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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很向往做个自由无拘的行者,像余老师那样,将对文化的追问与探索打进简单的行囊,徒步而行,慢慢欣赏,寻找浩瀚历史与泱泱文化的铿锵足音,浏览内心深处绝美恬静的风景。读余老师的《文化苦旅》,给自己的心灵营设一处小桥流水人家的静谧与水村山郭的悠然。你会陶醉其中,仿佛沿着风景名胜的足迹倾听到了遥远浩淼的回想。珍藏这样一本书,绝对物超所值……余秋雨走在中华民族的土地上,用其独特的观察力和洞悉力去深思这古老民族的深层文化,用心思细腻的笔触,为这趟巡视华夏文化的「苦旅」,写本书!它不甘甜,因为里头有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苦苦的味道,为这本纪录中国千年文化的书,多写了一道滋味。未看过「文化苦旅」之前,大概也不会想到,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在它们的背后会有如此深层的涵义;而作者运其妙笔,以干净漂亮的散文,组合,使它们成了一篇篇让炎黄子孙惊醒的文章。
通读完了这部“文化苦旅”,才真的有些了解到其中的一些文化渊源,关键词也就落在了这个“苦”字上,用余秋雨自己的话说:“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和古代文化和人文留下较深脚印的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的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要摆脱也摆脱不了。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一种沉重的历史气压罩住我的全身,使我无端地感动、无端的喟叹,常常像傻瓜一样木然伫立,一会儿满脑章句,一会儿满脑空白”,这种文化内涵的奔泻便有了“写文章的冲动”,只是“没料到的是我本为追回自身的青春活力而出游,而一落笔却比过去写的任何文章都显得苍老”,“我就是这样边走边想,走得又黑又瘦,让唐朝的烟尘宋朝的风洗去了最后一点少年英气,疲惫地伏在旅舍的小桌子涂涂抹抹……”
从余秋雨的书我们能够读出他的人,他的文笔、睿智和探求人文的足迹都让我望尘莫及。苦旅,不仅仅在人文。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处处都要有这种勇于探求的精神,我们行走在苦旅中。
人生就像一场旅途、旅行的终点,我们可能什么都无法拥有,可是我们在乎的不是目的地而是沿途的风景。初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就能感受到其身后的文化功底,是什么使得作者笔下的文章能够吞吐千年,博通古今而显得游刃有余是一种阅历,一种修养。古人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大江南北,长城内外无处不在见证着他那沧桑而深邃的足迹。
“浅渚波光云彩,小桥流水江村。”这副楹联道尽了江南小镇的魅力。当你坐的船缓缓地行驶在流水间,左右两侧的房屋,依稀升起几处炊烟,依托在岸边的石踏延展到了门前,水中的杨柳,炊烟的倒影随着风儿摆动的弯弯曲曲,给人一种很宁静的视觉享受。眼帘的事物,一切都是那么静谧,似乎只能听到缓缓地流水声。江南的小镇没有雀桥、乌衣巷的沧桑感,仅有的是那一份淡泊。江南的小镇也不屑于荣华,所以没有磅礴的气势,有的只是幽幽的山林,悠悠的水流,自古以来都是这样,不曾有过升沉荣辱,只默默滋养一方土地,养活一方百姓。在现代,这样的地方很少了,似乎这已经成为了每个人所追求的一抹宁静。
把笔触指向文化人格和文化良知,展示出中国文人艰难心路历程的“青云谱随想”。优美的文字在脑海中荡漾,仿佛眼前就是他笔下的山水之间。八大山人那高雅精美却不沉沦于世的笔墨趣味画作,那些燃烧着画家身心的画作,向人们展示着一个个坦诚的生命,才使得以传世,成为历史的永恒。一个和尚留下了一个最根本的身份:杰出的画家。他的名字叫朱耷,又叫八大山人,他是朱元璋的后代。随着王朝的腐败,其只能只身躲在冷僻的地方,来逃避改朝换代后的政治风雨,用画笔来营造一个孤独的精神。朽木,衰草,寒江,无一不成为其笔下的神作。这就是一个艺术的人生,用自我来绘画文化的人格和文化的良知。
一个个古老的物像,大漠荒荒黄河礼貌的盛衰,历史深邃苍老之感见于笔端的“阳关雪”。“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这时,“劝”的不再是“君”,是淡忘中华文化的人。中华文化,中华废墟,正如阳关。曾几何时,中国是何等的辉煌,圆明园,阿房宫,莫高窟,这些哪个不是我国的璀璨明珠,究竟是什么把这些都带走了?是贪婪,是人们无止境的贪婪,是封建思想的懦弱,是他们的畏惧。还好,中国从一断断苦难岁月中走了出来,可是谁记得我们曾有多少画,比蒙娜莉莎早不知多少年的绚烂;我们曾有多少书,流传千古却又毁于苦难的哲思;我们曾有多少楼,留下亘古墨客鸿篇巨制的史诗;我们曾有多少人,鞠躬尽瘁又挥墨洒血的美丽。
都说人生像一场旅行,文化何尝又不是呢?里头夹杂着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苦苦的味道,为这本纪录中国千年文化的书,多写了一道滋味。未看过《文化苦旅》之前,大概也不会想到,一处处令人流连忘返的风景名胜与历史古迹在它们的背后会有如此深层的涵义。一种从未有过的穿越历史感油然而生,许多历史的文化绽放开来,不免让人去接触,让人去感慨,在跋山涉水中寻求文化的足迹,去感受中华伟大而又急剧吸引力的文化,深成的脚步在文化大道上发出脚步声,远处传来扣响中华文化的大门。让我们一齐去感受文化,追寻文化,就如同旅行一样,一路上的风景就是文化的收获。
日本的敦煌学研究家用沉重的语调在敦煌石窟门前说:“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这几年的成果已经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而在场的听到了这句话的中国学者们并没有太大的激动,而是默默的退了出去,在王道士的圆寂塔前,相对无言。——题记
余秋雨对文化总是有着别样的情感,他用自己的足迹来向世人阐释着那不朽的,穿越了千年的文化情结。他用近几年的心血浇铸着《文化苦旅》,用铿锵的文字表达了华夏民族文化历经的的沧桑。经历了多少的苦难,那民族的瑰宝传至今天,完好无损的又有几个?那西子湖畔的一代名妓苏小小,那拥有通天本领却想成人的白娘娘,那充满了传奇色彩的雷峰塔,那宁波月湖西岸拥有浓厚文化色彩的天一阁······他们无一不为世人传颂。
似乎是被这寓意深刻的书名所恸,所以便时时翻阅,哪怕年幼的我对里面的涵义十分懵懂,但并不影响我从那简单的字词中读出那由内心喷射出的怒火,那对文化深沉的爱恋。记忆中感触最深刻的是里面的《道士塔》一文。或许是因为心生哀戚,对那来自远方,夹杂着血与泪的哭泣感同身受。余秋雨化身为愤怒的河涛,控诉着那败坏了莫高窟文化传承的无知道士王圆箓,控诉着他仅仅为了几枚银元,便将无价的文明卖给了外国人的无知行径。
王道士原本是一个知识匮乏的农民,当上道士后便掌管了敦煌石窟。他因为嫌弃壁洞太过昏暗,竟用石灰将那自远古流传下的笔画逐一掩盖,将大能的著作永远埋在了惨白的石灰里,再不得重见天日。他讲那一个个形态逼真的少女飞天雕塑凿毁,想要改成佛像,最后变得不伦不类。记得最深的一句话是:“我好恨!”这是余秋雨有心而生的呐喊。他恨自己生不逢时,没有在那时阻止王圆箓愚蠢的行为,恨那时的官吏有眼无珠,错把珍珠当鱼目,再把文献押运归京时,随意糟蹋,以至于最后只留下稀稀落落几本孤本。
犹记得初看到余秋雨老师的愤慨时,我不以为然,觉得不就是几本书么,丢了就丢了,反倒是那些飞天雕塑,实在是让人遗憾!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明白了文化传承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文明积淀文化传承是一个民族的根本,是一个民族发展壮大的基本。《文化苦旅》中所记载的,只是世界在变迁中所经历的岁月中几个遗憾的缩影。谁又能保证能正确的面对古物?甲骨文出土前,那些刻有信息的甲鱼壳不也照样被村民当作药材卖给了药铺?为了卖一个好价钱,他们便将那些个刻文一点一点的剔除,最后终是再也不见踪迹。
其实,在当代社会,像王圆箻一样的人有很多,那个在埃及已有3500年历史的金字塔上刻下的“丁锦昊到此一游”无疑给世界敲响了警钟。在这个人类自以为进步的时代,毁坏文物,断送文化的行为终究是令人心寒。那个刻字的孩子,留下的不仅仅是简简单单的7个字,他也葬送了我华夏泱泱大国,文明之都,礼仪之邦的形象,而丁锦昊的事例也引起了国人对我国现状的思考。值得一提的是,这类事,并非个例!
重温《文化苦旅》我彷徨了,那从古至今都未消逝的文化缺陷,是在向华夏的脸上抹黑。我想,作为新中国的一份子,华夏未来的骄傲,我们应该尊重文物,尊重我们的文化传承!自先秦时期的焚书坑儒,我国就流失了大量的典籍,将千年的文化积淀付之一炬,如今的我们,更该对那走过了艰辛大道的文化致敬。
没有皱纹的祖母是可怕的,没有白发的老者是让人遗憾的。——《文化苦旅》
从风卷黄沙,大漠孤烟的黄河之源,余秋雨为我们讲述了《道士塔》塔下的秘密与哀怨,为我们构架了《莫高窟》断壁残垣,带我们欣赏了《阳关雪》。再到水秀江南,温婉柔美的烟雨之乡,余秋雨带我们游览了柔丽凄迷的小桥流水的《白发苏州》、清新婉约的《江南小镇》……,以南国特有的柔肠百转为背景,把江南文化和世态人情表现得形神俱佳。
从《风雨天一阁》、《青云谱随想》等直接把笔触指向文化人格和文化良知,表现人与文化相知相伴的历程,再到《上海人》、《笔墨祭》以及读者熟知的充满文化感慨的回忆散文《牌坊》、《庙宇》、《家住龙华》等,于细微之处,用通俗之法,揭示中国文化的内涵与魅力。作者用笔丈量中国的文化大地,用脚走在深邃苍凉的历史路上。
读《文化苦旅》,恰似翻开了中国的地图,地图上标注的,不止是山川、河流,更承载着厚重渊博的文化之情。
走进书中,深觉这趟巡视华夏的“旅途”,不是高唱欢歌的赞颂,所以它不甜,里头有太多不忍与亲身体验的辛酸。那是一种苦涩的味道,每一座城池,宫殿,庙宇……,在它们背后有着刺痛人心的故事,那是身的“苦旅”,更是心的。
它逼迫着我们正视,正视那段不堪回首的历史,逼使我们不得不在历史的牵引下,走向前去,终于我们看到了荒漠。黄沙卷不平那道道沟壑,曾经,那有着艳光四色,盛开在石壁上的古画,静静地看守敦煌千年的变迁。当“土匪”的第一刀划下,它便连同由它守护的卷卷佛经,死在了遥远大洋彼岸,他人的玻璃罩中。
“浅渚波光云彩,小桥流水江村”,那是一声雷可以无端地惹哭满天云的江南;那是一阵杜鹃啼可以急红一城杜鹃花的江南;那是一阵风起可以哄开一个季节的柳絮的江南。江南是水做的,它的水,如轻纱薄雾,随风起舞,变幻无穷;它的人也一如水一般,温婉细腻,秀美轻灵,那波光水影之中,充溢着无边的风月。它的水也时有“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之势,这坚韧与顽强的性情,涵养了江南风物和江南人的英豪之气,正是“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以其无以易之。”
余秋雨从西北领我们走到了江南,他教我们常伫立前人伫立过之处,观察自然与人文环境中去思考前人的情感。
合上书卷,道士塔,莫高窟,阳关寄托着他悠远的凭吊;寂寞天柱山,风雨天一阁,承载着他浓重的感喟;白发苏州,江南小镇,蕴涵着他深沉的思考。贞节牌坊令人感慨,,贵池傩事令人反思。余秋雨的散文,追索文化生成的奥秘,感受文化历史的兴衰,有对文化缔造者的由衷的礼赞,又有对文化人命运的深切关注。
我们不由自主向外望去,流动的车潮及人潮正自我宣示另一种文化,而深埋千年文化的故土,正呼唤我们去倾听,去感知。让我们读过书后,背起满满对中国文化的疑虑,亲自去辽阔的土地,沉重而苦苦的步伐,缓慢的行走在上面,只有理解,认识了过去,才能谈及未来。
回望过往的时光,总会发现如此多的极好的诗文都是在文人墨客的足迹中诞生的。他们总会以自己的独特感受写出壮美的山河,而同时也会令一个个不为人知的美景跃入人们眼中。虽说如今有无数大学,图书馆讲授着人文或古代文化,但那种就只是“纸上谈兵”而已,真正的文化却是这天地间的山山水水。
初读《文化苦旅》,只觉作者的细腻的笔触将我带入了那些各异的景色之中:敦煌莫高窟,三峡,洞庭湖,天柱山,西湖……但他又不只是单单记录景色这么简单而已,内里有着许多对过往人们故事的描写,使得旅程中似乎又融入了一丝丝的沉重与思索。
也许是人生的经历让作者深感苍老,正如作者在自序中所说:“对历史的多情总会加重人生的负载,由历史沧桑感引发人生沧桑感。”坐着的心思或许正是古时文人的心思,都会在如画的景色面前大发感慨。当自己的回忆与经历与某地的自然、文化、人情相融合式便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思想。
如今的我们早失了那种与万物融为一体的美妙感觉了。每天都为生计而打拼着,没了欣赏和善河山的闲情逸致,更没了关注文化生活的心。我们都惧怕于闯荡那些人烟罕至的'地方,即使那里有着非尘的美景,却还是宁愿身居嘈杂的都市,假惺惺地与别人相处,却不愿远行,感受真性情。这是进步,亦是倒退?
而同时,国庆长假的各个景点令人望而兴叹的拥挤,一片片山林因旅游开发而失了自己本真模样,尽管有许多的人前去游玩,但令人感到困惑的是,我们游历的似乎并不是自然的潇洒,而是人潮的壮观了。真正的欣赏不是这样的。
古时文人墨客的游历总是伴随着诗词文化的欣赏,他们只微微伫立,便有了联贯千年的力量。这力量只由少少的方块字组成,却能穿透时光,使人文的力量注入大地之中。这种微妙的力量是只有在远离尘嚣的宁和境地中才能真切感受到的。山水千万年间不曾改变过,如今的我们也应只用与古人同样的眼光打量世界,而非改变它们的面貌。
听自然之声,感受古风古韵。
赏美景如画,回味人文悠长。
《文化苦旅》凭借山水风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真谛。余秋雨那伸张有力的笔法和豪迈中略带凄苦的哲语,让我们阅读后留下了丝丝挥之不去的回味――对历史的感悟,对文化的理解,对人生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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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余秋雨的书,最好在飘着秋雨的日子,在湿漉漉的心情中感受那浸润肌肤的冷丽;读余秋雨的书,最好在一豆油灯之下,借着那淡淡飘忽的,阴阴凉凉的灯影,感受那凄艳的古朴。读余秋雨的书总能想起一句很苍凉的词:“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总是看到一个多情的文人,换一身远行的装束,单身孤旅,漂泊在文化与自然景观之中,在凄艳的晚霞中投下一个天涯人的背影。宋代的范仲淹有“酒入愁肠”化作的相思泪,李白有“酒入豪肠”啸成的剑气,偏偏读余秋雨,读余秋雨的《文化苦旅》感到的就是断肠,偏偏这断肠的心酸溶在一片凄美艳丽的文字中,让你甘愿断肠。秋雨在天涯,你的心也随他到了天涯,天涯没有酒,只有大漠的风声响起的羌笛,胡笳,只有阳关雪飘处烽火台上的苇草,只有洞庭烟波上缭绕的香烟和钟声。
读余秋雨感觉到的不是悲壮,那太沉重,却有屈原投身汨罗搅起的三峡波涛,有昭君远嫁时塞外的朔风;读余秋雨感觉到的不是苍凉,那太萧条,却有废墟的残立石柱,有老屋的半壁苍苔,有大漠的疏星残月。读余秋雨感觉到的是冷艳,是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会心,冥思后的放松,苍老后的年轻。”
长毛飘飘的骆驼背上,橹声嘎嘎的吴江船上,乡村旅店飘雨的窗前,老屋的冷月下,大漠的孤烟下,余秋雨走过了唐朝的烟尘宋朝的风,静听着千百年的风声鸟声,在脚印所到之处吞吐千年,飘泊天涯,写尽天涯。秋雨在天涯,秋雨的文字在天涯,读秋雨的文字,清泪与箫声洒天涯。
“劲厉的寒风在时断时续的颓壁残垣间呼啸,淡淡的夕阳,荒凉的旷野溶成一片,让人全身心地投入对历史,对岁月,对民族的巨大惊悸。”——这是孟姜女哭倒的长城旁,秋雨的沉思;“庐山没有了文人也不太要紧,却少了一种韵味,少了一种风情,就像一所庙宇没有晨钟暮鼓,就像一位少女没有流盼的眼神,没有文人,山水也在,却不会有山水的诗情画意,不会有山水的人文意义。”——这是在寄予了陶渊明,谢灵运的归隐行迹,山水诗情和千古诗句的庐山上秋雨的感悟。余秋雨带着一双锐眼,一腔诗情,一颗多情的心在山水间周旋,与大地结亲,把一掬清泪沉淀成凄艳的文字,蒸馏出冷丽的美,令人唏嘘不已,浮想联翩。烟雨渺渺处,心在远处飘忽,朔风猎猎处,脚印向大漠延伸,波涛浩淼处,余秋雨看到了屈原的长剑,李白的轻舟,感慨出西施姑娘、白蛇娘娘洒在西子湖畔的泪,荒凉的古堡中他看到了秦关,大漠的炊烟中他望见了汉月。
读着余秋雨,追随着余秋雨的“苦旅”,让你看到道士塔上空凄艳的晚霞下,一个民族的伤口如何在滴血,让你看到沙漠的冷月下,莫高窟壁画的流彩在60华里展现的飞天后人的兴衰,让你在不住的猿鸣中,看到白帝城的诗情与战火,让你在飘忽瑰艳的神话中,看到洞庭烟波上娥皇、女英飞动的裙裾和柳毅井下的龙宫,让你看到六朝金粉所凝的秦淮河映照出的一段文化,让你在夜航船上和多情的文人在欸乃的橹声中划出一条晶亮的水路……
余秋雨的文字中不仅仅是自然景观,更是一段历史,一段文化,余秋雨叫它“人文山水”。他把他的足迹洒遍天涯,把他的文字洒遍天涯,秋雨在天涯,你的心也被带到天涯……
驿路断桥边,乌衣紫巷里,凄艳的晚霞映照出一个天涯人的背影……
竟是自己也不知从何时开始,文字于我的定义开始有了不同。它从之前的一粒沙石、一片落叶、一阵芬芳和一支清萧中踱步,身姿优雅的走了出来,它的字符变成了家国的千年历史,它的音韵转化为笔者身为炎黄子孙所抒发的内心无限崇敬与热爱。
到今时我仔细想来,答案也算得上简单,或是因为它,或是因为他罢。
《文化苦旅》这本书,应该是在初中的语文学习中所第一次听到的名字,起先是因为这铿锵的四个大字感染了我,于是在闲暇时光开始断断续续的阅读,也曾在第一遍通读后就带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对这沉淀深远的文字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席间也不过是对广大山河的赞美和对其作者由衷的敬佩。那时的读后感虽然是酣畅淋漓,但也终归要有个句点,但这股神秘的力量却始终驱使着自己在或是明媚的午后或是阴郁的清晨去再次阅读,一次又一次。
记不得有多少个深夜,辗转梦乡中也能透过他的笔触勾勒一幅山水,那里有李白的狂傲不羁,有苏东坡的放浪形骸,有千年之前的文人骚客在山水间起舞翩翩,他们衣袂下流传的是不朽的歌谣,他们眉眼间表达的是永恒的盼望。他说那是一段“苦旅”,可也曾在心上小小否定,我这样说
——苦旅,左不过是苦了躯体。却充盈了内心,却强壮了精神。
然而我必须要承认的是,时至今天再翻开那书页都带着和第一日丝毫不减的敬畏。我说不清那究竟是今人对亘长历史回味时所特有的凝重还是笔者所书写之一花一草都带了快餐文化少有的洗练,终归是觉得读不懂、读不透,就算是今天跃跃欲试还想要一展自己的见解,却要也诚然内心的惶恐,就像其中的一篇题目所说,这是三十年的重量,而于我,这册书恐怕是更长的历史叠加、更厚的文字传承、更重的精神分量。
无疑,余秋雨老师是当代中国文学的领军人物,更是今天我们少年报效祖国的标杆楷模。人的一生,或长或短,看其价值;人的一生,奉献多少,看其晚年回眸时的作为。而这位长者,这位智者,抛却了功名利禄的“老骥伏枥,志在千里”,走上山水寻根之路的“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且不提身为读者的自己还资历尚浅根本没有立场去评论他的行迹,单是这一份浩然,这一份对祖国文化的热忱,便足以令人内心呐喊,手中摇旗。
文化,本就是一段漫长的旅程,而其中璀璨夺目从未中断的中华文明,却也不曾躲过历史的阴霾和晦涩,读罢我心上竟有那么清晰的庆幸——这文化苦旅,还好有这样优秀的笔者记录,还好有这样睿智的笔者鼓舞。
一次关于寻根的阅读,一次关于历史的叩问,它终将继续,它永不褪色。
日本的敦煌学研究家用沉重的语调在敦煌石窟门前说:“我想纠正一个过去的说法,这几年的成果已经表明,敦煌在中国,敦煌学也在中国!”而在场的听到了这句话的中国学者们并没有太大的激动,而是默默的退了出去,在王道士的圆寂塔前,相对无言。——题记
余秋雨对文化总是有着别样的情感,他用自己的足迹来向世人阐释着那不朽的,穿越了千年的文化情结。他用近几年的心血浇铸着《文化苦旅》,用铿锵的文字表达了华夏民族文化历经的的沧桑。经历了多少的苦难,那民族的瑰宝传至今天,完好无损的又有几个?那西子湖畔的一代名妓苏小小,那拥有通天本领却想成人的白娘娘,那充满了传奇色彩的雷峰塔,那宁波月湖西岸拥有浓厚文化色彩的天一阁······他们无一不为世人传颂。
似乎是被这寓意深刻的书名所恸,所以便时时翻阅,哪怕年幼的我对里面的涵义十分懵懂,但并不影响我从那简单的字词中读出那由内心喷射出的怒火,那对文化深沉的爱恋。记忆中感触最深刻的是里面的《道士塔》一文。或许是因为心生哀戚,对那来自远方,夹杂着血与泪的哭泣感同身受。余秋雨化身为愤怒的河涛,控诉着那败坏了莫高窟文化传承的无知道士王圆箓,控诉着他仅仅为了几枚银元,便将无价的文明卖给了外国人的无知行径。
王道士原本是一个知识匮乏的农民,当上道士后便掌管了敦煌石窟。他因为嫌弃壁洞太过昏暗,竟用石灰将那自远古流传下的笔画逐一掩盖,将大能的著作永远埋在了惨白的石灰里,再不得重见天日。他讲那一个个形态逼真的少女飞天雕塑凿毁,想要改成佛像,最后变得不伦不类。记得最深的一句话是:“我好恨!”这是余秋雨有心而生的呐喊。他恨自己生不逢时,没有在那时阻止王圆箓愚蠢的行为,恨那时的官吏有眼无珠,错把珍珠当鱼目,再把文献押运归京时,随意糟蹋,以至于最后只留下稀稀落落几本孤本。
犹记得初看到余秋雨老师的愤慨时,我不以为然,觉得不就是几本书么,丢了就丢了,反倒是那些飞天雕塑,实在是让人遗憾!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明白了文化传承对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重要性。文明积淀文化传承是一个民族的根本,是一个民族发展壮大的基本。《文化苦旅》中所记载的,只是世界在变迁中所经历的岁月中几个遗憾的缩影。谁又能保证能正确的面对古物?甲骨文出土前,那些刻有信息的甲鱼壳不也照样被村民当作药材卖给了药铺?为了卖一个好价钱,他们便将那些个刻文一点一点的剔除,最后终是再也不见踪迹。
其实,在当代社会,像王圆箻一样的人有很多,那个在埃及已有3500年历史的金字塔上刻下的“丁锦昊到此一游”无疑给世界敲响了警钟。在这个人类自以为进步的时代,毁坏文物,断送文化的行为终究是令人心寒。那个刻字的孩子,留下的不仅仅是简简单单的7个字,他也葬送了我华夏泱泱大国,文明之都,礼仪之邦的形象,而丁锦昊的事例也引起了国人对我国现状的思考。值得一提的是,这类事,并非个例!
重温《文化苦旅》我彷徨了,那从古至今都未消逝的文化缺陷,是在向华夏的脸上抹黑。我想,作为新中国的一份子,华夏未来的骄傲,我们应该尊重文物,尊重我们的文化传承!自先秦时期的焚书坑儒,我国就流失了大量的典籍,将千年的文化积淀付之一炬,如今的我们,更该对那走过了艰辛大道的文化致敬。
《文化苦旅》,优美,典雅,确切,兼具哲思和文献价值。是余秋雨先生手下的一部名作,余秋雨先生对中国文化的贡献功不可没,是引领读者泛舟世界文明长河的引路人。
书中讲述了作者的履行世界。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从那矮小的四角天空看到海阔天空,坐着见证了一种种文明的起源,兴起以及衰亡,增长了人生见识,也拓宽了人生的高度,理解了文化的深一层含义:时间和文字在一个个老庭院里厮磨,这是文化存在的极温暖方式。千般荒凉,以此为梦;万里蹀躞,以此为归。
作者以一个浪子的身份,讲述了他所经历的沧桑。从“如梦起点”到“人生之旅”含丰富的文化色彩及哲学思想,全文围绕“苦”字展开,经历的苦,人生的苦,文化的苦,显然易见。语言优雅、生动、形象、优美,情节详略得当,一环扣一环,塑造了一个个鲜明的形象,介绍了世界各地的风俗习惯。
本书值得我们为之赞叹的,不仅有丰富的书写内容,更有诗意般的语言,读起来婉转动人,像细水流长般敲进我的心门。看到书上的一行行文字,在脑中想象着揣测着,似懂又非懂,一不小心就踏进了另一个世界。书中能深切的感受到作者的深情,四壁的文字间可以感知到怎样的咆哮狂风在我指尖游走,怎样的绵长细雨带给旅人无限的乡愁。
余秋雨笔下的文字有一种苦涩后的回味,焦灼后的年轻,冥思后的放松。在山水历史间跋涉的时候,回忆深入了笔墨中。
《荒野求生》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这是一本冒险家传记,作者是英国人贝尔·格里尔斯。书中描写了他如何在危险的地方求生的故事。
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位慈善家,空手道高手,英国SAS(特种)成员,是一个什么都敢吃的人。书中写了他的很多冒险故事,在我看来,他就是为了进行野外体验而生的。他翻越过珠穆朗玛峰,从沙漠中死里逃生,大胆穿越鲨鱼成群出没的水域。他不是在探险,就是在去探险的路上。
贝尔·格里尔斯在书中告诉我,要成为探险家也不是容易的事。首先要有强壮的身体。贝尔·格里尔斯很小的时候身体是很弱的,但他相信自己的身体不比别人差,他每天坚持锻炼身体,后来还进了英国特种兵。另外,他的曾外祖父是海军司令员,在一次海上风暴中为了救助别人而牺牲了,这让他非常想练就一种在危险状态中生存下来的本领。同时,探索世界上不为人知的地方,是他的人生目标。
我感到贝尔·格里尔斯是一个有勇气、细心的人,他的经验告诉我:努力和坚持不懈是成功的关键。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从贝尔身上获得了勇气,同时也明白了一个道理:在困难和危险面前,我们必须学会沉着冷静。
读了《荒野求生》这本书,让我知道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的道理。
在非洲旅行的贝克和好朋友彼得,无意中发现钻石走私者的秘密,被迫跳伞误入了炎热的撒哈拉沙漠,在这处死亡之地,贝克和彼得想要走出去,必须借助星空辨别的方向,寻找岩石度过寒冷的黑夜,在太阳升起前用石头取水。到了中午,他们用烈火般炎热的石头来煎蛋,最后千辛万苦来到了一个古老的村庄,终于得救了。
贝克用自己聪明的大脑和彼得坚强的毅力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知道在无境的荒野,只要还有一丝希望就不能放弃。在学习、生活中也是一样了,不管碰到什么困难,都要尽自己所能,把困难通通解决掉。
在美好的童年中,各种书籍伴随着我们成长,如果把不同种类的书比作不同的色彩,那我们的童年是多么的色彩斑斓、多么的丰富啊!
我读过许多书,其中有一些书激励着我,有一些书让我幻想遥远的未来,有一些让我眼界大开……,这些书的颜色丰富多彩,各具特色。
红色,代表着探险。求生大师贝尔?格里尔斯的杰作《荒野求生》就是探险类的代表。这一套书讲述了贝尔在野外遭遇种种困难,可是他并没有后退,而是用自己积累的求生经验一一地去化解它,让这些困难变成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这套书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学会随机应变,同时也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力,这样我们就能够到达胜利的彼岸。
蓝色,代表着科普。充满着奇幻色彩的《神奇校车》让我爱不释手,它讲述了“卷毛”老师的校车可以变成各式各样的东西,她常常带着学生们“腾云驾雾”去各地了解各类知识,如火山、地壳、太空等等,是不是非常不可思议?“卷毛”老师就是这么牛,可以带你去你想去的任何地方,这让我体会到了科学是要去验证的,不能在实验室里埋头死干,要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去,才能让科学焕发它的光彩。当然在生活和学习中也是这个道理。
灰色,代表着历史。虽然是过去的东西,却让我在阅读中获得丰富的知识。《林汉达中国历史故事集》中,我知道了“管鲍之交”中的兄弟情谊,知道了“退避三舍”的诚信义气,知道了“毛遂自荐”的勇气自信,知道了“七擒孟获”的聪明机智……,这些故事很有意思,既让我了解历史知识,又陶冶了我们的情操,可以说获益颇多。
我的童年还有各种颜色,粉色的童话书,橙色的励志书,绿色的世界名著……这些书让我的童年充实而多彩,也让我在书中渐渐的体会到了更多的东西。
梁启超先生曾在《少年中国说》中说过:“故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读了这段话,我深有感触,少年的强弱对于一个国家的兴旺发达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我要多读书,读好书,长大以后用读到的知识为国争光,为中国梦贡献我自己的一份力量。
前几天看探索发现频道在播放贝尔的荒野求生,才发现外国人是多么敬业,对待工作能认真到这个份上,真是太让人吃惊和感动了,钦佩和欣赏的感觉也产生了,和国内那些拍摄的人所谓干事业的人比起来太敬业了。
贝尔·格里尔斯简述贝尔·格里尔斯BearGrylls,是个登山家、畅销书作家、国际演讲家、空手道黑带、前英军特种兵。作品有在探索频道播出的《荒野求生》,纪录片里《荒野求生秘技》在每一集的《荒野求生秘技》,贝尔都会让自己受困在游客最容易迷失或遇难的荒野。他跳伞进入雨林,垂降进入沙漠、湖泊,利用他所学的知识逃回文明世界他怎样到达这些荒芜人烟的地方呢,肯定是做飞机,还得跳伞,但有一次它在降落的时候伞包坏了,摔倒了地上,导致他的三条骨头骨折。
荒野求生讲的是人们在外野营、旅游、探险的时候遇到的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法,那天看的是在雪山攀登和旅游时候所面对的环境。那个冰天雪地的情形下,如何过夜?如何找东西吃,掉到冰窟里头应该怎么办,不慎落到冰封而开裂的河水了该怎么办。拍摄的时候,讲解的主人公是自己亲身示范的,我当时切换到的频道正在播放荒野求生,(当时还不知道这个片子的名字)主人公当时正在示范从悬崖上掉下去应该怎么办,主人公示范的时候是拿降落伞的绳索打结后绑在身上,说这样可以避免在行走的时候不慎落入冰缝或者悬崖时利用降落伞的绳子爬回到悬崖上或者爬回到地上。说着主人公说他要示范一下。我当时就傻了,不会真的要朝悬崖下面跳下去吧,主人公一边朝镜头说话,一边就扑通一下朝悬崖下面跳下去,落了下去有好几米后,靠着降落伞的绳结卡在岩隙中终于在悬崖下面停了下来。然后主人公从口袋里头掏出备用的绳子,在原先的降落伞绳结上继续打结,留了个脚可以踩的结套。然后靠着踩着新打的绳结爬上了悬崖,中间没有人帮忙的。
这个节目教会了我很多知识,比如你要过河,就要用防水背包做漂流船,还要及时把衣服晾干,什么东西可以吃,什么不能吃,而且他主持节目时只带一把小刀,他还在野外吃虫子和蛇,还教会了我怎样保存火种。
《荒野求生》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呈现出各种生存技能,充分让我们在大饱眼福之余,吸收到更多实用的知识技能。
荒野历险爆笑漫画,少年野外求生手册,该书以队长金炳万名字命名,第一册纳米比亚与巴布亚大冒险,即非洲纳米比亚和印度尼西来巴布亚两大部分组成。本书系列8册包括9个探险地区,选址遍布六大洲,涵盖所有温度带,展现不同地形地貌、植被、物种,面对不同语言、风俗文化各异的民族,学习野外求生技能,了解风土人文、生态地貌,与原始部落和睦相处……这些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拥有强大的心脏和团队的凝聚力!由有猛兽出没的原始丛林、有荒无人烟的沙漠冰原……每一次探险都是一次真正的荒野求生大挑战!一次次惊心动魄的野外探险,险象环生、囧态百出,让我们在惊叹和开怀大笑中学习生存技能,领略世界风土人文,领悟勇于担当和团队合作的冒险精神,在险境求生中学会如何与大自然相处,学会成长。
这套漫画书采取漫画和生存知识介绍穿插进行的方式,每一章漫画故事后都有专门的版块介绍这一章的生存知识和技能,例如第一纳米比亚冒险日志1,后面的'知识技能探险前的准备工作,制订计划、办理护照和签证、注射疫苗、整理行李,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拓展的知识面,让我们了解更多的探险前的准备工作,非常实用和贴近生活。最后还有小贴士啊。比如纳米比亚冒险日志6,做木筏逃出鳄鱼岛,教全了我们怎样制作木筏,怎样扎出结实的木筏,如何打结实的结,让我们从中学到一些比较实用的应用技巧。例如有怎样找水,怎样寻找食物,怎样辨认方向,怎样造房子,怎样应急疗伤等等内容系统且全面,涵盖了在森林、沙漠、草原等各种地貌情况下的各种求生技能,为我们提供了安全技能的学习知识。而且通过漫画故事生动有趣,知识讲解明了通俗易懂,是野外旅游的好帮手哦!
同时,它不光介绍了各种生存法则,也教给了我们各种成长法则。队员们展开的每一段旅程都是一段人生感悟,在这里,我们会渐渐变得坚强,学会直面困难与逆境;我们会渐渐培养智慧、毅力和勇气;我们会感受到队员们间温馨搞笑的瞬间,学会怎样与人相处,怎样合作;我们会认识各种动植物,加深的对大自然的了解;我们还会见到各种不同肤色、不同文化背景的朋友们,学会去理解和认可不同的文化。在惊险刺激、风趣幽默的野外探险中,能从中吸取经验知识,更好的培养好的品格的养成。这是一本集科普性、趣味性和励志性为一体的科普故事书,还是满值得看的。
《安娜·卡列尼娜》是通过女主人公安娜的追求爱情悲剧,和列文在农村面临危机而进行的改革与探索这两条线索,描绘了俄国从莫斯科到外省乡村广阔而丰富多彩的图景,先后描写了150多个人物,是一部社会百科全书式的作品。
安娜是个悲剧人物,她是个文化修养极高的贵族女子,在当时上流社会中以她惊人美丽高贵聪慧在任何场合出类拔萃,美丽迷人。虽然生活舒适无忧无虑,可是身处虚伪的列子 和虚伪社交场合社会环境。使她疲惫不堪,同时又极力想摆脱一切。当遇到渥伦斯基爱后,她毅然勇敢离开列子甚至牺牲自己家庭和爱子,追求自己幸福,可是当她放弃一切后,让她意想不到是渥伦斯基是个伪君子,又无情抛弃她,迫使她坠入痛苦深渊,最后导致安娜卧轨自杀悲剧,现实生活中,爱情不能解决人所有的欲望和需求,纵使爱情一直存在,没有保障的爱情让人恐慌让人累。
我欣赏安娜的勇气和勇敢。她活的很真,很纯粹,我喜欢她的真。渥伦斯基爱安娜,而且他的爱并不肤浅,也许刚开始他对安娜的爱恋有着虚荣的成分,但安娜患上产褥热即将死去时,“他在她患病期间真正认识了她,了解了她的心灵,所以他觉得以前就好像从来没有爱过她,现在,在他了解了她,真正爱上她的时候,他却在她面前显得非常低下”甚至列文也为她倾倒,因为“她除了聪明、文雅、美丽之外,她还非常诚实…”我爱安娜,她是一个“仿佛有一种过剩的生命力洋溢在她整个的身心,违反她的意志,时而在她的眼睛的闪光里,时而在她的微笑中显现出来”的生气勃勃的女人。
无奈,生活就是这样,我们只能压抑我们的真。
音乐剧里的安娜热情大胆,吉蒂圣洁敏感,快节奏的乐曲在安娜卧轨的时候达到了一个高潮,让人有种全剧都是为了这一刻,震撼不已。
看音乐剧的时候,书还只看到赛马时佛隆斯基受伤,安娜即将和卡列宁摊牌。预知了结局,就有种观赏一件艺术品是如何被打碎的过程,有点破碎美学的意思。
这是个什么故事呢?一个已婚妇女在婚后出轨跟情人私奔最后自杀了。
压倒她的,也许是丈夫的不离婚,也许是不被允的社交环境,也许是情人的若即若离,最后是她对爱情和自己的无法控制。情深不寿。当有人看到了你鲜艳的花朵,绿色的嫩芽,来到你身边,你欣喜若狂,叫他凑近些,拔出你埋在地底的根。你只是想把你最好的东西给喜欢的人。你付出了全心,却也要求对方以同等的态度对待你,不,甚至更多。爱是不能被轻易满足的,得到后就想要的更多。最终,如菟丝花般的女人,在患得患失的爱情中放弃了生命。
自杀的这一段心理描写丝丝入扣,自杀真的从来都不是一个单纯的必然或偶然事件,它是一系列的事件的集合,一层一层压垮这个人的意志,然后恍惚中放弃挣扎。
这本小说有几条不同的故事线,正如它的开头所说“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同。”
故事发生于十九世纪的圣彼得堡。
主人公安娜的生活在别人眼中是近乎完美的,有着美丽又充满朝气的容貌,善于社交,在各种社交场合与人交流游刃有余,嫁给了一个地位很高的高级官员卡列宁,有着一个可爱的儿子,过着幸福美满的贵妇生活。
这大抵是许多人眼中艳羡的生活。
假如没有遇到伏伦斯基,安娜或许也会安宁的生活一辈子吧。
正是这个生命中突然出现的爱情,让安娜越发觉得自己的丈夫不顺眼,以致于她离开丈夫,与最心爱的儿子分别。追求个性解放,却始终挣脱不了贵族社会加在她精神上的枷锁,当她为了伏伦斯基与全世界为敌时,伏伦斯基却没有把她当成全世界,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变得患得患失,最终落得卧轨自杀的结局。
朵莉在发现奥布隆斯基出轨家庭教师后十分的气氛,在奥布隆斯基请来妹妹安娜当说客,安娜劝朵莉原谅她丈夫的出轨,朵莉的一再忍让,却始终没有等来丈夫的改过自新。
这似乎是隐喻着安娜日后的选择。
朵莉的妹妹吉蒂曾与伏伦斯基交往密切,在渐渐倾心伏伦斯基时,拒绝了前来求婚的列文,但伏伦斯基自从见到安娜后便不再与吉蒂交往,吉蒂伤心不已,却错过了列文。
最终发觉列文还爱着她,便嫁给列文,婚后,列文虽对她百般宠爱,但不知最终嫁给了合适的她是否是真的幸福。
正如开篇所说,不幸的家庭确实各有各的不幸。
在一百多年后的今天,一定也演绎着许许多多安娜卡列尼娜式的悲剧,在看过故事后,望能规避些许。
每个人对爱情都很憧憬,想着爱情的美好,但是爱情不一定是自己想要的那种,所以我们不要太沉迷于爱情里。
爱情固然美好,就像绚烂的花朵,它可能是人一生的向往,拥有一个人一生的快乐和幸福,但在不轻易间它却将安娜带入痛苦的深渊,就像飞蛾扑火一样在爱情中灰飞烟灭。
安娜原本期盼和弗伦斯基过着幸福的生活,她才有了勇气,对她来说他就是希望和寄托,而弗伦斯基呢?他似乎只是一种征服感,就像猎人战胜猛兽一样,这种爱谈不上伟大。安娜对爱情的渴望让她忘却了苦恼,爱情的力量就是如此强大让她冲破世俗。安娜才决定投入新生活-----和弗伦斯基在一起。
不过,安娜是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牵挂,对儿子的愧疚与罪恶是她陷入了矛盾和痛苦。她对生活和理想失去了信心,失望的她最终以自己的方式结束了生命,寻求心灵的安静。
当迎面扑来的火车碾过她的身躯是,不知安娜是否后悔她的一生就这样结束,她被世俗嘲笑和讥讽,她完全追求的爱情也将粉碎,经过心灵的折磨,她以死来证明对社会的反抗,对真爱的执着。(我很是佩服)
我敢相信在现在的社会安娜这种形象还会受惩罚,我们企盼的和平人性,我想怀疑是否还存在。在哪?但安娜还是没有对现实妥协,她,一个柔弱的她还是没有对现实妥协,她,现在需要的大概是无痛苦,无干扰的生活吧,但现实给不了。
爱情是什么?对安娜来说,她又是否得到过?她所追求的是和她在一起不抛弃她,在任何时候都在背后永远给她依靠的人,但她却得不到。
火车从她身上驶过,发现她只是一个脆弱的女子,她无力抵制。因为她决定死亡,一个常人无法乱下的决定。在孤独的身躯背后我还看到一个孤独的灵魂,来时一人,去时一人。孤独是这个女人的结局,悲惨是这个女人的宿命。
火车驶过时,轻轻地,不要打扰安娜安静的生活。
看了安娜卡列宁娜对爱情还会那么盲目吗?你还会那么执着的追求爱情吗?有时候缘分到了,就能收获你想要的爱情。
非常认真地拜读完托翁的长篇小说《安娜卡列尼娜》,感受和书评相差非常的远。
书评内容如下:贵族妇女安娜追求爱情幸福,却在卡列宁的虚伪、冷漠和沃伦斯基的自私面前碰得头破血流,最终落得卧轨自杀、陈尸车站的下场。另一人物莱温这里就不赘述了。
安娜特别懂得利用自身优势去诱惑男人,而且她很讨厌上流社会的虚伪,这些本来都是她的优点,可我却无法喜欢上她,更加无法去可怜她,在托翁咏长拖沓的结尾,我甚至非常期待看到她是怎么死的。
首先,安娜背叛了自己的丈夫,无论他的丈夫如何(我向来反对夫妻的匹配说法),总之安娜的背叛就是一种错误,既然你不对,就没有什么资格去要求丈夫应该怎么对你真正的宽容和友好,殊不知时下很多夫妻离婚是都是尽可能大地伤害另一方,所以卡列宁没有同意和安娜离婚,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妥;
其次,安娜毫不犹豫地选择和沃伦斯基到国外去,完全把儿子给扔下了,等到和情人从国外回来才发现自己多么的想念儿子,这种爱是自私的。一个为了自己的幸福而置儿女不理的妈妈我不认为是什么好妈妈;
第三,在和沃伦斯基的相处中,安娜对于爱情有超强的控制欲,或许由于她缺乏安全感,对情人有强烈的不信任,也非常的神经质,成天怀疑情人对自己不忠,对情人的行踪必须了如指掌,有种让人喘不过气的感觉,经常有意识地把自己打扮地特别的妖娆并以此感到心理安慰似的认为,这样做情人就会永远地留在自己的身边,一个由于自己美貌而爱上自己的人,这种爱情本身就毫无可靠性而言,她却在无限地加大这种不可靠性,真是又可怜又可恨;
第四,那个几乎要了她生命而生出来的女儿,安娜居然不爱她,不是一个好母亲的行为;
第五,为了让情人后悔宁愿付出自己的生命,自负而专横、也愚昧。
如果把安娜的悲剧归结于社会制度我倒是非常认可的,因为安娜如果生活在当代,大可通过正常的程序去离婚,她就不会没有任何的名分,也就不会发生由此而来的任何悲剧。除此之外,我不认为她的丈夫和情人有多么的丑陋和自私。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悟性不够高,这么多人看过的书,别人认可的道理为什么我一点都看不到,这些天我一直都在怀疑自己是不是观点有问题,但是这么长的小说我可是非常仔细地阅读的,没有走马观花,所以不可能是看不懂,我想是我太另类了吧。
这本书给我感受最深的便是它让我深刻的明白时间的力量真的很强大,强大到可以该变一切。不懂是谁说过这么一句话:时间就是把杀猪刀,宰下去,刀刀生痛。我想生痛的不是我们被伤得有多深,而是我们不得不在时间的荒洪里选择对回忆的遗忘。这一年我们在这里,做这样的事,但我们不能保证十年后我们在哪又做着什么,即使我们现在定下了海誓山盟直至海枯石烂,但终究这里存在着期限,长一点也不过就是山无棱,海水竭,可这真的有么?只要过了这个期限,一切曾经我们珍视的美好在时间面前都会显得惨白无力。时间让曾经以为自己舍不去的曾经暗淡直至风化,它改变了很多。同样在别人的时间里我在改变,在我的时间里我以为自己停留在了过去,但事实上我错了,我也一直在路上,只是我还对一些人一些事念念不忘罢了。我想我也该走了,不等了,我有理由相信时间已经改变了一切,刘同说:失恋不会死,一年是期限,我也该给自己一个期限。
我也该懂真正能陪自己走到时间的尽头的也只有自己了?
刘同执着于简单、真挚,我也一样,难免这可能会让人感觉到有些傻气,傻就傻了,人活得太聪明会累死的,没事就别把自己搞得跟个哲学家一样,老想些人生的深层次,你看他们,哪个不是被自己纠结死的。嘻嘻,开个玩笑。活着就是要有点玩世不恭的好?再说,矫情出来的矜持都不叫矜持,它让我感觉,不说了。
也许只有在重走青春后,我才能大吼出:我的青春不迷茫!
同学们:
上午好!
我工作后的梦想就是在享受生命成长的同时能开一场个人励志演唱会,前者正在进行,后者与其说没时间还不如说没这个勇气,直到20xx年3月我为搜集班会资料找到两个励志微视频,>讲的是中国达人秀上来自一个小山村自学街舞成就梦想的街舞达人卓君的成长故事,以及>中同一个人在不同时空中完全不同的命运下如何找到自己心中最亮的那颗星成就自己的过程,让我很有感触。加上我的咽炎已经比较严重,再不去做,恐怕就没机会了,所以下定决心开始策划。
我难忘3月初到6月底100多个日夜,工作很忙,除了三个班的教学还有年级工作,时间很紧张。中午物理实验室的一个小时,晚上九点后的地下车库,我坚持着,从选曲策划练声到现场灯光舞美主持以及其他工作的布置,都需要我安排,几度失声,2院跑了n次,演唱会前一天还在医院喷雾治疗,那段日子非常辛苦,但是开心,从来没有过的能量,因为这是我的梦,能给我认识以及认识我的人带去正能量,我必须坚持。“益分享-谁的青春不迷茫”演讲稿。
演唱会当天,开始前半个小时会场差不多就已经坐满,说实话,我一点也不紧张,咽喉再痛我也要坚持到最后,因为我十分清楚,观众此行主要不是来听我唱歌,主要是来感受过程中体现的正能量,何况我用真心真情演绎,毫无压力。中间一次因为互动忘词而略显尴尬,中间也有跑调,这又算什么呢。演唱会我不知道大家能获得多少,但是现场观众给我带来的震撼和感动我此生铭记。
最后,我想用中一段话作为结束:
也许身体在不断老去,但是人心态不能老,追梦的步伐不能停。人生在世几十年,不要在永远闭上眼睛的时刻眼睛里充满的是因一世未逐梦而后悔的泪水,让自己在每晚合上眼睛时能感到充实、平静,让自己每天睁开眼睛时都能抱着一天的美好等着创造的心态而微笑。改变在于内心,梦想你也可以拥有。
每个人都渴望成功,我也不例外。读完刘同的《谁的青春不迷茫》,看着他的北漂十年,竟在不自觉中对成功之道有了些粗浅的想法。虽然稍显稚嫩,但我相信,这将会是我重要的财富。
养成好习惯。好的习惯等于成功的一半。十年,足以让我们忘记很多东西。那为什么刘同不但没有忘记,反而能在十年后将其生活经历清晰的展现在读者面前?因为他习惯记录。这十年间,他不断记录着自己跋涉的脚步,记录着点点滴滴的感悟。而这些记录不仅仅是让他记下了这些,更重要的是,这记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总结、提炼的过程。我想没有什么人能比一个善于总结、善于思考的人成长的更快了吧。这优于常人的成长速度就是好习惯带给他的巨大财富。所以说,对于一个成功者,好习惯是不可或缺的。
有出色的行动力。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骨子里都有一股原始的对成功的冲动,都有着自己的目标。可现实告诉我们,自古就不缺有想法的人,但在这些人中成功者又有几许?我想这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将想法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能力吧(这里姑且称之为行动力)。大家都知道失败是成功之母,那成功的爸爸是谁呢?是尝试。试想一下如果爱迪生只停步于思考,而不去经历那数千次的尝试、数千次的失败,恐怕我们现在还活在黑暗中吧。所以说,有想法,就要勇于去做,去尝试。慎重没有错,可是如果慎重变成了畏首畏尾那就不应该了。
正确的定位。术业有专攻,我们不是全能王,不可能在每个领域都光芒万丈。刘同喜欢文字、喜欢电视,并且有这方面的才能,所以它可以出书,可以在电视路上走这么远。试想一下,如果让他去搞大飞机,估计他早就撂挑子不干了。上帝把我们带到这个世间,就一定为我们每个人安排了位置,找到它,不但可以让我们充满激情、事半功倍,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发挥出自己的价值。
懂得感恩。对于那些帮助我们的人和事自不必说,对于那些伤害我们、阻碍我们的也不应将其打入万丈深渊。我们这一生不可能一帆风顺,总要磕磕绊绊,总要在一次次跌倒与爬起的过程中,才学会了成长。有些事,既然发生,就得接受。因为它们的存在,过去才显得有意义。
尊重对手。从某个角度来说,对手其实就是另一个自己。他和我们一样有梦想,肯努力,有令人心酸的坎坷,有让人欣慰的成绩。正是他的存在,才会不断的提醒我们,我们还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完美,我们还有很多路要走。
善待批评。他批评我们是因为他重视我们,他对我们还有所希冀。看看他声严色厉时眼神中的期待,还有什么理由让我们不感激他?他宁愿扮作一个坏人,即使遭到我们的`记恨,也要指出我们的不足,帮助我们成长,他才是我们最大的礼物。
看轻自己。在人之下要把自己当人,在人之上要把人当人。不要高高在上,更不要目中无人。做人就像读书一样,读书时不可有自己,读完后不可无自己。我们只有把自己的杯子倒空,才能装下新的水。看轻自己了,才能看到别人的优点,才能更好的学习别人的优点。
最近读刘同的书,这本书读了比较长的时间,一直断断续续,从六月到七月。一个以日记的形式展开的十年的回顾,每一篇的结尾都有作者现在再回顾的感触。
第一次打开阅读的时候,恰如雾里看花水中望月,的确不知道作者到底要说什么?表达的又是什么?关于刘同的书褒贬也不一,不过都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没有人是不受争议的。第一遍之所以看了那么长的时间,是因为中途有很多次觉得看不下去了,拿起放下,放下拿起,几经周折终于像完成任务一样的扫完了一遍。我看书就有一个怪癖,就算这本书我觉得不好看,看不懂我都强迫自己去看完,变态的强迫症。所以第一遍最大的感触就是终于看完了。
既然有一就有二。
第二遍读这本书是因为最近练习阅读流畅度,就是朗读,一时之间找不到好的素材,就重拾起了这本书,随便选了一章读。你对一件事物的第一印象是枯燥无味的时候,你后面就怎么看都是枯燥无味提不起兴趣的,但是,你将它放置一段时间,时间或长或短,当你在不经意间拿起来的时候突然发现它也不是你最初认为的那般枯燥无味,甚至细细品味中惊现阵阵共鸣。
再读刘同的这本书就让我有这样的感觉。
以前觉得不知所云的情感,现在看来竟有引发内心的高度契合,突然间就开始佩服作者竟能这般直抒胸臆。
以前觉得可有可无的句子,现在看来都是经得起细细推敲,慢慢琢磨的。渐渐明白了这些用来表达情感的词句都是作者这些年岁月的沉淀。
前不久参加了一个读书会,说到是应该感性的对待生活跟工作还是理性的对待生活跟工作?立马就想到了刘同的那句:我是一个理性的时候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该感性,而在感性的时候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有时候你看到了一本书,你不一定当时就立即懂作者要表达的情感,但是岁月慢慢的会让你懂,所以永远不要急着去下结论。
作者十年成长回顾,自己与自己的对话,也是用自身的成长告诉我们:人生的任何时刻都会存在迷茫,但是请不要害怕迷茫,大胆的向前走,向着目标前进,总有拨开云雾见天日的那一刻。
我在最开始看《职来职往》的时候也并不认识刘同,后来没有看了就更加不认识了。只是听不少人说过《职来职往》的刘同、陈默。刚刚开始还以为是那种很有能力很有故事的去求职的人,后来经人科普才知道是有能力有故事的招聘者。今年夏天毕业,工作清闲觉得要充实一下自己,就开始了看书,也不知道怎么就买了几本刘同的书,《谁的青春不迷茫》是看的第一本刘同的书,也是让我真的认识刘同的第一本书,不在仅仅局限于“听人说”的那种认识。
书中多次提到了哭,欣喜的、悲伤的、感动的、委屈的、难过的、兴奋的。总之作者就是情感丰富,感情细腻,就是爱哭。总觉得男孩子哭一件很娘的事情,但是看到书中作者哭的时候却觉得很真实,一种感同身受的真实,你看原来他也曾经因为这样的委屈哭过。原来人与人之间真的没有多大的差别,即使现在或许他已经是光线的高层,你只是个职场新人。
一个为了梦想能够努力十多年永不言败的人,一个为了写字能够坚持写了十多年永不放弃的人,他今日所得到的也就不足为奇了。人生最难的就是坚持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付出。
今天看完后。我真的长出了一口气,特别想第一时间告诉所有人,真的还蛮好看的。虽然青春片经历了重重轰炸,很难再想出还能玩出什么新花样,但是这部片子,想所有那些真正能打动我们的电影一样,将心比心。是那么的真实。我们的中学,为了高考,无数次的梦魇甚至都重回高中的课桌,脑子里盘算的都是如果考不上大学,我该咋办?
因为更多的朋友还没有看,所以不讲电影的太多剧情,只说我被其中感动的种种关系。里面有同学之间的友谊,有老师和同学的平衡,有孩子和家长的亲情,还有姐弟的亲情,还有父母之间的感情。在这些关系里我也看到了自己,在现实生活中不同的角色。
这些关系,最终都直指人心,人性。
于是电影里的人在关系里,变成了你,变成了我,变成了我高三一起背后骂班主任的同桌林磊,变成了上地理课写历史作业,变成了周杰伦把他的新专辑,通过耳机穿过袖子送到我的耳边,变成了西安音乐广播931的方言每晚9点到10点的《年轻无极限》。
那会儿老师家长总说,现在你恨我,讨厌我,以后你就会感谢我了。至少现在回过头看,电影里那句“你们学的好不好,我又不多拿学校100元工资”真的很对。学生时代,觉得什么都要个性,什么都要成就自我,还总有老师家长盯着你,随时帮你补窟窿。以前你想自由,现在发现真的自由了。你连自己想做什么都不知道。
看完电影,好多尘封的感觉又熟悉起来,就好像之前一直很反感青春电影的主旋律在聊早恋,那会儿上学,更多的应该是分不清喜欢和爱吧,同学之间那种朦胧的好感,总是容易被捅破窗户纸误以为是爱之后,徒增少年维特之烦恼。所谓青春期的爱情,大抵都是如此吧。
当然电影还有很多不足,例如我觉得结尾有点凑合,慢镜头有点略多,演员没能更好的诠释导演和编剧的全部初衷。但这些不足,都不会影响你安安静静的坐在电影院,享受或者回忆自己那个时候发生过的类似的事情。
看到结尾上台的同哥,略带憔悴,但又挺起胸膛聆听大家意见。真的为他高兴,想想当初来北京的源动力就是希望能够和他这样的人一起工作,现在他从《职来职往》的职场导师,到青年畅销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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