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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是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林·麦卡洛的长篇小说,小说叙述的是一家祖孙三代人的爱情故事,其中主线是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悲剧,作者以一种平铺的文笔演绎了克利里家族及相关人物的命运,其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
拉尔夫,一个将自己的身体和灵魂都献给上帝的人,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自己人生追求的人,他不能谈情说爱,在遇到梅吉之前,他做到了,可在遇到梅吉的那一刻,他是内心就发生了巨大变化,伴随着梅吉的长大,他们的感情愈来愈深,矛盾与痛苦也与日俱增,最终拉尔夫选择了他的教会,远离了梅吉。可上天弄人,梅吉结婚之后,他们却又重逢了,而且拉尔夫也理智让位于情感,他们有了自己的儿子,梅吉也因此离开了自己的丈夫,可儿子后来又永远的离开了她,接着是拉尔夫的离去。梅吉,这个痴情的女人,将孤独的过完她的人生。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地在想:难道美好的东西只能因最深痛的巨创甚至于生命来换取吗?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牛郎与织女,外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斯嘉丽与白瑞德,无不如此。那么,当我们遇到这种情形时,是要一份刻骨铭心的爱,却要受尽磨难,还是要一份平静无波的情感,庸碌地度过一生?我想,我们要解决这问题,应该再不是什么难事,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好时代,我们是幸福的现代人。
说来我知道《荆棘鸟》这本书有点晚,是在大学的时候。不只一次在各种推荐必读书目里看到过,这就是最初的印象了,也就记住了。后来在图书馆借书时,也多次看到了。可往往只是随手翻翻就没有再继续看下去了,或许是时机未到吧,我一直都没有看。
至于是什么原因使我再次想起这本书已经不得而知了,我只是很急切,迫不及待地想要阅读它。于是便去图书馆找了又找,唯独没有它的踪影。我只好在网上在线阅读了,最初是断断续续的看的。可不自觉的越陷夜深,只要有时间便坐在电脑前一章一章的看下去。看完了,还意犹未尽,又看了不少他人的读书笔记。然后又看起了根据这本书改编的同名电影,可以用震撼人心来形容。
这的确是一本值得一读再读的伟大著作。值得一提的是,我在看这本书同时还看了另外一本时下流行的青春小说,也改编成了电影,可通篇看下来一点感觉都没有,只是觉得故事很单调,人物更是没什么个性,语言也是我所不喜欢的,简直是味同嚼蜡,我算是有点理解这个词了。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知道,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起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可以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己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我曾听说过《荆棘鸟》这个名字,也意识到它绝不是一本讲鸟类的书。但万万没有想到这是一部如此伟大与成功的作品。又大胆地涉足了许多作家所不敢于或不善于书写的内容,以及一些我闻所未闻的生活。
这是一部包含对禁欲与命运的讨论的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或新大陆生活的爱情故事。
本书主要讲述了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爱情故事。但在主线之外又有着几条线索,包括拉尔夫主教的升迁之路,德罗海达的繁荣与衰落,二战在多个战场进行,一个不知名的纳粹兵士在战后渐渐成为政界重要人物等。
本书虽仅有约50万字,但其时间跨度之大在我所读过的书里几乎是绝无仅有的。故事主线从1915年的新西兰南岛开始到1969年的梵蒂冈结束,历经55年,涉及十个国家及地区,背景更是可以追溯到1801年。
本书时间跨度之大,剧情之复杂,涉足地区之多都令人望而生畏。但更令人惊叹的是,作者考琳·麦卡洛用她缜密的思维与细腻的笔法使这169年里10个国家或地区发生的事情都离不开主线。
没有一句话是多余的,即便是看似不经意的一笔都有着作者特别的意图,而每句话之间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就比如作者先提及教皇喜欢自己及周边的人说德语,随后几页便有红衣主教们用德语对话的部分,紧接着就是拉尔夫主教在圣彼得大教堂中发现了一个德国士兵,而他就是未来的主角雷纳·哈森。这样的细节数不胜数。
这本书从结构上来看,分为七个章节,每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虽然每一个章节都有一个不同的主人公,作者仍保持着第三人称的叙事角度,伴随着适当的描写,尤其是心理描写,将读者带入到一个立体的,充满生活气息的世界中去。
这种叙事方法可能不是作者所独创的,但在本书如此大的时间跨度下无疑是成功的,且是相当成功的。若要讲述一个家庭的故事,自然不能将全部的笔墨用在同一个人的身上,一个人是不能代表一个家族的,且易使得剧情单薄。
因此本书随着时间发展带着不一样的主人公,这些人物的情感与性格都十分立体,独一无二,而且伴随着情节发展富于变化。这种设计无疑是十分少见的。其他小说一般采用一个或少数主角在经历了大量事情后性格和世界观发生大转变,而其他人似布景一般没有过大改变。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托夫》就是一个不错的例子。如果时间跨度有本书之大的,一般非主人公仅是一个过客,不会去细致描写。这么做可能更为符合生活实际,但不利于故事的展开与表达效果。很显然作者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出现的主线人物有约20个,可以较为轻松地刻画人物。
本书在荆棘鸟的叫声中开始,也在荆棘鸟的叫声中结束。我认为,这给予了本书标题的同时也揭示了本书所想表达的主题。“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正如那将荆棘刺入胸口后奋力歌唱的鸟儿,“那歌声竟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那鸟儿可能正如梅吉爱上将自己完全奉献给上帝的拉尔夫主教的情形。因为爱他但得不到他而嫁给了一个贪小便宜,只会劳作的卢克·奥尼尔,忍受了几年痛苦又冷淡的生活,得到一个完全不爱自己的女儿。终于得到拉尔夫的儿子后,落得一个父死儿殇的结局。
其实,对于这样的一个话题,我或许没有什么发言权的。因为我没有得到什么最美好的东西,更没有经历过什么深痛巨创。也许是我身在福中不知福,而深痛巨创被爱我的人全盘收下了。也许是我并没有完全读懂整部作品!这或许就是读书的乐趣所在,思考作者究竟想表达什么,对照自己的生活,反思自己的错误、不足,并带着新的眼睛去观察与认识这个世界。
梅吉,一个漂亮温柔,单纯不谙世事的小女孩,有着童年的不幸和快乐。爱着拉尔夫,却又不能得到他,只能向面对一个神那样,无力与上帝和教会抗争。只有在照顾小哈里时她才是快乐的,回味和拉尔夫在一起的情景才是快乐的,但是这种美好只能被上帝冷冷的隔开,而且远远的望着,内心在焦灼着。梅吉选择了酷似拉尔夫的卢克,目的竟然是为了有个孩子,有个依托,但实际是错了。
卢克只是一个能干的工具,一个砍甘蔗的能手,他的生命里就是甘蔗,金钱土地,女人只是一种非常好,非常美的调剂品。最终没能给梅吉一个家,连唯一的女儿朱丝婷,都是梅吉耍的小把戏才得到的。悲哀之至,卢克只爱自己,爱一切让女人厌恶的东西。又说拉尔夫,在多年后知道梅吉嫁人后,又杳无音讯,他才发觉心里还有梅吉的位置,满世界去找,当失去她的时候,才想到要得到她。他们背着上帝,偷来了戴恩,一个完美无瑕的翩翩少年,一个致力于现身宗教事业的年轻教士。梅吉守着戴恩心满意足了,就如同拥有了拉尔夫,但是戴恩终究是上帝的礼物,梅吉无能为力挽留不了他留在佛罗海达,只能是把从拉尔夫那偷来的还回去,还给上帝。戴恩,一个悲剧的礼物,只有上帝才能拥有他,可悲啊。
梅吉的妈妈菲,眼见着女儿的出生长大,重蹈着自己的覆则,去没能及时的拉一把,就好像看着她自生自灭,一切就结束了。菲,本是一个大家闺秀,爱上一个政治家,守着他们爱的结晶弗兰克,单独的与自己的家庭脱离,随着帕迪,一个老实巴交的好丈夫远离了自己的故土。有了弗兰克,她也就知足了,可是有一天弗兰克失踪了,永远的不会来了,菲的心也就死了。每天机械的重复着家务,心灵也麻木了,根本关注不到梅吉的变化。
但是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会隐藏压抑自己的情感,同时也是活得不快乐的一个女人。直到帕迪和斯图尔特的离去,菲才醒悟过来,“我只要看他一次,哪怕是一次”,菲才发现,她也爱自己的丈夫,可怜的帕迪呀。但是自始至终,菲都是一个坚强打不倒的女人。
正的悲剧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
只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爱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悲剧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香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悲剧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谢文学殿堂里悲剧的独特的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悲剧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写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己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己成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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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们学了《生命 生命》这篇课文。
这篇课文通过写动、植物以及人三个方面的事例告诉我们什么是生命,并告诉我们要珍惜生命的。读了这篇课文,我知道了虽然生命很短暂,但是,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无论是一只小小的飞蛾,还是一截脆弱的瓜苗……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有不珍惜生命的行为。比如那些大白天睡觉的人,如果多睡一分钟,那他的生命就会减少一分钟;反之,如果少睡一分钟,他的生命就会多一分钟。在我们班里,就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比如说我们班的侯佳琪,将班里喝的水拿来洗头,要知道,现在地球的水资源越来越少,如果将他洗头用的水,捐赠给汶川大地震的人们,不知能救活多少生命啊!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必须好好的'珍惜。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我可以好好的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一切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我想: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掉,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读了《生命生命》这篇课文,我心潮起伏。那拼死求生的飞蛾,那不屈向上的小瓜苗,都在用行动无声的告诉我:它们是多么热爱生命,多么珍惜生命啊!
即使那只飞蛾早已知道,逃不过人类的掌心,可它极力鼓动双翅,没有放弃一丝一毫的希望;即使那一截小瓜苗在没有水分的砖缝中只活了几天,但它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中仍努力生活。它短暂的一生是不懈奋斗的一声啊!
在查看了本文作者杏林子的资料后,我更是感概万分。杏林子12岁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从那时起,她手不能抬,头不能转,脚能不走。在残酷的挑战面前她没有沮丧和沉沦。她以坚强的毅力自学了许许多多的科学知识,成为了一位出色的作家。她现已出版书四十多本了,最震撼人心的是:杏林子把所有的稿费都捐给了“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读了这里,我知道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是奋斗,是贡献。
学习了《生命生命》这篇文章,收获多多,感触多多。那极力鼓动双翅的小飞蛾;那不屈向上,茁壮成长的小瓜秧;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都让我深深体会到:生命应该受到尊重,生命应该受到爱护,生命应该受到珍惜。
是啊,生活中常有一些人的所作所为,让你感到:生命是可以白白地糟蹋的。
路边的乞丐,好手好脚,他们却宁可低下高贵的头,置尊严于不顾,向往来行人讨要;麻将桌上的年青人,青春年华,他们却不奋发好学,宁可荒废前途,置将来于不顾,整天在桌上消磨时光;不学无术的逃学孩子,聪明灵活,他们不珍惜父母创造的学习机会,少年不知愁滋味,上游戏室、外出闯祸,昏天黑地玩不停……生命对这些人来说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而我更多看到的却是那许许多多好好使用生命的人,让我敬佩的人。身残志坚的张海迪,面对死神的随时降临,她坦然面对。自学完了从小学到大学的专业课程,自学了多国外语,自学了中医、声乐等,她坚强面对生活,珍惜生命的佳话,被多少有志者奉为学习的楷模;助人为乐的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出差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虽然他的生命只有短暂的22年,但他的精神不但在中国代代相传,如今还漂洋过海,被外国人奉为至宝;温迪的外公外婆生前愉快地决定死后捐献完好的器官,尤其是眼睛角膜。多么伟大的老人,生前不忘关心帮助他人,死后不忘给人带来健康、光明!这样生命的意义不就是永恒的吗?
再看看我们班上,多少同学珍惜每天的分分秒秒,努力学习,积极向上,为长大建设祖国学好本领……同学们正用行动谱写出一首首生命的凯歌。
在我眼中,生命就是面对生活的微笑,生命就是面对困难的坦然,生命就是面对噩运的`不屈不挠。
生命到底是什么?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好好想过,更没有向周围的人问过,我觉得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太早了,可是今天我读了杏林子的文章后,我明白了自己应该思考这个问题了,并且我现在已经知道:生命是一只奋力挣扎,与死神搏斗的小飞蛾。虽然它的生命只有短短的9天,它也不轻易放弃自己的生命。生命是一粒香瓜子,不屈向上,努力生长,尽管它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只活了几天。生命是那一声声沉稳而有规律的心跳。每个人可以白白地糟蹋它,每个人也可以好好地使用它。
一个12岁的少女,就患上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头不能转,手不能抬,脚不能走,但她坚强地活了下来,并活了63岁,她一生给我们留下40多部书籍,更让人震撼的是,她把自己的稿费全部捐给了“残障福利基金会”。她就是今天我读的《生命生命》的作者——杏林子。她是一位让所有人尊重的人,因为她不仅有顽强的生命力,她更有高尚的人格。
从这篇文章里我懂得,一个人生命有限,但给人类可以创造无限的价值。你的生命,你不珍惜,遇到点坎坷就趴倒、遇到点磨难就想放弃自己的生命,那么你连一只飞蛾、一颗瓜苗都不如!我现在才明白为什么妈妈总说要珍惜自己、爱自己这句话的意思了。所以,让我们像杏林子那样,热爱自己的生命,让自己的生命活得光彩有力!
“我常常想,生命是什么呢?”
刚读到这句话时,我感到可笑:这有啥可想的,生命就是命呗!
这篇作文的作者——杏林子自十二岁起,就患了“类风湿性关节炎,”全身关节大部分受到损害,但她仍然坚持自修,最终成为文学史上的一位著名作家。
《生命 生命》,作者在写这篇文章时,分别运用了三个事例,来舒发自己对生命的热爱之情!但对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珍惜生命,决不让它白白流失,使自己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我们一个个有着鲜活生命的人,对生命却毫不在意!一只飞蛾在旁边骚扰着我们,其中不管是谁都很有可能把这只飞蛾送上天堂,但作者没有,当飞蛾在她手中跃动时,她感到了一股生命的力量,那样强烈!那样鲜明!于是忍不住松开手,飞蛾飞走了,一个小生命并没有在她手中摧毁。
这篇课文对我感触很深,课后我反复朗读了它,收获很多,一个幼小的瓜苗,可以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砖缝中,不屈向上,茁壮成长。我们人也一样,无论你是在顺境还是困境,只要勇敢地面对就有希望。
一粒貌不惊人的种子,往往隐藏着一个花季的灿烂,一条丑陋的毛毛虫,很可能蜕变成为一只五彩斑斓的彩蝶,因为生命本身就是一桩奇迹!
生命是花,
绿绿的草地上,
微风摇曳着它的绚烂。
生命是树,
皑皑的森林里,
雪松傲立着它的挺拔。
上周,我妈妈买了牛虻这本书给我看,本来我是没打算看这本书的,可是,刚好老师叫我们要写牛虻的读后感,我只好看了起来,可是,当我看起来后,我就被这本牛虻深深的吸引了。
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
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此时的牛虻简直生不如死,欲哭无泪。他失去了幸存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线希望,失去了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琼玛对他的那份最纯真无瑕的爱情,也失去了在他近乎绝望时与他同甘共苦,一起出生入死的倚达。
他什么也没有了,两手空空,他什么没有了。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革命胜利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然一心的新社会迎来了第一个春天,这时人们在改革建设中不经意见发现了它的存在。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它依旧不逊当年那种豪情气壮,一心只为革命的金子精神!
这就是牛虻这本书吸引我的地方,不仅内容精彩,里面的道理更是深深的吸引着我,在未来的道路上,如果我碰到什么困难,我一定想想牛虻这本书,这样,我就会有无穷的动力了。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理解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我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经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终英勇就义。
小说十分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可是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一样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我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样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必须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可是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了《牛虻》,我们能够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在看完《牛虻》一书后,我深刻体会到成长,是需要努力,是需要坚持,是需要惊人的毅力的。正如《牛虻》的主人公,亚瑟,在这么坎坷的一生中,依然找到自我生命的价值,为坚守自我心中的信念而努力坚持,虽然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亚瑟)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往天真地认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明白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我的关怀。可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我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她,琼玛——牛虻在亚瑟时代就对她心生爱慕,只可惜由于无意中泄露了组织秘密,被视为叛徒。琼玛的一记耳光打碎了亚瑟的心,他的感情也从此暗淡下来。13年后,当亚瑟化作牛虻归来,身心俱已大变。他记恨琼玛对他的伤害,即使在她面前内心再次强烈地翻滚着感情,也不承认自我就是以往的亚瑟,这种残酷的折磨让琼玛一向生活在悔恨和内疚中。直到死前,他才给琼玛留下一封告别信“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欢乐的飞虻!”承认了自我的身份,那种撕心裂肺的感情让琼玛悲痛欲绝。“在你还是一个难看的小姑娘时,琼玛,我就爱你。那时你穿着方格花布连衣裙,系着一块皱巴巴的围围脖,扎着一根辫子拖在身后。我仍旧爱你”。
牛虻的死也是十分的凄惨。被自我亲生父亲处决!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我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我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我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可怜的牛虻!被自我最信任的人出卖,被自我最爱的人误解,被自我亲生父亲判死!对于一个天真的,认为世界时完美的人来说是多么残酷!他做过苦力,做过小丑,还四处流浪。这一切的坎坷,都锻炼了他的冷酷,坚强,无情。在经历过这么多风风雨雨后他最终心力交瘁了,不再相信任何人,不再对感情抱有期望,只专心于革命事业。因为仅有他的追求,能安慰他,能给予他精神上的支持。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自我的幸福。有和睦的家庭,舒适的环境,知心的朋友。但自我却常因为些小事埋怨。相对于坎坷的人生我更是满足与平静的对世界充满期望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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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一定知道大名鼎鼎的福尔摩斯吧。他非常聪明细心,他和他的好友化生一起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签名、红发会等一系列曲折离奇的案件。
这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写的。在这本书中描绘福尔摩斯头戴猎毛,口衔烟斗,看是去是一个浑身上下都充满了智慧的一个人。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福尔摩斯之所以能侦破这么多离奇的案子,不仅仅是因为他有过人的天赋,更是由于他有敏锐的观察力很惊人的毅力,他对于案件中每一个很小的细节,都会仔细观察,细心判断,对案件中任何疑点都不放过,他这种对待工作锲而不舍的态度值得我学习。我想:每个人的智力是没有多大差别的,重要的是后天的勤奋与努力。因此在平时的学习中,对于出现的一些困难,我也要迎难而上,直到把它攻克为止。
同学们,我们要刻苦学习各科知识,时刻培养和增强自己的观察能力和思考能力,说不定我们也会成为第二个福尔摩斯呢!
每天阅读半小时,品质生活一辈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两句句子都是很经典的。 毕竟,书是人类永远离不开的东西。
我也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又去“洗劫”书店了。我一边转悠一边选书,书架上琳琅满目的书让我让我应接不暇。突然,我的目光锁定在一本书上——《福尔摩斯探案集》,一看到这本书我就已经目不转睛了。我这个侦探迷怎么会没听说过福尔摩斯的鼎鼎大名呢?于是我毫不犹豫的把它带回了家。
这是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刚拿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每天晚上都要看几十页才肯松手。
这本书的主角是夏洛克·福尔摩斯,一位名叫约翰·华生的军医经过老朋友小斯坦福的介绍,成了与福尔摩斯的合租人。他被福尔摩斯的冷静、勇敢和超群的智慧与惊人的观察力给深深地吸引了,随后就成了福尔摩斯的助手。
那一个个令人心惊胆跳的故事,无一不触动我的心弦。福尔摩斯与华生总是出现在危险与神秘的场合,帮助人们伸张正义解决案件。那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情节把我带入了书中,让我成为了一个小侦探。
还有,福尔摩斯的惊人的观察力图可不是徒有虚名的。就拿它与华生第一次破案就拿他与华生第一次破案来说吧(也就是《三号惨案》)他连门前的小路也不放过,能用那不起眼的小线索推导出种种结果,最终完美破案!
其中让我感悟最深也是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福尔摩斯说的:“看到了吧,要破获一个案子就得一环扣一环,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要注意每一点一滴和每一个细节,这都是值得我学习的。
这本书是是我最喜欢的书,我把它视为珍宝,因为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这本书可好看了,既恐怖又冒险,简直越看越上瘾,让我来讲一讲吧。
我超级爱看这样的书。
尤其是这样的电视,我喜欢这里面的《工程师大拇指》中。
里面有提到血迹,看到这里我简直是不敢再继续看,但我打算不看时,对接下来要发生的事儿产生了好奇。
我用胆怯的心去看。
越看越恐怖。
感觉在看恐怖片儿似的,这篇课文主要讲有一个人,不知为何。
工程师的大拇指会流血。
但这是晚上睡觉时并没有醒。
到第二天早晨才知道,原来是手指被割断了,可他并不知道是怎么弄的,所以有人就破了这个案,这是他亲人弄的,因为他的亲人对他产生了巨大仇恨,才准备公报私仇,这本书告诉我们,不应该向他的亲人一样,如果真遇上了啥特别重要的事儿,也不需要开始动手。
有话就得好好讲。
我除了喜欢这个,还喜欢一篇文章。
文章名叫做戴面纱的房客,一听这篇文章的书名,就会想到坏人戴着面纱。
进入客房到晚上。
去杀人。
其实和这些想象的差不多,主要讲一个宾馆里面。
来了一个戴着面纱的客人,当时就觉得奇怪,然后进客房后一直没出来,直到晚上他出来,但当时只有他一个人,他的目的是去杀人,因为这个宾馆里有以前时有仇恨的人。
所以就单独也住进了房客。
那天晚上带面纱的人把那个人杀了,而且还手脚都有刀的印记。
最后又是福尔摩斯解决的问题。
最后杀人了的人都上了法院……
最后我发现这本书主要起因都是杀人引起,末尾总是福尔摩斯解决问题,终于明白这本书为什么叫福尔摩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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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里,有许多的故事。有些是令人开心的,有些是令人悲愤的,还有些是令人伤心。我一直很喜欢海伦凯勒,不是喜欢他的名气,我是喜欢他的那种精神,那种毅力!她是19世纪美国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慈善家,社会活动家。她出生时是每个人都很喜欢的小女孩,她家的生活条件也是十分好的,这谁都羡慕,可是命运对他就是如此的不公在他一岁的时候被猩红热夺走了她的视力和听力。因为她看不到,听不到结果连说话都不会,让她成为一个盲聋哑的小女孩,大家可以想象自己在一个黑屋子里什么也听不到,看不到,自己也无能力喊出声,那时你是多么的害怕呢?
慢慢的,他开始变坏,她自暴自弃,一直等到安妮·沙利文老师。安妮以她的耐心让海伦接受了她,他们俩成为了最亲密的人。在安妮的指导下她会用手触摸学会了手语,摸盲文,最后竟然能学会说话。,在安妮。莎莉文老师的帮助下,她最后还掌握了英、法、德等五国语言。大家想想看,一个盲聋的人能会五种语言,而我们正常人有时却不如一个残疾人。
在她的生活中处处充满着艰难,可是海伦没有放弃,因为他的心中只有向前,他敢拼,敢挑战,有理想。她的理想就是上哈弗,有人可能认为这是不可能的,可是海伦用她的行动来证明这是有可能的,只要努力就是有可能的。后来安妮死了,她有过一段时间都在浪费,不过他很快又恢复了意志,又继续努力,取得了今天的成就!她终生也都在致力服务残障人士。写出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名人,我认为海伦凯勒只是外表的残疾,但是她的内心,她的毅力是健全的,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的榜样。
既盲又聋的残疾人,从此,她陷入了—片黑暗。
我感到很疑惑,海伦在这种环境里是如何克服身体和心理上的障碍的呢?接着,我又迅速往下看第二部分。当读到“她不分昼夜,像—块干燥的海绵吮吸着知识的甘霖。她拼命摸读盲文,不停地书写单词和句子。她是这样的如饥似渴,以至小小的手指头都摸出了血”时,我被深深震憾了。她是个残疾人,居然能如此刻苦学习,而我呢,有那么好的学习条件,身体素质又良好,却不及她努力,我真感到无地自容。从“拼命”这个词中,我感受到了海伦付出的不懈努力,她是那样的渴求知识。
“知识打开了海伦的眼界,增强了海伦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通过这句话,我又一次感受到了知识在海伦心中的重要性,是知识照亮了海伦的心灵,丰富了海伦的生活,使黑暗的生活有了蓬勃的生机,多了一些精彩。但是,最为关键的,还是不屈不挠的精神和那顽强的毅力。海伦正是因为有着这种常人无法拥有的精神才能才从人下人成为一个人上人。很快,一篇课文读完了。人生是一条弯弯曲曲的河流,有急流,有险滩,总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而面对挫折和失败,海伦是在逆境中做出了出色的成绩,这主要靠她的毅力,人生的转折点往往就在坚持与放弃之间抉择的一瞬间,而海伦选择了坚持她是个非同一般的女孩,她有着拼博到底的勇气;有着惊人的意志;还有那为盲人福利奉献一生的理想。
虽然她的生命中承受了那么大的打击,可是她却有向命运之神挑战的决心!失去视力的她虽然不能感受雨后彩虹的缤纷,也无法欣赏皎洁明月的清辉,她无法用自已的双眼去领略大自然的美,但是她却用心去体会,用心去感受“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世界上最精致的瓷器都要经过多次熊熊烈火的锻造。那些一帆风顺的人,是不可能品尝出苦难的艰辛,更不可能获得真正的成功。命运往往总在最艰苦的逆境之后出现转机。不到最后,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成功根本没有秘诀,如果有的话,就只有两个,第一个就是坚持到底,永不放弃;第二个就是当你想要放弃时候,想起第一个秘诀,照着去做。坚持到底,永不放弃!海伦就是靠着这两个秘诀,从一个残疾人变成成功者!当我们也面对失败时,请记住一个信念:失败只不过是一次暂时的没有成功,只要不服输,失败不会是永远的定局,只要穿过这只纸老虎,成功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
海伦。凯勒凭借着自己那顽强的毅力,铸就了她坚忍不拔的性格。在每一个人的人生词典上难免会常常出现“失败”一词,但是翻过了这一页便是成功。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里,我读了一本——海伦凯勒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翻开书的第一页,我就被里面唯美而又忧伤的句子所吸引“在我整个童年时代,生活犹如笼罩在我身边的一团金色雾霭。冥冥中,我是懵懂而迟疑地揭开生活的迷帐的。”我用三个小时的时间一口气把这本书看完了,自己完全溶进了书里,仿佛自己就是海伦?凯勒,那淡淡的忧伤,用心去感受的世界是那么细腻,苏立文老师用手指在我掌心教我写字,我把自己变成了那个又聋又盲的坚强女孩。
海伦凯勒,美国著名的盲聋作家和教育家。她在一岁半的时候被疾病夺去了听觉和视觉,然而在黑暗而又寂寞的世界里,她在苏立文老师的帮助下学会了读书和说话,掌握了英、法、德、拉丁、希腊五种文字,并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美国拉德克里夫学院。她虽然是一个身体残疾的人,但是她却用强大的内心战胜了自己的极限。“当幸福之门关闭的时候,另一扇门却打开了。然而,人们往往只盯着那扇已经关闭的门,却看不到另一扇已经为我们敞开的门。”写得真好,人生的路不一定是一路平坦,当一扇幸福之门关闭的时候,也许另一扇幸福之门正在为我们开启。不放弃,像海伦?凯勒一样尽管她又盲又聋,可是她用心去聆听,用手去触摸,用感恩的心去回报。
我的心被深深地触动了,人生道路崎岖坎坷,甚至遭遇挫折和失败。在危难时刻,有人向你伸出温暖的双手,解除生活的困顿;有人为你指点迷津,让你明确前进的方向,让你攀上人生的高峰。学会做一个感恩的人,做一个坚强的人,回报养育我们的父母和老师,回报培养我们的国家和社会。
近日,我们了解到“海伦·凯勒”这样的文字,文字海伦·凯勒顽强的精神让我非常感动。
海伦的命运是非常不公平的。她一岁半的时候又瞎又聋。就在这时,家庭教师安妮·沙利文来到海伦身边,教海伦识字,写字和算术,教她用手指“说话“。海伦10岁时想学说话。在富勒老师的指导和海伦的不懈努力下,海伦终于学会了说话。最后,考上了哈佛大学,取得了巨大的成绩。
谁能想到一个残疾人能进入世界闻名的哈佛大学?她为此付出了多少努力!所有这些,事实上,都是海伦·凯勒生命的结晶。她努力读盲文,努力练习说话。海伦从不放弃,即使事情变得很糟糕,正是她的坚持使她成为一个成功的人。
这使我想起那一幕,我学会了骑自行车的。前几天,我的父亲给了我一辆自行车,我很高兴,我迫不及待地想在楼下学习。我刚上车,没想到重心,摔了个“狗啃泥”。我看了看我的膝盖,我的上帝,甚至出血。疼痛啊!我的心脏是挂回去,“还是不学吗?”但很快想到海伦·凯勒的心,她的痛苦比它伤害了我这算什么呢?我吸取了教训,再试一次又一次,我做到了,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谢谢您,海伦·凯勒!是您教会了我在困难学生面前不低头!
我读了《一只想飞的猫》这本书,给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匹出色的马》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春天的傍晚,爸爸妈妈和他家的两个女儿一起去郊外散步。
他们一边走一边看着旁边的风景,不知不觉就走了很远的路,,路边的景色太美了,他们恋恋不舍的往回走。
再往回家走的路上妹妹走累了,她想让妈妈抱,妈妈说我很累抱不动,
她又去找爸爸抱,爸爸不作声,看见路边柳条就随手捡一株,递给妹妹,把柳条比作一匹出色的马,让妹妹骑回家,妹妹很高兴蹦蹦跳跳地回家了。
等爸爸妈妈和姐姐回家时,妹妹早就到家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这个爸爸太聪明了,既锻炼了孩子自理能力,又让小孩子很开心。
在《一只想飞的猫》里,我很喜欢老鼠和钟这篇故事。
滴答!滴答!滴答!……在一间黑暗的屋子里,什么声音也听不到,只有钟摆声在响。
小老鼠虽然小耳朵特别灵,这是什么声音?他缩在洞里不敢伸出头来。
肚子饿极了,真难受哇,一定要出去找点东西吃,怕什么!就是碰上那可恶的猫,也给他咬死,总比饿死在洞里还要好些。他想到这里,鼓起勇气准备出洞忽然,他又想,不!要是出去真的被它咬死,那太不值得了,再忍一会儿,等那声音不响了再出去!过了一会儿,他饿的受不了了。
“真不讲理!你们吃东西是应该的,我吃就不对吗?他饿的全身发抖,决心出洞去。
它真的触动了非常小心的看向四周,看个仔细,然后轻轻的一步一步跨出去,滴答滴答滴答的声音还在响,他越走越害怕,越走越胆小,一下子回头转出去,我太不中用了,我这个胆小鬼只配挨打挨饿,挨!
饥饿使他第十次走出洞这一次他走的远了一点儿,忽然“当!当!当!”钟连响了12下,吓得他连滚带爬的逃回洞里,“好险啊,差点把我吓死……”
这一天夜里他几次出动,又几次逃回来到底没有吃一点儿东西,整整饿了一夜钟声还在滴答滴答的响,饿了一夜的小老鼠怎么办呢?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一件事要有决心,不能半途而废。因为事情不能总往坏处想,也要也要往好处想一想。
我喜欢读书,读书是我每天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事情。最近老师推荐我们读《一只想飞的猫》这本书,一听老师说出书名,我就迫不及待的嚷了起来:“老师,我有,我有这本书。”老师紧接着问我:“这本书的作者是谁,看目录了吗?有几个故事?”几句话问的我答不出来了,我的脸“噌”一下红了,脸上热辣辣的。这个时候我才知道读书不是用来炫耀的,要踏踏实实的读、认认真真的思。
我重新翻开陈伯吹爷爷的这本书《一只想飞的猫》,这本书里有5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就是《一只想飞的猫》。这个故事讲了一只自以为是又懒惰的猫,把这只猫去追蝴蝶反被戏弄的故事情节写的栩栩如生。被蝴蝶戏弄后它不仅不反思自己,反而萌生了不切实际的想会飞的想法,爱面子的它爬上树,从树顶“飞”了下来,悲剧的是它在空中摔了下来,摔得走不了路了。这只猫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也让我从中收到了启发: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我一点也不觉得累,看书是件快活的事情。”这是喜鹊姑娘的一句话,我非常认同,喜欢读书的你们,快去读书吧!
暑假里,我看完了中国著名儿童文学作家陈伯吹先生创作的童话《一只想飞的猫》。这是一只骄傲自大,目空一切,逞强好胜的猫,只是因抓了几只耗子就到处吹牛说它一伸爪就逮住了十三只耗子。
它本想抓蝴蝶反而被蝴蝶捉弄了,就把气撒在别人头上。它把向日葵撞得东倒西歪,把鸡冠花的膘给撞伤了。它明明不会钓鱼,却吹牛说自己是钓鱼高手,用尾巴去钓鱼,结果被咬得血淋淋的。它还不切实际地想学飞,结果摔了个“四脚朝天”,好久好久爬不起来。
鸭子会游泳,公鸡会打鸣,喜鹊会飞翔,猫会捉老鼠,这些都是动物们固有的本领。让鸭子去打鸣,让公鸡去游泳,让喜鹊去抓老鼠,让猫去飞翔,这根本就是异想天开,整天在那想入非非,想着自己可以像喜鹊一样在天空中飞翔。所以猫想飞翔是不可能的。
我们每个人都要在追梦的征途中找准目标,找对方向,千万不要像那只骄傲自大、想入非非的猫一样,不听伙伴们的劝告,结果会把自己摔得伤痕累累,好久好久都爬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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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呼啸山庄》,看完后,望着镜中泪流满面的自己,我想起了男女主人公为了自己的爱情而双双殉情的悲剧。
说实话,每个人凭良心说一句话:谁没有经历过痛苦?我想,恐怕连文学界、科学界的伟人都不敢说没有吧。
人都是要受到痛苦,受到挫折的,就像书中的人物一样:悲剧般分离,却又戏剧般相遇,但又分离……挫折不是由命运掌控,而是由自己的潜意识造成的!
人都出于母腹,归于黄土,没有运气好坏之分,难不成你听说过有人出于黄土,死于母腹,运气很好的人吗?
或许大家都见过这种人:受到挫折后,先是仰头叹气,后又望望成功的人,说:“我的运气真差!”但这些,只是自己的潜意识找的一个借口罢了。
不知大家是否听说过“罗森塔尔”效应,一个平凡的人,会受到挫折,但当他受到表扬时,于是又会高兴起来,其实这都是自己的潜意识“搞的鬼”。
“挫折并不可怕,站起来就好了。”中外名人都以此话立志,我们难道不能这么鼓励自己吗?小孩学步,幼雏学飞,哪有不摔倒的?从摔倒的地方再爬起来,这才是做人的真理!
化学书上说过:石墨与金刚石的性质不同,但是同属一类,石墨只要经受500至1000个大气压即变为金刚石。人也是一样,为什么要甘居黑黑的石墨,而不去努力做一颗璀璨的金刚石呢?
今天,我把《呼啸山庄》读完了。在快要结束的两章32、33章的主人公就是卡茜和哈里顿。
这对表兄妹的关系一开始就不好。他们俩总是彼此不断地发生摩擦、冲突和争吵,并且他们俩的生活环境不同,所以他们俩的想法也会不同。后来,卡茜用一本象征着友谊、象征着知识的书使他们和解了。他们学会了相互尊重,就像管家纳利所说的那样:“一个是爱着,只想学会尊重对方;而另一个也是爱着,但只想能获得对方的尊重。”
卡茜真心的帮助哈里顿学习知识,使他封闭的心灵重新打开,产生了一种精神上的渴求。他渴求知识,他是一个天性善良的人,自从卡茜做了他的导师以后,他就一直勤奋好学。
后来哈里顿和卡茜成为了一对幸福的情侣。
文章的最后使我懂得了:“爱”属于人性的最美好的部分;“恨”是人性被扭曲,是人性的坠落。“恨”想在人间建立起绝对统治,尽管他似乎多么强大,但是是办不到的。只有冲破了仇恨,终于建立起爱情。
我读了32、33章懂得了:我们不能学习卡茜之前不尊重哈里顿的行为,而更加应该学习卡茜之后尊重他人的表现,不管是什么人都应该去尊重他。
周末,我读了一本由艾米丽勃朗特所撰写的著作——《呼啸山庄》。读前,我一直很好奇这本书为何会被称为“最奇特的小说”,于是,我怀着这种疑惑读起了这本书。
《呼啸山庄》用极其细腻高超的写作手法,写我们叙述了一个受尽偏见和屈辱的人,用一生复仇的凄美悲惨的爱情故事。当我读完这本书,我一直感觉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压抑感。我不禁想问“到底是什么可以使一段那么美好的爱情毁灭?是什么让那所谓的人性和感情变得不堪一击呢?”到后来我才明白,这不是金钱和利益造成的,而是那颗藏匿在人们心中,最容易被人们轻易忽视的虚荣心。这篇文章也同其他许多著作一样发生在19世纪。那个年代的大多数婚姻都是政治婚姻,他们之间并无多少爱情可言,甚至在之前他们都素不相识。在那时,没有多少有情人能终成眷属,也很少有人可以坚定的'说自己为了爱情放弃了一切。或许,在那封建的社会,在名利、金钱和那可怜的虚荣心面前,爱情就如过眼云烟一样,只不过是一件特殊的物品罢了。
故事的结局是希斯克利夫停止了对下一代的报复计划并在他与凯瑟琳关禁闭的房间自尽了,他的死表达了他对凯瑟琳忠贞不渝的爱情。我们也可以从中看出希斯克利夫善良的本性,是残酷的现实、世间的冷漠、人性的扭曲,才使他变成一个令人毛骨悚然的魔鬼。但最后人性的复苏是希斯克利夫的精神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读完,我渐渐明白了《呼啸山庄》为何被称为“最奇特的小说”,它名副其实。因为它用强烈、疯狂的爱,狂暴的恨和无情的报复,取代了一般文章的那种低沉的伤感、忧虑,虽与其他文章相比较,读起来会让人一时无法接受,但也就是这种粗狂、独特的文字风格,才使它被认为是在维多利亚时代小说中"唯一的一部没有被时间的尘土遮没了光辉"的作品。
它的文字中充满着情感,十分震撼人心,让我们读完依旧无法释怀,仿佛还沉浸在故事情节当中呢!
艾米莉·勃朗特一生只写过这一部作品,却在世界文学史上留下极其深刻的印记。在最重要的古典小说名单里,《呼啸山庄》始终占有一席之地。时至今日,当我们重新盘点文学史,在《呼啸山庄》之后都很难找到在任何方面模仿它的作品。在很多人看来,《呼啸山庄》是文学史上的一个神迹,一座奇妙的孤峰,它的风格是如此特别,以至于你找不到化用于其他文本的方式,连一丁点儿皮毛都学不到。
整个故事涉及两个山庄的两户人家的两代成员,真正的时间跨度有三十多年。弃儿希克厉与呼啸山庄小姐凯瑟琳青梅竹马,但凯瑟琳根据世俗标准选择嫁给画眉田庄的林敦为妻。希克厉报复社会的行动在两个山庄引起连锁反应,影响了两个家族每个成员的命运。当一切风波平息,恩怨情仇尘归尘、土归土,惟有希克厉对凯瑟琳的思念穿越生死,永久回响在荒原上空。
一、《呼啸山庄》的整体架构
小说完全没有交代两座山庄的具体位置,你只是依稀知道这是两个英国的乡间农场,从环境描写看多半在北部,离利物浦不远。哪怕读完全书,你也很难找到与外部世界的联系,或与时代风俗、历史变迁直接相关的细节。甚至,你对这两个地方的面积、人口、结构的概念都会比较模糊,规模似乎可大可小。也就是说,这样一个时空是抽象的、高度虚构化的,所以有人把《呼啸山庄》当成寓言甚至幻想小说看,虽然并不准确,却也有一定的道理。
小说的第一人称叙述由外围旁观者洛克乌开始,继而转到贴身见证者纳莉。在纳莉的叙述中,不时根据需要插入故事中人物的叙述,或者他们的来往书信,所有这些信息拼接之后,才构成这个故事的完整面貌。
因此,《呼啸山庄》的整个叙事系统采取了三重框架,在很多段落都宛若多声部合唱一般丰富。这种繁复精妙的结构在后现代文学中比较普遍,但是在古典小说里显得很超前。以至于小说发表之后,除了主题离经叛道之外,结构也成了很多评论者诟病的理由。他们提出的罪名是小说写得“七拼八凑,不成体统。”
二、《呼啸山庄》所展示的情感冲突
在小说中,凯瑟琳同意林敦的求婚,但转过身就跑到厨房里跟纳莉促膝长谈,把自己的情感详细解剖了一番。这一段写得像诗歌一般,经常被后人引用。
按照凯瑟琳的说法,对于林敦,她爱他的年轻俊俏、富有体面,但是在她的内心深处,她知道自己做错了,因为她对于希克厉的感情,才真正穿透了灵魂。林敦给她许诺的,是一个天堂一样完美的环境,但是她说,在梦里,“天堂不是我的家,我哭碎了心,闹着要回到人世来,惹得天使们大怒,把我摔下来,直掉在荒原中心,掉在呼啸山庄的高顶上,于是我就在那儿快乐得哭醒了。”归根结底,凯瑟琳认定“希克厉比我自己更像我自己,他就是我自身的存在”,所以,外界的一切,不管是婚姻还是别的什么,都无法将他们俩真正分开。
从这里我们就可以看出,《呼啸山庄》里的情感冲突,从一开始就没有停留在世俗层面。凯瑟琳的选择困境并不仅仅是阶层差距或者现实需求,同时也包含着她对自我、对本性的认识。究竟是顺应还是压抑这种本性,她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选择。
人们通常会惊叹《呼啸山庄》里凯瑟琳和希克厉的情感联结是如此强韧不息,却往往会忽略,在相反方向,林敦以及他代表的生活方式,对于凯瑟琳同样有着强大的诱惑力。为了接受林敦的求婚,凯瑟琳也编织了可以自圆其说的理由。她告诉纳莉,如果自己嫁给希克厉,那么他们两个只能去讨饭;但是,如果嫁给林敦,那她就可以用丈夫的钱帮助希克厉抬起头来,安排他从此再不受她哥哥的欺负。
小说凭借着简洁的二元对立的架构,在荒原上搭建起了人类情感的微缩景观。然而,比这种对照更为惊心动魄的,是挣扎在其中的人和人性。凯瑟琳的理智完全屈服于社会秩序的同时,始终意识到自己的灵魂和情感与希克厉同在,与荒原同在,最终不惜用生命呼应了来自他们的召唤。她在一个世界里越是清醒,在另一个世界里就越是疯狂,两个截然相反的世界不仅存在于她身外,更常驻在她的内心。
三、《呼啸山庄》的艺术特色
在小说真正的结尾并不是人间伊甸园,而是坚定地落在希克厉身上。他对凯瑟琳的思念不为俗世所容,却能够穿越时空,凯瑟琳的脸出现在他视野里的所有东西上,无论是石板,云朵还是空气,都是他的凯瑟琳。他甚至撬开过凯瑟琳棺材,看看凯瑟琳是否还在那里等待他,然后把凯瑟琳挨着林敦那一边的棺木完全封死,在另一边为自己留下一个墓穴。当最后的日子越来越近时,希克厉干脆绝食,迫不及待地拥抱死亡。
如此强烈的情感,从地下渗透到地上,从文字里散发到文字外,成为《呼啸山庄》最为鲜明的特色。与情感表达的饱和度相比,文本的结构、技术上的特点反而显得无足轻重了。再加上艾米莉·勃朗特善于以景物烘托人物情感,使得整部小说读来情景交融,荡气回肠,粗犷而澎湃,具有某种无可言说的神性与诗性之美。
伴随着科技的发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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