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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六记》读后感悟(篇一)

沈复和芸娘的爱情,或许不是那种浓墨重彩的旷世绝恋,就是这样的有着茶饭滋味的烟火气息,会不经意间触及我们心底深处的柔软。从怦然心动到举案齐眉,本就是一个随遇而安的过程,也是我们希望在日常中遇见的幸福。我们看过的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故事太多,作为人群里的一员,我们依然会发现芸娘的可爱,直至之后的家庭变故,夫妻间的相扶相依依然令我们动容。

本书的作者周公度说:“沈复之文,有着落花流水的时光散漫,庭园梦境的从容静寂,与布衣蔬食的晨光之美。”生活的真味,在其字里行间之中就可尽收眼底,有一种市井流俗的大美。

大千世界里,能够有幸和一个人相携渡过余生,彼此灵魂守望,一边前行一边求索,从此言笑清浅,不离不弃,怎能称不上是一大幸事呢。

沈复的这“浮生六记”四个字取自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一诗的“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读来古韵悠长,应用于如今的日常也并不觉得违和,唯余怅惘。

《浮生六记》被誉为“晚清小红楼梦”,文中涉及的领域很广,包括对地方风物、植物山石、古代典籍、寺庙礼仪等方面的叙述,可以一窥那时的社会风貌。六记指的是闺情、闲趣、愁心、浪游和佚失的“琉球”“养生”六部分,自称格局。从沈复的质朴的语言中看到一位布衣文人的日常。

古文的简笔勾勒,太过惊心。一句“余幼聘金沙于氏,八岁而夭;娶陈氏。”就注定了沈复和陈芸两人一辈子的纠葛。段末总会出现一两句闲笔,却更能感受到时空的苍茫。比如“这一日,是乾隆乙未年(1775 年)七月十六日。” 和“殊不知,芸短寿之征兆已经隐藏于内了。”这种上帝视角,有一种惊人的壮阔感觉。

沈复对于妻子陈芸的外貌描述有一种称得上可爱的诚实,“身形秀美,削肩长项,瘦不露骨,眉弯目秀,两只眼睛顾盼神飞。唯有两颗牙齿浅浅外露,似乎不是上佳的容貌。但她那种缠绵娇美的仪态,令人为之心动不已。”

仔细想来我们某个时刻的愉悦,都是在大片的平淡与困顿中体会时某一刻的幸福,爱与信念的回归是最美好的场景,怡然的生活源于恬淡的心境。多年之后,一些点滴就是爱过的证明,连同生命里的所有光景。这才是真实的人生吧,平淡如水,在多年后回首,依然能掀起惊涛骇浪。

《浮生六记》读后感悟【篇二】

前几天整理照片,准备部分冲印出来,恰巧看到昔日在沧浪亭中游玩的几张,不禁得看了眼书桌上的《浮生六记》,想着当年要是看过此书,估计会对沧浪亭多几分的流连,大概会边走边设想沈复与芸娘昔日游览时候的景象吧。

我想每一个读过这本书的男人,应该都会喜欢芸娘这样的女人吧。芸娘虽没有绝世之色,但是“其形削肩长颈,瘦不露骨,眉弯目秀,顾盼神飞“,虽出身困苦之家,但却能创作出“秋侵人影瘦,霜染菊花肥”之句,实属个妙人,怪不得沈复初见已倾心,再见便痴心。而芸娘对沈复的好,有几个小细节便体现的淋漓尽致。成亲时,沈复发现芸娘正值斋期,一算时间,正是从他当年长水痘开始,只为保佑郎君康复,面无痕,便一直遵守到今日。这样的深情,有几个人能够做到?对待沈复的父母也是孝敬有加,即使被误会也不愿过多解释。郎君不爱官场与仕途,没有半分埋怨,反倒是与其一起布置园子,捡石头苔藓组盆景。怪不得沈复也会感叹:

“其癖好与余同,且能察眼意,懂眉语,—举—动,示之以色,无不头头是道。“

这完全是一个完美的妻子啊!这样的女子,叫人怎么不喜欢呢?怪不得连林语堂先生也丝毫不吝惜赞美之词,称芸娘是“中国文学和历史上最可爱的女人“。

《浮生六记》虽然已经遗失两记,幸记录沈复与芸娘的“闺中记乐“等篇,得以流传,不然我们就会失去了认识这么可爱女人的机会。因为女人身无法去逛庙会,沈复就真的给妻子芸娘伪装成男人,这种女扮男装的情节,当真不是电视剧所伪造的?(友情提示: 卷一有多甜,卷三就有多虐。)除了被很多人喜欢的《闺房记乐》、《坎坷记愁》外,《闲情记趣》读来也颇有意思,可以看到虽然沈复不暗官场之事,但在园艺方面还是非常有自己的想法的,比如插花之术那篇,即便是现在读来,也颇为受益。

《浮生六记》读后感悟(篇三)

《浮生六记》,顾名思义,应有六记,但遗留下来的只有四记,有写游记的,有写闲情记的(如何插花、养花,弄盆景等),有写闺房乐记,有写坎坷记。其中的坎坷记,是我自高中读了《活着》哭得不已之后,第二本让我伤心不已的书。

沈复的妻子芸,是一名妙女子,聪慧知书达理,甚至可以说有颗七窍玲珑心,有时候我甚至认为如果她在那个年代,生为男儿身,其成就应该要远高于沈复。

沈复与他朋友遇到难题时,总是她想出解决的法子。哪怕公公错怪自己,丈夫要替自己辩解,她都不肯。他们夫妻二人的关系自然很好,一起到乡下避暑,一起游山玩水,吟诗会友,日子过得好不惬意。哪怕是在很困难、家里已容不下芸的时候,沈复也毅然地带着她到外面住,没有听从父亲休了芸。只可惜没有白头,芸便离开了人世。

沈复在书中说:“恩爱夫妻不到头”,虽不希望夫妻间相互仇视,但不可过于情深意重,以免不能白头偕老。

我不知道所有的婚姻是否都会以爱情为基石,但我明显是不认同沈复那句话的。如果从一段幸福指数爆棚但是短暂的婚姻、和一段平淡甚至有些无趣但是冗长的婚姻当中做选择,我必定选择前者。哪怕我因此而早早归去,也终究是没有遗憾了。

我曾问过他:“你希望自己能活到几岁?”他说70,我说那我活到69就好。说我自私也好,胆小也罢,我从来不敢想象,我们一起牵手走过那么多的年岁之后,突然他会消失,那我还有没有勇气继续活着,也是个未知数。所以,倘若真有那一天,就让我先走好了。三毛说,幸好先离开的是荷西,不然他怎能承受这样的痛楚?我知道我承受不了。我甚至想过,真有那天,我也不管孩子了,丢给公公婆婆或者哥哥嫂嫂帮忙抚养,我追随他而去。

倒不是有多情深意重,我只是觉得,倘若此生已没有遗憾,又何必独活在这世上?我可以接受因为孩子、因为婚外恋、因为各种客观的不客观的因素分手,却接受不了感情尚好之时突然永别。

我也曾问他,如果哪天我走了,你需要花多长的时间忘记我?他说,五年吧。其实我不知道五年这个数字他如何得来,但当时年轻的我却有些生气,竟然只需要五年就把我给忘了?到底是不是真心爱我?

现在却觉得,真要那样,我希望一年都用不到。最多,最多半年就好了,然后你再娶个比我温柔坚强的女子,平静安宁地度过余生,我不要你日日夜夜活在痛苦里,我也不要你长长久久地记得我。

关于生死,关于命运,关于坎坷,关于幸福,其实来来回回,不过是“浮生若梦,人生几何”罢了。格子曾说,我对自己的生死一向坦然,是个可以随时去死的人。我听以后颇为震撼,心想她得有多通透的心性,才能悟得这般清明透彻。

好像话题有些沉重了,但其实《浮生六记》也讲了许多有趣的好玩的事,比如如何用水盆做

成水底花开的效果,又记录了好些景色妙曼的自然风光。最搞笑的是,有次我看到他们跟朋友偶尔会玩考试的游戏,轮流做老师,给其他人出题,而且出题人兼做主考官,然后还要阅卷评分。不由对正在玩游戏的赵同学感叹:“古代人好可怜啊,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脑,只能以考试为乐。”

我心想,要是把他丢回古代,他要怎么活下去呢?文不行武也不行的,幕僚做不了,生意做不了,估计只能耕种了。

《浮生六记》读后感悟【篇四】

名为六记,后两记遗失,现存只有四记。

如果去掉第三记《坎坷记愁》,那真是理想的婚姻和生活:青梅竹马举案齐眉、对花吟诗对月小酌、拈花弄草泼墨作画、浪迹天涯快意江湖,有没有柴米油盐之干扰、没有争风吃醋之烦忧、没有追名逐利之市侩,这是中国文人所最求的最高境界,比陶渊明的隐居乡间更胜一筹。令人向往之!

可惜生而为人要养自己的臭皮囊、为人子女做人父母要尽孝尽责,于是就悲剧了!追求诗和远方是有条件的,要先处理好眼前的苟且!也许只有在为人兄友这一方面,沈复是无愧于心的吧:为友慷慨豪爽、为兄放弃家产!

世俗之人大多以成败论英雄,如我之辈就忍不住边读边嘘唏感慨:沈复同学实在是缺乏为人处世和生存立世的能力,让父母妻儿都极为窘困尴尬,最后妻亡女散、儿子夭折,只剩自己孑然一身飘落在外、靠朋友帮衬生活!作为一个男人、确实挺失败的!

但是仔细想想,这样的人也是挺难得的吧。世上极少数人既有深邃的思想又有超凡的能力;大多数人资质平平、能力有限,但不甘平庸无趣,有的孜孜不倦努力向上、有忙里偷闲苦中作乐、有的精致有趣小有情调,都想法设法活的精彩,绽放美丽,哪怕是一朵小小的苔花。沈复在借款途中尚能恣意出游,且尽兴攀高、惊的导游瞠目结舌,俗世烦恼困不住不羁的灵魂!这样的人生状态确实值得称赞和羡慕!

从文中看不出成书具体时间,大概是作者晚年吧。可能事隔多年,作者已平心静气、释然豁达,对苦难坎坷没有丝毫的怨愤:对父母弟友没有责问和不平,对官场苟且没有抱怨和批评,甚至不屑于花费笔墨将事情原委和盘托出,只用一句“母亲看了一眼第妹”带过了兄弟恩怨,用一句“看多了官场”绕开了名利之争。这样的宅心仁厚真是难能可贵!留下记忆里的,或者说值得记忆的,只有童年的快乐、夫妻的和鸣、浪游的痛快,以及与此相关的种种遗憾,其他的都不重要,任其流逝在时间的长河里吧!

阅读这本两百年前的作品(1810~1830),相对于史记汉赋之类的早期古文,确实更为容易些。不像古文那样简缩严重,需要不断的扩词翻译、前后连贯,才能理解其内容和逻辑。这本清末散文已经很接近白话文了,泛泛粗读不做细究就能理解大概意思。如果详读,个别词字需要工具书帮助:一部分是现在基本不用的字或词,只在古文中能看到;一部分是现在还用的字、但是某些涵义已经基本不用了。

细细查看,觉得第二种情形非常有趣。“已”现在多用“过去、以前”的意思(已经、事已至此)、偶尔用其本意“停止”(死而后已、学不可以已),但它还可表示“太”(不为已甚—不做的太过分)、“后来”(已忽不见—一会儿就不见了)。哈哈,有时候指“以前”、有时候指“后来”。“倩”字现在基本只用在“倩女”一词中,指美丽的女子,很多女孩都取名为“倩”,殊不知这个字本意为“男子的美称”,也指“女婿”(妹倩—妹夫),引申为“美好”(巧笑倩兮),做动词时指“请”(倩笔—请人代笔、倩雇—雇请)。汉语还真是复杂呢,不小心就掉坑里了!

《浮生六记》读后感悟【篇五】

读完,内心很不是滋味。为那个吃人的时代,为芸娘,为沈复...

芸娘是整本书的灵魂,如果没有了芸娘,整本《浮生六记》就会变得黯淡无光,堙没无闻。回顾一下他们两人的相遇、相识、相知、相契,以及相离。沈复给了她那个时代很多女人都不敢奢望的东西——自始至终的爱,以及发自内心的尊重。所以可以这么说,芸娘的可爱、有趣,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沈复的成全。没有沈复的纵容,芸娘可能就跟那个时代的其他女性一样,在某户人家的后院里,活活地把自己闷死,把自己变成木头。芸娘原本也是一个活得很规矩的女人,知道“三从四德”,每天早早起床,就因为怕被公婆看作“德行不好”。但后来,她变得越来越大胆,也越来越敢于展示自己的个性。她不是不知道这样做的危险性,但她依旧做了。因为爱,所以放纵,所以尊重。沈复放纵自己的爱,尊重一个有才华有思想的女人。芸娘也活出了自己,让自己短暂的生命在那个灰暗的时代绽放出刹那的光彩。“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我忍不住为芸娘泪流满面。那么有趣的一个芸娘,那么可爱的一个芸娘,她给女儿留下的嘱托,竟然是让她守妇道,不要学她娘这样。

究竟是谁“杀”死了这些才气纵横、不让须眉的巾帼女子?遇见沈复之后,她绽放出灿烂的光华,但随后就开始被作为封建家长的沈复父母吃,被家中的小人吃,甚至被自己吃,因为沈复,遍体鳞伤的她不后悔这样的结局,但她绝不会让自己的女儿重蹈这样的覆辙了。

在那样的一个时代,有多少命运悲惨的女子连一声哭泣都不敢有,就消失在历史的茫茫夜幕中了。这正是那个时代女流之辈的悲哀。

沈复不是没有抱负,却不能施展,沈复也不是没有才华,却没有舞台。由于缺乏上升渠道,再加上文人的清高和孤傲,有不屑于学习一些生存技能,他们最终倒在了自己视为粪土的钱财上,并且还搭上了妻子儿女一生的幸福。

这是沈复的悲哀,也是那个时代所有文人们的悲哀。

孔子站在河边感叹道:“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时代不一样,人跟人的追求不一样,价值观不一样,我们没有必要用现在的标准来套古人的价值观,想当然地把沈复看作一个渣男。否则我们只会“一叶障目,不见泰山”。看不到中国文学之美,也看不到人性之美。

明清时期是一个特殊的时代,对于人性的桎梏,已经到了登峰造极的阶段。然而盛极必衰,这个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人的自我意识开始慢慢觉醒。

文学即“人”学。这种萌芽很自然而然地反映在文学作品中。

这时候,出现了很多不愿意吃人的人。他开始怀疑那些打着道德的招牌吃人的人,“大逆不道”地对儒家经典提出质疑。他主张婚姻自由,热情歌颂卓文君和司马相如恋爱的故事。

对封建礼教压迫下的妇女,李贽给以深深的同情,他大声疾呼,为妇女鸣不平。

还有沈复,在他的笔下,一个才气、胸襟、学识都在男人之上的芸娘跃然纸上,灵动之极。她虽然已经成为时代的牺牲品,但我们知道,我们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个挣扎过、幸福过、爱过的芸娘。

她一直奢望的理想生活状态是“布衣暖,菜饭饱,一室雍雍,悠游泉石”,她想要的无非是吃饱穿暖、家人和谐的生活,在我们这个时代是每个人都能达到甚至超出的生活状态,在她看来,却是神仙几世才能修来的。

她让我们更加知道如何活在当下,活出自我,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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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丁历险记读后感(篇一)

妈妈送我一套比利时著名作家埃尔热的《丁丁历险记》,我很喜欢,爱不释手。这套书有《丁丁在刚果》、《丁丁在美洲》、《法老的雪茄》、《蓝莲花》、《破损的耳朵》等22本。主人公丁丁是一名记者,他的足迹遍步全球,他的经历很神奇。他有个寸步不离的伙伴,是一只淘气的小沙狗,叫白雪。

好些关键的时刻,都靠它化险为夷。丁丁还有个好朋友,是阿道克船长,他是个有名的洒鬼,总是笑话百出。我非常喜欢丁丁的勇敢和善良。通过读书我知道了,进行科学创造要敢于尝试,地球是我们最佳的生存家园,我们一定要好好保护地球。坏人最终会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在遇到危险时要沉着冷静,才能想出办法化险为夷。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篇二】

今天我和我的好朋友梁馨怡、豆丁到大唐西市电影院去看电影《丁丁历险记:独角兽的秘密》。

故事讲述了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年轻记者丁丁和他忠心无比的狗狗白雪,他们发现一艘藏有惊爆秘密的模型船,于是丁丁受到这个流传几世纪的秘密吸引,并引起残暴恶棍萨卡林的注意,因为萨卡林相信丁丁偷了跟红色拉克姆有关的无价宝藏,不过由于狗狗白雪、爱喝酒的阿道克船长及侦探搭挡杜庞与杜邦的帮助,丁丁,白雪和船长开始去揭开独角兽号的秘密。尽管困难重重,丁丁和船长勇敢的战胜恶魔萨卡林,最后取得了成功,并出发去寻找红色拉克姆的财宝。

我们要向丁丁学习不怕困难的精神。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篇三】

今天,我读了《丁丁历险记之奥托卡王的权杖》这本书,很好看,《丁丁历险记》系列期初数妈妈推荐我看的,开始我也不想看,但看了一眼后觉得如获至宝,现在我就来讲一下吧。

丁丁无意间发现奥托卡王的权杖被人盗了,就小心起来。

第二天,丁丁来到飞机场,教授大老远就发现了丁丁,和丁丁打招呼,丁丁很奇怪,教授明明有着严重的近视眼。接着在飞机上发生了同样的事情,教授同丁丁闲聊飞机下的景色,可是即便是年轻的丁丁也很难看清飞机下的景色,随后丁丁对教授的身份产生了严重的怀疑。丁丁试探教授时,被教授所察觉,最终丁丁被飞行员扔下飞机,还好丁丁掉到了草垛上并没有失去生命。 丁丁还是晚了一步,当丁丁赶到奥托卡王的宫殿时权杖已经丢失,并且杜邦和杜邦正在调查。权杖是证明奥托卡王王位的重要信物,当奥托卡王失去权杖时那他也即将失去了王位,丁丁必须尽力找回权杖。 丁丁偷了一架飞机,躲过防空炮,经历数次生死终于找回了权杖,在奥托卡王即将退位时送回了奥托卡王的手中,丁丁最终被授予了最高荣誉的金鹈鹕勋章。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篇四】

《丁丁历险记》这套书的作者是比利时著名漫画家埃尔热,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名叫丁丁的小记者,他是一个善良、聪明、勇敢的小男孩,丁丁养了一只小白狗,叫白雪。丁丁和白雪遇到过许多困难,但每次都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我喜欢丁丁,因为他勇敢坚强,知难而进,从不退缩,不怕困难,勇于向困难挑战的品格非常值得我学习;我喜欢丁丁那勇于和坏人搏斗的精神,因为他怀着一颗善良、纯朴的心。他机智勇敢,遇事冷静,甚至在月球上写上了他的名字;我喜欢丁丁每一次都能临危不乱、化险为夷的处事能力;我喜欢他爱朋友、重许诺的品质。

我以后要向丁丁学习,要迎难而上,不要知难而退。勇于和坏人坏事作斗争,做一个勇敢又聪明的人,并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丁丁历险记读后感(篇五)

《丁丁历险记》是记录了一个叫丁丁的记者周游世界各地时发生的历险故事。里面有勇敢的丁丁,善良的阿道克船长、内斯特,爱搞笑的杜邦、杜庞,幽默的塞拉凡·赖皮翁,大发明家向日葵先生……

我最喜欢丁丁,因为他特别机智、特别勇敢,他敢和高大、粗壮的“雪人”搏斗,和向日葵一起去月球探险,还在一个黑乎乎的洞里去救他的狗。

我还很喜欢阿道克船长,因为他很善良,他在机场看见一个“穷人”(其实他是个富翁)打喷嚏,把帽子给震了下来,他赶紧帮他把帽子捡了起来,趁它不注意,在他的帽子里放了一枚五美元的钞票。

我喜欢丁丁和阿道克船长,因为他们身上有许多优秀的品质。

这本书还让我懂得了遇到危险要沉着、冷静、仔细思考才能够想出办法化险为夷。

值得收藏!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模板5篇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一)

古人说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后,我知道了鲁滨逊就是这样一个坚持不懈的人。

这本书讲述了伟大的航海家鲁滨逊和他的团队遭受到了威力巨大的海上风暴,船上的所有人全部遇难,只有鲁滨逊一个人活了下来。他被海浪卷到了一座孤岛上,他并没有因此而丧失信心,相反,他积极地对抗大自然。他在岛上得了疟疾,寒热交替,把他折磨得不像人形,但他最后还是靠着意志打败了病魔。他还遇到了凶残的野人。在岛上的时间里,遇到了各种诸如此类的艰难险阻,但他还是坚持了下来。历经27年,终于返回了文明社会。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鲁滨逊是一个坚韧不拔、敢于同命运抗争的人。

我不禁想到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一位叫做贝尔格里斯的英国名人。他是著名的野外探险求生专家。他能一个人来到一座孤岛上探险,并且身边只带一把小匕首。用岛上的浮木和海滩上的绳子建造临时庇护所。用匕首、一串绳子和一些枯树枝做传统的陷阱来抓野猪。也能用砖木取火等方法烤熟自己抓到的东西来填饱肚子。条件艰难没有任何可以吃的食物时,甚至还生吃硕大的毛毛虫。他靠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同大自然不断地搏斗。

这好像让我看到了现实版的鲁滨逊。实在令我震撼不已,也对他们由衷的敬佩。想想自己,是否有做过一些让人啧啧赞叹的事呢?

我想到了前段时间,妈妈问我喜欢什么乐器,我想了想电视里演唱会上弹吉他的那些热血沸腾的画面,不禁脱口而出:弹吉他吧!于是,我们就买了把吉他,周末去老师那儿学习了。刚开始,我觉得非常新鲜有趣,可是,随着歌曲难度的增加,练习的时间越来越长,按着琴弦的手指也开始越来越刺痛。我一度想要放弃了。后来,我看了这本书,想到了鲁滨逊坚持在荒岛上孤身一人同大自然战斗的情景。我不禁问自己,难道我眼前的这点小小的困难也要放弃吗?我决定继续坚持下去。慢慢地,我的手上练出了许多老茧,也不再疼痛了,而且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弹吉他,也越来越享受音乐带给我的快乐。

在漫长的人生中,我们难免都会遇到崎岖和坎坷,应该正视它们,尤其不能自暴自弃,放弃自己,就像书中的鲁滨逊一样,用自己的智慧和力量去勇敢的面对。我们的人生才会充实丰富而美满。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二)

《鲁滨逊漂流记》被誉为英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长篇小说,作者是丹尼尔·笛福。《鲁滨逊漂流记》的故事是讲一个名叫鲁滨逊的青年,不满足安逸舒适的生活,想出海,作水手,但在一次航行中,突遇风暴,船毁人亡,只有他一人侥幸未死,被冲到一座孤岛上,从此,鲁宾逊自己动手,创作出了一片他自己的天地。他把一个山洞当作栖息之处,开始在这里生活,丰衣足食。鲁宾逊先是造房子,防止受到野兽或野人的袭击。接着他为了方便自己的生活,制作了很多器具。偶然的一次,他在破船上翻找东西的时候,发现了一只装了被老鼠偷吃的只剩下谷壳的布袋,没想到,这帮了他的一个大忙。

大约过了一个月后,在鲁宾逊把那些谷壳都抖掉的地方,长出了一些绿油油的嫩苗,慢慢的长出了麦子。这样,鲁宾逊就有粮食了,不用整天再为没有食物发愁。后来,他又养了一些牲畜等等。鲁宾逊在这个孤岛上一下就生活了二十八年,中间不知遇到了多少困难,但他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他们,创造了奇迹,最后终于如愿以偿,回到了自己的家乡。

当重返故乡面对三百多只狼的时候,他非常镇定,不是拿着枪乱打,而是按照顺序一排一排的打,如果是我,我就会乱打,不过我也会用火把它们吓走,所以做什么事都要冷静,也要有个计划,这样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我想:我们也应该这样,要敢勇于向世界挑战,不被打垮,压力越大则能够越坚强,这才是我们的目标,要勇于斗争、勇于行动、勇于挑战、勇于追求,这样才能创出一个坚强的自我。

这本书也告戒大家:热爱生命,学会生存,自强不息,努力进取。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三)

《鲁滨逊漂流记》是一篇脍炙人口、闻名世界的探险小说,内容是这样的:鲁滨逊是一位年轻的水手,因船只失事,流落在了荒岛上,不得不孤独求生。作者以自述的方式,表达了鲁滨逊的传奇经历:他在进退无门,悲观失望之余,开始想办法自救——做木筏,造屋子,种粮食,养牲口。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救下了一个奴裨,起名叫“星期五”,开始俩人语言不通,后来,“星期五”在鲁滨逊的教育下学会了一些简单的语言,他俩一起竭力投入与大自然的对抗之中。最终,靠自己的双手和智慧,用整整28年的时间,把一座孤独、寂寞的荒岛建成了世外桃源。

一次,一辆大轮船经过,他们终于获救,回到了祖国。

读了这篇小说后,我认识到:自然环境再险恶,也能用人的智慧和力量去战胜它,就看你有没有勇气、毅力和智慧。挫折只能吓倒弱者,毁灭弱者,而强者只会把困难看成人生的一场经历。即使被大自然毁灭了,但仍给人类的精神世界,留下了丰厚的遗产,最后,鲁滨逊获救回到了祖国,他就是战胜困难的强者。

在我学习中,也经常遇到困难,如果我往后退,它就向我呲牙咧嘴,使我停步不前;如果我向它挑战,那么,我就有战胜它的把握。比如我刚去学画画,我画什么,不像什么。但我并没有灰心,而是努力练画,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画画的了七彩梦一等奖。

从这件事,我认识到《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给我的启迪: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这句话指引着我追求知识,搏击社会的人生历程。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四)

当你乘船在暴风雨中遇难时,你会怎么做?当你独自一人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时,你会怎么做?当你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一切时,你又会怎么办?在这种种灾难同时降临到我们面前时,鲁滨逊给我们做出了最好的选择。

鲁滨逊出生于英国的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但他并不甘于享受安乐的生活。而是决定去航海冒险,在航海中发生意外,鲁滨逊独自沦落到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战胜了种种困难,直到28年后,他依靠自己的努力和智慧,离开了孤岛,回到了祖国。

曾有人说过,作为一个人,首先应该学会的是如何生存。鲁滨逊并未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情,它的生存就是与困境对抗的过程,这些困境——黑暗、饥饿、恐惧、孤独,是多么考验一个人的勇气和毅力!可是鲁滨逊做到了,他用自己的智慧与勤劳,让自己在逆风中飞扬,我们又为何不能呢?

试问,如果我们遇到了这种厄运,这种突如其来的灾难时,能否像鲁滨逊那样迎难而上?可能他们会向命运低头,任自己自生自灭。鲁滨逊并不害怕一个人在这荒岛,他那么冷静,他用勇气与智慧在孤岛上整整度过了28年,在这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用自己的双手养活了自己,没有自暴自弃。

鲁滨逊这些独立生存的能力是从哪儿学来的呢?是在平时的生活中逐步积累摸索形成的。可见,培养独立自主的生活能力多么重要!我们要在生活中磨炼自己、掌握生活的本领,勇敢地面对困难,克服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篇五】

上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给我一本书,书名叫《鲁滨逊漂流记》,刚开始我对这本书既陌生又好奇,当我轻轻翻开书,读了一个小时后,就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吸引了。直到初一,老师必读书目有这本书,我再次翻出来,有看了一遍,又是另一番感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鲁滨逊,他十分热爱航海事业,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遇到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滨逊一人幸免于难,漂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从此开始了长达二十年的孤岛生活。在这么多年里,他靠自己的双手建立了房屋、篱笆,还学会了做衣服等生活必需品。他还养了许多的小动物,吃自己种的`粮食,他还救了一个年轻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给自己做仆人,终于,他把荒凉的小岛建造的美丽富饶,并且在这里过上了自得其乐的生活,直到二十年后,他才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被鲁滨逊勇敢坚强,善于开拓,自强不息,自立自强,持之以恒的品质所折服,他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我深刻认识到:一个人要想取得成就,就要坚持不懈的奋斗到底,既然鲁滨逊做到了,我相信我也有能力做到,他就是我们应该看齐的好榜样,只要自己努力,一定会成功。

我常常在深思一个问题:我们生活的道路还有很长很长,那么以后,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困难,客服困难呢,鲁滨逊给我了一个满意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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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一)

毛姆在书中对人性的复杂有着深刻的解析与描述。

斯特里克兰那份对艺术的理想追求的坚毅,以及他那种不在意外界的一切眼光与议论,摈弃远离文明社会,只追求自己心里想要做的事,寻求灵魂的解脱,他的这种坚毅追求确实让人敬佩。但是正因如此,他不食人间烟火,残酷冷心,为了自己内心的追求而几乎伤害每一个人,包括善待他的人,这实在难以让人喜欢。他的坚毅与那种‘绝世而独立’(未必合适,差不多那意思)也值得‘择其善者而存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可以学习借鉴一些也需丢弃一些。

当然,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方式的权利,也可以选择做人的方式,没有谁的生活方式就一定是好的,也没有谁做人的方式就一定是对的,是好的。好与坏的界限不过也是人类从原始状态到现在文明社会的过程中才出现的可以约束人的道德标准,这个道德标准因为从出生便开始往我们的脑子里灌输,所以当有人的行为偏离了我们的这个道德标准时,我们便难以接受,认为这就是不好的,不对的,事实上我们无法说清对与错。所谓的对错不过只是建立在文明社会的道德标准上。如果没有这个道德标准,那我们怎么才能说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呢?

这世上大多数的人都是平凡人,无法有像斯特里克兰这种人的思想境界,然而我并不认为这有什么不好,人正因为有七情六欲、善恶美丑、喜怒哀乐,有现实的追求,才能称之为人,才算完整?若人人都如斯特里克兰那般,那这世上也同样会缺少别样的精彩?

这世界需要像斯特里克兰那般孤独独特而又不凡的人,也更需要所谓的“俗人”。我想每个出现在世间的人,都一定都会有他存在的意义吧。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二】

直到现在我还记得当时在上学的时候,有一个师姐她发了一条说说,最近那一段时间他放弃了所有的社交,放弃了所有的分散精力的事情,他只是专心的学习,专心地看书和阅读。

那时候他发了一条朋友圈,读的书是《月亮与六便士》。其实这本书对于我们而言听起来都是非常熟悉的,但是我们真正能够看进去的却没有几个。这本书的名字其实是随便起的,一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自从我看了书的序之后才明白,其实这本书与月亮没有关系,以前更没有任何关系,她只是一个巨大的隐喻。月亮比喻的是人间理想,六便士指的是物质和生活的实际。

也许在生活当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面临着这样的选择与抉择,到底是去选择实现自己的梦想,过着贫困潦倒的生活,但是内心却是非常充实的。还是愿意去选择物质上的富裕,但是精神上却并不一定那么富足了,可能是贫穷的,也可能是一般的情况,或许在内心还永远留下了没能实现梦想的遗憾。

人生就如同一场考试,接下来所有的经历都好像是一条条选择,一道道选择题,你到底该如何去选择,那一切都是你自己演绎的人生方向。

或许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你都要去懂得这些意义和奇怪的思想,你从来都不觉得那些人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漫长而遥远的过去,你也不觉得你看过的那些书都会慢慢的消散在时间的云海里不复存在。

也许现在的年龄只是偶尔的小憩,也许所有的一切都并不漫长而遥远。

时光总是能够带给我们不一样的经历。

然而相信时光和相信你,那么所有的选择也许都会重回正轨,没有什么事大不了的。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三)

我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平庸的一生好像欠缺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毛姆说: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是单枪匹马的战斗。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孤独的来到这个世界,又孤独的离开。尽管在人生中的不同时间段都会有人来陪我们走过一段生命旅程,但是没有谁会是谁永远的陪伴,我们注定孤独的走过自己的一生。

刘同在《你的孤独虽败犹荣》中有这样一句话:有一种孤独,不是做一些事没有人陪伴,而是做一些事没有人理解。我们当中有的人可能一生都在执着地希望被人所理解、所承认,但这个愿望似乎很难达成。

现实社会中的钟子期和伯乐总是那么的可遇而不可求。可是不被理解,不被承认又如何,只要我们遵从自己的内心,过着我们自己心中所想的生活,孤独又算得了什么呢?无论如何,请一定要记住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都只是滚滚向前的时代浪潮里微不足道的一员,我们疲于生计,日复一日的重复着索然无味的生活。

我初读这本书的时候,觉得主人公是个疯子,他不仅放弃了体面的工作,还抛弃了自己的妻儿,而这仅仅只是因为他头脑中突然冒出的一个荒诞的想法。但是现在我却认为斯特里克兰德是一位勇敢的人,在众人都只看见满地的六便士时,斯特里克兰德却抬头看见了自己的月光,为此他抛下一切不停的流浪,最终流浪到了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用画笔谱写了自己光辉灿烂的生命。

日复一日的枯燥生活渐渐磨平了我们对于这个世界的耐心,我们不再对安稳生活以外的东西产生兴趣,我们慢慢地成为了一个个只会赚钱的机器,没有思想,没有灵魂。但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也许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曾有过那样一轮明月,那样一方田野,但未必人人都会有像斯特里克兰德那样放弃一切重新开始的勇气。

也许只是我们心中某一时刻突然冒出的想法,也许我们会觉得它很荒诞,但是人的一生总要为了自己而活着,为了自己心中所想疯狂一次又如何,愿所有人都能充满着激情去对待生活。我希望我们所有人都能够抬头看见自己的明月光。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四】

我在看前五章的时候,真心觉得这本书应该是晦涩难懂的,只有那种潜心钻研的人才看的下去。直到两个月后重新拾起这本书,才知道那前面的铺垫与后文的曲折有多么大的反差。

我曾经形容我看这本书的感受,每翻一页我的眉毛就会惊奇地上挑一下,斯朱兰家庭的美满,到斯朱兰为艺术出走,到古德家庭美满,再到古德妻子为爱跑路,跌跌撞撞,斯朱兰的生活却从来没有激起过一丝波澜。

艺术,是他生活唯一的光。

同样是偏执,同样是渴望,斯朱兰的形象让人惊讶又讨人喜欢的多,他的鲁莽,他的狂妄,他的惊世骇俗,始终如一。尽管作者笔下的他那么令人讨厌。

但我始终不欣赏。放荡不羁,野蛮无理,为了自己的渴求不去在乎其他人的感受,甚至给他人带来伤害是不可取的。你总归是要生活,要与这个世界接轨,你既没有办法摆脱俗世,又有何理由叛逆?

题外话。我真的被古德先生感动到了。当他面临难以言说的痛苦,他比起斯朱兰太太更是个明眼人。他看透了那些假装和暗流涌动,仍然流着泪狠下心闭上眼睛,他是个温柔的人,他近乎绝望地爱着那个女人,即使她抛弃他,唾弃他,用尽全力伤害他作为一个男人的自尊,可他也只有卑微地躲起来,在暗无天日的角落里悄悄注视着所爱之人,泪流满面,喃喃自语。

“我不能走啊,她要是出事了我不在怎么办啊……”

月亮与六便士读后感【篇五】

"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在书友们大都在诟病翻译生硬时,我却在读到一些人物对话时难掩会心一笑,我喜欢这个翻译的调调,读来俏皮又不失深意。

我不懂斯朱兰,因为我与艺术绝缘,但这并不妨碍我怀着极大的好奇心去"窥视"这个天才艺术家的一生。他性格乖张不羁,对德克的嘲弄、鄙视甚至伤害,令人发指。但他在大溪地留下的那两滴泪水,以及付之一炬的绝世遗作,又让人释然了,他并非为这俗世而生,又何必用俗世之方圆去约束他。

虽说故事关于一个艺术家的生平,但我更多地从中看到了关于友情、爱情以及亲情的温馨和残酷。那个画得一手烂画却鉴赏力惊人的荷兰胖子,透过纸面油腻腻地朝着我笑……他的第一任妻子,永远优雅得体,却让人只想与她走成两条平行线……那个为他自杀的情人,寡言,沉静,你永远不知道她内里的急风骤雨……还有那个大溪地土著女孩儿,坚忍,执着,她的字典里没有艺术二字,但她生活过成了艺术……喜欢这些丰腴的人物形象,纵然现实骨感,仍旧可以在书中与他们聊聊天……

关于《昆虫记》读后感6篇


《昆虫记》读后感(篇一)

《昆虫记》出自法国法布尔,其中,许多篇集是作者用具体的语言充分的表达了昆虫的习性、自己观察的好奇心以及自己的感悟,就这样,这本享誉中外的《昆虫记》横空出世。

法布尔用一种放松而又充满有趣的语言,写下了自己对每一只昆虫的观察和感悟。活灵活现地写出了昆虫的各种细微动作,这些是我们这些粗心小孩从来不曾在意的呀。比如:蟹蛛虽然外表可爱但是内心却是个刽子手;小碧蝇虽然令人厌恶但是却是腐蚀垃圾的最大强敌;蟋蟀在草地上用带齿条的琴弓和振动模唱歌;甲虫无论如何都要抱着最爱的哭露菌;菜豆象在豆子上生活腐蚀人们的谷物与干燥的豆子;外表凶狠的恩布沙性情却很温和……

这些观察记录可不是观察个几天就能完成的,那是无数个白天和黑夜的不懈努力的成果。作者坚强不屈和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使他获得了巨大的发现。更不可思议的是法布尔并没有感到乏味,而是觉得昆虫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观察昆虫是他的习惯。

我们都需要学习法布尔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虽然是个普通的小学生,但我相信我坚持不懈地做好一件事情,肯定能能成为某一方面的专家,也能在自己的一方舞台发光发亮!

《昆虫记》读后感(篇二)

又是暑假读书时……

潘老师笑眯眯地走上讲台,拿着书目单,在黑板上写着:《昆虫记》《寂静的春天》《唐山大地震》……

看到《昆虫记》,我的心情就不好了!小学,老师推荐我看过,里头都是那些另我讨厌的小昆虫,有狼蛛、黄蜂、松毛虫……

妈妈劝我说:“这本书多看几遍,对你初中科学有好处的。”

我反驳道:“早着呢!”

如今,我再一次翻开《昆虫记》,怀着求知的心态去阅读着……

这是昆虫的王国。辛勤的蜜蜂、威武的螳螂、歌唱得蝈蝈……

我知道了一些鲜为人知的昆虫常识和生活习性:螳螂在饥饿时会吃自己的同伴;螳螂的眼睛在白天时是透明的,在晚上就变成不透明的;小条纹蝴蝶是利用嗅觉来找到异性的;大孔雀蝶求偶是在黑暗中进行的;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歌唱五个星期……

法布尔就像一个孩子,喜欢爬在树上、趴在地上观察昆虫,让我想起了儿时的我,东爬西爬的,好不开心!可现在因繁重的学业而早就淡忘了这种快乐,而这本书又让我重温往日的快乐!

当我被《昆虫记》所吸引时,我似乎就在那个伊甸园中,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的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为下一次实验做准备。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这一次读书,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不过“多读书,读好书,每次读书都会有不同的感受!”这是我得出最值的结论。

《昆虫记》读后感【篇三】

我有许多书:《小公主》,《城南旧事》,《漂亮女孩夏林果》……但这些书我觉得很一般,只有《昆虫记》才是我真正的乐园。

《昆虫记》,我的乐园。一翻开它,里面的小昆虫争先恐后地往我面前挤,生怕我看不见它们似的。

首先进入我眼帘的是那美丽的孔雀蛾。它的身体是红棕色的,脖子上面有一个白色的小领结。孔雀蛾的翅膀上还有一圈灰白色的花边,多么漂亮啊!孔雀蛾虽然非常美丽,人见人爱,但它的生命却是那么的短暂。它只有两三天的生命时间。在这样短的时间里,它会拼命的找异性。有些孔雀蛾还没有找到就死去了。所以,美丽的孔雀蛾总是很珍惜时间,不浪费一分一秒。每当我看到这儿的时候,一只只孔雀蛾好似从书中飞了起来,它们成群结队地在我面前翩翩起舞,对我展示着它们独特的魅力。这难道不会让我快乐吗?

其次进入我眼帘的是狼蛛。虽然它很凶残,但我对它还是有着好感。狼蛛长有两颗毒牙,里面含有剧毒,被它咬到的人会马上失去知觉。如果是麻雀,老鼠这些小动物被它咬到就会死去。狼蛛虽然凶残,可它却是一位负责任的母亲。狼蛛妈妈在产卵之前会用吐出来的丝织成一个网,有人的手掌那么大,织好后,狼蛛妈妈会用最好的丝做成一个小碗,产完卵之后就做一个盖子把小碗盖住,这样就好似一个小球。狼蛛妈妈不管走到哪儿都会带着这个小球;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狼蛛妈妈都会拼死保护自己的小宝宝。狼蛛妈妈对自己宝宝的爱真是无处不在。这不就像我的妈妈爱我一样吗?我的妈妈一天到晚对我呵护备至,嘘寒问暖,把什么好吃的东西都留给我,这不就是爱吗?

《昆虫记》里面让我快乐的故事很多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你从我读《昆虫记》的故事里感受到了快乐,那么请别再犹豫,快来和我一起在昆虫的世界里遨游吧!《昆虫记》就是我快乐的源泉。

《昆虫记》读后感【篇四】

《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让。亨利。法布尔的主要著作。也叫做《昆虫物语》、《昆虫学札记》和《昆虫世界》。这本书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在自然科学是与文学史上都有它的地位,被誉为“昆虫界的史诗”。真实地记录了昆虫的生活以外,还透过昆虫世界折射出社会、人生。

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个人,他一个人耗费了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他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10卷大部头的书。没错,他就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

法布尔(1823年12月22日~1915年10月11日),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文学家。被世人称为“昆虫界的荷马”“昆虫界的维吉尔”。他在撰写《昆虫记》时,运用了多种修辞手法,生动有趣的写出了昆虫的生活习性,饮食习惯以及它们的形态特征。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

法布尔对《昆虫记》的写作,不是进行机械的论文式写作,而是进行有情感交流的散文化写作,这就使《昆虫记》既有了自然科学上的价值,又有了文学上的价值。这两种价值的共存使法布尔的作品有了最广泛的读者群,同时也使这部作品又了流芳百世的可能。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关于蝉的这一片文章了。首先,作者先介绍了蝉的歌声,蝉不论你怎么折磨它都无法使它停止歌唱。随后介绍了蝉所居住的地方以及它的形态,还有蜕皮的过程,在蜕皮的过程中,是很痛苦的,甚至如果有的蝉没有蜕皮成功,那么它们就会死去。最后,作者介绍了蝉的繁殖。它们一只蝉一次就可以产三四百个卵。

法布尔凭借广博的知识、诙谐的趣味以及精彩的文笔把我们一次次导向昆虫世界的。他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要仔细认真地观察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你也许会发现不一样的事情。

《昆虫记》读后感(篇五)

有一本书,它真实地记录了活泼可爱的小昆虫生活。

有一本书,它浩浩十卷,凝结了作者一生的心血。

有一本书,它是人间的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文学宝藏。

这本书就是法国昆虫学家让·亨利·卡西米尔·法布尔所撰写的《昆虫记》。《昆虫记》介绍了非常丰富和细致入微的昆虫世界。昆虫怎样捕捉猎物,怎样生卵,怎样筑窝以及生长过程也都包含在内,让我不得不感慨自然界的神奇与瑰丽。同时作者还将昆虫世界与自己的人生相融合,用社会的眼光来看待昆虫世界,甚至每只小虫子。

闭上眼,凶残的螳螂、可怕的朗格多克蝎、为爱而生的大孔雀蝶等各具特色的小虫子便一个个的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夏天里的蝉。

蝉,是一种热爱生活的`昆虫。你知道吗?蝉在昏暗的地下要生活四年,尽管它在地下生活的时间很长,然而,在阳光中放声高歌的欢愉生活却只有五星期。之前我曾因为蝉的喧闹“统治”而大发牢骚,但是现在,我觉得我们要学会理解它们、接纳它们、甚至喜欢它们。尽量不要讨厌它们,四年掘土的努力,它才得以拥抱阳光,才得以长出能与鸟儿相媲美的透明翅膀,才得以脱下灰尘扑扑带着泥点的“苦工”衣服,穿上嫩绿的鲜亮衣服。所以,让我们静下来聆听这对蝉来说来之不易的《生命欢颂曲》吧!

《昆虫记》读后感(篇六)

《昆虫记》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他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块荒地,专门用来放养昆虫。他对昆虫进行了长达30年的研究,最终写成了这本著名的《昆虫记》。

书上记载了各种各样的昆虫,那些弱小的昆虫在法布尔的笔下,有的生动可爱,比如萤火虫、圣甲虫;有的十分凶猛,比如螳螂、蝗虫。

我最喜欢萤火虫了。你知道萤火虫吃什么吗?它吃的是蜗牛。萤火虫用它那特有的武器先把蜗牛麻醉,然后一块一块地把它吃掉。小小的萤火虫竟能把比自己身体大三四倍的动物轻而易举地吃掉,太了不起了。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昆虫的习性,比如螳螂爱吃蝗虫、沙泥蜂爱吃毛虫等。同时,我也感到人类在某些方面和昆虫相比实在是太渺小了。小小的昆虫在面对强大对手时,能用自己的智慧巧妙地战胜敌人,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十分喜欢《昆虫记》这本书。

【推荐】《史记》读后感5篇


《史记》读后感(篇一)

站在历史的面前,我们都是旁观者。历史可以改变一个人一生的命运,同样的,每个人都能去创造历史。但是一部千古绝唱的史书,只有一百三十篇。诚然机会均等,名垂千古的永远是少数。他们的天赋抑或是人品,都是一种“超能力”。

“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让凶悍的匈奴人闻风丧胆,数年不敢妄动的大将军,便是李广。当只率领百人误入敌人腹地,被弓箭手包围的时候,当士兵们“大恐,欲驰还走”的时候,李广只有一个字:“前!”果敢又不武断,佯装诱兵,使敌人误以为大敌当前,急忙撤军,从而得以巧妙的全身而退。善用计谋临危不乱的大将风度,是李广将军的法宝之一。

“士卒不尽饮,广不近水;士卒不近食,广不尝食。”对于士兵,从不苛刻霸道,军中生活让人人感到方便,却从来没有发生过意外。因此,李广才能深得士卒敬重,士卒也都愿为他拼死作战。不是作威作福,而是同甘共苦。将士们有士气,在百姓那里自然也有口碑。

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忠诚报国,为人正直的李广将军却从未被封侯,并且命途多舛,落得一个自刎而死?

我想,除了不够幸运,大概是和李广追求完美的性格有关。《史记》中写道:“度不中不发,发即应弦而倒。用此,其将兵数困辱,其射猛兽亦为所伤云。”他不会做没有把握的事情,难免会因为保守而错失一些绝佳的机会。因此他也多次被敌人包围,身陷绝境,导致被贬谪。骁勇善战的将军却总是缺少酣畅淋漓的胜利,随着年龄的增长,李广老将军便愈发的暗淡了。

即便有这样的遗憾,也没有人不去敬重他。毕竟他为大汉朝出生入死,年过花甲依然请缨“先死匈奴”。当李广的死讯传来,所有的人都为他哭泣。再没有一个人拥有“射虎中石”的箭术,再没有那样一颗忠贞不渝的心让所有人敬仰,再没有一个三朝元老“飞将军”。没有霍去病的锋芒毕露,也没有卫青的功成名就。但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此言虽小,可以谕大。

 

《史记》读后感(篇二)

《史记》是汉代司马迁所写的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从传说中的黄帝开始一直到汉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122年)三千多年的历史。它既是中国伟大的失血著作之一,又是中国古代的一部文学经,被鲁迅先生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分为四个部分——本纪,世家,列传。其中最精彩的便是记叙人物的列传了。

拿《刺客列传》来说。提起刺客,一般人可能认为只是暗中偷袭,附和权贵,唯利是图,卑鄙无耻的小人,但读了《史记》中的《刺客列传》后,你会发现完全不是这样的,在《刺客列传》中,有着豫让为智伯报仇的忠,也有聂政报答严仲子的义。其中聂政刺杀侠累后为不连累家人,竟自己剥掉面皮,令人感动。荆轲,曾是一位平民,被燕太子丹器重,后来在明知“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的情况下仍为太子丹行刺秦王。

再说说《孟尝君列传》。孟尝君田文,门下宾客众多,其中不乏鸡鸣狗盗之徒,这些被别人认为不务正业,品行不端的人,竟能在孟尝君遇难时帮他逃脱困境。

其实,在《史记》这部千古著作的背后,还有着司马迁本人的努力。

司马迁出生于一个世代史官的家族,自幼受父亲司马谈的熏陶。司马谈为汉武帝时太史令,他深感处于国家一统,国力强盛,百废俱兴的时代,却未能写出一部像孔子《春秋》那样的传世之作。于是临终前交代司马迁“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三年后,司马迁继父职担任太史令,为了撰写史书,司马迁可谓是耗尽了毕生精力,他大量搜集文献资料,二十岁就开始四处游历,足迹几乎遍布了西汉王朝的全境,考察过很多古代遗迹,搜集了诸多古代逸闻,从而掌握了相当丰富的历史知识和文学素材。在这期间,他还曾受宫刑的痛苦和耻辱,但这也使他的思想得到了净化和升华。从此司马迁的目光更敏锐,更有洞察力,也更专注于完成这部卷帙浩繁的史学著作。

 

《史记》读后感(篇三)

随着课堂教学的进一步的深化改革,每一位教师都在寻找、积累和建构自己的有《漫画史记》是一本让人记忆深刻的漫画历史书,用漫画的方式来给读者讲述了历史。

说实话,以前我一点也不喜欢历史,我总觉得历史太枯燥,不是打来打去就是用什么什么计策。而我出奇地喜欢漫画,不止喜欢它曲折离奇的情节,更喜欢它用一幅幅美图连接的故事。听妈妈讲,《漫画史记》是用漫画来讲述历史,那我应该是喜欢还是不喜欢呢?

当收到《漫画史记》中的一本时,我就这样带着疑问,迫不及待地坐在沙发上翻看着。没想到不一会儿,我就被这本书里表情丰富的人物画,精彩有趣的故事内容所吸引。从楚汉相争到武帝本纪,刘邦和项羽的战争,比的是智慧;吕后的执政,靠的是冷静;文帝的成功,依的是仁这一个个有故事,精彩纷呈,让我目不暇接!这一次看历史书,我空前没有不耐烦,安安静静地看着,时不时地大笑一阵,时不时思索一阵。

我一口气看完了整本书,闭上双眼,细细品味着每一个细节,每一张图片,还真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呢!真没想到,历史竟然这么有趣!让一向不喜欢历史的我,深深被吸引了。听说这套书一共十二本,而我只试读了其中一本。那《千古一帝》说的是谁呢?《千古悲歌》又是什么旋律呢?《楚汉风云》又是如何悲壮呢?我充满着好奇,也充满着期待。

《史记》是一本伟大的历史书,被鲁迅称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现在我们能用漫画的方式来近距离地接触它,太幸福了!

 

《史记》读后感(篇四)

翻开历史的画轴,穿越时空的界线,行走于历史的长廊中,我们在惊叹五彩斑斓的历史之余,禁不住感叹:许多时候,历史给予成功者的,是赞美,而留给失败者的,只有批评与嘲讽。

也许这是历史的一个通性:胜者为王,败者为寇。历史上的“史记”,多数都是由某一时期的胜利者所抒写,所以说历史是胜利者的历史也不为过之。

可是,无论历史的评价如何,每个历史的观望者都有自己独特的思想,它不会被历史同化,它是自我精神的一种见证。正如我一直深深地坚信着,项王并非是一个卑微的失败者,而是一个完美的失败英雄。

项王有情,也许他并不像一个真正的霸主,因为他的感性,总会超出他的理性。他可以一直深深地钟爱着虞姬至死不渝,于是便有《霸王别姬》的绝唱经久不衰,悲得令人泣下,壮得令人击节;才有公元前202年那个苍凉的秋夜:一弯冷月如钩,残月照着凄清的垓下古战场,四面楚歌时,大英雄与大美人作千古诀别的凄美。于是,中国文学殿堂里又多了一首荡气回肠的《垓下歌》及其一首美人的和诗。他可以不拘小节地体恤将士,求贤若渴,甚至可以在一场本该果断下杀手的宴会上对敌军的一员大将惺惺相惜。不怕千军万马的他,却害怕愧对江东父老。他的情,让他在帝王之路上从此多了许多的羁绊。

项王有义。他对于项伯的泄露军情并不责备。也不过多地责备别人的无心之错,这是他的义,是他的灵魂之柱,也便有了世人所谓的“妇人之仁”的骂名。

项王有勇。他是一员勇者,他的勇把战场上的暴力诠释成了艺术。当四面被诸侯兵重重包围时,他徒步杀死汉兵几百,即使身受重伤,汉军将士也不敢轻易近他。当他看见自己过去的旧将吕马童时,笑着说:你不是我过去的老朋友吗?我听说汉王悬赏千金购我人头,并赏万户封地,我就成全你吧,语罢自刎而死。这是何等地蔑视,这是何等的悲壮!他自杀了,死亡,算什么?死给敌人看,死给朋友看,死给天下人看。这就是勇者——项羽。

这就是生时轰轰烈烈、死得光明磊落的楚霸王项羽,一个失败的英雄。

一个个遗恨的旧渡,曾经的楚河汉界,都在世局的起落中泯灭了,只有这英雄的故事,还时常令人挂念。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李清照的《夏日绝句》至今激励着世人。

《史记》读后感(篇五)

寒冷的冬天,我独自来到一棵大树下,手里捧着一本书,树上早已没有了叶子,我在树下坐下,津津有味得看起了《史记故事》。这时,仿佛寒风不再那么刺骨,冰雪不再那么寒冷,我也不再那么弱小了,是书让我感到温暖。

捧起《史记故事》,那一个个故事让我感动着。当我读到《禅让的故事》时,让我懂得了如果要找到一份好的位置,不仅要与人和谐相处,会说话。其中,最重要的还是要有品德,如果一个人的德行不好,光会与人相处,会说话,也是没用的。

读到《舜的故事》,我才知道,在什么时候,都孝敬长辈,还要爱护兄弟姐妹。提起这个,我就有点脸红。因为,我有个堂弟,因为他老弄坏我的东西,所以我经常对他发脾气。我也应改掉这个毛病。如果弟弟还这样,可以叫他改正嘛!

读着读着,我又看见了《大禹治水》,从这里,我看出不能用蛮力做事。所有的事总有办法可以破解,并且还要有信心。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多看书,看好书。

范文参考:塞翁失马读后感(5篇)


塞翁失马读后感【篇一】

读《塞翁失马》我的`感想非常多,文章告诉我们在一定的条件下,一些事情不是绝对的,好事可以转化为坏事,坏事可以转化为好事。这是我读此文最大的收获。

在生活中也有很多例子,比如说,前一段时间我考试考得非常好,回家里来爸爸妈妈也表扬我,我自己也渐渐的骄傲了起来。可是成绩容不下我的骄傲,一落千丈,学习渐渐下降了。爸爸妈妈每天鼓励我,帮助我;老师关心我,督促我;我也打起精神仔细的查找了自己的问题,并把那些问题一点一点的克服,成绩又一天天上升了。我又受到了爸爸妈妈的表扬。这次我没有像上次那样骄傲了,而是更深一步的发现自己的问题,把问题给解决掉。

生活上还有很多这样的例子,我就不一一再说了,我想大家都明白这样的事情。如果你遇到了坏事,千万不要把它想的很坏,很悲观、消极;要往好处多想想,它一定可以转化成为好事的。可是你遇到了好事也千万不要骄傲,趾高气扬的,不然,这样的一件好事就会变成一件坏事。

塞翁失马读后感【篇二】

今天晚上,我上网看了《塞翁失马》的故事,塞翁丢了一匹马,本来是很不幸的事,然而他的马带回了一匹好马,可他的儿子的脚却在骑马时跌伤了,可也因为受伤而没去参加战斗,塞翁因此没失去儿子。

我们一定要乐观的去对待每一件事,有些好事也许会造成坏事,比如:我们买一张彩票中了奖,领钱的时候,也许有小偷来偷窃,这样不光你心理造成了伤害,而且你也会损失重大;有些坏事也许会变成好事,比如:前几天,我打破了一个瓶口非常小的花瓶,但是妈妈来了却没有吵我,因为前几个月,妈妈不小心将一张存有8000元的存折掉进了花瓶里,所以我因祸得福,我好开心!

之所以说塞翁是智者,是因为他很清醒。在他的话里有体现:是福?是祸?他永远在发问。

塞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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