日则可以更为先进一些。不仅可以利用在路边随处可见的公告牌,也可以在互联网上进行相应的宣传。
我认为现在出现的许多矛盾证明了中国处于转型的路上,前文所述的问题终有一日会被解决,我们可做的便是加速这一进程。
费孝通(1910—2005)的《乡土中国》写作于上个世纪40年代,是他1946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村社会学”的讲义,次年出版。起初会长介绍这本书时,说是“一本通俗易懂的小册子”,“通俗易懂”和“短”这两个特点正是我喜欢读的,然而在之后读的过程当中,我发现并非我所想象的简单易读。在那些看起来通俗易懂的文字里面,其实蕴含着很深的社会学理论。读完这本书最大的感受,就是通过费老的分析,对中国社会在文化、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利结构、社会变迁等方面的特点,以及中国人骨子里的天性似乎找到了根源。下面我从印象比较深的几点浅谈对本书的理解。
熟人社会
费老在开篇就指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乡村社会的人以农为生,世代聚村而居,人口的不流动形成了熟人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依赖于熟悉和信任,行为依据也是从小习得的礼俗。乡土社会实际上就是熟人社会、礼俗社会。费老还用“捆柴”和“水波纹”这两个特别形象的比喻,分析了中西方社会格局上的差异,让人豁然开朗。还有本书最后《血缘和地缘》一章,分析了在乡土社会中,由于社会的`稳定性和家族社群的生存模式,血缘和地缘是合一的,随着人口的流动和商业的发展,使得社会性质逐渐从血缘向地缘发展,但是,我想社会即使发展到今天,仍然不能完全抛弃血缘的影响。通过读这些,我对于中国社会为何如此注重人情、交清和人际关系有了更深的了解。
道德观念
书中谈到,中国人有“私”的毛病,的确,在很多外国人的眼里,我们中国人只有私德没有公德。但通过费老文中差序格局的分析,特别是他说“在差序格局里,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使我对中国人“私”的问题有了更客观的理解。我们自古强调的是孝悌忠信仁的道德主张,靠着传统和社会公认的习俗、观念作为行为规范,因此在那个时代,造成了中国社会天理人情、三纲五常比法律更有效的局面,这也成为民主法治进步道路上的一大障碍。在《礼治秩序》《无讼》两章中,费老更深入的谈论了这些。
家族制度
费老在书中提出,“家”在人类学上的概念是:由亲子构成的生育社群。而中国家庭混杂了太多生育功能之外的东西,政治的、经济的、宗教的等等,由此产生了一些弊端,比如文中所说的:夫妻关系并不是家庭的主轴,从而造成了两性情感交流上的隔阂和淡漠。虽然没有经历过那种大家庭制度,但恰巧最近我读了同时代作家林海音(1918—2001)的自传体小说《婚姻的故事》,写的是中国30年代、那个新旧交替的时代里各式各样的婚姻故事。通过两书结合,我对旧社会的家庭和婚姻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如今,中国社会的大家庭制度逐渐瓦解,大家庭逐渐被小家庭取代,但是我想大家庭制度的影响依然存在,小家庭又会产生新的问题。我觉得费老的观点在今天仍然十分新颖和实用,比如在一个家庭中,夫妻关系应该是第一位,多进行情感交流,把精力放在养育后代上,而不是专注于家庭之外的事情等等。
最近一个多月的休整,感觉思想上收获很大。重新用经济的眼光读完《红楼梦》和《战争与和平》,心中隐隐希望读到对中国整个社会环境的解读,这时遇到费老的《乡土中国》,真有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的感觉啊!
人们在谈论问题时,尤其是社会、文化、历史等宏大课题时,意见不容易统一,整天在那里脸红脖子粗地争来争去,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学养不同,思维和思想境界差异太大。你站在海拔600米的山峰与海拔6000米的人说话,基本上是说不上话的。
所以,如果以后有一个发明,就像红外测体温仪器一样,朝你脑门一照,立刻把你归到哪凉快哪去那类才有意思,免去了很多无谓的争执。当然,那样也会有人大骂精英歧视一类的话了。
总之,读罢《乡土中国》,对中国问题似乎有了些更加清醒的认识,原来混淆的一些问题也清晰一些了。
我就摘录一些划红线的部分吧!其实整部著作都值得一读再读。
1、 文化是依赖象征体系和个人记忆而维护着的社会共同经验。这样说来,每个人的“当前”,不但包括他个人“过去”的投影,而且还是整个民族的“过去”的投影。历史对于个人并不是点缀的饰物,而是实用的、不可或缺的生活基础。人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不能不力求发展。我们不但要在个人的今昔之间筑通桥梁,而且在社会的世代之间也得筑通桥梁,不然就没有了文化,也没有了我们现在所能享受的生活。
2、 和我们眼睛所接触的外界我们并不都看见,我们只看见我们注意的,我们的视线有焦点,焦点依着我们的注意而移动。注意的对象由我们选择,选择的根据是我们生活的需要。与我们生活无关的,我们不关心,熟视无睹。我们的记忆也是如此,我们并不记取一切的过去,而只记取一切过去中极小的一部分。
3、 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所组成的社群,在人类学中有个专门名称,叫氏族。
4、 在西洋家庭团体中,夫妇是主轴,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在这团体中是配角,他们长成了就离开这团体。在他们,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有其他团体来担负,不在家庭的分内。夫妇成为主轴,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两性感情的发展,使他们的家庭成了获取生活上安慰的中心。
5、 在我们的乡土社会中,家的性质在这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别。我们的家既是个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它的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一切事业都不能脱离效率的考虑。求效率就得讲纪律;纪律排斥私情的宽容。在中国的家庭里有家法,在夫妇间得相敬,女子有着三从四德的标准,亲子间讲究负责和服从。这些都是事业社群里的特色。
6、 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阿波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
7、 文化和政治的区别就在这里:凡是被社会不成问题地加以接受的规范,是文化性的;当一个社会还没有共同接受一套规范,各种意见纷呈,求取临时解决办法的活动是政治。
8、 在社会变迁过程中,人并不能靠经验作指导。能依赖的是超出于个别情境的原则,而能形成原则、应用原则的却不一定是长者。这种能力和年龄的关系不大,重要的是智力和专业,还可加一点机会。讲机会,年幼的比年长的反而多。他们不怕变,好奇,肯试验。在变迁中,习惯是适应的阻碍,经验等于顽固和落伍。
9、 社会生活愈发达,人和人之间的往来也愈繁重,单靠人情不易维持相互间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于是“当场清算”的需要也增加了。
10、 地缘是从商业里发展出来的社会关系。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定契约时,各人有选择的自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静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社会所缺的。
从血缘结合转变到地缘结合是社会性质的转变,也是社会史上的一个大转变。
本书的作者费孝通是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他的一生都致力于实地调查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写下了诸多在学界极具影响力的学术著作,除了《乡土中国》外,他还有《皇权与绅权》《江村经济》《中国士绅》等著作,曾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日本亚洲文化奖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赵旭东曾评价说,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吸引的不仅是社会学和人类学家们对于中国乡村的理解,它的影响范围可以说包括了整个中国社会科学界。
全书一共由十四篇论文组成,是费孝通先生经过长期在乡村地区的社会调研和考察整理出来的详实资料。从解释什么是真正的“乡土”开始,他将乡土社会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这些关系对我们今天的日常生活有哪些影响等,用浅显风趣的例子和语言生动得表达出来,并且纠正了我们对“乡下人”的一些偏见认识。
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让我们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从而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中国社会是具有乡土性的,在农耕文明长期作为发展主流的中国,许多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人际交往和社会关系,都对今天的中国有着深刻的影响,甚至可以说,这些沿袭下来的乡土特色是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自己在书中说:“这本书并不是一个具体的社会描写,而是从现实生活的社会中提炼出来的一些概念。搞清楚“乡土”究竟是什么意思,就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去理解中国社会。”
从字面意思看,乡土就是家乡、故土,是哺育我们成长的地方。那怎么哺育呢?在以农耕作为传统文明的中国,农民辛勤劳作,就是我们吃饱穿暖的基础。因此,费孝通先生主要想研究的是农民和农村。他为什么想要研究农民和农村呢?因为他认为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换句话说,中国许多的阶层都是从农村分离出去的。那么,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农民逐步形成的一些行为习惯和人际关系,以及农村社会具有的一些特色,就构成了许多阶层,乃至中国社会的根基。
费孝通先生,他出生在清朝末年,一个极其重视教育的知识分子家庭,曾经是中国本土最早拿到社会人类学硕士学位的青年学者。上世纪四十年代,费孝通先生在西南联大任职,教授“乡村社会学”这门课程。但是他不愿意“照本宣科”地为学生授课,而是希望能够和学生一起探索,做一些有意义的内容。他进行了大量的实践性研究和社会调查,甚至为了掌握更详实的第一手数据,多次不辞辛劳的奔赴乡间进行考察。最终这些内容经过整理,就成为了我们今天所看到的,由十四篇论文集结而成的《乡土中国》这本书。费孝通先生从看似人尽皆知的事情中深挖出背后所蕴含的道理,可谓是字字珠玑,真知灼见。直到今天,这本书依然是社会学家们研究社会结构时所必须参考的材料之一。
《乡土中国》中谈到的“乡土”其实是一种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在中国广大乡村非常常见,但却极少被人认真的谈起或者论证。费孝通先生通过自己大量的社会调查,附加上生动的例子,将乡土社会中所包含的“熟人的'社会”“差序格局”“维持乡土社会正常运行的四种权力”等,较为普遍的社会关系一一进行解释。
相互熟悉的耕作模式是中国乡村传统的生活模式,构成这种生活模式的每一个角色,彼此之间都是互相熟悉的。在这种熟悉的环境里,有一种叫做“差序格局”的社会关系产生了,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建立自己的社会关系网,其中最为普遍的,就是通过婚姻,来建立并且扩大自己的关系网。想要维持这些社会关系的运转,必须要依靠各种各样的权力,有四种权力是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根深蒂固的,横暴权力、同意权力、长老权力、时势权力,而“同意权力”直到今天还没有过时。
由此可见,《乡土中国》虽然是费孝通先生考察当时乡村的社会生活、生产状况所总结出来的内容,但是书中的内容并没有因为时代前进而失去意义,相反,在今天,国家大力改革农村运行模式,新政策与旧传统相互碰撞的背景下,而变得更具参考价值。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
据我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可怜的高尔基3岁就丧父,失去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阴影。后来高尔基又结识知心朋友伊凡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有,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
高尔基就这样失去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木匠“好事情”起先不怎么样,可后来又成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母亲也死,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高尔基,成就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读《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从书中我明白: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精彩的,都是值得回味的,都是人生的一大财富,当你有了这种财富,你的一生将不会孤独。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在假期里,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书里的主人公的童年是不辛的,他生活在污浊的环境里,忍受着外祖父的打骂,同伴们的歧视,舅舅们和他们的儿子的捉弄,忍受着自己的好朋友被舅舅们害死的痛楚,但他的心灵却是纯洁的。
作者资料:
高尔基(1868-1936)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生于俄国解放运动的第二个阶段,在解放运动发展到第三个阶段,即无产阶级革命时期,步入文坛。他的著作有《母亲》,《我的大学》,《在人间》,《美丽的法国》,《忏悔》,《回忆列宁》,《童年》,《海燕之歌》,《底层》等。
写作背景: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1。早在1191世纪1901年代,高尔基就有撰写传记体作品的念头。在1908年至1910年间,列宁到高尔基在意大利卡普里岛的寓所做客,高尔基不止一次地向他讲起自己的童年和少年的生活。有一次,列宁对高尔基说:“您应当把一切都写出来,老朋友,一定要写出来1!1这一切都是富有极好的教育意义的,极好的!”高尔基说:“将来有一天,我会写出来……”不久,他实现了这个诺言。
高尔基在这本书中真实地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一些典型的特征,特别是绘出了一幅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它不但揭示了那些1“1铅样沉重的丑事”,还描绘了作者周围的许多优秀的普通人物,其中外祖母的形象更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光辉、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是这些普通人给了幼小的高尔基良好的影响,使他养成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性格,锻炼成坚强而善良的人。
这个文学著作是高尔基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高尔基出生在俄过尼日尼,诺夫戈罗得的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11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
故事梗概:
文章中的主人公也同样是11岁丧父,但那时他什么都不懂,看着妈妈,想起以前人高马大,骨头坚硬手劲儿特别大,打扮的利利索索,而如今却衣服歪斜凌乱,乌七八糟的,头发耷拉在赤裸的肩上,跪在父亲的旁边哭号使主人公心神不定。后来,母亲和姥姥把阿廖沙带到了外祖父的小染坊,但这时,外祖父的家业已经开始衰落。外祖父因此性情开始暴躁,经常打姥姥和孩子们,而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舅舅又经常为分家而不顾一切的吵架,使这个本来就不辛的家庭又弥漫了一层仇恨之雾。阿廖沙看到大人们巧妙的使布料变色,他抵不住心中的诱惑,自己也拿了一块桌布上了色。外祖父知道后,痛打了阿廖沙一顿,打的他失去了知觉,后来又大病一场。从经过这个事情后,阿廖沙怀着害怕的心情去观察他周围的人,还对外祖父产生了敌意。母亲无法忍受这种生活,便走了。虽然在这么悲惨的家庭里,阿廖沙却交到了朴实,深爱着自己的“小茨冈”,还有热爱生活,乐观,积极向上的“好事儿”等等的好朋友,但他们最终还是没有陪阿廖沙走到最后,纷纷离开了阿廖沙。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在阿廖沙心中最重要的一个人是姥姥,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中。姥姥是一个慈祥最有人性的人,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
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
我认为他的两个舅舅是一个可怕的魔鬼,他们俩殴打自己的妻子,还天天嚷者要分家产,兄弟俩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也被教坏了,搞恶作剧陷害,捉弄阿廖沙。
终于有一天,母亲终于回来了,但母亲的变化使阿辽沙感到心情十分沉痛。母亲是在一天的早晨突然回来的。开始,她还热心地教阿辽沙认字读诗,但由于生活的折磨,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爱发脾气,经常愁眉不展。母亲再婚了,嫁给了一个比她小十岁的“贵族少爷”,当他们离家去莫斯科时,阿辽沙觉得心中“就象有样东西严严地合上,紧紧地关闭了”。
母亲再婚后的生活非常不辛,她既贫困又身有疾病,使她丧失了原来的美貌。阿廖沙在学校里被受歧视,又加上母亲对他的不公平,使他心中以经没有了爱。于是,他搬到的外祖父那里。但贫困又驱使他去和邻居的孩子一起去拣垃圾,渐渐的他跟那些一起拣垃圾的同伴有了感情,总想帮助他们。但世事难料,阿廖沙离开了学校。母亲死了,于是他把母亲埋了以后,外祖父把他赶出了家门,他便闯荡社会去了。
读后感:
这本书里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人物。这里面我最敬佩的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她是非常的善良,慈祥。他总是替阿廖沙维护,经常挨外祖父的打,她却毫无怨言的接受,还不让阿廖沙告诉他的母亲,害怕阿廖沙的母亲担心,伤心。如果没有她,这个家恐怕早已四分五裂;如果没有她,阿廖沙恐怕早以被打死;如果没有她,阿廖沙的母亲恐怕永远也进不了这个家门。
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的坎坷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只要我想起高尔基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
对照文中的主人公,再想想现在孩子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衣来便伸手,饭来边张口。还有优秀的学习环境和美好的生活环境,在这么好的条件下应该好好学习,将来成为优秀的国之栋梁来回报自己的祖国,爸爸妈妈,和所有关心青少年的朋友们。
无产阶级文学的奠基人高尔基留下了无数给人以启迪、发人深思的珍贵作品,而我最喜欢的,是他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童年》。
《童年》讲述了阿辽沙在父亲去世以后在外祖父家度过的日子。这一段日子过得并不快乐,留在阿辽沙心中的只有黑暗、残酷、沉闷的印象,连高尔基在以后回忆起来都无法相信。外祖父家中充斥着仇恨、自私与贪婪,在这种气氛的作用下,不仅是大人连本应天真可爱的孩子们也受到了影响,但当然也有幸免的人,像阿辽沙的外祖母,她的存在仿佛黑暗世界中的一道光,紧紧笼罩着弱小的阿辽沙,给予他光明与温暖。高尔基这样深情地描述着:“她立即就成了我终生的朋友,成了我最亲近的人,我最了解的人!她对生命那无私的爱充实了我,使我有勇气面对我艰苦的未来……”外祖母在他的生命中扮演着一位极其重要的角色,他用爱把阿辽沙身旁的一切全连成了一根线,又把它编织进了五彩缤纷的花边。
可阿辽沙的生活中仍充满了许多他所不愿意见到的事:舅舅们为了分割家产不停争吵,还做些愚弄弱者、毒打儿童
的事,阿辽沙的好朋友也被他们害死了。阿辽沙在这些事中一天天成长。之后阿辽沙的外祖父终于忍无可忍,与亲人们分了财产,带着阿辽沙的外祖母与阿辽沙搬离了这个鬼地方。他们几度迁居,遇到了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人,阿辽沙在这几年过得也并不好,他逐渐对这个黑暗社会的认识日益深刻,逐渐懂得了如何辨别人,对人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再后来,外祖父越来越穷,在阿辽沙八岁是彻底破产,《童年》一书到这里也基本结束,而阿辽沙今后的生活要在第二部《在人间》才可知晓。
读完这本书我不得不为阿辽沙悲惨的生活而感慨万千,从那一行行文字中可以看出他对身边市民的恶习的憎恶,对友谊的热情与执着,对丑恶事物的无法理解与回避,以及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在阿辽沙所处的那个贫穷阴暗的社会,连痛苦的事也很受欢迎,火灾竟然成了娱乐。在那一张张茫然的脸上,伤疤也成了装饰品。痛苦居然被用来消遣,这是一件多么可怕,多么可悲,多么可叹的事情!高尔基无法理解,更无法认同,所以他想要反抗,想要改变,他把笔下的文字化作一支支利箭,射向愚昧与痛苦,企图冲破黑暗,让光明来照亮人心、洗涤灵魂。着或许是高尔基后来劳动人民革命的根本原因。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环境的安定温暖,我没有理由再抱怨什么,我要努力地走好每一步,使自己幸福充实地生活下去。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受益匪浅,我的童年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比他幸福多了。
高尔基小时候在一个木工家庭生活,5岁时,父亲的病去世了,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时只好穿他妈妈的鞋、外祖母的上衣和散腿的裤子,这样的一身搭配起来很不好看,常常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穿的全是新衣服。但我们还身在福中不知福,竟然挑三拣四的。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能捡破烂换钱来交学费,如果他运气好了,也只能卖半个卢布,有许多同学都说他“臭”。高尔基却把别人的嘲笑当成是催促自己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到十分惭愧,我们一定要向高尔基好好学习,做一名好少年。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意义非凡的书——《童年》。
《童年》是著名作家高尔基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这本书以高尔基本人童年的生活经历为题,并在基础上进行了艺术加工。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是无忧无虑的。高尔基残暴的外祖父几乎每天都抽打高尔基,而我们的爸爸妈妈对我们充满了疼爱与关心。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幸运的,是没有痛苦的。高尔基幼年丧你,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童年。十一岁时最疼爱他的母亲也不幸病逝,高尔基成了一名名符其实的孤儿,小小年纪就开始只身到“人间”谋生,在俄国的最底层社会受尽磨难和艰辛。而此时的我们却呆在美丽的校园里,在老师们的教导下努力地学习知识和本领……
就是在这样的艰苦环境下,高尔基却成就了其伟大的一生,成为俄国最杰出的文学家!和高尔基相比,成长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又岂能不更加加倍努力?
前几年看了《童年》,印象颇深,时值几年之后,我再一次重温这本高尔基所著的《童年》,感触更深了。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高尔基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
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没有痛苦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最让我久久难忘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种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
高尔基悲惨、令人怜悯的童年故事,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但是却鼓舞着我不停的前进,不断地拼搏和进步!
随着我们的知识面不断扩大,我们总是会需要用到许多范文,范文能够运用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让我们来参考一些范文吧!考虑到您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推荐!读书笔记小学数学(240字)”,欢迎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这本书主要讲述16位全国著名的数学特级教师的成长故事。每个人的故事各有不一样,有的"系出名门",一毕业就分到省级或市级的实验小学或重点小学,拜特级教师为师,有着很高的起点,经过个人的努力,取得今日的成就;有的从普普通通的小学甚至是偏远的村小,艰难跋涉,一步步走到今日的辉煌。可是他们的成长却有许多共同的轨迹与规律。
首先,他们对教育心怀梦想,不懈追求,立足脚下,不断实践。夏青峰,一毕业分配到仅有七八个教师的杂草丛生的村小。可是,他没有因为环境的不如意而沉沦,不断读书充电,最初只是想考研,却被最纯真的孩子打动,决心留下教书,可是一颗想飞的心,从未放弃过对蓝天的渴望。村小工资少的可怜,为了贴补家用,暑假到苏南打工,走进了华西村,走进了华士中心小学,找到了校长,自我推荐,校长独具慧眼,发现了他的优秀,于是他成为了华士中心小学的一名数学教师,从此走上专业发展之路,开始了艰难的修炼过程。不断听老教师的课,一遍遍修改自我的教学设计,夜深人静时经常对着墙壁一遍又一遍"试教",最难能可贵的是他走上了专业阅读之路。他说——为了拥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建构属于自我的数学思想,我走进了学校图书馆,苏格拉底、卢梭、洛克、苏霍姆林斯基、陶行知等专家学者的鸿篇巨制开始走进我的视野。那是一段更为艰辛的阅读,因为读理论无疑要有啃书的勇气和耐力,一次次烦躁地放下,又一次次珍爱地拿起,一遍遍对自我说"读下去,再读下去"。正是由于他坚持读书,不断反思课堂,两年后他获得了全国比赛课一等奖的第一名,写出了近百篇的论文,被评为江苏省特级教师,并成为一名优秀的校长,此刻又调
到北京当校长。他的成长源于他的不断的读书、反思和实践,这便是这些特级教师成功的普遍规律之一,几乎所有的特级教师都介绍了他们的读书、学习加反思之路。比如,钱守旺,把工作当做一种愉快的带薪学习;徐斌,做一个欢乐的行者;朱育红,"根深"才能"叶茂"……
其次,他们每个人心中都有着浓浓的爱生情节。他们真正把学生当做学习的主人,把学生看作发展中的个体,真正尊重学生、热爱学生。他们从不一样的角度来论述了教师应站在儿童的立场,思考问题。钱守旺认为,教师应当有一颗佛心,教育当以慈悲为怀。是的,教师当有一颗佛心,要始终坚持一种从容大度的心态,不急于求成,不心浮气躁,坚持正面的、走正道的教育,对孩子不苛求、不失望、不冷漠、不悲观,让教育的过程始终有生命在场。他说:"我热爱自我的事业,我钟爱自我的学生。因为有了这份爱,我便有了世界上最珍贵的财富——孩子们真挚的感情;拥有了世界上最可爱的礼物——孩子们灿烂的笑容;走进了世界上最不该忽视的领域——孩子们纯真的心灵。职责感和使命感引领着我,让青春岁月绽放出夺目的光彩。"教师要最大限度地理解、宽容、善待每一个学生。孩子们犯错误时,他们迫切期望得到的是理解和帮忙,而绝不是粗暴的批评和惩罚。学生看起来最不值得爱的时候,恰恰是学生最需要爱的时候。正是凭着对学生的一篇爱心,我带出了一个又一个先进班团体,治理了一个又一个乱班,转化了一个又一个学困生"。贲友林,《和学生一齐慢慢成长》中写道——和学生一齐成长,这是教师成长路径的必然选择。学生
是学习的主人,在教师眼中,永远都是学生第一,教师应当为学生的成长服务。学生的成长不可替代,教师的成长也不应忽视。我们应让数学教师充满成长的气息,教师与学生牵手互携前行,如萧伯纳所说的:"我不是你的教师,只是你的一个旅伴而已。你向我问路,我指向我们俩的前方"。华应龙提倡的像农民种地那样教书,李烈校长"以爱育爱"的教育理念,无不体现出特级教师们对学生真挚的、神圣无暇的爱。
当然,特级教师的成长还有很多的因素,可是我觉得学习、反思加实践,和以人为本、热爱学生是最基本的因素。我也将向着这几个方向努力,多学习,多实践,让自我尽快成长起来。
数学是一种技术,文化,更是一种思想方法,它具有丰富和深邃的文化内涵。数学与自然现象紧密相联。数学不再是课本中的加减乘除。它可以打开学生的视野,把过去、现在、将来的有关知识浓缩在一起,供学生采集,让学生分享人类的文化精神财富。
《小学数学教学策略》就是根据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以及师范生的实际特点编写的。它是一本富有特色的教材,读后能使读者更好地从事小学数学教学的策略,能够更有效地进行数学教育教学工作。本书围绕理念层次、教学设计层次、教学实施层次和教学评价层次四个层次展开。将有关的概念、策略与具体的实例分析相结合,充分体现平等参与的理念,为读者提供一种参与式的学习场景。
通过对《小学数学教学策略》一书的阅读学习,让我对小学数学教学有一个清晰的认识,领悟了小学数学教育教学工作的真谛,掌握了小学数学教学基本策略,从而提高了从事小学数学教学工作的基本能力。下面我就主要来阐述一下本次读书的一些收获和感受:
《数学课程标准(实验稿)》实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从目前来看的实施效果来看,我认为并不理想,现在老师对新课程理念大多耳熟能详,脱口而出,而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却摆脱不了传统教学的束缚,一些具体细节方面存在着大量的问题,有些甚至是与新课程的理念格格不入的。我认为课堂教学是新课程实施的主要途经,因此新课程改革必然是教学理念的改革与教学策略的革新。教师是新课堂教学的实施者,掌握有效教学的策略并将理念与课堂教学实践结合起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转变,这是促进学生发展的关键所在。
注重学生在数学课堂中情感态度的培养。
学习了著名数学教育专家李光树老师的《小学数学教学论》第一章《小学数学的教学思想》,我颇有感悟,现浅谈一下自己的一点心得体会。
在数学课堂教学中,既需要注重学生知识、能力与培养,又要注重学生情感态度的培养。应该说,情感态度的培养比知识能力的培养更重要。小学数学课程标准中明确提出:“培养孩子积极思考的态度,使孩子在学习过程中增强学习数学的信心,培养孩子学习数学的兴趣。”我从这几句浅显的话语中悟出了许多深刻的道理。
现代社会是一个知识经济爆炸的年代,社会对孩子的需求也越来越高,作为新一代的教师,我们不仅要培养出成绩优异的孩子,而且要培养出具有自信心的良好心态的孩子。因为实践证明,良好的心态是成功的第一保障,现代儿童的心理问题已经给我们的教育提出了许多严峻的课题。因此,我认为数学课堂上也要注重学生情感态度的培养。
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重点培养,主要是积极主动的参与意识;学习数学的自信心;学习数学的兴趣。仔细思考了一下这三个方面应该是互相联系、辨证统一的。有了积极主动的参与意识,自信心就慢慢培养了起来,有了学习数学的自信心就有了学习数学的兴趣,如何培养孩子这些方面的情感态度。
首先,在课堂上要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真正体现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创设民主、与谐的课堂氛围。在课堂上,教师不能以传统填鸭式的方式教学,要让学生通过操作、实验、交流、讨论等活动,自己经历知识的形成过程,自己总结出结论,充分体现学生自主学习、自主探索,这样慢慢的培养起学生的自主参与意识。
其次,要多给孩子鼓励,多给孩子信心,任何孩子在成长中都会犯这样、那样的错误,在数学学习中也难免如此。这时,老师不要一味地批评,因为过度地批评会让孩子失去信心,会让孩子缺乏思考的勇气,久而久之就会使孩子只学会接受,没有自己的思考与思想,更谈不上学习的自信心与兴趣了。所以,我们在教学中应该多以鼓励为主,多给孩子一些信心,相信你的学生是最棒的。
最后,我认为除了在思想、情感上多以积极的心态培养孩子外,还应该给孩子们创设学习数学的良好氛围,让孩子们在一个喜欢数学的环境中学习,受到熏染,培养孩子的兴趣。
自信心是成功的第一步阶梯,作为一个教师,有义务也有责任为这一步阶梯奠基,要让学校成为培养孩子自信心的摇篮,不要让孩子的自信心被扼杀在了摇篮里。
我要努力让自己的每节课既要注重学生知识能力的培养,又要注重情感态度的培养。
某玻璃厂托运玻璃250箱,合同规定每箱运费20元,如果损坏一箱,不但不付运费还要赔偿100元。运后结算时,共付运费4400元。托运中损坏了多少箱玻璃?
解题思路:
根据已知托运玻璃250箱,每箱运费20元,可求出应付运费总钱数。根据每损坏一箱,不但不付运费还要赔偿100元的条件可知,应付的钱数和实际付的钱数的差里有几个(100+20)元,就是损坏几箱。
答题:
解:(20×250-4400)÷(10+20)=600÷120=5(箱)
答:损坏了5箱。
2、五年级一中队和二中队要到距学校20千米的地方去春游。第一中队步行每小时行4千米,第二中队骑自行车,每小时行12千米。第一中队先出发2小时后,第二中队再出发,第二中队出发后几小时才能追上一中队?
解题思路:
因第一中队早出发2小时比第二中队先行4×2千米,而每小时第二中队比第一中队多行(12-4)千米,由此即可求第二中队追上第一中队的时间。
答题: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经典句子 2024-11-17
全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