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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子田地 · 范文大全 · 值得分享: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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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一】

我最近我读了《荆轲刺秦王》,这个故事主要讲述了荆轲刺秦王的整个过程,看完后让我很感动,荆轲刺秦王的场景仍然在我的脑海中不断重播,久久挥之不去。

纵观全文,我看到一个精心策划的战略布局与近乎完美的刺杀计划,可是到头来荆轲刺秦王以失败告终!是什么原因导致他功亏一篑?

荆轲也算一个明白人,他知道秦舞阳并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荆轲自己的选择——这就是荆轲最大的缺点,光有勇,没有谋,没有绝好主见!由此看来,如果荆轲先期就采取了自己的观点,并且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选择,然后秦王必死无疑!然而,历史是不允许假设的,荆轲刺秦王失败的残酷现实告诉我们,荆轲刺秦王是建立在犯了严重错误前提下进行的。

可是,荆轲刺秦王虽然失败了,可是我们不能全盘地否定他,我们可以看到荆轲有着很多非常崇高的精神品质。首先,他是非常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子。其次,他侠肝义胆,虽然他的战略谋略不深,但是他非常勇敢。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荆轲,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二】

说到荆轲应当是家喻户晓了,最有名的一件事就是荆珂刺秦王了。

荆珂是春秋战国时代有名的四大刺客之一,祖先是齐国人,后迁居卫国,原叫庄轲,到了燕国以后,才中荆轲,他喜欢读书击剑,结交明人勇士,他这个人很精明,机智勇敢。

他精明在何处呢?在荆轲刺秦王的故事中,荆轲和樊於期对话,他先用话挑起樊於期对秦的仇恨,再问樊於期面对这样的深仇恨怎么办,然后针对顾计不知所出早的表示,试探性的提出了既能为樊於期报仇,又能保全燕国的计划,一层进一层,结果是樊於期慷慨陈词,毅然自刎,这是以体现荆轲的精明之处。

燕国的一个勇士叫秦武阳,他在十二岁时就杀过人,太子便把秦武阳作为荆轲的助手,然而见秦王时“秦武阳色变振怒”,“荆轲顾笑武阳而向秦王作了解释,在这处千均发之际,镇静的神态和得体的言辞消弥了危机,这说明荆轲的沉着,随机应变,机智勇敢。”

这就是荆轲,虽然没有刺杀成功秦王,可他在我心中,永远是英雄。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三)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当再次读起这句诗,他恍然出现在我眼前。一袭黑袍随风而起,他是两千年前那位著名的剑客,他亦是一名:死士。他有一个如青铜般的名字,他叫----荆轲。漉漉雨雪,秦世恍兮……

公元前227年,即秦统一中国之前的六年。当时,秦已于公元前230年灭韩,又在公元前228年破赵,秦统一天下的大局已定。燕国是一个地处北方的小国。当初燕王为了讨好秦国,曾将太子丹交给秦国作为人质。“秦遇之不善”,太子丹于公元前232年逃回燕国。公元前228年,秦将王翦破赵以后,引兵向北,直逼燕境。燕太子丹为了抵抗秦的大举进攻,同时也为了报当初在秦“见陵”之仇,决定派荆轲劫持秦王,想要挟秦王归还秦侵占的各国土地;如果要挟不成,便刺死秦王,造成秦国内部的混乱。

即便是知道前方是死路一条,你面不改色依旧毅然前行。“易水诀别”让我为之动容,我竭力去揣摩你当时该有的心情。但,除了入骨的凉意和惨惨戚戚的筑声,什么也没有……我想,你是知道的是吧?你知道自己是一名剑客,但更是一名死士,你的存在的一样就是为那个所谓的主子送命。你亦知道,以自己的身份是不配与活着的人交谊的。咸阳宫的大殿,是你的刑场,而你成名的地方,远在易水河畔。

你上路的情景如炊烟袅袅出现在我眼前:白幡猎猎,千马齐喑,以白衣冠送汝的太子及宾客,谁都清楚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那在寒风中屏息待发的剑匣已如结冰的水般紧固,那淡淡的似有若无的血腥味儿……我想,连易水河畔的瞎子也知道会发生什么,只是,大家都心照不宣……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四)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个燕国勇士仿佛就这样永存在人们心中,你的天赋,才能。和你一样一去不复返!也许你胸怀大志,正如你临死前所言“你想活捉秦王,报答太子丹”即使秦王被刺杀,秦还会有二世,三世。

当你用你的天赋去,取下樊於期人头时。樊将军心甘情愿,如果你将这种外交才能运在六国联盟。六国团结一致,不会被秦所灭。秦的反间计也许更不会得逞,你将成为连接六国的纽带,六国联盟的实力会大大加强。也不会被秦逐一消灭!

秦国正利用了各国的缺点尽可能的加大本国利益,而当秦军兵临城下之时而惶急委屈求情。堂堂七尺男儿,却伪装成一时臣,送地图,送人头!

或许这是历史的必然趋势,分久必合。公元前221年秦王一统天下秦朝起到一个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结束了中国奴隶制的历史,开辟了中国更辉煌的时期封建制时期。

你是一个勇士!

为了燕国百姓奋然前行,不卑不亢。你奔赴秦国,你知道九死一生。你保卫国家,欣然起行。你报知遇之恩,抱着必胜的信念。你的意志,爱国之心。我们会继承。白昼,朝阳,美好的未来,你去开创。你以那爱国之心,做一个深明大义的人。你无私,年纪轻轻就历此一劫。

你是一个见证者!

你向我们证实了意志与信念的伟大,见证了国家有难,匹夫有责。我想,再强大的武力也无发使人屈服。正如“你可以击倒一个人,但从不打败一个人”。见证了精神力量远强大于外力,见证了不败的传说。

而你,失败了。依柱任说着自己的失意,你代表了燕国。它的不屈服,燕国的灵魂的刚强。或许你成功了,你在人们心中永存,成了人们的焦点。

伟大的战士,不灭的心。不惧的世间,将你磨砺成为一颗明珠。永远,永远镶嵌在历史的王冠上。在历史黄河中闪光,不灭的明星永存!

荆轲,真正的英雄!

《荆轲刺秦王》读后感(篇五)

我读了一篇《五千年》中的文章名叫《荆轲刺秦王》,里面讲了名叫荆轲刺杀秦王嬴政的故事。

燕国的太子丹被秦国作人质,他秦王嬴政要灭燕国,又夺了燕国土地,他暗地里逃回了燕国。,他便恨死了秦国,太子丹拿出重金请来一名很有本领的勇士,名叫荆轲,还给他配了一名副手名叫秦舞阳。呢,还得想办法接近秦王,荆轲秦王嬴政最痛恨樊于期,还最想燕国最肥沃的土地,只要拿这两样东西去秦国,秦王会喜出望外。于是,荆轲便去请求樊于期。谁知,樊于期一口答应了。终于行刺那,荆轲拉着秦舞阳头也不回地。

秦国大殿上,秦舞阳吓得瑟瑟发抖,嬴政左右的侍卫吼道:“使者为变了脸色?”荆轲看了看秦舞阳,果然,秦舞阳的脸吓得又白又青。荆轲说:“粗野人,没见过大王的尊严,免不了有些害怕。”秦王嬴政很怀疑,说:“叫秦舞阳把地图给你,你自己吧!”荆轲把地图,藏在里面的匕首就露了。嬴政一见匕首,吓得跳,荆轲抓起匕首向嬴政的胸口刺去,秦王一转身,刚想往外跑,荆轲就追来了,两人就在柱子下走马灯转悠。伺侯嬴政的医生,用药袋[]砸荆轲,荆轲用手一扬,药袋就飞到一边去,就在那几秒钟内,秦王拔出那长剑,一下砍断了荆轲的左腿,荆轲奋力把匕首扔向秦王,秦王一闪,匕首便飞到一边去,台下的武士一齐,结果了荆轲。

我觉得荆轲是英勇无畏,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拯救自己的,祖国受到外国的侵略。,觉得荆轲很可笑,去行刺秦王,原要拯救燕国,结果没有,却燕国,你们说荆轲好不好笑?

其实荆轲刺秦王的错误并荆轲,而在于燕国的太子丹。你说荆轲把秦王刺死了,秦国新君定会报仇对?倘若刺不死,嬴政余怒未消,灭六国时,也会把燕国先灭掉。要想不被别人侵占,富国强兵,而用个人的鲁莽去行刺别国国君,不但拯救,反而会加速的灭亡,这适得其反!你们说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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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的花儿落了》读后感(篇一)

我很爱看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印象最深的是最终一篇《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了》。

林海音要去参加毕业典礼了,可是她对在毕业典礼上上台演讲很没信心,必须要生病的父亲一齐去。父亲却说:“小英子,这种事你只要自我去就能够了,你已经不是小孩子了。”林海音果然在没有父亲的陪伴下,上台大胆地发表演讲,并且十分成功。在毕业典礼上,学弟学妹们为毕业生唱起了《送别》来告别他们。是呀,离开这座学校他们就长大了,不再是小孩子了!

这时,小林海音的耳边响起父亲曾说过的话:“小英子,你长大了,不要再和弟弟吵了。”“等你长大后,我们看海去!”

当林海音拿着毕业文凭回家的时候,发现几块小石榴花落在地上,那是她爸爸最喜爱的花儿了,她很愤怒,但弟弟妹妹们说不是他们调皮弄掉的,而是花儿自我掉下来的。最终,林海音得知父亲已经永远离她而去,她立刻跑去医院,去劝慰她妈妈。

看完这篇文章,我突然感受到,也许我也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不能老缠着父母让他们为我做这做那,我应当自觉自律去学习,还要尽自我的本事为我们这个家担负起职责。我,每一天都在长大。

《爸爸的花儿落了》读后感【篇二】

《爸爸的花儿落了》这篇课文,我已经不记得看了多少遍,只记着读完后的我思绪万千、百感交集。我只明白我学会了长大……

《爸爸的花儿落了》写了爸爸与“我”之间的往事,写了作者父亲的严厉、慈祥。当我读到“夹竹桃是你爸爸种的,戴着它,就像爸爸看见你上台一样!”这就预示着作者的父亲不能看着女儿上台做代表。作者仅仅以一朵夹竹桃衬托她渴望父亲去看的心境。上台做代表,是作者在父亲鼓励下努力的成果,然而父亲病了。作者一向以来都把父亲的话记在心里,一向努力拼搏下去,而我呢?爸爸常常提醒我要努力学习,常常提醒我不要害怕困难,可是我一向没有去做,把他说的话当作耳边风,直到后悔了,爸爸照常鼓励我。

作者与自我的父亲之间发生了太多的事,父亲做的一切都为了儿女。当我遇到难题时,爸爸总是抽空耐心为我讲解;当我遇到困难时,爸爸不会过分溺爱我,只说:“自我要用自我的方法解决!”他总是无时不刻教育着我。是呀,父母的爱总是那么的伟大,我渐渐变了,我变得没有以前任性,我渐渐懂事了,我遇到困难不再退缩,因为逃避不可能解决问题,我明白这就是长大。

作者在文章写爱花的爸爸病危,以花暗示父亲的病情加重直至死亡。作99.,者不在逃避问题,她镇定自若地理解了事实,她决定了负起帮忙家人的职责。文中以“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结尾。是呀,长大就意味着负职责,长大就意味着不在让人担忧。虽然生活的重担压在幼小生命的肩上,可是人的心灵已经长大,不再任性。

我学会了长大,我明白做错事要自我承担,我明白做人不能够任性妄为。当读完这篇文章后,我体会到了长大……

《爸爸的花儿落了》读后感(篇三)

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立即被那淳朴真挚的父爱感动了。那一句“晚了也得去,怎么可以逃学!起!”让我颇有感触,命令中带有愤怒,严厉中渗透着慈爱,这也会让我想到我的妈妈。

每个父母都爱着自己的孩子,但他们的方式都不同。看了文中爸爸对英子的爱,不禁让我想到在海南时妈妈对我的另一种爱。

在海南的第二天,经过了一上午的休息,下午要去游园了。我换好了衣服,见妈妈迟迟不起,便催促着她。可妈妈慢慢地从床上爬起来,对我说:“不行啊,我现在过敏的很厉害,不能晒太阳。所以,等一下就你和爸爸去……”“不行!”我还没等妈妈把话说完,我就反对道。妈妈没有说什么,只问了一句“为什么?”我没有料到妈妈会这样问我,可我还是振振有词地说到:“我们好不容易来一次海南,每一个行程都那么好玩,不应该错过,可你却要把这一下午的时间拿来休息!”说完这段话,我偷偷瞄了一眼爸爸,只见他手拿着一根烟却没有点着,紧皱着眉头。安静了三秒……

“帮我拿杯冷水来。”爸爸放下了烟。

“没有,这里只有热水。”

“不行,我只要冷水……”

“你这是强人所难!”

“你刚才也是强人所难,知道吗?”爸爸瞪大了眼睛。

“好了,好了。没事的,我可以去,走吧!”妈妈一边穿衣服一边说到。这时候,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惊讶地看着她。而妈妈,居然笑了。

父亲的严厉是一种爱;母亲的付出是一种爱。只有真正经历过的,才能知道——父爱如山,母爱如海!

《爸爸的花儿落了》读后感(篇四)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爸爸的生命结束。“我”恍然长大。

《爸爸的花儿落了》全文都弥漫着淡淡的感伤。爸爸的死,对“我”的打击与感触使“我”仿佛就在一瞬间,恍然长大。肩上的担子忽然重了,这个失去了主心骨的家,谁来安慰谁来扛?瞬间的成长,却无人为之欢呼雀跃。纵然万般不愿意,可残酷的现实,硬是将爱撒娇的孩子打磨得冷静镇定。成长,或许并不是那么快乐。成长的苦,成长的泪,只能自己品尝。

不经一事,不长一智。成长的过程中,也会经历许多事情。有泪有笑,有苦有添,这才是成长。忽然的一击或许会把你击倒,但不要灰心,也不能灰心,灾难只能把你击“倒”,决不能把你击“败”,拍拍灰,收拾收拾戎装,继续整装上路。每一个灾难挫折都是一阵狂暴的风,只要你“咬定青山不放松”,又何所畏惧?每个人开始时都是一块毛琣,里面装的是珍贵的美玉还是无用的废石,就要看你是如何面对沉重成长中的风风雨雨。如同文中的“我”,面对爸爸的死讯,她并没有怨天尤人地哭泣,而是用以前所未有的镇定去面对。因为她知道,她现在的所作所为,是在告诉弟弟妹妹乃至妈妈——爸爸死了,但我也已经长大了。这个家,今后我会一起撑起!从某种方面说,爸爸的死,反而是件好事。爸爸的花儿落了,但他的果实成熟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瞬间的成长,是为了爸爸您,也是为了这个家。这不是“我”想要的成长,但不可避免的,“我”长大了。

《爸爸的花儿落了》读后感【篇五】

今天,我们学习了《爸爸的花儿落了》这篇文章。讲的是林海音对父亲的回忆。其中有一句话给我的印象十分的深刻:“大小姐,到了医院,好好劝劝你妈,这里就数你大了!就数你大了!”

这是林海音知道父亲辞世后厨子老高对她说的话,当时林海音就只有十二岁。

这是就数你大了!就数你大了!老高的话回响在我耳边。大了,就不再是小孩子了,就是个小小的大人了。就要勇于担当,就要懂得责任了!

林海音十二岁,就是个顶梁柱了。她就要劝妈妈,帮助妈妈,照顾四个妹妹两个弟弟了!

再想想我自己,我如今已经十三岁了,但是还是把自己当做一个小孩子,不懂得帮助父母,不懂得责任这两个字的份量。以前有些什么事,我总是理直气壮地想:我还是个小孩子呢,担心个什么呢?看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不禁惊讶:林海音过的是什么样子的生活?我呢?我过的是什么样子的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自己回想着,我真真为我们家中做过些什么呢?偶尔做点小事,父母便说:“嗯,不错,长大了。”我真的长大了吗?并没有,只是我自己认为的而已。只因为我还是只把自己当做个小孩子,自认为做一些五岁的小孩就能做到的事就十分了不起了。就算是五岁小孩就能做到的事,一年中也难得有那么几次。

我已经十三岁了,真的应该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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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理九世读后感(篇一)

大家好,我叫朱琪阳。我是一个书痴,无论有多厚的书我都能一下子看完。最近我看了雷欧幻像的一本著作《查理九世》后,非常震惊!因为里面的内容实在是丰富多彩,令人赞叹!

内容主要是因为有一只叫查理的小狗进了墨多多的家后,离奇的事情发生了,神秘的火车、恐怖的飞碟、未知的城堡、世界的尽头……一件又一件的相继发生了。墨多多带领着DO冒险队,去寻找失踪已久的人间仙境——香巴拉!虽然他们已经找到香巴拉,但是一切都晚了,沉睡的香巴拉族民已经苏醒,等待他们的是困难重重的“恶魔”、会吃人的树、没有影子的动物、高大可怕的族民…… .这些都在等待他们

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扶幽,他曾经是发明榜的天才,他发明了无数个作品,每个作品都是奇珍异宝,而且他是个善于思考和会发现的人。他好奇心很强,对什么新奇的事物都会去拼命的研究,直到解开这个迷。而我却不一样,我从来没有认真研究过什么。到长大了才明白,所以我现在一定要急起直追、奋发向上、努力学习。平时多观察生活中的新鲜事物,并作好记录,立志长大了当个发明家!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二)

查理九世是一套非常有趣的书,每一本书都描述得很好。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 一群魔多人,查理,姚婷婷,异端唐塔斯和福佑 -- 渡渡鸟冒险队。每本书都讲述了一个冒险的故事,他们必须克服困难,坚持不懈,永不失败。

我喜欢阅读这本书里的人物,每个中国人物之间都有一个自己的特点。墨多多:被称为“问题可以多多”,每当我们遇到一些危险时,都会导致有些学生害怕,但在查理的帮助下总会需要克服学习困难。查理:是冒险队的队长,有很多的冒险生活经验,遇到各种困难时永不退缩,屈服。姚婷婷是育林小学数学四年级二班的班长,机智并且有一种良好的管理工作能力。虎鲨:原名胡沙,人称“育林小霸王”,战斗力强。扶幽:全家来说都是人民警察,有万能百宝箱,是我最喜欢的扶幽。

我也喜欢这套书的环境进行描写。比如在设计一个密室里,作者会描写的很逼真,宁静的密室里突然开始出现这样一个重要东西,让正在通过看这本书更多的人,吓得心脏砰砰地跳,可却更不想自己放下这本书了。这就是为什们越来越大越多国家的人可以被这套书吸引的原因吧!

“查理九世”这本书是我读过一本书最有趣的。无论是人物,情节,主题,设置和语句是非常令人兴奋的,但也告诉我,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放弃,不退缩,保持冷静的头脑是成功的。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三】

舅舅和舅妈带我和妹妹去临安玩的时候,有一个比我小一点的女孩带了一本《查理九世》我问她借来看了一本,看了一 会儿就入迷了。

这本是侦探一类的书。虽然有些恐怖,但我的好奇心抵挡了这本书的恐怖使我看了下去。它有好多种类,我看的是吸血鬼公墓,它写了有一群在上初中的小侦探去了吸血鬼的堡垒,经过了重重困难终于知道了世上没有吸血鬼,他们是得了一种病被误认为是吸血鬼的。最后大家和睦相处了。这本书告诉了我,世上没有鬼,就算你还怕也得勇敢地去面对。还告诉了我大家要和平相处。

每本书都有它的道理,所以 我要多看各种书藉,将会使我得到更多的知识。

我看了这本书很好看,人物有查理九世(狗)、墨多多、尧婷婷、扶幽、虎鲨、贾士、一共有20章,我最喜欢6、8、1 7、19章,我们说说第8章 这一句很有意思‘‘正当小伙伴不知所措的时候,贾士优雅地端起杯子,放在自己的嘴边喝了一口然后说谢谢你的饮料’’

哈根根本不知道贾士根本连碰也没碰到,再说一下第19章“我原本希望借助....……….一直关心你们啊!”原来那一些吸血鬼是艾斯的哥哥姐姐扮的

我很喜欢这本书里面有很多难事;是让我们想,如果想不出来就看答案。我很喜欢里面的查理和多多,因为查理可以模仿人的声音,做人的动作,它是一只贵族狗还有墨多多和查理是好朋友。他爱当侦探。

如果你买了这本书一定不能在晚上看会做噩梦的里面有句话‘‘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假之下的真-相’’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一定要想办法解决。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四)

“谨记此书,纪念我的童年,那是一段小有遗憾的幸福时光。”这是作者雷欧幻想(LEON IMAGE)在每本他的著作《查理九世》中的第1页上的前言。在每本书的`前言之后的第2、3页中,都有一、两句刻骨铭心的名言。比如,在第6册《查理九世 吸血鬼公墓》中的“只有尖锐的目光才能看透虚假之下的真相!”,“从今天开始,我要让自己变得尖锐!查理(男主角多多的地球上最纯正血统的绅士狗),总有一天,我要透视你的真面目!”这样的名言不计其数,让我感受到了这几句名言在我的生活中有多么重要啊!

以前,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查理九世》这本书,后来还是通过同学介绍才认识它的。一开始,我并不对它感兴趣,认为这本书很无聊,没有幽默感,但渐渐地,我发现,它并不无聊,而且还很有我以前最喜欢的侦探类小说的风格。再加上同学们都在看这本书,我也当然忍不住来赶一下“时髦”啦!

在与《查理九世》相处的这段日子当中,我发现它真的很不错,它不仅包括了各种等级的谜题,而且还配备了许多猜谜游戏和找不同,这些游戏虽然没有把我难倒,但是这些游戏难度也不可小看!但至少可以锻炼我的大脑。

我最喜欢的就是里面的人物了。人物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扶幽和尧婷婷了。扶幽,虽然他平时说话慢吞吞地,但他说的话却很有道理,另外,他还是一个小发明家呢!尧婷婷,育林小学某班的班长大人,认真又富有同情心,有的时候会有点过分严谨,所以说班长大人的潜质是打从血统里就能看出来!我也想成为像婷婷一样的人。

《查理九世》带给了我欢乐和乐趣,同时也带给了别人欢乐和乐趣,并且这本书具有很多的教育能力。我喜欢读《查理九世》,你喜欢吗?如果你喜欢,就让我们一起变成“查理迷”吧!

查理九世读后感(篇五)

暑假到了,为了丰富我的课外阅读,妈妈妈为我准备了很多课外书,其中有一套《查理九世》深深吸引了我。在《查理九世》这套书中有为财富疯狂的人,有为亲人沉沦的人,也有为自己的研究痴迷的人。每一篇都是特别的精彩,让我痴迷!

书中每一篇都配有彩绘图片谜题,地图复原等益智类游戏,使我更有兴趣去读下去。这本书里的墨多多,也就是男主人公,以前只不过是一位遇到难题就会害怕的男孩子,但经过这一切后,他逐渐的成为了一个冷静的男孩子。书中被称为问题多多的墨多多,爱搞发明的扶幽,勤奋机智的尧婷婷,还有一只拥有贵族血统而又会说话的小狗,——查理九世,他们组成了一只冒险队,经历了一场又一场的惊险之旅,他们每一个人都值得我们学习!

冒险中可以明白人世间的真理,冒险中可以养成良好的品质,人只需要有敢于冒险的信念,那么就会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就会去的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许今天我们看的`只是一个故事,然而在将来我们经历了更多之后,一定会深有感悟!

实用精选:守株待兔读后感汇编5篇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一)

今天我读了《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这个故事是说宋国有个农夫,有一天他在田里干活,突然看到有一只野兔从树林里窜出来,不知这么的,一头撞在田边的大树上死了。农夫急忙跑过去,没花一点力气,捡了一只又大又肥的兔子。他乐滋滋地走回家,心里想,要是每天都能捡到一只兔该多好啊!从此他不再干活,天天坐在那棵大树旁守着,等兔子撞过来,他等啊等啊,等到他地里的野草比庄稼高了,连兔子影子也没有再等到。

看了这个故事让我懂得:做人不能贪得无厌,更不能整天只想不劳而获。同时也让我明白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靠自己来努力,只有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和汗水换来的成果才是最香甜的。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读了一个成语故事,叫做《守株待兔》。

这个故事讲的是从前有个庄稼人,每天都到田里辛勤劳作。太阳火辣辣地烤着大地,别人都找了个阴凉的地方休息。只有他还在田里干活。因此他田里的庄稼长得非常好。有一天,他干完田活坐在树下休息,一只兔子从他的眼前,撞到树干上,倒下了。他吓了一大跳,又定睛一看,乐了。兔子死了!他自言自语地说道:好大好肥的兔子!第二天,他不去干田里的活了,就坐在树下等兔子。天黑了,他什么都没有等到。第三天,第四天……邻居问他在等什么,他都不说。眼看着田里的庄稼都枯黄了,他还没有等到兔子。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想努力,就想有所收获是不了能的。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三)

《守株待兔》这个成语故事主要讲述一个农夫偶然在树桩旁边发现一只死去的野兔、心中很高兴、认为干农活每天都很累、不如每天在树桩旁边等待撞死的兔子、这样岂不是可以不劳而获、既省力又有收获。谁知、农夫再也没有干过一天农活、每天在树桩旁等待兔子、庄家也荒芜了、结果也没等到撞死的兔子。这也越来越成为世人的笑柄。

读完这则故事后、我感触很深、寓言故事中的农夫、总想着怎么才能不劳而获、怎样才能得到天上掉下的馅饼、可他不知道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的。唯有脚踏实地的一步一个脚印的工作劳动才能创造出物质财富和恒久精神财富。而这个故事对我们当代人的影响也极为深远、特别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知识犹如那只兔子。

如果像农夫那样那只能浪费我们宝贵的时间和精力。而换来的却是自身的空空如也。所以我们要脚踏实地的好好学习去收获真正属于我们的兔子。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四】

今天,我又读了《守株待兔》这篇寓言,这篇寓言大家可能都很熟悉。讲的是从前有一个老农,有一天,他正在田地里干活,突然,只见一只野兔飞似的向他跑来,撞到一根树桩上死了。他很高兴,拿着那只野兔就往家跑去。那天,他大吃了一顿。在后来的日子里,他每天满脑子想的.都是还会有野兔会自己送上门来,蹲在那根树墩旁等。日子一天天过去,他的庄稼里长满了杂草,可他还是整天幻想有野兔会自己送上门来。可最终的结果是:没有。而他的庄稼也全都毁了。

这则寓言让我想起了我刚刚进行的期末测试,哎!说来也很可笑,在我五年级下班学期其母考试前,我在我家的排位上烧了烧香保佑我能考高分,结果我真的考了很高的分,其实是我在复习阶段认真复习了。在这次考试时,我觉得,上次考试我烧了烧香就考了很高的分,这次肯定一样,结果我在复习阶段没认真复习,只在考试前烧了烧香,结果考得一塌糊涂。

经过了这次经历,我觉得我和那个老农一样傻,我觉得,不劳而获是错误的想法,只有靠自己努力,我们才会摘取成功的桂冠。

守株待兔读后感(篇五)

兔子是一种非常温驯的动物,任何人只要看到它,都会情不自禁地过去摸摸它,真是人见人爱。今天我读了一个关于兔子的一则寓言故事——《守株待兔》,这则寓言故事主要讲的是:在战国时期,有一个宋国的农夫,每天都到田里辛辛苦苦地工作,来维持全家的生活。这一天,那个农夫有和往常一样到农田里工作的时候,突然看到一只跑得非常急的兔子,从草丛中窜出来时,竟然不小心一头*死在田边的大树旁。农夫心中想:“如果有兔子天天撞到我田边的大树旁,那不比在田里辛辛苦苦工作好吗?农夫心中想着,就捡起兔子回家去了。从此以后,那个农夫不再耕田了,他天天都坐在田边的大树旁,等着兔子来撞树自杀。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自从那次捡到*死在田边的大树旁的兔子以后,就再也没有捡到撞树自杀的兔子了,可是那个农夫仍然没有死心,还是坐在田边的大树旁,等着兔子来撞树自杀。又过了几个月,这个农夫不仅没有捡到兔子,就连兔子的影子也没有见到。农夫的那几块地,也因为太久没有耕种,都荒芜了。

看了这则寓言故事我知道了一个道理:把一次偶然的事件当作常有的.现象看成是一种必然规律的做法是缺乏根据和十分轻率的。一个人如果那样去看问题,就会做出像这个宋国人一样的蠢事来。

值得分享: 麦克白读后感300字


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按照个人习惯写一些文章,范文能够运用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好的范文是怎么样的?急您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值得分享: 麦克白读后感300字”,希望对您的工作和生活有所帮助。

麦克白读后感(篇一)

《麦克白》的故事大家一定熟知,我就不详讲了。

麦克白先是一位曾经屡建奇勋的英雄,可后来却变成了一个残酷的暴君是因为三个女巫和妻子的怂恿让他产生虚荣贪心的想法,让他杀死表兄(国王),由于蛊惑,让他从一个善良的,想干出一番雄伟事业的人成为一个阴险,野心勃勃,无恶不作的坏人,他的野心驱使他做出罪恶的事,必然是罪恶,迷信和死亡,实在是悲剧啊!

这让我联想到方舟子被袭,袭击者肖传国就是一个典型的麦克白,原本有自己的事业不好好做,偏偏被报复心将自己的`良心腐蚀,也是悲哀啊!

其实,做人就踏踏实实的做,不要被一些事情蛊惑或是怂恿,要有自己的想法,一旦有了自己的想法,再多的蛊惑和怂恿也不能驱使你做出可悲的事!

麦克白读后感(篇二)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它讲述了将军麦克白因听信女巫谗言,认为自己可以当国王,便弑王篡位,将善良的邓肯杀害。又因为猜忌残忍杀害朋友、朝臣,成为一代暴君,最终被正义力量打败的故事。我觉得它的悲哀不言而喻:善良的麦克白被女巫蛊惑,在野心的驱使下由勇敢变为了冷酷无情,并残忍杀害许多无辜生命,不思悔改。最后这个选择相信预言的人最终也死于预言中的结局。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应该正确认识“野心”这个看不见摸不着却可左右你一生的神秘力量。起初麦克白"希望做一个伟大的人物,有巨大野心"但"缺少和那种野心相随联属的奸恶",他"欲望很大,但又希望只用正当的手段"。在女巫的诱惑和妻子的怂恿下,麦克白痛下杀手,接连犯罪。虽然在他登上王位的那一刻,巨大的财富、权力满足了他的野心,但自己犯下的种种罪恶使得他在人生旅途中迷失了本真,变得猜疑、冷酷、坐卧不安,最终被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致死。野心其实是应该有的,但在于你如何实现它。

犯下滔天大罪或是脚踏实地坚持奋斗,在了解了这个故事后,你便会有正确坚定的选择。而野心这个神秘的力量同时需要你合理地操控它,因为它是你走向成功的动力,也可能是将你推入泥沼的巨大力量。当今那些贪污受贿的官员难道是不懂这个道理么?确实明知故犯罢了。或许这个道理太过于简单,我想只有细细品读麦克白的一生后,才会有深刻印象和理解。

麦克白读后感(篇三)

这部书是四大悲剧里最短的,同样,也是最没有知名度的。

麦克白斯和他的一个朋友从国外凯旋归来,途中遇上了一位女巫,女巫预言,麦克白可以当上国王,那位朋友的后代可以当上国王。回到国内,麦克白在家中设宴宴请国王。受自己妻子的怂恿,麦克白轼君自立,验证了预言。同时他又担心自己的那位朋友,于是找个借口也把他给杀了。后麦克白德暴行激起各路人马的反抗。麦克白不得不去镇压义军,途中又遇到了女巫,女巫说,除非某某森林(森林怎么可能会自己移动?)移动,麦克白的政权才会灭亡。又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难道世上还有男人所生的人?)能杀死麦克白。

为了掩人耳目,义军把某某森林的树枝砍下来拿在手上作伪装,远远看上去就像某某森林移动了一样。被义军逼得节节败退,最后陷入绝境的麦克白遇到了墨脱客,墨脱客说自己要杀了麦克白,麦克白说,没有女人所生的人能杀死我。墨脱客说,那就是天意了,你的死期到了,我并不是正常分娩生的,而是剖腹产生的。结果麦克白就被自己的贪念和欲望弄得身败名裂,并且死不瞑目。其实本来麦克白还是一个好人,不过麦克白夫人确实心如蛇蝎,看来不少的人都是被枕边风吹坏的。最后那个被麦克白杀了的朋友的后代当了国王。预言一一实现,带来的却是灾祸。

麦克白读后感【篇四】

莎士比亚一生中创作了无数的辉煌,在16世纪并未获得殊荣,直至19世纪英国掀起浪漫主义狂澜时,他才被提升至天才的地步。而在莎士比亚传奇般的一生中,有几个作品是广为人知的,如:《哈姆雷特》《李尔王》《奥赛罗》和《麦克白》。

《麦克白》与《李尔王》都是典型的政治悲剧,前者是自己使得自己丧心病狂;后者是使整个王国崩溃与个人的轻浮之中。我个人还是比较喜欢《麦克白》的。

《麦克白》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用最美妙的外表把人们的耳目欺骗;奸诈的心必须罩上虚伪的笑容。”麦克白的一番话让我感到很诧异,前文还是征战沙场所向披靡的爵士,现在就成了奸诈的反贼,这么大的转变,不仅仅是因为一个因素的。

凡是都有不可预测的一面,当可遇而不可求的事情出现在了面前,麦克白始终没有控制住自己的欲望,在权力的驱使下一步步地将自己推向了深渊。

在文中,有一个不可预测的外因,即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鬼魂和巫婆。后来叱咤风云的麦克白正是听取了他们的预言。且不说麦克白对预言的反应,巫婆与幽灵究竟居心何在?她们究竟是好心还是恶意?作者莎士比亚在这里并未直接点明。我个人认为,巫婆和幽灵可能并非怀揣着善意,因为,一个人在不清楚前途是明是暗的时候,往往会更勇敢地走下去,无知者无畏嘛,而真正知道了自己未来的命运,反倒会适得其反,或乐极生悲或心灰意冷,至于对他人的影响,就只能从听取者的内心的角度来决定了。这些巫婆即使能预知未来,即使能通晓命运,但也无法预知人心。

出现了巫婆这个外因,才促使了内因——麦克白夫人对她丈夫的怂恿。如果麦克白的妻子并没有出现在主人公麦克白的生活中,如果麦克白并没有听取妻子的谬论,我们的主人公可能在凯旋归来的时刻被晋封为考特爵士,然后顺理成章地继承帝业,最后安然地度晚年。

如此说来,我们的麦克白反倒成为了波涛汹涌的海上的一叶孤舟,若不能随波逐流,就只能被无情地掀翻。他的人生充满了跌宕起伏,但是命运始终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麦克白因为没有主见而失去了生命。

说来说去,都离不开“欲望”,麦克白因为欲望失去了理智,他的夫人因为对权力的渴求操纵着麦克白的粉墨登场,历史上的慈禧太后也有异曲同工之妙,戴了一个冠冕堂皇的面具,为了自己的欲望而牺牲他人。

每个人生来就有七情六欲,欲望是一把利刃,既不能拔刀自伤也不能被借刀杀人。——后记

麦克白读后感【篇五】

《麦克白》是莎士比亚四大悲剧之一,是人性与欲望的演绎,是一部揭露和鞭挞野心的悲剧。主要讲述了苏格兰国王邓肯的表弟麦克白将军,为国王平叛和抵御入侵立功归来,路上遇到三个女巫。女巫对他说了一些预言和隐语,说他将进爵为王,但他并无子嗣能继承王位,反而是同僚班柯将军的后代要做王。

麦克白是有野心的英雄,他在夫人的怂恿下谋杀邓肯,做了国王。为掩人耳目和防止他人夺位,他一步步害死了邓肯的侍卫,害死了班柯,害死了贵族麦克德夫的妻子和小孩。恐惧和猜疑使麦克白心里越来越有鬼,也越来越冷酷。麦克白夫人神经失常而自杀,对他也是一大刺激。在众叛亲离的情景下,麦克白应对邓肯之子和他请来的英格兰援军的围攻,落得削首的下场。《麦克白》的成功之处有三:其一,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心理描述真实而细腻。在莎士比亚的笔下,麦克白由一个高贵前途无量的英雄人物,在野心与权力的诱惑下变成了一个举国声讨的历史罪人,展现出了麦克白形象的特殊悲剧性。女巫的预言、妻子的怂恿、野心的驱使使麦克白走上了弑君的邪途,坐上王位后,权势的贪恋使其人性彻底泯灭,不仅仅杀害了侍卫,就连班柯和麦克德夫的家人也惨遭毒手。可见麦克白的悲剧是由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共同作用下造成的。剧本中作者经过大胆而文艺的言语表达深刻的展现了人物的心理。

“坚固结实的大地啊,不要听见我的脚步声音是向什么地方去的,我怕路上的砖石会泄露了我的行踪,把黑夜中一派阴森可怕的气氛破坏了。”文中的这一句就深刻形象的写出了麦克白内心的挣扎与恐惧。在迷信、罪恶、恐怖的氛围里,作者不时让他笔下的罪人深思、反省、剖析内心,麦克白夫妇弑君前后的心理变化显得层次分明,这就更加增大了悲剧的深度。其二,艺术风格别具一格,悲喜的有机结合。《麦克白》是在不损害悲剧基调的原则下把悲喜结合起来,在情节发展的进程中,让庄严的中有简便,从而到达以喜衬悲、以喜促悲的效果,并使主题蕴意得以升华。例如“看门人”那一场中就有鲜明的体现。“谁在那儿哼!必须是什么英国的裁缝,他身前给人做条法国裤还要偷材料,所以到了那里来。进来吧,裁缝;你能够在这烧你的烙铁。”这一门房的话出此刻麦克白弑君之后,在这样恐怖黑暗的时刻,不明就里的门房说出这话无疑给这紧张阴森的气氛增加了一些缓和简便之气,使悲剧增添了一些喜剧色彩,使其气氛不致于过分凝重,缓和读者的情绪。其三,充分运用意象,深刻揭露主题。《麦克白》中的“黑暗”、“鲜血”、“不合身的衣衫”等意象,它们具体形象,含蕴深远,最大限度的表达了作者的意念和思绪。但剧中的意象大多以对立组合的形式出现,比如“婴儿”与“母亲”、“血”与“水”、“黑暗”与“光明”等。“黑暗”与“光明”的冲突有力地反映了那个新旧交替的过渡时期尖锐的社会矛盾,激烈的阶级冲突和斗争。剧中的麦克白夫妇为代表的“黑暗”和正义的“光明”的冲突,就象征着封建制度与新兴资产阶级的冲突。反映出当时中世纪以宗教神学为代表的蒙昧主义思想走向没落,资产阶级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世界观日益深入人心,人文主义在社会文化思潮中开始占据统治地位。

该剧大胆地批判了封建制度的残酷黑暗及对人性的禁锢,强烈反映了新兴的资产阶级期望建立新型的社会关系和伦理思想的要求。

作品是当时社会的写照,这说得一点也不错,经过这部作品我就深刻感受到当时社会的动荡,黑暗的笼罩,光明的渴望。看完这本剧,我深刻的明白了:一个人的能够有欲望,但却不能膨胀。一个人的野心会蒙蔽人性的双眼,终将导致一个人的灭亡。

值得分享: 《我与地坛》读后感集锦(200字)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一】

史铁生的文字,很安静,很沉寂,很萧瑟,却也很坦然。一切尘埃落定,他的笔下,记录着春夏秋冬,记录着变或不变,记录着时光,记录着人世间的爱与奉献;在古老而沉静的地坛,感官被戏剧的.放大着,一切的悲或喜都像在放大镜下被他详细咀嚼,也正是在这种状态下,他才可以摆脱世界的目光,摆脱尘世的束缚,只有自己,思考着to be or not to be。

关于人生

——“在满园弥漫的沉静光芒中,一个人更容易看到时间,并看见自己的身影。”

完美可以在巅峰时带来幸福感,缺陷却可以在低谷时带来坦然。相信地坛也有玉砌雕阑、门可罗雀的时候吧,那门壁上炫耀的朱红,那古殿檐头浮夸的琉璃,磁铁般吸引着世人的目光还有那眼底充斥的向往,无不是它傲视周围的资本。可是当浮华褪去,时代更迭,当钦羡的目光统统散去,它会庆幸,坍圮所带来的坦然,自己用年华沉淀下来的那份古朴与率直,正如大地般,源源不断的向它输送着一份踏实。

地坛如此,人亦如此。人只有在真正失去后才会思考什么叫拥有,只有在不幸过后,才能正视什么是挫折。

他真的很幸运。在这嘈杂的世界上,还有一块圣洁的处女地供他栖息徜徉,审视自己的生活,直面人生的苦难,寻找活着的意义。让他有机会看到时光,看清自己的身影。

关于母爱

——“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

母亲的爱是坚韧而无声的。

母爱韧如丝,她需要加倍的承受儿子的不幸,还要承受因“长大了的男孩子的倔强或羞涩”所带来的恐惧;

母爱润如水,于无声中恰如其分的滋润着儿子心田每一隙干涸、脆弱而敏感的角落。

就这样,日复一日的照顾着儿子的起居,揣测着儿子的想法,理解着儿子的倔强与敏感,母亲从未给儿子带来多少麻烦或不快。因为母亲的默默承受所带来的舒适感,甚至让儿子忽略了母亲的心情,就像不存在般,直到多年以后,母亲已然离去,这个迟迟没有参透人生的“少年”,终于听见了母亲的埋藏多年的呼唤,同时,也看到了天边那一道暖意的曙光。

有过车辙的地方,也有母亲“茫然又急迫”的脚印。爱如空气,而母亲永远只是远远的看着,看着……

关于角色

——“由谁去充任那些苦难的角色?又有谁去体现这世间的幸福,骄傲和快乐?只好听凭偶然,是没有道理好讲的。”“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我常以为是丑女造就了美人。我常以为是愚氓举出了智者。我常以为是懦夫衬照了英雄。”

就命运而言,休论公道。一句话,已道明一切。

休论公道,不是说不公道,而是说在上帝的角度,每个人的价值是一样的,绿叶举出红花,丑女造就美人。找到合适自己的角色,站对了人生舞台,为梦想奋斗过,哪怕是永远的平平碌碌,永远的默默无闻,依旧是高尚而值得敬佩的。

红花固然绚烂,但是一片绿叶,又何不是为世界增添了一份阴凉呢?

史铁生终究是幸运的。上帝很公平,在让他失去了身体的支撑点后,赐给他一座园子,一个精神上的栖息地、心灵上的避难所。祭坛石门中的落日,寂静的光辉平铺的一刻,地上的每一个坎坷都被映照得灿烂,永恒与变迁的对比,使人世更无常了些。夕阳下携手同行的恋人,不知道曾经度过多少的风风雨雨,人老了,情深了。那种素朴的,风雨无阻的真情,不会随时光流逝,可时光却把人从中年送到了暮年……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当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辉之时。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二】

你看看吧,看看《我与地坛》。

为什么要看?

不为什么。

你要我看,就找不到一个理由?

就怕我说的这个理由太沉重,你不想看;又怕我说的这个理由太无聊,你不想看。

我们站在最高的那一层楼往下看,看到斜晖下的人们还是匆匆的赶路,这时候的他们会不会去想他们生命的价值,会不会去想他们幸不幸福,会不会去想斜晖静静的映照在他们身上到底为了什么?

生命本身就是含义无穷的,“蜂儿如一朵小雾稳稳的停在半空”,“蚂蚁摇头晃脑捋这触须,猛然间想透了什么,转身疾行而去”“瓢虫……”(《我与地坛》)史铁生笔下的这些小生命也都在思索着自己无穷的生命含义,不仅仅在吃,也不仅仅在睡,拥有了生命,也就有了演绎生命的使命,这是亘古不变的规则,对人,对虫子都是一样的道理。史铁生花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到地坛去思考这一个问题,幸好他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顺便读了很多书,不知道他在书中找没找到他的“黄金屋”,也不知道他在书中找没找到他的“颜如玉”,但他有了“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的感悟,也顺便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王羲之的“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王羲之《兰亭集序》)也是告诉我们活着要比死去有更多的意义。死是一个节日,在这个节日到来之前,我们能做的不外乎两件事情:一是好好活着,二是尽可能让自己的生命有一点价值。

活着是很容易的,对于常人来说,吃饱,喝足,倒头一睡,这是活着;养男,育女,造间大房子,买辆名牌汽车,滚滚,这也是活着;出生,上学,毕业,找工作,不断换工作,这也是活着;就算吃不饱喝不足睡不着,还不是活着?

但好好活着得着眼于“好好”,这有两个“好”。

我私下认为一“好”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活着。虽然“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我与地坛》),出生也许不是自己的主意,但好好活着得自己想清楚。史铁生为什么要活着?他想过“我为写作而活下来”,而又想到“只是因为我活着,才不得不写作”(《我与地坛》)。这些反复辗转的思考让他认识到“在科学的迷茫之处,在命运的混沌之点,人唯有乞灵于自己的精神”(《我二十一岁那年》)。

精神?人只有回归到自己的信仰殿堂里,才能看得见自己精神的微笑,也才能有单臂顶千斤的力量。

你觉得你成绩很差,没有了学习的动力?你觉得家里很穷,没有了跟命运叫板的勇气?你觉得你长得丑,没有了问鼎梦想的机会?错了,你把眼光全放在了信仰殿堂旁边的魔窟屋顶上,那里挂满的只是“欲望”,外在的衍生品,他们存在的目的是迷惑你,让你找不到自己的精神,也就找不到为什么要活着的答案了。别信他的,哪怕你的信仰殿堂里的精神才长出一小点幼芽,你就相信精神的力量。现在,睁开你炯炯有神的眼睛,迈开你矫健的步伐,张开你有无穷力量的臂膀,抓住宇宙的边缘,飞翔,你会看到:人人生而平等!

我私下认为第二个“好”是:热爱自己的命运!这是史铁生告诉我们的最铿锵的道理。史铁生在他“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残废了双腿”(《我与地坛》),他想到过死,谁都不希望自己有一双残废的双腿;在他在文学上碰撞出一条路,发表了文章后,母亲溘然长逝,他再度沮丧,谁不希望母亲看着自己成功,然后满脸骄傲呢?

可是世事无常,我们每个人都无法预料,在我们经历前面的这些“风和日丽”之后,会不会有“狂风暴雨”在等着咱们;我们也都无法预料宠我们爱我们的双亲会不会一直陪着我们;更无法预料,今天努力完成了作业,明天考试会不会一塌糊涂。“无限的悲怆与有情,无限的荒蛮与惊醒……以及靠着无限的思问与祈告,去应和那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扶轮问路》)。“存在之轮的无限之转”啊,“存在之轮”是“物与我皆无尽也”,是恒常,是一定了的;“无限之转”是“则天地之间曾不能以一瞬”,是变化的是无常的。活着是肯定的,命运已经发生了变化,暂且不说变好变差全随个人修化,单说这命运变了我们唯一的办法就是爱他。

史铁生在《好运设计》中给设计了非常完美的命运,可是他却说:“没有了阴晴圆缺,没有了潮汐涨落,没有距离便没有了路程,那是什么呢?很明白,那是死亡。”我们说过要好好活着,活着的死亡可比死了的活着要痛苦许多。所以,碰到顺畅如意的命运我们爱他,碰到“不可心”的命运,我们更要爱他。在爱自己命运的同时,把我们爱命运的感悟化成春风去温暖在坎坷路上辗转的人们,我们所经历的或好或孬的生活就成了我们爱众生的财富了。史铁生就是这样的人,二十一岁后,在轮椅上和命运几次谈判几次肉搏,挣扎着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滋养,他笔耕不辍,就是要把他爱命运的感悟化成缕缕春风吹去我们心头对命运的埋怨。他是爱众生的,他已经在命运的旅途中成功的升华了自己。

说了这许多,知道为什么要你看《我与地坛》了吗?

生命对我们每个人来说,是父母亲没有和我们商量就给了我们的,但生命的品质得靠我们自己去锻造,如果还找不到让自己的生命有实实在在的价值的理由,多读点书也许就能找到了。总之,爱自己的命运,爱大家的命运!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三)

《我与地坛》是史铁生散文代表作,是他是五年来摇着轮椅在地坛思索结果,文章中饱含作者对人生感悟,对亲情讴歌,朴实文字间洋溢着作者心灵深处情感,是一部不可多得优秀作品。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因腿疾回北京住院,从此他再也没有站起来,在人生最狂妄年龄忽地失去双腿,这对一个年轻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经过一次次心灵与死神斗争之后,他最终拒绝死亡。是母亲爱唤起他意志,他坚定把自己心变成一片沃土,而母亲已在这片沃土上洒第一把种子。

文中,作者朴实一句话应当成为名言:儿子一切苦难,在母亲那儿都是要加倍。难道,我们母亲天生就是来为我们承担苦难?难道,你真忍心自己母亲成为这世上最痛苦母亲?难道,你真愿意让你母亲在夜深人静时肚子哭泣?母亲深深地爱着我们,她们为自己儿女默默地奉献着,而我们又该为自己母亲做些什么呢?

史铁生没有放弃自己生命,顽强地艰难地一步步走过来,因此,文坛上多一名新秀。当他第一篇文章被发表时候,他想与母亲分享快乐,但已是“子欲养而亲不待”。母亲没有留下过什么隽永誓言,或是恪守教诲,她只想让儿子活下去,简单快乐地活下去,此时此刻,作者也感受到母亲坚忍一直和毫不张扬爱。

《我与地坛》给予我们警示—要勇敢面对挫折,珍惜亲情,正确对待人生,不要轻言放弃,要懂得理解,坚强等等,有很好引导作用。

史铁生文章让人学会感恩,学会坚强。也让我们进行一次心灵搜索和对生命诘问,对生命意义又加深理解。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四)

史铁生其实是“好运设计”情理中的人,因为他有我们无法感触到的力量,而来源,是那座坛。

假如他没有地坛,他也许要花费时间去接纳自己,要花费时间去绞尽脑汁想文章如何写,要花费时间冷静下来思考。但史铁生来到了地坛,那是一个无可替代的存在。“十五年前的一个下午,我摇着轮椅进入园中,它为一个失魂落魄的人把一切都准备好了。”地坛真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包容的地方。它容纳他不倦的行走,永久的停留。史铁生也将自己的思考与自我赤裸裸地展现给了地坛。此时无声胜有声。地坛会保持他的记忆,因为在若无旁人时,他才会表现出脆弱而不堪一击,悲痛欲绝的模样。《我与地坛》是文字版的相册,记录地坛对他母亲般的包容。无论史铁生如何去想,快乐也行,愤怒也罢。地坛的保护如一圈无形的泡泡,快乐之时留以他空间抒发,愤怒之时给他扩大范围爆发。它永远在他心边,别以为它离开,它一直都在。即使下一个人来到,它也依然给予保护,毫无理由。

假如地坛没有他,它并不会因此而改变。因此它才伟大。好吧,换句话说它是为来到这儿的人而生的,只有他们才懂它的美——无言。地坛是荒地,很少有人认为它优雅。可要有人让地坛明白它为何存在。所以史铁生,中年夫妇与唱歌的青年就应运而生了。也许如此地坛才会以无言的方式去与他们交谈。来者内心总是孤独安静,它才会无言。万一真是上天惩罚让它不能开口,那它真是完美地赎罪了。地坛正因为它的无言而伟大,学不会讨好,学不会邀功,然而正是他们的到访而带来的。

它正如摆渡人崔斯坦永远守护迪伦的心,地坛也永远留存他的回忆。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我与地坛》读后感(篇五)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歌颂,这地坛仅仅一个载体,而文章的实质却是一个失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进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掉了自个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聚精会神地想关于死的工作”还有他自个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逝世挑选了日子。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气,点着了他生的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酷爱歌唱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距离跑运动员,美丽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手足无措,乃至失望,扼杀了自个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效果残损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饱满的思维。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然生成的残疾,但他却酷爱生命,用他那明晰的头脑,极好的幽默感通知了国际生命的刚强,通知了国际生命的自负、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咱们熟识的巨人。咱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刚强,但咱们能够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咱们便不畏惧辛苦。咱们没有他们那般的醒悟,但咱们需求做咱们能够却偷闲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间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个是世上最意外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意外在母亲那儿老是要加倍的”不由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尽管仅仅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亲母亲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亲母亲,我的父亲母亲尽管没有过其他父亲母亲舍身救儿女的阅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父亲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目光中有一股柔情。母亲不是啥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全部,但她常常为我找些教师,教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承受长期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每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损伤,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不见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留意不到,这一种静静的伟大的母爱。 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咱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查找和对生命的追问,对生命的含义又加深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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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读后感(篇一)

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史记》读后感(篇二)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平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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