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妈妈不是我的佣人》读后感
在老师推荐的众多书中,妈妈第一眼就看中了这本书《妈妈不是我的佣人》。看着书名,我心里就憋屈:“这不就是说我把妈妈当做佣人吗?”我才没有呢!带着闷气,我翻开了这本书。
因为爸爸被派遣去杜拜施工,一年最多顺道回家一两次,妈妈肚子里又怀了小宝宝,而且有早产的危险,目前住在医院休养。阿章只能从首尔转学到了乡下。虽然每天可以自由地在田野里玩乐,但这一个星期他却状况百出。不是把作业忘在家里,就是把学习用具掉在家里。而在首尔,他几乎不怎么整理房间,但房间却能保持干净,而且学习用品一次也没落下过。因为在这都是妈妈在帮他做呀!现在在乡下,可没人帮他做了;表妹晓金还向阿章大声抗议:请不要再把妈妈当做佣人!!!阿章这才发现自己从来没有注意过妈妈的辛劳……从中他学会了自立。读到这我也深有体会,起初我参加书法社团时,是一名很不起眼的同学,可是我不灰心,一直努力学习,渐渐的我终于在社团里小有名气,从中我学会了自立。
看到表妹用零花钱买了一头小牛,阿章也心动了。他决定先养鸡,用养鸡的钱买一头猪,再用卖猪肉的钱买一头牛,最后用牛肉、牛奶买一辆车给妈妈,但他未能如愿,因为两只母鸡都相继死去了……从中,他学会了节俭。每次过年妈妈给我的压岁钱我总是很快花完,我也要像阿章一样节俭。
这本书真好!它教了我们那么多好习惯:自立、节俭。我妈妈真没选错书。我也从中学到不少!我也会向这本书上所说的去做的!
一本好书就像一杯热腾腾的奶茶,滋润着我们的心灵;一本好书就像一把开启智慧之门的钥匙,把无知的我们解脱出来打开记忆的大门,书籍就像满天的繁星,那颗最亮的星星,就是我要向大家推荐的一本好书《妈妈不是我的佣人》。
这本书通过一个个意味深长的小故事,讲述啦主人公阿章良好习惯的养成。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第一个小故事《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在都市长大的男孩阿章,短暂转学到乡下外婆家,每天生活都变得乱糟糟的。自然科学课上作业忘啦带被罚站;美术课上忘啦带水彩颜料被罚打扫厕所:房间不会整理脏得像垃圾场又被表妹说教而在以前他可是全校第一的优等生啊!一次表妹和他再次发生啦争执,表妹大喊着:请不要再把妈妈当做佣人!阿章这才恍然大悟。以前自己的作业和上课用品都是妈妈帮忙检查和整理;学习成绩优秀也是妈妈经常帮助复习;房间保持干净更是妈妈趁他上学的时间打扫干净的。妈妈在背后的默默付出,而他一直认为是理所当然的现在,离开啦妈妈,他生活一团糟,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他发愤一定要改变自己,他从小事做起,一点一点开始。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养成啦良好的习惯:自立、赞美、读书、节俭、守信、诚实、关心他人。
看着看着,我不由得想到啦我自己。在家里自己就像一个小公主一样,妈妈天天伺候着我。妈妈!我的语文书呢?妈妈,来杯水!妈妈,帮我收拾一下房间!妈妈像佣人一样围着我团团转,忙里忙外。吃饭啦,把饭碗放在我面前;当自己睡觉啦,妈妈在帮我整理书房;开学前天晚上,妈妈帮我收拾整理好第二天要带的所有物品;做作业一直陪着我等等。妈妈这样做,细想起来反而在害自己,让自己没有独立照顾自己的能力。现在和我一样的人越来越多,每天过着饭来张口,衣来张手的幸福日子,妈妈不可能跟我们一辈子。我要向大家推荐这本书,是想让大家改掉这个坏习惯,同时学会更多的好习惯。
好习惯就像小鸟的翅膀,让我们拥有飞得更高更远的力量。《妈妈不是我的佣人》,让我们明白啦品学兼优的模范生,并不都是靠妈妈出手帮忙;同时让我们体会到作父母的辛劳,我们要学会感恩;更让我们懂得啦好习惯的重要细节决定成就。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妈妈不是我的佣人》。当时,我很好奇。妈妈=佣人?怎么可能嘛!可当我真正去翻看着本书,去阅读它时,便震惊了!
这本书是由一个个精彩的小故事组成的。它讲的是一个小男孩名叫阿章,由于短暂转学而和他的乡下表妹王晓金在一起。由于阿章是一个标准的都市小孩,所以和他的表妹经常吵架。终于有一天,他的表妹王晓金对他声抗议,:“请不要再把妈妈当做佣人!” 说完,晓金离开了房间。阿章的自尊心同是也受到了打击,阿章这才恍然大悟,自己从来不曾注意妈妈的辛劳,自己也没有做好自己该做好的一切。
看完这本书后,我也恍然大悟,原来平时我也把这些给忽略了。我的妈妈难道也是我的佣人吗?为什么每次我把家里弄的乱七八糟,都是我的妈妈默默地在打扫收拾房间。为什么每次我做完作业,写字桌上纸,笔堆积如山,第二天醒来写字桌收拾的干干净净?晓金的一句话,也让我想起了好多,我的妈妈每天既要上班,还要照顾我的衣食住行,她很忙很忙,也很累很累,为什么我要把妈妈当佣人呢?我居然还没想过要倒一杯水给她喝,也没有安慰她一句话。想着想着,眼泪流了出来。
这里,我要发自内心的对妈妈说,妈妈,对不起,是我太无理了,是我太自私了,太不懂的爱自己的妈妈了。
妈妈,我要高声地对你说,你是我的好妈妈,是我最亲最爱的好妈妈,您不再是我的佣人!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妈妈不是我的佣人》的书,它让我感触颇深。这本书主要讲了来到乡下上学的阿章没有了妈妈的关怀与照顾,成长为独立、勇敢、关心他人的男子汉。
读完这本书,我便开始不断反省。我想起了上学期的某一个早晨,自己在教室里翻书包的事。当我发现该交的作业本没带,连忙跑到传达室打电话给妈妈,妈妈无奈,只好先放下手头的工作,打车帮我把作业本送过来。结果,由于我的马虎,害妈妈被老板批评。
读着阿章的故事,想着自己曾经做过那么多“马大哈”的事情,一时间,我真的惭愧不已。我跟自己说,要改变自己,让妈妈少为我操心。于是,我开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洗碗、扫地、拖地、整理自己房间等等。学习上,我同样也在努力。暑假里,我每天都会做一些阅读题,提高自己的理解和阅读能力,没有妈妈在一旁叮嘱,我的学习生活也有条不紊的。
请你记住,妈妈不是你的佣人,也请你相信,不用妈妈帮助,靠自己的力量,也能做得很好,也能成为自己生活的小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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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先生把这本小册子称为“不成熟的果实”,但这本小册子却是展现中国乡村图景、研究中国传统社会不可或缺的一份参照。费先生用自我的亲身经历与感悟,将自我在乡村实践中的所见所感融合在了社会学这一偌大的智慧体系中,将中国乡村社会中的一幕幕具体情境抽象成一些符号和概念,或许正如他自我所说,“那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勾勒成像的色彩线条背后更为凝练点睛的笔道与风骨,是乡村社会生活习俗背后的文化沉淀与精神承载。
乡土中国以《乡土本色》开篇。的确,用“土”字来形容乡下人是最恰当可是的,土地不仅仅养育着一方人的成长,还寄托着他们的终老;不仅仅寄栖着他们的一生,还替他们养育繁衍着世世代代。生活在乡村的人以土地为生活的根基,丝丝缕缕都牵扯着泥土,怎样能不沾染点土气,又怎样不是乡土本色呢。中国人历来安土重迁,这也是因为以农业为生的农民是附着在土地上的,土地是根本,是搬不动也离不开的,仅有当一个地方繁衍至人口到了极限,才会有一部分人去开拓新的地方。正是这种与土地相依相息的生活方式,成就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特有文化。乡土就是本色,即便随着现代化的推动乡土早已成为粗俗、野莽的象征,在国际化中的经济较量中农村总是作为城市化进程的阻碍被挤压、贬低,谁也改变不了,多少年前的我们祖上先辈都是依存着土地代代相传的事实,谁也否定不了,当今社会再先进发达也离不开靠着一身乡土气耕种收获的衣食父母。
说起乡村社会的不变求稳,从小在农村长大的我是深有体会。这种不变的心理不仅仅在个人中、一个家庭中,而是在整个农村的普遍观念中、在代际相传中,根深蒂固。以前我将这理解为传统、保守,因为农村社会圈子封闭,对外来事物和变动的理解本事差,只是想着在自我的一亩三分地上过着知足的生活,大概实在是没什么可失去了,所以即使日复一日地碌碌无为,他们也乐得求个平平淡淡。于是乎,乡村中的许多生活习惯于模式都由这个不变而衍生出了来。
因为不变,空间的固定和时间的简单复制,文字在乡土社会成了剩余的东西。当今社会,人们把不识字、不会写字的人叫做文盲,现代教育的发展目标之一就是全面扫除文盲,可是在乡土社会,文字这个东西却是可有可无、不见得受待见。很多农村人文化水平低,被城里人嘲笑愚蠢,费孝通先生却认为乡下人不是因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决定其不需要文字,在《文字下乡》和《再论文字下乡》中他分别从空间和时间两个角度论证了这一点。首先从智力上说,乡下人和城里人是没有高下之分的,这一点有过亲身经历的费老在文中就以自我孩子的例子做比。所不一样的是,城里的孩子受教育的机会、和文字打交道的机会更多,见的世面更广,所以在学习上容易显得更胜一筹;乡下的孩子没有有文化的父母,没有接触更好教育的机会,但同时他们也没有养尊处优的条件,而是从小见惯十分接地气地生活技巧,学做各种农活,积累了不少生活经验,所以从解决问题的实践本事上看,乡下孩子不必须比城里孩子低。在这个基础上再看文字在乡村的应用也就不用扯到智力问题了。农村其实是一个个小圈子社会,是一种熟人社会,圈子里的人都是世代生于斯、长于斯的,是天天都能见面的,是互相了解得不能再了解了,在这种应对面的直接接触中
,语言就已经足够满足交往的需要,作为间接工具容易产生歧义又多有不便的文字就显得没那么必要了。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40年代创作的一本介绍中国基层——农村的一本书。距离现在已近80年,我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有些问题已经不复存在。但以先生独到的见解去看当时的农村,还是颇具新鲜感的。
开篇先生首先为大多数人认为农村人存在的“土”和“愚”进行了反驳。“土”不应该是贬义词,中国的基层是乡土性的,是由于中国几千年来都是农业大国,乡下人离不开泥土,土地孕育了世世代代的人,是乡下人的命根,所以沾染土气是难免的。“愚”也是由于所处环境的不同导致。乡下人见车慌了手脚,不知所措,成里人认为他“愚”,城里人对于农耕知识不懂装懂,乡下人也可以认为他“愚”,文字难以传入乡下是环境所致,农村圈子小,是熟悉的人之间的交流。一个动作,一个神情,一句话就可以将想表达的表达的清清楚楚,文字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但是城市是陌生人与陌生人组成的圈,不能用乡土社会的习俗应付。于是,“土”成了骂人的词汇,“乡”也不再是衣锦荣归的去处。
先生还解释中国社会结构是差序结构,就如一个石头丢入水中,掀起一层层涟漪,以己为中心,人脉由权利和财富的大小一圈圈排列出去,远处的波纹浅,关系也薄。但涟漪的范围大,到哪都想找点关系。所以说中国人是“私”的,缺少西方人的团结意识。先生见解独到,比喻生动,一针见血的指出了我国社会存在了多年的问题。
书中还提到了很多当时中国乡村存在的问题,如男女有别,长老秩序,礼治秩序等,我就不一一赘述了,大家有兴趣可以自己去了解,一千个人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其实书中的大多数提出的问题如今都不复存在,但书中许多描述如今又可以引出不同的感受。先生在书中提到自己出国留学时奶妈给他包了一包乡土,水土不服时可以给饭菜里放些。让我想到表妹出国时带了一盆花,我嫌麻烦,花在哪都可以买。她告诉我“重要的不是花,是这盆土,走到哪看到这一盆土,都会觉得心安。”这大概就是如今乡土的魅力吧,乡土还是那孕育生命的乡土,中国不再是那个风雨飘摇的中国!
首次出版于1947年《乡土中国》,是根据费孝通先生当年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讲授“乡土社会学”的内容辑录而成,一共有14篇文章,是一部著述研究当时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的作品。
该书作为我们离退处“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的当月推荐读物,我虽通读了两遍,但按照读书活动“学思践悟”的要求,有些找不到“北”的感觉,总感到费老这个泰斗级社会学家所讲的东西不是我们所能完全理解的,后来又在网上看了几篇别人的读后感,还是不能适从。下面,谨从我阅读本书后所回忆起我童年在乡下生活的点滴乡土记忆,来与大家一起分享。
费老书中“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中国乡土社区的单位是村落,从三家村起可以到几千户的大村”的描述,虽说的是40年代中国农村,但我以为,上世纪60年代的农村恐怕和40年代应该变化不是太大。我儿时因为父亲受了迫害,随父亲在周至老家农村生活了五年多,直到上小学二年级时才转学到西安,我对这五年多的农村生活记忆尤为深刻。每到夏天,在大片的芦苇丛中,传出布谷鸟的叫声,总想摸到鸟蛋或小鸟,钻到里面却怎么也找不着。清澈的河水中游荡着五彩斑斓的小鱼,用篮子稍一划拉就有几尾在蓝中蹿蹦。芦苇根儿下,时不时就能摘到菱角。河中稍大点儿的石头下,也能抓住几只螃蟹。娃娃伙儿们光着屁股在河里戏水,都忘记了时间,直到听见远远的村里大人们隐隐地呼叫声,才提了鞋,抱起衣服,一哄子各回各家。秋天,背着小背篓打柴,折下一根长长的竹扫帚棍儿,在尾端绑定一根长长的细绳,作为工具,扦拾白杨树落下的叶,我们叫扦嘎嘎叶,装满了背篓,背不动了还要大点儿的孩子帮忙。房檐底下挂着一串串金黄的包谷,晚上有野鸽子把包谷之间的缝隙当窝,打着手电筒一照,好像不会飞似得,当你搭着梯子快要够着它时,却扑棱棱的飞了。冬天里,在热炕上赖着不想起床,烎炕的麦糠有着淡淡的呛味儿,锅头炭灰里埋着烤出来的红苕干面香甜。提着蛋笼走进青油油的麦地,挖燕麦、捡拾大雁的粪用来喂猪,冻得手背通红,肿的像个面包。那时天上总有一行行大雁排着人字形或是一字形向南飞,麦田里也是一群群的吃着麦苗,粪便都能捡上一笼底儿。冬天最深的记忆莫过于过年了。过年,能吃上水果糖、柿饼、瓜子儿、花生、核桃,还有麻花、麻叶儿等。在大年三十的晚上,一群孩子聚起来一起挨门挨户给各家各户“拜先人”,拜完等着人家大人给每人捏一颗糖或是一把花生瓜子儿,有的人家也会给一分钱。在我们这么个大村子,走完两三个街道,就已经很晚了,回到家,衣服的几个小口袋就已经鼓鼓囊囊再也装不下了。春天总是个比较难过的时节,天气乍暖还寒,进入二三月也就到了青黄不接的时候了。记忆中几乎每天都吃浆水搅团,浆水菜是用各种野菜腌制的,有时还有马刺筋(大刺儿菜),吃起来有些扎嘴,那时把搅团吃的很厌烦,直到现在还是。
现在,村边儿的小河早已经干涸了,河岸上已经没有了灌木野草,河岸边、芦苇丛也都变成了庄稼地。平时回去是见不到那么多人的,只有过年还有些人气。农村里的年轻人都到城里去打工,只留下些老人在乡下看着门户。过去低矮的瓦房已经很少见了,家家户户都盖了二层小楼,空荡荡的。
记忆中的老家乡村,捡拾起我们一代人的集体记忆。提起亲切,放下动容,繁华落寞,与有荣焉。费老的“我想我们很可以说,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的描述,在现在的中国已经比较少见了。我老家村子里如今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甚至到新加坡抑或是非洲打工的都有。村里人活动范围已经没有了限制,他们的社会圈子也就不再孤立了。况且,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老家的村子也同其他乡村一样,除了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也在鼓励发展特色经济,重视公共服务,重视环境质量等方面有了长足的进步。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先生在1985年该书再版时的那段话:“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描述,而是包括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搞清楚我所谓乡土社会这个概念,就可以帮助我们去理解具体的中国社会”。通览全书,可以感受的一股浓浓的乡土气息。沿着作者的思路,可以一窥中国的基层社会。虽然时过境迁,但作者透视社会的眼光,观察社会的方法,仍然充满活力,值得借鉴。
由于我学疏才浅,但愿不会对费老的著述有断章取义和不敬。
这是一本研究中国农村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的社会结构、道德体系、礼法、乡村权力的分配、血缘地缘等各方面,各篇之间相互联系递进,费孝通先生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于当时中国基层社会进行了分析与概述,并由此提出了一些具有创造性的想法与观点。
读完这本书,我认为作者的核心观点是表达了中国的乡土社会受传统儒家观念的影响,是一个追求稳定的、变化漫长的熟人社会。但在这种社会中也在不断孕育出新的概念,权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发展产生的变化,对于乡土社会的冲击等等,但我们并不能否认,作为中国社会基层的乡土社会仍然是当今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部分。无论我们的社会如何发展,都离不开对这个最基本的问题的研究与探索。
该书主要描绘的是四十年代后期中国基层社会的现状,以及费孝通先生对于乡土社会的一种展望。随着时代的变迁与社会的进步,中国的基层社会已经有了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这本书的学习,不仅仅是透过费孝通先通俗易懂的语言来了解社会学的知识,更加是通过这些文章的阅读,结合现在发展的现状,感悟出新的观点和主张,同时要做到温故而知新。
受到地理环境、文化作用的影响,乡土文化是一种我国独特的文化状态,几千年来文化形态的培养造就了我们独特的国民性和文化性格。至今,我们还是一个熟人社会,人情社会,我们并不能否认儒家思想的价值体系至今还在直接影响着我们。
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我们的“乡土社会”也在不断地“打怪升级”,赋予了它一些新的内涵,乡土社会也意识到了思想解放与学习的必要性。经济的发展也不仅仅单纯的依靠土地,现代工业的下乡提升了农民的效率,农产品深加工提升效益,新经济形式的出现和快递产业的发展,拓宽了交易的范围等等,乡土社会保留下来的精华我们仍在继承,同时乡土社会为适应现代新社会的发展也在不断的努力。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阅读《乡土中国》这本书,不仅仅是为了了解当时的基层社会的状况,更加是发觉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探寻现代社会发展的规律。
一千个读者意味着一千个哈姆雷特。此篇言论所及,不过也是那些将我敏感触发的事物。或喜或忿,惟愿你一笑揭过。
很久以前,一行身披毛发的人脊部微弯着在丛林中寻找食物,苍莽不见天日。途遇几只猴子,它们荡着长臂在盘根错节的大树之间跳跃。猴子们的眼中满是奇异的色彩,也许是在疑惑眼前与自己形貌相似的生物为何在地面直立行走。而地面上的这行人在搜集野果的罅隙里,偶尔目光掠过藤蔓上挂着的猴子,也是充满了不屑与轻视。
狂风骤雨说来就来,当骇人的雷电在空中奏鸣作画时,山洞里的一群人瑟瑟发抖得聚集在一起,惶恐地望着天空。燃烧着的火堆驱散了一些大雨带来的寒意,火堆里的几块野兽骨头早已炙烤得发黑。
丛林里此时可不平静,方才悠哉享受时光的猴子们突然慌了手脚。雨水猛地砸落下来,劈头盖脸地给了猴子们不大不小的教训,老猴子引导着小猴子在藤蔓间翻转腾挪。无论是选择了直立行走的人还是栖息在树上的猴子,在大自然的暴力面前都露出了生灵所共有的畏惧。
暴雨过后,人们一如既往的轻蔑,猴子一如既往的疑惑。
许多年了,那些猴子和那些人都似乎消失,似乎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聚集效应是不可避免的,因而会产生复杂的社会关系。城里人笑话乡下人落后老土,乡下人却也在腹诽城里人不辨菽麦。围城里的世界日新月异,人们的生活朝着他们所期望的方向飞速改变。围墙之外的乡下呢,这里的人们保有着“生于斯,长于斯,死于斯”的传统观点。即使由于人口压力大,流失离开的青壮年也多是思想跟随潮流向往城市生活者居多。就这样,城市者愈加城市,乡村者愈加乡村。
达尔文的进化论告诉我们,同一种生物由于地理隔离会渐渐得产生生殖隔离。一堵围墙把本是同根生,本都归属于大河流域的人们隔得老远,不是距离,而是思想。那么,城里人与乡下人观念的渐行渐远就变得无可厚非。
乡土是一个最基本的起点。中国自古是一个粮食大国,世世代代总有一些人耕种在土地上。而这些人中,也总有一些世世代代作息在这片传自祖辈的土地上。时代如何发展,这一方乡土却是不会湮没。城里人是乡下人开枝散叶的果,这句话也许讲的不好,但却是切中肯綮。
有人讲,曾看到中国人在适宜放牧的大草原上垦地耕种。我想那个中国人应当不是城里人。这样判断并非有什么鄙薄之见,而是在于反映观念决定人的行为模式。乡下人守着乡土生存,生活长久地保有着一种安稳性。最贴近大自然的生活,让他们有了最节约生命的生活方式。智慧的东西往往发挥作用长久而缓慢。这是带着思维框架的城里人所无法理解的,故而称之为“土”。“土”是那些真正的乡下人最宝贵的品性,就像城里人所谓的“尊严”。
在乡村社会,最少有用处的就是文字。祖祖辈辈面临的问题几乎不会发生变化,几本厚厚的手札是决计比不上言传身教。乡下的房屋都是平铺开来,很少有矗立的层式结构。屋前屋后一嗓子就可以相互联络,这不是围城里空间封闭的巢穴式住宅,声波不会四处碰撞反射不必担心引起共振坍塌。
也曾看到过乡村不需要创新的说法。我对此不执一言。传统的婚丧嫁娶与西
洋的婚纱教堂孰优孰劣?是坐在咖啡馆里啜饮一杯咖啡还是在夕阳下躺在老藤椅上品一壶老茶?存在即合理。创新意味着斥陈。当机械化操作遍布农田的时候,那份穿越了数千年的悠远风情是不是也在无奈叹息。乡村是固执的,乡村不接受创新。
城里的人如今最缺乏的是归宿感。这样讲也许是有点儿唯心主义。其实一个人在哪里生活过的时间久了,自然就会产生依恋与赞颂。条条框框极具几何特色的城市建筑群,也许那些棱角在城市人的眼里能够泛出温润的光。可有时依旧敌不过乡下干瘦的枯枝。
说白了,城里人不懂得乡下人的土,乡下人不明白城里人的醉。
中国是从乡土中诞生的,那么不管如何进化如何发展都总会带着一些乡土色彩。这是褒扬。一个没有历史没有过去的产物是何其可怕。乡土中国特色的还是它的差序格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完全是不断变化的,像一颗石子丢进水激起了层层水波。石子是你,水波是你的人际关系。这种东西在中国生活得久了就会自然明白,不可言传也不得言传。
城市最终要回归乡村。只是现阶段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模式偏差很大,城市愈加陌生,乡村也变得不完全纯净。不管是身为城市人,还是乡村人,都应当正视自己的身份。所不了解的,永远不要去轻易诉说。就像不确定性原理,世界上从来没有人能看清楚真相。
行文到了结尾,你也许会说这不是一篇规范的读书笔记。但我觉得,我所言的正是我阅读《乡土中国》的切实感悟。世上本没有标准,怯于探索与墨守成规诞下了一套逻辑化产物。
开卷有益。只要阅读,必有所获。
前不久,我看了《神奇校车之拜访企鹅》,这本书真是好看极了!
书里讲了一个班的学生去了南极,然后变成了企鹅,以及被指派任务。同学们坐上校车,飞去了南极,结果被药水变成了可爱的企鹅,体验了一回当企鹅的感觉,在冰上滑滑梯,跳进海里游泳,吃海鲜等等。阿诺还被一只企鹅妈妈指派了特别任务---孵蛋!不过阿诺完成了这个任务。
通过这本书,我明白了小企鹅会怕冷,并不是所有企鹅都不怕冷。小企鹅刚刚出生时由父母为它保暖,两三个星期后,企鹅宝宝就会长出灰色绒毛了。我还知道了阿德利企鹅小的时候,吃的是爸爸妈妈反刍的食物。企鹅有好多种类:帽带企鹅、帝企鹅、跳岩企鹅、小蓝企鹅、非洲企鹅等。
我以后一定要好好保护小动物,让它们和我们一样过着幸福的生活。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追寻恐龙》。这本书讲了卷毛老师带着他的学生穿越到了恐龙时代。他们遇到了三角龙、剑龙、棘龙、暴龙、鱼龙、伤齿龙、恐爪龙、梁龙、地震龙、雷龙(又名迷惑龙)等很多恐龙,最后他们回到了现代。
我觉得他们的校车很有意思,可以变成很多古怪的东西,可有趣了!
从这本书里我知道了肉食性恐龙和植食性恐龙的牙齿不一样,在梦里遇到肉食性恐龙我可要小心点!
今天我读了《神奇校车》《光与植物》,知道了什么是“光合作用”,植物是怎样生活,怎样生存的,什么东西才是他们的食物。
大家要演出,需要豆茎,可是小的可怜的豆子,虽然发了芽,却怎么也长不大。问题到底出在哪里?为了寻找答案,弗瑞丝小姐把菲比变成了一株豆类植物。班上其他同学被缩小,钻进旁边的一棵植物里,去瞧瞧植物到底吃什么,于是大家开始了一次奇妙的旅行。
原来,植物是通过一个被称为“光合作用”的过程来制造食物的。
光合作用是指绿色食物吸收阳光的能量,同二氧化碳和水,制造有机物并释放氧气的过程。这种反应发生在叶细胞内的微小叶绿体中。植物根部的微细的“导管”把水从根部运输到叶部,叶的气孔部分吸进二氧化碳,同时,阳光提供了这种作用在进行时所需的能量,植物利用水、二氧化碳和阳光,制成简单的碳水化合物,也就是糖类。糖又经过植物体内的“筛管”输送到植物的各个细胞。提供植物生长所需的能量。
是不是很有趣?我们人类要靠吃植物或者吃那些以植物为食的动物来获取能量,而植物自己制造自己的食物。
今天我和同学们一起参加了读书会活动.会上,我和同学交换了一本书,名叫:神奇的校车,一看到封面,我就被深深吸引了,到底有多少z团网神奇呢?
故事讲述了几名小学生乘坐着校车,神奇的校车突然变小了,随着垃圾车,一起飞到了垃圾处理中心,在这里,他们见到了各种垃圾是如何被一步步被分类的,又如何进一z团网步被加工变废为宝的,最后的纸张就变成了z团网鸡蛋包装盒重新利用了起来。参观完后z团网神奇的校车又变回原来大小,回到了学校。
看完后,我不禁想,校车好神奇,能变大能变小,但更神奇的是垃圾在这里能够被重新分类整理打包,原来垃圾也是可以回收利用,变成了有用的东西啊!
这时我想起了老师曾经教导过我们:垃圾分类,人人有责,我们从小就要树立起垃圾分类的观念,平时把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好,这样就能减少叔叔阿姨处理垃圾时的工作量,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我们不但要自己z团网做到垃圾分类,还要监督身边的人们,争做环保小卫士,为改善我们的生活环境献出自己的一份小小的力量,更好的保护我们的地球环境,让我们的家园变得更美丽。
出于好奇,用这一学期的时刻,仔细阅读了吉斯塔夫·勒庞的《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勒庞身处思想混乱,歧视纷呈的世纪末,属于法国思想界中“亲英派”的边缘人物。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触发了勒庞对群众心理研究的敏感神经。分享一下我感触最深的四个地方:
一。在书中他如先知般写到“我们就要进入的时代,千真万确将是一个群体的时代。”勒庞那里所谓群众进入了历史,是指他们过去几乎不起任何作用的意见,已开始发挥作用。这也让我们注意到了编报纸的人对群众意见的影响,他们先是迎合群众的感情,然后把这些感情引入特定的行为渠道。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后,对于新闻媒体的报道应加以自我理性的决定,而并非欣然理解思维的同化。另一方面,对于媒体人应清醒的意识到,他们对于群众的感情引导,群众意见的构成,将会拨动时代的冰弦。
二。“群体中的人日益被大众文化所湮没,这种文化把平庸低俗当做最有价值的东西。”与过去的社会相比,群众更易于理解自己周围的人的决定和爱好,也让我们想到这天人们对所谓当代人失去自我决定潜质的关切。提醒着我们对事物的思考应有自我辨别的潜质,在大众文化的环境下构成个体文化的升华,以突破和创新产生新的文化价值。
三。“我们服从别人的怂恿,它会正因来自群众而更为强大。”
勒庞对于犯罪群体的剖析中指出其同样贴合所有群体中能看到的特征。“群体相对于孤立个体而言缺乏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潜质。群体的冲动、易变和急躁性。群体中的某个人对真相的第一次歪曲,是传染性暗示过程的起点,这便体现的是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性。”
巴士底狱监狱长遇害的典型事例:堡垒被攻破后,极度兴奋的人把他围住,拳脚相加,反抗中他偶尔踢到一个在场的人,有人推荐让挨踢的人割断监狱长的喉咙,而他的推荐立刻博得了群众的赞同。这个挨踢的刚刚干完活的厨子只是出于好奇心进入了人群中,然而由于普遍意见就是如此,于是他也坚信这是一种爱国行为,他用一把借来的刀切开那裸露的脖子,成功的执行了命令。这警醒着我们,处于群体之中应提醒自己持续冷静的思考。在歪曲的传染过程中,用个体独立的思考代替这种轻信。
四。“影响群体头脑时,三种手段最为重要,即断言法、重复法、传染法。”
透过勒庞对这三点的解释,我有两方面的思考。首先,如果你居于一个领导的地位,你能够应用简洁有力的断言,不断重复的说法,在人群中的传染性,使某种说法进入我们无意识的自我深层区域,而我们的行为动机正是那里构成的。到了必须时候,我们最终会对它深信不疑。广告的影响,原因似乎就在那里。其次,另一方面,当你处于群体中的一员,无论是领导还是候选人,无论是透过断言、重复还是传染进行的思想灌输,于我们而言还是要强调清醒的头脑。也许候选人想要保证自己取得成功,他用最离谱的哄骗手段才能征服选民,也许他写成文字的纲领避免了绝对,他毫无惧色地承诺着最重要的改革。作为青年的我们不能只看事物表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考,自己的看法,敢于表达我们的新思想。
这本书是新闻传播学专业的必读书目,上大学就是老师们推荐书目的必读经典书目之一,后来读了新闻学专业研究生对它的认识更加深刻。
本书作者勒庞是个保守派社会精英,在一百多年前的法国他反对传统的国家主义,反对新兴的集体主义,推崇英美式的自由主义。生活在法国革命不断的年代里,经历过巴黎公社和法兰西第二帝国等历史时期,亲眼目睹了法国民众在传统的信仰与权威崩塌后,在近乎宗教般的革命激情中,退化成一群野蛮、善变、极端的原始人,在少数人的怂恿下,民众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骇人听闻的暴行,事后却要求爱国主义的荣誉勋章。是勒庞创作乌合之众的社会基础,他在《乌合之众》中总结道:民众缺乏理性,依赖于信仰与权威的引导,用想象来判断,模仿他人行为,简而言之,民众是盲从的。这本书所讲的群体心理学理论奠定了社会心理学的基础。
在现代信息化社会,我们往往能找到同感,也有“乌合之众”存在,盲目从众无助无处不在。
因此,我们有必要研究心理学,了解是什么让我们盲从,如何克服盲从,从而确保一个稳定发展的幸福未来。
《乌合之众》这本书是我学习社会心理学接触的`第一本心理学著作,看完之后我对作者古斯塔夫·勒庞有了近乎两极化的印象,一方面我被他对群体行为细致入微的观察和对群体心理细腻的刻画所折服,另一方面我却也对他过分宣扬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强烈的种族歧视而感到不可理喻。《乌合之众》是一部美丽与丑恶共存的作品,接下来我将根据我的理解对这部作品做一些解读。
1、群体心理的确存在
我们总认为自己能够随时保持自我,所以一直忽视了群体心理学的存在,但实际上群体心理学不光存在而且对我们的生活还有着巨大的影响。勒庞在《乌合之众》中提出:当个人融入一个集体后,他的行为轨迹和思维方式将趋向于群体共性,人们开始放弃了自我思考而是开始听从一些指令,接受一些的暗示,容易被煽动,行为上也开始表现得顺从群体意志。
2、群体心理的产生原因
一旦个体混迹于群体当中,在丧失了理性思考的能力后,他们对事物批判的标准便变成了一些简单的外在标尺,例如身处群体的人们总是觉得自己所在的阵营人越多其在伦理道德上占的优势就越大。勒庞在书中提到这种错觉实际上是一种自我保护,与更多的同伴呆在一起既是对他人判断的一种依赖,也是即使自己犯错但因为人多逃避处罚的可能性就越大这种心态在作祟。
3、群体心理的愚蠢
历史上最能反映群体心理愚蠢的案例便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德国发生的对犹太人的种族清洗。希特勒在当上德国总理后在全国范围内大肆宣扬热尔曼民族的高贵以及犹太民族的低劣,并将德国一战的失利也归咎于犹太人,将犹太人塑造成了一幅魔鬼的形象。按常理而论,他的这些言论是如此的低俗和幼稚,一个成年人很容易就可以看出他这番言论背后其实是想要掠夺犹太人手中的财富,可就是号称严谨的德国人却对犹太低劣论狂热地追捧,据不完全统计二战中死在种族清除中的犹太人达600余万,这个就是群体的愚昧。
对于书中所提到的不同民族在群体心理中的不同反应我没有更加深入的研究,但在道德上对于这种种族歧视我不能苟同。整本书读下来我对“人多力量大”这句话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但在了解了群体劣根性的同时我也更加明白了合作在我们生活中的可贵。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书中讲述了群体的心理所受到哪里因素的影响,群体与个体的差别,群体与领袖的关系等;本书有很多例子讲述了群体心理学的特征,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
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乌合之众》的作者古斯塔夫勒芒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社会心理学家,本书是他的成名作,描述了他从心理学方面对群众行为的解读。
初读此书,被其中的观点所震撼,比如群体没有负罪意识,群体天然合理,他们无论做任何事情都是合乎正义的,因为他们的数量决定了这一点、他们会因人多势众而产生出一种强烈的力量感,这会使得群体表现出一些孤立的个人不可能有的情绪和行动,这是那个时代、那个地域的法不责众,这个词说的不是法律的管辖权,而是指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
群体的自我心理暗示威力有多大,想起身边一个真实的例子。一个朋友,典型的理工男,戴副眼镜,不爱说话,性格腼腆沉静,长相也白净斯文,只是个子较高,身材较壮。一天晚上,他们小区停电,他在外面吃完饭回来时,看到有人群聚集,便鬼使神差的去看热闹,原来是有人因为小区长期停电,便带头聚众拦了公路,因声势越来越大,影响了交通,又恰逢重要会议召开期间,便有防暴警察来维持秩序,在对峙过程中,不知为何人群与警察突然发生冲突,而那位朋友竟随着人群一起大声抗议推搡警察,因为他个子高块头大,很快便成为警察重点控制对象,被送到了派出所,直到第二天调查完毕才释放回家,让家人担心了一天一夜。事后,我问他,你平时都不爱说话的,怎么会去和警察发生冲突?他说他当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只是看到大家都在嚷,都在推,而且停电也确实恼火,头脑一热,便跟着人群一起嚷闹起来。
我想这就是群体心理暗示的作用,人在那种环境下,如果没有受到过专门训练,很容易就被其他人的情绪、语言、动作所感染,从而模仿他人,失去自我。
正如书中所说,每个人都有模仿的天性,因为学别人是天底下最容易不过的事情。
人总是喜欢自作聪明,而聪明人最喜欢走捷径,最快的捷径,无非就是模仿别人,别人做得,我为什么做不得的心理常使人轻而易举的放弃理性思考和权衡利弊,而位于群体环境中,就更容易使人轻率行动,人云亦云。
比如股市,牛市时全民炒股,无论卖菜的小贩还是跳广场舞的大妈,谈起股票都是眉飞色舞,哪还有人记得乐极生悲,月盈则亏.熊市时,股市又无人问津,哪个人在熊市炒股,常会受到背后所指,冷嘲热讽,又哪还有人想起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么?所以股市的赢家永远是逆向思维,且能做到知行合一,这是人心和人性在人群中的逆袭,故能在股市成功之人,十者存一。
唐太宗李世民曾说,舟所以比人君,水所以比黎庶,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中黎庶也可算作人群,事物总是可以多方面看待的,道理也总是相通的。《乌合之众》中,也并非全然是对人群的消极认识,勒芒也认为群体才会体现出大义无畏、一往无前的凛然气概。群体才会在慨然赴死的进程中带给人一种激昂的情绪与荣誉感。虽然群体的平均智力绝对无法与一些伟大的个人相提并论,然而再伟大的个人终究力量有限,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历史的进步,终究是依靠群体这个庞然大物在缓慢而又不容阻挡的向前推进。
读罢此书,合卷沉思。
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必然身在群体之中,无处逃离也不必逃离。无论是否是乌合之众,我们都将面临选择。只是到底该选择人云亦云而麻木但轻松的快乐和安逸,还是该选择上下求索而清醒但劳累的思索和拼搏?但凡有过一定社会阅历的人,就会明白,这个选择,真的很难。
夜幕降临,路灯都亮了,犹如一条长龙,向远方飞去。街上的霓虹灯开了,发出五彩的光芒,把城市装扮得如此美丽。高楼上的灯一盏、两盏、三盏……慢慢地亮了。灯光透过窗户,好像巨人的眼睛,看着这个五彩的世界。
人们也许在灯光下做自己喜欢的事情。老爷爷在看电视,叔叔阿姨在网聊,还是小妹妹在玩耍……而我则拿出家庭作业,认真地计算,绘图着,一字一句地朗诵……过了不久,我又拿出课外书,在灯光下如痴如醉地看着每个令人感动的真实故事,有灯光的日子真好!
说起这灯光,我就不由得想起书本中课文里的郝副营长。在战火纷乱的时代中,为了能够让下一代能够在灯光下学习,毅然举起了点燃火的书,为战友点亮前进的路,而壮烈牺牲。他的无私,他的伟大,他的壮举令我敬佩不已。
郝副营长,如果你能听见的话,我想对你说,你的愿望实现了,我们这一代一定会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永远不会忘记为了今天而献身的先烈们。并且,我们还会把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
今天我们学习了灯光这一课,并且,我深有感受,下面让我说一下吧!
灯光这一课主要讲了,一个郝副营长渴望将来的孩子们都可以再灯光下学习。在这一天郝副营长火柴的微弱的光下看见了一群孩子在电灯下读书。他说赶明胜利了他们就可以用电灯。但不一会战斗打响了。因为那里非常的黑,为了让大队伍可以看清楚敌人的地方他把那一本书给烧了为后续队伍点灯,可他去被敌人的`机枪扫住。最后大队伍把敌人的一个整编师给消灭掉。
我们现在的生活都是烈士们抛头颅洒热血给换来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每当夜幕降临,人们有的在灯光下欢聚一堂叙说亲情;有的在灯光下愉快地做一次网上冲浪;还有的则徜徉于五彩的霓虹灯下,尽情地享受着休闲时光......
面对灯光,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情:
因镇上电路检修,说是晚上八点才来电,可今天的晚自习照上不误啊!六点半上课,校领导送来一小捆蜡烛,让学生每桌点上一根。借着微弱的但依稀可见的灯光,我带领学生开始上课了。
凑巧的是,我们今天所上的课文是王志坚写的《灯光》。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先写了解放战争时期一次围歼战就要打响的时候,郝副营长借着火柴微弱的亮光在看一本书上的插图,图上画着一个孩子在灯光下读书,这幅图使郝副营长陷入对未来的憧憬中;战斗打响后,后续部队遭到敌人炮火的袭击,和突击队失去了联系。郝副营长点燃了那本书,用火光为后续部队照亮了前进的道路,结果暴露了自己。战斗胜利了,郝副营长却牺牲了。
电灯是和平年代生活中的普通物品,它却是战争年代美好生活的代名词。为了全国解放,为了让子孙后代过上安宁生活,郝副营长和很多革命志士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上完此课,我对孩子们说:“今天,好像是刻意安排,让我们不是在明亮的日光灯下,而是借着烛光学习《灯光》这一课,这是让我们不忘过去,是让我们缅怀革命先烈,是让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孩子们眼里闪烁着点点泪花,这泪花,在灯光下,闪烁着别样的光芒!
郝副营长为了能使后代千万万万的人使用上电灯,本身却捐躯了。他是何等盼望看电灯一眼啊!但为了反动的成功,为了人民能过上好日子,他却掉臂自身安全,用生命照亮了反动进步的门路。“真巨大呀!”我不但这样说着。
电灯,这个词对于见过太多新颖玩意儿的二十一世纪的新人类,是何等平常,甚至是何等微不足道啊!但在当时那个战乱纷飞的年月,能看上一眼电灯都成了布衣百姓心中最大的愿望,可见,当时的条件…… 实在,不光郝副营长具有舍己为人的精神,狼牙山五壮士也是这样。他们为了让敌军不发明反动部队,于是就将他们引上山崖,末了在弹药枪绝的时间跳下山崖。铁路游击队 读后感
我掩卷沉思,原来这幸福生存是这么来之不易呀!我们如今这甜如蜜的好生存是当年的反动志士用鲜血换来的。因而,我们就更应该珍惜眼前的幸福生存,努力学习科学文明知识,将来长大后,做一名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
读后,我心潮汹涌,郝副营长为了战斗的成功,为了后代能在灯光放学习,为了人民能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他捐躯了本身。但盼望用上电灯的他,却连电灯都没有来得及见上一眼。由此想到,我们如今的幸福生存来之不易,它是由有数前辈用生命换来的,没有他们的抛头颅,洒热血,我们本日的幸福生存从何而来,五星红旗是反动前辈用鲜血染红的。总之,本日的统统的统统,我们都要感射英勇的反动先烈。灯光读后感银河铁道之夜读后感
当我看到《灯光》这个标题时,我十分地不明白,灯光,随处都有,很平凡呀,围绕灯光有什么好写的呢?我带着满脑筋的问号往下读。
噢,原来作者是回忆本身当随军记者时产生在一场围歼战中的一个动人故事,在一次围歼战之前,郝副营长看见书上有一幅插图,画的是一个小孩子在明亮的灯光下全神贯注地学习,看完。他的脑筋满是电灯的等待与未来的憧憬,但他却在这次围歼战中,为了给部队,而扑灭那本书,举得高高的,但却袒露了他本身,他就这样捐躯了。灯光读后感
读后,我心潮汹涌,郝副营长为了战斗的成功,为了后代能在灯光放学习,为了人民能过上幸福安康的日子,他捐躯了本身。但盼望用上电灯的他,却连电灯都没有来得及见上一眼。
读完《爱尔克的灯光》后,仔细想想,才发觉,财富是能否成才的外因,而且他即可以促进成才,又可以阻碍成才。
从理论上说,成才的内因在于自身的奋斗(当然还有其他因素,但奋斗站主要地位),而财富只不过是一个外因。而外因只能通过内因才能对事务发生作用。比如一块石头,哪怕又在好的条件也不会孵出小鸡,因为它不是那块料;又如钢锥不管将它裹得多严,他迟早都回落出锋芒。是火它总会燃烧起来。同此,外因:财富,也如化学反应中的催化剂,在某种反应中,它能加快反应的速度,但在另外的化学变化中,他也许抑制反应的发生。也就是说财富是一柄双刃剑,他既能为成才提供优越的条件,也可能成为羁绊成才的顽石。
在数学的概念中,财富既非成才的充分条件,也非成才的必要条件。因为有财富不一定能够成才,而成才也不一定有财富。赖宁曾画过一幅漫画,题目叫《再好的草地上也有饿死的马》很形象地说明了这个问题。正如在荒漠中骆驼照样能自在的生活一样,财富只是外在的一个条件。有了它,可能使你的一些问题迎刃而解,但也仅仅能解决你的“硬件”,而“软件”得靠你自己去充实。
说句白话:财富有时是发动机,让你乘风破浪一路前进;有时是挡路石,让你摔倒再也爬不起来。总之,想成才,只能靠自己。
正如《爱尔克的灯光》中的“我”要冲出财富的壁垒,冲出牢笼,靠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头脑去闯天下、去建功、去立业;去创造自己的人生;去实现自己的价值。
每一个项成功地人们,好好利用你们的财富,为你的成功铲平道路,铺设美好前程。
读《塞翁失马》我的`感想非常多,文章告诉我们在一定的条件下,一些事情不是绝对的,好事可以转化为坏事,坏事可以转化为好事。这是我读此文最大的收获。
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例子,比如说,前一段时间我考试考得非常好,回家里来爸爸妈妈也表扬我,我自己也渐渐的骄傲了起来。可是成绩容不下我的骄傲,一落千丈,学习渐渐下降了。爸爸妈妈每天鼓励我,帮助我;老师关心我,督促我;我也打起精神仔细的查找了自己的问题,并把那些问题一点一点的克服,成绩又一天天上升了。我又受到了爸爸妈妈的表扬。这次我没有像上次那样骄傲了,而是更深一步的发现自己的问题,把问题给解决掉。
生活上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我就不一一再说了,我想大家都明白这样的事情。如果你遇到了坏事,千万不要把它想的很坏,很悲观、消极;要往好处多想想,它一定可以转化成为好事的。可是你遇到了好事也千万不要骄傲,趾高气扬的,不然,这样的一件好事就会变成一件坏事。
今天晚上,我上网看了《塞翁失马》的故事,塞翁丢了一匹马,本来是很不幸的事,然而他的马带回了一匹好马,可他的儿子的脚却在骑马时跌伤了,可也因为受伤而没去参加战斗,塞翁因此没失去儿子。
我们一定要乐观的去对待每一件事,有些好事也许会造成坏事,比如:我们买一张彩票中了奖,领钱的时候,也许有小偷来偷窃,这样不光你心理造成了伤害,而且你也会损失重大;有些坏事也许会变成好事,比如:前几天,我打破了一个瓶口非常小的花瓶,但是妈妈来了却没有吵我,因为前几个月,妈妈不小心将一张存有8000元的存折掉进了花瓶里,所以我因祸得福,我好开心!
之所以说塞翁是智者,是因为他很清醒。在他的话里有体现:是福?是祸?他永远在发问。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是人们常说的一句成语。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事和坏事能够相互转化。所以要胜不骄、败不馁,常怀一颗乐观豁达的心态,当事情处于不好的一面时,要学会泰然处之。
塞翁失马这个故事从小,姐姐就讲给我听。每当有事情令我失落、伤心、难过时,我都会想到这个故事,想到这件事的另一面,便让我学会了一项新技能——辩证地去思考每一个问题。
塞翁失马这个故事讲的一位老翁住在与古人相邻的边塞,来来往往的过客都尊称他为“塞翁”。他生性达观,为人处世的方法总是那么与众不同。
有一天,老翁家的马走丢了,街坊领居都来劝他不要伤心,可老翁似乎没有半点伤心,反而释怀地劝慰大伙儿:“丢了马,当然是件坏事,但谁知道它会不会带来好结果呢?”
几个月后,那匹马竟跑了回来。于是大家又都来为老翁贺喜,并夸他在丢马时有远见。而老翁却忧心忡忡地说这会给他带来灾祸。塞翁的儿子由于马回来高兴地天天骑在马背上,竟有一天从飞驰的马背上掉了下来,造成了终生残疾。邻居来慰问,塞翁又说可能是好事,结果儿子没去当兵,保住了一条命,从而使他们父子避免了生离死别的灾难。
由这个故事,让我想到了具有高洁品质的梅花。在夏天这个丰收的季节,许许多多美丽的花朵,如荷花、茉莉花。要说夏天最具象征的花,我还真说不上来。在这个百花盛开、百花争艳的季节,梅花却在一旁黯然神伤,可是在雪花纷飞的冬季,梅花便艳压群芳,只要想起冬天,就一定会想到象征冬天的花———梅花。
从上面的几个故事看,好事和坏事只是一念之间,是很容易发生转化,好事可以变成坏事,坏事也可以变成好事,因此万事万物都有两面性,我们要在心态上做好调整,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得失而影响大局。
世事变化无常,好事和坏事是对立统一的,当我们在逆境时不要消沉怠惰,当我们处于顺境时也不要骄傲自满,而应辩证地去思考,体会“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的真谛。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告诉我们,身处逆境,而不消沉,要有“柳暗花明”的乐观信念,身处顺境不迷醉,要保持“死于安乐”的忧患意识。在无时无刻保护乐观的心态,遇到事情不要走进“小黑屋”让我们都可以自己心态的好老师!
2007年10月26日星期五天气:晴
今天我读了《塞翁失马》的故事,从前有一个人叫塞翁,他丢了一匹马,邻居都来安慰他,但是他却一点也不难过。结果跑掉的马儿带回一匹野马,邻居们给他道喜,他却变得一点也不高兴。塞翁的儿子因为骑马而摔断了一条腿,大家都说这是坏事,但他却说是好事。结果塞翁的儿子也因此保全了性命。
读了这个寓言故事以后,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凡事都有两面,一面是好的,一面是坏的。同一个问题,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就会得出不同的结果。
《塞翁失马》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位老翁住在边塞,所以熟悉他的人都叫他塞翁,塞翁是一个聪明、乐观的人。
塞翁丢了马时,他认为虽然丢了马是一件坏事,但是,也有可能会有一个好的结果吧!几个月后马竟跑了回来,当邻居们都向塞翁祝贺时,塞翁却担心,回来的马会给他带来灾祸。结果,塞翁的儿子从飞驰的马背上掉下来,造成了终生残疾。后来,因为儿子残疾没去当兵,保住了一条命,从而使他们父子避免了生离死别的灾难。
塞翁的智慧告诉我们,遇到困难,身处逆境,不要消沉,不要悲观,要有柳暗花明的乐观信念。要用乐观积极的心态,去对待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难题和问题。我的学习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事例。有一次,我的英语单词听写错了十四个单词,我写到晩上十一点才把错误订正完,我感觉听写错误真倒霉,害得我这么晚了,还在努力辛苦地写作业。第二天,老师又重新听写了一遍,我的听写才全对了。假若不是因为我头天晩上付出了努力,好好地复习过,这次怎么可能听写全对呢!
看来,假如我的学习遇到了糟糕的处境,只要我们用积极的心态去对待,就能够把困难的处境转换成好的结果。所以,我们在困境中不能一蹶不振,丧失信心,而是要奋起拼搏,转换成对自己积极有利的因素。
假如,你丢了东西,心情不高兴时,一定要想想《塞翁失马》这个故事;假如你考试没有发挥出正常水平,你一定要想想《塞翁失马》这个故事;假如你在路途中迷路了;一定要想想《塞翁失马》这个故事,或许会迎来柳暗花明的转折,假如你与朋友的友谊小船遇到狂风巨浪,你应该想想《塞翁失马》的故事,及时把友谊中存在的矛盾解决了,你们的友谊才会更加的深厚和坚固。假如你遇到了狂风暴雨和冰雪覆盖的天气,你可以要想想《塞翁失马》的故事。总之,面对挫折和苦难,我们要学习塞翁的样子,积极地用阳光、正面的心态去面对,去改变,去迎来较好的结局。
塞翁是个智者,他是清醒的。读了《塞翁失马》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要因为当前的失利而气馁,也不要为当前的收获而沾沾自喜,要有长远的眼光去看待事物的发展。
灰黑色的硬皮封面,一如它的内容一般压抑暗沉;鲜红色的“X”赫然在目,恍如死者喷溅残留的鲜血——《嫌疑人X的献身》,为纯粹隐忍到极致的爱情,精心设下绝好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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