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已经结束了,不过不得不说,过程中的故事,挺吸引我的。
书中,每一个所谓的精神病人,在我的角度,却反而比正常人,更加执着,更加坚定着某些事物,大概也是如此,有些才会被正常人视作病人。
本书一开始,从对世界的看法,来渐渐导入,最后却不知不觉中升华到了人的存在,时空,存在的原因的探讨。
影响深刻的有很多,挑几个简单描述一下吧,那个说作者是书中角色的,至今仍觉得他真的很聪明,找一个安静的环境,来构筑自己的梦想,虽然做法甚是不当。那些四维生物,泡沫世界,时空理论的病人,不得不敬佩他们的逻辑,层次,还有那个内心默默守护着,三只小猪的故事的患者,那个深刻体会,前生前世之境,如同无法逃脱的束缚的囚犯的,让人惋惜的病人,还有对妻子的那份真挚的情感,不由得让人心生敬意。
或许,我们真的太过于,去否定,去质疑,去不屑一顾,不相信,不去接受新事物。狼孩的事件,以及对其的思考,真的惊醒了我,原本只是作为一个局外人,想要枉自去希望他回归社会,却没能发现他身上,已经发生着重大变化,而他却因此接受各种检测,被当作了实验对象。意识真的很强大,甚至可以决定你身边的一切,当然前提是你足够渴望,不对以及屈服!
最后要说的就是作者了,不太想去质疑,或者挑刺什么的,毕竟出版成一本读物,肯定是要经过处理,编排的,也正因如此,小说,故事,不是才会有高潮,以及那旁人期待,或是令人扼腕的结局吗?不得不佩服作者的意志力,想到什么就去付诸于行动,其渊博的知识面,以及朝生暮死的那种活法,才最大限度上让我们了解到了形形色色的世界吗?
今生只若,初见。
我不认为《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里面的人物都是精神病,作者也不这样认为。无论是从唯物还是唯心角度这些患者都提出了让人拍手叫绝的理论。我无法反驳这些理论,就像那些理论物理学家的言论一样,谁又能证明是对的呢,即然你说是这样,为什么我不能说成那样,我不能证明你是错的,同样你也不能证明我是错的。
有一些案例真是直达内心......
许多患者都对量子理论有过很深的研究,下面的理论就是一个女患者提出来的:我们生活在一个物质的宇宙中,像是一个果冻,精神是这个宇宙的边缘,宇宙是四维的,第四维是时间,我们在连续的时间上,之所以有空间和时间,是因为我们生活在物质世界,我们需要用一些概念去概括和记录说明这个宇宙。精神是在宇宙之外的,我们只有在宇宙的边缘才能理解,但也只是能理解一点。所以我们的过去,现在,未来都是存在的,没有消失过。只是此时的你在此刻。我们处在一个四维的宇宙中,所以我们自身有局限我们不可能搞清楚宇宙是什么,这大概就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吧。
还有那个研究玛雅文化的患者,我几乎可以肯定他绝不是精神病,就像作者说的那个,不算他对玛雅文化的研究成果,就算他对研究一种文明的专研精神就足以让我们这些“正常人”自愧不如了。当一个人认真做一件事的时候,才能真正体会灵魂。
有一个患者,当她一个人生活时,她会让自己变成一个孩子,因为她认为那才一个人真正的本我,我们提倡人要努力工作,为什么呢?因为社会需要这样的人,社会又是什么呢?是人类自己创造的群居生活,要想人一群人在一起和平相处就必须要定一些规则,人在履行规则的过程渐渐忘记了本我,多么清晰而又无法反驳的观念啊,我甚至觉得现在人一再的提倡简单生活不就是要找到本我嘛。
对里面所说的一些双重人格的故事,在晚上真的让我不敢照镜子,也许你会认为这些人是最像精神病人的人,但可惜我们每个身体内都藏着另外一个你,而且不只一个,当你愤怒的时候,那个暴躁的你就会出来,有时事后你都不敢相信当时你能说出那些话,做出那些事,只是这些人身体内的另外一个自己不受自己控制了,而我们可以由意愿去控制哪个自己出来而已。
这是一本努力从精神病人的角度去感受这个世界的书籍。作者别出心裁的花费了大量的时间与各种精神病人进行交流,了解他们的想法,将他们的故事记录下来,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叙述他们的经历。
这是一本有魔力的书,他使人们深刻的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和这些精神病人究竟有怎样的区别?
书中不乏有一些古怪离奇让人啼笑皆非的案例,比如说一个男人坚信女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恐怖的生物而对她们充满了畏惧,又比如说一个女人自称曾经被外星人绑架过,还有为了变成天才而接受开颅手术的狂人等等。但引起我最多关注的,还是那些与本书名称相呼应的案例——与天才们有着一线之隔的疯子。
这些人,说是疯子也不为过。他们有着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想法和坚持,有些特点几乎可以用荒诞来形容。他们有的像是蛊惑人心的邪教教主,有的像是蹲在路边以为自己是蘑菇的痴呆,有的像是沉浸在自己幻想世界里的空想者,还有的,拥有谁也不相信他们会拥有的能力。除了最后一种人难辨真假以外,其余的人都有着自己的一套强大而牢不可破的世界观,你甚至无法用现在已知的理论去辩驳他那看似荒诞却又逻辑严密的推理,这也是很多人去治疗别人的精神疾病结果自己却被带上歪路的原因。很多这样的案例带给我巨大的震撼,我承认他们的观点很荒诞很偏离实际,但是不得不否认他们自己创造了一个属于他们的,和我们不一样的世界。这个世界有着严密的逻辑,甚至与现实的世界接轨,你无法去辩驳,去纠正他。看过这本书,你会对他们产生深深的同情与敬仰,就好像是为了不让这种太过出格的世界观在这个社会上散播开来,我们把他们单独的隔离开来,否定他们的观点,他们的世界,他们的一切,将他们称呼为——疯子,是的,我们否定了他们,但是他们坚持自己的观点,所以他们在那里,一个被隔离开来的地方。里面最让我心痛的是两个孩子的案例,他们两个都是天才,只是天才的成分中夹杂着灵异。一个在物理方面有天赋的孩子自称能够感觉到四维虫子,所以不断的在物理学上探索,想探索这种超越三维的非物质性生物。另一个孩子拥有极高的智商,但是能看到好运和厄运的颜色,并且经常做一些不被父母理解的举动。其实不是这样,作者努力跟她沟通之后发现她的这些举动看似无理取闹,其实有着比成年人更多的思考。
智多近妖,我常听人说起这样一个词。聪明的让周围的人不寒而栗,大概指的就是这种人了吧。我不奢望这些人能够得到解脱,跟我们一样正常的生活,我只希望那些拥有极高智慧的人们别再因为不被人们所理解或者接受就被定义为疯子。
精神病人和我们眼中的世界不同,但是他们和我们一样有着自己的欢乐与悲伤,有着自己的心理活动,请给他们一些尊重,尊重他们的思考,尊重他们的信仰。
以前以为精神病是受到极大的压力和刺激造成的,通过这本书的描写,原来很多精神病人是自己吊死在一个问题上钻牛角尖想出来的。书中没提到病人的生理指标,我想他们的病态应该不光是思想行为上的,大脑有器质性病变才能下诊断吧
你可以思考宇宙人生社会和万物的奥秘,如果形成了自己的思想体系,同时给社会和他人带来积极影响,那么你是哲学家和思想家;如果上天启示给你这些,你是宗教家。而这本书里的精神病人虽然有天才的潜质,思考的东西有意义却是一己之偏见,无视现实生活甚至超越社会规则和道德。所以说理论要和实践相结合,精神应当建立在物质之上。如果把自己的一日三餐现实生活安排好再去思考一些课题,遇到阻碍保持平和心态,估计也不会疯了。
不过历史上一些科学家哲学家物理学家艺术家真有疯的,可人家历史留名了,而这些精神病人就只是炮灰了,可惜!
比起只追求世事繁华功名利禄的人来说,这些精神病人似乎更加纯净有追求,积极探索宇宙的`奥秘。可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将理论和现实结合好,找到自己在宇宙中的价值就好,可以思考而不是妄想呀
首先得阐述此书的真实性是有待考究的,简介中作者称自己深入精神病院多次,与各位案例病人进行对话并归纳的真实性暂且不论。此书着眼的意义应是,给对精神疾病知识贫瘠的时代一个警示,大部分的人群对精神疾病的认识保存偏见,却忽略了在此书列举的种种案例中,不乏有发病率广而普及率低的病症,比如抑郁症。也忽略了精神疾病患者不该被简单一句“疯子”而耻笑,他们所承担的痛苦并不少于生理疾病患者,痛在于“清醒时依旧无法控制自己的生活,也不知什么时候会再出现问题”,对于精神疾病的研究也远远落后,使之承担了过多的非议。
在章节里也有因为年代久远而未被更正的东西,比如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取向已被正式废除于精神疾病中,所有非正常性取向只是相比普遍性取向而相对较少的生理取向,已无需介入任何形式的药物及其他形式的治疗。
对于大多数来说,非正常的世界似乎是“潘多拉的魔盒”,我们偶然窥见一斑,但这本书的意义,就是让更多人能对精神疾病有些许正确的认识。
其他人在看
天妈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白雪公主》,内容让我很感动。
美丽的白雪公主善良可爱,可惜一出生就没了母亲,父亲给她找了个继母,邪恶的继母嫉妒白雪公主的美丽,让猎人杀掉白雪公主,幸运的白雪公主化险为夷逃过了这一劫。因祸得福遇到了七个小矮人。继母得知白雪公主还没死,便大发雷霆。研制了一把毒梳子。这下继母要亲自出马杀掉白雪公主了。
她化装成一位卖梳子的商人,正好七个小矮人不在家,她先环顾四周,没看到人才敲门“咚咚咚,咚咚咚。”白雪公主打开门,继母把有毒的梳子在白雪公主乌黑的头发上梳了几下,白雪公主立刻晕倒在地。七个小矮人回来发现晕倒在地的白雪公主,马上从白雪公主乌黑的头发把毒梳子拿掉,白雪公主才醒过来了。“什么白雪公主还没死!气死我了,看来我只好放最后一搏了。”继母又研制出一个毒苹果,只有得到王子的吻,才能醒来。她化装成一位老奶奶,骗白雪公主吃下了毒苹果,继母掉下了悬崖。矮人们回到家,伤心欲绝,就在这时王子出现了,他救了公主,从此他们过着幸福生活。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邪恶的继母得到了恶报,善良的白雪公主得到了善报。
《白雪公主》所讲述的故事是这样的:很久以前的一位王后,在美丽迷人的冬天生下一位美丽的女儿,取名“白雪公主”,白雪公主读后感作文。但不久王后便去世,国王取了一位美丽的女人,很骄傲,专会妒忌人家,她不喜欢旁人说比她漂亮的女人。她有一面魔镜,她经常问谁是全国最美的女人,镜子总是说她。
但有一天,镜子却说白雪公主比她美丽一千倍,因此,她越来越讨厌自己的女儿,就让猎人把她带到森林里杀了,还要拿肺和肝来证明,但猎人同情她,把她给放走了,拿小鹿的肺和肝却冒充,王后上当了。白雪公主在森林中认识了七个小矮人,但不久后王后知道她还活着,便想方设法地陷害她,最后王后胜利了,她很满意,读后感《白雪公主读后感作文》。 但不久之后,一位王子救活了白雪公主,并举行了婚礼,王后她死了。《白雪公主》中讲述了恶王后因妒忌白雪公主,想方设法的算计她,最终自己却得到了报应。从故事中我们可像《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
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格林童话》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家园!以看出,正是由于王后的妒忌,心狠手辣造成了她的后果,由此可看出人心的不同。
在暑假的这段时光,我看了很多很多的书,有《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吹牛打王历险记》……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格林童话》里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那里的主人公和我差不大,她生活在一个旧社会里和爸爸生活在一起。可是,爸爸每天让他出去卖火柴,卖不了就不许回家。终于,在一个大雪纷飞的除夕的`晚上,没有人买她的火柴,小女孩又冷又饿就冻死在大街上。看到了小女孩的命运,我流下了同情的泪水。临死之前,她幻想着美好的生活,对她来说这些都是得不到的。而对我来说都是随手可得,我生活在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世界里,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长大,不知道生活的辛苦。如果我也生活在那里,没有一个这样的爸爸,那我该怎么生活。我现在应该要好好学习,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
马小跳学校的首届校园戏剧节开幕啦!马小跳班上有人想演灰姑娘、有人想演卖火柴的小女孩。但是,最终还是选中了马小跳自编自导自演的童话剧《白雪公主》,还成立了一个白雪公主小剧团。
热心的马小跳当上了团长,这个团长可是不好当的,马小跳遭遇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不合适演白雪公主的路曼曼一心想演白雪公主,最合适演白雪公主的夏林果却不愿意演白雪公主,自私的丁文涛中途突然宣布辞演王子一角,唐飞要演好彪悍的猎人,必需在短时间内瘦身,说话结巴的张达却要用戏剧的语言来塑造魔镜这个睿智犀利的形象,秦老师也在关键时刻要撤换导演牛皮……身兼数职的马小跳忙的焦头烂额。
经历了这么多的风波,白雪公主还能在喜剧节上获奖吗?告诉你们吧,白雪公主小剧团不仅拿到了第一名,牛皮也拿到了最佳导演奖,路曼曼也拿到了最佳女配角奖,黄菊拿到了最佳服装道具奖,张达得到了最佳台词奖,最后,意外惊喜奖颁发给了马小跳。
这个意外惊喜奖,是三十六个小评委临时加上去的一个奖项,马小跳富有创意的表演,给了观众们太多的惊喜,他们都呼吁一定要给马小跳一个特别的奖项。夏林果虽然没有获奖,可她看到马小跳获奖后,好像比自已获了奖还高兴。因为是她的建议要让马小跳演王子的,只有她相信马小跳能演好王子。当马小跳从台上领奖下来经过她的身边,她给马小跳摆了摆胜利的剪刀手。
终于,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评委主席宣布获得最受观众喜爱的奖给《白雪公主》。众望所归,全场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
这一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习马小跳坚持、负责任的精神。
我非常喜欢看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白雪公主小剧团这本书。
我喜欢看书,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杨红樱阿姨写的书了,因为杨红樱阿姨写出了童真;写出了真实:写出了我们的乐趣;写出了许多角色的喜、怒、哀、乐、愁;写出了情绪的正当宣泄、情感真实体味……我今天写的就是杨红樱阿姨作品的其中之一——白雪公主小剧团。
故事大概是这样的:首届校园戏剧节开幕啦!马小跳班上自编自导演童话剧《白雪公主》,还成立了白雪公主小剧团。热心的马小跳当上了团长。这个团长可不是好当的,马小跳遭遇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不合适演“白雪公主”的路曼曼一心想演啊“白雪公主”;最适合演“白雪公主”的夏林果却不愿意演“白雪公主”;自私的丁文涛中途突然宣布辞演“王子”一角;唐飞要演好剽悍的“猎人”,必须在短时间内瘦身;说话结巴的张达却要用戏剧语言来塑造魔镜这个睿智犀利的形象;秦老师也在关键时刻要撤换牛皮导演……身兼数职的马小跳忙的焦头烂额。经历了这么多的风波,最终获得“最受观众喜爱奖”。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挫折都不要放弃,别人对你的不信任,就是激发你的动力、你的斗志,只有这样你才能更好、更棒
学习讲究一个“静”字,我们现在遇到困难,一定要冷静。
在《水浒传》中,有许多的英雄好汉,其中我最喜欢武松。全书一共用了十回来描绘这个好汉。要想全书才一百回,用了整整十分之一的篇幅,所以我认为作者是非常敬佩武松的。武松自从景阳冈打虎开始,怒杀潘金莲、斗杀西门庆,再到义夺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最后逼上二龙山。他有一个缺点:太鲁莽,一生杀了不少人,可以说他的人生是用别人的鲜血点染的。
武松的缺点也是水浒好汉普遍的缺点,他们一生气就杀人,十分不理智,没有想过冷静。当然,那是奸臣当道、时代所趋。可是现在不同了,时代在变化,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不可能你一生气就杀人,所以我们要学会冷静。
这个星期六,我和妈妈在一家餐厅吃饭。我们吃得好好的,不知怎么门口就有一阵嘈杂声。我探过头去仔细一看,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和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吵了起来。他们周围似乎有一阵火药味在弥漫,好像随时都会打起来的架势。从他们的对话听出,原来是他向年轻人问路,年轻人不高兴告诉,他就火了,霎时间胡言秽语不堪入耳。还好有个女的吧年轻人推走了,中年人乘势用手指着年轻人,脸上青筋暴涨,咆哮这:“年轻人跳什么跳!”妈妈低声对我说:“他们两个之中至少一个是素质低下或脾气暴躁的人。上次有个新闻就是这样,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打了起来,其中一个人死了。所以说以后不要随便和别人吵架。”我听了意识到冷静的重要性。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现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冷静。等到我们长大以后,才发现以前的困难,根本算不上什么。
《水浒传》一书记叙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抚,再到大破辽兵,最终武力消灭叛党,却遭奸人谋杀的英雄故事。读绝对书,印在我脑际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个儿的祖国,对自个儿身边的亲人,朋友竭心悉力。宋江在种种威迫利益诱惑之下,还是对自个儿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儿女在林冲被逼上梁山在这以后,对高俅之子的,宁死不屈,最后自杀寻短见,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形态中,信任众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不过,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假期里书籍成了我最好的陪伴,我不仅学到了知识,更开阔了眼界。每一本书都让我收获很多,但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水浒传》这本书。在我没读这本书之前,我认为所谓的名著都是枯燥无味的,但读完以后我的这种观点都被改变了。
整部水浒传,主要是讲了在北宋末年,高俅弄权,整个朝廷奸臣当道。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被逼无奈反上梁山。后来受朝廷招安,在出兵征讨方腊时死伤过半,最后不幸起义失败。
让我感触最深的是《水浒传》中的“义”这个字。什么是“义”?为朋友两肋插刀,为兄弟赴汤蹈火,这便是义。在《水浒传》中,一百零八汉就讲究“义”这个字。一百零八汉各为兄弟,为兄弟上刀山下火海也在所不辞。可在现实社会中,有几个人能做得到呢?在困难面前,又有几个人会舍自己利益保别人平安呢?在一些人眼中,利益是远远大于情义的,因为在他们的世界中,早已没有了义的存在。
我还清楚地记得《水浒传》英雄中有一个黑大汉,他生性鲁莽,性情暴躁,经常为小事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搞出人命案。但他却能够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令那些丧尽天良的家伙们闻风丧胆。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董存瑞舍身炸暗堡,黄继光用自己的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机枪,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
我也要用我的双手为祖国建设出一分力,带着一颗正义的心去做好事善事,即使我的力量很小,但是不论怎样我也要遵守“义”这个字!
《水浒传》这本书我想大多数人都熟悉吧!它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的塑造了一百零八个英雄好汉的形象,如宋江,林冲、李逵、武松、鲁智深……
现在就让我们来说说其中的一两件事吧。鲁智深偶尔结识了东京八十万禁军教头,两人甚为投机。当朝权臣高太尉之子高衙内,想要把林冲的娘子抢过来给自己当娘子,便设计陷害林冲,林冲不小心,进了白虎堂,将他发配沧州,并企图在途中杀掉林冲。多亏鲁智深一路暗中护送,才化险为夷。林冲发配到沧州后,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手刃仇人,上了梁山。
山附近有一个当保正的晁盖,得悉权臣蔡京女婿、大名府知府梁中书派杨志押送生辰纲上京,便由吴用设计,约集了三阮兄等共计七人,在黄泥岗劫了生辰纲,投奔梁山。杨志丢了生辰纲,不能回去交差,就与鲁智深会合,占了二龙山。最后,梁山总共拥有一百零八个头领,排定了“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的座次。
这不是一部简单的记叙人物的小说,而是一本反应中国社会现实的史书。我不想对这本书评价太多,以我浅薄知识,写出的评价也只会是肤浅无用的文字,我只是想表达我对人类文学的一种敬畏之情。在浩渺的宇宙中,文学这片记载着人类成长的沃土,值得我们驻足;名著这些苍天大树,更值得我们为之倾倒……
四大著名人人皆知,我在暑假读了《水浒传》,对它记忆颇深。
古人也赞赏:“山岭崎岖水渺茫,横空雁阵两三行。"我以前也看过,不过也是一生半熟,通常是看了这个故事一下又忘了另外一个故事。我对鲁智深这个粗中有细,侠肝义胆的角色念念不忘,他的原名叫鲁达,因打死了郑屠,担心官府揖拿,只好上五台山,剃发为僧我想他也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剃发为僧的吧。
他长着一副富贵模样:头里芝麻罗万字顶头巾;脑后两个太原府扭丝金环;上穿一领鹦歌绿丝战袍;腰上系着一条文武双股鸦青;脚上穿着一双鹰爪皮两四缝干黄靴,生得面圆耳大,鼻真口方,腮边一簇胡须。身长八尺,腰阔围。但是因为他爱喝酒的性格,打了寺中的和尚。长老就把它派到智清禅师那儿,让他看菜园。在那儿,他倒拔杨柳,结交了林冲……
书中有许多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如恭敬仁义的宋江、勇猛率性的武松。这本书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精神和正义行动。我看到最后时,宋江等人接受了朝廷的招安,但是被朝中奸臣毒害,导致宋江起义失败。
我把这本书推荐给了弟弟,希望能读到好书的人越来越多。
一个静静的夏夜,我打开灯,翻开冰心儿童文学新作奖作品集中的《紫色蝴蝶》这一篇,我仔细阅读了起来,读完后,我的心情百般沉痛,多么可爱、美丽的蝴蝶,却在一只狭小的,没有空气的.小盒子中死去了。但它好坚强,不得不让人佩服,它在生命的最危急一刻,把自己的小宝宝产下,真是了不起啊!
与此同时,我也非常憎恨那个把它放进盒子的“刽子手”,是他剥夺了它的自由。 由蝴蝶的悲剧,让我想到有好多像它那样可爱的小生灵。我相信它们会说话,会痛,会笑,会哭,会惊讶……否则你怎会想到小鸟的鸣叫像歌曲如此优美动听,体会到小猫咪在你身边转悠,亲昵地擦着你的脚背,让你知道它的存在。是的,只要你是一个生活的有心者,你会发现它们的美,当然前提是它们是自由的。 一片落叶,一只飞舞的蝴蝶,一抹淡淡的斜阳,它们的洒脱,它们的快乐,在我眼中,都是一种自由的美。在我的内心深处,永远有着对自由的无限渴望与不懈追求。一只金色的甲虫在窗玻璃上嗡嗡地呼救,有力拍打着翅膀,想要穿透玻璃飞出去,可不管它怎么努力,就是不能出去,我毫不犹豫地跑过去打开窗门,目送它冉冉飞向草丛深处。
其实,所有平凡的小生命,对世间的自由,都有一种执著的渴望和追逐。我们为了各种各样的自由,也付出了太多太多的代价。有首诗这么写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让我们都能珍惜那份自由,也愿所有对自由的向往,都有人关注。
在上一个学期里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特别是在做摘抄时,在上学期我做摘抄都是选用《巴金散文》,这里面讲了很多故事,也有作者平生经历的事,也有许多作者的感受。在巴金的散文上我学到了许多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在巴金的很多文章写到“爱国”二字,他还多鼓励那些青年多读书,在他的许多文章中都有比喻的修辞手法,他向我们揭示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他用他那生动的语言来给我们描述当时社会之黑暗,在他写到爱国诗篇时,又是那样的激情彭湃,很快就能让人听到他的心跳声,看见他的赤诚血液在流淌着,那时我们的心是相通的,我们的心紧紧的抱在了一起,我们超越了时光,仿佛我也回到了他的那个年代,在我苦闷时他的文章又激励我前进。我们甚至超过了年龄的界限,我们成了一对要好的朋友,忘年交!
我虽赶不上巴金的文笔,但我可以感受到他的精神,一种我从没见到过的精神,一种近似爱国又高于爱国的精神,这样的精神不是人人都有的,不!
应该是说这样的精神是为数不多的人才拥有!
那些没有真正的爱国情操的人是不配拥有这种精神的。作者是一个无神论者,他不信鬼神,不怕妖魔。但在他的文章里还是写到了妖魔鬼神,不过他是把他们暗喻成一个个社会的黑暗。这就是我们的巴金,一个看见什么就说什么的人,他还写过很多悼念他人文章。他写这样的文章时就不那么愤慨激昂了,而是那么的严肃。从文章的字里行间流露出一种悲痛的心情,这是显而易见的。
这就时我读过巴金文章后的感想,相信你们读过后一定也会有这些感想的!
“这水,这可祝福的水啊,它会把它从这住了十八年的家带到城市和未知的人中去……。”
读到这儿,我轻轻地合上了巴金的这本《家》,拉了拉盖在身上的被子,脑子里突然被几行字所占领:
觉慧他真的舍得离开高公馆吗?他愿意抛弃他在这儿的回忆吗?他想忘记在这里的那些他珍爱的和珍爱他的人吗?……
答案是舍得。
高公馆里使他心痛的事太多——是嫂嫂的死、梅姐的死、大哥的异变,更心酸是鸣凤的死!封建社会如同一个牢笼,他无法挣脱,他不敢触及。可给他带来力量的是琴姐的认可和二哥的支持,更是新思想、新时代的那股力量使他向往外面的世界,他憎恨这个家!他试图逃离高公馆,他最爱的人在这里死去,他却无力回天,他那颗燃烧的心带上他坐上了远去的游船。
住在高公馆的每一个人都一样。在这里度过了无数个辛苦的日日夜夜,无数个难熬的春夏秋冬,或喜、或悲、或乐、或怒。这些都是封建的高公馆为他们带来的那深深的苦痛。他们的心都凉了,现在只有那寥寥无几的兄弟姐妹还在那艰难的坚持着。
想到这儿,我倒抽了一口凉气,哀叹里想着那可幸福的水流,觉醒于这美好的东西——青春。
前方路茫茫,
何处是归宿?
巴金在一九三七年曾在他写的一篇《代序》里大胆地说道:“我要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叫出我的‘控诉’。”他做到了。在这封建大家庭分崩离析的过程中,他赤裸裸地揭露了那个时代国民的麻木愚昧和社会“吃人本性”真实的一面。
作为主人公之一的觉新,无疑是全书最“华丽”的悲剧。他是处于时代转折点的封建家庭和旧礼教的牺牲品,他是新思想和守旧势力之间抗衡的矛盾产物,他以自己无数次的无奈悔恨委屈求全演绎了自己彻头彻尾令人声泪俱下的悲剧人生,也注定成为旧时代陪葬之一。他欠梅的,欠瑞珏的,欠刚出生就永失母爱的新生儿的,该拿什么偿还?可怜的人啊。新的号角已经吹响,公明的审判即将开始,阳光刺穿阴霾,撕裂开一条口子,他分明地看见了,那些腐朽不堪处处散发糜烂气息的旧事物迅疾化成一股汹涌的激流席卷而来,他退缩了屈服了,虽然心有不甘但还是接受了。如果当初他勇敢些争取和梅的幸福或许一切都会迥乎不同。
觉新只是其中的一部分。纵览全书,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最后的不同境遇,正是由他们不同的个性决定的。
鸣凤的抽泣,梅的落泪,瑞珏的恸喊,尽湮没于千百年来的忠孝礼义。她们的眼前“是一条很长很长的路,上面躺满了年轻女子的尸体”,“这条路是几千年前就修好了的,地上浸饱了那些女子的血泪,她们被人拿镣铐锁住,赶上这条路来,让她们跪在那里,用她们的血泪灌溉土地,让野兽们撕裂、吞食她们的身体。”这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但是终于出现了一个“旧礼教的叛徒”,一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他寄托了我们的希望,带给我们一点新鲜空气,尤其是在自己房间门口义正词严义愤填膺地痛批要来他房间捉鬼闹事的陈姨太克明一群人,令人眼前一亮并为之热血沸腾。那个时代正是需要这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更何况还是一只风雨飘摇中自位难保的纸老虎。觉慧,他终于冲破了黑暗,踏上了光明,他在身先士卒地宣告“我是青年,我不是畸人,我不是愚人,我要给自己把幸福争取过来。”
如今再通过此书穿越那腥风血雨的年代,不由地为觉慧倩如存仁喝彩,他们奏响了旧制度的葬歌,奏起了那一整代进步青年所梦想着的新社会的催生曲,他们向旧礼教灭绝人性的罪恶,令人齿寒的污秽发起了强有力的控诉。“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他们是勇敢的新生代。
《家》,巴金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激流三部曲》的第一部,生动地展示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忽然封建势力的没落,是文学史上的里程碑。
觉新是这部小说里塑造得最成功的一个人物。由于他处在长房长孙的位置,因此,为维护这个四世界同堂大家庭的和睦相处,他凡事都采取不抵抗主义。他与他的梅表妹有一段美好的恋情,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庭里,婚姻大事是不由得他们作主的。他的父亲为他做了亲,他没有反抗,有的只是默默地接受父亲为他安排的一切。虽然他的内心十分痛苦,但他不敢说一个不字。而后他与妻子瑞钰成了亲。祖父死后,陈姨太以血光之灾为由,不许瑞钰在家生孩子,叫觉新送她到城外去。这事对觉新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但他还是接受了,结果封建迷信吞噬了她的生命。而在这之前,他的梅表妹也因为他,郁郁寡欢而死。然而对于这一切悲剧的发生,他无力反抗,甘愿继续痛苦地过着旧式的生活。
小说中的另一个典型角色觉慧,觉新的弟弟,却有着与他哥哥完全不同的性格。小说典型地塑造了觉慧这个大胆幼稚的叛逆者的人物形象。他积极参加了学生联合会组织的的反帝反封建活动,猛烈抨击封建家庭。在婚姻问题上,他敢于冲破封建等级观念,毅然和丫头鸣凤相爱。对于长辈们装神弄鬼等迷信行为,他也敢于大胆反抗。最后,他义无返顾地走出了家庭。
《家》是一部充分体现了巴金创作成就和风格的优秀作品,它充分显示出了巴金在现代文学小说创作领域中所取得的卓越成就。
一类是封建大家庭中的败家子,如叔叔辈的克安、克定。他们吃喝嫖赌,既荒淫无耻,又极端的不孝。
一类是封建大家庭的反抗者,如觉慧、觉民。其中最主要是觉慧。他是高公馆大胆而幼稚的叛徒。他对封建制度,封建礼教,封建迷信嫉恶如仇。大胆叛逆,追求光明。关心社会进步,国家的前途。积极投身于社会活动。但他又有“幼稚”的一面,发现在对所对抗的敌人的腐朽性和吃人本质缺乏足够的认识,过高地估计了个人反抗的作用。但正是他的幼稚,才显示他的人情味。作者通过这样的形象告诉读者“应该走”这样的路。这一形象与觉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再一类是那些封建大家庭的受害者,如梅、瑞珏和鸣凤等女性。这些女性美丽,但却遭遇了不幸。正是通过美的毁灭,作品很好地控诉了封建家族的罪恶。而在这些上述的这些形象中,最为鲜明的是高觉慧和高觉新。
巴金在谈到《家》的创作时曾经说过,他写作这部长篇小说的目的是“我控诉”。作品通过一系列美好生命的毁灭,控诉了封建家庭的黑暗和腐朽,控诉了封建家庭的罪恶。描写了青年一代的觉醒和反抗
一本薄薄的册子,既没有华丽的包装,也没有引人注目宣传语,安静的躺在书架的角落。刚开始看,我还以为这只是一本普通的小说,细细品味后,我才深感到这是一个充满灵性、接近自然本质的励志故事。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讲述了一位西班牙男孩圣地亚哥循着梦的暗示,一路探索财宝,追求梦想的奇幻故事。在追求梦想的旅途中,他放弃了羊群,放弃了心爱的法蒂玛,放弃了权利和财富,可他却不后悔,因为他始终有一个信念在支撑着他:追求梦想的路上一定会有某种力量能帮助他,鼓励他。最终他惊奇地发现,终点竟然就在自己出发的地方。当他发现财宝的那一刻,也是他实现梦想的时候,那时的喜悦与激动我想无法用言语表达的。
其实,我们大部分人的人生就像牧羊少年一样,怀揣着梦想,然后上路。但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总会遇到困难,挫折和诱惑。渐渐地,很多人的梦想发生了改变。等到人生快结束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走的路与梦相差甚远,就像山顶上那个水晶店老板一样,默默地守着自己的一份小天地,在平凡,平淡,平庸的生活中度过一生。
不要以为梦想太遥远所以实现不了,只是太多人忽略了它。就像金字塔下的强盗,他也在梦中得到财宝的信息,可他却没有去发现,而与财宝失之交臂。
有梦想还要去实现,否则再伟大的梦想,再坚定的信念都是浮云。书中那个崇尚炼金术的英国人,他花了十多年的时去研究炼金术,可到头来还是一无所获,因为他从一直专注于口头上,从未实践过。只有踏上寻梦的旅途并走下去,梦想才会真正的实现。
想想自己,要从四级一跃到十级,一下子翻越5、6、7、8、9级,对那时的我来说见识是遥不可及。但是,为了完成自己的制定目标,只能咬紧牙关刻苦训练。一星期一节的声乐课变成了一星期两节;每天听唱演唱曲目十遍。在高强度的训练中,我对自己越来越有信心,终于在等级考试中以优秀的成绩拿到了十级考级证书。
我特别欣赏书中这样一句话,“夜色之浓,莫过于黎明前的黑暗。”在追求梦想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挫折与困难,当你陷入困境时,不要害怕。也许这就是离成功最近的时候了,再努力一步吧,成功就在彼岸向你招手。
《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讲述的是牧羊人两次梦见在埃及金字塔旁边找到财宝后才开启的追梦之旅,他卖掉了和他朝夕相处的羊群,跨过大海,穿过撒哈拉沙漠,经历着各种各样的磨难和考验。这告诉我们在实现梦想的过程中要有勇气、智慧和执着的信念,还要学会用爱和考验我们的事物沟通、相处。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叫圣地亚哥的男孩,他的职业是一位牧羊人,在追寻梦想的道路上遭受过痛苦,但是害怕遭受痛苦比遭受痛苦本身还要痛苦。从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了:追寻梦想的每一刻,都与上帝和永恒同在。
上帝看人不像人看人,人看人是看外貌,上帝看人是看内心。
追寻梦想的道路上只要用心,用爱,上帝便会与我同在,而且会帮助我实现梦想。
书以牧羊人在教堂睡醒后到镇上剪羊毛时,遇上了一位黑发女孩开始,就是这个女孩和小镇成了他魂牵梦萦的地方。说的没错,不管是牧羊人还是海员,还是推销员,总会有一个地方让他神驰神往。看到这我也想起了我的学生时代,当走出学校大门的那一刻,我曾想着执一人之手,走便天涯海角,于是我努力着、骄傲着企踵可待,可是现实却给了我一个巴掌,让我不得不放弃云游四海的梦,我选择了平淡的教育生活,就像撒冷王说的:你已经能够完成你的天命了。男孩不知道什么是天命,我也不知道,天命就是你一直期望去做的事情,人一旦到了青年时期就知道什么是天命,在人生的这个阶段,一切都变得明朗起来,没有做不到的事情。也许这正是天命在领导着我不畏惧坚难,不畏惧困惑,勇敢的前行。七年前的一次任务中,我与我的领导起了冲突,原因是工作中出现了不公平的事情,于是我找上级理论,结果我们俩争的面红耳赤,口干舌燥,真想喝杯水润润嗓子继续理论,但这位领导在转身离开前,跟我说了这样一句话:你记住,这世上没有公平的人和事。说完转身离开,而这句话在我的耳畔回响了七年,虽然这句话听起来没有一点力量,但它却教会了我如何完成我的天命,教会了我如何培养我的精神与毅力,不论你是谁,不论你做什么当你渴望得到某种东西的时候,最终一定能够得到,因为这种愿望来自宇宙的灵魂,当你想完成它时,整个宇宙都会帮助你实现它。七年前的不愉快没有让我放弃我的梦想,直至今天我仍然义无反顾的坚守在岗位上,不为别的,就为孩子们说的那句:“老师,我最喜欢的人就是你”,因为有了他们,我满心欢喜,生活变得不一样了,在生活中,我努力做一个好妈妈,在工作中我努力做一个好老师,因为我觉得我对他们来说是个有用的人。说到有用的人,我想起曾经看过的一篇文章,是一位五年级学生的作文,他说:小青的妈妈会开车,我的妈妈不会;小林的妈妈会陪她打乒乓球,我的妈妈不会;小宇的妈妈会画画,遥遥的妈妈会做衣服,而我的妈妈什么也不会。看完之后,我就想我在孩子们的心里是不是有用的人呢?我会做什么?我会弹琴、会画画、会跳舞、会教孩子学会表达、会教孩子帮助困难的人、会教孩子在欢快的旋律中跳舞。既然我会这么多,对于孩子们来说我肯定是个有用的人,我不想做一个碌碌无为、一无是处的人,我要向牧羊人一样追寻自己的梦想,倾听自己的心声,不仅要做一个好人,更要做一个优秀的人。
心在哪里梦想就在哪里,今天我的这里,心就在这里,我的梦想亦在这里。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牧羊少年奇幻之旅》。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圣地亚哥男孩,连续两次做了同样的梦,遇到了耶路撒冷之王——麦基洗德,从而让他为了天命而穿过沙漠,历经千难万险后最终找到了宝藏的故事。
这个故事很让我受启发。男孩那坚定的信念帮他度过了一个又一个难关,即使被骗的身无分文也也不沮丧放弃。他努力帮水晶店的老板干活,攒足了钱后他没有像常人一样去干别的而放弃找寻宝藏,这种精神很让我感动。这需要多么强大的信念支撑啊!
这本书教我学会了一个道理:凡是只要努力坚持,就一定能成功。
世上的书籍千千万万,而且,层出不穷,读也读不过来,所以,我能读到的、并能触发了我心灵的书籍,一定和我有着某种联系、某种缘分,在我人生的际遇中,给我以启迪、昭示、预感……《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正是这样一种书籍,它以拉美作家特有的梦幻笔触,讲述了一个牧羊少年的探险寻宝之旅——
1、男孩圣地亚哥神学院毕业,通晓拉丁文、西班牙文和神学,但他不想成为神甫,要云游四方,于是,选择去牧羊,过着居无定所、风餐露宿的生活。
2、男孩喜欢看书,在连续几天的夜里做着同一样的梦,梦到一个小孩带着他去了埃及金字塔,说:“假如你来到这里,将会找到一处隐秘的宝藏”。
3、男孩找到了吉卜赛老妇人,遇见了撒冷王,开始了奇幻的寻宝之旅。
4、被骗身无分文时到水晶商贩处打工,然后在沙漠里遇见英国人和炼金术士,然后到了金字塔,最后,又回到了出发的地方、做梦的地方,发现了宝藏。故事很简单,但,它试图诠释着世界、万物、人生,以及人生来就有的天命!
这是小说吗?哲学吗?人生教科书吗?难怪克林顿、普京、希拉克三位总统力荐,风靡全球21年畅销3500万册!保罗·柯艾略,巴西作家,给人类又一饕餮大餐!就让我慢慢咀嚼品味之……
这本书真的值得一看。书如其名——奇幻。如果有一天你同时梦到遥远的地方有一笔宝藏,你会应召天命去寻找吗?圣地亚哥会,而且引发了一系列的事,我想说的不是结果,而是他前往金字塔的过程中的收获。一路思考一路成长的人注定得到帮助。可是,最后却发现宝藏就在自己所在的地方并不在遥远的埃及金字塔时,你又会如何想呢?人们总是因为担心失败而不去实现梦想,或者像那个买水晶的老板,担心梦想实现了没有动力干脆留着它做美好的念想,事实真的如此吗?不,不去实现,你永远不知道它有多美妙。
看过的书这么多,觉得这本书的哲思成分最多,探讨很多问题,比如生与死的问题,那些担心死的人看了是不是应该不那么担心呢?不要恐惧未知的死亡,人活在这一刻,如果死了也是死在那一刻。前一刻我们还活着不是吗?活着就是该干嘛干嘛,你再担心下去连这一刻也失去。还有天命,人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那句反复提到的话“当你要实现梦想时,全世界都会合力助你实现”,圣地亚哥不就是吗?信念意志也很重要。还有还有,当你心中有爱的时候,就会想变得更好……
最后,我想说的是男孩在奇幻之旅的过程中一直拿着书充电值得学习,行万里路读万卷书。
今日,读了了一本全名是《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小故事的剧情大约是那样的:
牧羊少年圣迭戈连续2次干了同一个梦,梦到古埃及金字塔周边存有一批藏宝。在撒冷之首的正确引导下,青少年卖出一片羊群,历经历尽艰辛一路向南,跨海赶到非州,穿越重生“死亡之海”刚果盆地大沙漠…期内历险持续,在一位炼金术士的引导下,他摆脱信念、内心上的诸多艰难,总算抵达金字塔式前,领悟到了藏宝的真实所属…
我在初中来到过多的生活哲理,在其中,我明白了自身原先也有天神啊!天神便是你一直盼望去做的事儿,人一旦踏入青年人,就了解什么叫自身的天神了。在人生道路的这一环节,一切都那麼明亮,沒有没法做到的事儿。大家勇于理想,希望进行她们一生中喜爱做的一切事儿。可是,伴随着岁月的消逝,一股神密的能量刚开始妄图证实,压根不太可能完成天神。神密的能量便是表层上看上去有利有弊的能量,但事实上它却在教你怎样进行自身的天神,塑造你的精神实质和恒心。
我都懂了不管你是谁呀,不管你干什么,如果你期盼获得某类物品时,最后一定能获得,由于这心愿来源于宇宙空间的生命,那便是你当今世界的重任。
万物皆为一物,如果你要想某类物品时,全部宇宙空间会协力助你实现愿望。
最终我要说:每日一成不变,是由于大家早已失去对美好的事物的机敏觉得。殊不知,要是有清晨的阳光,大家的日常生活便会出現美好事物。
伴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可能会需要一些学习资料等范文,范文对我们的生活有着重要的意义,范文可以为我们提供各种参考,为满足您的需求,小编特地编辑了“热!《乡土中国》读后感读后感范文优选390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经典句子 2024-11-16
全部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