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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因为某些原因最终完成不了事情。而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缺少遇到困难不逃避的勇气。于是,就在洋溢着欢乐气息的假日里,我阅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在这本书里,作者吴承恩通过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塑造了许许多多生动形象、鲜活灵动的人物,有勇敢机智的孙悟空,有忠心耿耿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的沙和尚,有温文尔雅的唐僧,有阴险狡诈的白骨精……这些板上钉钉、了无生趣的人物一到吴承恩笔下,就变得栩栩如生,活灵活现,好似他们都真真切切地存在于这个世上。
在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属那齐天大圣孙悟空,他的刚强正直、心地善良令我由衷敬佩。而这种精神不正是人们所缺少的'吗?遇事便退缩,你不去试试又怎么会知道你一定不行呢?孙悟空虽有七十二变,可他也不是万能的,但是即使是这样,每当师父唐僧陷入困境之中,他总是不顾一切地去拯救,也许这就是勇气最真实的样子吧。
人无完人,这师徒四人也并非完美。孙悟空虽无所不能,但他冲动;猪八戒虽忠心,但他懒惰;沙和尚虽勤劳,但他懦弱;唐僧虽和善,但他郁结……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取长补短,学习他们的长处,若有相同的缺点,自然要努力去改正,成为一个十全十美的人。
窗外的徐徐微风轻轻拂过,树叶沙沙作响,奏起了动听的音乐,我沏上一杯清茶,翻开《西游记》,一场又一场惊心动魄的冒险,畅游于书的海洋。
又逢暑假,我终于可以在书的海洋里遨游了,读了好多本经典之作,但最让我心动的就要数《西游记》了。
《西游记》是我国一部杰出的长篇神话小说,它以唐僧取经的故事为线索,却以神猴孙悟空为主角,整部小说充满了敢闯敢拼的大无畏精神和侠胆义肠。书中不管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懒惰贪吃的猪八戒,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在我眼里都是如此可信,如此活灵活现。经过九九八十一难,唐僧终于取得了真经。
我不禁想到,我其实又何尝不是孙悟空呢?向往着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可却又偏偏逃不出妈妈的“五指山”,时时被老师的“紧箍咒”所困扰,可叹啊!可转念一想,悟空要是没有了这些束缚,他又怎能取得真经,步上成功之路。人啊!必定是这样,有所得必有所失。老师和妈妈对我的这些约束,何尝又不是一种关爱和望子成龙之心呢!看来我还是最幸福的。
好书能带我游遍天涯海角,尝尽天下美味,却更能让我受到无数启迪,教会我如何成为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西游记四大名著之一,看过很多改编自这本书的电视剧,所以能记住这本书的大概内容。这学期老师刚教我们看,我就把内容整理了一下。这本书的主角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我最讨厌的是唐僧。别看他平时教导徒弟和尚要慈悲。你看,孙悟空杀妖精是为了师弟们能路过,但是妖精们都变成了人。孙悟空打死小妖精之后,最好的就是既没被赶走,也没被骂。然而,最糟糕的结果是,主人既念了咒语,又把他们赶走了。可见唐僧并没有某些人想象的那么慈悲。WWw.juzitiandi.coM
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当他被放进炼丹炉时,我非常紧张,害怕他被烧死,被带到炼丹场。然而出乎我意料的是,他竟然成了挑剔的眼光,不怕水不怕火。妖魔鬼怪都怕他,逃不过他的手掌心。铁扇公主也不例外。孙悟空第一次称铁扇公主为小姑,但铁扇公主不仅没有收到这种感觉,还有一个芭蕉扇把孙悟空吹走了。幸好孙悟空有挡云之术,所以从来没有被吹得过远。向纪灵菩萨求助后,他返回火焰山,救出了唐僧。
这真是一本好书啊!比动画片好看多了,我非常喜欢它,我把它专门放在我最喜欢的书架上。
我会一直把它保护好,有空我还会经常来翻阅它!
春节前的一天,我和爸爸来到新华书店,里面有好多好多的书。我来到少儿书架前,翻看自己喜欢的少儿图书。
过了一会儿,爸爸帮我选了一本《西游记》,看了介绍,我请爸爸帮我买了一本。
《西游记》里有很多很多本领高强的、生动有趣的人物。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受益无穷,我们一定要像孙悟空那样机智勇敢,也要像唐僧那样善良友好又大方。
本文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虽说他很调皮又顽固,可是,他去学艺的师父夸他勤学苦练,把八九七十二变都学会了。
他也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在这取经的路上,孙悟空降妖除魔,立了大功。如果,没有孙悟空,唐僧就无法顺利取到真经。
《西游记》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颗明珠。它是一部神话小说,讲述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得到了真经。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难得的一本好书,大家有时间就看一看吧!
《西游记》讲述了以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和尚保护唐僧去西天取经为线索,一路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知道神通广大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不仅会七十二变般变化,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分辨人和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除魔,他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
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擅长水性的沙和尚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获真经。
我不仅要学习孙悟空那种不畏艰辛,勇往直前,积极乐观的斗争精神,还要懂得只有擦亮眼睛,明辨是非,才能撕破一切伪装的画皮。
说到《西游记》这本书大家都不陌生。我们都看过《西游记》这部电视,我感觉书上描写的人物更形象具体。特别是一些心理活动的描写,和景色的描写,性格特征的描写,真是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这就是作者吴承恩写作的高超之处,所谓的经典所在。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作者运用了丰富的想象力,生动形象的描写了师徒四人在去往西天取经路途上与穷山恶水和妖魔鬼怪,冒险斗争的艰辛历程。作者把他们在途中遇到的千难万险形象地描写成妖魔鬼怪设置的九九八十一难。通过一些夸张的描写手法。把他们师徒四人的性格特征外貌写得活灵活现。他们跋山涉水,历经了千辛万苦。他们他们最终到达了雷音寺,取得了真经。他们那种坚毅的性格,不屈不挠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书中塑造的孙悟空的性格特征。他机智,勇敢,急躁,粗暴,霸道但在书中的前几回描写了孙悟空为了学到长生不老的秘籍。他漂洋过海。历经艰辛。孙悟空的那种坚毅的性格。和不折不挠的精神。也是我们学习生活当中的榜样。唐僧的性格我却不很喜欢。他虽然稳重博学,憨厚老实。但是, 但是他有时是非不分,善恶不变。好多次都因为无谓的善良和仁慈丢掉性命。所以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善良和仁慈都有一个度。都要有像孙大圣的那种火眼金睛去辨别人世间的事与非和善与恶。
这本《西游记》很好看。比电视剧拍的真实多了,你也可以来看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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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出自法国法布尔,其中,许多篇集是作者用具体的语言充分的表达了昆虫的习性、自己观察的好奇心以及自己的感悟,就这样,这本享誉中外的《昆虫记》横空出世。
法布尔用一种放松而又充满有趣的语言,写下了自己对每一只昆虫的观察和感悟。活灵活现地写出了昆虫的各种细微动作,这些是我们这些粗心小孩从来不曾在意的呀。比如:蟹蛛虽然外表可爱但是内心却是个刽子手;小碧蝇虽然令人厌恶但是却是腐蚀垃圾的最大强敌;蟋蟀在草地上用带齿条的琴弓和振动模唱歌;甲虫无论如何都要抱着最爱的哭露菌;菜豆象在豆子上生活腐蚀人们的谷物与干燥的豆子;外表凶狠的恩布沙性情却很温和……
这些观察记录可不是观察个几天就能完成的,那是无数个白天和黑夜的不懈努力的成果。作者坚强不屈和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使他获得了巨大的发现。更不可思议的是法布尔并没有感到乏味,而是觉得昆虫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观察昆虫是他的习惯。
我们都需要学习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虽然是个普通的小学生,但我相信我坚持不懈地做好一件事情,肯定能能成为某一方面的专家,也能在自己的一方舞台发光发亮!
又是暑假读书时……
潘老师笑眯眯地走上讲台,拿着书目单,在黑板上写着:《昆虫记》《寂静的春天》《唐山大地震》……
看到《昆虫记》,我的心情就不好了!小学,老师推荐我看过,里头都是那些另我讨厌的小昆虫,有狼蛛、黄蜂、松毛虫……
妈妈劝我说:“这本书多看几遍,对你初中科学有好处的。”
我反驳道:“早着呢!”
如今,我再一次翻开《昆虫记》,怀着求知的心态去阅读着……
这是昆虫的王国。辛勤的蜜蜂、威武的螳螂、歌唱得蝈蝈……
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螳螂在饥饿时会吃自己的同伴;螳螂的眼睛在白天时是透明的,在晚上就变成不透明的;小条纹蝴蝶是利用嗅觉来找到异性的;大孔雀蝶求偶是在黑暗中进行的;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
法布尔就像一个孩子,喜欢爬在树上、趴在地上观察昆虫,让我想起了儿时的我,东爬西爬的,好不开心!可现在因繁重的学业而早就淡忘了这种快乐,而这本书又让我重温往日的快乐!
当我被《昆虫记》所吸引时,我似乎就在那个伊甸园中,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的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为下一次实验做准备。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读书,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不过“多读书,读好书,每次读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是我得出最值的结论。
我有许多书:《小公主》,《城南旧事》,《漂亮女孩夏林果》……但这些书我觉得很一般,只有《昆虫记》才是我真正的乐园。
《昆虫记》,我的乐园。一翻开它,里面的小昆虫争先恐后地往我面前挤,生怕我看不见它们似的。
首先进入我眼帘的是那美丽的孔雀蛾。它的身体是红棕色的,脖子上面有一个白色的小领结。孔雀蛾的翅膀上还有一圈灰白色的花边,多么漂亮啊!孔雀蛾虽然非常美丽,人见人爱,但它的生命却是那么的短暂。它只有两三天的生命时间。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它会拼命的找异性。有些孔雀蛾还没有找到就死去了。所以,美丽的孔雀蛾总是很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每当我看到这儿的时候,一只只孔雀蛾好似从书中飞了起来,它们成群结队地在我面前翩翩起舞,对我展示着它们独特的魅力。这难道不会让我快乐吗?
其次进入我眼帘的是狼蛛。虽然它很凶残,但我对它还是有着好感。狼蛛长有两颗毒牙,里面含有剧毒,被它咬到的人会马上失去知觉。如果是麻雀,老鼠这些小动物被它咬到就会死去。狼蛛虽然凶残,可它却是一位负责任的母亲。狼蛛妈妈在产卵之前会用吐出来的丝织成一个网,有人的手掌那么大,织好后,狼蛛妈妈会用最好的丝做成一个小碗,产完卵之后就做一个盖子把小碗盖住,这样就好似一个小球。狼蛛妈妈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带着这个小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狼蛛妈妈都会拼死保护自己的小宝宝。狼蛛妈妈对自己宝宝的爱真是无处不在。这不就像我的妈妈爱我一样吗?我的妈妈一天到晚对我呵护备至,嘘寒问暖,把什么好吃的东西都留给我,这不就是爱吗?
《昆虫记》里面让我快乐的故事很多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你从我读《昆虫记》的故事里感受到了快乐,那么请别再犹豫,快来和我一起在昆虫的世界里遨游吧!《昆虫记》就是我快乐的源泉。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让。亨利。法布尔的主要著作。也叫做《昆虫物语》、《昆虫学札记》和《昆虫世界》。这本书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在自然科学是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被誉为“昆虫界的史诗”。真实地记录了昆虫的生活以外,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人,他一个人耗费了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他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10卷大部头的书。没错,他就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
法布尔(1823年12月22日~1915年10月11日),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文学家。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他在撰写《昆虫记》时,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生动有趣的写出了昆虫的生活习性,饮食习惯以及它们的形态特征。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法布尔对《昆虫记》的写作,不是进行机械的论文式写作,而是进行有情感交流的散文化写作,这就使《昆虫记》既有了自然科学上的价值,又有了文学上的价值。这两种价值的共存使法布尔的作品有了最广泛的读者群,同时也使这部作品又了流芳百世的可能。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关于蝉的这一片文章了。首先,作者先介绍了蝉的歌声,蝉不论你怎么折磨它都无法使它停止歌唱。随后介绍了蝉所居住的地方以及它的形态,还有蜕皮的过程,在蜕皮的过程中,是很痛苦的,甚至如果有的蝉没有蜕皮成功,那么它们就会死去。最后,作者介绍了蝉的繁殖。它们一只蝉一次就可以产三四百个卵。
法布尔凭借广博的知识、诙谐的趣味以及精彩的文笔把我们一次次导向昆虫世界的。他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要仔细认真地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你也许会发现不一样的事情。
有一本书,它真实地记录了活泼可爱的小昆虫生活。
有一本书,它浩浩十卷,凝结了作者一生的心血。
有一本书,它是人间的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宝藏。
这本书就是法国昆虫学家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所撰写的《昆虫记》。《昆虫记》介绍了非常丰富和细致入微的昆虫世界。昆虫怎样捕捉猎物,怎样生卵,怎样筑窝以及生长过程也都包含在内,让我不得不感慨自然界的神奇与瑰丽。同时作者还将昆虫世界与自己的人生相融合,用社会的眼光来看待昆虫世界,甚至每只小虫子。
闭上眼,凶残的螳螂、可怕的朗格多克蝎、为爱而生的大孔雀蝶等各具特色的小虫子便一个个的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夏天里的蝉。
蝉,是一种热爱生活的`昆虫。你知道吗?蝉在昏暗的地下要生活四年,尽管它在地下生活的时间很长,然而,在阳光中放声高歌的欢愉生活却只有五星期。之前我曾因为蝉的喧闹“统治”而大发牢骚,但是现在,我觉得我们要学会理解它们、接纳它们、甚至喜欢它们。尽量不要讨厌它们,四年掘土的努力,它才得以拥抱阳光,才得以长出能与鸟儿相媲美的透明翅膀,才得以脱下灰尘扑扑带着泥点的“苦工”衣服,穿上嫩绿的鲜亮衣服。所以,让我们静下来聆听这对蝉来说来之不易的《生命欢颂曲》吧!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块荒地,专门用来放养昆虫。他对昆虫进行了长达30年的研究,最终写成了这本著名的《昆虫记》。
书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昆虫,那些弱小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笔下,有的生动可爱,比如萤火虫、圣甲虫;有的十分凶猛,比如螳螂、蝗虫。
我最喜欢萤火虫了。你知道萤火虫吃什么吗?它吃的是蜗牛。萤火虫用它那特有的武器先把蜗牛麻醉,然后一块一块地把它吃掉。小小的萤火虫竟能把比自己身体大三四倍的动物轻而易举地吃掉,太了不起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习性,比如螳螂爱吃蝗虫、沙泥蜂爱吃毛虫等。同时,我也感到人类在某些方面和昆虫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小小的昆虫在面对强大对手时,能用自己的智慧巧妙地战胜敌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十分喜欢《昆虫记》这本书。
我最近读过莫泊桑的著名小说《项链》和《我的叔叔于勒》两篇短篇小说,相比较而言,我更喜爱《项链》这一篇小说,读后感觉反思良多。
小说中的女主人是一个十分美丽的女孩,出生在一个贫穷人家。虽然没有碰到有钱有地位的男生了解他、去爱他,只好将就嫁给了一个教育局的小职员。这个小职员虽然贫穷,倒也很本分,不曾做过偷鸡摸狗的事情来。
直到有一件事彻底改变了她的命运。有一次她的丈夫给她一封邀请信,是教育部她丈夫的上司邀请他们参加一个盛大的舞会。这下她可犯难了,正因参加舞会的人都是有钱有地位的人,她连一件漂亮的衣服都没有,恐怕被人笑话的,她的丈夫又不好推辞,钱给她做一套漂亮的衣服。她穿上漂亮的衣服,立刻有发现美中不足,没有饰品相配,还是被人笑话的。于是丈夫想起了有钱的女友,能够向她借。她妻子立刻看好一个钻石项链,于是借了过来,兴高采烈买的去参加舞会。舞会上人们的目光都聚集在這一对夫妻上,正因女主人十分美丽。女生感到所有目光都注视这她,都是正因钻石项链给她带来了光彩。舞会结束后回家女生突然发现自己的项链不见了。找遍角落和路上,就是找不到。他们在一个饰品店找到差不多的项链,要38000金币,男生有16000金币剩下的只好借了,男生疯狂的借钱打欠条,他们干了10年最后把借的钱还清了。把项链还给了他的主人。主人竟告诉他借给他项链是假的值200金币。这对可怜夫妻他们早就找不到健康了。
今年暑假,我在书店里挑了一本书,《羊脂球》,里面有好多篇小说,有:《羊脂球》,《项链》,《遗产》,《一家人》,《一个女雇工的故事》。这些都是莫泊桑写的。可是这么多篇小说中,我还是最喜欢《项链》这篇小说,它是一篇短篇小说,描述了女主人公罗瓦赛尔太太迷恋虚荣浮华,为图一时出风头,而丢失了借来的项链。一家人只好省吃俭用,东借西借,好不容易凑足3万6千法郎买了一条相同的项链赔给人家。为偿还这笔债务,他们夫妻俩赔上了十年的辛酸。之后罗瓦赛尔太太从原项链主人那里得知,那条丢失的项链只可是是一条只值几百法郎的人造品。这故事情节扣人心弦,读后使人追悔其过去,更揣想其未来。
如果罗瓦赛尔太太当初不去借项链,她就不会赔上十年的辛酸。这也只能怪她自我迷恋虚荣浮华。哪一个人不爱美,可是过度的爱美就会产生不良的结果,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名言: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意思是要经常注意身边那些小的祸患,不要掉以轻心,否则会积成大祸,对事物的钟爱要适度,不然就会产生不良结果。
大家千万不要学习罗瓦赛尔太太,她那种迷恋虚荣浮华,过度的爱美不值得我们学习,平淡才是真,自然才最美。
《青铜葵花》是一本写苦难的书——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是一本写美的书——大美,将美写到极致;是一本写爱的书——将爱写的充满生机与情谊。就是这个原因我最喜欢在这本书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让城市少女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为了兄妹,青铜这个哥哥对葵花可以说是无微不至,他们一家人相亲相爱,一起哭,一起笑,一起高兴,一起伤心,一起经历了无数苦难,一起经历了无数开心的时光……其中令我在感动的是《冰项链》。
《冰项链》讲的是葵花当了学校文艺队的报幕,她妈妈给了他一件新衣服,到学校老师说要是能有一根项链那该多好,葵花回家后说个父母听,被青铜听见了,于是他不顾冬天的寒冷,用冰凌做了一串冰项链,给葵花带上,果然惊艳全场。
哇,好羡慕葵花有这样的哥哥啊!他的哥哥对是好之有好,小小的葵花就很懂事了,不知是她那刻苦的生活环境使她变成这样的,还是什么呢?还想知道。
苦难几乎是永恒的,不可避免的。每一个时代都会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苦难并非是从今天才开始的。今天的孩子为看不到苦难而开心,更不用自己要经历了苦难后才能成功,因为或许你的父母已经为你铺好了路。但是,总有一天你的父母会离你而去,到了那时你又该如何去面对这个多变的社会呢?
这篇小说是法国著名小说家莫泊桑写的,小说十分突出的写了主人公玛蒂尔德的虚荣心和单纯。
故事开头写了玛蒂尔德的命:她长得十分漂亮,但是她的家庭很穷,不可能嫁给一个有钱人家,因此她只能嫁给了一个小职员做妻子,还好,生活还过得去,只是玛蒂尔德总是抱怨为什么自己不能有钱,为什么不能过更好的生活,于是她整天痴心妄想,期望自己一觉醒来能够变得有钱,过上富裕的生活,这一点说明她十分单纯,期望不可能的事情发生在她身上。
之后又写到了她要去参加一个聚会,但因没有漂亮衣服而不愿意去,于是她的丈夫花了很多钱给她买了一件衣服,这说明了她的爱美和虚荣心;但是她立刻又犯愁了,正因她没有首饰。于是丈夫想到了去向她的朋友借,她惊呼一声:"是的!我怎样没有想到?"这一句话再次说明了她的单纯:她根本没想到能够借。
之后她去贵夫人那里借首饰时,她的爱美心又一次体现出来:左挑右选,最后要了那条项链。
确实,小说的结尾出乎我的意料,但是回过头来,仔细的再读一遍文章,我才发现,小说里面有很多地方都暗示了结尾:看看借项链的时候,贵夫人的神态以及语言:她打开箱子,对玛蒂尔德说让她随便选,如果首饰是真的,她不该很紧张吗?如果是真的,玛蒂尔德借的时候为什么看都不看一眼,而直接说"拿去吧……"?为什么又不多叮嘱几句?她对玛蒂尔德拿什么都不闻不问,不能证明项链是假的吗?
还有,如果项链是真的,那么当玛蒂尔德拿项链回来的时候不就应好好看看吗?但是她没有这样做,而是只说了一句:"怎样这么晚啊?我可能要用呢!"就随手把项链扔进了箱子里。那时候,玛蒂尔德只是庆幸贵夫人没有看出什么异样,却没想到为什么贵夫人不仔细看,这也是玛蒂尔德的单纯。
如果玛蒂尔德心眼多,那她必须能够看出项链是假的,但是正是她的单纯,让她放下了痴心妄想,一心一意干活还钱。这个结局是出乎意料却在情理之中的。这正是这篇文章值得看的地方。
星期天去苏州新华书店买了几本书,其中一本书是《好故事教出好孩子》。这本书共有十二章,收集了360个故事,分别从勤奋好学、自强自立、志存高远、诚实善良、团结友爱、宽宏仁爱、机智勇敢、忠诚守信、谦虚谨慎、乐观向上、相信自己等方面进行介绍。用一个个浅显易懂的小故事,诠释一个个寓意深刻的大道理。由于近来较忙,只看了书的部分内容,还没有看完。
其中第六章宽宏仁爱,一看到这个标题,就吸引了我。我想当今这个社会多么需要宽宏仁爱啊,无论是平民百姓之间,还是干群之间,眼中要有别人,心中要有别人,生活中不能只为自己着想,别人有了什么困难,我们应该设法帮助,别人有了一点小错,我们要宽宏大量,我觉得古人在造这个“仁”字的时候,就蕴涵着这样的道理,因为这个“仁”字的左面是个“人”,右面是个“二”。说明心中至少要有两个人。由此,我就先阅读了这一章的内容。
这一章中的第一个小故事是《爱心项链》,字数在400字左右,故事大意是有一个叫克雷斯的驾驶员,在一个风雪交加的夜晚,汽车坏在野地里,饥寒威胁着他的生命,有一个骑马的中年男子路过此地。把克雷斯的汽车拉到了一个小镇。使克雷斯脱离了危险。克雷斯拿出钱对这个陌生人表示感谢,哪个中年男子不要他金钱的回报,只要求他回报社会,中年男子对他说:“我不要求回报,但我要你给我一个承诺。当别人有困难的时候,你也尽力去帮助他。”后来克雷斯真的这样做了,帮助了许许多多人,当别人感谢他时,他就将中年男子对他的要求同样告诉了他所帮助的每一个人。若干年后,克雷斯又遇到了困境,一位少年帮助了他,克雷斯感谢少年的时候,想不到少年说出了克雷斯永远也忘不了的话;“我不要求回报,但你要给我一个承诺,当……”。这使克雷斯心中涌起一个暖流。
想想自己的经历,似乎有些相同,二十七年前,有一天我抱着女儿去苏州看病,公交车上很挤,有一位中年妇女把座位让给了我,使我激动万分,因为当时车上没有像现在的那种语音提示,很少有人会这么做。直至今天,无论我乘汽车还是火车,只要看到有需要帮助的人,我就会把座位让给他。几年前我在火车上,从无锡上车的一位北方老年妇女,我把座位主动让给他以后,她感动得几乎要流泪了。而对我来说,这似乎已经成了习惯。前些天我和妻子去苏州探望病人,在公交车上,我已经把座位让给了一个老人,看到还有一位抱着小孩的妇女没有座位,就劝妻子给那位妇女让座。回家吃晚饭的时候,又说起了车上的事,我对妻子说,如果你现在让座,等你老了自然也会有人给你让座。
爱心的传递多像在编织一条美丽的项链,它会串起一个个萍水相逢的人,爱心是无价的,它不需要回报,但却可以心心相传。每一件事都是一颗珍珠,我们每一个人的爱心都是一根金线。用金线把颗颗珍珠串起来,就是世界上一条最珍贵的无价项链。
小说一开始,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个整日耽于梦想的美丽忧郁的妇女。她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不平与委屈。可是,由于玛蒂尔德面临的现实是:她没有一个好父亲,没有一个好身份,没有一笔陪嫁金,因此就无法找到有身份有地位的好丈夫,只好委委屈屈地嫁给了与她门当户对的小职员罗瓦赛。如果她是高老头的千金,定能成为高贵的男爵夫人或伯爵夫人;如果她是守财奴的女儿,拜倒在石榴裙下的亦定难计其数。年轻的玛蒂尔德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日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和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那便是“梦想”。她的梦境不是幻境,而是当时法国奢华的真实生活。由于当时法国的社会现实中,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直面人生,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里。无庸置疑,此时,我们可怜的玛蒂尔德已经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 《项链》这篇文章只是写了当时在法国人的社交活动中的的一件小事,一个微不足道的题材,从借项链----丢项链----赔项链的这样严格心理变化过程,反映了主人公的爱慕虚荣的心理和对“金钱万能”的社会现实的批判。一方面由于主人公的这种思想价值观,导致负债破产的不幸遭遇,另一方面就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拜金主义思想毒化人们的灵魂,腐蚀着普通人们。以及上流社会的奢侈腐朽的生活方式,以貌取人、金钱万能的意识毒害了路瓦载夫人,这是造成悲剧的客观原因“人生是多么奇怪,多么变换无常啊,极细小的一件事可以败坏你,也可以成全你!”彻底反映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金钱万能,尔虞我诈的竞争中,小资产阶级生活的艰难,命运不稳定。
其实情节并不复杂,知识跌宕起伏的人生令读者感叹,为可怜的玛蒂尔可惜了,而且我心中也产生另一种构思,为何不一开始就向那位贵妇人坦白,避免这场悲剧的发生?为何贵妇人要借条假的给别人?然而作品就因此加大了它的讽刺意味,另人回味无穷。
通过阅读《史记故事》这本书我还结识了许许多多的历史人物,如:除了聪明的晏子、文武双全的伍子胥、善用兵计的孙武、还有第一个统一中国的皇帝秦始皇。
在这些故事里,我最喜爱的《卧薪尝胆》这个故事。越王勾践和吴王夫差展开大战,不料越王的军队大败,勾践成为了夫差的阶下囚,后来吴王把勾践放回越国,勾践回国后没有丝毫的大难之后的喜悦,他睡卧薪柴,舔食苦胆,与百姓一起劳作,积蓄国力多年,静静等待着爆发的日子。终于他的机会来了,吴王夫差被他打败。卧薪尝胆的二十年造就了勾践,他忍人所不能忍之辱,受人所不能受之苦,最终一雪前耻。
勾践这种坚强的意志和坚持不懈、奋发图强的精神值得我学习,失败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敢于面对,敢于重头再来,学习上也是如此。《史记故事》这本书,不仅让我了解了中国的历史,还让我时时警醒。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读了《史记故事》,让我情不自禁地发出感慨:“人一生的朋友是书,人一生最好的朋友是一本好书。《史记故事》就是一本好书!”
国学经典是中国传统文化最重要、最具活力的一部分。而传承国学则有利于提高民族的文化素质,陶冶国人的道德情操,提高人们的精神境界。
司马迁是我国西汉时期著名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是汉武帝时期的太史令,但因为同僚李陵辩护,而被处以宫刑。但是,他没有放弃自己的志向,凭借顽强的意志完成了历史巨著《史记》。
《史记》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同时,《史记》还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学著作,在中国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鲁迅因此评价它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本书选取《史记》中有代表性的故事,按照时间顺序重新加以排列,从远古时期炎帝和黄帝的传说到春秋战国时期诸侯争霸,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再到刘邦、项羽征战,政治更迭,可谓波澜壮阔、激动人心。比如,《帝尧罚罪,不株连无辜》表现了远古先人大公无私的胸怀;《周幽王玩烽火,毁王朝》说明了君王统治无道,终至国破家亡的教训;《孙膑智斗庞涓》展现了兵法上奇妙莫测的智慧等。
读完整本书后,我受到极大的震撼,一个在牢笼里写成的书怎么会如此铿锵有力、奇异顿挫,实在是难以置信,但事实就摆在眼前,使我不得不接受这令人难以接受的现实,经过我认真研读,我发现这里面每一个故事都表明司马迁对当时社会的一个看法,他对每一个王朝都进行认真评价,以留给后世许多治世的道理,这些故事不仅告诉我们过去的一些历史事件,也不仅告诉我们司马迁对各个王朝的评价,而是向我们表明一个宁死不屈、坚强勇敢和报效祖国的高贵品质。
这本书告诉我中华民族以其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在世界的风云变幻、呼吸吐纳中,创造了令世人叹为观止的历史文化,流传至今。推动历史的车轮轰然前进的不是别人,正是千千万万智慧勇敢的劳动人民,他们用勤劳的双手修筑了举世称奇的万里长城,他们用坚实的脚步走出了延绵千里的丝绸之路。古老的文化在现代文明的映衬下,越发显得美轮美奂。而我们在用现代视角重新解那些古代先贤的智慧的同时,亦使尘封的文明焕发出蓬勃的活力与神采,这正是这本书真正的精华之处。
一个故事之所以尽人皆知,是因为它饱含着永不泯灭的人性;一段历史之所以千古流传,是因为它蕴含着不朽的精神传奇;一部文学作品之所以享誉中外,是因为它时时奏响着真与美的旋律。当它们汇集到一起,就搭建起世间最神圣的文学殿堂。畅游其间,我们将跟全世界的人们一起,欣赏美丽、感悟真谛,与他们一起成长,共同进步。
不以规矩,何成方圆?
——《史记故事》读后感
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而辉煌的历史,《史记故事》就记载了许多祖先的故事。
书中有运用智谋而完璧归赵的蔺相如,有胸怀大志的陈胜和吴广,有为了安定天下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还有拥有三寸不烂之舌,可以舌定乾坤的张仪……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武练兵》这篇故事。孙武善于练兵,吴王阖闾为了试其才能,故意选拨了108位宫女,让他练兵。孙武将宫女排成两队,挑了吴王最宠爱的两个妃子当队长。但在孙武发布号令时,宫女们都一个个笑了起来。孙武又重复了一遍“军令不可违”,宫女们依然只顾嬉笑。孙武下令斩首队长,吴王闻讯,急忙求情,但是孙武说:“吴王已经把她们交给我来练习,我就必须依照军队的规定来治理她们。队长没带好头,必须按照军规处置。”处置完队长后,孙武回到场地再行令训练时,竟无一人懈怠取闹。吴王虽然痛失两位美人,但却发现孙武确实是个军事奇才,很快便重用了他。
是啊,军令铁律是胜利的保障。而今,长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是否为了追求自己舒服、自由,就可以无拘无束呢?在学校里,有需要全体师生共同遵守的校规;在班级里,人人要自觉遵守班级公约。如果有人违反校纪班规,调皮捣乱,就要接受教育。不然,小到一个学校,大至整个社会,不就乱套了?
用规则来看护文明校园,用规则来守护和谐社会,这正是古人告诉我们的道理——“无规矩,不成方圆。”
21世纪,中国已经跻身世界航天大国之列,这是全中国人的骄傲。我想:这辉煌的成果背后,难道不是所有航天人员在严守规则吗?听老师说神舟飞船的舱门,连一根头发丝的误差都不能有,我非常震惊!我自豪,我们有勤劳智慧的祖先;我自豪,我们更有勇于创新的新时代建设者。
一天夜里,被处以宫刑的司马迁高兴的举起一本书一蹦三尺高,喊道:“耶,这部划时代的历史著作完成啦!”
那以,司马迁所说“划时代的历史著作”是什么呢?它就是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故事。
史记故事讲述了三皇五帝时期至汉武帝太始二年的历史。书中讲述了许多伟大的人物,有敢于进谏的赵盾相国,有铁面无么的孙武大将,还有卧薪尝胆的越王色践……书里还讲了一些“出名”的人物,有性情残暴的商纣王,有荒淫无度的晋灵公,还有奉承拍马的奸臣屠岸贾……
《史记故事》不光为我国保存古代历史,还救了它的作者司马迁的性命呢!公元前99前,汉武帝派人攻打匈奴,其中的李陵因遭遇重兵包围投降匈奴,司马迁为李陵说了风句公道话就被打入大牢并处以宫刑。原本遭遇意外打击的司马迁想一死了之,但因为《史记故事》没有完成,所以司马迁要活下来并完成这本书。如此看来,《史记故事》可是立了大功呢!
读了这本书,我感慨万千。自古以下,朝廷大臣有好有坏,好的有百里傒,蹇步,赵盾等等:坏的,有虢石父,屠岸贾,费无忌等等。自古以来,都是坏人多,但是,坏人也有他的功劳,如果没了坏人,那我们只会在帝王的统治下生存,而不像现在,人人平等!
在我的脑海中,有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有一本书像墨水一样深刻的印在我的脑海中抹也抹不掉,这本书的名字叫《史记故事》。我现在给你讲一讲其中一篇我最喜欢的那个故事吧!
《邓通吮疮固宠》这故事讲汉文帝身边有一位宠臣叫邓通,邓通没有一个本事,却善于拍马屁,阿谀奉承。汉文帝非常喜欢他,常去他家做客。一天,汉文帝让术土邓通看相,发现邓通以后会饿死街头。汉文帝马上给他一座山和钱。一天,汉文帝的痔疮发作了治不了,邓通马上对汉文帝的烂疮吸,不一会儿就好了,汉文帝很感谢,汉文帝的太子自己不敢吸又发现汉文帝很宠他就怀恨在心。汉文帝去世后,太子上任的第一命令是把邓通的财物收了饿死街头。其实,我的生活曾发生过和它类似的事,一天去二楼玩,发现有个小朋友的玩具掉在脏水里,他旁边的朋友怕脏不想去捡,我看到就马上把玩具捡了起来要给他时,他旁边的朋友却说我把玩具弄脏还想偷走就马上从我手上抢走给他朋友。还记得一次,我的同学送我一支他朋友送给他的笔,我开心的拿走了。过了一会儿,送我同学笔的人还没搞清楚来龙去脉就认为是我偷他同学笔,马上抢了过去还说告老师听说我偷笔。后来我同学跟他说了是他送我的。他还是生气的说我不对。
世界上发生的事太多,如果因为别人受宠,自己又误会别人还认为自己是对的,别人不怕脏,而你又怕脏,不敢去做能帮助别人的事,就怀恨在别人身上。这样的人没人品、没道德、没善良之心。在生活中我要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用善良之心去帮助有需要的人。不要用小心眼去对别人。
每当我拿起你,细细品味着你时,软弱的我学会了坚强,平凡的我懂得了珍惜,急躁的我变得冷静,生活中,你是一轮明月,溶溶银辉点亮了我前行的路途;学习中,你是一把响笛,声声清鸣时刻提醒着我,多少年里,你无时无刻不伴随着我,陪我一起走过春夏秋冬,你给了我一颗纯洁的心,一颗战胜困难的决心,一颗自信的信心和一颗感恩的心。你就是——《小妇人》。
区的孩子们的生活做些什么,也从来不懂得对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去珍惜和感恩,更不用说是去为了家庭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了。
通过读了《小妇人》我懂得了朋友之爱、亲人之爱、长幼之爱,并且学会怀着一颗收获的心体会、感受并对待他们。他们的笑容永远存在我的记忆中,她们的信念将成为我克服困难的勇气。
《小妇人》是我最爱看的小说之一。作者奥尔科特占据美国名人堂已经百年,她的作品《小妇人》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即使是我们东方人,也发现小说乐趣无穷。并在无形中得到启迪。
《小妇人》讲述了四个小妇人——美格,乔,贝丝,艾美和她们的父母,朋友发生的事。
奥尔科特所处的时代,恰逢美国南北战争。北方的资本主义已经初步发达,而南方依然有农奴主势力,残酷压迫着黑奴。小妇人的爸爸就是为了打败南方要独立的地方政府,毅然上了战场,而妇女们则在家里生产军需品,支援前线。作者构思巧妙,故事虽然平凡,却是一环紧扣一环。
我最喜欢第十七章黑暗的日子。贝丝得了严重的猩红热,大家十分着急担心,因为贝丝可能会随时面对死亡的危险。在贝丝生病期间,乔寸步不离地待在贝丝床边,美格一个人担起了家里的重担,艾美寄居再姑婆家,渴望回家照顾贝丝。三姐妹齐心协力,共度难关。这让我十分感动,也十分佩服,在面对病魔的折磨下,三位平均年龄才十六、十七岁的小妇人,没有父母的帮助,撑起整个被黑暗笼罩的家,陪着贝丝脱离危险。我敬佩她们,她们真勇敢!
四个小妇人中我最喜欢乔,乔性格开朗,说话直爽,像男孩儿一样,但她疼爱妹妹,有责任感,喜欢写小说,是个“书虫”。对于这样一个惹人喜爱的女孩儿,谁能不喜欢呢?
你还想再了解吗?请读一读《小妇人》吧。
我是看到《老友记》中瑞乔喜欢《小妇人》,并且她读了好几遍,随后joey也喜欢,加上他是名著选读中介绍读的,所以我决定读一读。读过之后发现它很好,尤其是作为教科书,——妈妈教育女儿的教科书。我知道自己在文学上没啥天赋,读小说对我来说就是读情节,还有别样的生活,对于文字的美我好少能感觉得到。所以我说这部小说很好,是针对其情节和教育意义而言的,至于语言我不知道,一是我本身缺乏语言美的感受力,二是他是中文的,在怎么说她会失去原来语言一部分的美。
这部小说给我印象最大的是妈妈,她独特的教育方法,以及她性格的完美,她对女儿的教育方法不是直接告诉她们应该怎么做,而更多时候是让她们感受后知道该怎么做。她对幸福的见解是正确的,也是很难做到的,自古到今,普通人都受金钱的诱惑,大多数人——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通过婚姻变得富裕,而她把女儿的幸福放在第一位,一句“我宁愿你们成为拥有爱情、幸福美满的穷人家的妻子,也不愿你们做没有自尊、没有安宁的皇后。”是多么贴切,充满了母爱。
妈妈不仅教给女儿们正确的婚姻观,同时也以身作则的给予了她们正确的人生观,生活观以及让她们明白生活中的责任与义务。这本书值得作为教科书,家里有女儿的妈妈要看。
同时这本书成功的塑造了四个年轻的姑娘,她们有不同的性格,这更加深了我对性格决定命运的理解,是的四个不同的性格四个不同的生命结果。梅格美丽,喜欢打扮,性格温婉,她最终的结局是婚姻美满,家庭幸福。乔喜欢自由,追求自由,但后来的孤独让她改变了自己一些想法,但她最终还是找到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贝丝胆小,善良,富有责任心和爱心,为所有人着想,没有私心,但恰恰是这毁掉了她年轻的生命。(不知是我步入社会的原因还是我本身的缘故,越来越觉得太善良的人没有好结果,尽管大家都会说你是个好人,大家都喜欢你,但大多情况下这种喜欢都是嘴上的,你该受欺负还是会受的,而欺负你的人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那些说喜欢你的人,前天我们宿舍的人还一起讨论这个问题,我们是以赵薇为开头的,最后的结论是不能对一些人太宽容,要学会反击。)艾美从小就很注重自己的形象,她可以说是从小就想嫁入豪门,她想让所有人都喜欢她,当然她也知道怎样让大家喜欢自己,她拥有很高的交际能力,从小培养起来的形象气质,不仅受年轻小伙的喜欢也受大妈级人物的喜爱,最终她成功嫁入豪门。这同时也告诉我们想要结果,就得努力。
再者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一些诸如夫妻间如何相处,如何在问题产生之前调解,它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任何事不是一下子发生的,都是一点一点积累起来的,而这一点一滴大多数情况下是无意识的,是你不知道和不想的,也是不清楚的,当结果到来时你以为是突然地其实,他早在酝酿,在在发酵了。因此我们要多注意一些小事,不要让其放生可怕的事,尤其是我们最在意的那些人,那些物。(梅格夫妇的事)
还有的就是不能因为一时之气,来故意气我们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同时更不能说那种狠话来伤害那些爱我们的人,有些话一说出口就再回不来,一些事一旦做出,就再也没有回头再来的机会,总之学会原谅自己爱的人和爱自己的人,只有这样爱才能不变。(乔和艾美)
这本书前部分我很喜欢,后半部分我不太喜欢了,觉得有点太完美了,不知是自己的怀疑毛病又犯了,还是生活告诉我人生的事没有那么完美,还是小说写得本身缺失了真实性,总之我不喜欢后面的过程的描述,尤其是艾迪、乔和艾美之间的描述。他们命运的结果我可以接受,但是那种完美的结果我不能接受。
总之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受是一本良好的家庭教科书。值得成家的小妇人品读。
(这本书读的有点仓促,有点读的不认真,加上读后感是半月之后写的,看完后许多感触早就忘了,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读一次。
今年暑假,我看了一本书——《小妇人》。
《小妇人》用朴实无华的写实手法描写了马奇家的四姐妹,在她们艺术家一般的才能下,强调的是个人尊严和自立自律的重要,体现了发奋有为的美国精神。她们写作、绘画、弹琴、创作剧本、演出、管理家务……这些无一不渗透着她们的多才多艺。同时,她们又结社办报、照顾婶婶、做家庭教师、勤奋写作……明知、自由的选择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她们的归宿虽然各不相同,但都是自强自立精神的结果。
不论是美丽如花的梅格,刚毅果敢的乔,文静胆小的贝思,还是端庄懂事的艾米,都有一种惹人喜爱的性格,她们的结局各式各样,梅格嫁给了一个英国小伙子,年轻的乔嫁给了一位40岁的大伯,贝思因得猩红热而死亡,艾米嫁给了劳里。她们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而贝思只是她们心中一丝美好的回忆。
《小妇人》是一本让我回味一新的书,我要学习这种自强自立的精神,在家里,不再依赖爸爸妈妈,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在学习上,面对难题尽量自己动脑筋,不轻易请教别人。外出旅游时,要学会洗衣、梳头等,做好力所能及的事!
今天,我读了《小妇人》。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那个人物呢,也不好说。我喜欢梅格的温和,乔的文学细胞,贝丝的乐于助人,艾米的漂亮。不过说到底我还是喜欢贝丝,她做事不求回报,乐于助人,身体虽弱但具有忍耐力,她做事默默地干着自己的分内事,有时还会帮帮别人什么的。
这几天一直在看韩剧<小妇人>,恩,满不错的,不象是那些言情的,是蕴涵了大智慧的电视剧,我最喜欢老二,未得了,很坚强的女孩子,她在认真,努力,真实地活着,为了自己的梦想在忍受着一切。我总是很喜欢坚强的女性,期盼自己也能成为那样的人。
看了这个电视,才知道要成为作家得多辛苦,多努力啊。我们应该多读些书,前些时候有数据显示中国人现在的读书率太低了,平均每人一年读半本书都不到。
美国女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的《小妇人》让我认识了一个家庭中的四位坚强的女孩:梅格、乔、贝思、艾米。梅格窈窕贤淑;乔泼辣直爽,贝恩温柔文静,艾米漂这活泼。
她们性格不同,各有追求。追求高贵但会照顾人的大姐梅格,充满躁动却关心家人的二姐乔梦想成为作家,优雅自私却颇得人爱的艾米喜欢绘,以及忘我无私却需要家里人的贝思爱好弹钢琴。
她们都对美好生活充满渴望。她们从天真走向成熟,从脆弱走向坚忍,从急切走向耐心,从自我走向他人,每一个人,都是坚强的。
假期里,我和妈妈一起读了《父爱如山母爱如海》这本书,在妈妈的讲解下,我把我的感受记录了下来!
父爱如山,伟岸而傲立,没有树木、花草的芬芳,没有诗情画意,甚至有些古板,就那样呆呆的矗立,有些时候它阻碍了你的视野,你看不到山那面的世界;有些时候叫人喘不过气来,因为你想自由自在该有多好!
母爱如海,博大而细柔,没有玫瑰、牡丹的艳丽,没有浪漫温柔,甚至有些落伍,眼里只有如何看管我,好像没有了追求.
有一天,突然发现一直压抑我呼吸的大山,他是怕我受到伤害之所以把我层层包围,这还担心裹的不够严实。母亲的爱向海一样宽广、延绵,包容一切。它是如此让人安全,让人温暖,让人想永远做它怀里的一滴水。
父亲之恩,母亲之爱,是世上最重的情。我不期望每个人都做出惊天动地的事情来报答父母,我只希望每个人都能让父母知道我们心中有他们,哪怕只是一句:"爸爸、妈妈,我爱你们"!
近期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母爱如佛》,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人世界最的亲情——母爱。
文章讲述了的故事:人迷上了求仙拜佛,他听说山上有位得道高僧人成佛,他历尽了艰辛了高僧,高僧说:谁能为他赤脚开门,帮他成佛。下山后,他投宿无数,却使终为他赤脚开门,回家,母亲为他赤脚开门,才明白,母亲佛。网
文中的年轻人明白了母亲可以毫不犹豫为他赤脚开门,母亲是可以宽恕他过失。在生活中,母亲的。是谁在极度伤心时安慰你开导你;是谁在你生病时照顾你,呵护你;是谁在你犯错时你;是谁在你无助无奈时让你重新点燃希望之火?是母亲。是母亲那的爱,是母亲永远的支持。有人常说母爱是的,这句话我很赞同。人生漫漫,母爱时时刻刻照耀着。
文句话说得好:“你卑微和落魄,母亲永远是你可以停泊栖息的港湾,她的关爱和呵护会把你渡上风雨无阻生之船。”
读了着篇文章,我心灵深受触动!
读完《感悟母爱》,我想我一定要好好爱父母。因为每个父母对子女的爱都是全心身的,而我们能够报答父母的却是万分之一。也许对于他们来说,默默奉献而不求任何回报,只希望儿女成家后生活美满,平时多能回家看看,尽点孝心就满足了。爱,其实很简单,母爱总是把最美好的东西不在于言说,而在于心与心的传递。世界是丰富多彩的,人生也必定是风云变幻的。母亲,是一生中无法取代至亲至爱的人,没有任何一种爱能和母爱相提并论,能够给予我们心灵上的安慰。
《世界只有妈妈好》这首歌就是歌颂母亲,正如歌词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母爱就像一首诗清淡和雅;就是一幅山水画洗去铅华雕饰,留下清新自然;又像一首深情的歌婉转悠扬,轻吟浅唱。如果说天上最美的景观是彩虹,那我说人世间最美的景观是母爱。让我们把这份爱迸发出光辉,迸发出无穷力量,照亮前方走好未来的路!
愿天下所有的孩子好好爱父母!
自古以来爱情是一个永恒的文学主题,每一个人都盼望领有一份纯洁的爱情,可是在残暴的道德观点和虚假的残害之下,那一段高贵纯洁的爱情却幻灭了,那段爱情就是出自《茶花女》这本书中。书中讲述的是,一个漂亮仁慈的烟花女子,玛格丽特与诞生名门的男子阿芒彼此相爱的悲剧故事。
首先当我看到玛格丽特找借口推脱他们的约会,阿芒以为她诈骗了他,于是写一封断交信给她,我真为玛格丽特肉痛,阿芒怎么就不清楚她的处境呢?她的也是身不禁己的啊!我多想跳出来对阿芒狠狠地说:你这个大傻瓜,你们如斯胡爱,却又伤害彼此,为什么这样做呢?我暗暗想,也许这就是嫉妒与虚荣心在捣乱吧!可接着又读到阿芒跟玛格丽特一起去乡间过圆满的田园生活时,我也和他们一起开端向往着将来美妙,要是两人能这样快活生涯在一起该多好啊!可是我明白假如这样的话这本书就不会有了,后来又会产生什么变故呢?是缺钱用,仍是那老公爵不许他们在一起…可等我看完全书之后,才晓得是后来的变故让他们永别了,梦幻序列号领取中心。玛格丽特被阿芒所谓的正派父亲逼得与他断绝交往,可不明本相的阿芒却认为她变心了,一直找人耻辱她,我真不明确为什么不告知他真相呢?不是深爱对方吗?为何还要分开他,使两人苦楚呢?而阿芒也是那样激动,嫉妒像魔鬼深深地损害了她。两人诚挚的爱情得人们的祝愿,却由于他们身份的差异,没能情人终成眷属。
读完整书,《茶花女》让我看到了法国当时的社会,虽然他们的爱情是悲剧,但却让人看到了人间的真情真爱。
世俗和身份确实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玛格丽特和阿尔芒的爱情,但我还是认为,阿尔芒才是关键。从这本书看到大概三分之一的时候就能看出阿尔芒不够成熟,多疑,善妒,占有欲极强,自尊心极强,他这样的性格确实不太适合玛格丽特,其实G伯爵对玛格丽特的爱未必比不上阿尔芒,他俩谁还不是爱玛格丽特的美貌谁不想满足自己的虚荣呢,之所以是阿尔芒获得玛格丽特的青睐是因为阿尔芒每日到玛格丽特的住处关心她的身体状况,在看到玛格丽特发病的时候表现出心疼,恰好戳到了玛格丽特,这让阿尔芒显得特别,显得珍贵,而像G伯爵那样即使再怎么献殷勤,每天围绕在玛格丽特身边讨好她,玛格丽特也感受不到他和其它爱慕者有什么不同,甚至厌烦他,我真的不认为他俩对玛格丽特的爱相差有多大,如果,G伯爵能换个方式对玛格丽特好,像阿尔芒那样多关注她的身体,如果,玛格丽特爱上了伯爵,或许,结局大不相同。但可能还有长相性格等更多的不同让玛格丽特就是爱阿尔芒这个人,爱情有时候就是莫名其妙的,爱上谁是说不准的也无法解释的。
这本书的作者小仲马也是一位与男主人公十分相像的、喜欢追逐声色犬马的浪荡子弟。此书正是仿照他与一位女郎的风流韵事所写。
书中我最欣赏的角色是女主人公玛格丽特.戈蒂耶。小仲马在创作时,在这个角色身上寄托了自己对烟花女子的同情与怜惜,她是一个塑造的很完美的角色。她显得聪明、美丽又善良,虽然沦落风尘,但依旧保持着一颗纯洁而高尚的心灵。
她渴望真正的爱情,而当这种希望破灭后,又甘愿牺牲去成全他人。这一切都使这个为人所不齿的烟花女子的形象笼罩着一层圣洁的光辉。
而阿芒对玛格丽特一见倾心。他强烈的嫉妒心也是爱之弥深的表现,情人死后天各一方,被深埋于地下,他也仍要将她挖出来,见上最后一面。这样的爱情怎能不令人撕心裂肺!
玛格丽特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就是她高尚的心灵。可以说,她虽然是一个步入红尘的女人,但内心是纯净而透明的。
这本书揭露了社会的残酷和不平,正是这种压抑人性、摧残爱情的虚伪而又残酷的道德观念,把这些因命运不公而沦落风尘,但冰清玉洁的可怜人们送入了坟墓。而这也是小仲马一惯的风格,他把完善道德、追求理想作为文学创作的原则,文字里常常透露出他的批判与鞭挞,能听到他内心深处的痛苦呐喊。
《茶花女》是一部历久弥新、魅力永恒的文学著作。
是在多久前看的茶花女?反正是到了现在只记得阿尔芒,玛格丽特,两个名字,一个悲剧。不知道几百年来它使多少人同情和伤心地落下了眼泪,但它当时确实让我长久不息地难过和同情。
亲爱的玛格丽特,你知不知道,代言了这么多年“交际花”,作为这个行业的鼻祖,你在无数男人女人心中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maybe,这就是传说中经典人物的魅力?
ok,抽三分钟谢谢小仲马。当然,也谢谢他爹,那个告诉我们有钱后复仇的快感的大仲马。
相识,相爱,误会,分离,永别……这么一个俗套,哪里让人长盛不衰的痴迷?
我也不知道,确实是很久没看了,时间很仗义的腐蚀了我的记忆。
忽然想到这个喜欢茶花的姑娘了而已,我一直觉得,喜欢花的姑娘都是好姑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就被排除在外了。没有讨厌,也没有喜欢,貌似我对很多事情都是这样。
我是个兴趣索然的人。
发现这一点令我很纠结。
玛格丽特,你知道的,这世界真的不可预测。
亲爱的玛格丽特,那个阿尔芒,不来就不来好了,别忘了自己的身份,你不过是个混迹在尘世中的被遗弃的小姑娘,盛开时是娇艳的茶花,败了,哼,那就什么也不是。
亲爱的玛格丽特,临了,你还在等着他?还在相信爱情?还在幻想自己可以清清白白,步履安稳的嫁入阿尔芒家?
亲爱的玛格丽特,醒醒吧,你没看见死神冰冷的脸,没听见他发出的冷哼?你没听见逝去的光阴,那些奢靡的和浪漫的,都在提起裙裾,轻轻的溜走?
亲爱的玛格丽特,那不是阿尔芒的脚步,他没有来。这世界总会用各种方式伤害你,即使你从没想过伤害别人。这时,你是否后悔遇见他?
亲爱的玛格丽特,没什么,即使再重来一次,你还是会想要遇见他,想要那段刻骨的浪漫时光,想要缠绵悱恻的爱情,想要山盟海誓的甜蜜,想要花前月下的温馨,想要甜到骨子里的温柔,是吧?
即使,最后凄凉的病死塌中。
亲爱的的玛格丽特,我知道,如果可以,你也不喜欢茶花女的称号;如果可以,你也想做个娴淑的大家闺秀;如果可以,你也想门当户对的遇见阿尔芒;如果可以,你也想光明正大的追求自己的爱情。
玛格丽特,我知道,你有太多身不由己。这世界生下来就是这样,由不得你。
最后套用别人的一段话:墙角里钻出一朵茶花。一个阴冷、黑暗、潮湿、没有阳光的墙角,糜烂是它的养料。然而,这茶花却比别的茶花,甚至别的任何一种花都美丽,美得脱俗,美得惊人,美得如痴如醉。可凡是花都是向往阳光的。努力、再努力一点,在茶花碰触到阳光那上帝是仁慈的,为了弥补命运对它的不公,没让它凋零后再死,而是让它保持着美貌离开了世间。一刹那,在它因阳光的滋润而娇艳欲滴的那一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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