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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谓的伟大不是走红运的政治家或是立战功的军人的伟大;这种人显赫一时,与其说是他们本身的特质倒不如说沾了他们地位的光,一旦事过境迁,他们的伟大也就黯然失色了。人们常常发现一位离了职的首相当年只不过是个大言不惭的演说家;一个解甲归田的将军无非是个平淡乏味的市井英雄。
老实讲,把艺术看作只有名工巧匠才能完全理解的艺术,其实是一种荒谬的误解。艺术是什么?艺术是感情的表露,艺术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
我在想过去的日子里我们都羞于使自己的情感外露,因为怕人嘲笑,所以都约束着自己不敢给人以傲慢自大的印象。我并不认为当时风雅放浪的诗人作家执身如何端肃,但我却不记得那时候文艺界有今天这么多风流韵事。我们对自己的一些荒诞不经的行为遮上一层保持体面的缄默,并不认为这是虚伪。我们讲话讲究含蓄,并不总是口无遮拦,说什么都直言不讳。
在那个时代谈话人被看作是一种需要下功夫陶冶的艺术,一句巧妙的对答比锅底子地下噼啪爆响的荆棘更受人赏识,格言警句当时还不是痴笨的人利用来冒充聪敏的工具,风雅人物的闲谈中随便使用几句会使得谈话妙趣横生。
同情体贴本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些本领的人滥用了。他们一看到自己的朋友有什么不幸就恶狠狠地扑到人们身上,把自己全部的才能施展出来,这就未免太可怕了。同情心应该像一口油井一样喷薄而出;惯爱表同情的人让它纵情奔放,反而使那些受难者非常困窘。有的人胸膛上已经沾了那么多泪水,我不忍再把我的洒上了。
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
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它使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与郁郁的树荫交相辉映,总是沉默无言、声色不动,你会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怪想法(就是在那些日子这种怪想法也常在我心头作祟),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一点什么。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内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只有诗人同圣徒才能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人们说服自己,相信某种利益大于个人利益,甘心为他效劳,结果沦为这个主子的奴隶。他把他高举到荣誉的宝座上。最后,正如同宫廷里的弄臣赞颂皇帝按在他肩头的御杖一样,他也为自己有着敏感的良心而异常骄傲。
到了这一步,对于那些不肯受良心约束的人,他就会觉得自己怎样责骂也不过分,因为他已经是社会的一员,他知道得很清楚,绝对没有力量造自己的反了。
新年读完的第一本书是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读的是英文原版,没有刻意查单词,吭哧吭哧地也理解了大概意思。在具备一定英语基础的前提下,读英语原文比起读译文更有意趣,至少在理解作者风格和原意方面具有优势,也能感受到英语遣词造句的微妙美感。目前正快速地再读一遍中文译本,复查自己的理解是否准确,并体会译者怎样实现“信达雅”。
在阅读之前,我知道《月亮和六便士》很有名,毛姆也很有名,知道这大概是一个股票经纪人抛下优渥生活和妻子儿女,一心追求绘画梦想的故事。在阅读之后,我知道原来本书主角原型为高更,原来主角不是一个典型的破釜沉舟、收获崇拜与赞誉的英雄,原来人的一生,舍弃与得到都必须作出坚定的选择。
主角Strickland性格独特、复杂。书中的叙事人“我”感觉他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攫住,其力量之强大让人无法抗拒,甘愿冒险。在四十岁的年纪告别如日中天的事业,放弃舒适的生活,抛妻弃子,藏身于巴黎破旧的旅馆,五年来穿着同一身衣服,过着每天只喝一瓶牛奶吃一条面包的日子,只为了画画。关键是,几乎没有人认可他的画,而他也不在乎画画是否能给自己带来名利——他只是要画,他不得不画。
从世俗的角度来看,Strickland简直可以说是个“恶棍”了,离开妻子子女,对热心帮助他的Stroeve冷嘲热讽,“拐跑”Stroeve的妻子,成为导致她自杀的原因......对于别人的评价,他从来嗤之以鼻。他不在乎他人的看法,是真的不在乎。“有人也说他们不在乎别人对自己的看法,但这多半是自欺欺人。一般而言,他们能够自行其是,是因为别人看不出他们的怪异想法,最多因为三五知己的支持,他们才敢一意孤行。如果一个人的离经叛道切合他所在的阶层的行事作风,那他在世人面前违反常规倒也不难。这会让他洋洋得意。既标榜了自己的勇敢,又不用担风险。”但是,Strickland“就像是一个身上抹油的摔跤手,你根本抓不住他;这就给了他自由,让你火冒三丈。”传统对他无可奈何,所有的批评讽刺、风言风语都不能刺激他的自尊心,只能换得他的哂笑。
也许这种特立独行恰是让他伟大的地方,他对于会占据时间精力的欲望、爱情、琐事和别人的看法感到愤懑,他想要摆脱它们的束缚,将全部精神集中在绘画这一件事上。他不善言辞,唯有通过画画来表达旺盛的生命力和深藏在心的感受。从井井有条的伦敦到灯红酒绿的巴黎,再到原始而宁静的大溪地,Strickland终于找到了能够让耳朵清静,让灵魂栖息的地方。在孤岛山野里,在被麻风折磨的日子里,在眼盲之后,他不止息地画着,直到呈现出一幅幅摄人心魄的作品,直到生命的终结。
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有些人看到嫦娥,有些人看到环形山,有些人看到飞船,有些人从不仰望。随波逐流,泯然众人,现世安稳。
“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这样的安逸总让我惊惧。我的心渴望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我能有所改变——改变和不可预知的冒险,我将踏上嶙峋怪石,哪怕激流险滩。”
用这本书来开启新一年的冒险,甚好。
延伸阅读
家中精彩的情节很多,例如“克定受罚”精彩的展示了封建礼教的虚伪和必然消亡。 “捉鬼风波” 表现了青年人敢于斗争的无畏勇气,使人读来感到畅快淋漓。“血光之灾”中瑞钰在难产中死去,使觉新突然明白了,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教夺去了他所希冀的一切。小说笔调沉重,感人肺腑,揭示了“不抵抗主义”的破产。我最喜欢的情节是“鸣凤投湖”。
当鸣凤知道逼她出嫁的消息后,在深夜来到了觉慧的窗下,她希望能看到觉慧,向他诉说自己的痛苦和爱情。鸣凤几次敲窗的细节逼真的写出了这位少女痛苦焦急的心情,以及他对觉慧的强烈的期待和希望。进了屋子,他看到觉慧只顾忙于写稿,鸣凤只想和他讲两句话,把此事告诉他。可觉慧却被蒙在鼓里告诉她两天以后才能陪她说话。鸣凤没有希望了,因为她过了这一夜就不在人世了。她不怨恨觉慧,他看到觉慧真的很忙所以怀着留恋绝望的心情离开了觉慧,走到了湖边。“她一路上摸索着,费了很大的力,才走到她的目的地——湖畔。…她茫然地立在那里,回想着许许多多的往事。他跟她的关系一幕一幕地在她的脑子里重现。…为什么人们单单要蹂躏她,伤害她,不给她一瞥温和的眼光,不给她一颗同情的心,甚至没有人来为她发出一声怜悯的叹息!她顺从地接受了一切灾祸,她毫无怨言。后来她终于得到了安慰,得到了纯洁的、男性的爱,找到了她崇拜的英雄。她满足了。但是他的爱也不能拯救她,反而给她添了一些痛苦的回忆。
他的爱曾经允许过她许多美妙的幻梦,然而它现在却把她丢进了黑暗的深渊。她爱生活,她爱一切,可是生活的门面面地关住了她,只给她留下那一条堕落的路。她想到这里,那条路便明显地在她的眼前伸展,她带着恐怖地看了看自己的身子。虽然在黑暗里她看不清楚,然而她知道她的身子是清白的。…她要把身子投在晶莹清澈的湖水里,那里倒是一个很好的寄身的地方,她死了也落得一个清白的身子。她要跳进湖水里去。…她太爱他了,她不能够失掉他。在生活中她所得到的就只有他的爱。难道这一点她也没有权利享受?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还活着,她在这样轻的年纪就应该离开这个世界?这些问题一个一个在她的脑子里盘旋。…她死了,对这个世界,对这个公馆并不是什么损失,人们很快地就忘记了她,好像她不曾存在过一般。“我的生存就是这样地孤寂吗?”她想着,她的心里充满着无处倾诉的哀怨。…她完全明白了。他是不能够到她这里来的。永远有一堵墙隔开他们两个人。他是属于另一个环境的。他有他的前途,他有他的事业。她不能够拉住他,她不能够妨碍他,她不能够把他永远拉在她的身边。她应该放弃他。他的存在比她的更重要。她不能让他牺牲他的一切来救她。她应该去了,在他的生活里她应该永久地去了。她这样想着,就定下了最后的决心。她又感到一阵心痛。她紧紧地按住了胸膛。
她依旧坐在那里,她用留恋的眼光看着黑暗中的一切。她还在想。她所想的只是他一个人。她想着,脸上时时浮出凄凉的微笑,但是眼睛里还有泪珠。最后她懒洋洋地站起来,用极其温柔而凄楚的声音叫了两声:“三少爷,觉慧。”便纵身往湖里一跳。”鸣凤投湖前的心理描写非常细腻,语言清新自然,明快流畅,充满着烈火一般的激情 。这样的描写不仅使鸣凤在这特定的环境下的感情,情绪,心理状态,跃然纸上,而且像散文诗似的给人以意境美的艺术享受。
《家》是不朽的,但它也有不足之处。它的主要缺点在于通篇缺乏艺术锤炼。小说中叙述和描写参半,许多对话太急于表达思想,以至于失去了口语的语气和韵味,读来好像听演讲。但这些缺点并不能遮盖它的不凡之处。其中小说的开头和结尾就颇有匠心。小说一开头写风雪中那“黑洞”似地公馆:“有着黑漆大门的公馆静寂地并排立在寒风里。两个永远沉默的石狮子蹲在门口。门开着,好像一只怪兽的大口。里面是一个黑洞,这里面有什么东西,谁也望不见。每个公馆都经过了相当长的年代,或是更换了几个姓。每一个公馆都有它自己的秘密。大门上的黑漆脱落了,又涂上新的,虽然经过了这些改变,可是它们的秘密依旧不让外面的人知道。”结尾写觉慧如鸟脱笼似地离家,搭上往上海的船,望着一江东去的秋水,他写道“这水只是不停地向前面流去,它会把他载到一个未知的大城市去。在那里新的一切正在生长。那里有一个新的运动,有广大的群众,还有他的几个通过信而未见面的热情的年轻朋友。这水,这可祝福的水啊,它会把他从住了十八年的家带到未知的城市和未知的'人群中间去。…他最后一次把眼睛掉向后面看,他轻轻地说了一声“再见”,仍旧回过头去看永远向前流去没有一刻停留的绿水了。”这一开头一结尾,颇有艺术匠心,在读完全书后,让人思绪随水而流,不能立即离开书中的世界。觉慧的离家出走标志着他与封建大家庭的彻底决裂,是激流中的激荡的浪花。
巴金在1980年4月4日> 中写道“ 这激流永远动荡着,并不曾有一个时候停止过,而且它也不能够停止;没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它。在它的途中,它也曾发射出种种的水花,这里面有爱,有恨,有欢乐,也有痛苦。这一切造成了一股奔腾的激流,具着排山之势,向着唯一的海流去。这唯一的海是什么,而且什么时候它才可以流到这海里,就没有人能够确定地知道了。”在今天,激流仍在奔腾,社会制度仍然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希望这激流之水能够洗涤掉社会的糟粕,还我们一个理想的世界。
《家》是时代的产物,它以高觉慧为主要视角,揭橥了中国传统家庭的固有弊病,由此批判了旧日中国所谓诗礼之家的专制大家长和顺从教育对青少年的摧残。旧式家庭以礼教为纲,强调绝对服从,由此将长辈和晚辈的关系扭曲为主人和奴隶的关系,面对高一级的长辈,晚辈唯有顺从,并在这种关系下,个人不能脱离大家庭,除非父母去世,才能分家另立门户,从而限制了个人经济和人格的独立。这就不难理解三十多岁的人在老太爷面前自打嘴巴的滑稽情况了。这种大家庭今天很少见了,但这样的家庭观念还根深蒂固,从现今强调小孩要“听话”,到父母把持子女的婚姻最终决定权,我们都能看到传统大家长的影子来。
令人讽刺的是,在当时军阀混战的时代里,且不提新的思想影响下的新青年会起来反对大家庭的任何形式的禁锢,这种家庭本身也就处在末路上,是将散未散、一有动静就各寻出路的。这不是圣人的道德说教、大家长的威严和某些人的让步能够取笑的。
《家》在中国文学史的地位很重,这里一半是因为《家》的社会功用而非艺术性,一半是它在小说这个文体的成长上起到的推动作用。我对这方面的内容就不过多绍介了。
巴金提到,他的《家》很大一部分取材于他自己的生活,而书中的大哥高觉新更是以他很敬爱的亲人为原型的,且这个角色的确很有可称道、可深挖之处。我甚至也想来动一动笔了。觉新是新旧交接之际的牺牲品,不同于祖父的老式绅士,甚至克字辈的留洋叔叔,他是新旧思想交锋的最前线,一方面,新的思想和新的爱情召唤他昂扬,另一方面,旧的家庭和旧的生活却狠狠地把他扯往深渊。而觉新只能担荷生活的重担,担荷为人兄长、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于是他的新思想一天天黯淡下去,他的爱情也只好雪藏,他不敢去思考,也不敢去爱了。于是他只能拿出“无抵抗主义”和“作揖主义”来缓和大家庭的矛盾,可是这样他就不知不觉陷入了大家庭的泥沼,渐渐成为大家庭的一部分。而所谓的缓和关系,也不过是自己做出让步,奉命结婚,奉命分家罢了,但是新的青年们,真正所要摆脱的就是觉新不能摆脱的长辈的威权!于是他只能被他想要维护的弟弟斥为懦夫,甚至成了无法挽救的人了。
“从前做过傀儡的人,如今又来使别人做傀儡了。”觉新就这样一点点的被大家庭吞噬,甚至在哀求弟弟听话中,不自觉地沦为大家庭压迫新一代的力量之一了。这样,往日的新思想对他反而成了毒药,
正如文中所说的,“这般人是没有一点希望了,是无可挽救了。给他们带来新的思想,使他们睁开眼睛看见这个世界的真面目,不过是增加他们的痛苦罢了,这正像使死尸站起来看见自己的腐烂一样。”于是他只能健忘起来,为了负长兄之责,却把自己抹杀了。而他的被抹杀,更是为一个家庭杀死的。死去的觉新反而给这个家奉献养料,则这样的家便不成其为家,而是牢笼了。直到最后,瑞钰死了,觉新找到了他的底线,也才觉察他死去的魂,于是他才立志给孩子一个健康的灵魂,才保护着觉慧离开这个家。
觉新是牺牲了,这是介于梅表姐和曹七巧之间的牺牲,他虽然失去了灵魂,到底肉体活着,虽然被毁了生活,到底未去夺取别人的生活!
谈了两个人,还有一个不算主人公,就已经费了这么多文字。也许是我要说的太多了。
再来谈谈二表哥觉民,不知是因为我对“觉民”二字的反感,还是对某些事实的印证,总之觉民的开始除了第一句话都令我感到厌恶,仿佛是一个小人;也许有些电影的老二都是油滑的或是“觉民”让我想起了那个电影的油滑角色,总之他在我的脑子里一直是带着一副金丝眼镜(我并未看仔细他的描写,却脑中明确了他戴眼镜的样子,直到后来说到“那一副金丝眼镜”,令我也是很惊讶),很狡诈,很无赖的感觉。那封信,让我对他的性格定了格……之后的一切仿佛是受最初印象的影响,令我很困惑:对大哥的怜悯——很假;对觉慧的关心——没意思;对琴的爱情——也过于激进。只有最后的送别,让我对他的认识又回到了零刻线。说明我好像错了。但他到底是什么人?我却不懂了。我只明白他是一个介于觉新和觉慧性格中间的人,象墙上草,两边倒,没有主见的样子。我还觉得他是会毁掉琴的。最后他的“觉醒”令我有些欣慰,也看到了他光辉的未来。
谈到觉民,就想到了琴。或许现在女子美发比男子强多了,女学生进学堂也是天经地义的事了,所以下意识的我没有认为这是错的。并且我觉得琴也是一个优秀的女子。仿佛在我的眼里,《家》讲述的男子都是循序渐进的,而女子却是爱憎分明的。一个优秀的新青年,徘徊在新与旧的之间,她这样的尺度,最令我满意。她不象鸣凤和瑞钰那样有经历,那样“懂事”,可却给人一种可爱无暇并略带忧郁的感觉。觉民嘛,我看不懂。还要多说一些,我不知她和觉慧的感情是怎样的。巴金费了一些笔墨去说觉慧以前是爱过琴的,我不懂为什么这样写。最后他和她分别的一句句话和动作跟令我琢磨不清——他俩到底是怎么样个关系?我想,随着年龄的增长与知识的增加,我会解决它的。这比我读懂觉慧,读懂觉民要容易得多了。
最后谈谈大表哥觉新。一个守旧的人,一个新潮的人。他的做法——担起担子,忍辱负重,都是可以被我理解的。他似乎有些太守旧了。反之,他又是太苦了:失去了前途——要是我,我也会这么做;失去了真挚的爱情——现实不会发生,但我处在当时的状况下,也是会这样做的;失去的亲人——没的可说;失去了所爱的人——令他觉得更对不起她;失去了爱人——最后一根稻草,失去了。人世间真的有这么苦的人啊!我的怜爱之心又汹涌起来,不听话的两个弟弟,要是我,我真的活不下去。这个时候,还去说什么“作揖主义”“无抵抗主义”,能活下去就不错了。这个时候,还能把持家务,他,是个了不起的人,是个伟人。我们可以想想,这样一个苦人,即使守旧一点,谁又能说什么呢?不是么?是的。我是痛恨他如此守旧,不近人情,可是,且不说觉民,如果让我从觉慧和觉新中选一个,我宁愿选后者。
大家都以为我谈完觉新会谈两个人。事实上,我要谈三个人。
梅表姐。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是主角,为什么会有人为了她而流泪(我是指读者),为什么会有人因为她而看不下去(或许是电视剧和越剧的刻画)。上面说过,我后半部仍的确曾看不下去过,但是,梅姐的死我是以一种平和的心去看的,甚至没有“让我的心中产生了一丝波澜”。也许钱梅芬的相貌性格在我心中不重视,现在想来,我也很为她感到悲哀,可是,为什么我没有一丝感觉呢?我明白了。梅姐远嫁后的时光巴先生描写得太少,以至于使我联想不起痛苦的经历。放过我吧,放过梅姐吧,我真的不知我要去说什么……
少奶奶瑞钰。这是个该说说的人。她也是一个懂事的人,她懂得礼教是荒谬却要执行,懂得爱情是虚伪却要进行。我觉得她和守旧后的觉新才真是一对。她的和善,她的容忍,她的平静,让我们看到了一个大家闺秀。我有时在想,也许当上少奶奶的鸣凤也会是这样子?不,鸣凤更注重的是爱情,而她更注重的是“人情”。试问,她会是真心喜欢梅姐?我觉得不会。她只是为了帮助觉新去掉一块心病,她去爱梅姐,总比觉新留下功夫去心系梅姐要好得多。可这终归是失败的,却也正好印证着封建王朝的失败。 她的死,确实在我心中泛起过波澜。我不希望她死,因为似乎的这部作品说的是好人没好报。我明白。他其实想说不要懦弱的活在封建下,要反抗……但是,为了觉新,为了家庭,为了读者,是否可以不写得那样惨,正像觉慧脑中的“四个五个六个棺材”。她的死,我确实没有过惊天动地的触动,却很突然。因为剧情太“冲突”了,不让人有丝毫喘息,以至于我惊讶的回过去连看了三遍。老太爷的死就让我悲痛,一直积攒到这里,终于爆发了——使我又停止读了下来。
第三个人是谁呢?是报社的许倩如?是裹小脚的淑贞?是做了姨太太的婉儿?是私立公馆的克定(好像是叫克定)?……都不是,正是让我很悲痛的高老太爷。为什么?我为他感到痛恨,不值,悲哀。老太爷其实是被克定(真的忘了是不是他)气死的,吃药后回复的第二次生命又是被巫师吓死的。老太爷就这么死了,这我不感慨,这就是命。但是,整天的各房不合,儿孙造反才是让我为老太爷心碎的。我们都说换位思考,试想一想,哪一个人不希望把自己的家管好?哪一个不爱自己的子孙?就是现在,哪一个人不希望看到“四世同堂”?封建的表象的确实在老太爷上体现,但真正令人刻骨铭心、咬牙痛恨的人是“克”字辈的人,他们才真是这个社会下的产物。而在那些所谓“新潮人”的眼中,这是罪孽,他们在看笑话、在看把戏。我知道,那是在写以前,以前是不同的。这么多天来,我一直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可是,家中真正又有几个人从心底敬重高老太爷呢?“克”字辈中有有谁?当他躺在椅子上想到“他第一次认为自己好像是错了”,我竟然以为这是觉慧所想。他的确有错。但儿孙不孝是他的错?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知道老太爷平时的言行过于郑重。可是,当你的孙子离家出走,哪个不会生气,哪个不会象征性的说几句“严词”?临终对觉慧觉民说着“要好好读书”,成家立业。谁的心中不恁的悲痛?这就是所谓的“封建”?这是老年人的心理啊……
一口气写了两个小时的我长舒一口气,我要歇歇……
最后,看完了《家》,说完了每个人,我想能否探讨一下《家》的深层含义呢?如果说我对人物性格的眼光还过于“毛躁”,那么,是否探讨这个就会好些?我努力去做。
文中出现过两种人,一种以觉慧、高老太爷为代表,是以自己为主的。他们不能忍受别人做逾越自己同意范围的事,他们以“我”为主。还有一类是以觉新夫妇为代表的,是以大局为重,努力让自己做的大家都满意的人。他们以“你”为主。那么,到底是以谁为主好呢?我倾向于以“你”为主。看过《家》,你不觉得他们夫妇很“伟大”?因为从这一点上来看,觉新夫妇似乎永远在为别人考虑,真正的“先天下之忧而忧”(说大了)。这样的人,会使人在焦躁中心宽,却容易因心事过重而遭人口舌。但是,这样的人,是否比不顾一切亲情友情爱情,一心追“新潮”的人好一些、伟大一些呢?!是的。是的,他们很累,可是做到别人都很好不是更好么?是的,他们也有不妥之处,可是他们不也在努力改变吗?他们也是没有“缚鸡之力”的。
我们常说,柴米油盐酱醋茶,管家的一个不能少。我们看《家》中有很多关于“忘记”的描写:外边战乱,里面打牌,牌让他们忘记了;周氏不一会儿就忘记了这个身世悲惨的女子;钱太太看见觉新,以前的事便忘记了,大喊起来;觉慧不久就忘记了这个女子……太多了太多了……为什么?为什么以“你”为主的人在他的前后出现过“忘记”二字(当然,除了以“忘记”褒义的意思出现)的时候要少得多?是因为他们心系社会,心系家人,心系……这仍然夸张了。因为要说社会,他们的确有些远。但这,却就是我要说的《家》给我的终极意义。若“你”不是世界,维和部队、红十字会不会出现;若“你”不是世界,奥运不会引人注目;若你不是世界,也许世界早已灭亡……我常常在想,如果每个人都以“你”为世界,那么世上或许反而不好,但是,如今这样的人太少,以至于家庭、社会的不和谐、吵架太多太多。如果我,考虑一下他人,或许家庭真的会很和睦,世界真的会很美好。那么,自己身上背负一些事,心中承担一些事,又有什么关系呢?我在努力去做。作为激流三部曲,《家》也确实带给了我这样一股激流,这样一抹清新的味道……
不管怎样,我认为《家》可以是个好例子,代表了当时的社会。若现在我们仍拿70年前的眼光来看的话,或许会按巴金先生的原意来理解,但是,正因为她没有刺穿人的心,仅仅是痛,反而更加使人回味珍惜起自己的时光了。事事都有两面,我看了《家》,仅仅感想了这么多,但我觉得这些感想很有意义,对我的启示也很大。有一句话不错,就拿她来结尾吧:人生,就是在不断的蜿蜒的经历中成熟的。我想,看书,也是一种经历吧……
没有写过这么长的读后感,也许是因为压在心中的太多太许久了吧。
开始是抱着完成任务的心态去看巴金先生的《家》,但看完之后不由得佩服巴金先生在字里行间中体现出的强大的感染力,读此书时,我仿佛回到了20世纪初期的中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看尽了高墙门第里的悲欢离合。
二十世纪初期的中国,满眼黑暗,社会中充斥着违心和奉承,家不再是每个异乡子女心心念念的避风港,相反的,家已经成了一个空壳,一个虚有其表的外壳,填塞着封建制度的,还有那代人数不尽的悲哀。
高觉新是高家的长子,直到看了接近一半的文章,都始终觉得他是一个懦弱的,被封建礼教所摧残的丧失了自己想法和主见的傀儡之人。他生来就是一个优秀的少年,少时被私塾老师锁看好,在家又被双亲所宠爱,父母都暗中庆幸有这样一个“宁馨儿”,他的学习成绩优异,对化学有着浓厚的兴趣,曾经的他,也有着自己的主见和想法,他想到上海北京去研究化学,甚至想去国外留学,如果没有突如其来的婚姻决策和家庭变故,我可以想象出来他的人生大道将是多么平坦。
然而命运不可能从头到尾只眷顾一个人,终于,在失掉母亲的重压之下,他获得一场荒唐的婚姻——她的新娘竟是抓阄抓出来的,没有考量,没有思虑,只有荒唐,不尽的荒唐。 但他也终于是接受了,大概他懦弱的性格便是从这个时候开始养成的吧。可能一直到了瑞钰被命到城外生产的那一刻,他的心还是没有产生丝毫的想反抗的精神。瑞钰也终于和他天人永隔,在房门的另一边,在妻子生命的最后,他和她,还是隔着一道门。
这是一个悲剧的角色,妻子的死给他些许的清醒,他帮助觉慧逃离高家,并给予他鼓励,看到这时我很欣慰,他终于有了些许自己的想法。
而高家的另外两兄弟,确是与觉新有着背道而驰的性格,觉慧聪明勇敢,饱受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他喜欢自己的丫鬟鸣凤,也勇敢的去说,去做,但再勇敢的人,也难免被顽固的封建礼教侵蚀自己的人生,鸣凤被嫁给一个在年龄上完全可以当自己爹的“刽子手”冯乐山,仅仅只是为了让两家保持好的关系,鸣凤作为一个名门望族之间所固有的社交工具,一个牺牲品,最终选择以死来躲避这场灾难,鸣凤是可怜的,也是可敬的,她宁死不屈服封建的长鞭,即使已经遍体鳞伤。
觉慧在鸣凤去世之后,只是难过一段时间之后就让这件事藏在心里,他不能为了感情而放弃自己的理想,他们的杂志,始终是他努力的目标,他在充实的工作中逐渐找回了原来的自己。
觉民相对于觉慧,显得更加执着且沉着。当他被要求娶别人家的小姐是,便跑到友人家去躲着 ,直到老太爷说不再谈论觉民婚配的事之后才出来。他对琴的喜欢和对封建礼教的厌恶也充分从这件事体现出来。
觉民和觉慧一样都是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和传播者,最终是他们以及他们这一代人,真正的敲响这户家庭的丧钟。
高家的其它成员,就如克定和克安还有那讨人厌的陈姨太,他们整日装神弄鬼,先是以为老太爷驱鬼为由活活吓死了高家老太爷,又以避血光为由令瑞钰到城外生产,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瑞钰的死亡。克安阴险狡诈,克定穷奢极欲,不仅吃喝嫖赌样样行,甚至骗取妻子的首饰去买。他们伙同陈姨太,在高老太爷刚刚去世就闹着分家,他们所代表的,是的封建礼教和黑暗的社会制度,即使即将走向毁灭却仍然要给人最重的一击。
整个高家看起来井然有序,家庭成员们彬彬有礼,家庭和睦,殊不知平静背后暗暗涌动的狂潮随时有可能冲垮这座虚有家的空壳的建筑。偌大的高家万贯的家财,却没有人真正快乐过。
巴金所写的家,不仅是小说里的高家,更是那一代人的家,处在封建礼教濒临湮灭的边
缘的那一代年轻人,受着新文化运动影响的思想免不了与大家庭顽固的旧势力碰撞出火花,此时,何谈家的温暖,那一代人的家,家已不是避风港,而是每个人唯恐躲避不及的牢笼,高老太爷穷尽一生去维持着高家表面的繁华,到头来却都是表面的盛兴。
但那一代人,他们没有逆来顺受,他们勇敢的反抗与斗争,最终造就了一代中华民族的脊梁!
《童年》是作者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揭露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
据我解,《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中的第一部。它向我们艺术地展示阿廖沙在黑暗社会追求光明的奋斗历程。故事生动地再现19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
可怜的高尔基3岁就丧父,失去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高尔基的头上。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高尔基,使高尔基幼小的心灵出现阴影。后来高尔基又结识知心朋友伊凡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深厚的友谊。可是,好景不常有,可怜的小茨冈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
高尔基就这样失去好友。雅可夫和米哈依尔是魔鬼,欧打自己的老婆,还天天闹着要分家产,兄弟之间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萨沙也被教坏,处处捉弄高尔基。此后,高尔基又认识木匠“好事情”起先不怎么样,可后来又成好友。结果被外祖父赶走,高尔基得个继父,十分凶常打人,几年后,最疼爱他的外婆死,母亲也死,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受颇深。首先,与高尔基的童年相比较之下,我深切地感受到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我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幸福的!在家里,父母宠爱着,关心着,保护着。在学校,有老师的教导和同学们的陪伴,真正可以说是无忧无虑。而高尔基呢?与我们恰恰相反。有人说:“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高尔基,成就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读《童年》这本书,我有很大的启发,从书中我明白:我们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每个人的童年都是精彩的,都是值得回味的,都是人生的一大财富,当你有了这种财富,你的一生将不会孤独。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在假期里,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书里的主人公的童年是不辛的,他生活在污浊的环境里,忍受着外祖父的打骂,同伴们的歧视,舅舅们和他们的儿子的捉弄,忍受着自己的好朋友被舅舅们害死的痛楚,但他的心灵却是纯洁的。
作者资料:
高尔基(1868-1936)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生于俄国解放运动的第二个阶段,在解放运动发展到第三个阶段,即无产阶级革命时期,步入文坛。他的著作有《母亲》,《我的大学》,《在人间》,《美丽的法国》,《忏悔》,《回忆列宁》,《童年》,《海燕之歌》,《底层》等。
写作背景: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小说三部曲中的第一部1。早在1191世纪1901年代,高尔基就有撰写传记体作品的念头。在1908年至1910年间,列宁到高尔基在意大利卡普里岛的寓所做客,高尔基不止一次地向他讲起自己的童年和少年的生活。有一次,列宁对高尔基说:“您应当把一切都写出来,老朋友,一定要写出来1!1这一切都是富有极好的教育意义的,极好的!”高尔基说:“将来有一天,我会写出来……”不久,他实现了这个诺言。
高尔基在这本书中真实地描述了自己苦难的童年,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一些典型的特征,特别是绘出了一幅俄国小市民阶层风俗人情的真实生动的图画。它不但揭示了那些1“1铅样沉重的丑事”,还描绘了作者周围的许多优秀的普通人物,其中外祖母的形象更是俄罗斯文学中最光辉、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是这些普通人给了幼小的高尔基良好的影响,使他养成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性格,锻炼成坚强而善良的人。
这个文学著作是高尔基根据他童年的生活而写成的,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状。高尔基出生在俄过尼日尼,诺夫戈罗得的一个木工家庭,早年丧父,寄居在外祖父家,11岁走向社会饱尝了人生的辛酸。
故事梗概:
文章中的主人公也同样是11岁丧父,但那时他什么都不懂,看着妈妈,想起以前人高马大,骨头坚硬手劲儿特别大,打扮的利利索索,而如今却衣服歪斜凌乱,乌七八糟的,头发耷拉在赤裸的肩上,跪在父亲的旁边哭号使主人公心神不定。后来,母亲和姥姥把阿廖沙带到了外祖父的小染坊,但这时,外祖父的家业已经开始衰落。外祖父因此性情开始暴躁,经常打姥姥和孩子们,而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舅舅又经常为分家而不顾一切的吵架,使这个本来就不辛的家庭又弥漫了一层仇恨之雾。阿廖沙看到大人们巧妙的使布料变色,他抵不住心中的诱惑,自己也拿了一块桌布上了色。外祖父知道后,痛打了阿廖沙一顿,打的他失去了知觉,后来又大病一场。从经过这个事情后,阿廖沙怀着害怕的心情去观察他周围的人,还对外祖父产生了敌意。母亲无法忍受这种生活,便走了。虽然在这么悲惨的家庭里,阿廖沙却交到了朴实,深爱着自己的“小茨冈”,还有热爱生活,乐观,积极向上的“好事儿”等等的好朋友,但他们最终还是没有陪阿廖沙走到最后,纷纷离开了阿廖沙。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在阿廖沙心中最重要的一个人是姥姥,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中。姥姥是一个慈祥最有人性的人,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
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
我认为他的两个舅舅是一个可怕的魔鬼,他们俩殴打自己的妻子,还天天嚷者要分家产,兄弟俩一点也不团结,两个儿子也被教坏了,搞恶作剧陷害,捉弄阿廖沙。
终于有一天,母亲终于回来了,但母亲的变化使阿辽沙感到心情十分沉痛。母亲是在一天的早晨突然回来的。开始,她还热心地教阿辽沙认字读诗,但由于生活的折磨,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爱发脾气,经常愁眉不展。母亲再婚了,嫁给了一个比她小十岁的“贵族少爷”,当他们离家去莫斯科时,阿辽沙觉得心中“就象有样东西严严地合上,紧紧地关闭了”。
母亲再婚后的生活非常不辛,她既贫困又身有疾病,使她丧失了原来的美貌。阿廖沙在学校里被受歧视,又加上母亲对他的不公平,使他心中以经没有了爱。于是,他搬到的外祖父那里。但贫困又驱使他去和邻居的孩子一起去拣垃圾,渐渐的他跟那些一起拣垃圾的同伴有了感情,总想帮助他们。但世事难料,阿廖沙离开了学校。母亲死了,于是他把母亲埋了以后,外祖父把他赶出了家门,他便闯荡社会去了。
读后感:
这本书里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人物。这里面我最敬佩的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她是非常的善良,慈祥。他总是替阿廖沙维护,经常挨外祖父的打,她却毫无怨言的接受,还不让阿廖沙告诉他的母亲,害怕阿廖沙的母亲担心,伤心。如果没有她,这个家恐怕早已四分五裂;如果没有她,阿廖沙恐怕早以被打死;如果没有她,阿廖沙的母亲恐怕永远也进不了这个家门。
依靠一个人,只能依靠一时,不能依靠一世呀!人生的路还很长,需要自己慢慢走.人生的坎坷还很多,需要自己一个一个的克服.这样的一生才无愧于心啊!面对困难时只要我想起高尔基童年的悲惨遭遇,那一切困难都会显得微不足道.我便有信心去克服。
对照文中的主人公,再想想现在孩子的童年是多么的幸福:衣来便伸手,饭来边张口。还有优秀的学习环境和美好的生活环境,在这么好的条件下应该好好学习,将来成为优秀的国之栋梁来回报自己的祖国,爸爸妈妈,和所有关心青少年的朋友们。
无产阶级文学的奠基人高尔基留下了无数给人以启迪、发人深思的珍贵作品,而我最喜欢的,是他的自传体三部曲中的《童年》。
《童年》讲述了阿辽沙在父亲去世以后在外祖父家度过的日子。这一段日子过得并不快乐,留在阿辽沙心中的只有黑暗、残酷、沉闷的印象,连高尔基在以后回忆起来都无法相信。外祖父家中充斥着仇恨、自私与贪婪,在这种气氛的作用下,不仅是大人连本应天真可爱的孩子们也受到了影响,但当然也有幸免的人,像阿辽沙的外祖母,她的存在仿佛黑暗世界中的一道光,紧紧笼罩着弱小的阿辽沙,给予他光明与温暖。高尔基这样深情地描述着:“她立即就成了我终生的朋友,成了我最亲近的人,我最了解的人!她对生命那无私的爱充实了我,使我有勇气面对我艰苦的未来……”外祖母在他的生命中扮演着一位极其重要的角色,他用爱把阿辽沙身旁的一切全连成了一根线,又把它编织进了五彩缤纷的花边。
可阿辽沙的生活中仍充满了许多他所不愿意见到的事:舅舅们为了分割家产不停争吵,还做些愚弄弱者、毒打儿童
的事,阿辽沙的好朋友也被他们害死了。阿辽沙在这些事中一天天成长。之后阿辽沙的外祖父终于忍无可忍,与亲人们分了财产,带着阿辽沙的外祖母与阿辽沙搬离了这个鬼地方。他们几度迁居,遇到了形形色色、各式各样的人,阿辽沙在这几年过得也并不好,他逐渐对这个黑暗社会的认识日益深刻,逐渐懂得了如何辨别人,对人有了更清楚的认识。再后来,外祖父越来越穷,在阿辽沙八岁是彻底破产,《童年》一书到这里也基本结束,而阿辽沙今后的生活要在第二部《在人间》才可知晓。
读完这本书我不得不为阿辽沙悲惨的生活而感慨万千,从那一行行文字中可以看出他对身边市民的恶习的憎恶,对友谊的热情与执着,对丑恶事物的无法理解与回避,以及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在阿辽沙所处的那个贫穷阴暗的社会,连痛苦的事也很受欢迎,火灾竟然成了娱乐。在那一张张茫然的脸上,伤疤也成了装饰品。痛苦居然被用来消遣,这是一件多么可怕,多么可悲,多么可叹的事情!高尔基无法理解,更无法认同,所以他想要反抗,想要改变,他把笔下的文字化作一支支利箭,射向愚昧与痛苦,企图冲破黑暗,让光明来照亮人心、洗涤灵魂。着或许是高尔基后来劳动人民革命的根本原因。
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环境的安定温暖,我没有理由再抱怨什么,我要努力地走好每一步,使自己幸福充实地生活下去。
我读了高尔基的《童年》这本书,受益匪浅,我的童年和高尔基的童年相比,我们比他幸福多了。
高尔基小时候在一个木工家庭生活,5岁时,父亲的病去世了,他们的生活更加艰难。由于家境贫寒,高尔基上学时只好穿他妈妈的鞋、外祖母的上衣和散腿的裤子,这样的一身搭配起来很不好看,常常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穿的全是新衣服。但我们还身在福中不知福,竟然挑三拣四的。
高尔基为了上学,只能捡破烂换钱来交学费,如果他运气好了,也只能卖半个卢布,有许多同学都说他“臭”。高尔基却把别人的嘲笑当成是催促自己学习的动力。他发奋努力,刻苦读书,终于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和敬重。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到十分惭愧,我们一定要向高尔基好好学习,做一名好少年。
最近,我阅读了一本意义非凡的书——《童年》。
《童年》是著名作家高尔基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这本书以高尔基本人童年的生活经历为题,并在基础上进行了艺术加工。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是无忧无虑的。高尔基残暴的外祖父几乎每天都抽打高尔基,而我们的爸爸妈妈对我们充满了疼爱与关心。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幸运的,是没有痛苦的。高尔基幼年丧你,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童年。十一岁时最疼爱他的母亲也不幸病逝,高尔基成了一名名符其实的孤儿,小小年纪就开始只身到“人间”谋生,在俄国的最底层社会受尽磨难和艰辛。而此时的我们却呆在美丽的校园里,在老师们的教导下努力地学习知识和本领……
就是在这样的艰苦环境下,高尔基却成就了其伟大的一生,成为俄国最杰出的文学家!和高尔基相比,成长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又岂能不更加加倍努力?
前几年看了《童年》,印象颇深,时值几年之后,我再一次重温这本高尔基所著的《童年》,感触更深了。
故事生动地再现了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俄罗斯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高尔基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
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没有痛苦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最让我久久难忘的是高尔基从小就善良的内心,特别是在外祖母的哺育下,生成了一种善恶分明、是非分明、能爱能恨的灵魂。他勤于学习,刻苦耐劳,严峻的生活使他锻炼成长为一个意志刚强、有理想有作为的人。他性格中最重要的东西是:对知识的渴望,对美好未来的憧憬。生活的困苦并没有使他退却,他坚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将会一片光明。
高尔基悲惨、令人怜悯的童年故事,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但是却鼓舞着我不停的前进,不断地拼搏和进步!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人名言都告诉我们读好书的重要性。《边城》就是一部很耐人寻味的作品,读了这本书,我受到了许多启发。
汪曾祺曾经评价:“《边城》的语言是沈从文盛年的语言,最好的语言。既不似初期那样的放笔横扫,不加节制;也不似后期那样过事雕琢,流于晦涩。这时期的语言,每一句都“鼓立”饱满,充满水分,酸甜合度,像一篮新摘的烟台玛瑙樱桃。”
《边城》是一部怀旧的作品。沈老曾经告白读者:“我准备创造一点纯粹的诗,与生活不相粘附的诗。”《边城》用人性描绘了一个瑰丽而温馨的世界,一个充满爱与美的天国。作品所描绘的人生,是在一种洋溢着诗情画意和浓厚的地方色彩的特定环境中展开的,社会背景与矛盾被诗化了,淡化了。这与当时动荡残酷的社会现实是有很大距离的。有人认为这表现出作者对现实政治的隔膜。而我却认为这是沈老故意为之,他刻意创造了一个纯美的世界,表达了他内心对理想人生的执着追求。那么诗意的理想化世界;那么纯真的两个年轻人;那么美好的一段刚萌芽的爱情,结果却是悲剧。这是作者的有意处理,以此引起读者对“美”的毁灭的痛惜和思考。正如题记所写:“认识这个民族的过去伟大处与目前堕落处”,即是对边城历史与现状进行独特的思辨与批判。创作《边城》时沈老虽然宣称是创造“与生活不相粘附的诗”,而实际上却正是针对湘西的“现在”,与非人性,非人道的现实生活“粘附”起来,为满目疮痍的现实所感发,呼唤着自由的,美好的,“牧歌”式社会的回归,并以此对当时湘西封建宗法社会进行批判。所以认为他的创造太过于天马行空,不切合当时政治背景,是对他的误解。沈从文是一位以“美”和“爱”来反观黑暗现实社会的人道主义作家,而且具有深厚的悲剧意识。读了《边城》且内心涌动出一股哀伤情绪的人,就会理解。
《边城》寄托着沈从文“美”与“爱”的美学理想,是他的作品中最能表现人性美的一部。这部小说通过对湘西儿女翠翠和恋人傩送的爱情悲剧的描述,反映出湘西人民在“自然”“人事”面前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惨痛事实。翠翠是如此,翠翠的母亲也是如此,她们一代又一代重复着悲痛而惨淡的人生,却找不到摆脱这种命运的途径。
沈从文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揭示了人物命运的神秘,赞美了边民淳良的心灵。关于《边城》的主旨,用沈从文自己的话说就是,“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边城》以撑渡老人的翠翠与船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傩送的爱情为线索,表达了对田园牧歌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这种宁静的生活若和当时动荡的社会相对比,简直就是一块脱离滚滚尘寰的“世外桃源”。在这块世外桃源中生活的人们充满了原始的、内在的、本质的“爱”。正因为这“爱”才使得川湘交界的湘西小城、酉水岸边茶峒里的“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人事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得的一份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
《边城》正是通过抒写青年男女之间的纯纯情爱、祖孙之间的真挚亲爱、邻里之间的善良互爱来表现人性之美的。作者想要通过翠翠、傩送的爱情悲剧,去淡化现实的黑暗与痛苦,去讴歌一种古朴的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翠翠与傩送这对互相深爱着对方的年轻人既没有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更没有充满铜臭味的金钱和权势交易,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的自然的男女之情,这种情感像阳光下的花朵一样,清新而健康。作者不仅对两个年轻人对待“爱”的方式给予热切的赞扬,而且也热情地讴歌了他们所体现出的湘西人民行为的高尚和灵魂的美。《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展示给读者的是湘西世界和谐的生命形态。《边城》发表于1934年,小说描写了山城茶峒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与摆渡人的外孙女翠翠的曲折爱情。青山,绿水,河边的老艄公,16
岁的翠翠,江流木排上的天保,龙舟中生龙活虎的傩送……
作者以纯净的笔触谱写出一首爱与美之歌。湘西淳厚朴实的人情世态,健美古朴的风俗习惯,新奇幽雅的山光水色,情调爽朗明快,色彩绚丽清新,是一幅优美别致的风土人情画卷。而青年男女的情爱,父子祖孙间的亲爱,人民相互之间的友爱,以及自然万物之爱与湘西之美糅合在一起,了无痕迹地融人了全部故事情节和人物形 象之中。沈从文在谈及《边城》时说:“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边城的青山绿水是美的,边城的故事是美的,边城人那种沉浸于生活、融会于自然的心态也是美的。
沈从文小说独具地方特色。他的题材、人物、自然景色、风土人情、语言,无不涂上“湘西”的标记。题材是湘西社会日常生活中摄取的;人物是湘西农村的“愚夫俗子”,一批土生土生的“乡下人”;景色更是湘西山山水水迷人的美景。沈从文更是描绘风土人情的高手,他画出一幅幅风俗长卷,婚嫁、习俗、服饰、神话、传说、信仰、礼节……无所不有,无所不奇,使他成为现代中国的“风俗画家”。他特别善于揭示这些一代一代流传的古风习俗人情世态所包含的人情美和人性美,令人神往,令人惊叹。加上沈从文运用泥味土香十足的方言土语,这更使他的小说充满浓郁的湘西地方特色。
美丽的人,美丽的景,美丽的边城···
一道斜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是谁的歌声绕过远处隐没在黄昏中的群岚,透过轻纱柔曼的暮霭,氤氲融化了那苍劲的青松与冷杉的凛冽,呜咽婉转,缭绕散去……文学大沈从文的《边城》带着这样的澄澈纯净,走进了我的心中。读罢文章,对于生活,对于爱,自己真的多了几分的思考。
文章一开头便展示了边城之美,边城之美不在壮阔,美在清晰自然。依山的筑城茶峒,临水的码头,湾泊的小篷船,轻柔的山风,望眼无尽的翠竹,一幅幅景融合在一起,如诗如画的展现了边城的优美意境。边城是混着泥土气息,是边城人民与自然和谐的相处。读起独有的湘西风景,脑海里呈现:灵动清澈河水能望见底凌乱的碎石,微风从竹林穿过,带来竹的清香;薄纱似的的雾霭笼罩夜色里……柔美而宁静。这是钢精水泥板的城市永远塑造不出来的,看多了高楼华厦,看惯了车水马龙,再望一眼那薄暮中的边城,心便会静了下来。与壮阔的河山不同,边城的美是朴素宁静的。边城里也有喧闹,但与城市里的车鸣不同,那是湘西的水声、拉船声、牛角声与山歌声,是悦耳的音乐。当城市里的人疲惫时,停下来,望一望边城,那里便是天堂。
这是一个充满着忧伤却清新质朴的故事。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给人看似可以想象的结局,却又掩不住其中悲伤。故事终于哀而不伤,在凄婉中结束。
如果不是那一夜的风雨,或许生活仍将在平淡中继续。那刚刚萌发的爱情的念头,或许还要在曲折中前行。然而就是这场风雨带走了渡船,也带走了翠翠唯一的亲人——祖父。或许他就是为这里的渡船而存在吧,所以当渡船被冲走时,作者给予了他们俩相同的命运。生命就是这样,总会有消亡,也总会有继续。如老船夫的渡船被冲走,新渡船又会出现。也如继承了祖父遗志的小孙女一样,仍然在做着摆渡人的事情。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溪边白色小塔,塔下一户人家,家里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太阳升起,溪边小船开渡,夕阳西沉,小船收渡。如山间的溪水清流婉转,如天上的白云轻飘悠然。但却是生活的真谛。
而如今这个时代,繁华的城镇里高楼拔地而起、街道上车水马龙、行色匆匆的人们在忙碌中建设着社会的发展。这景象本应符合人类的追求,但经历过农村生活的城镇人们却开始向往农村的环境。这似乎有点矛盾,从落后的农村到发展的城镇,从发展的城镇又到落后的农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显得是那样的陌生和功利。为了自身的利益,大家似乎都卷入你争我夺的潮流当中。在建筑物空间越来越狭小的同时,人与人的心灵同样显得狭窄;在交通便利的今天,人与人来往的途径是那样的便捷,但人的沟通却是那样的艰难。
我想,人若是能在一个淳朴的世界里生活,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社会也飞速发展,边陲小城无法容纳那样淳朴的民风,再也无法成为边城了。我无法再接受一个只在空间上是边陲小城的地方,只能躲进象牙塔里,躲进《边城》,享受人生难得的安静。可是为了生存,我又无法逃避现实中的世界,我只想认同在某一空间某一时间,有一个边城,能容纳人的多余情感。只有在书中,只有在心中。
一位老船夫,一个女孩、一只黄狗、更使这景色优美的湘西边城平添了一份温暖的感情,他们虽生活拮据、但却生活得很安详、佷快乐。生活这喧器的大城市的我们,虽然拥有佷好的生活条件,但却始终失去了那份最简单的朴实的快乐,多么向往那座边城的日子。
这那里,老船夫和他的孙女天天我别人渡船,大家觉得不好意思、所以有时候会硬塞些钱给老船夫、但老船夫却死都不肯收、天热了还会为渡江的人准备解渴的茶水,老船夫的身上闪耀着多么善良的人性光辉、试问在当今社会,像老船夫这样真诚友善待人、无私奉献的人还有多少?大家都在追名逐利中渐渐失去了骨子里的那份真。
翠翠是老船夫的孙女,是个懂事的姑娘,与老船夫相依为命,互相关爱着,她总怕爷爷会离开她,爷爷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死去,所以一直为翠翠的婚事操着心。
翠翠心里喜欢的是二老,大老却来提亲了,爷爷问她愿不愿意,她始终是没给出个答案。兄弟俩决定公平竞争。
不多久,大老被淹死了。这是不是他要成全二老和翠翠的表现?二老由于家里的压力和对哥哥的一份谴责。他不在对翠翠表示要追求的热情,他离家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
爷爷在经历二老及其父亲顺顺冷漠的态度之后,在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后,他离开了这个人世。
白塔倒了,船要走了,人逝了。一个悲伤的力量充斥了整个结尾,让人的心紧紧的揪了一下。我想老船夫为别人渡船渡了一辈子,为翠翠的婚事受到了不少心灵的冷漠,他想休息了,他该休息了,他带着翠翠的爱闭上双眼。
可是二老在哪里?他什么时候回来?也去明天,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了,他就这样为了那样一份兄弟情而就这样舍弃了那一份还没真正开始的爱情?
沈从文最后还是没有给出正真的答案,他给了读者一个想象的空间,我甚至觉得这样一个捉摸不定、不果断的结局是给翠翠当初没有大胆表明自己的心意的惩罚,她思想的保守和固执让她没有得到自己的爱情,这是必然。
边城的人都是真诚朴实的,但读着沈从文描述的文字,总觉得有一丝拘谨缠绕在心中,总觉得在边城的人的心中还萦绕的一份保守固执,亦或者说,在边城这个僻远,远离大城市的小乡村。人们依山旁水地生活着,周围的山和水似乎相隔了他们思想中的某一个成份,让人读来心中不由得升起一丝悲伤。
每一样事物似乎都有属于自己的标签。春有花开,夏有蝉鸣,秋有果香,冬有雪飘。季节如此,人亦然。
说到巴金我们会想到《家》,说到老舍我们会想到《骆驼祥子》,那说到沈从文呢,您是否想起一个温暖的名字《边城》?从某个角度看,《边城》就是沈从文的标签。
作者以湘西的小乡村为线索,描绘了一幅民风淳朴的风情画,在这幅画面里,描绘了一个渡船的老人和他的外孙女翠翠的简单幸福的生活,描绘着翠翠与船总的儿子天保、傩送之间曲折的爱情故事,深情地讴歌着亲情、爱情、人与人之间的纯真的友爱之情的赞美,充分展示了湘西的古老民俗与湘西人的善良,淳朴。
《边城》所写的故事简单。老人年逾七十,身体很硬朗;翠翠十五岁,初识感情之事,爷孙俩相依为命。他们和所有边城人一样,热情、淳朴、善良。懂事的翠翠在端午节赛龙舟时邂逅了船长的二少爷傩送,心底也因此次偶遇而播下了爱情的种子。傩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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